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伦理学视阈下的社会公德治理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学论文,美德论文,社会公德论文,视阈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DOI:10.3969/j.issn.1671-2714.2015.06.016 社会公德是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在社会公德失范问题有增多迹象情况下,从美德伦理学的视角研究社会公德治理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本文从社会公德治理的现状出发,分析研究美德伦理学的特征与价值,并在美德伦理学视阈下提出社会公德治理的伦理学基础与实践方式。 一、社会公德治理的概念及现状 社会公德是人们在履行社会义务或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良好的社会公德是形成正常的社会公共生活秩序的前提。在现代社会中,参与公共生活是人的基本需要,也是人类存在的首要条件。②社会公德首先调节的是公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礼貌待人、遵守秩序、尊老爱幼等基本规范;在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调节人与团体的关系,目的在于维护团体稳定,增进共同的凝聚力;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要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如保护环境等。③另外,社会公德往往指与“私德”相对,前者往往被看作具有公共性;而“私德”则指个人品德、作风、习惯以及个人私生活中的道德。实际上,社会公德与私德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而是辩证统一的。“私德,源也,公德,流也;有私德而无公德,是断其流也;有公德而无私德,是塞其源也。”④ 社会公德在某种程度上失范,是社会公德治理显得尤为迫切的主要原因。可以说,从总体上来讲,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整体上是成功的,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都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但是,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公德仍然不能乐观,社会公德缺失仍比较严重:在人与人的关系上,文明礼貌、尊重他人和诚实守信等基本行为准则较为缺乏,金钱至上、利己主义、欺诈成风等现象广泛存在;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不爱护公物、损害公共利益,维护公共秩序的意识淡漠;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肆意破坏自然环境。 社会公德失范的根源是多元的。常见的观点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转型期引发了综合征,人们的行为导向呈现出一种功利化的倾向,利益至上的原则与社会公德进行博弈;市场经济允许人的个性和偏好张扬,“任性”的自由往往突破社会公德;外来文化的冲击、负面网络信息和价值观的影响也是原因之一。从教育和文化的角度讲,社会公德失范还有三点原因:一是社会公德教育不能内化于心。社会公德能否真正被遵守,从根本上来讲,取决于自律,而不是他律。内化越自觉,社会公德就越有效。而当前社会公德教育目标只具有方向性,过于空泛,与现实生活不够密切,导致教育成为一种“规范”的说教。二是社会公德教育的实践形式缺乏有效性。三是对传统文化的不恰当理解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中国传统文化本可以为社会公德建设提供有益资源,比如儒家的核心价值观之一是倡导“公”。但现实中,人们往往以血缘、家庭、亲朋的关系程度为标准来采取行动,宗族主义和个人本位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价值取向。 关于社会公德治理,不同学科认识不同,但伦理学应当是主要阵地。这个概念既可以理解为治理社会公德失范现象,也可以理解为公德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手段。但实际上,第一种理解方式如果付诸实践并取得成就,那么也会极大地促进社会治理。社会公德治理主要可以从管理学、政治学和伦理学三个学科角度进行研究,但伦理学研究仍是基础。从管理学视角看,社会公德治理就是通过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管理职能,制定并达到组织希望的道德目标,以尽可能好的效果和高的效率实现组织各相关者利益的过程;从政治学视角来看,社会公德治理就是统治阶级利用国家权力发挥道德作用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治理社会的活动;从伦理学视角看,社会公德治理是对社会突出的道德问题,尤其是对一些严重道德混乱和文明缺失的行为进行治理的活动。⑤不难看出,尽管“治理”一词原初是管理学意义上的,但社会公德治理需要从多学科、多角度理解并多措并举,政治学与伦理学不可或缺。治理公德失范现象是要通过一定管理手段和政治途径,但治理本身要实现的目标一定要清晰,因此“治理”的伦理学基础须夯实。 二、美德伦理学的特征与价值 美德伦理学是伦理学发展的新方向,在理论上更具有先进性。20世纪美德伦理学最重要的思想家麦金泰尔认为,美德至少有三个含义:“美德是一种使个人能够履行其社会角色的品质(荷马);美德是一种使个人能够朝实现人所特有的目的(telos)而运动的品质,无论这目的是自然的抑或超自然的(亚里士多德、《新约》、阿奎那);美德是一种有利于获得尘世或天国的成功的品质(富兰克林)。”⑥关于美德概念的这种细致描述,是对斯库姆“现代道德哲学似乎对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的品格特征缺乏兴趣,仅仅把它的注意力集中到某些类型的人类行为”这种判断的强有力支持。