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心理学中的同性恋研究综述_同性恋者的心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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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8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79(2013)05-0049-07

一、引言

同性恋是指以同性为对象的性爱倾向和行为。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的医学界、文学界、社会学界和心理学界的学者们先后将研究的兴趣点放置到了同性恋现象上。医学是最早关注同性恋问题的学科,它侧重于同性恋治疗和艾滋病感染方面的研究;文学界学者则通过解读存在于历代文学作品中的同性恋现象,分析同性恋文化;社会学学者将同性恋问题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将研究焦点集中于同性恋群体的生存状况和同性恋者的伦理关系分析上。而心理学界对同性恋问题的关注仅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主要关注社会大众对同性恋的认识和态度、同性恋者的心理健康状况、对同性恋者心理咨询和治疗以及同性恋的成因等方面。到目前为止,各学科的研究均已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

本文在中国知网中,以“同性恋”为关键词检索到3858篇文献。其中,中外文学882篇,占23%;戏剧电影与电视艺术465篇,占12%;社会学与统计学379篇,占10%;医学174篇,占6%;心理学142篇,占4%。由此可以看到心理学者对同性恋问题的关注远不及文学、媒体艺术、社会学和医学等学科的学者。本文拟通过对检索到的中国心理学者的论文进行介绍和分析,唤起心理学者加大对同性恋群体的关注和关心,加深他们对同性恋问题的了解,激发研究兴趣。

二、文献的总体情况

中国知网显示,中国心理学界的第一篇同性恋研究论文发表于1988年。1988—2012年间的142篇学术论文中,会议论文集10篇,占7%;学位论文14篇,占10%;期刊文章118篇,占83%。

各年份发表的论文数如图1。图1中可见,25年间,论文发表数量呈逐渐增加的趋势,且可粗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88—1997年,此阶段的10年关注者甚少,平均每年仅有论文1.1篇;1998—2006年为第二阶段,此阶段的9年关注者有所增加,平均每年发表论文4.6篇;第三阶段为2007年至2012年,平均每年15篇。

图1 不同年份发表论文数(N=142)

心理学专业杂志刊登同性恋文章情况如表1。表1中可见,专业杂志在25年间仅登载了28篇相关文章。其中,属于核心刊物的杂志(《心理学报》、《心理科学进展》、《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中国心理卫生杂志》)总共只刊登了16篇,且学会一级刊物《心理学报》仅刊登了1篇文章。由此可见,心理学科学者对同性恋问题的关注度不高。

三、主要研究内容

心理学文章中较集中关注的内容有四个方面:社会大众对同性恋的认识、态度,同性恋者的心理健康状况,对同性恋者的咨询和治疗以及同性恋形成原因分析。关注度最高的是社会大众对同性恋的认识和态度,共41篇文章;其次为同性恋者的心理健康状况以及对他们的咨询与治疗,分别为27篇、24篇;对同性恋成因分析的关注度最低,仅17篇。

(一)社会大众对同性恋的认识和态度

调查主要涉及的内容为:大众对同性恋性质的认定、对同性恋者的理解接纳程度以及对同性恋者社会权利和地位的认同等。

同性恋一直被当作变态行为,即便在专业的精神障碍分类中将其剔除后,仍有较高比例的大众认为同性恋是病态行为。心理学中第一篇调查大众对同性恋态度的学术研究文章,是2000年陶林以医生和护士等医务工作人员为对象进行的调查,文中显示有57.2%的被试认为同性恋是病态。[1]严由伟等(2002)的调查显示,80%的大学生被试认为同性恋是病态;[2]曹宁校等(2002)、王浩(2007)的调查中仍有53.3%、57.9%的大学生被试认为同性恋是心理变态。[3-4]而粤、港、澳大学生的调查显示,分别有27%、19%、25.5%的大学生被试认为同性恋是变态行为。[5]林荔等(2011)、傅晓龙等(2012)的调查显示,仍有35.4%、53.3%的大学生被试认为同性恋是心理变态。可见,时至今日,并不是所有人都将同性恋视为正常人的行为,即仍有人将同性恋行为者当作非正常人看待。[6-7]

对有同性恋行为的人的接纳情况的调查显示,大众能在理性上理解同性恋行为,对同性恋者持宽容态度。陶林的研究中,77.2%的医务工作者能够同情理解同性恋者;王浩的调查显示,西安某高校57.9%的大学生对同性恋行为持宽容态度;田唤等(2011)的调查显示,广州某高校82.9%的大学生认为可以接受同性恋者。[1,4,8]

