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传奇小说家群体研究_隋书·经籍志论文

东晋传奇小说家群体研究_隋书·经籍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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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怪,是中国古代小说最受关注的题材。《庄子·逍遥游》云:“齐谐者,志怪者也。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陆德明音义云:“齐谐,户皆反,司马及崔并云人姓名,简文云书。志怪,志,记也;怪,异也。”《列子·汤问篇》也有类似的说法:“有溟海者,天池也。有鱼焉,其广数千里,其长称焉,其名为鲲;有鸟焉,其名为鹏,翼若垂天之云,其体称焉。世岂知有此物哉?大禹行而见之,伯益知而名之,夷坚闻而志之。”志怪之作,《庄子》谓有齐谐,《列子》则称夷坚,并且将他与大禹与伯益联系起来。大家知道,“古今语怪之祖”(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四部正论下》)的《山海经》,向来就被视为大禹和伯益的作品:

山海经》者,出于唐虞之际。昔洪水洋溢,漫衍中国,民人失据,崎岖于丘陵,巢于树木。鲧既无功,而帝尧使禹继之。禹乘四载,随山刊木,定高山大川。益与伯翳主驱禽兽,命山川,类草木,别水土。四岳佐之,以周四方,逮人迹之所希至,及舟舆之所罕到。内别五方之山,外分八方之海,纪其珍宝奇物,异方之所生,水土草木禽兽昆虫麟凤之所止,祯祥之所隐,及四海之外,绝域之国,殊类之人。禹别九州,任土作贡;而益等类物善恶,著《山海经》。(刘秀:《上〈山海经〉表》)

《左传》宣公三年,还记载了王孙满对楚子的一段话:“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在这段话中,“物”字共出现了三次:第一次曰“远方图物”,杜预注云:“图画山川奇异之物而献之”;第二次曰“铸鼎象物”,杜预注云:“象所图物,著之于鼎”;第三次曰“百物而为之备”,杜预注云:“图鬼神百物之形,使民逆备之”,“民无灾害,则上下和而受天佑”。

从“世岂知有此物哉”,到“类物善恶,著《山海经》”,深刻地揭示了“怪”的观念与客观存在的“物”之间的关系。怪,首先是物;不过,对于人来说,它们是异己的物,不熟悉、不了解的物。因为不熟悉,不了解,就不免会产生神秘感恐惧感。螭魅罔两,都是山川之间的精怪,远古时代的人们,经常要到川泽山林中去捕渔打猎,难免要碰到种种奇怪的“百物”,王充在《论衡·懦增》中指责“金鼎之器,安能辟奸”,说:“安能入山泽不逢恶物,辟除神奸乎?”乍看起来是很“唯物”的,其实恰是误解了铸鼎象物的本意。杨慎撰《山海经后序》,则以为禹铸九鼎是“《山海经》之所由始”,他说:“神禹既锡玄圭以成水功,遂受舜禅以家天下,于是乎收九牧之金以铸鼎,鼎之象则取远方之图,山之奇,水之奇,草之奇,木之奇,禽之奇,兽之奇,说其形,著其生,别其性,分其类。其神奇殊汇,骇世惊听者,或见,或闻,或恒有,或时有,或不必有,皆一一书焉。盖其经而可守者,具在《禹贡》;奇而不法者,则备在九鼎。九鼎既成,以观成国,同彼象而魏之,日使耳而目之,脱輶轩之使,重译之贡,续有呈焉,固以为恒而不怪矣,此圣王明民牖俗之意也。”说得倒是很有道理的。

总之,远方图物也好,铸鼎象物也好,都是出于一种功利的目的,即让人们事先能够认知种种奇怪的“恶物”“神奸”而“逆备”之:趋利避害,恰是人的生存本性所驱使,目的是为了妥善地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史记·留侯世家》云:“学者多言无鬼神,然言有物。”司马贞《索隐》:“物,谓精怪及药物也。”说明在司马迁的理解中,物的概念,是先于鬼神而存在的,因而是唯物主义的。

