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阶层与统一战线的研究与思考_统一战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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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19(2004)03-0060-07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的转轨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促使原来我国社会的“两个 阶级一个阶层结构”,(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的结构)自20世纪90年代 中、后期开始向“两个阶级多阶层结构”转变。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社 会变革的继续深入,在我国社会中又出现了象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已经列举的和尚未列举 的许多新的社会阶层,研究新的社会阶层与统一战线的关系,就是要研究如何协调社会 各阶级阶层的关系,因此,它不仅涉及到整个社会阶级阶层的利益关系,还涉及到突破 传统观念与解释新情况的关系。我们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从新的视角来对这个问 题进行探究。

一、纳入统战工作范围的新的社会阶层界定

(一)纳入界定的新的社会阶层

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需要,结合我国社会阶级阶 层结构变化的实际,我们认为当前应该并且可以纳入统一战线工作范围的,有这样七类 新的社会阶层人员:

一是私营企业主。这是早已被纳入了统一战线工作范围的一个阶层。所谓私营企业主 ,是指拥有一定数量的私人资本或固定资产,进行私人投资,并雇请较多工人以获取利 润的人。国家现行政策仍然沿袭过去曾经规定的雇请有8名以上工人的业主为私营企业 主。这个阶层是我国社会中最早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之一,也是最为令人关注的一个阶 层。经过20多年的发展,私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 营企业主队伍不断扩大。

二是个体户。这也是早已被纳入了统一战线工作范围的一个阶层。所谓个体户,是指 以家庭为单位,拥有一定资金,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它也是我国最早出现 的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在册的个体工商户为2433万户,注册资金3435.79亿元。如果按 城乡个体工商业者人数计算,这个阶层队伍最大,人数最多。有资料显示,个体工商业 者从1979年的31万人发展到1996年的5000多万人。这仅仅指已经注册的情况,如果加上 没有注册的、下岗后从事个体的、因生活困难从事兼职个体的,以及给亲友个体户帮忙 的,那么,个体劳动者人数就可能以亿计。

三是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所谓民营科技企业,就是指以科技人员为 主体,按照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创办和经营,主要从事技 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和成果转化的经济组织。它们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拥有数 量不一的企业股权,掌握企业的核心技术和经营理的专门知识,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 力转化的过程中,是一支重要的力量。

四是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 的由境外投资的企业。这些境外企业一般都是就地雇请中国员工,其中有一部分管理人 员和技术人员通常年纪轻、学历高,许多人还有过在国外留学、就业的经历。他们比较 熟悉国外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式,一般在外企的一些部门担任骨干。随着我国对外开放 力度的加大,境外企业的不断增多,这个新的社会阶层或群体正在扩大。

五是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中介组织一般是指介于企业、个人之间,并为其服务、沟 通、协调以及对其进行监督的社会组织。中介组织主要分为行业性中介组织、公证性中 介组织、服务性中介组织三种类型。这些组织的从业人员大多受过专门训练,专业化程 度比较高。在上述三类中介组织中,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士出现较 早,数量较多,智力密集,而且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是发育较为 成熟、行业行为规范、社会影响较大的智力密集型中介组织。

六是自由职业人员。这类人员主要指那些不固定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 府部门,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或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的人员。自由职 业人员阶层,实际上是我国传统知识分子阶层分流与分化的结果,是我国当代知识分子 队伍中最具有生机与活力的一个群体。自由职业人员与其他社会阶层人士相比较,最明 显的特点之一就是市场流动性大。他们为了最充分地发挥其拥有知识、技能或专长的优 势和作用,实现其自身价值的最优化,随时决定变动自己的去向,实行自由择业。

七是来大陆投资经营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主要指家在港澳、台湾 或国外而本人在大陆投资经营的人员。资金来自海外华人。随着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 参与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这类人员的数量正在不断扩大,尤其是来大陆投资经营的外 籍华人的数量在扩大,原来的海外侨胞大多已成了外籍华人,这对统一战线来说是特别 值得研究的问题。

