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女性观与明清女性文化_红楼梦论文

“红楼梦”中的女性观与明清女性文化_红楼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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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首章作者自叙云:“忽念及当时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之罪故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其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言明“我”对女性的尊重出自女性自身的杰出表现。引文中“历历有人”一语亦确属明清女性文化的实际写照。这说明《红楼梦》的女性观与明清女性文化的繁荣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打算由此入手分析小说作者对女性文化的具体体悟,把握小说的女性观对女性文化的审思、观照意义。

如所周知,《红楼梦》的女性观集中地表现于书中人物贾宝玉对待女性的态度。不过贾宝玉的态度之所以能够体现文本倾向,主要并不在于他是书中主要人物,而在于《红楼梦》的叙事视角机制确定了作者“我”与贾宝玉之间的“等同”关系,这与传统白话小说由叙事者“说书人”超然地讲述他人故事的叙事倾向显然大异其趣。《红楼梦》开卷首段云: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经历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作者自云写的是“我”的回忆性自传,叙事方式正如作者所言: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之后,《红楼梦》像一般白话小说一样,由说书人“在下”讲述故事,说女娲补天遗一石,被茫茫大士和渺渺真人捡起,携往“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走一遭,又不知过了几历几劫,空空道人经过青埂峰下,“忽见一块大石,上面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石头向空空道人表白:

我师何太痴也?至云无朝代可考,今我师竟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又有何难?……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能说强似前人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解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

作者自叙中“我”惦记的闺阁女子转化为石头言说中几个“半世亲睹亲闻”、“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的“异样女子”。叙事对象的统一,暗示着作者与所谓“石头”的浑然一体。而石头又是文本中主要人物贾宝玉的前身。至此,作者与石头、与贾宝玉之间出现了一个隐约可见的等号,贾宝玉的口吻、心性无不体现着“我”的腔调与情感基色。

贾宝玉性爱脂粉,喜与女性为伍,种种表征似与“淫徒”、“好色之徒”接近,贾政即曾斥责宝玉“将来酒色之徒耳”(第二回),但实际上二者之间有很大差别。在小说第五回中,曹雪芹借警幻之口,将宝玉的“女性情结”界定为“意淫”,这种提法既表达了对“淫”的独特理解,又将“意淫”与“淫”进行了精神实质上的区分:

自古来多少轻薄浪子,皆以“好色不淫”为饰,又以“情而不淫”作案,此皆饰非掩丑之语也。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是以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既悦其色,复恋其情所致也。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

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淫滥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意淫”者,唯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

这段话将“淫”解释为“好色”、“知情”,即对女性的好感。语意表明好色系男子之常情,因此对“淫”不应有所避讳,但“淫”之境界则有所不同。一般男子“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只不过是“皮肤淫滥之蠢物”。那么与此相反,宝玉的“意淫”必非对女性的欺辱和占有。小说第七十八回贾太君的一段感慨,可使我们更清楚地了解“意淫”的特点:

我也解不过来,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孩子。别的淘气都是应该的,只他这种和丫头们好却是难懂。我为此也耽心,每每的冷眼查看他。只和丫头们好,必是人大心大,知道男女的事了,所以爱亲近他们。既细细察试,究竟不是为此。岂不奇怪?想必原是个丫头错投了胎不成?

宝玉之所以会使人产生“丫头投胎”的错觉,正在于他对待女性的喜爱基本上超越了功利的、占有的层次。可以说,“意淫”观既将女性视为喜爱和倾慕的对象,又尊重女性的独立。曹雪芹不仅借警幻之口提出了“意淫”观,而且由她指出女性和社会上一般人对“意淫”观必持相反态度:“汝今独得此二字,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诞,百口嘲谤,万目睚眦”,这进一步说明曹雪芹立志要作“闺阁良友”,将女性视为平等、独立的群体。这种女性观之所以会“百口嘲谤,万目睚眦”,正因为它表达了对世俗女性观的背离。

