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更需要高素质建设者——谈为民族地区培养研究生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地区论文,建设者论文,高素质论文,研究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法分类号:C912.5 G63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现阶段的历史任务之一就是要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地处边疆的少数民族地区相对于内地和沿海发达地区,经济文化建设处于落后状态,要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协调发展,就必须要更加重视和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事业,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全面进步。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最重要问题是人才需求问题,亦即劳动者素质提高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使经济建设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现状使其对人才的需求相对于内地和沿海发达地区就更显迫切。简言之:民族地区更需要建设人才,需要高素质建设者。
人才培养有多种方式和不同层次,这里仅就学历教育中的硕士研究生培养,谈为民族地区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问题。
一、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人才需求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对于人才的重要性,这里不再赘述。然而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才需求状况,特别是对高学历人才的需求状况,这里特别提出来请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有关部门重视,以便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把为民族地区培养研究生的工作落到实处。
每年全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针对大部分毕业生眼光向内、向大城市的普遍现象,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制订了有关政策,鼓励毕业生到老边少地区就业,确实也有一批毕业生分到了民族地区。到民族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从学历结构看,研究生学历者占极小比例,与民族地区建设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极不相适应。
由于民族地区发展的相对滞后,工作环境、生活条件相对较差,人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也不尽人意,使人才难留。一些在民族地区工作的人把目光投向区外,精力分散,工作上人浮于事,不但没有为民族地区建设作贡献,而且还把民族地区在用人等方面的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向外传播、夸张、渲染,为自己最终跳出民族地区找理由、作铺垫。想来的不敢来了,来了的又呆不住了,随着人才的“下山”、流失,形成了民族地区向内地“输送人才”的怪现象。毕业生不愿进民族地区,进了民族地区又留不住,造成了民族地区的人才真空,进一步加剧民族地区人才需求的矛盾。
毕业研究生,作为学历教育中最高学历层次培养的人才,因其专业精深、知识面广博、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而深受社会各界的欢迎。在实际工作中,相对于本、专科生其工作的独立性较强,能独挡一面承担某项(方面)工作的组织、实施,起到岗位业务的核心和带头人作用。以毕业研究生为核心、为龙头,带动由本、专科毕业生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业务群体,共同开展业务工作,加大和提高业务工作的知识、技术含量,以产生具高附加值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继而推动行业、地区的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因此,一些地区和部门在引进人才方面,对具研究生学历者都特别制订了一些优惠政策,以吸引这方面人才。发达地区尚且如此,处于人才真空状态的民族地区对毕业研究生的渴求就更甚。我们认为民族地区比内地更需要毕业研究生,需要能留得住并带动一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献身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毕业研究生!
为民族地区培养分得进去、留得住,并能施展其才干的研究生,是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予高度重视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民族地区高素质人才需求问题得以解决的关键。解决好这个问题,对于促进民族地区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地区间差距,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全面进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研究生招生和分配政策扶持是解决民族地区高素质人才需求问题的前提保证,培养单位贯彻扶持政策的力度直接影响毕业研究生到民族地区就业的状况
