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金融工具创新的效应分析及我国的发展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方国家论文,发展思路论文,效应论文,金融工具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金融工具的创新是金融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在介绍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创新工具的基础上,分析新型金融工具的运用对金融发展和货币需求的影响,提出加快我国金融工具创新的思路。
一、金融工具创新的概述
金融工具一般指在信用活动中产生的、能够证明金融交易金额、期限、价格的书面文件。金融工具的种类繁多,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发行者是否是金融机构分为直接金融工具和间接金融工具两大类;按期限长短分为货币市场的金融工具和资本市场的金融工具;按投资者的权利分为债券凭证和股权凭证。
金融工具的创新是指金融业突破传统经营的范围和方式在新的金融运新机制中所创造的新型金融工具。
新型金融工具主要来源于金融业务创新和金融市场创新,集中表现在间接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工具方面。在间接金融工具中既有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工具创新,也有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工具创新;在金融市场工具中既有国际金融市场工具创新,又有国内金融市场工具的创新。鉴于美国的金融创新在西方国家中最为发达,下面主要介绍美国的新型金融工具。
银行金融机构在负债业务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创新工具是:(1)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简称CDs)。它是1961年由美国花旗银行首先推出的定期存款创新。针对定期存款的金额方面的无限制性和流动方面被限制的状况,该银行创造了金额起点为10万元、可在二级市场流通转让的新型定期存款,这一新型的金融工具增加了定期存款的流动性。(2)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又称可转让提款通知书账户(简称NOW账户)。它是美国储蓄贷款协会和互助储蓄银行针对当时法律禁止为支票存款账户支付利息,当利率上升时为竞争资金来源进行的支付工具创新。1970年马赛诸赛州的一家互助储蓄银行对支票进行了创新,创造了“可转让支付命令”(NOW)新型的支付工具。可转让支付命令完全代替了支票的功能,这样,可签发支付命令的账户从法律意义上讲就不是支票账户,对其存款支付利息就不应算作违法行为。在法制健全的国家,不违法就是合法。1972年9月法院正式明确了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的合法性。类似上述由银行金融机构在负债业务方面的创新工具还有:自动转帐服务(简称ATS)、货币市场存款账户(MMDA)、协定账户(NA)、清扫账户(SA)、股金汇票账户(SDA)、个人退休金账户(IRAs)、和货币市场存单(MMC)等等。相对而言,银行金融机构在资产业务方面的创新不如负债业务创新那么活跃,新增的金融工具主要是消费信用、住宅贷款、银团贷款(又称辛迪加贷款)。
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中创造了种类新型保险单、各类新式基金的股份等金融工具。如创造于70年代末期和80年代初期的货币市场互助基金,就是一种成功的金融创新工具。货币市场互助基金(MMMF)是互助基金(又称投资基金或共同基金)的一种,货币市场互助基金是投资于具有较高流动性的货币市场的一种短期债务工具,该基金发行一种“股份”,这种股份可按固定价格以开支票的方式兑现。货币市场互助基金的股份实际上是有利息的支票存款,但其在法律意义上并不是存款。这种新型的金融工具成功的规避了缴纳准备金和禁止付息的法规限制。
金融市场的创新工具包括相对于传统国际金融市场的离岸金融市场工具和相对于基础市场的衍生市场工具。
离岸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是金融创新的结果,离岸金融市场所创造的新型金融工具主要有票据发行便利、远期利率协议和互换交易业务等。
票据发行便利(简称NIFs)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中期周转性票据发行融资的承诺。借款人通过周转性发行短期票据,取得中长期的资金融通效果;
远期利率协议是一种双方以降低收益为代价,通过协议预先固定远期利率以减少利率波动的负面影响,它是实现稳定负债成本或资产保值的一种金融工具;
互换交易包括货币互换交易和利率互换交易,曾被西方金融界誉为20世纪80年代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互换作为资金融通工具和风险防范工具,使不同币种金融工具之间的差别和浮动利率与固定利率之间的差别都趋于缩小。
金融衍生市场创造的新型金融工具,统称衍生金融工具(又称衍生证券、衍生产品),如金融远期、金融期货、金融期权等,是一类其价值依赖于基本标的资产价格的金融工具。总的来说金融衍生工具是一种双边合约,按合约买方是否具有选择权可以分为远期类和期权类。远期类衍生工具中合约的持有人有义务执行合约;而期权类衍生工具中合约的持有人又权力执行合约,即他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决定执行或放弃合约。其功能主要是转移价格风险。
二、金融工具创新的效应分析
金融工具创新的效应是指新型金融工具的运用所产生的影响。金融工具创新的效应是多方面的,既有宏观影响,也有微观影响,既有积极的影响、又有消极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推动了金融发展