提高女性地位的意识是明清社会思潮的一股潜流,这种潜流的出现与繁荣的女性文化有着密切关系。考察女性文化对社会思潮的影响,并比较《红楼梦》女性观与同时期有关意识的深度,无疑会加深我们对《红楼梦》女性观的理解。

明清女性文化的繁荣,主要源自社会(主要指男性)对女性需求层次的提高。明代个性解放思潮的高涨,曾经带来放纵情欲的社会局面,如明代梅鼎祚在其《青泥莲花记序》中所述:“逮胜国,上焉具瞻赫赫,时褫带而绝缨;下焉胥溺滔滔,恒濡足而缅首。旷古皆然,于今烈尔。”《明史》、《万历野获编》、《列朝诗集小传》诸书关于此时士人热中房中术的累累记载,均为社会放纵之风的明证。极度的放纵之后,单纯的色相之美已不能满足士人的精神需求。李渔表示:“有色无才,断乎不可”、“蓬心不称如花貌,金屋难藏没字碑”(注:转引自清代袁枚《随园诗话》补遗卷一,第六十二条。)等等,集中表达了要求女性具备一定文化素质的社会心理。这种社会要求使“女教”的内容向“才”之方向倾斜,如清代王相母亲作《女范捷录》,其“才德篇”曰:“男子有才便是德,斯言犹可;女子无才便是德,此语诚非;——盖不知才德之经与邪正之辨也。”这段话即明确了“才”在“女教”中的位置。“才”之地位的确立,为女性文化的繁荣创造了良机。

明清女性文化的繁荣主要表现于文学和艺术方面。其文学创作能力尤为出色。明代“良媛以笔札垂世者多矣”(注:褚人获《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三。),清代女性文学作品集更是“超轶前代,数逾三千”(注: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自序》。)。仅以词的创作而论,考察明清以前的词坛,那基本上是一个男性的天地,女词人既少,知名者更鲜。据清初《林下词选》所录而言,宋元明三朝的闺阁词人不到百家。而仅仅有清一代的女词人,据许乃昌汇辑的《小檀栾汇刻闺秀词》及《闺秀词钞》二书,即有六百余家。其中徐灿、顾贞立、吴藻、顾太清等人,成就还非常突出。明清女作家之间的交往也比较密切,不仅现存作品中有许多相互之间的唱和之作,而且还先后出现了一些文学社团,如“蕉园诗社”、“清溪诗社”等等。《红楼梦》中有关海棠结社的华彩篇章,均为对清代女性结社会之风的审美再现,这一点夏晓虹先生在其《东山雅会让脂粉——〈红楼梦〉与清代女子诗社》一文中曾经详细论及,兹不再赘。

明清女性在艺术创造方面亦表现出极大的潜力。女作家李因、黄媛介、朱柔则、吴兰畹、何慧生等均擅长作画,黄媛介曾“僦居西泠桥头,凭一小阁,卖诗画自给,稍给便不肯作”(注:陈维崧《妇人集》。),一时传为佳话。冒辟疆的《影梅庵忆语》记述董小宛在烹饪、刺绣、茶道、花道、制作香丸等方面都有高超的技艺,处处追求清新自然、恬淡雅致的艺术美感;沈复的《浮生六记》追忆芸娘发明“活花屏”、制作“梅花盒”等等,均为明清女性的艺术慧性留下了不朽的见证。《红楼梦》记载贾母、秦可卿、林黛玉善于装点居室的种种细节,固然出自塑造人物的需要,但亦不失为时代风尚的真实写照。

人际关系的最高境界是精神交流,高层次的精神交流可以带来相对平等的人际关系。明清女性文化的高涨增加了两性之间进行精神交流的机会,对改变女性的社会形象和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

面对女性文化品位的提高,李贽、冯梦龙、陈继儒等人纷纷提出了肯定女子才智、主张两性之间应该和谐相处的进步见解。李贽在其《答以女学道为见短书》一书中曾云:

……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岂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男子之见尽长,女子之见尽短,又岂可乎?(注:《焚书》卷二。)

