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国竞技体育利益投入制度研究_体育论文

2010年我国竞技体育利益投入制度研究_体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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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我国竞技体育近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与我国的竞技体育投资体制是分不开的。但是,随着竞技体育的竞争日趋激烈,原有的竞技体育投资效益体系已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开始逐渐暴露出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我国竞技体育自身发展规律的竞技体育投资效益体系,使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是当前急待解决的课题。世界各国竞技体育投资体系不外乎可分为市场导向型、政策导向型、政府扶持型和综合型4种类型,4种类型各有利弊,主要与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存在很大的相关性。对竞技体育投资的研究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几乎还未见系统的报道。本文在对我国现行竞技体育投资体系深入剖析的基础上,对未来我国竞技体育投资的目标、重点、结构和具体投资策略等进行系统的研究,以期为我国竞技体育的投资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同时也可为各地方政府对竞技体育的投资提供经验借鉴。

2 我国竞技体育投资体系的现状分析

我国竞技体育投资大体可分为3个历史时期。第1个时期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在这个时期,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财政作为实现政府职能的唯一资金供应渠道,以指令性计划配置资金,对竞技体育的投资实行的是统包统管的供给型政策。第2 个阶段是从1978年至1992年。在这个时期,党的工作重点开始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对竞技体育投资在保证国家财政投资为主的基础上,在局部上作了一些调整。对运动竞技部门实行“预算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国家财政一方面继续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另一方面鼓励一些有条件的运动项目和运动竞技管理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合理组织收入,弥补竞技体育经费的不足。第3个阶段是从1992年至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建立,政府对竞技体育投资的范围、重点和结构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投入范围方面,根据各项目特点,实行了分类管理。在投入重点方面,根据“奥运战略”的指导思想,力求重点保证我国运动员参加国际体育大赛的需要,在营养、服装、设备、器材和体育场馆维修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在投入结构方面,财政投入主要用于专业运动队的建设,只有少量经费用于竞技后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

我国竞技体育投资体系能有效地集中我国有限的财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现行竞技体育投资体制越来越显示其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竞技体育的发展,不能保证竞技体育的持续、有效地发展,不能调动各地方对竞技体育投入的积极性,竞技体育投入的结构不甚合理,投资效益不高,竞技体育产业开发有待加强等,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竞技体育投资渠道单一,仍然以政府财政投资为主

长期以来,由于对体育本身的经济功能缺乏一定的认识,使得政府财政成为竞技体育的唯一投资渠道。这种投资体制使竞技体育管理部门形成过分依赖的心理,束缚了对竞技体育经济功能的开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虽然在一些市场开发较好的运动项目如足球、篮球、武术、棋类、登山等,已形成了政府投资、产业开发和社会赞助3种投资渠道,但从大部分运动项目来看, 仍未摆脱原有的以国家财政投资为主的格局。竞技体育的发展仍然沿袭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投资模式,还没有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格局。

2.2 投资结构不太合理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体育的投入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从财政投入来看,各级财政对体育系统投入的资金从1978年的2.54亿元增加到1996年的32.06亿元。资金总额达到234.4亿元, 年均增长率14.7%。但对竞技体育的投资仍存在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中央与地方对竞技体育的投入比例不太合理。以1994年全国体育基本建设投资为例,中央、省区市、地市、县4 级的投资规模比例分别为11∶12∶47∶23,明显表现为头重脚轻,基础不稳。其次,奥运项目与非奥运项目投资比例失调。由于国家对竞技体育的发展实施“奥运争光战略”,使得各级体委加大了对奥运项目的财政投入,而对于非奥运项目的投入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大量减少。再次,一线与二线、三线运动队投资比例失调。一线队伍资金投入较为充足。但属于后备力量的二线、三线队伍,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2.3 投资效益整体不高

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首先,对竞技体育训练基地重复建设、重复投资,导致运动训练基地的使用率低。其次,运动项目重复布局,缺乏整体规划。由于受全运会运动项目设置的影响,各地都根据全运会的项目设置来发展本地区的体育运动项目,而不能因地制宜地从各自实际出发来发展运动项目,搞大而全,结果不仅造成了资金上浪费,而且还放弃了自己的优势项目。再次,竞技体育的科技贡献率低。现代竞技体育的发展主要是依靠科学技术,科技对竞技体育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由于竞技体育界整体素质较差,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造成大量人力和财力的浪费。

3 建立和完善未来我国竞技体育的投资体系

2010年我国竞技体育投资体系的建立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围绕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最高目标,即“奥运争光战略”的实现,坚持把竞技体育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注重投资的经济效益,充分利用竞技体育的经济功能,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效益突出、保障有力的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投入的新型的竞技体育投资体系。

3.1 不断完善政府财政对竞技体育的投入

竞技体育的发展主要依靠政府财政的投入,政府投入是竞技体育投入的主渠道。这主要是因为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实的生产力决定了我国仍将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投资体系。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提高,对竞技体育的投资将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国家财政对竞技体育投资的比重会相对减少,但其投资的主体地位不会改变。主要体现在对竞技体育发展的导向性、协调性和控制力上,竞技体育的投资结构、投资重点和投资方向应作出相应的调整。

