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高考”新政:教育公平的“破冰”_高考论文

“异地高考”新政:教育公平的“破冰”_高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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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最后两个月,全国27个省(区、市)相继出台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方案。截至2013年1月9日,除西藏外,其余30个省(区、市)都不同程度公布了方案。被社会广泛关注的“异地高考”新政一经公布,引起各方热议。

尽管一些省市的方案令许多翘首以盼的家长多少有点失望,但是这一“破冰”之举依旧值得鼓励和支持,毕竟这是在教育公平的道路上迈出的坚实一步。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推行“异地高考”新政,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让孩子们共享同一片蓝天,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这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必然要求。

四种模式求突破

从目前各地公布的方案细则来看,全国“异地高考”新政初步呈现出四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门槛最低,仅对考生有要求。如江西、安徽、浙江、福建、河北、山东等省,要求外地户籍考生的学籍保持一贯性。其中安徽的唯一要求是“高中阶段完整学籍”;而江西仅要求考生在当地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即可参加高考,这也是目前已知条件中门槛最低的方案。

第二种模式对家长稍作要求。除了要求随迁子女有完整学习经历,江苏、山西、辽宁、黑龙江、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等对家长强调了一些基本条件:如拥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推行前两种模式的地区之所以门槛低、方案出台早、政策推行压力轻,一方面缘于部分省份人口流出量大,是劳务输出大省,如安徽、河南等;另一方面部分省份教育质量高,是教育发达省份,如江苏、浙江等,在当地实施异地高考缺乏相应的吸引力,即使随迁子女能够参加高考,面对的竞争依旧相当激烈。

第三种模式对家长有一定的限制。如内蒙古、云南、贵州、山西、宁夏、吉林、甘肃等,对务工人员的要求相对较高,一般要求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社保缴费记录。其中宁夏要求考生父母中一方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这些省份往往是经济欠发达、教育资源落后、高考录取分数低的地区。

第四种模式采取了“过渡渐进”的方式,如北上广。作为人口流入的重要地区,北京、上海、广东在综合考虑城市资源承载能力的情况下,拿出了态度相对谨慎的方案。

其中,被诟病为“最高门槛”的北京方案,对于大学本科部分的录取还没有放开的计划,仅对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学生放开了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录取的机会。尽管该方案令许多家长颇感失望,但从积极的角度看,北京打开职业教育的大门,在一定程度上为职业教育改善了生源。针对此举,有观点认为:一方面职业学校面临比较严重的生源危机,竞争不那么激烈,有利于通过试点来摸索和积累经验;另一方面对于高职、中职学校来说,也能够以此为契机,改革教学方法和培养模式,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

上海早在2008年就已开放中高职校招收随迁子女,在这一基础上,2013年还将正式推出随迁子女参与“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的自主招生计划。但是对于普通高校招生,上海的方案与预期相差无几,仍然是与居住证挂钩:2014年持有上海居住证A证的来沪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上海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可在当地报考。然而根据相关报道,由于居住证方案尚未定稿、积分制细则还有待公布,“就地高考”缺少操作基础,真正试行的时间可能还会推迟。也有学者指出,上海市降低非沪籍考生的报名门槛,主要受惠群体还是高端人才的子女,而普通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子女,仍被排除在外。

广东的方案是自2013年起,通过积分入户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可在广东报名参加高考;其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从2014年开始可以报考高等职业学院,2016年可以报名参加高考。和上海一样,广东的主要政策是针对积分入户或者取得工作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子女,但三年后正式开放的讯息,给外来务工人员带来了一些希望。

对于北上广来说,“分步实施、逐步解决”的举措已经为打开异地高考改革的大门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尽管只是迈出了一小步,仍然具有“破冰”的意义。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达41.9万人,上海40万人左右,广东省总数则高达330万人,如果过快或不加限制地放开异地高考的门槛,这些城市的环境、资源、交通、就业等方面都将难以承载。有观点指出,安徽等人口输出省份,外来人口和压力较小,一步到位放开异地高考也不会带来太大冲击。但是北上广的教育承载力已经接近饱和,加之以往投入是按照户籍学生配置,而非按照激增的外来人口需求。如果把握不好尺度,幼儿园严重不足、小学入学高峰等问题难免加重,初高中阶段连带效应也将出现。

五类问题待解决

现行方案如何落实,影响到各地异地高考政策的未来发展方向。目前虽有30个省(区、市)出台了异地高考新政,但怎样真正将政策落到实处,尚有漫漫长路。据媒体公开报道,首个发布异地高考细则的黑龙江,规定外省籍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即可在2013年高考时报名就地高考。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发现,一些符合异地高考的考生因为没有当地户口难以办出学籍,也就无法证明其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如此看来,虽然门槛不高,但是相应配套的完整措施并未形成。此外,在查阅黑龙江高考报名政策之后发现,除了对高考报名作了明确规定之外,最引人关注的“录取政策”并未发布。可以说录取政策直接关系着省外考生是否在本地高考,如果录取条件过于苛刻,必定有部分省外考生会选择回户籍所在地高考。依照历年惯例,大部分省市的高考报名工作会在年底结束,而这一情况让很多考生进退两难。

