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民族理论研究述评--改革开放以来民族理论研究综述_民族团结论文

毛泽东民族理论研究述评--改革开放以来民族理论研究综述_民族团结论文

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研究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民族理论研究综述之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研究论文,民族论文,毛泽东思想论文,改革开放以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毛泽东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和实践,反映了毛泽东思想民族观的基本内容,反映了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方针和政策。从广义上讲,它包括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代革命家们有关民族、民族问题的理论、思想;从狭义上讲,仅指毛泽东本人的有关思想和论述。下面谨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有关研究,作一综述。

一、毛泽东民族理论研究

(一)、关于毛泽东民族及其消亡理论的研究

关于民族主体的理论。金炳镐教授认为,毛泽东同志在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关于民族主体的理论,也就是工农等人民群众是民族的主体的理论。毛泽东指出民族“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上层、剥削阶级、少数……。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没有这些就不能组成民族。”工农等人民群众是民族的主体,他们代表民族、他们的利益,也就是民族的利益。这一理论对正确认识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关系、民族问题的实质、民族利益的真实含义、民族解放和发展的真正意义等,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注:金炳镐:《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伟大贡献》,《民族理论研究》1993年第4期。)

关于民族消亡的理论。毛泽东指出:“首先是阶级消亡,而后是国家消亡,而后是民族消亡,全世界都是如此”。(注:1958年毛泽东同志《在成都会议上的讲话》。)朱在宪研究员认为上述论断对马列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在于:(1)在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史上, 第一次科学地揭示民族消亡的客观规律;(2)第一次把民族消亡与阶级、 国家消亡问题有机地联系起来,探求民族消亡的客观规律,给民族这一历史范畴以清晰的界定;(3 )在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史上是经得起古今中外历史实践考验的普遍原理。(注:朱在宪:《马列主义民族观的伟大旗手——毛泽东》,《民族理论研究》1993年第4期。)

政治上是否区分民族还是部族问题。金炳镐指出在此问题上毛泽东同志的看法与原苏联不同。1953年,中共中央在讨论《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中,当有人提出“部族”问题时,毛泽东指出:“科学的分析是可以的,但政治上不要去区分哪个是民族,哪个是部族或部落。”(注:转引自《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9年第5期第19页。)这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理论的体现。 按照此思想进行的中国民族识别取得了成功,保证了各少数民族,特别是人口很少、发展落后的少数民族都享有和行使民族平等的各项权利。(注:金炳镐:《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伟大贡献》,《民族理论研究》1993年第4期。)吴金、 王有星两位学者更将其评价为是对斯大林民族定义内涵认识上的突破与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新解释。(注:吴金、王有星:《毛泽东若干民族理论思想探析》,《内蒙古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

(二)关于毛泽东民族问题理论的研究

关于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和实质的理论。金炳镐教授认为毛泽东同志通过对中国和世界民族问题现实的考察分析,进一步深化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毛泽东同志在1934年指出:“民族的压迫基于民族的剥削,推翻这个民族剥削制度,民族的自由联合就代替了民族的压迫”,在抗日战争时期又指出“在民族斗争中,阶级斗争是以民族斗争的形式出现的,这种形式,表现了两者的一致性”。这些论述,揭示了民族压迫产生的根源,指明了消除民族压迫的途径、深刻地揭示了民族斗争的实质,即“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注:金炳镐:《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伟大贡献》,《民族理论研究》1993年第4期。)此外, 徐杰舜教授指出:毛泽东还认为民族差异是产生民族问题的基本因素,这种差异的存在,在中国成为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产生的原因之一,也就成了我国产生民族问题的一个基本因素。(注:徐杰舜:《毛泽东民族观简论》,《广西社会科学》1994年第2期。)

