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环境与民族自我意识_新疆历史论文

多元文化环境与民族自我意识_新疆历史论文

多元文化环境与民族自我意识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我意识论文,民族论文,环境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 要 新疆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区域,各民族自识心理较为明显,民族自我意识不断增强。从总体上讲是健康的,但是也有消极的一面。本文认为:民族意识的发展,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各民族的平等团结、民族进步和共同繁荣。

关键词 民族自我意识 多元文化

提出多元文化环境与民族自我意识问题,目的在于探讨多元文化环境影响下的民族自我意识发展问题。

一、多元文化环境影响下的民族自我意识问题

所谓多元化文化就是指新疆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化形态。新疆是一个以维吾尔为主体的汉、哈萨克、回、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满、达斡尔、塔塔尔、俄罗斯等多民族聚居区域。就汉民族而言,来自全国各个省区,可以说四面八方,五湖四海。每个民族或地区的人都代表着一种文化。如果我们从文化学的角度来分析,全国的地域中,没有一个区域具有如此多元化的文化形态。新疆各民族在这种多元文化氛围中,自然形成了较为明显的民族自我意识。

民族自我意识问题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较为敏感的区域问题。对于什么是民族自我意识,说法很多。笔者比较赞同费孝通先生所言:“同一民族的人感觉到大家是属于一个人们共同体的自己人的这种心理”〔1〕。民族自我意识的内涵极为丰富, 它反映了每个民族自身的祖宗观念、英雄人物崇拜、族体感情、历史文化、生产生活方式、共同的习俗以及特有的气质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对本民族的深厚感情以及由此而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新疆是各民族文化交织的区域,相对其它地方来讲,各个民族自识心理较为明显,每一个民族成员对于自己属于什么民族、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风俗习惯、民族形式、民族语言文字的自识性都较为强烈,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民族内聚传统,使每一个民族的成员对于自己民族的荣辱兴衰有着息息相关的深厚感情。这种自然形成的内聚传统,必然强化民族自我意识的发展。

正确认识民族自我意识问题,首先要克服两种思维上的障碍。

第一,民族自我意识发展的合理性与必然性。民族自我意识是一个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问题。只要民族存在,表现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方面的民族自我意识就会存在。然而在50年代末期以后,由于受“左”的错误影响,民族意识受到了压抑。人们在一种强大的政治权威约束下生活,民族意识被政治意识冲淡了,人与人的关系很少能从民族的角度去相处,而更多的是一种情绪化的虚渺的政治关系。不要说不同民族之间,就是同一民族内部也因政治上的派别而势不两立,民族之间的差别甚至隔阂在派性面前荡然无存。改革开放以后,不仅是某一个民族,可以说,整个中国人的民族意识都复苏了,大家第一次睁眼看世界。在“文革”中,虽然人们“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却只能从批判文章中了解西方国家的零星信息(主要是阴暗面)。现在不同了,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比较全面的世界。与此同时,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统战政策等在民族地区的落实,以前向心力极强的政治权威不存在了,人们更多地注意到自己的利益,并且以一种新的价值观来掂量现实的生活。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以维吾尔、汉、哈萨克等民族为主体的大众传播媒介,以它特有的形式影响着各个民族。信息的沟通,使各民族从过去只有新疆的几个民族为参照对象变为更多元化系数:有内地发达地区的人们;有出国归国人员;有海外游客及周边国家的人们。沿海的发展,周边的变化,给了新疆各民族更多的思考机会,本来感觉良好的心理平衡被无情打破,曾经由“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苦难同胞等着我们去解放、去支援”的妄自尊大的想法建立起来的优越感不存在了,不再盲目唱“新疆是个好地方”的赞歌了。人们开始对本民族在社会中的角色地位、作用和责任进行思考,对本民族现实状况进行不断的反思,民族自我意识获得了恢复和发展。