冯梦龙认为两性之才象日月一样,和谐而非抵触:

譬之日月:男,日也,女,月也;月借日而光,妻所以齐也;日殁而月代,妻所以辅也。此亦日月之智,日月之才也。今日也赫,月必壹壹,曜一而已,何必二?(注:《智囊补》闺智部总叙。)

陈继儒亦有类似的主张:

夫妇而寄以朋友之义,则衽席之间可以修省,一唱一和,其乐无涯,岂独可以生子哉?终身之业,万化之源,将基之矣。(注:《祈嗣真诠》。)

明代不少士人与伴侣唱和相随,“夫妇而寄以朋友之义”,如钱谦益编订《列朝诗集》时,托柳如是勘定《香奁》(闺秀)一集;冒辟疆编汇《全唐诗》,亦视董小宛为其得力助手;任兆麟支持张允滋(即“清溪居士”)为金闺领袖,成立“清溪吟社”等等,类似举动均逾越了传统礼教的范围,对改变女性的文化环境、提高女性的文化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明清时期社会的女性观虽然随女性文化的高涨有所调整,但主张“男主外,女主内”,视女性为男性附属物的思维定势依然存在。上文曾引述冯梦龙关于“日月之智”的观点,这段话即明确主张开发女子智力目的在于“辅助”男性。清代陈句山在其《才女说》一文中亦曾表达类似观点:

世之论者每云“女子不可以才名,凡有才名往往福薄”。余独谓不然。……诚能于妇职余闲,流览坟索,讽习篇章,因以多识故典,大启性灵,则于治家相夫课子,皆非无助。以视村姑野媪惑溺于盲子弹词、乞儿谎语为之啼笑者,譬如一龙一猪,岂可以同日语哉?又《经解》云温柔敦厚,诗教也。……由此思之,则女教莫诗为近。才也而德即寓焉矣。(注:《紫竹山房文集》卷七。)

清代袁枚广招女弟子,其不避物议的勇气固然令人钦佩,但他对女学的提倡也仍然系从提高男性家庭生活的品位着眼:

俗称女子不宜为诗,陋哉斯言!……余按荀奉倩云:“女子以色为主,而才次之。”李笠翁则云:“有色无才,断乎不可。”有句云:“蓬心不称如花貌,金屋难藏没字碑。”(注:《随园诗话》补遗卷一,第六十二条。)

其中赏玩、俯视女性的态度溢于言表。类似言论均将女性文化的意义局限于提高“相夫教子”的能力、更好地满足男性的生活和精神需要,这种倾向说明女性存在的独立价值还没有受到足够的关注和肯定。

视女性为附属物的思维定势,与女性文化的自身发展趋势构成了矛盾。表现在女性文学方面,“相夫教子”的要求使女性创作的体裁和题材选择受到严重限制。如上引陈句山之语:“女教莫诗为近”,浅俗鄙俚的通俗文学不宜为女性涉足;同样,作为闺娃,“辞章放达,则有伤大雅”(注:明代女作家梁孟昭《寄弟》。)。女性文学在种种限制下举步唯艰。

女性文学符合男性“红袖添香”、“相对忘言”的审美需求,尚有如此的困境,少数女性涉足“少雅趣”的学术、科学领域,甚至希望在社会上建功立业等等,更难得到理解与支持。清代女性王贞仪对天文、气象、地理、数学和医学均有研究,是一个很有天分的科学人才。但身为女性,她不可能得到象男性一样的求学和研究条件,其《星象图释》、《筹算易知》、《术算简存》等著作在其生前亦无由发行。面对种种不公正待遇,贞仪悲愤地表示:“岂知均是人,务学同一理”。(注:《德风亭初集·论学》。)

类似的不平呼声,也经常出自一些“事功”型女性之口。如女戏曲家王筠在其剧本《繁华梦》卷首有自题《鹧鸪天》一词,清楚地传达了壮志难遂的感慨:

闺阁沉埋十数年,不能身贵不能仙。读书每羡班超志,把酒长吟太白篇。怀壮志,欲冲天,木兰崇嘏事无缘。玉堂金马生无份,好把心事付梦诠。

同样为“闺阁”所“沉埋”的陈端生、吴藻、邱心如、沈善宝等人,亦有相似的心事。陈端生与邱心如分别在其弹词作品中塑造了女扮男妆的主人公形象,女主人公的命运也很接近:均以超人的才智位列三公,但在其女性身份暴露后,又都不得不回到闺阁。陈作《再生缘》中的孟丽君表示:“何须必要归夫婿,就是这正室王妃岂我怀?”(第四十四回)邱作《笔生花》中的姜德华亦云:“枉枉的,才高八斗成何用?枉枉的,位列三公被所排。”(第二十二回)都对传统“男主女辅”、“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定位表示强烈不满。清代著名女词人吴藻一生以不能作男子为恨,她曾写剧本《乔影》(又名《饮酒读骚图》,失传),女主人公作男子装,寄托女子怀才不遇之命运悲剧更深于屈原的寓意。女词人沈善宝更以绝望的语调呼吁:“问苍天,生我欲何为?空磨折!”(注:《满江红·渡扬子江感慨》。)

前代虽然也有女性不甘雌伏之例,如武则天、黄崇嘏,但女性的不平心理从未象明清这样普遍而激烈。这说明女性文化的发展已使女性对平等和独立地位的要求逐渐走向自觉。明清社会为女性文化的发展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却不肯彻底改变女性的从属、依附地位,这无异于让女性在自我之“才”和妇人之“德”之间走钢丝,必然会为女性带来困惑与痛苦。有关明清女性文化的优秀作品因此不仅应该反映女性文化的繁荣,亦应对女性文化的困境给予深刻的揭示。

回顾《红楼梦》的女性观,其卓越之处正在于通过所谓“意淫”的新颖提法,否定了一般之“淫”(即“供己之乐”的功利、占有态度),表达了作“闺阁良友”(此处“闺阁”显然指女性全体)的理性认识,尊重女性的高度独立。持有“意淫”观的宝玉始终希望“女儿不嫁”,这表明曹雪芹已清楚地意识到占有、俯视女性的观念是如此普遍,以至于女性在世俗婚姻中无法保持自身的独立。《红楼梦》关于女性文化的热情描写与“女儿必然要嫁”的恐惧意识交织在一起,艺术地揭示了女性文化在自身发展与礼教束缚之间的尴尬、荒诞处境,具有深厚的哲理意蕴。

《红楼梦》的接受史同时也是其新型女性观的解读史,而正确解读《红楼梦》必然伴随对世俗女性观的审思与提纯。如脂砚斋在警幻提出“意淫”观处批道:“按宝玉一生心性,只不过是体贴二字,故曰意淫。”(甲戍本第五回)清代二知道人评价宝玉“必务求兴女子之利,除女子之害,利女子乎即行,不利女子乎即止”(注:《红楼梦说梦》,见《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九十页。)等,均抓住了《红楼梦》主张关怀与尊重女性的特点,且表达了感佩与赞赏态度。李汝珍在《镜花缘》中强调设身处地为女性着想,反对缠足、扎耳,支持女性参政、研究学术等,种种观点亦导向使女性“各得其情,各遂其欲”,与宝玉的“意淫”观有着内在的联系,对《红楼梦》女性观的理解显然更为精到。《红楼梦》以其进步的女性观影响着社会,实践着作者“为闺阁昭传”、“作闺阁良友”的精诚誓言。

明清女性文化应社会需要而生、反过来又使女性形象和地位得以改变的事实,说明两性之间存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审思女性文化的《红楼梦》不仅以“意淫”观肯定了女性的独立地位,而且通过贾宝玉寻求自尊、独立之异性知音的精神历程,揭示了女性的独立品格对建立和谐之两性关系的意义。