但是,“志怪”由《庄子》、《列子》的寓言,变成真正小说实体的专名,却有赖于东晋时期以“志怪”为小说专集名书的小说作家群的出现;他们在短时期中推出了一大批志怪小说集,几乎将整个社会裹挟而去,由此而造就的极大声势和掀起的空前热潮,使人们不得不正视“志怪”这一文学现象的煊赫的存在。遗憾的是,这批作家虽然人数极夥,但他们的作品集却几乎统统亡佚不传了,后人只能从史书和目录书的著录中,得知它们的存在,并从后世的若干类书里,窥见其中的部分佚文。如《曹毗志怪》,晋曹毗撰,清文廷式《补晋书艺文志》入子部小说家类,鲁迅《古小说钩沉》辑得一条;《殖氏志怪记》,晋殖氏撰,《隋书·经籍志》入史部杂传类,《古小说钩沉》辑得两条;《孔氏志怪》,晋孔氏撰,《隋书·经籍志》入史部杂传类,《新唐书·经籍志》入丙部小说家类,《古小说钩沉》辑得十条;《祖台之志怪》,晋祖台之撰,《隋书·经籍志》入史部杂传类,《新唐书·经籍志》入丙部小说家类,《古小说钩沉》辑得十五条,等等。还有《太平御览》所引,有《志怪》、《志怪集》、《许氏志怪》和《杂鬼神志》;《玉烛宝典》所引,有《志怪》、《杂鬼怪志》;《太平广记》所引,有《志怪》、《志怪录》;《北堂书钞》所引,有《志怪集》、《杂鬼神志怪》(一本无《杂鬼神”三字),等等,均不见有书目著录,鲁迅在《古小说钩沉》中共辑得二十条,无以归类,只好总其名曰《杂鬼神志怪》(参见袁行霈、侯忠义:《中国文言小说书目》)。

在这批志怪小说中,究竟是谁第一个采用“志怪”来作为书名的呢?由于材料的匮乏,要弄清其间的先后次第,将是非常困难的。这里只能从现有的材料出发,作一点大致的推测。

首先,从种种迹象看,曹毗很可能是一个起过重大作用的人物。曹毗,字辅佐,谯国(今安徽毫县)人,是这批志怪作家当中唯一被写进(晋书·文苑传》的人物。曹毗的高祖是魏大司马曹休,父曹识当过右军将军。曹毗少好文籍,善属词赋,郡察孝廉,除郎中,蔡谟举为佐著作郎。后因丁父忧去职,服阙后,迁句章令,徵拜太学博士。时桂阳张硕为神女杜兰香所降,毗因以二篇诗嘲之,并《续兰香歌诗》十篇,甚有文彩。为此,他还写了一篇《杜兰香别传》、《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和《太平广记》收有此传的片断。他又著《扬都赋》,亚于庾阐。累迁尚书郎、镇军大将军从事中郎、下邳太守,所著文笔十五卷,传于世。据《艺文类聚》卷七九引《杜兰香别传》:

杜兰香自称南阳人,以建兴四年春,数诣张传。传年十七,望见其车在门外,婢通言:“阿母所生,遣授配君,可不敬从!”传先改名硕。硕呼女前视,可年十六七,说事邈然久远。有婢子二人,大者萓支,小者松支。钿车青牛,上饮食皆备。作诗曰:“阿母处灵岳,时游云霄际。众女侍羽仪,不出墉宫外。飘输送我来。岂复耻尘秽。从我与福俱,嫌我与祸会。”至其年八月旦,复来,作诗曰:“逍遥云汉间,呼吸发九嶷。流汝不稽路,弱水何不之。”出薯蓣子三枚,大如鸡子,云:“食此,令君不畏风波,辟寒温。”硕食二枚,欲留一,不肯,令硕食尽。言:“本为君作妾,情无旷远。以年命未合,其小乖。太岁东方卯,当还求君。”兰香降时,硕问:“祷祀何如?”香曰:“消摩自可愈疾,淫祀无益。”香以药为消摩。

