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争取大宗进口物资国际定价权的基本策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宗论文,物资论文,策略论文,我国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4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6636(2006)05-0014-05
2005年,我国初级产品出口490.4亿美元,进口1477.1亿美元,进出口逆差达986.7美元,其中原油和成品油进口581.7亿美元,钢材进口246.1亿美元,初级塑料进口242.5亿美元,铁矿砂进口183.7亿美元,铜及铜材进口93.1亿美元,大豆进口77.8亿美元。尽管我国这些大宗进口物资的进口量占国际市场的份额大多位于前三位,其中大豆、铜、天然橡胶、棉花等位居第一位,但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定价权微乎其微,基本上是被动地接受国际市场价格。近两年,我国初级产品进口价格大幅上涨,比如2004年铁矿砂、铜材、钢材、原油和初形塑料分别上涨了86.3%、40.2%、32.4%、27%和22%,2005年这些产品又分别上涨9.4%、22.9%、34.4%、36.3%、和18.2%①。大宗进口商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扬严重地影响了我国下游产业的发展和经济增长。虽然国际原材料进口价格上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国没能主动地参与这些大宗物资的国际定价也是其原因之一,这给我国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以原油为例,2004年、2005年因价格上涨的原因,我国直接的损失就分别达到70.68和127.1亿美元。从长远来看,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进一步融入国际贸易体系,丰富的劳力资源比较优势也日益得以发挥,成为世界的加工制造中心已日见端倪,进口能源、矿石、塑料、钢材、农产品等大宗原材料逐年激增。由于核心技术和国际品牌明显处于下风,我国在国际贸易分工中处于制造业低端的位置可能还要延续10至20年,因而对大宗原材料进口需求将继续保持强劲的势头。如何在世贸组织规则的条件下主动争取大宗进口物资的国际定价权,关系到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本文对此问题试做分析。
一、国内外研究概述
国外研究影响大宗初级产品国际定价的文献不少。Bidarkta和Crucini(2000)分析了商品价格和贸易条件之间的关系,指出一个典型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中至少50%年变幅是二至三种初级进出口品的国际价格引起的[1]。Hung-Gay Fung,Wai K.Leung(2003)等人利用双变量GARCH模型研究了中美之间铜、大豆和小麦三种期货贸易的关系,认为在中国受政府管制和进口限制较少的铜和大豆两种产品,其期货市场价格受美国期货市场价格影响明显,后者通过信息传递对前者起决定性的作用[2]。Eden和Rodriguez(2004)探索了跨国企业内部交易的转移价格如何影响了国际价格指数[3]。Hartmut.Egger and Peter.Egger(2004)通过对20世纪90年代欧盟12个国家66个部门的边际成本与价格的经验分析,指出市场集中、国际集体采购与产业边际成本和价格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如果欧盟的国际集体采购机制一直延续,那么20世纪90年代其产业边际成本和价格将下降0.4个百分点[4]。Robert.k.kaufmann(2004)研究发现,随着其他国家特别是俄罗斯石油产量的提高,OPEC对世界石油价格的影响与决定力量在不断下降,相反,OECD国家原油储备对世界油价的影响力量在不断上升。这些代表性的研究表明初级产品国际贸易价格除受供求因素决定外,还受汇率、期货市场、跨国公司、产地、政治等因素所左右[5]。