关于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关系的理论。金炳镐认为,毛泽东同志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关系的理论,深刻地阐明了“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并把国内的民族问题看作是中国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这是马克思主义相关原理在中国的具体化,因而是毛泽东同志对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关系理论的发展(注:金炳镐:《谈谈毛泽东同志关于民族问题是社会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的理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问题研究》,1985年,第10集,第177~181页。),它告诉我们对待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的关系问题必须注意:从民族问题的活动范围来说,它既不凌驾于、也不相等(并列)于社会革命问题,而只是社会革命这个全局中的一部分;从民族问题的作用意义来说,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而是要正确估计它的重要性;从民族问题与社会革命问题的相互关系来说,既不能割裂,也不能对立,既不抵触,也不是相互无关,而是密切相联的。(注:金炳镐:《民族理论通论》第181、182、183、190页,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4年5 月版。)

(三)关于毛泽东民族平等、团结理论和政策的研究

关于毛泽东民族平等的理论与政策。金炳镐教授对毛泽东根据中国“少数民族过去与现在生活的实质”提出的民族平等理论与政策,概括为四个方面:(1)是“对内求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允许蒙、回、藏、苗、瑶、彝、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2 )是“承认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的权利”;(3 )是“各民族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都有平等权利”;(4 )是“在一切工作中要坚持民族平等政策”。(注:金炳镐:《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伟大贡献》,《民族理论研究》1993年第4期。) 杨进铨则将毛泽东民族平等思想归纳为八点:(1 )把民族团结当作社会主义事业胜利的基本保证,一切事情都要有利于民族团结、祖国统一;(2)我国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都对祖国的文明做出了贡献,都应该一律平等;(3)充分尊重少数民族, 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必须谨慎对待;(4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真正让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5 )真心诚意地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提高文化;(6)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7)搞好民族关系, 关键是克服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8)争取、团结民族宗教上层,形成广泛的统一战线。(注:杨进铨:《毛泽东的民族平等思想》,《民族论坛》1993年第4期)王戈柳提出毛泽东民族平等思想的三方面,即:(1)只有消灭了剥削制度才能实现中国各民族的真正平等;(2)中国少数民族无论处于何种发展阶段,不管人口多少,从政治上一律承认为民族;(3)民族无优劣贵贱之分,各民族都应是平等的。(注:王戈柳:《试论毛泽东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思想》,《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5期。)

关于民族团结的理论和政策。金炳镐认为,毛泽东同志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团结的理论,提出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民族团结的基础、条件、实质、目标和民族内部团结与民族之间团结的关系、民族团结与反对民族主义的关系的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毛泽东把民族团结看作是与中国革命和建设胜败攸关的大事,这是他的一个伟大创见,他特别重视对少数民族的统战工作,把它作为加强各民族团结的一个重要途径,始终注意和重视发挥少数民族上层在民族团结方面的作用。这又是毛泽东民族理论的一大特点,也是中国民族团结的一条基本经验。(注:金炳镐:《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伟大贡献》,《民族理论研究》1993年第4期。)

关于影响民族团结的主要因素。韦胜强著文阐述了下面的观点:毛泽东明确指出,在解放前,影响民族团结的主要因素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和剥削;解放后则是大汉族主义。另外,他还把毛泽东同志关于实现民族团结的途径归结为四条:(1 )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2)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是达到民族团结的根本途径;(3)民族区域自治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保证;(4)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搞好民族团结的关键。(注:韦胜强:《试论毛泽东的民族团结观及其伟大意义》,《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年4 期。)布赫同志强调指出: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贡献是从贯彻民族平等、民族团结这个原则高度,提出了尊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问题。(注:布赫:《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内蒙古社会科学》1994年1期。)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毛泽东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思想对于改革开放仍然具有指导意义。

(四)关于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和政策的研究

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形成。不少研究者认为,在民族问题上,毛泽东早期的主张是联邦制和民族自治自决。但随着革命的发展,特别是毛泽东通过大量的实践和理论活动,最终在抗日战争时期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各民族心愿的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周忠瑜阐述了毛泽东从主张联邦制、民族自治自决到主张民族区域自治这一转变,指出这个转变和当时所处的具体的历史环境和特殊的历史时期分不开,与大量的接触、分析和研究少数民族分不开,同时也和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克服教条主义错误以及正确对待共产国际的指导有关。(注:周忠瑜:《由联邦制走向民族区域自治的毛泽东》,《民族经济与社会发展》(纪念毛泽东诞辰一百周年专辑)。)