而美德伦理学就是关注“品格”的伦理学,“它以人类个体或群体的道德品格和伦理德性为其基本研究主旨,意在通过具体体现在某些特殊人类个体或社会群体的行为实践之中的卓越优异的道德品质,揭示人类作为道德存在所可能或者应该达成的美德成就或道德境界”⑦。美德伦理学是伦理学在当代发展的必然环节,具有相当强的理论吸引力。“当代的美德伦理学主要是在一些理论家对康德伦理学和功利主义进行彻底‘清算’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且,美德伦理学表面上是对义务论和目的论伦理学遇到的现代性挑战进行了回应,实际上从底子里拒斥启蒙规划和伦理规则,对西方其他伦理学学说进行了纠正。⑧所有的西方伦理学理论都预设了某种关于人性的理论。效果主义、康德、罗斯、自利的契约论者等各种理论都预设了人的理性和道德性。⑨ (一)美德伦理学的特征 美德伦理学可谓伦理学在当代发展的必然环节,其理论至少具有以下特征:首先,与规范伦理学相比,美德伦理学不承认规范的中心地位,不主张从某种貌似刚性的普遍性价值出发来重建道德。在美德伦理学看来,这种貌似刚性的所谓普遍性价值都预设了人性的善恶,看上去是合理的,实际上是武断的。并且,义务的绝对性让人们更加关注行为本身而非行为者本身,是一种无本之学。其次,美德伦理学承认人类道德生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更加有利于实践。“在美德伦理学这里,多元论的描述意义得到了充分的承认。或者说,描述/事实意义上的多样性得到了美德伦理学的充分承认。”⑩最后,美德伦理学虽然承认道德多样性,但并不导致相对主义。相对主义认为各种道德主张之间没有尺度可以公度,而笃信美德伦理的行为者会持一种地方性立场,坚持自家的传统是最好的,其他主张是次好的。(11)美德伦理学所追求的是一种“时中”,即个体凭借实践智慧在不同时间和不同情境中做到“中道”,成为一个“好人”,而不是反对运用规则或者走向相对主义。 (二)美德伦理学的价值 美德伦理学与公共生活密切相关,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是治疗现代公共生活“疾病”的良药。人们在公共空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地共同生活,已经成为个体存在不可回避的“坚硬事实”。但是,公共生活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美德伦理学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进行补救。 1.治疗公共生活冷漠病。有学者承认美德伦理学的价值,但坚持公共领域需要制度伦理,而私人领域才是美德伦理表现的舞台。“如果抹杀了公域与私域的区别,以美德伦理或规则伦理的单一类型笼盖人类所有实践活动领域,则可能导致两个极端后果:或者是将私人生活领域的道德要求扩展至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人为地拔高道德,把美德的追求作为道德底线来要求社会成员,导致道德高标,最终会摧毁人们求善的信念;或者是以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伦理来要求私人生活领域,过分强调规则,将底线伦理泛化,从而导致个体的价值虚无和人际间的情感冷漠。”(12)这种看法所担心的“拔高的道德”恰恰是美德伦理所反对的规范伦理,而其所担心的冷漠病恰恰需要“积极参与公共生活”的美德来克服。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划分学理上固然有益,但公共生活的个体如果对公共生活冷漠拒绝参与,公共领域就会萎缩或被操控,这点被亚里士多德以及当代新共和主义学者所深信不疑。 2.治疗公共生活六神无主病。公共生活存在两个极端现象:一是被某一种“拔高的道德”所笼罩,社会成员表现出整齐划一的行为模式;二是个体完全沉沦或者随波逐流,而美德伦理学的立场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克服这种问题。美德伦理学虽然看重共同的价值,但并不强迫共同体成员接受这种价值,而是通过模仿和社会化获得。人们可以无须被任何德性的外在标准所驱使而仅仅出于美德本身就可能采取行动。同时,由于“品格”的导向,美德本身就具有约束力,个体以“品格”为参照,不至于沉沦。 3.提高共同体的凝聚力。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现代性伦理冲击着世界的各个角落。现代性的不断扩张,人类在获得自身解放的同时,也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人类获得自由的同时,导致传统共同体的消解,导致人类安全感和归属感的下降。自由度的提高与安全感和归属感的匮乏成为现代人面临的双重生存境遇。(13)美德伦理学强调对共同体价值的认同以及共同体在德性伦理中的背景性地位,有助于持守一个民族在世界性浪潮冲击下的精神家园。(14) 美德伦理学与中国传统文化可以相互促进,传统是美德伦理学所珍视的资源。美德伦理学主张把价值观根植于传统之中,反对从外向内灌输某种类型的善的价值。“由于美德伦理学执着于共同体文化传统及其传衍语脉,进而导致美德伦理学对历史叙事(historical narratives)——与所谓宏大叙事(grand narratives)——相对照——的偏重”,所谓“叙事”或“叙事学”,实际就是讲故事。(15)因此,美德伦理学需要中国传统文化提供故事素材,而中国传统文化也需要借助美德伦理学的“讲故事”与当下融合。 三、美德伦理学关照下的社会公德治理 在美德伦理学视阈下,社会公德治理的伦理学基础更加坚实。一是美德伦理学避免了道德教化目标的过度抽象性,让社会公德教育的理想更加清晰。美德伦理学追求的是卓越优异的道德品质,这种道德品质与抽象的道德原则不同,必须具体体现在某些特殊人类个体或社会群体的行为实践之中,因此避免了社会公德教育目标的“假大空”。二是美德伦理学改变了社会公德的“底线道德”地位,让社会公德治理更趋系统性。社会公德往往被看作是最起码的道德,属于底线道德。这种看法仍然把社会公德仅仅看作是一种规范,不利于人们自律意识的养成。美德伦理学对“人品”的要求高于底线道德,美德概念所评价的对象主要是行为主体,要求人做到“时中”,并因此超越了底线道德,是“下学上达”和“上学下达”的统一。三是美德伦理学与社会公德治理相关学科的融合更加成功,对“综合治理”的指导意义更大。