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隐性失业显性化浅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隐性论文,城市论文,显性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失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由于特殊的国情,我国城市隐性失业问题比显性失业问题显得更为严峻,而且隐性失业显性化越来越突出。隐性失业即在职失业、潜在失业,是指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只有形式上的结合而没有内容上的结合或结合得不充分、不合理现象。也就是说,这部分劳动力名义上就业了,国家把他们统计为在职人员,但实际上,他们的劳动能力并未得到充分利用,而是经常处于闲置状态。
我国城市隐性失业的大量存在主要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为了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国安排就业一度更多的是作为政治任务和福利事业来对待,没有权衡劳动力的边际成本和边际生产力,使计划调节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占主导地位,形成了统包统配的就业分配制度,不管机关、企事业单位需要与否,必须接受国家行政指令安排的大量就业人员,形成过剩的在岗职工,即隐性失业者。他们的边际生产力很低,甚至为零。这样既加大了成本投入,又严重降低了工作效率。因此,这种表面的“高就业”实质上是在牺牲效率、加大投入、浪费资源的前提下实现的。而大量隐性失业人员的存在,增加了单位产品的工资成本,制约了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降低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社会生产从粗放型到集约型的转变,对社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危害。
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城市隐性失业显性化、公开化已经成为不争的客观事实。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逐渐得以确立,价值规律、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日益发挥其作用,成为企业决定需要什么样的劳动力、需要多少劳动力的基本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在职劳动力素质和技能不适合企业发展要求的、相对于现存生产资料过剩的富余人员以及劳动边际成本高于劳动边际生产力的劳动者都将随着企业的股份化,随着企业破产、改组、分化和兼并的进行而从原来的岗位上分离出来,形成大量的下岗人员,使隐性失业显性化、公开化,而且当前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隐性失业显性化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必然的伴生现象。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观念,理性地认识隐性失业日益显性化的社会问题,没有必要否定它,排斥它,更没有必要大惊小怪。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就业上的任何行政色彩、福利色彩都将在市场机制面前日趋淡化。
面对城市隐性失业显性化,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标本兼治。
首先,要继续抓紧实施“再就业工程”。从1994年开始,全国30个城市实施“再就业工程”,已经收到了明显成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国有企业的冗员问题,缓解了隐性失业显性化给社会经济各方面造成的巨大冲击,并在实践上摸索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体系,这主要包括: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基金;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劳动效率,减少劳动力滞存;转换就业结构,在城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供多渠道就业门路;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完善就业方面的行政规章制度和法律;加强人力资源开发,走就业与培训相结合的再就业之路;采取限制性措施,确保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等等。要进一步坚持并完善已经被实践证明的有效措施,切实实施好“再就业工程”。
更为重要的是,必须从更高、更深层次入手,在治标的同时治本。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城市隐性失业显性化也将日趋加速,其广泛的社会性、综合性、集中性、长期性意味着我国的再就业工程任重道远,仅靠再就业的几项措施、几点做法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必须从战略的高度上把握两个“确立”:第一,确立经济与就业增长同步发展战略,避免机械地从低效率下的高就业转向高效率下的低就业。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是促进就业的必要基础和前提条件,二者呈正相关关系。这不仅是西方社会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问题的经验,而且已为我国近十年的经济实践所证实。“八五”期间,我国能够每年安置城镇七百多万人就业,主要得益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平均高达11.9%的增长率。因此,隐性失业显性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生产效率将进一步提高,但高水平的生产效率并不直接意味着必然的低就业。应当正确处理劳动就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就业发展模式。就我国目前状况而言,在提高劳动效率的同时,要使经济增长立足于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尽可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以促进充分就业。
第二,确立国有经济改革与非国有经济发展并重的战略,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非国有经济如私营经济、股份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个体经济等具有与传统国有经济不同的产权关系,并因此按照与旧体制不同的方式运行。它们的基本行为方式更接近自负盈亏、预算硬约束的真正市场主体。这使它们所创造的产值在逐年增多。从1978—1995年间,国有经济年均增长为14.35%,集体经济为24.19%,而其他非国有经济则高达64.22%,是国有经济的四倍多,集体经济的两倍多。 从伴随经济增长率相应的就业增长率来看,近年来,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呈明显负增长,而以上各种非国有经济已日益成为支持城镇就业增长的依靠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