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政策的内容。张崇根归纳为两方面:一是国家结构形式,实行单一制的人民共和国,不搞联邦制;二是民族问题纲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提民族自决权。此外,张崇根还分析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具有的中国政治制度特色,即坚持国家统一原则;坚持民族平等原则;形式灵活多样、适应我国民族杂居的特点。(注:张崇根:《民族区域自治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理论研究》1994年1期。)

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完善和发展。在这一问题上,学者们强调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制化。金炳镐教授认为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理论政策中,关键一环是要培养造就大批少数民族干部,这是民族问题本身的特点、民族干部的特点和特殊作用所决定的。(注:金炳镐:《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伟大贡献》,《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93年增刊)第10页。)温华教授认为,毛泽东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提出了正确方向和最高标准,亲自主持制定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政策,为造就宏大的少数民族共产主义干部队伍做出了巨大贡献。这些都为民族区域自治的完善起了重要作用。(注:温华:《毛泽东关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理论》,《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

(五)关于毛泽东少数民族发展理论和政策的研究

关于少数民族发展理论和政策的核心。金炳镐将其阐述为三个方面:一是这些地区(指少数民族地区解放前的落后状况)社会改革必须进行;二是国家和汉族人民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三是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要全面发展,特别是经济要发展。这些光辉的思想是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宝库的贡献。(注:金炳镐:《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伟大贡献》,《民族理论研究》1993年第4期。)

关于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赫时远根据毛泽东在审定西南局与西藏地方政府谈判的条件时,就有关西藏社会各项改革事宜、专门在“西藏人民”之后加了“及西藏领导人员”七个字这件事,认为后加的这七个字,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可以说是实现西藏和平解放的关键。这是从实际出发而做出的决策。(注:郝时远:《毛泽东对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历史贡献》,《民族研究》1993年5期。)同时, 还告诫全党:“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这种改革必须由少数民族自己来解决。”(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3—24页。)苏华清、张秋生指出,毛泽东强调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要靠少数民族人民自身的觉悟来进行,这种觉悟要靠积极稳妥和十分慎重的工作来创造条件。(注:苏华清、张秋生:《试论毛泽东的民族观》,《广西民族研究》,1994年第1期。)

关于诚心诚意地帮助少数民族发展。金炳镐教授认为,毛泽东同志从中国历史发展、少数民族的贡献和少数民族地区在我国现实社会中的地位以及国际上的教训等角度,提出和阐述了“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毛泽东同志强调要搞好民族地区的经济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少数民族在文化、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注:金炳镐:《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伟大贡献》,《民族理论研究》1993年第4期。) 黄铸则从消除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这一角度阐述了毛泽东所说的“帮助各少数民族,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的利益”这一论述,即只有各民族团结起来共同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并与祖国的建设密切结合起来,才有可能帮助少数民族逐步发展政治、经济、文化,消除事实上的不平等。(注:黄铸:《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民族团结》1983年第12期。)

二、周恩来民族理论研究

(一)关于周恩来民族理论地位、内容、特点的研究

关于周恩来民族理论的地位。学者们认为,周恩来民族理论是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孙青从周恩来民族理论体系的角度认为,周恩来的理论在指引民族工作的发展,对民族平等、团结、共同发展繁荣事业立下了丰功伟绩,对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民族理论。(注:孙青:《周恩来同志对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民族理论研究通迅》1986年第1期。)纪实认为,周恩来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根据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对我国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实践经验进行了总结,对这些重大问题从理论上作了深刻的分析和科学的论证。(注:纪实:《结合中国实际,做好民族理论研究》,《民族理论研究通讯》1986 年第1期。)李儒忠认为,周恩来的民族区域自治、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反对两种民族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各民族共同繁荣等理论,为解决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注:李儒忠:《论周恩来民族理论及其实践》,《新疆大学学报》1986年第2期。) 范若愚谈到周恩来的《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时说,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和我国的具体特点相结合的著作,是以我国在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工作的新经验和毛泽东思想在这方面的新文献,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理论的著作。(注:范若愚:《一篇马列主义著作的历史命运》,《民族团结》1980年第2期。) 周清霖认为这篇著作是马列主义民族理论重要指导性文献,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纲领。(注:周清霖,《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四化建设》,《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80年第1期。)

