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地防止虚假新闻事件的发生--对“纽约时报”虚假新闻事件的思考_纽约时报论文

如何更好地防止虚假新闻事件的发生--对“纽约时报”虚假新闻事件的思考_纽约时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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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令全球媒体哗然的大丑闻——《纽约时报》一名叫杰森·布莱尔的黑人记者大肆编造独家新闻的“传奇经历”——再次唤起人们对新闻界的假新闻现象的关注,也再次让人们审视媒体从业人士的职业道德问题;同时学者们也希望借此次假新闻事件做出深层次的探讨,并期待着从根源上更有效地防假新闻于未然。

据新华社的报道,从2002年10月底至今年5月1日,杰森·布莱尔为《纽约时报》做国内新闻报道期间,他的73篇报道中至少有36篇存在作假和抄袭等问题。据介绍,杰森一直在纽约布鲁克林居住,但是他却通过使用手机和电脑与报社联系的方式,创造了其正在外地四处奔波、辛勤工作的假象。从《纽约时报》发稿记录上看,马里兰州、西吉尼亚州、俄亥俄州、德克萨斯州等地都留下了这位年轻记者“勤奋工作的足迹”。最终,在《旧金山快报》质疑这位大记者可能“剽窃”该报一篇有关失踪美军的新闻报道后,杰森向上司提出辞呈,《纽约时报》才展开调查。而在经过广泛的内部调查之后,《纽约时报》5月11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长篇文章,揭开了黑人记者杰森·布莱尔大肆编造独家新闻的“传奇经历”,此事因而成为《纽约时报》创刊152周年来爆出的大丑闻。

此事不仅对于《纽约时报》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耻辱,对于美国媒体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教训,甚至对于世界媒体来说都可谓影响深远。对于今日中国的媒体从业者来说,也有许多的经验教训可吸取。我认为我们可从下面三个方面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标准,并有效地预防假新闻事件的发生。

一、建立起新闻界的新闻批评体系

由新闻界的专业人士发起组织独立的新闻委员会,同时包括一些适当的外界人士。像中国的记协、日本的记者俱乐部等诸如此类名称的组织。但这个新闻委员会或是其他名称的类似机构都必须担负起监督媒体的责任来,其任务是受理群众对新闻工作的意见,如关于新闻报道不公正或是有造假新闻或其他毛病等。如果该委员会发现被指责的报刊确实有问题,它就把发现的情况公布于众。虽然这对犯有过失的编辑记者或刊物并不是什么判决或处罚,但它却能激起公众对这样的编辑记者或刊物进行谴责。相信这一“公开宣传”的武器会起一种促进作用。同时我认为它与《纽约时报》的更正制度有着区别。新闻委员会更多地讲究专业与独立,它存在的理由就是独立地、专业地对整个媒介进行监督,不管是大方向的还是小方向的问题都在它的监督之下,而且它也有这个精力去专业地做好这件“更正”的事情。我想如果在美国有非常专业而敬业的新闻委员会,《纽约时报》这次假新闻事件就不会持续如此之久而没人发觉。

当然为了支持新闻委员会的工作,新闻界也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性的新闻评论杂志,它既可以是新闻委员会的刊物,也可以是独立出来的刊物。这些新闻评论杂志定期对新闻工作者及整个大众传播工具的状况进行职业性评论,并向大众提供报告。通过这些专业性的刊物,新闻专业人士包括新闻界的理论家(主要是高校的新闻学院的专家学者)可以对媒介进行评论和监督,并提供实在的理论指导;同时也对那些含混不清的新闻职业道德准则进行阐释,不断地赋予它们新的现实意义和新的影响力。而未来的新闻从业者(主要是有志于从事新闻工作的学生)也可以从刊物上看到的实际例子中明确他们将来的职业行为,可谓一举两得。

当然这里强调新闻界专业的新闻批评体制的建立并不是要否认外部的监督,只是觉得在这方面我们还做得不够,而且有这个必要。我们也可以在社会上设立像质检部门一样的新闻纠察组织监督新闻从业人士,里外结合,做到尽善尽美。

