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制度经济合作--日本FTA战略的若干评价与多种方案的比较选择_东南亚国家联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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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日本对于地区性贸易安排的态度发生重大改变,形成了新的对外经济政策体系,日本外务省经济局制定的《日本的FTA战略》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政策宣言之一,已经成为日本实施FTA战略的指导性方针。按照这样的战略,目前日本已经完成了与新加坡之间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关系(JSEPA)的程序,正在积极推进与东盟、墨西哥和韩国之间的双边蹉商进程,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日本政府提出的FTA战略中,虽然将实现“中日韩+东盟”经济一体化作为核心目标,但实际上对区域内各国(地区)采取了区别对待的策略,目前所确定的最优先目标仍然是首先实现与韩国、东盟主要成员(新加坡、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之间的双边FTA。理由一是东亚地区各国关税水平比较高,贸易障碍比较多,自由化收益较为明显;二是出于地区政治、经济安全和稳定、外交战略目标的需要,且易于操作。日本在东亚地区范围内第二层次的优先目标是在缔结与东盟各主要成员双边协定的基础上,确定加入条件,将FTA范围向东盟区域加以扩展以逐步实现覆盖东盟整体的FTA关系。

对于与中国之间的双边关系,日本虽然强调从实现东亚一体化长期目标的需要以及区域性标准、政治外交标准等角度来看,有必要列入建立FTA的对象范围内,但是目前仍然坚持认为,需要观察中国履行“加入WTO”承诺的效果,在综合考虑日中关系、WTO的多边进展以及日本与东盟、韩国双边FTA进展情况的基础上来确定,并将建立中日韩三国FTA作为日韩完成双边FTA之后予以共同探讨的中长期目标。

由此看来,日本在东亚地区的FTA战略主要分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分别与韩国、东盟老五国缔结双边FTA;第二步是以东盟老五国双边协定为基础,按照一定的加入条件,吸收其他东盟国家加入,以完成与东盟整体的FTA关系;同时日韩FTA形成后,日韩共同探讨扩大地区合作范围的可能性;第三步是以日-韩FTA和日-东盟FTA为轴心,吸收中国加入,最终实现“10+3”东亚自由贸易区的长期目标。

表1 日本对新加坡的货物贸易自由化程度

注:商品数按照HS 9位编码分类结果;贸易额按照2001年数据计算,

资料来源:根据日本政府相关资料计算整理。

关于东亚以外地区,日本将与墨西哥之间的双边FTA作为最为优先的目标,理由一是经济规模可以与东盟相匹敌,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二是可以成为日本企业进入美洲市场的门户;三是墨西哥作为NAFTA成员的同时,又与EU签署了FTA协定,通过建立双边FTA可以摆脱日本企业与欧美企业相比所处的不利地位,回避由此可能蒙受的损失。因此,在日本的战略定位中,与墨西哥的双边FTA被列入尽快解决的优先地位。此外,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等国家在日本的FTA战略中被列入中长期目标;俄罗斯、印度等则作为更加长远的构想。

关于日本与欧美之间建立FTA的可能性,虽然日本承认美国和欧盟都是自己最重要经济和政治合作伙伴,但是由于以下原因,认为这些国家无法成为优先考虑的FTA对象。一是相互之间关于农产品贸易问题达成一致的难度很大;二是日本即使在开放农产品市场方面作出让步,由于市场开放程度已经很高,得到相应利益回报的可能性很小;三是与美国等发达大国之间的FTA,由于贸易转移效应的存在,将会给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带来巨大负面影响,日本有必要顾及这一因素。实际上,前两个原因是真正导致日本并未将美国、欧盟国家和加拿大等列入FTA优先选择对象的根本原因。