(二)纳入界定的主要理由

上述七类人员中的第七类人员属于大陆范围外的,毫无疑问是属于统一战线工作范围 的。前六类人员为什么应该而且可以被纳入统一战线工作范围?主要理由归纳如下:

1、经济上相对独立,需要从政治上适当把握

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以及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 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是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的 六类人员。脱离了“公家单位”他们最根本的变化就是从经济上依靠“公家单位”变为 在经济上依靠自己了。他们在经济上相对独立、相对有实力、相对有活力和有能力的情 况不但不亚于“公家单位”,而且比有些“公家单位”强得多。这些新的社会阶层由于 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他们个人收入一般都比较高。由于他们收入 高,经济上的独立性就更强。经济决定政治。他们在经济上的独立性,决定他们必然要 求在社会政治上也具有独立性。因此,引导他们从政治上适当把握势在必行。

对经济上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新的社会阶层进行政治引导的工作,由统一战线来承担最 为合适。由“公家单位”的“公家人”变为“私家单位”的“私家人”的新的社会阶层 人士实际上都属于非公有制经济和组织方面的人士。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和组织人格化的 非公有经济和组织人士群体,在资产所有制、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方式、剩余产品的 来源与归属以及生活方式等方面,同作为资本人格化的资产阶级尽管本质不同,但形式 上类似,与作为公有制经济人格化的公有经济人员群体尽管大目标一致,但具体目标不 同,因此,在以非公有制经济为基础的新的社会阶层中,存在政治与经济、大目标与具 体目标等关系的协调问题。这种对具有不同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的群体进行政治性协调 的工作,可以说非统一战线莫属。

2、思想上有自我推崇倾向,需要实行自我推崇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据调查,上述六类新的社会阶层人员,他们一般都认为自己今天在社会上的实际经济 地位与他们所希望得到的社会政治地位不相称,因此他们在思想上都具有自我推崇的意 识倾向。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阶层的成员最初多是来自乡村和城镇社会的较低阶层 ;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最初被看作是不顾“公家单位”损失,只图个 人发财致富而下海“单干”的“不听话”的人;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最初 被看作是替洋人赚中国人钱的“新买办”;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最初 被看作是不务正业的“第二职业”者或“钻政策空子”的人。随着思想的解放、改革开 放的不断深入,这些新的社会阶层的社会形象得到了改善,社会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由于传统意识形态的阻碍,这些新的社会阶层的政治地位一直未能与其经济地位 相匹配,他们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受到很大局限。于是,他们思想意识上产生了自我 推崇的倾向。私营企业主阶层的自我崇意识在上述六类新的社会阶层中具有代表性。因 为随着大批具有文化专业知识的知识分子由公有制经济向非公有制经济的流动,上述六 类新的社会阶层除个体工商户外,基本都已成为以文化专业知识人员为主体的知识群体 了。私营企业主不仅大部分知识化了,而且经济上的独立性和能力较之其他新的社会阶 层更强,他们因不满意其目前所处的社会地位状况而产生的自我推崇意识更为明显。私 营企业主强烈渴望在获得物质财富的同时,也能羸得社会的承认和他人的尊重。

对这些思想意识上有自我推崇倾向的新的社会阶层,需要党的统战工作部门对其进行 政治思想工作,以实现其自我推崇与组织推荐的结合。这些有自我推崇倾向的新的社会 阶层,其自我推崇主要涉及其社会政治地位问题,面对这种政治地位的安排实际上是对 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组织人士作用的安排。这项工作无疑属于统一战线工作职责范 围。通过统一战线的工作和推荐,把那些确实符合条件的自我推崇的人士安排到相应的 政治地位上,面对那些不符合条件的自我推崇的人士通过教育引导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