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教育部按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两类,分不同情况分别制定了特别的招生政策,以照顾少数民族考生,更重要的是顾及边远、民族地区对毕业研究生的需求,明确提出为边远、民族地区培养研究生,培养高素质的建设者,以帮助和扶持边远、民族地区建设和发展经济文化事业。
1998年教育部《关于做好1998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意见》对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基本要求中规定:报考地处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八省区招生单位,且研究生毕业后原则上在招生单位所在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现在国务院公布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工作,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考生,都以低于一般分数线(总分低30至35分,单科低15分)的标准作初试成绩要求。其鲜明的特点,一是照顾对象都为少数民族考生,二是研究生毕业就业地区都是边远、民族地区。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在制订研究生招生政策时,就已充分考虑到了为边远地区、为民族地区培养少数民族研究生的问题,这为有效地解决民族地区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证。
由于客观因素所致,研究生培养单位各自的情况都不尽相同,专业有冷有热,生源有好有差,主要服务对象也不相同。一般讲,生源好的单位因其上线生太多,往往只注意到考分的绝对高低,以考分取人,忽略了政策规定的应照顾和扶持的考生群。一些名气大的培养单位录取的考生组成中“双少”生所占比例极小甚至为零,事实上就反映了这些培养单位未能较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关于研究生招生方面的扶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为边远、民族地区培养研究生的责任,使政策性到民族地区就业的毕业研究生生源减少,制约了民族地区对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工作。
对于生源情况一般或主要面向边远、民族地区培养人才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出于完成招生计划、落实扶持政策等因素考虑,很自然地录取了合格的“双少”生,培养了一批批少数民族研究生。然而,受自然条件、工作条件、社会生活环境等因素影响,尽管边远、民族地区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吸引人才,大部分毕业研究生却选择了内地和发达地区而不愿到边远、民族地区就业,就连一些定向、委培的少数民族毕业研究生也想办法通过多种方式改派以跳出民族地区,导致国家制订的为边远、民族地区培养研究生的扶持政策在实施效果上大打折扣,严重地影响了边远、民族地区建设和发展对高素质人才需求问题的解决。
正确的决策,要取得预期的实施效果,取决于实施者执行决策的力度,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实施环境的影响。假定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双少”生培养问题上不折不扣地执行扶持政策,少数民族毕业研究生也被派遣到民族地区就业,如果由于民族地区人才资源配置部门的原因,使毕业生就业岗位专业不对口或大材小用,甚至因为其他种种原因对毕业生弃而不用;或者由于客观原因,既定的人才优惠政策兑不了现……等等,都会使人才不安于现状,跳槽或流向区外。这个问题民族地区人才资源配置部门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忌因为自身的原因用人不当而授人以“民族地区不重视(用)人才”之口实,给本已难度较大的人才引进工作增添阻力。
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的现阶段,勿须讳言,毕业生择业观中逐利因素占有相当比重。从一定角度来看,以不损害他人利益、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为前提的利己是有益的。这个利己不是狭义上的利己,它包括有利于本人生活、学习、工作,有利于本人才华的施展以及在所学和所从事专业领域有所突破和发展等方面。从这一点出发,民族地区应该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向毕业生提供其可逐之利,以利于引进人才,利于工作,利于社会,进而利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可以想象,一个有利于人才生活、学习、工作,有利于人才更好地发挥才干、体现自身价值,为社会作贡献的地方,无论是地处内地、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的边远、民族地区,毕业生都会趋之若鹜的。民族地区筑巢引凤,真正落实对人才的优惠政策,相信人才,重用人才,必将会赢得人心,使人才甘愿在这没有负担的白纸上一展才华,写下最新最美的文字,绘下最新最美的画图。
三、为民族地区培养研究生的几点想法
1.扶持政策的进一步强化。现行的为边远、民族地区培养研究生的政策,笔者认为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它对研究生毕业后到边远、民族地区就业的少数民族考生进行了照顾,而毕业后到边远、民族地区就业的原单位不在边远、民族地区的非少数民族考生和毕业后到边远、民族地区就业的应届本科毕业非少数民族考生却没有在照顾之列。为保证边远、民族地区的培养单位拥有生源、完成计划,对报考这些单位的考生可以在单科成绩上照顾6分(1998年),那么为了解决边远、民族地区的人才需求问题,对于原单位不在边远、民族地区而毕业后到边远、民族地区就业的非少数民族考生和毕业后到边远、民族地区就业的应届本科毕业非少数民族考生,也应比照此标准作政策性照顾。