对日本FTA战略的评价:能否掌握主导权是日本选择FTA伙伴基本标准;农产品市场开放是推进过程中最大障碍;将中国排除在优先对象之外使日本失去更多受益机会。

日本的FTA战略将与NAFTA、EU相类似的EPA协定作为建立双边和多边FTA的目标,并将按照这种目标建立的JSEPA作为日本与东盟各国之间双边和多边FTA的标准模式。因此,分析JSEPA的具体内容有助于认识日本FTA战略所追求的双边FTA的具体形式。总体上看,JSEPA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覆盖领域十分广泛,属于一个综合性、全面性,但同时又区别对待、虚实结合的双边协定;如关于投资规则、自然人移动和功能性双边合作等问题务虚的特点比较明显;二是留有一定余地,实质性问题让步并不多;如单方面的关税减让时间表、低于对方的自由化率(见表1、表2)和严格的原产地规则等;三是尽可能回避敏感问题,如农产品虽然没有全面例外处理,但是在WTO多边承诺范围之上的追加数量很少,零关税农产品在农产品实际进口贸易中的份额不到7%(其中新增双边承诺部分仅为0.3%)。

表2 JSEPA关于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程度

资料来源:根据日本政府资料整理计算。

若干评价

日本由过去消极的地区性自由贸易政策转向积极的双边FTA战略,客观来看,有助于推动东亚地区的一体化进程,应当给予积极评价。但由于日本所采取的差别性和排他性策略,在很大程度上使得这种积极意义大打折扣,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地区)乃至东亚地区经济整体利益。

1.能否掌握主导权是日本选择FTA伙伴的基本标准。一国主导型的一体化框架并不适合东亚地区的特点。综合来看,谋求更大经济和政治利益、尽可能回避农产品等敏感领域和坚持双边为主等是日本选择FTA对象的基本判断标准,这些标准在FTA战略中得到充分体现。毫无疑问,日本与既定优先谈判对象之间的双边交涉也存在许多棘手问题,如农产品问题,同样具有较大的难度。但是与中国、俄罗斯、美国和欧盟等大国(地区)相比,日本认为,在这些双边交涉中仍然能够掌握主导权和控制权。因此,担心失去控制力和谋求主导权是日本未将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经济大国列入FTA优先选择目标的深层次原因。但是,从目前日本的对外经济关系来看,这些国家正是日本最可能从市场开放中获益的对象。因此,日本将为受主导权因素的制约而付出昂贵的机会成本。此外,由于东亚地区各国关系的特殊性,建立一种相互平等、非排他性的一体化,框架是一个普遍的愿望,一国主导型的FTA并非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理想模式,而且将面对更多困难和阻力。

2.农产品市场开放是日本在推进FTA过程中的最大障碍。这一问题在目前制定的FTA政策中并未得到解决。由于新加坡经济的特殊性,能够出口的本国农产品数量十分有限,并不会对日本的国内农产品市场带来冲击。这是日本选择新加坡作为第一个双边FTA谈判对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即便如此,在少数的可贸易农产品范围内也仅给予很低的自由化承诺,并辅之于严格的原产地规则以防止迂回贸易的发生,可见日本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方面仍然采取了非常保守的政策,一些专家甚至评价,JSEPA的成功之处是在日本不开放农产品市场的条件下获得了一定的成果。从新加坡方面来看,由于目前对日农产品实际出口不过占全部对日出口额的3.6%,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转口贸易,对本国出口基本没有直接影响,因此很容易接受这样的结果。但从其他国家来看,农产品自由化问题将成为日本与其进行双边谈判的最大难题之一。例如,目前日本从墨西哥的进口中,农产品占21.9%(2001年),日本在双边FTA中要求墨西哥接受全部作为例外处理或者给予低水平自由化率承诺的条件,显然具有很大的难度。日本今后同东亚其他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双边或多边磋商也将面临同样的问题。因此,JSEPA并没有使日本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障碍得到真正的消除。而且农产品问题今后仍将继续成为日本推行FTA战略,并取得实际成效的最大障碍之一。