3、具体利益要求上比较特殊,需要在根本利益上协调一致

其特殊要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在经济利益上要求有法律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和组织人士中比较有成就的一般都 有巨额财富,数百万元的是多数,数千万元的也不少,上亿元乃至数亿元的也大有人在 。这些人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的钱越多,思想包袱越重。他们时刻担心有“旦夕祸福 ”到来之时或有“不测风云”到来的那一天,财富化为乌有。公有财产如果出了问题就 会毫无疑问地按法律程序办事,百分之百地得到法律保护。而非公有财产的合法性和需 要得到保护的问题,在宪法上尚无规定。因此,有着巨额财富的非公有经济和组织人士 对私人财产被纳入法律保护要求非常迫切。他们中一些人因担心财产在国内无法律保护 而向国外转移的事实说明了他们这种要求迫切的程度。

二是在政治上要求有参与的机会。这些新的社会阶层因为其经济利益尚未以法定形式 得到保护,担心其政治上不能得到充分认可。因此,他们要求在政治上有表达其自身利 益诉求的管道,要求有更多符合他们利益和不防碍他们利益的政策。一些调查资料显示 ,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一部分成员运用的非法管道,在法律和制度上也没有明确的限制 ;正是由于有许多这样那样的不明确之处,这些新的社会阶层既无足够的稳定感,在行 为上也多有不规范之处,或者谨言慎行,信奉夹起尾巴做人的原则;或者广结人缘,甚 至致力于与权力结成极为复杂的关系;或在手里攥着几本护照,一有风吹草动,便抽资 外逃。这些情况,既说明了当前他们对其政治上表达自身利益的机会有无限的担心,也 说明了解决这个问题对引导这些新的社会阶层健康发展和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必要。

解决新的社会阶层同普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根本利 益一致基础上的特殊经济和政治利益要求的问题,是统战工作部门“了解情况,掌握政 策,协调关系,安排人士”工作职能范围内的事情。统战工作的政治性和政策性集中到 一点,就是要处理好阶级阶层之间根本利益一致性与具体利益差异性的关系。解决新的 社会阶层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具体利益要求问题,正是属于这种关系。

4、隶属管理上尚不确定,需要在贯彻统战方针政策上归口

六类新的社会阶层中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最初只是由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 其进行登记注册的同时代为管理。后来,作为统战性团体的工商联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 精神将其纳入了统战工作范围。六类新的社会阶层中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 员,最初在科协能找到他们一些登记资料,但科协并不存在对他们的隶属管理关系。至 于六类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其他阶层人员,除了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阶层形成 的时间稍早一点,而外经外贸部门也不管,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阶层形 成的时间较晚,建立隶属管理关系更谈不上。所以总的来说,六类新的社会阶层都不存 在有公有制单位和组织那样的行政隶属管理关系。在是否需要建立隶属管理关系上,非 公有经济和组织人士对此并无迫切要求,因为有隶管理关系的公有单位往往存在“婆媳 ”矛盾。但作为管理工作是必要的。仅仅对非公有经济和组织实行政府职能范围内的工 商行政管理和税务管理是不够的。还必须实行政策引导和组织归口管理。

六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没有隶属系统进行政策引导和组织归口管理,必须由统战工作 代替这种引导和管理。统战工作就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工作;贯彻党的统战 方针政策的工作必须归口到党的统战工作部门去做。

对这些新的社会阶层进行党的统战方针政策的归口落实工作,既是社会管理工作的需 要,也是这些新的社会阶层自身发展的需要。这些新的社会阶层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事业的建设者,对社会主义事业有促进作用,但这种新的社会阶层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 题。如一些私营企业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因生活状况差距较大和利益直接对抗而引起明显 的对立情绪和局部冲突。有的外资企业中的中方经销人员或境外商家的中方代理人,为 了外资或外商的利益而损害祖国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对这些新的社会阶层按照 统一战线工作方法进行工作,特别是落实好中央早在1991年就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 作提出的“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八字方针和“爱国、敬业、守法”的六字要求 ,这对充分鼓励和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努力克服他们中存在的消极因素,促进他们健 康成长和发展,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二、新的社会阶层与国内国际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历来括国内统一战线与国际统一战线两个方面。因此,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也 历来括国内统战工作与国际统战工作两个方面。在许多新的社会阶层进入统一战线后, 必将对统一战线包括对国内统一战线和对国际统一战线产生深刻的影响,并在客观上对 其提出新的要求。