在推行异地高考新政的同时,要谨防“高考移民”的出现。目前高考的格局是,北上广及边远地区是高考的洼地,录取分数低,录取率高,高考相对容易。虽然目前在推行异地高考新政,但短时间内这种分差不会缩小,这自然就会引起部分家长投机行为的发生。部分家长争相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使得子女挤进高考洼地进行高考,如体制内有门路的人会通过体制内的工作调动实现;有钱的可以通过向相关机构和个人输送利益实现。最终导致异地高考所带来的实惠可能只落到那些有钱、有权的人身上,而最急需解决问题的务工人员却不能受益。而且高考移民的出现实质上是对输入地学生的极大不公平,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加大监督力度。

在异地高考问题上,最容易被忽视的就是流出地当地考生的利益。事实上,参加高考的人群大致可以分为流入地本地户籍群体、流入地非本地户籍群体和流出地户籍群体。有网友提出,异地高考讨论至今,几乎所有人的关注点都集中在前两个权益群体身上,没有人去关注第三个群体,其实也是最大的一个群体的权益。“这个群体是真正在自己户籍所在地兢兢业业地建设家乡的群体,但是异地高考的成功与失败都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权益的改观,甚至会侵犯他们现有的权益。”因为如果放开了异地高考,可能会引发流入地考生增多,从而影响当地考生的权益;为了不损害当地考生权益,势必只能将招生指标计划进一步向流入地倾斜;而招生指标是固定的,那么最终只能选择牺牲第三个群体的权益来平衡和弥补。

推行异地高考,必须要考虑城市资源的承载能力、人口压力等一系列问题。矛盾并不突出的地区的异地高考问题,基本上可以得到解决,而问题的关键是,只有真正解决异地高考矛盾比较突出的地区,如北京、上海等地,才能让这些地区数量众多的进城务工人员得到政策的实惠。若京沪异地高考门槛降低,更多异地考生能参加高考,以当今中国家长对子女教育的重视程度,为分享京沪优质教育资源及高考特权而举家迁移的情况不是没有可能出现。这会让本来就人口过度膨胀的京沪大城市,在环境、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压力不断增加。最终导致无论是京沪籍还是非京沪籍,所有人的生活都会受到影响,所有孩子受教育权利的实现都会打折扣,那将是一个“双输”的最差结局。

在落实新政的过程中,必须谨防教育资源进一步畸形集中的问题。相比其他省市,京沪在教育资源上拥有很多优势。以“211工程”大学来说,截至2011年3月,全国共有“211”高校112所,其中北京26所、上海9所,已经占去了近三分之一。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社会学家关信平认为,异地高考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目前的异地高考政策,可能会吸引更多的考生入京沪就学,这就需要更多的教育资源与之配套;无形中逐渐拉大京沪与其他地区本已差距悬殊的教育资源公布,势必会引起更加畸形的教育资源集中。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王青斌表示,在目前的高考方案下,应逐步减少占有高校资源多的地区的高考优惠,比如在名校推行按照人口比例分配招生指标,从而解决考取名校的难度在不同省份悬殊的问题。

两个思路促公平

促进教育公平的关键在于高考改革。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高考改革的方向是“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制度。

从高考改革出发,解决异地高考的关键思路在于,一是取消分省计划,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录取;二是全国性大学实行基于统一测试的自主招生,全国所有考生在任何地方都可报名高考。

“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统一高考。原则上同样的分数录取,在哪里上北京大学的机会都是一样的,那别人还来干吗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长远来讲,建立全国的统一考试制度,进行公平录取,才是长久之计。赞同这一观点的民间网友表示,统一高考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保持现有高考格局,既不存在分省计划,也不存在教育不公平问题。当然这个方案也有弊端,很可能会对边远贫困省份不利,由于基础教育的落后,当地考生很难与发达地区考生竞争,但仍不失为一种好的探索方向。

中国社科院助理研究员陈秋霖也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异地高考问题,必须解决考试和招生两方面的问题。在考试方面,改各省命题为统一命题,考生无论在哪里考试都可以得到标准的成绩;在招生方面,根据各学校的资金来源和相关定位,确定本地生源和外地生源比例,外地生源不设配额,由学校根据学生的标准高考成绩和其他要求的条件,录取学生。

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目前只有两类考试不与户籍挂钩,一是研究生入学考试和录取,一是自主招生选拔试点的考试和录取。这种考试和录取方式绕开了敏感的户籍问题,以成绩论英雄,最符合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必须推进高考改革,打破现行的高考分省按计划集中录取制度,“正是由于这一制度的存在,才把高考录取指标变为各地的‘蛋糕’,也才有高考按户籍报名的规定。如果实行基于统一测试的高校完全自主招生,那么高考报名户籍限制也就失去存在的土壤,异地高考才能完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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