3.将中国排除在优先对象之外的战略选择将使日本失去更多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中获益的机会。如何处理与中国之间的FTA问题也是日本推进FTA面临的一个难点,而目前将中国排除在外的策略选择是一种明显的缺陷。中国是亚洲地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具有巨大的经济增长潜力,正在成为世界各国企业争夺的市场,周边国家也在积极谋求加强与中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以便为本国企业获取更多商业机会,并从地区贸易自由化进程中获益。中国是日本在本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和投资目的地之一。两国在长期的贸易投资关系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建立在互补基础上的产业分工,相互之间的经济融合程度比较深,具备了建立双边或者同时包括双方的地区性自由贸易区的基础条件和可能性。关键是日本国内“中国威胁论”的影响依然存在,一些人担心国内企业受到中国商品的巨大冲击,传统农业完全被中国农产品所挤垮,并导致失业大量增加。因此,对于建立同时包括中国在内的FTA存有戒心。但是如果日本政府出于其国内和区域政治利益的需要,将中国排除在优先建立FTA的对象范围之外,只能成为一个有悖于民意(见表3)的政策选择,将无益于中日两国经济的共同发展,并可能使日本失去更多的经济利益和机会,也会使东亚地区失去通过其中两个大国的合作加快整个地区经济发展和一体化进程的机会。

表3 日本受访者最为关心的FTA对象

受访者选择比重

对象国(地区)

  (可选三项;%)

中国

 35.4

美国

 30.8

韩国

 20.7

东盟国家 17.3

欧洲国家 16.6

大洋洲国家5.5

中南美国家4.2

非洲国家 2.6

印度

 2.0

其他

 0.1

不关心、不知道

41.5

资料来源:根据日本外务省2003年2月关于日本政府经济外交政策所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受访者有效样本为1365。参见日本外务省网页:www.mofa.go.jp.

表4 东亚地区多方案FTA对中日韩经济的影响

注:AFTA、C、J、K分别代表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日本和韩国。

资料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CGE模型。

多方案比较与路径选择

在东亚地区范围内,根据不同经济体之间的组合,可以得到12种FTA方案,对于这些可能方案,按照中国和日本是否参加其中,又可以分为四种类型;类型1表示同时不包括中国和日本;类型2表示仅包括中国而不包括日本;类型3表示不包括中国但包括日本在内;类型4表示同时包括中国和日本。根据多部门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GE)的模拟结果(见表4),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如果中国和日本都不参加任何一个东亚地区的FTA,两国的经济增长率将受到贸易转移效应的影响,其中日本经济增长率在相关两个方案的条件下都会出现下降;中国虽然在AFTA+韩国FTA背景下,由于自身目标市场扩大的影响,可能产生1.6个百分点的提升效果,但是总体上看,两国的经济增长势头均将受到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韩国则可以从与东盟之间的FTA中受益。

表5 受FTA影响产出将增长的行业

资料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CGE模型模拟结果。

第二,在仅包括中国、不包括日本的方案中,中国的经济增长率都会出现提升效果,日本则相反,由于贸易转移效应的影响,在几个方案中GDP增长率都会下降,而且不加入的FTA覆盖范围越大,增长率的下降幅度也越大。

第三,同样在仅包括日本,不包括中国的FTA方案中,中国的GDP增长率均会下降,而日本的经济增长受FTA因素的影响将可能有所上升。

第四,在同时包括中国和日本的所有FTA方案中,两国的GDP均会出现明显的提升,而且随着FTA覆盖范围的扩大,这种共同获益的程度也将越高。

第五,由于中国和日本是东亚地区位居第一和第二的经济大国,因此,任何一个同时包括两国在内的FTA方案对两国经济增长的提升效果均大于其他方案,即类型1~类型3中的所有FTA方案。由此可见,从一个考虑到多部门相互经济联系和产业间生产技术关系的综合模拟结果来看,在东亚地区的FTA多方案中,只有中国和日本同时参加的FTA才有可能给双方带来共同发展和理想经济利益,而且两国经济增长率的提高将对劳动力需求产生刺激效果。那种认为日本的经济利益将因为与中国同时参加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而遭受损失的观点显然是不成立的。