金融结构理论认为:金融发展是指金融结构的变迁,包括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种类、规模的变迁。金融工具创新通过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两个方面推动了金融发展。
金融工具创新推动了金融工具品种和数量的扩张,金融创新创造了许多新型金融工具,包括银行金融机构创造的新型金融工具,例如CDs、NOW、ATS、MMMF、MMDA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创造的各类新型保险单、各类新式基金的股份等;大量的衍生金融工具如金融期货、期权、互换等等,国际金融市场的衍生工具已达1200余种。此外,还有技术创新带来的工具创新,如卡式货币和电子货币等。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新型金融工具,一方面满足了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中特定的需要,提高了业务竞争力,另一方面扩大了投资者的选择空间,使投资者较容易地实现投资组合,实现在一定风险水平下的收益最大化,或一定收益水平下的风险最小化。
金融工具的创新还引致金融机构的种类和规模的变迁。如在美国的金融创新中,具有可变利率和控制通货膨胀风险等功能的金融创新工具的运用,使得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迅速崛起。在美国,1990年投资基金在各类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中占比由1970年的3.6%提高到10.5%;在非银行金融机构迅速崛起的同时,商业银行在金融业的地位却相对下降,即其金融资产在各类金融中介机构资产总额中的比重下降,1990年于1970年相比上述比重由59.3%下降到44.9%,即下降了15.4个百分点,就是说银行体系下降的份额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中的养老基金、投资基金提高的份额基本持平。比率的一升一降正是金融结构由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冲击了传统的银行制度
美国1933年《银行法》被视为西方国家金融分业管理制度的里程碑,该《银行法》规定,活期存款不付利息、储蓄存款不能开支票、定期存款利率上限限制、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分离等。负债业务的创新使上述规定逐个被击破。NOW账户和ATS突破了活期存款不付息和储蓄账户不开支票的规定,MMDA和MMC突破了定期存款利率上限的规定,并使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与金融市场的投资账户联系起来。在负债业务创新的冲击下,美国金融当局不得不对银行法进行修改,1980年通过的《存款机构和放松货币控制法》放松了对金融机构的业务限制,并由此逐步取消了利率上限的规定。
(三)促进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的发展
CDs问世前,西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停留在传统的资产管理阶段,通过被动的资产管理来应对稳定性较差的银行负债。以CDs为代表的新型金融工具的问世,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理论发生了质的飞跃,商业银行可以主动地通过负债业务的增加,推动资产业务的扩张,并主动利用新型工具协调和控制资金的配置状态,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从传统的资产管理转向全面的资产负债管理。负债业务工具的创新推动了银行经营管理理论的发展。
(四)降低了货币政策的效力
金融工具创新使得货币定义和计量复杂化,货币外延尽管在扩展,由M1、M2扩张到M3、M4等等。但在确立货币控制目标时,一般仍采用狭义货币概念即M1。因为M1具有强力货币的特征,是作为媒介的货币和作为资产的货币的明显分界,以此为基础制定的货币政策的实际效果是比较好的。但新型金融工具的出现使得货币外延的明显分界变得模糊,许多账户兼有交易功能和投资功能,对于公众而言,货币与其它金融工具之间的差异不具有显著意义,两者之间有高度的替代性。在交易账户与投资账户之间,广义货币与狭义之间,甚至在本国货币和外国货币之间的差异也正在迅速消失。
由于货币定义和计量的日益困难,中央银行越来越难以把握货币总量的变化,传统货币政策的效力正在降低。于是中央银行可能的选择是从控制货币走向控制流动性资产,这个过渡使货币供给的层次在不断修改。尽管如此,新型金融工具带来的这方面的问题并末解决,电子货币、多功能信用卡究竟属于哪一个层次,有待深入探索。
(五)改变了货币需求的结构
在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中,根据人们保持货币的动机将货币需求分为交易性需求、预防性需求和投机性需求,前两者都主要取决于收入水平,投机性需求则主要取决于利率。新型金融工具改变了货币需求的结构,使交易性和预防性货币需求下降,投机性货币需求上升。金融工具的创新涌现了大量货币性极强的新型信用工具和存款账户,如NOW账户、货币市场互助基金、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自动转账服务等等新型的金融工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人们的流动性需要,从而减弱了人们对货币的流动性偏好,导致交易性货币需求的下降;金融创新工具使许多交易账户具有了投资账户的部分功能,在投资性金融资产相对增加的情况下,人们的投机性需求上升。
由于金融工具创新使货币与其它金融工具之间的替代性增强,资产流动的交易成本又很低,因而在短期内经济形势稍有变化,就会引起资金在各类金融资产之间的大规模转移。由于新型金融工具既有交易的功能,又能支付较高的利息或随市场利率浮动,对公众较有吸引力,通过财富效应的作用,往往导致狭义货币需求变动频繁,且无规律可循。
(六)增加了金融业的系统风险