“当代西方美德伦理学开始涉及应用伦理学,应用美德伦理学的文集已经出版(16);环境美德伦理学的研究也值得期待;心理学实然性问题和美德伦理学应然性问题的研究相结合;开始渗透到元伦理学和政治学领域,比如,斯洛特的道德情感主义对于道德判断何以具有打动人的特征就提出了新的解释;纳斯鲍姆的《正义之前沿问题》(2006年)则将亚里士多德的美德论延展到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17) 在美德伦理学视阈下,社会公德治理的实践方式更加可行。首先,道德教育的方式不再是灌输式的,而是从外在的强迫变为内在的服从。“当道德规则尚未内化于主体时,道德是一种外在于人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要求进行强行灌输,此时道德的本质属性表现为规则性;当道德规则内化于主体而成为人的内在德性时,道德就不再表现为对道德主体的操纵,而是道德主体自主、自觉的精神性追求的一种高尚人格,此时道德的本质属性体现为精神性,或者说主体性。由规则走向德性,即是从奴化的德育走向自主性德育。”(18)其次,美德伦理学可以与中国的文化传统进行对接,创造出更加有效的道德教育方式。任何治理或者教化如果不充分考虑历史传统,就是无本之木。以上文提到的美德伦理学注重“讲故事”为例,当前中国正在中国梦的引领下讲好中国故事:“讲清楚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进程中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包含着中华民族最根本的精神基因,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重要精神支撑,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19) 在美德伦理学视阈下,社会公德治理与法治中国建设并行不悖。美德伦理学的“美德”表面上给人一种“私德”的印象,但如前所述,“私德”与“公德”的区分是一种理论研究的设定,在现实中,道德主体是不可分裂的,无论“私德”还是“公德”,其主体都是统一的。美德伦理学在强调道德多样性的同时,已蕴含着对于某种确定性的承认,这种确定性可以以法律的形式获得肯定。美德伦理学为法治信仰养成提供了聚焦于人类生活而不是既定规则的普遍化实践方式。“法律依赖道德而被认同和遵行。只有坚持以道德为滋养,法治才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思想道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有力支撑,为法治有效实施创造良好条件。”(20) 美德伦理学代表了伦理学发展的新方向,与中国传统文化能够耦合,其理论特征和价值对于当前社会公德治理具有很大的启发作用,对法治中国建设也有促进作用。 ①朱贻庭等:《伦理学小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年版,第71页。 ②田秀云:《伦理学概论》,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8页。 ③程立涛、曾繁敏:《新时期社会公德建设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6页。 ④黄建中:《比较伦理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91页。 ⑤邓海龙、徐国亮:《“道德治理”研究述要》,《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年第9期,第25-27页。 ⑥麦金泰尔:《追寻美德》,宋继杰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235页。 ⑦万俊人:《关于美德伦理学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道德与文明》2008年第3期,第17-26页。 ⑧徐向东:《美德伦理与道德要求》,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0页。 ⑨陈真:《美德伦理学和道德建设》,《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第60-64页。 ⑩李义天:《美德伦理学与道德多样性》,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第257页。 (11)李义天:《美德伦理学与道德多样性》,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第260-263页。 (12)张钦、史纪合:《美德伦理学的当代使命及其界域》,《河北学刊》2010年第2期,第44-48页。 (13)吴文勤:《共同体的消解:现代性成长的缺憾及其困境》,《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2期,第44-48页。 (14)张钦、史纪合:《美德伦理学的当代使命及其界域》,《河北学刊》2010年第2期,第44-48页。 (15)万俊人:《关于美德伦理学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道德与文明》2008年第3期,第17-26页。 (16)该文集为《职业美德》,由丽贝卡·沃克、菲利普·艾凡赫编著,牛津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 (17)陈真:《美德伦理学的现状与趋势》,《光明日报》2011年1月25日,第11版。 (18)方熹、浦虹:《从规范伦理到德性伦理——当代道德教育哲学基础的本真回归》,《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3年第4期,第49-51页。 (19)蔡名照:《讲好中国故事 传播好中国声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13年10月10日,第7版。 (20)雒树刚:《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人民日报》2014年11月24日,第7版。德性伦理视角下的社会道德治理研究_伦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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