国内不少的专家学者近几年来对我国该如何积极参与大宗进口物资的国际定价问题做过一些对策性的研究,主要的观点有:第一,应尽早建立大宗进口物资的期货市场或是让其尽快上市。近期研究这一问题的学者基本上都持有这一观点。第二,建立“风险采购企业代理机制”,即国内企业委托风险采购企业在国际期货市场上套期保值。这是陈淮(2001)研究我国石油价格机制改革时提出的[6]。第三,消除国内价格管制和企业垄断。张宏民(2005)等人研究认为,我国石油进口中出现“买涨不买落”的原因是价格管制和企业垄断,放开国内油价才能改变我国被动跟随国际油价的现状[7]。第四,依法储备和按上下限调控价格。史丹(2003)、焦建玲(2004)等人研究认为,我国应依法储备石油和按上下限调控油价去参与国际油价的形成和回避风险。第五,建立国际采购协调机制[8]。李欣欣(2004)研究指出,我国参与大宗进口物资国际价格对话应建立国际采购协调机制[9]。第六,实施多元化进口战略。这也是诸多学者的共识。第七,完善信息服务,打好“数据牌”。杨眉(2005)等人在分析2004年因美国芝加哥期货市场的大豆价格大涨后大跌导致中国大豆加工企业全行业亏损的“中国大豆危机”时指出,中国政府没能为企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和打好自己的“数据牌”是主要原因之一[10]。总的来说,这些研究较好地抓住了我国大宗进口物资在国际贸易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政策建议。
对此问题,我们的看法是:第一,市场竞争充分的工业成品,其国际市场价格主要由国际市场供求决定,不存在参与国际定价问题。但对于能源、原材料等大宗生产物资,由于产地、期货市场投机、供方垄断和买方垄断、国际政治等原因,价格的决定往往超越供求因素,需要政府一定的干预和调控。第二,目前我国对基础生产物资、特别是石油产品的价格形成上还有相当程度的政府控制成分,形成大小不一的市场分割和垄断,从而导致了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在进口基础原材料时,只从自身利润最大化出发,并不顾及国家整体利益。因此,参与大宗进口物资国际定价的前提是必须消除基础生产物资的市场分割和价格垄断。第三,期货市场、储备、最高最低限价、税费调节等是国外调控大宗原材料价格和参与国际定价的常见经济手段,政治外交也是常用的手段之一。我国要参与大宗进口物资的国际定价,必须在WTO规则下建立起这些调控手段体系。第四,人民币汇率与美元挂钩的政策虽然随着美元贬值而有利于我国出口,但对大宗进口物资和我国制造业经济发展却是个不利因素。我国是人均资源贫乏的国家,而人民币汇率低估带来的后果是进口资源价格上涨,国内资源过度耗费。因此,大宗物资要获得合理的进口价格,必须避免人民币汇率过度低估。第五,企业“走出去”是延伸产业供应链,实现国际经营一体化和进口多元化从而掌握国际定价权的良好方式,国家应该出台优惠政策予以鼓励。第六,积极参与大宗进口物资的国际定价并不等于我国政府应更多控制价格,更不等于退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国际定价权或是国际价格中心是市场完善和扩展的结果,而不能靠政府行为或是市场投机去获取,虽然政府的完善服务和合理政策必不可少。因此,对策研究的立足点应放在市场机制和政府服务完善上。
二、我国大宗进口物资国际定价权缺失的主要原因
在国际大宗贸易商品市场上,我国是石油、大豆、铁矿砂、铜、铝、钢、棉花、天然胶、纸浆等商品的大买家,但国际定价权一直很微小,出现了较严重的“买啥啥贵、卖啥啥便宜”的贸易条件恶化现象,形成了经济报道中常见的新名词“中国因素”。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大国,为什么在进口大宗物资中缺失了话语权?主要原因如下:
1.缺少大宗贸易商品的市场定价中心
大宗贸易物资的国际价格形成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以国际期货市场为基准价,在此基础上签订合同的方式。这是一种主流方式,原油、燃料油、铜、铝、大豆、棉花等大宗物资都是这种价格形成方式。第二种是供求双方谈判形成方式,往往以有实力的供方和买方谈判定价,小供应商和购买商则成为价格接受者。如铁矿砂国际价格形成就采用这种方式。第三种是自由市场形成方式,如初形塑料国际价格形成大多情况下遵循这种方式。可见,期货市场在大宗物资国际价格形成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国际市场的定价中心基本上是世界著名的几大期货交易市场。例如,伦敦金属期货交易所是有色金属的定价中心,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是原油价格的主导中心之一。因此,要想争取到大宗物资国际贸易定价的话语权,首先必须要有自己的定价中心,即能在世界大宗物资贸易中起主导作用的期货市场。我国的期货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虽然取得较大的进步,但与市场经济发达的期货市场还有较大的差距。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交易的品种仅有13个,而美国有348个,在交易量上也差之甚远。可以说,期货市场不发达是我国没有形成国际市场中心从而导致大宗物资国际定价权丧失的主要原因。
2.国有企业垄而不断