按,建兴为晋愍帝年号,建兴四年为公元316年。 又《晋书》卷二三《乐志下》云:“太元中,破苻坚,又获其乐工扬蜀等闲习旧乐,于是四厢金石始备焉,乃使曹毗、王珣等增造宗庙歌诗。”文后载曹毗所造宗庙歌十一首,起高祖宣帝,迄哀帝,可知其于太元四年(379)破苻坚时尚在世。 王国宝曾在文帝前称王珣为“当今名流”(《晋书》卷七五《王湛传》附《王国宝传》),曹毗在当时文坛的地位和声望,尤当上之。《晋书·文苑传》史臣赞曰:“曹毗沉研秘籍,踠足下寮,绮靡降神之歌,朗畅对儒之策。”“秘籍”一语,据张衡《西京赋》“匪唯观好,乃有秘书,小说九百,本自虞初”,说明曹毗所沉研的秘籍,当亦与小说有关,可见他于神怪之说确有特殊的爱好。荐举他为佐著作郎的蔡谟,也是一位神怪故事的主角,刘义庆《幽明录》就有几条关于他的怪异故事。其一曰:

蔡谟在厅事上坐,忽闻邻左复魄声,乃出庭前望,正见新死之家,有一老妪,上著黄罗半袖,下著缥裙,飘然升天。闻一唤声,辄回顾,三唤三顾,徘徊很久。声既绝,亦不复见。问丧家,云亡者衣服如此。

又一曰:

某郡张甲者,与司徒蔡谟上有亲,侨住谟家,暂数宿行,过期不反。谟昼眠,梦甲云:“暂行忽暴病,患心腹胀满,不得吐痢。某时死,主人殡殓。”谟悲涕相对。又云:“我病名霍乱,自可治也;但人莫知其药,故今死耳。”谟曰:“何以治之?”甲曰:“取蜘蛛生断,取脚而吞之,则愈。”谟觉,使人往甲行所验之,果死。问主人,病与时日,皆与梦符。后有患干霍乱者,谟试用,辄差。

处在这样的氛围中,曹毗以“志怪”命名其书,是很自然的。他的地位和声望,使得他的做法,得到了文坛的广泛响应,以至于形成了一股仿作的热潮,是完全可能的。

可惜的是,曹毗的《志怪》、《隋志》、《唐志》都无著录,至少在宋代已经亡佚。《志怪》的佚文,只有鲁迅从《初学记》、《太平御览》、《草堂诗笺》辑得的一条,其文如下:

汉武凿昆明池,极深,悉是灰墨,无复土。举朝不解,以问东方朔。朔曰:“臣愚,不足以知之,可试问西域胡人。”帝以朔不知,难以移问。至后汉明帝时,外国道人入来洛阳,时人忆朔言,乃试以武帝时灰墨问之。胡人云:“天地大劫将尽,则劫烧。此劫烧之馀。”乃知朔言有旨。

此条佚文,今本《搜神记》卷十三亦收录,虽然汪绍楹在考订时指出:“本条未见各书引作《搜神记》。其文句又与他书引曹毗《志怪》、《幽明录》全同,疑非本书。”但《三辅黄图》卷四引《关辅古语》亦见之,可见非曹毗的手笔。这样一来,曹毗《志怪》的原貌,就完全无法窥见了。从现有的材料出发,我们至多可以推测说,曹毗可能是较早采用了“志怪”为自己的小说集的书名的人,并可能对一大批“志怪”小说集的涌现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曹毗之外的另一个重要人物,就是祖台之。祖台之,字元辰,范阳蓟(今北京城西南)人,一说范阳遒(今河北涞水县北)人,是祖冲之的祖父。他在东晋孝武帝太元时(376—396)为尚书左丞。 太元末(395),中书令王国宝索骄贵,曾在骠骑参军王徽的宴会上“使酒”, 怒祖台之,攘袂大呼,至以盘酸乐器掷之,而祖台之竟不敢言。此事为褚粲所弹,诏以国宝纵肆情性,甚不可长,台之怯弱,亦非监司体,并坐免官(《晋书》卷七五《王湛传》附《王国宝传》)。 安帝时(397—418),官至侍中、光禄大夫,著有文集十六卷。

祖台之著《志怪》二卷,《隋书·经籍志》入史部杂传类,《新唐书·经籍志》入丙部小说家类。《志怪》书中,记有隆安(397—401)中事。他和曹毗是同一时代人,他们都是现今已知的最早以《志怪》命名自己小说集的人。

