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语文教学与命题应坚持文学立场--从“高考现代阅读命题语言论”等争论不休的文章谈起_文学论文

中学语文教学与命题应坚持文学立场--从“高考现代阅读命题语言论”等争论不休的文章谈起_文学论文

中学语文教学与命题应该坚守文学阵地——从《高考现代文阅读命题语言刍议》等争鸣文章说开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命题论文,刍议论文,阵地论文,开去论文,中学语文教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高考和中考对中学语文教学有着不言而喻的导向作用。《语文学习》2009年第2期刊登了徐默凡、李明洁两位语言学研究者对考试命题语言的批评文章。尤其是徐文,通过研究2008年全国18份语文高考卷,对命题语言存在的诸多问题,作了认真梳理,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见解,理应引起大家的重视。遗憾的是,当我仔细读完两位的文章,发现他们的文章虽有一些值得肯定的建设性意见,比如增加主观题的分值、取消主观题的标准答案等,但其基本立场和出发点,却有很大的失误。特提出我的不同看法,求教于关心中学语文教学的同仁。

两篇文章虽然一篇说高考,一篇说中考,但其基本的立场和方法,就是把语言和文学作了机械的对立,然后判定语文考试的文学比重高是一个错误导向,并提出了应当改变这一导向的结论。

徐默凡一文的说法是:

凭个人直觉,我们的中学语文教学对文学能力的考核要求过高,分值太大(不要忘记作文很大程度上也是在考文学写作能力),脱离学生的实际应用情况。中学生除了极少部分考上中文系的,今后文学阅读恐怕只能是业余爱好。他们将来读的更多的是专业论文、应用性文献、新闻等,这些文本的阅读讲究的不是联想和感悟,而是速度和精度;他们将来写的更多的是各种实用文,讲究的不是抒情或雄辩,而是准确和得体。高考应体现这方面的导向作用。

李明洁则在文章开头直接提出:

一种观点认为,‘语文’大体可以理解为语言和文学。所以,一张语文试卷按理说也应该包含这么两部分内容。文学的比重在试卷中一向都多些,但如果我们过于关注于文学考核,作为基础的语言能力会不会成为被遗忘的角落?以致对整体的语文能力而言有“釜底抽薪”之虞?如果在对语文教学具有导向作用的考试中过分忽视语言的分量,语言能力的缺失会不会成为“语文不能承受之轻”呢?

正如李明洁所说,把语文理解为语言和文学,只是观点之一种。除此之外,也有把语文理解成“口头为语、书面为文”的,还有把语文理解成语言和文字的,或者语言和文章的,等等。就我而言,如果非要把语文理解成语言文学的话,我是在下面两层意义上来理解和使用的,一个是联合关系,即语言和文学,还有一层是偏正关系,即语言的文学。强调后一层意思,恰恰是为了说明,即使加强中学语文教育的文学性,也是以语言作为重要依托的。所以真正重视文学的人,只会加倍重视语言。而文学能力和语言能力,特别是在关于是否要求“准确得体”这一点上,并不显示出两者的差异。不然的话,法国文学大师福楼拜在辅导莫泊桑写作时,要求他在用词上找出那最准确的唯一的字,就变得不可思议了。换句话说,“准确得体”是文学作品与非文学作品在语言上的共同要求。而不同点在于,文学作品除此之外,还附加有“生动具体”的语言要求,正是这一要求,才使得文学作品和非文学作品的语言要求,有了基本差异。也许有人要问,有没有这样的情况,对文学作品而言,当“准确得体”的语言要求和“生动具体”的语言要求发生冲突后,为保留“生动具体”而牺牲“准确得体”呢?对这一问题的答复,我暂且借有人举过的例子来简单解释一下。比如:用白描手法写大雪,自然能够做到“准确得体”与“生动具体”的协调,但是如果有人用了“燕山雪花大如席”这样的夸张笔法来写雪景,“生动具体”是有了,“准确得体”又如何体现?其实,这里的关键在于,本来是对客观景色的如实展现,由于夸张手法的运用,使得“准确得体”的指向发生了转移,变成人们对燕山冬天雪景的心理感受方面的准确捕捉。指出文学语言这种准确性,是为了说明,文学语言的使用,同样可以成为高考语文测试的一个对象。

但是,就徐文而言,由于作者并没有把文学性和准确性联系起来,也没有意识到,文学语言同样因其是否准确得体的表达而可以被测试。所以,对文学作品的方方面面连同有关文学作品语言的测试题存有异议。这里仅举笔者相对熟悉的高考上海卷的例子,来加以分析。