我国大宗物资的经营者大多为具有垄断势力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本来可以利用垄断上的优势,组成良好的价格联盟去争取有利于自己的国际定价,但是由于管理体制和定价机制上的原因,它们并没有做到这一点,而是拱手让出了许多国际定价中的话语权。例如,我国是世界铁矿砂的第一进口国,国内的进口商也主要集中在几大国有垄断型钢铁企业,但2005年之前我国进口的铁矿砂价格只是被动接受日本企业与澳大利亚人和巴西人谈判的结果。2006年在专家和媒体的大力呼吁下,才把定价权拿回到自己手中。经过艰难的谈判,结果是价格上升的幅度为19%,虽然没有达到所希望的10%,但比上年大幅度下降,也比供应商预期的少。
3.还没有建立抵御外国资本炒作的风险机制
我国目前已是世界铁矿砂、天然橡胶、棉花、大豆的第一进口国,石油的第二进口国,氧化铝、铜矿石、铝锌等重要矿产资源的进口大国。一些国际机构和投资基金纷纷对我国的需求做出预测,有的甚至有意扩大我国对大宗物资产品的需求,在“中国因素”的作用下,国际炒作资本大量投向我国所需要的大宗商品期货,导致我国买什么,什么价格就上涨,而我国在此形势下却还没有建立起抵御外国资本炒作的风险机制,包括建立大宗商品国际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基金;做好充分的国际供应和需求调查;建立足够储备;发挥行业商会的作用;做好储备换库信息保密工作等。
除此之外,我国还没有建立有效的储备体系,矿产资源产品国外投资不足,国内大宗矿产资源定价机制不完善,进出口缺乏宏观管理等,这些也是我国大宗进口物资缺失国际定价话语权的成因。
三、我国争取大宗进口物资国际定价权的基本策略
传统的国际价格理论只重视供求和货币因素,由此容易使人产生政府在国际市场上应“无为而治”的错觉。而现实却表明大宗物资国际价格的形成不仅受供求因素影响,同时还受期货市场、投机、产地、跨国公司、采购规模、贸易条件、国家政治等因素所左右。这要求政府必须在研究这些因素是怎样左右着当今大宗物资的国际贸易价格的基础上,制订合理的价格调控管理政策,建立有效的调控体系。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虽然已经有5个年头,但整体看,我国的涉外经济管理政策还没有很好地面对国际市场,目前的管理重点依然放在引进外资和扩大货物商品出口上,这对我国争取大宗物资国际定价权很不利。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在建立起包括大宗初级产品在内的战略物资进出口管理体系,改革大宗进口物资的国内价格形成模式,通过公共支持和国际贸易服务,建立市场型的、合乎国际惯例和法律的价格调控机制去参与大宗进口物资的国际定价的基础上,采取下列必要的基本措施:
1.发展期货市场,逐步建成某些大宗贸易物资的国际价格中心
我国目前有3家期货交易所,虽然在某些品种的国际价格上已经发挥了自己的影响力,但由于品种有限,多数商品的定价权还掌握在国外同行手里。全球商品期货市场经过150多年的发展,目前期货交易所已发展到100多家,共有商品期货和期权93类商品267个上市合约品种。如今,世界期货市场已初步形成了3个价格中心的格局,即农产品价格看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有色金属价格看英国伦敦商业交易所(LME),金融衍生品价格看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和英国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LIFFE)。我国目前仅有13个期货品种,品种和交易量过少,这不仅与我国资源需求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而且严重制约了期货市场经济功能的发挥与对国际价格的参与程度。以石油为例,我国2005年进口石油1.58亿吨(其中原油1.268亿吨、成品油0.314亿吨),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已位于石油进口大国行列。虽然我国石油的进口量占全球石油贸易总量的7%,但影响定价的比重却不到0.1%,甚至不如印尼和韩国。目前,我国石油方面上市的期货品种中只有燃料油期货,该品种仅仅是石油系列的一个小品种,并没有原油期货和汽油柴油等成品油品种。由于没有相关的期货品种,石油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和贸易商只能被动的接受价格的涨跌或者参与国际市场的保值,也就是价格还得看国际上的几大石油期货市场,包括纽约商品交易所、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东京工业品交易所等。要改变这种局面,就要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推出一系列大宗商品期货品种,培育自己的定价中心。可喜的是,管理层已经意识到期货市场的重要性,正在采取措施促其发展。
2.建立和扩大紧缺性的能源和原材料储备
