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的重点:控制劳动力过度供给_劳动年龄人口论文

宏观调控的重点:控制劳动力过度供给_劳动年龄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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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在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和治理通胀等方面已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的今天,却又遇到了极为严峻的失业问题。这一问题能否有效地解决将成为继续保持我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键。本文在分析我国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基础上,提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对策在于加大对劳动力过度供给的控制力度。

一、持久、巨大的就业压力:劳动力的过度供给

我国现阶段劳动力的供给主要来自:劳动力的自然增长;伴随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业经济的逐步工业化而形成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国企转制过程中由于隐性失业显性化而出现的大量下岗职工。这三支“大军”,必然造成我国持续和巨大的就业压力。

其一,新增劳动年龄人口。为了控制人口的增长,多年来我国一直实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但是,由于我国的人口基数大,加上人口自然生长的惯性作用,劳动年龄人口的总量还将陆续增加。在直到2020年劳动年龄人口达到峰值以前的20多年以内,我国劳动年龄人口都将处于不断增加的时期。在妇女总和生育率2000年后保持1.95左右的情况下,预计中国总人口将在21世纪30年代中期达到峰值15.6亿左右,2040年回落后15.5亿。与此相适应的劳动年龄人口(男15—59岁,女15—54岁),“九五”期间净增4960万,年均增长992万;“十五”期间, 净增6360万,年均增加1272万;2006年—2010年期间增加4480万, 年均增加896万,此后劳动年龄人口增速放慢,而且比总人口提前20年在2015左右达到峰值9.391亿。其后逐渐减少到2040年8.642亿。这就是说,在长达将近20年的时间内我国每年要新增加劳动年龄人口大约1000万。

其二,需要转移的农业剩余劳动力。随着农村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可耕地面积的日益减少,农业剩余劳动力也日益增加。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通过户籍管理、粮食供应和计划招工所形成的城乡屏障使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长期滞留于农业部门。农业劳动力不能随着国家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向具有较高劳动生产率的非农业部门自由流动。改革开放以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经济政策赋予农民自由支配劳动时间和优化劳动配置的权力。因此,农业劳动效率明显提高,从而进一步加快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增长速度。又由于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逐渐打破了人为的城乡壁垒,所以自80年代中期,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开始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多种预测和各种抽样调查的结果显示,目前我国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多达1.5亿左右。 在曾经依靠乡镇企业发展通过“离土不离乡”的形式解决了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以后,到80年代末,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乡镇企业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日渐减弱,于是农业剩余劳动力逐渐形成“离土又离乡”的转移形式。目前,我国已有6000万农业剩余劳动力形成了声势浩大的“民工潮”,其中跨省流动和向城市转移的约有3000万。

其三、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将有3000万职工陆续下岗加入庞大的劳动力供给大军。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长期奉行高就业政策,把社会上大批劳动适龄人口强行按置到企业,而且一次分配“定终身”,结果造成国有企业人满为患。多年来,过多的企业冗员一直成为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沉重包袱,过高的工资成本几乎把企业利润侵蚀殆尽。随着经济结构和技术结构的快速变动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昔日以隐性失业形式存在的企业冗员将被陆续剥离出来,形成显性化的失业大军。据国家劳动部1997年调查测算,仅国有企业和大集体企业中的冗员就有2200万。但是许多专家和企业界人士认为,这仍是一个保守的数字。大多认为,目前仅国有企业的富裕职工也不低于3000万。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办公自动化程度的提高,不仅对社会就业的吸纳数量大幅度降低,而且约有600 万人员要从现有岗位上分离出去。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关于企业冗员的下岗和机关干部的精减分流,这在过去改革开放的十多年间,只是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和舆论上的宣传而未真正实施。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规则贯彻力度的加大,现在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这3000多万冗员一旦从原有岗上被分离出来,马上就会形成新的失业大军,使本来已相当严重的就业问题更是雪上加霜。

总之,近20年内平均每年1000万新成长的劳动年龄人口,加上1.5亿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的转移和近期已陆续下岗的3000万职工,这对于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不能不是一个严重的威胁因素。

二、单纯依靠增加劳动力需求无法解开的结:供大于求的巨大缺口

针对我国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劳动力过度供给的严峻局面,不少学者大都就如何进一步扩大劳动力需求增加新的就业岗位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提出许多行之有效地对策和方案。这些对策研究归纳起来主要有这样几方面:(1)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2)大力发展第三产业。(3)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4)进一步扶持和发展中小企业。此外,还有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控制资本对劳动的替代等等。下面我们将对有代表性的上述几种对策性研究作一简要分析,其目的不在于说明这些对策和方案有什么错误,只是要说明单方面依靠扩大劳动力需求仍然不能化解供大于求的尖锐矛盾,从而不能摆脱严重失业的困扰。