另外,在应届本科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问题上,照顾范围仅限于报考地处八省区的培养单位且研究生毕业后原则上在八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考生。这就会带来一些问题:其一,非八省区培养单位无法照顾毕业后愿意到边远、民族地区就业的应届本科毕业少数民族考生,换言之,非八省区培养单位就没有了对这部分考生的政策性培养责任和义务了。其二,造成了生源属非八省区的民族地区(如四川省的甘孜、阿坝、凉山三州,湖南省的湘西州,湖北省的鄂西州等)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享受政策性照顾报考八省区培养单位,研究生毕业后政策性就地就业,直接支持了八省区的建设而无法顾及本民族地区建设的需要。因此,关于应届本科毕业的少数民族考生,只要是研究生毕业后到边远、民族地区就业的,无论其报考何地何单位,都应该享受等同的政策性照顾。
2.培养单位落实政策,严把就业关。国家制订的为边远、民族地区培养研究生的相关照顾性政策,旨在推动和加速边远、民族地区的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智力的投入,促进边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渐缩小地区差距,促进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在落实扶持政策时,往往招生环节易于把关,在确定考生民族成分、户口所在地性质后,考生、定向(委托)单位、培养单位把合同(协议)一签,考生就能享受照顾政策入学。然而到毕业时,许多签了合同(协议)的毕业研究生不惜付出缴纳罚金和违约金的代价,纷纷通过改派流向内地和发达地区,不再到本应去的边远、民族地区就业。一般情况下,培养单位对改派环节的把关都不是很严,只要学生能作通定向(委托)单位的工作,都能放行。
把好就业关,笔者认为主要取决于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对研究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应该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等方面。要加强研究生思想教育,以提高研究生德育素质,树立为国家建设服务的思想。培养单位对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在进行业务素质教育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为边远、民族地区建设服务的政治思想素质教育,并加强与定向(委托)单位进行有关人才培养情况方面的联系,共同把关,严格控制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就业改派,以保证边远、民族地区建设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3.民族地区落实有关政策,用好人才,以实际行动争取毕业研究生。民族地区筑巢引凤,以良好的用人环境吸引人才,那么不论是定向(委培)研究生,还是其他统分的研究生,为能更好地施展自己的才华,都会甘愿到民族地区来就业的。
要懂得用人,这是筑巢引凤工作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要求。这就要求民族地区人才资源配置部门的管理者要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要知人善任,既掌握区内人才需求的实情,又了解来自民族地区就业的人才的专业特长和工作意愿,力求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使用效益。
为民族地区培养高素质人才,当然也包括培养高素质的管理工作者。在各类管理工作者中,从事人才资源管理的工作者最为关键,其素质高低、能力状况,直接影响民族地区的用人工作。民族地区对于这部分工作者,除要求他们在工作中通过努力学习,不断摸索工作规律、方法外,还应积极支持他们以脱产或不脱产等方式,以提高管理水平、学术水平为目的,学习研究生课程或攻读学位。与此同时,注意从相关专业毕业研究生中物色具有实际工作经验者充实管理队伍。管理者素质提高了,人才的使用效益就能得到提高。令人心情舒畅的工作环境、氛围,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区外宣传、扩散、传播,就能引发毕业研究生对民族地区的关注和向往,激起他们到民族地区来工作、发展的愿望。
筑巢引凤工作,必须不断地加强和完善硬件方面的建设,构筑有利于人才展露其才华的安身立命、树功建业之所。硬件方面的条件并不是影响人才到民族地区就业的决定因素,只要具备基本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就能满足需要。50年代一批批大学毕业生赴民族地区工作,把青春和才华奉献给民族地区,这是他们有为民族地区服务的思想觉悟,但更重要的是民族地区真诚地欢迎他们,在工作中真正需要他们、重用他们,使他们感到有用武之地,其才华和贡献也得到了充分肯定。虽然物质条件差一些,但他们的精神面貌却是激情饱满、奋发向上的。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民族地区还必须要重视硬件方面的建设,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不断改善和提高生活、工作条件,为引凤工作筑好巢。
为民族地区培养研究生,是一项长期的需坚持不懈的工作,在党和国家关于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的大政方针指引下,通过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研究生培养单位、民族地区的共同努力,民族地区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随着人才需求问题的解决,必将促进民族地区的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