在同性恋者的社会权利和地位的认同方面,陶林的研究显示,48.1%的医务工作者认为同性恋不应该做老师或学生辅导员;曹宁校等、王意等(2010)、田唤等、傅晓龙等的研究中,赞同同性恋者应该与大众享有同等权利的大学生比例分别为86.7%、56.9%、91.7%、71.6%。[1,3,7-9]陈财英等(2008)的调查显示,医学专业大学生赞同同性恋享有正常权利的比例为68.9%,显著高于非医学专业大学生55.8%的比例。[10]

研究还显示,社会大众对同性恋的认识和态度存在性别和城乡差异。在性别差异方面,林荔等、衣英欣等(2010)的调查显示,认为同性恋是病态的女大学生比例均为28%,男大学生中认为同性恋是病态的比例分别为44.2%、35.7%,两性间态度差异达显著水平,表明女大学生认为同性恋是病态的比例低于男大学生;[6,11]对同性恋者理解方面,女大学生比男大学生更宽容,56.4%—78.6%的女大学生能接纳同性恋者,而接纳同性恋者的男大学生比例仅为40.2%—63.3%(林荔等,傅晓龙等,梁斌2012);[6-7,12]赞同同性恋者享受同等权利和待遇的女大学生(61%—94.3%)也比男大学生(39%—89%)更多(田唤等,傅晓龙等,梁斌)。在城乡差异方面,来自城镇的大学生比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对同性恋持宽容态度的比例更高,城镇大学生持宽容态度比例为74%—76.8%,而农村大学生比例为58.4%—67.7%(傅晓龙等,梁斌);来自城镇的大学生赞成同性恋者享受同等待遇的比例(95%)也高于来自农村大学生的比例(84%)(田唤等)。

研究还发现,大众对同性恋的态度存在外显与内隐不一致的现象,内隐态度更严厉、更保守。刘潇肖和寇彧(2007)的研究揭示,大学生对同性恋存在内隐偏见;[13]刘婉娜、马利军和罗嘉洁(2010)的研究中,外显态度为接受或中性的32名大学生中有29名的内隐态度为排斥,外显态度为排斥的4名大学生中也有1名内隐态度为接受。[14]刘予玲(2010)的研究中,外显态度为接受的大学生比例为43.2%,但内隐态度测量中只有4.8%的大学生为接受;且和男大学生相比,女大学生的外显态度更加宽容,但内隐态度无显著性别差异。[15]

(二)同性恋者的心理健康状况

在27篇同性恋者心理健康状况文献中,质性分析11篇,问卷调查16篇;调查所使用的问卷主要为症状自评量表(SCL-90)、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MMPI)、抑郁自评量表(SDS)、焦虑自评量表(SAS)及研究者自编问卷。

同性恋群体的心理健康水平总体较低,存在较为严重的抑郁和焦虑症状,严重者有自杀倾向。于宗富和张朝(2007)、朱晓艳等(2008)用SCL-90对男同性恋者的评估显示,与全国常模相比,男同性恋者的总分和9个因子的得分均显著高于全国常模,普遍存在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强迫、人际关系敏感、精神病性和各种躯体不适的症状。[16-17]陶林(2005)对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的SCL-90因子上的得分进行了比较,发现男同性恋者的各项目得分均显著高于男异性恋者,而女同性恋者和女异性恋者的得分相比无显著差异。[18]许毅等(1999)、刘华清等(2000)的研究比较了男同性恋者与全国常模在MMPI因子上的差异,发现男同性恋者在多个因子上存在问题,在抑郁和神经衰弱因子上最严重。[19-20]黄凤荣等(2010)用SDS和SAS发现,男同性恋中,36.54%检出了抑郁症状,26.92%检出了焦虑症状。[21]易柳(2011)的SDS和SAS调查也发现,同性恋者的抑郁和焦虑得分显著高于量表临界值,且在抑郁得分上存在性别差异,女性得分显著高于男性。[22]曾序春等(2009)采用自编问卷调查,发现女同性恋者中仅27%活得很轻松,36%的人曾有过自杀的念头,13.5%的人曾尝试过自杀。[23]庾泳等(2010)的调查也显示男同性恋者自杀意念较强,30.6%的男同性恋者有自杀意念,5.7%的男同性恋者有自杀的计划。[24]

引发同性恋者心理健康问题的因素有多种,最主要的因素是社会歧视和家庭压力。吴冬华和陈佳钏(2012)的调查显示,大部分同性恋者的压力来自家人的反对和社会大众的不理解,以及遭受的各种不公平待遇。[25]同性恋者的性行为困扰和自我认同困难也是影响同性恋者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因素。性伴侣关系的隐蔽性,性行为的高危性,以及同性恋身份的自我排斥感均是引发同性恋者严重心理健康问题的原因。[17,22]