具有规避风险功能的金融创新工具,如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互换交易等,就个别金融机构和投资者而言,这些创新工具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转移和分散风险的作用,但就整个金融系统而言,并不能从总体上减少风险。因为风险的转移和分散风险载体的改变,并不意味着金融业系统风险的消失或减轻。非但如此,某些新型金融工具的运用反而使金融业在传统风险的基础上面临新的风险。作为表外业务的四大金融创新工具——票据发行便利、远期利率协议、期权交易和互换交易,一般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透明度较差,其风险具有潜伏性和放大性,一旦爆发,就会给有关金融机构造成巨大损失甚至致命性打击,严重的还会引起金融恐慌。
三、加快我国金融工具创新的思路
(一)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
发达国家的金融工具创新是微观金融主体为了获得利润最大化或者为了规避管制等目的,进行的金融要素的重新组合。完善的金融市场是金融工具创新的首要条件和必要环境,离开了这一环境,就难以激发微观金融主体创新金融工具的动机。要加快我国金融工具创新首先应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
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就总的发展水平看,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标志是业务品种少、市场规模小,金融市场发展的主要障碍是金融抑制——市场价格管制,特别是利率管制,即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基本上受管制。
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应选择和借鉴发达国家培育金融市场的路径。目前,在西方金融发达国家金融市场的制度模式有德国模式和美国模式,与这相对应的培育路径就是机构竞争式和市场竞争式两种路径。
回顾我国多年来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便可发现实际上走的是机构竞争式的路径来培育金融市场。但由于利率受到严格的管制,存贷款市场的竞争实际上转为银行之间的机构竞争,最先的机构扩张造成国有商业银行基层机构普遍性的效益低下,后来不得不转向基层机构收缩。这样不仅没有使存贷款市场得到应有的发展,而且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笔者认为培育我国的金融市场不宜走机构竞争式的路径,主要是因为只有在混业经营的环境中机构竞争模式可以发挥最大的效用,而我国对金融业实行的是严格的分业管理。因此,关于培育我国金融市场的路径应该由机构竞争模式转向市场竞争模式,即通过金融工具及其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来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优先培育包括存贷款市场、商业票据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市场、银行承兑汇票市场、定期存单转让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等内容的货币市场,加快培育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谨慎培育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等项目的衍生金融市场。
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除了确定培育路径以外,还应随时清理各种障碍。目前我国发展金融市场的最大障碍是利率管制,从可调整的管制利率逐渐转向可调整的市场利率,实现利率市场化是发展和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必由之路。笔者认为目前应最大限度的放开贷款利率,以鼓励商业银行发放更多的贷款,发挥金融中介机构的职能,更多地发挥货币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通过贷款利率的放开可以引致存款利率的放开,从而形成一个合理的货币市场利率体系以至整个金融市场的价格体系。
(二)选择借鉴金融创新工具
发达国家金融工具的创新,代表了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发展的最新成果,新型金融工具的发生机制和作用影响对我国有明显的示范效应。在金融自由化(市场化)、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国际化是必然趋势,我们的金融运作机制理应早日与国际接轨,我们完全可以并且应该吸纳发达国家金融工具创新的优良成果。
在经营品种、融资技术、交易方式、金融电子化等业务和技术方面吸纳发达国家的金融创新工具,向国际惯例和既定规则靠拢,不仅可以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新收益,而且可以推动中国金融走向世界与世界共同发展。
我国目前的金融工具种类少、性能差、质量低,吸纳发达国家的金融创新工具有着广阔的空间和择优选择的余地。为此,应重点鼓励和引导微观金融主体吸纳商业票据、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在资本市场应吸纳企业债券方面的创新工具。在技术方面要吸纳科技含量高的金融创新工具,要加大金融电子化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开发,早日实现全国性金融业务处理电子化、资金流转电子化、信息处理电子化和交易处理电子化,提高整体金融机构的运作效率。在目前金融市场体系尚不完善,公众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较差的情况下,暂不宜鼓励具有高风险、衍生性金融创新工具的吸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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