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速度十分迅速,有相当部分的乡村发展成小城镇,也有部分小城镇借发展的东风一跃成为城市,小城镇在我国社会发展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它是城乡之间的过渡带和桥梁,为城市和乡村提供了经济发展的重要辅助作用,但我国小城镇的规划、实施过程中始终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针对当前我国小城镇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和解读,探讨解决小城镇规划、实施问题的对策,为我国小城镇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小城镇规划;问题及对策
引言:
小城镇在我国经济、文化发展过程中作用重大,小城镇为周边乡村提供了经济发展、文化交流、人才培养的重要出路,也为周边城市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物资、人口,更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有相当部分小城镇的发展已经不亚于普通二线城市,且因人口、环境等原因更具有人文特色,是我国近些年颇为流行的旅游地。纵览全国,能够发展得有特色的小城镇毕竟是少数,还有更多的小城镇存在规划问题和实施问题,使得小城镇淹没在千篇一律的设计规划中,被自然环境的恶劣所限制。
1.当前我国小城镇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1.1千篇一律无特色
小城镇发展过程中,商业化发展过度,参与城镇发展规划设计的设计师抄袭现象严重,导致小城镇面貌出现千篇一律的情况,大江南北的小城镇宛如流水线加工产品,失去了自身的特殊性,建造出来的小城镇毫无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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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发展与保护不协调
由于我国致力于进行城市化,在发展初期,人们的保护观念存在偏差和缺失,要么是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不断为了现代化发展让路,小城镇规划设计并未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造成了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大规模破坏,失去了吸引外来人口和投资进入的资本;要么是单独对历史文化保护价值较大的建筑进行保护,使历史文化建筑与背景相割裂,产生一种无法言说的突兀感,使得后继政府即使意识到了小城镇发展的问题也无从下手。
1.3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在小城镇规划和实施方面仅有《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作为法律约束,单一的管理条例并不能够对小城镇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全面覆盖,小城镇规划过程中普遍存在不按规划程序操作执行、规划成为权力交易筹码、不具备完善的建设流程、变更修改过于容易、形象工程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和执法不严。
1.4公众参与程度低
我国目前的政府工作基本上处于封闭状态,能够将财政等工作结果进行公开已经是较为透明的工作状态,在小城镇中,城镇规划从设计、编制、修订、审批、实施都处于对外保密的状态,公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程度并不高,基层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不能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耳中,也无法实现公众对于小城镇规划、实施的全过程、全角度监督。
2.解决小城镇规划、实施问题的对策
2.1 加强规划的科学性
小城镇的规划必须具有相当的科学性,从环境规划、经济发展规划、道路交通规划、传统文化保护规划等多个角度进行综合、协调,不可将经济指标作为唯一规划、实施目标,应当综合的看待小城镇的地理位置、生态环境、人文历史、道路交通,遵循因地制宜的规划原则,尽量平衡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传统文化三者间的关系;小城镇发展规划和实施必须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延续性,杜绝“一届政府一个规划”的怪现象,应当合理利用行政资源,尽量多的引导专家、学者、高校教授、普通民众参与进小城镇规划,通过更加科学、合理的模式和方法进行小城镇的规划和实施。
2.2 建设具有特色的中心镇
在小城镇规划和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负责人不仅要充分借鉴国内外优秀的规划案例,还要充分挖掘当地以及周边地区的优势,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中心城镇。中心镇的建设需要处于优势地理位置的城镇对周边区域资源进行整合,依托现有资源格局进行规划和建设,例如常州雪堰镇,地处常州市东南部,与太湖毗邻,丰产水蜜桃、柑橘、杨梅、绿茶等作物,坐拥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农产品资源的雪堰镇对林果业、太湖旅游区、工业园区进行了合理的规划,每年可回收数十亿的经济利润,带动周边乡镇共同实现经济飞跃。
2.3 注重保护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在小城镇主要以古建筑、民居和文化习俗的形式存在,小城镇规划实施过程汇总应当注重对古建筑的保护,为小城镇打造极具历史文化特点的标志,古建筑的保护不仅可以为小城镇保留一定的内涵和底蕴,还可以为小城镇旅游业发展提供基石;新近发展的小城镇,若没有可以保护的古建筑,可以对民居特色进行挖掘,在设计建设过程中将建筑物外形与传统民居、生态环境进行协调处理,勿使新建设建筑物与周边环境产生割裂感;相关部门在政策、决策方面要注重对文化习俗的保护,尽量避免外来文化习俗、节日活动对传统文化习俗造成过度冲击。
2.4 加强监督、公众参与力度
小城镇规划和实施工程需要全过程、多角度的监督和约束,杜绝规划用地、建设项目、招商引资、资源开发成为权利交换的筹码,因此小城镇规划实施需要政府内部监督和公众监督共同进行约束,一方面,参与进行城镇规划的相关人员只接受上级部门的指派和管理,保证小城镇规划和实施工作不受地方职权部门干涉,能够最终得到落实;另一方面,当地政府、人大代表、普通公众都要加入监督约束的行列,当地政府需要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对小城镇规划和实施工作进行监督,人大代表可以定期组织来自各行各业的代表和普通公众,对当前小城镇规划工作进行评估和意见表达,使小城镇规划和实施工程能够收到全过程、多角度的监督和约束,为小城镇的经济、文化、生态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落实相关政策,引导民众自发参与小城镇规划的实现,加大引资力度,为群众参与规划提供途径和条件,使得规划得以顺利进行并可持续发展。
结束语:
小城镇的规划和实施,需要当地政府正视其中的问题,应当针对这些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积极的解决,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将小城镇发展成为具有经济、人文、自然环境特色的地区,拥有吸引外来人口、投资的资本,能够跟随我国经济发展与现代化建设的脚步,逐渐发展成为现代化城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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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晖. 低山峡谷型小城镇山水格局适应性保护模式与规划策略研究[D].重庆大学,2017.
[3]张美亮,夏理杰,刘睿杰.发达地区小城镇规划评价机制研究[J].规划师,2013,29(03):64-67.
论文作者:郭校源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4
标签:小城镇论文; 城镇论文; 传统文化论文; 过程中论文; 特色论文; 政府论文; 生态环境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