(三)同性恋的咨询与治疗

同性恋者曾长时间被当作精神病人接受医学模式的药物治疗。1973年美国将同性恋从精神病名单中删除。2001年4月20日,在我国出版的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中也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做了删除。此后,同性恋的治疗多采用非药物的模式进行。目前采用的方法有:行为矫治法、认知疗法、精神分析法和综合疗法,其中行为矫治法和认知疗法最为常用。

最早的同性恋治疗是刘志中和刘协和1988年进行的。对象为8例同性恋者,每半月1次,历时4个月。他们首先让同性恋者对同性产生厌恶性条件反射,如想象见到同性并有性冲动时用橡皮筋弹手腕或给予电击,以此减少求助者对同性的兴趣;然后进行异性好感诱发,促使求助者建立良好的异性交往关系。治疗后,8例求助者未再出现同性恋行为。2年的随访中,4名求助者与异性伴侣关系弥合或与异性建立了恋爱关系;其他4例求助者信息流失,情况不明。[26]邱鸿钟(2000)也用此方法成功治愈了1名同性恋者。[27]

认知疗法是通过帮助同性恋者排除对自己的非理性信念,用正确的认知重塑自我。储展明和季建林(1994)帮助2名求助者通过树立治愈信心,减轻心理负担和情绪焦虑,提高了对异性的好感,降低了对同性的兴趣。18个月的随访中,求助者均未发生同性恋行为,但有时出现同性爱慕意念。[28]刘新民(1994)、刘清波(1995)均报告他们用认知疗法成功治疗了1名同性恋者,求助者与异性结婚后,在随访的近2年时间里,生活美满。[29-30]李曙亮(2004)用认知领悟疗法有效治疗了1名双性恋者。[31]

实际治疗中,行为疗法和认知疗法常被一起使用。宋春爱等(2000)对1名同性恋者进行为期1个月的认知和行为治疗,随访1年多,求助者生活正常。[32]张淼(2008)运用认知领悟和行为训练成功治愈1名有同性恋行为倾向的求助者和1名自我认同的同性恋者。[33]丛爱玲和尹迪(2011)用相同的方法对1名同性恋者进行每周2次,共7次的咨询治疗。该求助者逐渐开始对异性产生好感、与异性交往,但偶有同性爱慕心理。[34]

精神分析疗法也是同性恋治疗中常用的有效方法。黄敬和高月霞(2010)从家庭早期抚养环境和家庭关系分析入手查找影响求助者性取向的因素,通过每周1次、历时4个月的16次访谈咨询,引导1名求助者理解自己的情绪,克服因同性恋行为引起的心理困扰。[35]

另有人用催眠疗法和行为疗法相结合治愈了同性恋。王志超(1999)采用催眠诱导下的电击性厌恶疗法治疗同性恋。经过每周2次,共8次的治疗,接受治疗的3名同性恋者均不再有同性恋倾向。[36]

还有人采用整合各种疗法的综合疗法来治疗同性恋者。雎密太(2002)、朱韶晖(2007)、向琴(2010)运用来访者中心疗法、认知领悟法、行为矫治法和精神分析法相结合的综合疗法各对1名同性恋者进行咨询治疗,求助者心理状况恢复好,且同性恋行为无复发。[37-39]

(四)同性恋形成原因

关于同性恋的成因,迄今为止没有一致的结论。一般认为,决定同性恋的因素有生理因素和心理社会因素。生理因素包括遗传因素、性激素水平和大脑结构等,心理社会因素包括家庭环境、幼年经历和社会环境等。因素作用的方式有单一因素形式,也有二者共同作用的形式。

强调生理因素决定同性恋倾向的观点均来自实证研究。考尔曼(1952)研究显示,同卵双生的兄弟中,一人为同性恋,另一人也一定是同性恋;而异卵双生的兄弟中,一人为同性恋,另一人是同性恋的概率仅为15%。[40]这说明遗传因素与同性恋行为出现有关。有证据表明,性激素与同性恋行为间也存在关联。[41]维兰尼等将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的睾丸酮含量进行了比较,发现男同性恋者尿中的睾丸酮含量比异性恋对照组的少;而女同性恋者尿中的睾丸酮含量则比异性恋对照组的多。来自实验室的研究也表明,性激素与性取向有关系。有研究者向怀孕的母鼠子宫内注射性激素,结果改变了其子代的性行为;[41]但给男同性恋者补充睾丸酮后,他们只是性欲强度增加了,而性取向却未改变。[42]因此,性激素与性取向的关系到底如何尚不能下明确的结论。大脑结构对性取向影响的研究发现,下丘脑下部是影响男女性行为表现的中枢。西蒙·维利解剖了41具男性尸体,其中同性恋19具,异性恋22具。比对后发现,下丘脑中有一组细胞同性恋者的比异性恋者的小。[40-41]这表明大脑细胞结构和性取向也有着相关。