关于周恩来民族理论的主要内容。马晓丽认为,周恩来民族理论的主要内容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共同发展及共同繁荣。(注:马晓丽:《周恩来民族理论初探》,《烟台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 郭常英将其概括为五点:一是社会主义的民族政策是繁荣各民族的政策,并提出了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办法;二是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目标需要坚持民族团结,反对两种民族主义;三是社会改革是实现各民族繁荣的根本性措施,社会改革包括政治、思想和经济改革;四是要警惕和防止帝国主义利用民族问题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社会主义国家;五是照顾民族特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周恩来为照顾民族特点,重视民族化,专门强调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允许不同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等几个问题。(注:郭常英:《周恩来民族工作理论述评》,《史学月刊》1994年第2期。)

关于周恩来民族理论的特点。王希恩认为,周恩来的民族思想理论有三个明显的特点:(1)周恩来的民族思想是全方位的;(2)周恩来的民族思想是以民族平等为基准的,它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二是尊重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强调民族区域自治,三是真心诚意帮助少数民族促进中华民族共同繁荣;(3 )强调国内各民族的共同目标、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注:王希恩:《周恩来民族思想的几个特点》,《民族工作研究》1998年第2期。)

(二)关于周恩来民族繁荣思想的研究

纪实认为,周恩来把民族繁荣提到社会主义民族政策根本立场的高度,把它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奉行的基本原则之一,把它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把它作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基础。这样认识和重视民族繁荣“在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史上是罕见的”。(注:纪实:《结合中国实际,做好民族理论研究》,《民族理论研究通讯》1986年第1期。)乌兰夫是从生产力的提高、现代化的实现的角度来谈民族繁荣问题,认为周恩来的民族繁荣在于发展各民族的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因此大力发展生产力,建设现代化的经济基础才能“彻底改变少数民族贫困、落后面貌,彻底消除事实上的不平等”。乌兰夫认为,为实现各民族的繁荣,一要靠当地各族人民努力;二要靠国家“积极扶持,重点照顾”。(注:乌兰夫:《重读周恩来总理在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民族团结》1980年第3期。)江平则从社会改革与共同繁荣的角度来谈民族繁荣问题。认为周恩来所说各民族繁荣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要使所有的民族得到发展得到繁荣;认为周恩来把民族繁荣与进行社会改革联系起来、与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彻底解放生产力联系起来。(注:江平:《指导民族工作的重要文献》,《民族团结》1985年第6期。) 候丕之认为这里所说的改革在字面来说主要包括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但也完全适用于今天的经济体制改革。(注:侯丕之:《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光辉思想》,《中南民族学院学报》1986年第1期。) 杨静仁是从社会改革和现代化角度来谈民族繁荣问题,认为周恩来的使各民族都繁荣起来就是要使少数民族走向现代化道路,使所有的民族自治地方和其它少数民族地方都现代化,因此,必须进行经济改革和其它社会改革,才能解放生产力,才能改善和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逐步地走向现代化,逐步地走向繁荣。(注:杨静仁:《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工作的纲领文献》,《民族团结》1983年第1期。)

关于周恩来民族繁荣理论中如何实现繁荣的问题。胡钧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理解周恩来这一思想:一是帮助少数民族繁荣,“汉族干部要带着‘还债’、‘赔不是’的心情帮助少数民族”;二是“各民族要‘互相依存、互相帮助’,‘汉族应该更多地帮助少数民族’”;三是“汉族干部不要因为少数民族人口少而忽视民族工作,国家机关各部门都要把民族工作列入工作计划以内”。(注:胡钧:《学习周总理处理民族问题的光辉思想》,《民族团结》1985年第5期。)