同曹毗《志怪》散佚殆尽相比,祖台之的《志怪》还算是幸运的,散见于各类书的佚文,《古小说钩沉》辑得十五条,颇有研究的价值。其中关于物怪的九条,关于鬼神的四条,关于人的二条。这个比例,大体上反映了此书以物怪为主的格局。

在物怪方面,较新奇的是《陈悝》:

隆安中,陈悝于江边作鱼箟,潮去,于箟中得一女人,长六尺,有容色,无衣服;水去,不能动,卧沙中,与语不应。人有就辱之。悝夜梦云:“我是江黄,昨失道落君箟,小人遂见加凌,今当白尊神杀之。”悝不敢移。潮来,自逐水去。奸者寻病。

水中之神江黄,在小说中是以一个弱女子的形态出现的。她江行失道,误落陈悝设下的鱼箟之中,失去了生存所必需的水,不能动弹,也不能说话,成了一个陷入了困境的小动物。尤其可怜的是,她没有遮体的衣服,以至于遭到小人的凌辱。但对于误落陈悝设下的鱼箟,江黄并不表示怪罪,因为那是为了人的生计的正常的生产活动,唯独对于凌辱它的小人,却要进行惩罚,集中表达了弱小动物也需要得到人的尊重的深刻主旨。

写物怪而引申出政治上的深意的,有《东方朔》:

汉武帝与近臣宴会于未央殿,忽闻人语云:“老臣冒死自陈。”乃见屋梁上有一翁,长八九寸,拄杖偻步,缘柱而下,默而不言;因仰首视殿屋,俯指帝脚,忽然不见。东方朔曰:“其名‘藻居’,兼水木之精,春巢幽林,冬潜深河。今造宫室,斩伐其居,故来诉于帝。曰仰视宫殿,殿名未央,诉陛下方侵其居宅未央也;俯指陛下脚者,足也:愿陛下宫室足于此,不愿再造也。”上为之息寝宫之役。

居少时,帝亲幸河都,闻水底有弦歌之声,又有善芥。须臾,前梁上老翁及年少数人,绛衣素带,缨佩垂藻,甚为鲜丽,凌波而出,衣不沾濡。帝问曰:“闻水底奏乐声,为君耶?”老翁对曰:“老臣前昧死归诉,幸蒙陛下天地之施,即止息斧斤,得全其居宅,不胜嘉欢,故私相庆乐耳。”

此条《太平广记》、《太平御览》引《幽明录》亦有,而文句较详。唯东方朔所云“其名为藻,水木之精也”(《太平御览》所引,“藻”下有“兼”字,《古小说钩沉》以“藻兼”为其名,似不妥),脱一“居”字,当以祖氏之《志怪》为原本。兼水木之精的藻居,身长只有八九寸,但却能“春巢幽林,冬潜深河”,是一个本来生活得十分适意的精怪。人间帝王的频兴宫室,无端地侵扰了它所代表的大自然生灵的安宁,也破坏了生态平衡,发展下去,便演变为一个关系到人类自身命运和前途的严重问题。小说不采用慷慨陈言的方式,而借用“仰视殿屋,俯指帝脚”这种哑迹般的手势动作,来寄寓劝谏的意思,正可谓主文而谲谏。而其后又写武帝听到水底相庆的音乐声,更是充满诗意,不啻是一篇用神怪的艺术形式进呈给在上者的委婉而含蓄的疏奏。

《千里牛》不是神怪的故事,但却别有深意存焉。兖州去京师五百里,苟晞欲以珍异食品贻都邑亲贵,虑经宿之间,不复鲜美,有人以千里牛进之,旦发而日中即到京师,取答书还,至一更始便达。这种速度惊人的千里牛,堪称牛中的优良品种。对于此种优良品种,正确的做法是加以驯育,并繁衍培育更多的后代;但苟晞其人却不取此,“以其骏快,筋骨必将有异,遂杀而观之,亦无灵异,惟双肋如小竹大,自头挟脊著肉裹,故外不觉也”。一种极好的良种牛,就在愚蠢和好奇心的驱使下,被无端地杀害了!作者对于人类所做的诸如此类的蠢事,无疑是寄予了极大的愤慨和惋惜之情的。