3.1.1 调整竞技体育的投资结构

目前,竞技体育的投资结构不能有效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各级对竞技体育的投资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在未来投资体系中,首先应明确中央和地方对竞技体育管理权限,中央一级主要负责对竞技体育的宏观管理,对国家级优秀运动队的投资,对竞技体育长远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制定和研究;省市区地方主要是对二线运动队的投资。由于目前我国实行全运会发展战略,各省市区主要以每4年1次的全运会作为本省竞技体育发展的最高目标,从表面上来看,各省市区实施的全运会目标是为更好实现国家实行的“奥运争光战略”,两个目标是一致的,全运会目标是为了保证奥运战略目标的实现。但是,由于现实利益的驱使,各省市区往往根据全运会的项目设置进行投资,将有限的资金大都投入在一线队伍中,而其本应重点投资的二线、三线队伍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致使部分项目后备人才缺乏,严重制约未来竞技体育的发展。由于各省之间运动项目的投资重点大体相同,导致整个社会对某些项目的投资效率低下。为了有效地发挥我国现有的有限资源,应对各运动项目进行合理布局,通过“全运会”运动竞赛这个杠杆来调整整个社会对竞技体育投资结构的改善。

3.1.2 确定竞技体育的投资重点

由于“奥运争光战略”是我国竞技体育的最高战略,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国家根据现有的财力,在运动项目布局和财政投入等方面予以重点保证,各省市区体委也以此为导向,按照“缩短战线、突出重点、向奥运战略靠拢”的原则,对各运动项目的设置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这种投资重点的确定对于充分利用我国有限的体育资源,实现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目标无疑是非常有效的。但这种投资重点的确定未考虑到各运动项目本身的市场潜力和社会影响,这就导致部分运动项目的投资潜在过剩,而部分项目的投资明显不足。如国家确定的奥运重点项目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等项目,国家投资较大,但项目本身市场开发的潜力也大,按照国际上运动项目管理的经验,完全能依托市场,走自我发展的道路,而一些非奥运项目由于市场潜力有限,急需国家财政的扶持,但是由于“奥运战略”实施,使这些项目逐渐萎缩。因此,国家对竞技体育的投入,不仅要考虑“奥运争光战略”,还要考虑各项目本身的市场潜力和社会影响,以确定投资重点。

3.1.3 不断完善体育经济政策,加大对竞技体育的政策性投入

体育经济政策是政府对体育实施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也是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体育经济政策主要体现在对体育事业的投入政策上。无论是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还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竞技体育发展对投入的需求,需要进一步完善现行体育经济政策。加大国家对竞技体育的政策补偿性投入,包括发行体育彩票,建立体育发展基金和国家对竞技体育在土地使用、设施建设、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3.2 依托市场,开发竞技体育产业

国家对竞技体育的投入毕竟是有限的,只能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加大投入,不能大幅度地增长。因此,应充分利用竞技体育本身的经济功能,通过市场开发,使竞技体育的发展逐步走依托市场、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之路。在这个方面美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家走在了前面,其成功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同时,我们也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竞技体育产业开发的力度。

3.2.1 改革现行运动竞赛体制

运动竞赛是杠杆,它能对运动训练进行有效的检验,调节各竞技主体的行为。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动竞赛也是向市场提供体育服务产品的最有效途径。因此,竞技体育产业的开发首先就应以运动竞赛作为突破口,改革现行的运动竞赛体制。现有运动竞赛体制是围绕着“奥运争光战略”来设置的,主要是为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调动各地积极性,体现竞技体育的政治、社会功能。因此,其设置的基本原则就是“国内练兵、一致对外”,而对其经济功能缺乏足够的考虑,表现为对国内市场的重视不够。一些高水平的运动竞赛缺乏观赏性、创造性,尤其是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的开幕式和闭幕式,这些具有较高商业开发价值的内容,形成了一种程序化的运作模式。

对运动竞赛市场的开发首先要以观众需求为中心,充分考虑到观众的利益,提高运动竞赛的观赏性。第2, 运动竞赛规则应按照“立足国内、放眼世界”的原则来确定,对各类运动竞赛进行商业化的包装。第3,深化竞技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竞赛市场主体多元化。第4,建立健全运动竞赛的法规体系,依法规范竞赛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保证公平、公正的竞争,维护体育消费者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3.2.2 加强对竞技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

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在国内外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由此形成了丰富的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和利用这些无形资产,通过适当的方式将其推向市场,运用市场机制来盘活这笔资产是当前竞技体育产业开发的重要工作。当前竞技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实行运动竞赛的有偿转播。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传统独家转播的局面,提高电视转播的水平和质量,更好地满足大众对体育文化的需求,从而带动广告的相应效果。这有待于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此外,还应加强对体育无形资产的保护。

3.2.3 打破政府垄断经营局面, 调动社会各方面对体育产业经营的积极性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的竞技体育主要是由政府部门进行管理,以致于发展到现在形成了对体育的管办不分,政事不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部门要注重对体育事业的管理,而且是一种宏观上的管理,而对于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则不属体委部门管辖范围。但是长期形成的传统思维模式,使得对体育产业的经营形成种种误区,认为体育产业应当而且必须由体育部门充当主力军,对其它行业和部门进入体育产业的经营和开发设置种种障碍,实际上是形成了一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而体育部门的经营水平和实力又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最终使得整个社会对体育产业的经营效率不高。因此,应当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打破政府对体育产业垄断经营的局面,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调动社会各界对体育产业经营的积极性。

3.2.4 不断完善竞技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

目前我国出台的体育产业法规,大多是综合性的管理办法,对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运动项目的规定不细致,缺乏可操作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出现不一致的现象。因此,在综合性规定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如体育产业的申办条件、经营条件、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等,使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

2010年我国竞技体育投资效益体系应在不断完善政府对竞技体育投入的同时,加强对竞技体育产业的开发,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产业开发为辅的投资格局。同时应注重对宏观环境的分析,使我国竞技体育投入与宏观环境保持动态性的协调。

1999—02—20收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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