读《红楼梦》者当深知宝玉对待不同女性的不同态度:婆子可杀,女人可恶,女儿则是水做的骨肉。探究原因,其着眼点关键在于不喜女性的奴性与自卑。大观园中的管家婆子对同性“不能照看,反倒折挫”(第五十八回),是《红楼》女性中最具奴性的一类。王夫人等女人亦时有打击同性之举,如逼死金钏、晴雯等等。即使女儿,间或也流露出自卑、自抑心理。如湘云、宝钗劝说宝玉:“没见你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搅些什么”(第三十二回),宝钗表示:“自古道‘女子无才便是德’,总以贞静为主,女工还是第二件。其余诗词,不过是闺中游戏,原可以会可以不会。”(第六十四回)只有黛玉在“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处境中坚守自尊与独立,因此宝玉逐渐与其他女性“生分”,最终与黛玉建立了“你好我自好,你失我自失”(第二十九回)的关系。此种关系肯定男女双方面的独立与自尊,为两性之情的最高境界——爱——作了别开生面的诠释。女性的独立自尊因此不仅对女性自身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成为建立高层次两性文化的前提。

《红楼梦》以宝玉的精神之旅评定众位女性的独立、自尊程度,实质上对女性的独立品格提出了高度的要求。评定中显示的种种问题,说明曹雪芹对女性具备独立品格的普遍性并不持乐观态度。女性很难摆脱自卑、自抑和从众心理,同样也是曹雪芹审思女性文化所得出的结论。守分处常、安于“男尊女卑”定位的女性在明清时期依然数量众多,其从众心理可以想见,不须多赘。另外虽有诸多女性不满于受压抑、受限制的地位,但她们的不满经常转化为希望变为男子的异常心理,此种心理使她们很难看到男性价值观的荒谬和悖于人性之外,其思想深度因此也很难与一些真正的大师相比。

《红楼梦》对女性的从众和自卑心理给予了深刻的揭示。小说中诸女性,如宝钗、湘云、探春等均有过人的才智,为宝玉所衷心钦佩。但她们都盲从现存价值体系,或云“我若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的道理”(第五十五回探春语),或云“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第三十二回湘云语),对男性“安身立命”之道扼杀人性的认识远没有宝玉深刻。盲从性使《红楼》女性很难在理性层次上反抗自身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安本分者或如袭人主张“有那个福气,没有那个道理”(第十九回),或如香菱认为担心薛蟠及其正妻虐待自己是非分之举,所以毫不留情地斥责真正关心她的宝玉(第七十九回);不安本分者或如熙凤以暗害尤二姐表达对丈夫纳妾的不满(第六十九回),或如赵姨娘企图暗算正妻之子宝玉(第二十五回)。女性的自卑、从众心理使她们对宝玉所向往的和谐无间的关系缺乏足够的想象力,每每误解宝玉,使后者受到深重的伤害。因此宝玉多次灰心丧气,意欲逃遁于“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第二十二回)的人生境界。

通过揭示女性自卑、从众心理对建立新型两性文化的严重障碍,《红楼梦》也向它所观照的女性文化敲响了警钟,提醒它的“闺阁良友”注意存在于自我方面的问题。近现代以来,随着女权主义的兴起,不利于女性的公开行为已经能够受到自觉抵制,但许多女性潜隐的“第二性”心理却象锁定女性弱者身份的密码,始终给女权提倡者带来极大的困扰。联系这一点,我们应该更深刻地理解《红楼梦》女性观的现实意义。

如上所述,《红楼梦》深刻揭示了明清女性文化在自我发展与礼教束缚之间的困境,其女性观具有深刻的哲理意蕴。即此而言,明清女性文化显然为《红楼梦》独特女性观的产生提供了契机,有利于《红楼梦》。而《红楼梦》对女性文化的审思不仅促进社会关注女性问题,而且提醒女性从自我出发追求女性的真正独立,又以“闺阁良友”的姿态为女性和女性文化的解放作出着贡献。《红楼梦》与明清女性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说明女性文化是人类文化的有机构件,女性文化可以孕育最优秀的文化产品,亦能由后者得到激发与启示。对此,真正有志于人类文化、女性文化的人们,都应该深思与记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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