第二,民族差别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必然强化民族自我意识发展的心理机制。长期以来,在宣传领域中,一直强调社会主义时期各民族的共同因素日益增长,民族差别日益缩小,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各民族的实际,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过去,由于受“左”的错误影响,在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下,民族自治权利没有能够充分地行使,也缺少应有的法律保证;在经济建设方面,人为拉平的平均主义使各民族表面上没有什么差距;在文化方面,把各民族的文化遗产当作“四旧”进行批判,结果全国人民只能看几个样板戏了,似乎民族之间的差别缩小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一切走向正常轨道,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发展中的差距在日益扩大。坦率地说,我国任何一个地区和民族都比15年前发生了绝对意义上的变化,尤其我们新疆各民族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一个民族发展的状况不只是取决于它比以往的历史记录是否要更好或更差,而主要取决于它是否在今天比其它区域的民族发达或落后。现在看来,新疆各民族与内地发达区域的民族相比较,发展是不平衡的:地区之间也出现了较大的差距。差距的扩大必然引起新的差别的出现。我们党历来强调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时期。早在1957年周恩来同志就明确指出:“我们对各民族既要平等,又要使大家繁荣。各民族繁荣是我们社会主义在民族政策上的根本立场”〔2〕。民族的发展繁荣不仅是政治、经济上的繁荣,而应包括语言、 文化、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全面繁荣。没有民族特点和差别的繁荣,就不能说是各民族的繁荣。如果只有民族差别的日益缩小,又哪里来的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以上两个方面是我们正确认识民族自我意识发展的基本前提。

二、民族自我意识增强的原因及特点

首先,民族自我意识增强是民族自身发展规律决定的。民族是一个历史的范畴,由四个基本特征所组成的人们共同体。相对来说,新疆各民族各自都有比较明显的基本特征。大部分人有共同语言的基础,在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同时使用汉语言,有相对共同居住的区域。有联系较为密切的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保持在一个较稳定的状态之中。尤其是共同心理素质,它是一个民族的社会经济、历史传统、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环境特点,在民族精神面貌上的表现和反映。在一般情况下,它通过民族的语言、文学艺术、社会风尚、风俗习惯、宗教信仰、道德情操以及对本民族的热爱,对乡土的怀念等形式表现出一个民族的爱好、兴趣、能力、气质、性格、民族意识等,其中民族自我意识最能体现民族心理素质的本质特征。只要民族共同心理素质较为稳定,表现为共同心理素质本质特征的民族意识就会增强。

其次,各民族间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成为民族自我意识增强的客观原因。

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既有历史的差距也有现阶段发展中的差别。同时各民族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各方面存在着各自不同的特殊要求,在享受国家与政府提供的权利和条件时表现出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性都会激发各民族为维护本民族的尊严、荣誉和权益,为发展本民族跻身于先进民族行列而奋斗。尤其一代有文化的知识分子,他们开始注意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对自身的认识更为深刻,迫切地要求发展自己,民族发展意识在不断增强。

再次,党和国家制定的民族政策和各项法律,为各民族的充分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民族自我意识的增强成为必然趋势。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3〕。党和国家把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视为基本国策。 为各民族的充分发展创造了条件。一个社会越是富裕,这个社会的成员发展个性的机会也越多,相反,越是贫困,可以选择的机会也越少。经济越发展各民族间凭借自己的优势发展民族特色的机会也越大。曾经在传递商品信息,促进中西贸易和交流发展中扮演过重要角色的维吾尔族,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形式的经济贸易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不难看出,只要商品经济发展活跃的区域就会有维吾尔族商人的足迹。世代游牧的哈萨克族,也把一桶桶马奶搬上了市场,牧场的牧民也开始做起了旅游生意。当人们参与了市场经济活动后,就会更加关注本民族的利益。同时,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各项法律,也为各民族发展个性提供了最好的政策和法规环境。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规定,是在保障国家和各民族共同利益前提下,保持和发展各民族的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否则,就没有必要制定民族政策和单独的民族法律与法规。实际上,这就从政策和法律上承认了民族自我意识的合理性。没有民族自我意识,民族不可能存在和发展,任何多民族的国家都是这样。

最后,世界性问题的影响。当前是问题多于主义的时代。世界性的问题中包括局部地区的民族问题,这些也会成为影响民族自我意识增强的因素。

存在决定意识,民族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在现阶段,民族自我意识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要求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本民族与本地区应有的自主权利。新疆是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自治区,境内有五个自治州和六个自治县。除了维吾尔族外,哈萨克、回、蒙古、柯尔克孜、锡伯等民族的区域自治意识也较为敏感,对于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中心问题自治权利比较重视。要求保障应有的自主权利,其表现在:1、 非常重视本民族出身的干部。甚至非常关注其他区域和本区域地方到中央的本民族干部的配备,并且由过去只注重政治理论干部发展到重视有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管理才能的干部。希望培养出跨世纪的中青年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以便充分地代表本民族的共同利益。2、 保障自治机关充分行使自治权。行使好自治权,是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条件。今天整个国家发生了巨变,新疆也在发展变化中。因此,在自治权的行使上应适应新的社会条件,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总原则,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将民族自治地方特有的自治权与改革开放紧密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因地制宜发展规划,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优势,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促进民族与地区的繁荣发展。同时,对上级机关制定的不符合民族地区实际情况,不利于民族团结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有权不贯彻执行或变通执行,避免或减少建设和实际工作中的失误。因此,许多民族的代表人物和群众不但要求政治上的自主权,而且要求经济建设和科技教育方面的自主权。

