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职业教育合作成果与展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业教育论文,中德论文,成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采取了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政策就是“改革开放”,这一政策不但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世界公认的成效,同时在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中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方面成功的范例之一就是中德两国之间的职业教育合作。这一合作从教育观念、教育制度和教育运行等方面都对我国职业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总结这方面的经验,除了具有扩大合作范围推广合作成果的实践意义,而且还会对比较职业教育的理论发展作出贡献。
一、背景与概况
中德两国职教合作始于8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中国政府派出的经济和教育考察团几乎同时对被世界称为德国经济发展“秘密武器”的德国职业教育产生了兴趣。出于通过改革发展职业教育,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目的,中国政府希望学习和借鉴德国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对此德国政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作为项目合作的主管部门,中方为经济贸易合作部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德方以联邦经济合作部为主,并委托德国技术合作公司作为项目执行机构,除此之外联邦州、基金会如:汉斯·赛德尔基金会也直接与中国中央及地方政府开展了这方面的合作。1983年由原教育部牵头,南京市教育局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合作建立了南京建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拉开了中德两国职业教育合作的帷幕。十几年来中国经历了从传统计划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变革,中国职业教育也走过了三个发展阶段,即:从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开始的起步发展阶段,上升到快速发展阶段,又过渡到目前更加注意质量效益的发展提高阶段。这一历史背景为中德职业教育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中德两国职业教育友好合作,伴随着中国职业教育的改革持续发展,并成为了其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1994年7月,李鹏总理访德期间,中德两国政府发表了《关于加强职业教育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为中德职业教育合作开创了新的更广阔的前景。
十几年来在中德双方共同努力下,已建成中德职教实体项目32个,主要分为两类:一是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涉及机械、电气、建筑、轻工、纺织、农业等行业;二是为职业教育服务的机构,包括语言培训中心、翻译中心、师资培训中心和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据国家教委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所做的《关于中德职业教育合作现状和前景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对15个中德合作项目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合作项目的行业领域分布和培训层次分布:
行业领域分布:
行业机械 电气 食品 农业 航空 建筑 汽车 其他 总计
数量7 4 3 2 1 1 1 322
百分比 32%18% 14%
9%4.5%
4.5% 4.5% 14% 100%
培训层次分布:
层次技工培训 中专培训 进修、大专、本科 总计
数量11 7 422
百分比 50%32%18% 100%
以实体项目为核心,还在其它许多方面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合作。主要有:由国家教委批准的“苏州、无锡、常州、沈阳、沙市、芜湖”六个中心城市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经验进行的改革试验工作;借助实体项目的中心辐射作用,在全国100多个单位推广了“双元制”的职业教育经验,初步形成了一个学习借鉴,推广成果的网络;中德各层次职业教育代表团的参观互访,学术交流研讨,中方派遣专业人员赴德进修,德方专家来华讲学和开展咨询工作。1984年—1994年期间德方已给予总值为2.6亿马克的援助。上万名中方职业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德学习进修,有200名德国专家短期来华讲学。目前,受德技术合作公司委派到中国工作的德国职业教育长驻专家有56名。这一合作得到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投入了相应的配套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并给予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阶段成果
(一)促进教育观念的转变