(一)关于新的社会阶层出现后国内统一战线力量构成及其政治层次的思考

1、关于国内统一战线力量构成的思考

我国统一战线中的国内统一战线相对于国际统一战线而言,是指包括大陆内外有中国 国籍的全体中华儿女的统一战线,即指以爱国与否为最大政治分野的爱国统一战线。在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进入爱国统一战线后,统一战线的力量构成就发生了变化。

我国爱国统一战线是由劳动者和爱国者这两部分力量构成的。对于这两部分力量,197 9年10月,邓小平同志在出席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宴请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代表 大会时发表重要讲话时对爱国统一战线的性质和构成作了进一步完整的表述,提出“它 已经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 最广泛的联盟。”这就形成了我们至今规范使用的关于爱国统一战线中的劳动者和不同 含义的爱国者的科学概念。我们至今所讲的统一战线中的劳动者和爱国者这两方面的力 量实际上是由大陆范围内的劳动者、爱国者与大陆范围外的爱国者这三者构成的。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进入统一战线后,我国国内统 一战线原来“三者”的联盟中应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即统一战线成为“ 大陆内的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与大陆外的爱国者”的联盟。这四者是既有联系又有 区别的四部分力量。

从四者的联系看,他们都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因此,在赞成祖国统一、赞成中 华民族复兴上,四者存在共同点。

从四者的区别看,他们既存在不同行政管辖地域的区分,又有其概念属性及其所代表 的人员身份的不同。从地域区分来看,劳动者、建设者主要是指大陆范围内的;而爱国 者既有大陆范围内的,又有大陆范围外的。所谓大陆范围外的,即指港澳同胞、台湾同 胞和海外侨胞。从概念属性及其所代表的人员身份上看,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不是 相互直接联系,不是相互直接隶属的概念。劳动者虽然同时可以成为建设者和爱国者, 但建设者和爱国者不一定都是劳动者。劳动者一般是指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农民 。建设者和大陆范围内的爱国者虽然他们有些人出身于工人、农民,但他们已从工人、 农民中分离出去,形成了新的社会阶层。根据劳动价值理论,社会财富从根本上说是包 括知识分子在内的以工人、农民为主体的劳动者创造的。劳动创造的财富只有被合理合 法地用来为社会成员享有、为社会进一步发展所利用,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 创造社会财富的劳动者最值得社会尊重,对通过劳动和合法的非劳动为创造和运用社会 财富、促进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也要团结和尊重。所以在新的社会阶层 进入统一战线后,统一战线就成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拥 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更广泛联 盟。

2、关于国内统一战线政治层次的思考

新的社会阶层,特别是海外同胞中来大陆投资经营者群体进入统一战线后,统一战线 原有的政治层次状况必然要有所改变。我国自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后,国 内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实际上只有两个层次:一是大陆范围内全体人民以社会主义为共 同政治基础的统一战线,这是社会主义的政治层次;二是大陆同胞与大陆范围外港澳同 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以爱国主义为共同政治基础的统一战线,这是爱国主义的政治 层次。这两个层次的明确标志就是我们公开打出的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两面旗帜。鉴 于大陆范围外的同胞尤其是已经或将要取得外国国籍的海外同胞为着投资经营的目的在 大陆已形成一个投资经营的社会群体,成为新的社会阶层的组成部分,并同其他一些新 的社会阶层发生了联系,在其进入统一战线后,我们不仅不能用社会主义的政治标准去 要求他们,而且对已经或将要取得外国国籍的海外同胞也不宜用爱国主义的政治标准去 要求他们,但是,我们与他们在民族传统和血缘关系上是一致的。以中国血统、中华文 化为基础的中华民族情结或进步的民族主义,是不同地域、不同国籍、不同信仰的海外 同胞埋藏于心底的不散之魂和共有之情,它可以作为新世纪统一战线政治基础的新的政 治层次。