(三)关于周恩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思想的研究

关于周恩来民族平等思想。马晓丽认为,周恩来的民族平等观有六点:一是只有新中国才能做到民族平等;二是走向民族及种族平等是世界趋势;三是承认事实上的不平等的存在;四是消除事实上不平等的方式;五是民族无优劣之分;六是尊重民族自治权利、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她认为周恩来关于如何消除事实上不平等提了五条:时刻想到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祖国这个目标;诚恳地帮助各兄弟民族实现经济、文化的发展;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积极进行社会改革。(注:马晓丽:《周恩来民族理论初探》,《烟台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纪实认为,周恩来总理不是一般地谈民族平等,而是把它同民族繁荣有机地联系起来,周恩来所说的“我们对各民族既要平等,又要使大家繁荣”,其含义就是说,只有实行民族平等,繁荣才有保障,只有各民族都得到繁荣,民族平等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认为这是民族理论上的新见解,比过去一般地讲民族平等前进了一步。(注:纪实:《结合中国实际,做好民族理论研究》,《民族理论研究通讯》1986年第1期。)

关于周恩来民族团结思想。陈立旭认为,周恩来提出了有关民族团结的一系列独到的理论观点:在民族团结的基本精神方面,主张和致力各民族人民大团结,建立一个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在关于民族团结的基础方面,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祖国就是各族人民团结的共同基础和共同目标,有了共同目标,各族人民才能认识到他们的共同利益,才能在前进的道路上携起手来。在关于实现民族团结的条件方面,周恩来谈了三个:其一,反对中华民族内部的公敌和中华民族外部的帝国主义;其二,在各民族人民内部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其三,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的各种具体工作。在关于实现民族团结的意义方面,一是共同对敌,不给敌人分裂祖国以可乘之机;一是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使各族人民摆脱贫穷落后状态。在实行民族团结的基本原则方面,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注:陈立旭:《周恩来论民族团结》,《民族》1996年第3期。)尕宝英认为, 周恩来提出了各民族互相依存、互相帮助、团结合作是认识和解决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问题的出发点和一个基本原则,并根据我国各民族经济发展的特点阐述了各族人民互相依存、互相帮助、团结合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是对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新贡献。(注:尕宝英:《谈周恩来同志对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几点贡献》,《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94年第1期。)

(四)关于周恩来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研究

李儒忠认为,1946年1月在旧政协会议上, 周恩来代表我党提出《和平建国纲领草案》中较早提到民族区域自治思想;1949年9 月在政协预备会议上的报告,第一次从理论上阐述了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因;1950 年4 月在藏族干部研究班的报告中对此作了更明确的阐述;1957年在讨论广西问题会议的总结发言中,进一步论证了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必要性和必然性。1957年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周恩来谈民族区域自治问题时,理论上更系统、更完善了。(注:李儒忠:《论周恩来民族理论及其实践》,《新疆大学学报》1986年第2期。)刘建文认为,周恩来民族区域自治理论包含三个方面:首先,周恩来通过分析我国和苏联的国情、历史发展、居住环境、革命发展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和不同情况,明确指出了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必然性和必要性;其次,精辟地概括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本质特征;第三,深刻阐明了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注:刘建文:《论周恩来民族理论思想及其现实意义》,《青海师范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 孙青研究周恩来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从六个方面作了阐述:(1 )关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因,周恩来认为中国的实际情况决定了只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2)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理, 周恩来对之作了简明的、科学的概括,即是民族合作、民族团结、共同建设祖国大家庭;(3)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质, 周恩来强调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正确结合,是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的正确结合,不仅使聚居的民族能享受到自治权利,而且使杂居的民族也能享受到自治权利;(4 )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周恩来概括为,是为了经过民族合作、民族互助求得共同的发展,共同的繁荣,在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基础上建立起我们各民族真正平等友爱的大家庭;(5)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 (6)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意义等,周恩来都作了深入的论述。(注: 孙青:《周恩来同志对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民族理论研究通迅》1986年第1期。)