二、设立读者意见调查员并给读者利用媒体的权利

今年3月,当美国女兵林奇被俘再获救的消息传开后,杰森·布莱尔栩栩如生地在新闻报道中写道:林奇的父亲“站在门廊上远眺种植烟草的田地和放养牛羊的牧场,声音哽咽了”。而事实上,当地既没有种烟草,也没有牧场,林奇家人根本没有接受过该记者的采访。此次造假新闻事件发生在今年3月,但直到5月份杰森·布莱尔整个造假新闻事件揭发后都没人来指证这个新闻是假新闻。所以说,就我个人认为,这次造假新闻、抄袭新闻事件能存在如此之久的原因,主要还是缺乏来自读者的反馈,同时也和媒体与受众的关系还不够密切等原因有关。而设立读者调查员相信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对于某个读者或是电视观众来说,大众传播工具像是一些庞然大物,而且常常显得十分骄横,不可一世。当他们发现媒体的错误的时候他们也懒得理睬,并觉得要向媒体提供反馈信息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所以媒体本身设立读者意见调查员是一件必须的事情。媒体设立意见调查员不仅可以对自己的刊物进行评价,找出编辑没有发现的错误(更多时候是读者在与其他媒体相比较的过程中发现错误),并可以提醒每个工作人员遵守新闻道德准则。同时调查员还可以代表那些有意见的读者同报刊的官方机构进行交涉,不但向报纸领导反映读者的意见(如关于报道不公允,或是指出事实错误等),还监督编辑记者的工作情况,在我国更是可以对有偿新闻进行监督。而当读者调查员觉得有需要向读者做出书面报告阐述的时候,报纸也必须为其提供方便。就像《纽约时报》的“更正”专版一样向读者提供书面报告,向读者说明某个问题是如何产生的,或是为什么要对某个错误进行更正及如何更正等。

三、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新闻专业素养的教育

从新闻史上大部分情况及当前的实际来看,搞好新闻报道及防止假新闻的主要保证还是要有品格端正、具有良知、新闻素质高的新闻工作队伍。可以说如果忽视新闻工作队伍的建设,就压根谈不上道德标准的提高及假新闻的防止。此次假新闻事件持续如此之久就与杰森·布莱尔善于钻营、善于掩饰、善于与编辑搞好所谓的私人关系有关。当然同时也与报纸内部高级编辑之间缺少沟通,很少有人对杰森·布莱尔的报道提出质疑等情况有关。所以说,新闻从业者的道德素质及其新闻专业素养的教育乃是杜绝假新闻的关键。

在全球媒体的道德准则中一般都会有这样的规定:真诚、真实、准确、客观;并认为对读者笃诚守信是一切名符其实的新闻工作的基础,真实是新闻的生命和新闻从业者追求的最终目标;新闻工作者必须公平待人;新闻工作者必须对公众利益负责,必须尊重礼仪,具有高雅情趣等。这些原则有些是从新闻理论派生出来的,有些是随着新闻工具的不断发展变化而不断进化,而有些则来自整个社会的一般道德观念。但这只是条文,要印到从业者的脑海中还需要对其进行新闻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这同时也是新闻专业素养的要求之一。

在我们社会已有的新闻规则和新闻道德准则中,对假新闻及有悖于新闻准则的行为都已有明确的规定,可以说我们对付假新闻的规定不是不多,而是不够深入人心。新闻从业者中除了一部分人对新闻准则缺少了解之外,很大部分人缺少职业的责任感。这种责任感可使新闻工作者不致被社会压力和个人私利弄得东倒西歪、站不稳脚跟,也可使他们免受功利主义的影响。只有这样才会使自由不致变得放肆,才会使事情做得合情合理。所以说我们要对新闻从业人士进行新闻专业素养教育的时候,就意味着不仅是对其进行业务素质的教育、业务技能的培养,还要对其进行新闻职业道德的教育,并最终在专业主义的潜移默化中使其自觉地把新闻道德准则付诸实践。

当然最好从职业道德上升到有法可依,也许更能杜绝假新闻的出现。通过法律的明文规定,通过法律的惩罚分明,对新闻从业人士的规范将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看,新闻立法的问题可能还要等各方面的条件更加成熟的时候才可以考虑。

事实上,如果新闻工作一旦丧失道德价值,新闻一旦变成不真实的信息,它即刻就变成一种对社会无用的东西,就会失去任何存在的理由。但新闻评论体系的建立、各种新闻批评自由的出现、读者意见调查制度的建立,以及新闻道德核心原则(即以充分而真实的新闻报道来为大众服务)的魅力加上新闻专业素养的教育,都使得我们有信心看到一切都会好起来。相信新闻工作今后会继续得到改进,人们依然可以依靠新闻报道来获得关于不断变化的周围世界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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