强调心理社会因素决定同性恋的观点来自精神分析和行为主义。精神分析者认为,性心理发展中关键阶段的抑制或停顿、以及恋母情结引起的移情现象都是同性恋的起因,幼年家庭环境引起的性别认同倒错同样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41-42]行为主义者认为,同性恋由环境影响形成,特别的伙伴关系、偶然的机遇和特殊的性经验均会引起同性恋。当个体在异性交往中受挫、对异性爱丧失信心,又受到同性引诱,则容易成为同性恋。[42-44]王向群和马晓年(1999)的研究发现:男同性恋者多有幼时体弱、性格内向、胆小、女孩子气等特征,且有父爱缺失和父亲角色认同缺失等经历,一些男同性恋者有幼时遭受性侵犯、性诱惑的经历。[45]汪新建和温江红(2002)也发现,性心理发泄的需求、初次性经验、对母亲的过分依恋、女性化的教育环境、“单性环境”的促进、禁欲主义的道德风尚都容易促成同性恋。[42]此外,郑媛媛(2002)发现,同性恋与反叛行为有关。长期处于性压抑环境下的个体,常因为好奇等原因对传统的男女家庭的婚姻形式产生反叛心理,进而产生同性恋行为。[46]李玉玲(2006)认为性情绪的作用是同性恋产生的真正原因。当个体在性行为中体验到喜欢、兴奋、冲动、渴望等积极情绪时,则将带来这些体验的人当作爱恋对象。若此人为同性,则产生同性恋;反之则为异性恋。[47]

也有人认为生理因素和心理社会因素均是个体性取向的根源。约翰·莫尼(1988)认为生理因素和心理社会因素对人的性行为或性取向均能产生持久作用,“先天/关键期/后天”是个体性取向形成的模式。贝理及比勒的研究也证明了同性恋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他们1992、1993年做的同卵、异卵和领养的男女同性恋者的比较研究发现:同性恋由遗传因素决定,或至少受遗传因素影响,而后天环境和心理动力机制的作用也不容忽视。[42]

四、同性恋研究的评价与展望

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到,中国心理学界对同性恋问题的研究存在学者关注不够、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单一、实验研究严重不足、被试面过窄以及理论探讨深度不够等诸多问题。因此,今后的研究应注意扩展研究内容、丰富研究方法、扩大被试类型、加强理论探讨。

研究的内容上,除了目前所关注的社会大众对同性恋的认识和态度、同性恋者心理健康状况、同性恋的咨询和治疗、成因外,还可以聚焦到提高同性恋者心理健康水平的机制研究上,如同性恋者积极身体意象的形成、同性恋者自我认同的发展与提高等。

同性恋问题的研究多采用调查问卷、个案分析方法。同性恋研究的142篇文章中,问卷调查占62篇。其中的38篇文章的调查内容为大众对同性恋群体的认识和态度,16篇为同性恋者心理健康状况。绝大多数调查使用的是研究者自编的问卷,且问卷编制的理论依据不明确,信、效度也不太高。今后的研究应在注意采用维度结构合理、信效度较高的问卷,注意将质性研究和量化研究相结合,同时注意运用实验研究准确地测量同性恋问题的现状及影响因素,如用内隐研究方法考察大众对同性恋者的真实态度。

已有研究中被试样本集中于大学生(尤其来自心理学专业者)和医务工作者,缺乏其他身份被试。因此,被试的代表性和研究结果的普遍性均受到一定的影响;此外,研究中的同性恋被试,因其招募方式通常为滚雪球方式和网络匿名方式招募,被试身份的真实性难以保证,且样本的代表性也存在较大问题。因此,今后的研究应注意扩大普通被试选取范围,拓展同性恋被试的招募途径。

中国心理学界同性恋研究缺乏针对同性恋成因的理论分析以及同性恋角色认同发展模式的深入研究,对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时代背景对同性恋形成的影响的研究也严重不足。今后的研究应注意加强理论分析的同时,注重用实验方法研究中国同性恋形成与发展的规律,加大跨文化、跨时代的比较研究,找出影响同性恋形成与发展的文化因素。

收稿日期:201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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