另外还可以通过两国同时参加的多种FTA方案下由于商品贸易增长及其结构变化导致的各产业产出增长变化,进一步说明按照经济互补性和比较优势形成的两国产业分工对产业结构的影响(见表5)。首先,两国各自可能增长的行业在各种方案下只有微小的差别。这表明两国的比较优势不仅在相互之间的分工中得到体现,而且相对于其他东亚成员,这种比较优势仍然能够发挥作用。这与两国的经济规模在未来东亚地区经济合作体中占有的较大份额直接有关,同时也说明了中国和日本在整个东亚地区产业分工中的地位是稳定的。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各种FTA方案对于结构调整的影响完全一样。事实上模拟结果显示(见表6),随着其他成员的加入,增长行业的增长幅度将出现明显变化,结构调整的效果将有所不同,但是总体上看效果将趋于明显。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一是中日经济之间具有典型的互补关系,推进包括两国在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将使各自的比较优势得到更有效的发挥,资源配置的效率进一步提高;二是由于贸易创造和市场规模扩大效应的影响,两国各自的支柱产业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增长会提供更多的劳动力就业机会,解决长期存在的劳动力过剩压力;日本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将会得到巨大的市场空间,建筑、服务业的发展在带来材料需求增长的同时,也会吸收更多劳动力就业;三是有利于两国在新的分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产业竞争力,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产业内贸易增加是按照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原理进行分工的结果,在这种分工基础上形成的合作生产将会大大降低产品成本,促进产品和技术升级,提高这些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两国的产业发展带来更多机会和利益。当然,产业结构调整必然导致部分失去竞争力产业的衰退和一定的劳动力转移压力。但是相对于产业分工与合作的长远利益而言,这些损失仅仅是暂时的、局部的。退一步看,即使没有FTA,这种调整的压力也会以其他形式、通过其他途径表现出来,经济全球化的进展已经表现的非常明显。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所使用的CGE模型本身的局限性,在模拟中无法将FTA的投资促进及其动态效应和竞争促进效应反映出来。但是根据国际经验,一个可以预见的结果是同时包括中国和日本在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将会大大促进相互投资的发展,并提高经济融合程度,促进市场竞争,如果将这些积极因素考虑在内,中国和日本之间建立制度性经济合作的效果将会进一步放大。

总之,从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的需要来看,加快建立同时包括中国和日本在内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安排是促进两国共同发展和维护东亚地区经济繁荣与稳定的最佳选择之一。考虑到经济效果、可行性和各方态度等多方面因素,实现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路径应当是,第一步,建立中日韩三国的FTA,其路径有两种:一是直接从三边磋商起步;二是分别从中日、日韩和中韩等双边起步,最后组成同时包括中日韩三国在内的FTA。由于日韩双边已经取得一定进展,如果能够适时启动中日、中韩两个双边磋商,将能够加快三国FTA的整个进程。因此,在三国达成有关建立FTA框架共识的基础上,同时推进三个双边磋商的进程应当说是一个具有可行性的路径选择。第二步,中日韩三国分别同东盟就建立双边FTA进行磋商,最终建立包括中日韩和东盟10国在内的东亚FTA。由于目前中国已经与东盟签署FTA框架协议,日本、韩国正在积极推进与东盟的磋商,在建立中日韩三国FTA的基础上,由三个“10+1”向“10+3”过渡将成为建立东亚FTA可供选择的理想路径之一。由于两个步骤可以同时进行(事实上已经具有这样的动向),因此,完成东亚地区“两步走”的经济一体化目标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

表6 各种方案下主要产业产出增长变化

资料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CGE模型模拟结果。

当然,由于目前相关各方在认识上尚未达成一致,推进这一进程仍将具有较大的困难。为此,中日两国之间能否在事关整个东亚各国利益的重要问题上加强相互沟通和协调将成为关键性因素之一。日本和中国都应当认识到这种责任,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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