1.关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带动就业的问题。

总体说来,经济的持续增长是就业得以不断扩大的基础,或者说保持适当的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的长期繁荣是解决失业的根本出路。因此,大力发展国民经济是我国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但是,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关系并非一成不变。特别进入90年代以后经济增长对就业的贡献率已经出现下滑的趋势。1980—1989年间全国GDP年均增长9.3%,全国就业年均增长率为3.0%,就业增长弹性为0.323。1990 —1995GDP年均增长为11.6%,高于80年代GDP增长率2.6个百分点,同期就业增长1.3%,比80年代低1.7个百分点。其就业增长弹性为0.109 。 另外, 1986—1990年,我国GNP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社会总就业增加151万人,但1991—1995年间,仅为85万人,下降了44%。这说明经济增长必定会促进就业增长,但经济增长对就业增长的贡献的大小则会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变化而变化。随着我国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化,同样的经济增长速度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是逐渐下降的。

仅从就业方面看,虽然经济增长率越高,所能吸收的就业数量也就越多。但是,从整个宏观经济的运行来考虑,由于旧体制所固有的盲目扩张冲动的倾向仍然未彻底根除,过高的经济增长极易引发通货膨胀而破坏改革开放所必须的宽松、稳定的宏观环境。所以,我国今后经济的增长率不能冲出其适度的区间。事实上,我国多年10%左右的增长率已属经济增长的高位区,因此在今后几年中能继续保持8 %的经济增长速度已相当可观。从最近几年的情况看,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每增加1 个百分点可创造70—80万个就业机会。经济增长如果按8%计算,那么, 今后每年可扩大就业人数仅为560—640万。这对于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还有相当大的供求缺口,且不说还有正在陆续下岗的职工3000万和1.5亿需要陆续转移的农业剩余劳动力。

2.关于通过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

国外许多发达国家解决就业问题的成功经验和我国近年来劳动就业的实践都已经证明,相对于一、二产业,第三产业对劳动力具有更强的吸纳力。目前,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从业人数是总就业人数的60—70%。我国截止到1996年,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只占总就业人数的26%。这说明,第三产业在我国还有相当广阔的发展空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逐步升级,我国的第三产业已为就业作出了突出贡献。1978—1996年,第三产业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加了5.3倍, 从业人员的比重也由12.2%增加到26%,共增加了1.3亿就业岗位。比较而言, 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人数比从事第一、二产业的人数具有更快的增长速度。

问题是,既便我国第三产业仍然能以较高的速度增长,但是,面对如此庞大的失业大军仍是力不从心。首先,从三次产业的就业现状看,从1978—1992年期间,对于我国的新增劳动力,第一、二、三产业是各尽其能,共同吸纳的。1992年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第一产业开始出现从业人员的净减少现象,即第一产业不但不能继续吸纳劳动力,而且还向外大量排放剩余劳动力。以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由于技术带动发展和资本深化的作用,进入90年代以后(这里指1991—1995年期间)就业增长率由80年代的5.0%降为2.7%。这就是说从90年代开始第二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已逐步减弱。更为严重的是,在第二产业中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从1997年开始出现来势迅猛地职工下岗。这说明,在今后几年第二产业中的公有制经济单位也会发生类似第一产业已出现的不但不能吸纳劳动力反而还要向外排放劳动力的严峻局面。可见,今后我国扩大劳动就业的重任则主要由第三产业来承担,扩大劳动力就业的基本格局将由原来的“三足鼎立”而改为“一柱擎天”。1991—1996年期间,第三产业平均每年可增加就业人员1130.8万。如果按照这种已相当可观的吸纳能力来接受劳动力,对于来自上述三方面庞大的劳动力供给,第三产业仍会陷于捉襟见肘的尴尬境地。

3.关于通过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扩大就业问题。

在目前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已开始大量释放劳动力的状况下,人们把扩大就业的目光投向非公有制经济是非常自然的。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非公有制经济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确实起到过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私营和个体性质的生产经营单位大都属于中小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因此同量的资本投入可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但是,依赖非公有制经济来完成目前的就业任务,同样是不可能的。全国私营企业1997年比1996年增加就业人数144.42万。全国个体工商从业人员1997年为5441.9万人,1996年为5017.1万人,1997年比1996年,全国个体从业人员增加434.8万。这就是说全国个体、私营经济1997年比1996 年增加就业人数也不过600万。显然个体、 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将无法解决我国劳动力供求的尖锐矛盾。

三、出路何在:宏观控制劳动力的过度供给

上述分析说明,对于我国劳动力过度供给的严重局面,只是单独依赖扩大劳动力需求总是难以实现供求总量的平衡。为缓解就业压力,实现充分就业的社会目标和劳动力市场的均衡运行,必须采取扩大需求和控制供给双管齐下的宏观调节措施。也就是在目前政府和理论界已对增加劳动需求作了较为充分研究并采取了相应对策的状况下,尤其需要进行关于如何减少劳动供给的研究,采取有效的宏观控制措施减少劳动力供给,利用釜底抽薪的办法解决劳动力供求的尖锐矛盾。