他文章的第四点,谈命题术语不统一的问题:

更有甚者,上海卷一篇现代文阅读共7个小题,其中使用了“辨析”(第7题)、“简析”(第9题)、“分析”(第10题)、“赏析”(第11题)和“评析”(第12题)5个解题要求。这5个要求之间是否有区别?有什么区别?如何区别?出题者也许是刻意回避重复,但使人如坠雾中,不知其玄妙所在。

高考命题不是创作文学作品,所以不怕重复,相反,重复使用同一个命题术语,反而会使表述清晰、要求明确,统一的题干用语应该成为命题语言特有的风格。

乍一看这段文字,我们会觉得上海卷的术语如此频繁变化,非常过分,当得起徐文的“更有甚者”之强调。不过,为了客观起见,还是翻阅一下比较容易找的《语文学习》2008年高考增刊上转载的上海卷。先看第7题,“阅读第⑤段画线的两处细节描写,辨析曾祖母心理上的差异”。原来,这是要从两处描写,辨别出曾祖母行为背后的不同心理。而在阅卷中,我们也发现,有些学生恰恰因为忽略了“辨析”这一术语的侧重点,仅仅回答这两处描写都写出了曾祖母的爱,那就是没有按照题目要求的“辨析”之“辨”来回答。再看第9题,“第⑥段写道:‘我现在仍能隐隐感触到她的手微微颤动着,在我的生命的里里外外……简析这句话的含义。”在这道题中,“这句话的含义”,曾被徐默凡在前文分析为语言表述不清。他说:“‘这句话的含义’指什么?可以是直接理解的字面意义,可以是推理出来的言外之意,可以是富有哲理的象征意义……缺乏必要的限制和提示,考生根本无法领会命题者的出题意图。”其实,徐文显然忽略了,他说的那么些“可以”,正是一种答题思路。我们只要对照一下后面附录的参考答案,就可看到,其表述大多已经呼应了徐文提出的诸多“可以”了。其实,这道题是开放性的试题,也就是说,不但答案可以不确定,答题思路也可以开放(顺便一提,2009年上海的语文春考卷也出了一道答案和答题思路都开放的题目)。理解了这道题的开放性特点,我们就可以回过头来说,答题要求“简析”之“简”,并非毫无道理。因为开放,学生的文字表述可能会不够简洁,所以特以“简”字加以提醒和限定,并且与答题纸留有的空白呼应起来,从而更具操作性。总之,我们讨论答题要求的用语,不能只孤立地把“辨析”、“简析”等这样的词语抽象出来,这样的抽象讨论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把它置于具体的答题语境中,才能从所谓的迷雾中走出来。这是文学作品使用语言的基本要求,也是非文学作品用语的基本要求。又如,第10题的题干是:“对文章分析正确的两项是……”,然后依次列出了有关文章内容和表现技巧的6个项目,要求学生加以选择。令人奇怪的是,这里作为命题者自身对文章的“分析”居然在徐文笔下一变而成了对考生的“答题要求”的指向性用语,真不知道要叫人说何是好了。而下一题中的“赏析”,强调的是对文章语言风格的欣赏,最后一题的“评析”,是分值最高的5分题,要求联系全文,对不同的比喻与曾祖母的关系进行全面的评价和分析。在我看来,这种用词的变化,都有其特定的所指,基本清晰可辨,即使个别的指向要费些思考,也不能说是玄之又玄。

当然,我这么说,也不是一概否定试卷术语的稳定性,但这种稳定性的确立,最好顾及答题的具体语境。我也曾经建议从事考试手册制订的同志,有没有可能,对试卷题干中常用的术语有一个基本的约定或说明。哪怕这些术语其实大部分人都清楚,比如“辨析”、“赏析”、“评析”等的答题侧重点究竟在哪里,比如“意思”和“含义”等术语是否可以统一,如果不能统一,是否也需要在考试手册中加以说明,等等。

在《语文学习》2008年第12期中,有学者撰文论述了一些高考作文纯粹追求技巧和语言效果的问题,并表示了对忽视内在感情的担忧。

在这里,我愿意更旗帜鲜明地表达我的看法,那就是,强调中学语文教学中的文学性,不是强调玩弄文字游戏。文学教育也不单单是培养联想和感悟,培养抒情和雄辩,不单单是为大学中文系输送人才。文学教育的核心价值,是培养人的情感,培养一种从个人天地走向人间大爱的精神。另一方面,强调语文的文学性,从现实语境说,是针对学生对语文学习普遍缺乏兴趣而提出的。恰恰是文学性在语文教育的实践中尚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才使得语文教育丧失了吸引学生的特有魅力。