海外同胞来大陆投资经营的直接目的当然是获得利润,但是,中华民族情结是海外同 胞投资家乡,报效祖国,造福宗族子孙的共同驱动力之所在。这不仅外籍同胞是如此, 而且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也是如此。中华民族情结是海外游子不论在外游多远、游多久 都能牵扯动其心灵的一份真情,是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加强沟通的心桥。如果说,爱国 主义与社会主义是相通的话,那么,中华民族情结或者说进步的民族主义则与爱国主义 也是相通的。把中华民族情结作为新世纪统一战线新的政治层次,这样就使得社会主义 联盟、爱国主义联盟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联盟分别有了共同的政治基础,从而有 利于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最广泛的爱国的民族的建设的统一战线。

(二)关于新的社会阶层出现后进一步拓展国际统一战线的思考

我们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在建国以后可以说只是由各级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开展了国内的 工作;国际统战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主要在上层,在中央,而且实际上是作为外交部门 来做。在下层,在地方,谈不上开展国际统战工作。在新的社会阶层进入统一战线后, 各级统战工作部门必须努力拓展国际统战工作。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建设性质的国内统一战线与建设性质的国际统一战 线相结合,是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法宝作用的迫切需要。今天的 统一战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包括国内统一战线和国际统一战线都要为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国内统一战线要协调国内的关系,团结国内的力量,调动国内 的积极因素,创造国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国际统一战线要协调与中国有关的 国际关系,团结国际力量,调动国际积极因素,创造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好国际环 境。没有国内统一战线与国际统一战线的同时开展及其相互配合,建设的统一战线为建 设服务就难以很好地实现;如果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只是做了国内的统战工作,而没有或 很少开展国际统战工作,不能完全算是做好了统战工作。

在新的社会阶层进入统一战线后,拓展国际统一战线工作可以通过新的社会阶层来进 行。在新的社会阶层中,有许多人有过在国外留学、就业的经历,对国外情况熟悉。特 别是来大陆投资经营的海外华侨华人群体,他们中既有老一辈的资深华侨华人,又有新 移民中的华侨华人;既有来自东南亚国家的,又有来自欧美发达国家的。目前,一种以 同乡、同宗为基础,以通过建立商贸联系网络获取经济利益为目标的全球性华侨华人社 团组织纷纷成立,并同我国大陆的华侨华人群体逐渐取得了联系,形成了国际网络。他 们通过强调其共同的种族及语言基础,组织自己的种族与文化团体,在此基础上形成一 股华侨华人的政治力量。我们通过有关新的社会阶层,特别是通过在大陆的华侨华人投 资者群体同全球性华侨华人社团组织发生联系,不仅可以建立在共同的种族、语言、文 化基础上的国际性经济合作,而且能够促进国际性文化和政治方面的有益交流,从而扩 大我国在海外的影响,争取更多的国际友人,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创造 良好的国际环境。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及其讨论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 战线工作的决定》提出和规定的统一战线“四个服务”的任务中,有“为维护世界和平 、促进共同发展服务”。只有在开展国内统一战线工作的同时,拓展国际统一战线,做 好国际统战工作,才能更好地实现“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服务”。可见,通 过新的社会阶层,拓展国际统一战线,使之配合国内统一战线,以便实现统一战线的“ 四个服务”,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势在必行的,也是可行的。

(三)关于新的社会阶层出现后调整、充实和完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及战略策略的思考

在新的社会阶层进入统一战线后,为了适应新情况、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统一战线的 方针政策及战略策略必须进一步加以调整、充实和完善。

1、关于调整、充实和完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思考

根据新的社会阶层进入统一战线后统战工作更加社会化的需要,有必要在进一步对统 战工作进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再将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进行具体分类,以便于社会各阶层 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如果从统战工作内容及其逻辑联系上进行分类,统战工作 就可以分为统战组织工作、统战人物工作、统战宣传教育工作、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工作 、各社会领域的统战工作及统战职能部门的工作等六类。由此也可以分为六类统战工作 方面的方针政策。即:一是统战组织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二是统战人物工作的方针政 策;三是统战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四是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工作的方针政策;五是 各社会领域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六是统战职能部门工作的方针政策。这六类统战工作 的方针政策不仅便于上层按部门分工掌握和贯彻执行、下层按人员分工掌握和贯彻执行 ,而且便于全社会了解和掌握。