第二,要求重视民族文化的发展。“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以物质为基础;每一个社会都有同它相适应的文化,并随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随新社会制度的产生而改变,有它自身的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它反过来又给予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以巨大的作用和影响。在有阶级的社会中,文化具有阶级性。随着民族的产生和发展,文化具有民族特征。民族语言、民族性格、民族传统以及生活方式等,都是民族文化的形式,各民族都有其独特性”〔4〕。 每一个民族的文化无论多么简单,都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社会现象,它不是零碎的,瞬间即逝的画面,而是一种社会沉积,一种深厚的积累。因此,人为地加以改变,只能是适得其反,不仅不能增加各民族之间的共同点,而且只会伤害民族感情,加深民族隔阂。当前,表现在民族文化特点上的民族自我意识问题,主要是要求在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自我意识问题,主要是要求在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基础上使用汉语文;进一步发展具有民族特点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民族文化事业;收集、整理、翻译和出版民族书籍,保护珍贵文物和其它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尊重信仰自由、尊重风俗习惯等等。就风俗习惯而言,各民族有不同的要求。一个民族总是要强调一些有别于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上的特点,赋予强烈的感情。近几年来,全国出现了“民族村”热、“民族歌舞”热、“民族服饰”热、“民族文化节”热、“民族旅游”热等,我们在纷纷掠过眼底的各种“热”里,是否可以感受到民族自我意识发展的脉搏呢?一个民族总是会以自己的民族文化是否受到尊重来衡量和处理同其他民族的关系:这就是为什么风俗习惯也是民族问题中的一个敏感问题。周恩来同志指出,对于民族风俗习惯“如果不尊重,就很容易刺激感情”〔5〕。所以, 民族自我意识的一个明显特点就是要求重视民族文化的发展。

第三,要求进一步出台新政策。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沿海有沿海的新动向,沿边有沿边的新策略。我们的区域自治政策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民委和体改委在1994年初将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作为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后,形势愈来愈好。坦率地说,过去无论是地方还是中央总觉得新疆是观念落后的地方,实际不然。新疆是一个多元文化的环境,具有开放意识,各民族的心理素质也不差,关键是可行的政策以及执行政策者的水平问题。分析我们当前的状况,不难看出国有经济比重过高,非国有经济发展不足;政府机构重叠,人员较为臃肿。经济市场化与庞大的自下而上的行政机构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才不少,且外流严重;农村人口比重高,城市化水平低,这一切有待于政策的调整。中央政府政策调节具有无可替代的主导作用。

三、民族自我意识的发展问题

从当前民族意识增强所反映出的特点看,民族自我意识发展其本质和主流是积极的,无论哪一个民族都希望本民族经济、文化尽快发展,早日缩小与其它地区和其他民族发展中的差距。因此,这种民族意识的勃兴,是民族兴旺发达的一个表现,不仅值得重视和肯定,而且应该引导人们把这种民族自我意识上升到更高层次,使人们正确认识本民族自我意识上升到更高层次,使人们正确认识本民族的历史地位和今天的社会作用,以世界先进民族文化为背景,进一步认识自己的民族和文化。既看到本民族与其他民族在历史上团结奋斗共同缔造了祖国的光辉业绩,树立自豪感;又要看到本地区本民族发展中的差距以重视学习其他各民族的长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再造民族精神与文化,增强时代的紧迫感。

现在我们所面临的是走向21世纪的新时期。民族自我意识的发展也相应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怎样正确发展民族自我意识呢?笔者认为,首先,要正确认识民族自我意识的发展问题。过去,由于不正确的指导思想,大家对民族自我意识问题一直不敢涉及。只有本民族的成员才可能共同探讨这一问题,一旦与其他民族相处总是极力回避,民族自我意识问题几乎成为禁区。因此,大胆的探索,从理论到实践都是有意义的。