曹著与庐山夫人的故事,则是祖台之《志怪》中神鬼故事中的极出色者。今本《搜神记》卷四《建康小吏》条亦有关于曹著的简单记载:“建康小吏曹著,为庐山使所迎,配以女婉。著意不安,屡屡求请退。婉潸然垂涕,赋诗序别,并赠织成裤衫。”汪绍楹校注本谓:“本条未见各书引作《搜神记》。”则是否为《搜神记》原本,亦有可疑。而祖台之《志怪》则较为详细周密:

建康小吏曹著见庐山夫人,夫人为设酒馔。馀乌啄罂,其中镂刻奇饰异形,非人所名;下七子盒盘,盘中亦无欲间常肴敉。夫人命女婉出与著相见。婉见著欣悦,命婢琼林令取琴出,婉抚琴歌曰:“登庐山兮郁嵯峨,晞阳风兮拂紫霞。招若人兮濯灵波,欣良运兮旸云柯。弹鸣琴兮乐莫过,云龙会兮乐太和。”歌毕,婉便辞去。

建康小吏曹著,为庐山使君所迎,配以女婉。著形意不安,屡求请退;婉潸然垂涕,赋诗叙别,并赠织成裈衫也。

曹著不过是建康小吏,他被庐山夫人看中,又得到女婉的爱幕,本是极为幸运的事,但作为一个小吏,曹著在这种非分的、出于望外的幸运面前,却表现出一种惶惑不安、不敢自是的心态,屡屡自己求退;作为神女的女婉,面对男方的怯弱,却不能过分强求,只能以万分悲凉的心情,赋诗赠别。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写得非常优美,充分显示了祖台之的文学才能。

孔氏《志怪》是另一个可以考出作者的作品。《隋书·经籍志》史部杂传类著录有《志怪》,注云:“四卷,孔氏撰。”《新唐书·艺文志》入丙部小说家类,改题《孔氏志怪》,《艺文类聚》则作《孔氏志怪记》。《太平广记》卷二七六引“晋明帝”一则,注云:“出孔约《志怪》。”由此可知孔氏名约。《世说·排调》刘孝标注引《孔氏志怪》干宝感父婢复生而作《搜神记》之事云:

干宝父有嬖人,宝母至妒,葬宝父时,因推著藏中。经十年而母丧,开墓,其婢伏棺上。就视犹暖,渐有气息。舆还家,终日而苏。说宝父常致饮食,与之接寝,恩情如生。家中吉凶辄语之,校之悉验。平复年后方卒。宝因作《搜神记》,中云有所感起是也。

此条为《晋书》所采,入《干宝传》,其文曰:“宝父先有所宠侍婢,母甚妒忌,及父亡,母乃生推婢子墓中。宝兄弟年小,不之审也。后十馀年,母丧,开墓,而婢伏棺如生,载还。经日乃苏。言其父常取饮食与之,恩情如生。在家中吉凶辄语之,考校悉验。地中亦不觉为恶。既而嫁之,生子。”与孔约《志怪》大致相同,唯嫁而生子一事,则为《晋书》所加。可知孔约之书作于《搜神记》之后,也是受干宝之影响而较早使用“志怪”为书名的人之一。

《孔氏志怪》,《古小说钩沉》据《世说新语》刘孝标注、《艺文类聚》、《北堂书钞》、《太平广记》等辑得十条,其中《卢充》见于他书,《落头民》一条,《酉阳杂俎》原注引《于氏志怪》,则为鲁迅所误收。属于孔约自撰的,大致不脱搏物的范畴,如《楚文王》:

楚文王好田,天下快狗、名鹰毕聚焉。有人献一鹰,曰:“非王鹰之俦。”俄尔云际有一物凝翔,飘遥鲜白,而不辨其形。鹰于是竦翮而升,矗若飞电;须臾,羽堕如雪,血下如雨。良久,有一大鸟堕地而死。度其两翅,广数十里,众莫能知。有博物君子口:“此大雕雏也,始飞焉,故为鹰所制。”乃厚赏献者。