国际定价权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属于国家间的大买卖博弈,充足的储备则能在价格博弈中获得有利的话语权。其实,建立重要资源储备体系是发达国家增加资源产品贸易谈判筹码和调节供求的常用手段。以美国为例,美国是世界上实行矿产品战略储备最早、品种最多、储备量最大的国家。早在1939年,美国就开始实行矿产品储备,到1985年储备的战略资源达到63类93种,包括石油、铀、铝、锑、铬、黄金等重要矿产。20世纪70、80年代发生的三次石油危机有利地推动了各国竞相建立战略资源储备制度。美国、日本、德国、瑞士等发达国家已制定了较为完备的矿产战略储备制度,发达国家一般拥有120天至160天的石油储备;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也在相继建立矿产储备制度。我国作为经济快速成长和资源产品消费需求旺盛的国家,应加快建立重要资源特别是战略资源储备体系。虽然我国已制定了石油储备计划,但其他重要矿产资源储备尚未引起重视。为避免受制于人,增加价格谈判的“底气”,我国应首先做好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国内紧缺矿产如石油、铜、铁、铝、钾盐等的储备。
3.“走出去”实施资源投资,实现资源供应多元化
我国是矿产品进口大国,目前90%以上的进口矿产是以贸易方式直接从国际市场上购买。由于进口方式较为单一,在国际市场矿产品价格波动时,缺乏足够的讨价还价能力,容易受制于人。为增加大宗资源产品进口中的价格话语权,应尽快改变单纯依靠贸易进口资源的状况,采取贸易与投资并举,增加境外资源投资的方式来扩大我国的资源供应。我国石油、有色、冶金工业已向海外迈出了勘探、开发和投资的步伐,并取得相当的成效,为进一步实施“走出去”开发境外资源战略积累了经验。通过境外风险勘探建立境外矿业生产基地,是当今国际矿业界的发展趋势。例如,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的石油勘探开发投资,一半以上投向海外,石油作业活动遍及全球各个地区。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就积极参与国际石油勘探开发业务,由此途径获取的石油份额约占进口量的1/6。海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风险大,投资多,周期长,我国政府要通过制定规划、政策扶持、信息服务等为企业铺路搭桥。比如,国内银行应为海外投资开发矿产提供资金支持;政府应建立境外风险勘探基金,健全对外投资信息服务,通过大力开展国际经济合作和政治外交来保证我国大宗进口物资有稳定的进口地和相对稳定的价格等。企业方面,除绿地投资外,企业还可通过股权投资、战略联盟的方式来获得资源。
4.打破国内资源市场垄断,建立谈判协同机制
目前,我国资源产品市场垄断的状况比较严重,还没有完全形成统一、通畅而有序的市场,这影响到了资源产品价格机制的发挥,并可能造成垄断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舍去国家利益。以石油企业为例,由于国内油价比国际市场油价滞后一个月,从而引致石油企业在进口石油时“买涨不买落”的现象。因此,政府应首先改革我国大宗进口物资的国内市场供销政策,消除垄断等扭曲市场价格因素,早日与国际市场制度性接轨,而不仅仅是制度上的接轨。从破除资源垄断入手,在此基础上引入竞争机制,放开石油等资源产品价格,实行区间限制和储备调节制度。同时,应鼓励其他社会资金进入资源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在大宗资源产品价格谈判方面,我国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吸取过去分头并进、竞相抬价所造成的高进低出的教训。国家可从下列方面加强大宗资源产品价格谈判协调:一是做好信息提供服务工作,让进口企业知己知彼,心中有价;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在不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的条件下利用行业商会、价格联盟、采购团体等价格协调组织去增加中国大宗进口物资的价格谈判能力,使其国际定价转向有利于我国的方向;三是组成国际采购联盟,联合大的需求商与供应商共同谈判;四是建立风险保障基金,加大在期货市场上套期保值的力度等。
收稿日期:2006-07-22
注释:
①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商务部,http://gcs.mofcom.gov.cn/aarticle/Nocategory,200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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