职业教育的观念包括对职业教育社会经济功能的价值判断和对职业教育基本规律的认识。“学而优则仕”、“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等传统观念长期困扰着我国职教的发展,由轻视技艺技能进而鄙薄职业教育。职业教育自身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学校与企业之间缺乏密切合作,按学科教育模式办职教等状况。德国重视手工艺,突出技艺,重视实践应用,培训方式以企业为主,培训内容以职业实践为主的职业教育观念,使中国职教界人士耳目一新,思想为之震动。正如一位参加“双元制”试点的企业界人士所讲:“合作为中国职教界转变教育观念带来了一剂良药”。
(二)促进教育体制的改革
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具有多元化特征,办学是政府、企业、社会共同的责任。企业是职业教育的主要受益者,具有培训职业实践能力的最佳环境,在政府统筹下,企业理应承担职业教育办学的主要责任。德国企业承担了“双元制”教育的大部分责任,其培训大纲、考试大纲均以行业为主制定。受此启发在“双元制”试验中,许多政府部门发挥了统筹协调职业教育的作用,调动了企业办学的积极性,用政策规范了企业参与职教的行为。实验为我国职教体制改革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提供经费实习场地、提供兼职教师、参与课程开发和教学过程等方面探索了可行的途径。这方面的成果之一是下述六城市借鉴“双元制”改革试验的一些经验:
建立由市政府牵头,由教育、劳动、计划、财政和有关行业参加的领导小组,对重要问题进行协调与决策;建立学校和企业组成的联合办学小组,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
通过政策文件,保证企业在改革中的主导地位。如确定专业工种和招生事项,制定教学计划大纲,选派实训教师,毕业生的考核录用等均由企业直接参与并起主导作用。
在经费上允许企业按年销售额的0.5%提取“双元制”试验经费,有的按工资总额的1.5%建立“双元制”职业教育基金。
劳动人事政策上的倾斜。招生允许增加面试,允许毕业生参加五级工考试并按考试结果兑现工资待遇。
以这些行政手段和经济杠杆为改革试验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保证了试验的健康发展。其中不少成功作法已在当地职业教育中得到了全面推广。
(三)促进教学整体水平提高
教育改革成功的最终衡量标准应是毕业生的质量。实践证明,项目学校和其它试点学校培养的毕业生,经过社会考核和用人企业评估,被认为具有高于平均水平的质量。企业争相录用,并给予较高待遇。职教中心所的调查结果表明:“1992年初,六城市试点班的12个工种392名首届毕业生,经过严格社会考核89%达到四级工标准,其中31人达到五级工,四级工达标率比非试点班高出20%左右”。国家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借鉴德国“双元制”经验,促进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改革的研究与实验》综合调查组对22所项目学校与非项目学校毕业生1060人,向110个用人单位,116个部门进行的跟踪调查分析结果表明:双元制试点学校毕业生,适应2种以上工种的占34%,而其它非项目学校(含技校、职业高中)只分别占22%和26%,说明“双元制”试点毕业生具有较强的职业适应性,符合现代社会技术进步和劳动组织优化的要求。
根据“双元制”课题组对27所学校2340名毕业生跟踪调查分析,项目学校(A组)、六城市试点学校(B组)、非试点技工学校(C组)、非试点职业高中(D组)在知识结构、操作技能、操作规范、质量意识、适应能力等十三项能力比较中,AB组占有明显优势,其中A组以第一、第二、第三、第五能力为例比较结果如下表:
NO 项目名称
A组B组C组D组总人数
1
知识结构 3.862 3.640 3.545 3.654
3.621
2
操作技能 3.917 3.663 3.604 3.637
3.662
3
操作规范 4.072 3.884 3.678 3.729
3.758
4
适应能力 4.060 3.941 3.723 3.656
3.769
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一个关键因素是有无一支理论联系实际的、结构合理的高质量师资队伍。通过中德合作,项目学校在师资建设方面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评估报告》对教师成长情况的分析如下:
合作试点前
合作试点后 增长率
普通文化课教师 116 226 1.9
专业理论课教师 130 303 2.3
实习指导课教师 34
193 5.7
复合型教师 234
17.0
兼职教师
33
65
2.0
出国培训教师
15
114 7.6
企业培训师傅
091
/
十三项能力指标均高于非试点学校。
从表中看出,既能讲课又能带实习的多面手教师增长最快;原本最薄弱的实习指导教师有了较快增长;企业培训师傅从无到有成为职业教育师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校企合作办学,来自企业有实践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介入,改变了原来以无企业经历的大学毕业生为主的单一教师结构。
项目合作提高了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在《评估报告》调查的15个项目单位中,通过社会评估获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校称号的有6所,达40%,远远高于全国10%的平均值。正如国家教委副主任王明达指出的:“各项目和试点所取得的经验在中国职教界产生了很好示范作用,促进了我国职业技术教育与经济界(企业)的交流合作,推动了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这些学校培养了一批高质量毕业生,他们以知识、技能、质量意识和责任感方面的优势,获得了社会和用人单位的好评,为职业教育赢得了很高的声誉。另外通过项目合作还建设了一批现代化水平较高的职业学校,如平度农业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和北京航空技工培训中心等。”
三、基本经验
(一)借鉴的重要性和难度