根据新的社会阶层进入统一战线后统战工作更加社会化的需要,有必要对各类统战方 针政策进行充实、完善和发展。比如:在统战组织工作方面,有必要根据对新的社会阶 层工作的需要,推动建立新的统战组织,并制定与新的统战组织工作相适应的统战方针 政策;在统战人物工作方面,有必要在贯彻执行原来劳动者与爱国者联盟工作方针政策 的基础上,针对劳动者、爱国者与建设者联盟工作的需要,充实、完善人事选拔和安排 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以适应统一战线新的力量构成的需要;在统战宣传教育工作方面 ,有必要根据教育兴国的方针,拟定“教育兴统一战线”的方针,进一步推动全党、全 社会重视统一战线人才,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特别要对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干部 主要培训基地工作的方针政策进行充实、完善和发展;在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工作方面, 有必要针对有些同志对研究工作不够重视,特别是基层有些同志对研究工作不够重视的 实际,就中央研究工作与地方研究工作、上层研究工作与基层研究工作、制定政策的研 究工作与贯彻政策的研究工作作出政策性规定,以保证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工作适应 统一战线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社会各个领域的统战工作方面,特别在新的非公有制经 济领域、文化领域的统战工作方面,要充实、完善和发展相关的统战方针政策;在统战 职能部门工作方面,鉴于新的社会阶层进入统一战线后,统战成员的结构发生了变化, 所要处理的关系更为复杂,工作难度增大,要求更高,自身建设必须加强。

2、关于调整、充实和完善统一战线战略策略的思考

根据新的社会阶层进入统一战线后国内统战工作必须与国际统战工作相结合的需要, 对统一战线的策略和战略问题应认真加强研究。

邓小平曾经在1951年中央西南局第一次统战工作会议上作报告时指出“统一战线有两 面,一面是团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 的朋友,这是主要的;另一面才是分化敌人,使敌人营垒中一个部分人转到人民方面来 。”邓小平关于统一战线策略性与战略性关系的论述,在我国国内剥削阶级存在的革命 时期适用,在剥削阶级被消灭而敌对势力仍然存在的建设时期,其原则精神也是适用的 ,尤其在国际统一战线工作中是非常适用的。国外的阶级状况和各种力量的状况都不同 于国内。国外不仅存在敌对势力,而且存在剥削阶级。由于敌对势力和剥削阶级的存在 这一根本的原因,使得当前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的秩序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影 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恐 怖主义危害上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新的表现;民族、宗族矛盾和边界、领土争端 导致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世界很不安宁,人类面临着许多严峻 挑战。针对这种情况,国际统一战线固然具有分化与孤立国际敌对势力和敌对阶级的作 用,具有其策略性,但是,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维护和平,促进发展,事关 各国人民的福祉,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 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给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有利条件;新的世界大战在可 预见的时期内打不起来,争取较长时期的和平国际环境和良好的周边环境可以实现。有 鉴于此,国际统一战线主要是要发挥团结的作用,即要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共同 发展为共同政治基础,不计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团结一切有利于和平与发展, 有利于各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国家、民族、阶级、阶层、党派、团体、组织和个人。实际 上,对当今破坏和平、阻碍发展的敌对势力的分化,也往往要通过对和平与发展力量的 团结来实现。因此,我们要制定并贯彻统一战线的国际大团结战略。

统一战线的国际大团结战略是贯穿于我国的对外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外交工作领 域中的。就统一战线工作部门而言,必须通过与涉外工作有联系的统战成员、特别是通 过海外同胞来开展国际统战工作。贯彻国际大团结战略,为维护和平、促进发展作出贡 献。当前,我们通过新的社会阶层中与涉外工作有联系的人士,特别是通过已经在大陆 形成的海外华侨华人群体。寓统战工作于经贸工作之中,于文化交流之中,于各种民间 活动之中,是贯彻国际大团结战略,拓展国际统一战线的有利条件。

收稿日期:200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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