较有趣味的是《谢宗》:

会稽吏谢宗赴假吴中,独在船,忽有女子,姿性妖婉,来入船,问宗:“有佳丝否?欲市之。”宗因与戏,女渐相容,留在船宿欢宴。既晓,因求宗寄载,宗便许之。自尔船人恒夕但闻言笑,兼芬馥气。至一年,往来同宿;密伺之,不见有人,方知是魅,遂共掩之。良久,得一物,大如枕;须臾,得二物,并小如拳。以火视之,乃是三龟。宗悲思数日方悟,自说:“此女子一岁生二男,大者名道愍,小者名道兴。”既为龟,送之于江。

“丝”和“思”同音,典出《诗经·氓》:“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句。“欲市佳丝”,这一在求爱过程中伺探对方态度的具有高度文明色彩的隐语,竟然出自雌龟之口,是令人赞叹的。人与龟的沟通与结合,生了两子,已是很大的怪事,但谢宗仍悲思不已,可见感情之深。“此女子一岁生二男,大者名道愍,小者名道兴”的话,很可能出于讥刺,不排除有拐着弯儿骂人的用意。如能查到其时有名道愍、道兴的人物,就可以弄清原委了。

《华佗》写后汉末有一人腹内痛,临终,敕其子曰:“吾气绝后,可剖视之。”其子不忍违言,剖之,得一铜枪,容可数合。这是尸体解剖的较早记录。而某人敢于主动提出死后剖尸的要求,这种精神也是委服不起的。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第五篇《六朝之鬼神志怪书(上)》中说:“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鲁迅这样说的用意,是为了突出“传奇”的地位。他说:“传奇者流,源盖出于志怪,然施之藻绘,扩其波澜,故所成就乃特异,其间虽亦或托讽喻,以纾牢愁,谈祸福以寓劝惩,而大归则究在文采与意想,与昔之传鬼神明因果而外无他意者,甚异其趣矣。”(《中国小说史略》第八篇《唐之传奇文(上)》)其实,昔之志怪小说,并非“传鬼神而明因果而外无他意”,相反,志怪小说,连同它背后隐藏着的神怪观念的产生,都不是用“宗教迷信”一类的简单判断所能解释的,而是有着更为深刻的认识论的原因的。神怪观念的基本来源是“有”,即客观世界(大自然)的“外物”:但这种观念一旦发生,就逐渐向“天人合一、万般有灵”的方向升华,又由“有”转化为“无”——非人生非现实的彼岸世界。正是从这一角度,志怪小说以自己独有灵气,显示了它是一种与大自然息息相关的文学,并在描绘人与自然的融合之美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它的要点有三:一,认为人与外物应该相互沟通;二,认为人与外物之间可以相互变化;三,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单个人内心的状态,应该在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得到调适。在相当程度上,志怪小说扮演了自然界代言人的角色。它道出了大自然有其自身的规律和法则,指出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不是征服与被征服、主宰与被主宰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的关系,这一“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东方式的思想,描绘出人与自然不可割舍的崇高境界,贯串于其中的倡导保护环境、爱护野生动植物的观念,是极其可贵的。从根本上讲,它们实际上来源于人类对于天地万物、亦即整个自然环境的关注,这正是它的独特价值所在。

同时,“志怪”与“传奇”两个概念的构辞法是完全相通的:“志”的是“怪”,“传”的是“奇”,二者都是从题材上着眼的。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谓裴鉶《传奇》“其书所记皆神仙怪谲事”,梁绍壬《两般秋雨斋随笔》谓“裴铏著小说,多奇异而可传示,故号‘传奇’”,都是从题材的角度对此书作出的评论。唐人创作的小说,固然有着“篇幅曼长,记作委曲”的种种优点和长处,但仍“尚不离于搜奇记逸”(鲁讯语),而先前志怪小说,也绝不是毫无文采与波澜可言,与唐人小说相比,充其量无非是低级阶段与高级阶段的关系,我们是不应该将二者对立起来的。

* 收稿日期:199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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