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劳动力供给的因素,主要包括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劳动力参与率和平均工作时间。因此,减少劳动力供给也必须主要从这几个方面着手。一个国家的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取决于它的人口总量和法定的劳动年龄。关于劳动年龄的规定,各国不尽相同。就我国而言,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是与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生理特点和人口的平均寿命等状况相适应的,因而也是比较科学和合理的。因此,在我国除继续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控制我国人口规模从而达到控制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外,则只有通过降低劳动力参与率和平均劳动时间以达到减少劳动力供给的目的。

劳动力参与率,是从业人员和要求就业者与劳动力资源总量的比率。如果一个国家劳动适龄人口一定,那么,劳动力参与率直接决定了劳动力的供给规模。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劳动力参与率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劳动力参与率呈不断上升趋势。建国初的1952年,全国总人口就业率为36.1%,到1978年上升为41.7%,80年代为50%以下,1990年以后一直保持在56%左右。二是高于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属世界高就业模式。1990年中国总人口就业率为59%,世界工业化国家平均为49%,所有发展中国家平均47%。三是妇女就业参与率过高,超过了我国实际经济发展阶段的客观要求。1993年发达国家妇女就业参与率平均为44%,发展中国家平均为39%,印度只有31%,而我国妇女就业参与率与高达45%。可见,采取措施降低我国过高的劳动参与率,特别是控制妇女劳动参与率是减少劳动供给的基本对策。

首先,降低妇女劳动参与率。现在看来,如果让大部分妇女放弃就业岗位而专司家务,则失之偏颇,将会遇到来自政治和社会方面的极大阻力。因此,降低妇女劳动参与率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实行妇女阶段性就业。就是说,除鼓励社会上少数比较富裕家庭的妇女退出劳动岗位,直接操司家务外,其他大部分妇女可以实行阶段性就业制度。例如,妇女产假可以由原来的5个月增加到3—4年。再如伺侯家中的病人, 辅导子女学习等则可以长期休假。这种阶段性就业制度的实施在我国家务劳动社会化刚刚起步的现阶段,不但有利于更好地照管子女,提高家庭生活质量,益于妇女身心健康,而且可以大大降低妇女劳动参与率,仅此一项可以降低妇女劳动参与率约10%。

其次,尽快推行劳动预备役制度。在未来的20年内,我国一些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初中、高中毕业生,约占新成长劳动力的30%。这部分青少年中学生一旦升学受挫,马上就会进入劳动力市场成为劳动力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初、高中毕业生凡没有升入高一级学校并要求进城务工或准备向非农产业转移者,必须由政府组织他们在就业之前参加2—3年的职业培训或相关教育,并在取得职业培训证书后才有资格进入劳动力市场寻找录用单位。追加培训,延长青年受教育的年限,既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又可以降低劳动力供给,缓解就业压力。

再次,制定和实施在职职工定期培训和下岗职工再培训制度。在目前科学发展日新月异和技术更新换代极为迅速的当今时代,很有必要对在岗职工进行轮训。凡工作满5年的在岗职工必须参加集中培训, 培训的形式要以离岗为主,业余为辅。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对重要岗位上的职工,其培训时间不低于1年。下岗职工在重新就业之前, 必须进行再就业培训。只有经过下岗集中再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才能获得再就业的资格。

关于减少劳动者的平均工作时间。自实行双休日以后,我国的平均工作时间已由原来的每周48小时减少为40小时。但是,从目前我国的具体情况看,除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外,大部分企业并未真正实施国家规定的双休日制度。因此需要继续加大企业的贯彻力度,真正落实双休日制度。此外,还应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实施减少工时的新举措。

首先,推行灵活工时制度。灵活工时制度,是一种相对制度工时而言的工作时间可以灵活安排的工时制度。具体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主要包括:(1)工作分享制, 即一个工作岗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承担。在保证完成岗位任务的前提下,允许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情况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即可以上、下午工作,也可以间日、间周或间月工作。(2)弹性工作制, 即把职工工作时间分为核心工作时间和边缘工作时间,在核心工作时间里必须在岗高效工作,在边缘工作时间里职工可视个人情况和企业需要或工作或自由支配。(3)计时工作制等。

其次,实行职工年休假制度。多年以来,我国除教师因学生的寒暑假可以获得了较集中的休假机会外,其他各个行业的职工则只有四大庆典节日(国庆节、五一节、春节和元旦)每年累计7天的休假时间。 长期以来,一方面,由于我国没有实行年休假制度从而职工的平均工作时间较长,另一方面,职工的平均有效工时率却又很低。随着改革的深化、科学的管理和工资制度的改革,将会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愈是高效的工作,愈是需要增加职工集中的休假时间。结合我国劳动力供求矛盾特别尖锐的现实情况,应增设职工的年休假日。全国职工如果每年休假20—30天,仅此一项全国劳动供给可减少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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