三、李维汉民族理论研究

(一)关于民族关系的理论研究

黄铸认为,李维汉同志指出了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各民族开始结成社会主义的平等团结、互助友爱的新型的民族关系。(注:黄铸:《李维汉同志思想发展的飞跃和对中国民族问题理论与实践的贡献——纪念李维汉同志诞辰100周年》,《民族研究》1996年第4期。)刘锷认为,李维汉通过科学地深入研究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的民族和民族关系的发展史,从中找出了中国民族关系发展的线索和总趋势。李维汉同志提出的关于中国民族和民族关系的发展规律及其现实特点的理论,在党和毛泽东同志把马列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中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方面,制定处理中国民族问题的纲领、政策方面起了很大作用,比如作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政治制度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他在对中国民族和民族关系发展规律和现实特点的探求和认识的基础上,并且对比苏联的历史经验而提出,经由中央采纳实施的。(注:刘锷:《中国民族关系发展规律的探求者——李维汉》,《民族研究》1985年第1期。) 何晓芳在《论李维汉民族理论与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一文中认为,李维汉同志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位系统阐述中国民族关系的特点,也就是中国民族问题基本国情的领导人。他的阐述概括了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从而为党在新民主义时期和社会主义时期制定解决民族问题的方针、政策奠定了理论基础。他在关于少数民族人口占绝对少数及其大分散小聚集分布状态、少数民族具有不同社会形态和制度、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落后于汉族、少数民族与汉族仍然存在着民族差别的这几个方面的分析仍然是今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解决民族问题制定方针政策的实际出发点。(注:何晓芳:《论李维汉民族理论与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

(二)关于社会主义民族的理论研究

莫岳云认为,在社会主义民族的理论方面,李维汉对社会主义民族特征的概括比斯大林更为完整;对社会主义民族形成道路的阐述比斯大林更为明确;对社会主义民族间差别性的分析比斯大林更具体。(注:莫岳云:《李维汉对斯大林“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发展”》,《民族理论研究》1990年第3期。)黄梅芬则认为, 李维汉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内涵极为丰富,主要内容有:(1 )关于国内民族已发生根本性变化的论断;(2 )关于社会主义民族之间的差别性的分析和关于民族问题的长期性的论述;(3 )关于社会主义民族的融合性和民族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民族消亡的论述。(注:黄梅芬:《李维汉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内涵浅析》,《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96年第4期。)罗发辉认为, 李维汉同志提出社会主义民族概念,在民族问题理论上具有极大的意义,对后来的民族工作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社会主义民族问题的提出对于正确指导我国民族工作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型的民族关系,产生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为我们把握民族问题的实质,提供了理论依据。(注:罗发辉:《学习李维汉同志的开拓精神深化新时期民族问题的研究—纪念李维汉同志诞辰100 周年》,《甘肃民族研究》1996年第2期。)

(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

江平指出,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不实行联邦制,这是党中央和毛主席采纳李维汉同志的建议作出的重大决策。民族区域自治成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这是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的一件大事。并指出建国以后几大自治区的成立都倾注着李维汉的心血。李维汉同志一直为维护和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健全和完善民族区域制度,做了不懈的努力。他首次对民族区域自治下了明确的定义。参照建国前根据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经验,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民族问题的立法,李维汉同志对民族立法工作有首创之功,他同时准确地阐明了马克思主义者对民族自决权的正确理解。(注:江平:《李维汉同志在民族理论方面的卓越贡献——在李维汉同志民族理论学术报告会发言》,《民族研究》1987年第1期。) 何晓芳在《论李维汉民族理论与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一文中认为,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制度的最终建立,李维汉同志做出了重大的理论贡献。他对在中国民族问题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正确运用民族自决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制度问题做出了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合理解释。李维汉建议提出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制度的正确性,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中得到充分证明。(注:何晓芳:《论李维汉民族理论与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黑龙江民族丛刊》1996年第4期。)

收稿日期:1998—06—18

标签:;  ;  ;  ;  ;  ;  ;  ;  ;  ;  ;  ;  

毛泽东民族理论研究述评--改革开放以来民族理论研究综述_民族团结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