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研讨会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标本兼治论文,综合治理论文,研讨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学术动态
不久前,中国监察学会在北京召开了“反腐败斗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研讨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党校、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司法部研究所的有关专家、学者和纪检监察系统的实际工作者共20人参加会议,围绕主题进行了深入讨论。现将讨论中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基本方针的理解
与会者一致认为,为了消除腐败现象,必须进一步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
1.治标、治本的内涵以及二者的关系。一些学者认为,所谓“标”就是已经形成的腐败现象,所谓“本”就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思想问题、世界观问题和体制、机制、法制等问题是带有根本性的原因,法制问题更带根本性。治标就是惩治腐败现象;治本就是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基本原因,铲除其得以滋生的土壤。他们强调,标和本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二者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治标和治本,是互为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从治标入手,查处一批大案要案,狠刹各种不正之风,有效遏制住腐败泛滥的势头,可使反腐败斗争立即见到实效,有利于反腐败的深入发展和进行深层次治理。而治本更具有根本性、长久性、规范性,通过治本才能更有效地巩固治标的成果。另外,对腐败现象的有效惩治又离不开机构的健全,以及法制、体制、机制的完善。总之,治标是治本的前提并推动治本的深入,各种治本措施也同样具有治标的作用。
2.治标与治本的着力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加大治本力度,以预防为主。近几年来,反腐败斗争注重了惩治,忽视了预防,在思想上对治本认识不够,认为惩治是硬任务,预防是软任务,在工作上对预防抓得不实,没有把预防作为应有的职责充分履行,其结果是腐败现象堵而不绝。所以,今后要在治本上下功夫,在预防上做文章,把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做到惩治一个,治理一片,预防一线。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腐败现象的特点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确定治标与治本的对策以及各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到各有侧重。在腐败现象迅速蔓延、犯罪案件急剧上升的时期,应该以治标为主,强调惩治,这有利于打击违法犯罪;当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后,应不失时机地加强治本力度,以巩固惩治的战果和防范新的腐败行为发生。第三种观点认为,在当前腐败还没有得到根治及治本措施力度也不够的情况下,要继续着重治标,同时,要加大治本力度,并使两者紧密结合。
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思路和对策
1.进一步加强监督。与会者强调,要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必须在发挥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方面做文章。搞好监督首先应搞好党内监督,即必须发扬党内民主,保证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应该说,鉴于我们党的先进性,党内民主不像人民民主那样直接受到文化、地域、民族等诸多条件的限制,民主程度相对要高一些。党内民主在党章中的规定主要有四个方面:(1)党内所有成员在法纪面前一律平等;(2)党员是党内的主人,党的领导人由党员或各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3)党员充分享有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4)党内重大问题由领导机关集体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独断。但是,目前的问题是,党员实际享受到的民主权利距离党章的规定还有差距,这样就使得对党的各级领导人,特别是对地区或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力很弱,甚至党员按照党章所享有的监督权利不能得到很好行使。反腐败要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就必须在发扬党内民主上下功夫,使党内监督真正发挥作用。有些学者建议在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廉政委员会,加强对廉政勤政情况的监督,对有的不廉洁的领导人提出罢免案。总之,要改变目前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状况,积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体系。
2.完善廉政法制建设。与会者认为,廉政法制建设是治本的重要内容之一。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好廉政法制建设,当前主要应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加强廉政立法,逐步形成具有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廉政法律体系。当前需逐步制定以下法律:(1)政务公开法;(2)行政程序法;(3 )公务员法;(4)财产申报法;(5)新闻法;(6)从政道德法;(7)监督法;(8)公众举报法或申诉法。同时,还应加快制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行为的法规。对已有的法律法规,也应根据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特点加以修改、充实和完善。其次是要严格执法,凡违法违纪的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肃予以法律或纪律制裁。目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如果不对这个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廉政法制建设也会成为一句空话。
3.加强思想教育。与会者认为,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预防或减少腐败现象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当前要着重抓好两个方面的教育:(1)人生观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从根本上决定一个人的人生追求和价值取向。只有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才能把实现人生的价值同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抵制拜金主义的腐朽思想的侵蚀;(2)廉政教育。主要是教育公务员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的权力。公务员必须忠于国家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纪律观念,自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与会者认为,应切实解决目前公务员工资待遇偏低的问题。专家、学者认为,一些廉政建设搞得好的国家或地区,公务员都有较好的待遇、较高的社会地位。以俸养廉是搞好廉政建设的一个必要条件。当然,提高公务员的待遇必须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使他们得到合理的报酬,并随着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