【摘 要】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对策的有效落实,一方面能够根据处方单据内容进行信息校对,确保内部信息与患者病情状况贴合,由此提供完善的药品销售保障,避免对患者生命健康造成影响;另一方面凭借处方药的管控流程,更可以提升地方药监局对处方药品市场的把控力度,降低地方医疗体系处方药的服用隐患。本文基于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在明确处方药销售的特殊性及优化对策同时,期望能够为后续零售药店体系的构建提供良好参照。
【关键词】零售药店;销售处方;存在问题;优化对策
一、零售药店经营处方药特点分析
1. 零售药店经营特点
零售药店是根据现阶段城市医疗体系发展需求,为地方提供定点零售渠道的平台。首先,在药品储备量及种类方面需要足够的储备量,并且在药品质量方面需要做保障,以便地方患者在药品需求时能够以最短时间获取药品,避免病症状况受到恶化影响。其次,零售药店能够立足于地方消费者需求,提供相对完善的药品销售服务,增强地方人口身体免疫力,并为医药厂家提供更加广泛的受众平台,以此保障地方医疗经济体系构建完善;最后,零售药店基于药品时效性,能够在不同地区中展开促销活动,由此降低药品在库存中变质或失去药效的概率,为医药企业提供基础的经济成本保障。同时若药品出现过期的情况,零售药店可秉承药品销售标准,对药品进行下架处理,避免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侵害。
2. 法律对处方药销售的规定
在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期间,必须具备专业的执证医师作为处方检定及分析的销售关卡,为消费者提供正确的用药引导,避免处方药措施服用对患者身心带来影响。期间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与代用,并且需要根据处方单据要求进行细致的配比,由此避免脱离实际医疗效果。另外,在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期间,每一单都需要处方医师进行签字才能销售,且零售药店必须具备销售处方保存2年以上的能力,以便地方药监单位的审查。期间,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需要着重被零售药店体系重视,并积极响应地方监管的“双轨制”要求,如此才能避免处方药销售出现偏差,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的问题
1. 执业药师储备不足
在现阶段城市零售药店体系内,有较多药师并未具备法律承认的执业资格,且不影响零售药店的日常销售工作,这便导致在药店中执业药师处于可有可无的状况。另外,在实际零售药店经营期间,能够手持处方药单的消费者案例较少,此种状况也多是按照处方单据内的药品进行抓药就好,更无视了执业药师的地位,甚至不少零售药店为避免聘雇药师产生较多的成本费用,更将自身定位于纯粹的药品销售,为消费者药品服用埋下了风险。
2. 处方无法进入零售药店
药店收不到处方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医院不开外配处方。一般情况下,医院不开外配处方,除非医院缺货。首先,虽然病人在看病时有权要求医生开具“外配处方”,但在现有的医疗体制下,患者一般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社会零售药店很少有机会得到医院的外配处方。其次,在现有的药品流通体制下,药品从出厂到消费终端,期间具有相当可观的利润。在药品流通费用中,医院和医生占有相当的比例,药品收入是医院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医院也不愿让“肥水外流”。
(2)费者不习惯带走处方。长期形成的消费习惯和消费心理使患者不习惯要求医生开外配处方。处方药的销售结构中,医院一般占80~90,药店只占10~20。虽然社会零售药店与医院药房的处方药价格有差异(例如同类抗生素药品,医院的售价比药店大约贵5~7个百分点。价格差异的原因在于购销体制上存在漏洞),但由于药品消费属于被动消费,患者过分依赖医生,习惯于“大病上医院,小病上药店”。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所以价格上的差异并不能换来消费者对零售药店的青睐
(3)社会零售药店数量少、药品不全一是药店数量少、布局不合理。有的地方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购药不便。二是药店药品品种少。有些药店缺少一些常用药或一种药只有一个品种,使消费者感到很不方便。
3. 来自医院的竞争
社会零售药店和医院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在处方之争。由于医疗技术劳务的收费低,药品收入是医院的主要收入,有些医院为防止处方流失搞了一些“小动作”,客观上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例如,有的医院给患者的药费单只有总额,没有单价;有的医院采用微机管理,处方仅显示一串代码;有的医院处方只写医院内部的药品代码,患者;有的医院只开自己特有的药,患者在外根本买不到;有的医院开的是非处方药,告诉患者不反对在院外买药,但出了事不负责任;还有一些医生开了处方让患者先买药再告诉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等。
三、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的优化对策
1. 完善法律,保障对执业药师的客观需求
(1)确认执业药师的法律地位。国家应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颁布专门的《执业药师法》来加强对执业药师的监督管理。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落实各种规章制度,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完善考试制度,适当调整执业药师的报考年限和考试难度,提高执业药师的含金量。
(3)提高待遇,合理布局。社会零售药店既要重视处方药的经营,更要重视执业药师的配备,要给他们提供一个宽广的平台和优越的待遇,同时要缩小因地域不同而产生的待遇差异,使社会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布局合理。
2. 医疗分业制度的全面落实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医生处方走进药店欧美发达国家都实行医药分业,即医生诊断开方,社会药店承担卖药的职能,医药分业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而我国医药分业却迟迟未能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应同步进行。如果医院门诊药房能够脱离出来,实现医药分业,不仅能解决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而且能推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流通体制两项改革的发展。应加强对社会药店的监督管理,改善社会药店的经营质量。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社会药店的良好形象。让他们相信社会药店卖的药不仅货真价实而且物美价廉。
四、结语
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问题的有效解决,不但能够为地方药品消费体系提供更为全面的保障,由此提升零售药店销售质量水准,同时凭借处方药的把控制度,更能够降低患者用药风险,并基于处方药单据的证明,为药品监管部门究责制度的落实提供了参照依据。故而,在论述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期间,必须明确处方药品销售的流程及责任制度,才能为后续零售药店体系的有效构建奠定扎实基础。
参考文献
[1]王洋. 试论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东方食疗与保健, 2016(11).
[2]梁萍. 我国药店处方药销售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D]. 海南大学, 2016.
[3]陈宇. 试论零售药店在药品销售中存在的问题[J]. 东方食疗与保健, 2016(11).
[4]姜文. 浅谈零售药店关于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J]. 东方食疗与保健, 2017(7).
论文作者:史婉璐
论文发表刊物:《世界复合医学》2018年第0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1
标签:处方药论文; 零售药店论文; 处方论文; 药品论文; 医院论文; 药店论文; 患者论文; 《世界复合医学》2018年第0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