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为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提供了示范的样版和起着积极的激励作用,使后者在现代化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在较短时间内利用较便捷的途径和较经济科学的方式,较好地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赢得了时间。合作的范例还证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确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各国之间的经济制度发展水平不同,没有一种可以适用于所有国家和地区的教育发展模式,一个国家的教育制度是一个活生生的东西,一种成功的教育经验,即从一定的经济文化环境中形成,它不能照搬,而只能给本国本地实践提供借鉴。中德职业教育合作也得出了类似的见解,借鉴有一定的难度,对此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对借鉴而不能照搬这一重要原则,经过长期合作,许多项目参与人士已逐渐达到共识。在《评估报告》的相关问题调查答卷中有40%的回答认为“双元制”可作为一种借鉴模式,30%认为可作为一种主要借鉴模式,只有20%认为完全适合中国。
(二)借鉴什么
借鉴的前提是对德国职业教育的全面了解和深入的研究,达到对其中隐含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掌握。通过对教育模式研究分析探索其中的精神实质,做到“取其神略其形”,才能找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有效途径。德国职教从教育教学思想上看强调职业能力本位,不以学科理论为中心,不但重视职业技能,而且重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从培养目标上看,紧密结合社会经济与科技发展需要,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从教育制度方面看,传统学徒制融于现代职业教育制度,通过职教立法规范国家、企业、学校各方面的行为,国家与私人企业平等合作,行业承担着职业教育的业务指导。政府的宏观调控使社会市场对职业教育需求与供给达到了基本平衡。当然全面详细的了解并不等于全方位的汲取,有选择的借鉴还要考虑借鉴的可行性问题,即:消化吸收的成功率和消化吸收的经济效益等。
(三)如何借鉴
移植德国职教模式应当被视为借鉴不可或缺的试验步骤,为其创造能够生存发展的环境也是必要的,尤其在引入初期更要精心扶植。然而更重要的是将外来模式本土化,即在结合中国国情坚持学习精神实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进行模式变形、方法变通。如:在校企合作试点中,既要有国营大中型企业,又要有乡镇企业、合资企业;办学模式改革在新体制尚未建立之前,继续发挥职教部门和职业学校的主要作用;在实习基地建设中要坚持多种形式并存,既要有跨企业的培训中心又要有跨学校的职业教育中心;在教学文件的采用上,既可直接使用德国职业教育的计划、大纲及教材,也可只采用德国计划大纲,结合企业实践自编教材,或按照双元制的原则与方法,自行进行课程开始对教材编写。事实证明这种借鉴方式保证了试验的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的成果,也为“双元制”中国化创造了多种可普遍推广的模式。实践证明专门研究机构的介入是提高借鉴水平的关键,他们将完成一些单个学校力不能及的消化吸收工作,为各个项目学校及其他试点学校提供社会化服务。
(四)中德职教合作的展望
1994年,在杭州召开了由国家教委、汉斯·赛德尔基金会和德国技术合作公司三家主办的题为“中德职教合作十年——成果与展望”职业技术教育学术研讨会。会议总结报告中展望了中德职业教育合作的前景:“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职业教育发展目标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现行政策以及中德两国总理共同声明中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合作的协议,面对21世纪,中德职教合作的前景是广阔的。继续合作可能有如下几个方面:
继续搞好现有的试验项目,发挥其辐射作用。为此中方已成立了中德职教协调小组,并将采取联合行动,致力于这方面的管理协调工作。
扩大新的合作范围。可以在经济管理和农村职教方面延伸,向高等职业教育领域中扩展。为上海及周围地区的中德合资企业服务,开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合作培养职业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
加强中央、地方职业技术研究所。提高其为政府、企业和学校提供效益服务的能力与作用。
扩大试验范围,加强改革成功经验的宣传和推广,进一步加强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参与,尤其要注意在农村乡镇企业和广大中小企业中开发试验工作。
与此相呼应1995年9月在波恩召开的中德职业教育高级会议作出决议:中德双方将在“为中德合资企业培训人才,农村地区职业教育,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和职业学校校长培训”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合作,为此德方将提供2300万马克的技术合作经费。
上述事实展示了乐观的前景,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中德双方对面向21世纪的职业教育合作都充满了成功的信心。今后进一步的合作将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职业教育的继续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也将为职业教育的国际合作树立一个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