同时,我也认为,在文学的情感教育中,语言的、技巧知识性的问题,始终是这一教育的抓手和切入点,也是命题者应该深入思考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说我们在文学作品的阅读教学实践中,丧失了文学性、文学味,从而导致语文教学的失败的话,原因之一,是教法上存在着重大失误,那就是把对内容的理解和写作技巧的赏析机械割裂开来,把文学和语言割裂开来,没有充分展开“结构辩证法”这样一种将技巧和内容综合起来的思考模式。所以,在我看来,理解和欣赏这两个角度,其关键不在于是否反映了所谓的两种不同的阅读要求,而在于如何把这两个角度有机结合起来,并通过命题方式,来引导学生阅读文学作品。

徐默凡先生在文章中还以语文学科类比于数学、外语等,提出了语文高考成绩不高的问题。如果以百分比折算,数学、外语都有90分以上乃至满分的考生,而唯独语文成绩最高分只有88分,也就是上海地区近十万的考生中没有一个语文优秀的。言下之意,这是一种不正常现象。他又说,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复杂,非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所以,他的分析只从考试命题语言入手。而在文章的结尾,他又说:“高考是一个威力巨大的指挥棒,请不要再拿它来胡乱挥舞了!”

我承认,高考是一个威力巨大的指挥棒。在这里,我想谈的是另一个问题,这种巨大的威力,是不是造成高考语文成绩较低的主要原因?由此更进一步,语文成绩低,是不是就表明了这种命题方式不能检测学生的真实语文水平?从而无法体现高考应有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徐文虽然没有明言,但文章推理的逻辑是肯定的。这样的结论,把具有开放性特点的语文学科简单类比于数学,以暗示现有的语文命题的不科学、不公正,这种无视语文学科特殊性的理念,实在让人不敢苟同。

高考语文分数与数学、英语相比偏低,是多年来的一个事实。我们有些一线语文教师对此也有感叹,认为在中学教语文没有成就感。他们希望高考语文也能像数学、外语那样,出现大批量的优秀或者良好分数。他们把这种希望寄托在语文命题的改革上,并常常为希望的落空而郁闷。在我看来,倒不是命题者有意要打击中学语文教师的自信心、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而是语文学科的特殊性,决定了语文不可能出现像数学、外语那样高的分数。这其实也是许多中学语文教师心知肚明的,在他们郁闷的同时,知道这是一个无奈但又不得不直面的事实。

《语文学习》封面上的一句话几乎已经成了许多教师的共识,那就是:“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真正领会到这一点,就能理解,学生的语文水平是与他们的生活经验积累密切相关的。现有的高考语文命题当然并非无可挑剔,也还有进一步改善的余地,但是要从根本上扭转成绩相对较低的局面,甚至比数学成绩还要让人欢欣鼓舞,也许只有让命题者把语文所蕴含的生活丰富性全部脱水乃至抽空才能办到。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还是语文科目的考试吗?而那种与数学相比分数较低的状况,反倒是真实地反映出不同的两门学科与生活的辩证关系。

总之,分数相对低,不能说明中学语文教师的成就低、他们工作不努力,也不能说明通过现有命题方式所反映出来的分数,是低估、甚至抹煞了中学语文教师的成就。因为从语文学科的特点而言,语文教师的成就并不能在语文考试的成绩上得到全面反映,它有相当一部分已经融会在学生的生活经验中,消解在他们的血液中,扎根在学生的心里,会在学生以后的漫长人生旅途中,慢慢抽条、开花、结果。有些东西,也许一生都不显示,只是作为一种隐性知识经验的构成要素,发挥潜在作用。也正是语文学科的这一特点,才使得我们有必要充分凸显语文学科的文学性,有意识增加文学作品的比重。因为文学,主要是文学,才一方面帮助学生不断拓宽着生活经验,另一方面,不断唤醒或者提升着学生自身的生活积累,并在其中昂扬起人间大爱的主旋律。认为主要通过实用文教学才能凸显语文和生活联系的教学观,是机械片面地理解了语文教学和生活的关系。从命题思路看,在试题中加强而不是弱化文学性,才是让语文与学生的生活互相渗透的有效途径。只有在确立这一文学性的大前提、大判断下,语文学科的特殊性,它与生活的外延相等性才能充分体现。否认这样的大前提、大判断而对命题的语言问题来进行争鸣和商榷,其效果只能是离语文学科发展的正确方向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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