其次,提高民族素质是形成现代民族自我意识的有效途径。民族素质,一方面指全民族成员的素质,同时也指民族成员各方面的素质,包括民族的生理素质和心理素质。其表现为民族的体质、民族的受教育程度,道德观念,如正确的世界观、民族观、中华民族的整体意识、民族权利与义务意识等等。提高民族素质的关键是发展民族教育。各民族的成员通过受不同层次的教育,一方面可以充分了解其他民族的社会作用与地位,从中吸收积极因素;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民族个体的觉悟和认识能力,从而自觉地摈弃不利于本民族发展的消极因素,克服弱点,以有利于各民族的和谐与发展。

第三,本民族的干部和知识分子应当进一步树立起民族发展的新观念。他们应有历史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成为振兴中华民族的中坚力量。要正确引导本民族的成员树立民族意识与祖国意识、民族意识和区域意识统一的观念。我国56个民族的民族意识,都与“中华民族”这个群体的祖国意识相结合,在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度里,各民族相互交往,每一个民族的发展进步都离不开祖国的强盛;同样,祖国的振兴繁荣也需要各个民族的进步发展。我们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必须处理好自治地方与中央、自治地方内各民族之间以及不同级别民族自治地方之间的关系。众所周知,民族区域自治,既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也是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的结合。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区域内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同时,也要注意本民族内部的团结。如在新疆的蒙古族中,由于历史的缘故,形成了土尔扈特人、察哈尔人、额鲁特人、和硕特人等,虽然都是蒙古族,但是,相当一部分人部落意识明显。与蒙古族同为游牧民族的哈萨克人中,也有这种现象。维吾尔族,也有人区分南疆人、北疆人,这样怎么能形成具有现代民族发展意识呢?如果任其发展,既不能保护我们的民族,也不能使我们的民族得以进步和发展。我们的干部和知识分子应当想民族所想,克服不利于民族健康发展的消极因素。

第四,树立时代感,建立民族精神象征的纪念馆、博物馆,对发展积极的民族意识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新疆有30多座纪念馆所,要充分发挥它们在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相互理解的作用。特别是在新的形势下,建立象征性的纪念馆,博物馆,对于促进国际国内间的文化交流,对于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对于增强各兄弟民族之间的团结,实现不同文化间的相互理解,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五,各民族间要相互尊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新疆有47个民族成份,人口较多的有13个民族。各民族不论其发展程度如何,都应当是平等的;各民族间存在着发展中的差距,但没有优劣之分。国家民委主任司马义·艾买提《在改革开放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文中讲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世居着13个民族,尽管其人口数量、聚居程度、生活地区有很大差别,但各民族都有自己灿烂的文化和悠久的历史,都为伟大中华民族的文明、为祖国的统一和边疆稳定,为新疆的发展建设、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6〕。因此, 我们各民族间要相互尊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尤其要积极吸收其他民族先进的、优秀的东西,以充实和发展自己。我国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的交往中,形成了互相依赖、不可分割的关系;近代反抗帝国主义侵略斗争,又使各民族了结成了血肉相连、唇齿相依的关系,各民族在居住区域上的“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又促成了各民族在心理感情上的合作基础。今天,“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正在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祖国的繁荣富强。这是多少代中国人梦寐以求的美好理想。这一目标的实现,将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灿烂的新篇章。要完成这个崇高使命,一个基本的条件就是,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一致,心心相连,艰苦奋斗,共图大业。中国的发展,离不开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的共同进步,离不开对少数民族地区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历史和现实把各族人民的前途和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中华民族的振兴, 就是56个民族的共同振兴”〔7〕。

民族意识的发展必须有利于祖国的统一,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在这一原则下,振兴民族是理所当然的;反之,茫然的“自我保护意识”、“民族排外意识”、“民族优越感”、“民族分界意识”“个人代表民族”,甚至民族主义、分裂则是坚决不允许的。特别是注意民族意识与宗教因素结合在一起,很容易被敌对势力所利用。因此,引导民族意识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通过各民族的努力奋斗,在交流与竞争中实现共同的福利和进步,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大家庭中所有民族的共同发展,这就是多元文化的生动图景。

* 本文于1996年1月8日收到

注释:

〔1〕《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1期。

〔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工作文件选编》1985年2月,第18、25页。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编《法规选编》1985年9月,第5 页。

〔4〕《简明社会科学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2年9月, 第174页。

〔6〕《民族团结》1995年第11期第6页。

〔7〕《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载《民族团结》1994年第10期。

标签:;  ;  ;  ;  ;  ;  ;  ;  ;  ;  

多元文化环境与民族自我意识_新疆历史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