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与乡村社会治理模式的变迁——以华中抗日根据地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抗日战争论文,华中论文,乡村论文,模式论文,抗日根据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抗日战争不是一场单纯军事意义的反侵略战争,其社会的、历史的意义远远超出战争本身。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主导的乡村社会整合,不仅培植了抗日力量,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而且通过有效地政治动员,促进了乡村社会各种现代性因素的发育,建构有中国特色的乡村社会演进模式。“它标志着经过长期的分化斗争,民主抗日根据地作为一种与近代中国国情相适应的全新社会形态和社会制度已初步形成。”[1]
抗日根据地及乡村社会变革,是近代中国从传统社会走向近代社会的重要阶段,在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史上有着承前启后的历史作用。
一、传统乡村社会治理及困境
抗战前的华中乡村,以血缘宗法为基础的乡村地方性治理与以保甲制为代表的世俗化的政治权力相结合,构成了乡村社会的基本政治秩序。
华中乡村宗族势力较强,乡绅对地方的控制相对来说仍较稳固。乡绅一般是具有经济资源、社会资本和文化知识的优势的社会群体作为一种地方性权威,乡绅对该区域民众具有整合和领导的权力。(注:在苏北、苏中根据地,韩紫石、朱履先、宋泽夫、庞友兰等士绅有较大的影响力。在乡村,如淮北二联乡,地主陈培西,是官宦之家,自己当过县参议。张广志是种地出身,但把儿子培养成法官。江风:《淮北乡村调查》,豫鲁苏皖边区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办公室(内部发行,1984年2月),第38页。) 由于乡绅的名望和地位,因而能在乡村社会中占有绝对的社会地位,这成为乡绅支配地方事务的绅权的来源。地主经济、绅权、宗族或血缘的相互结合,配合以传统的社会伦理,形成了一个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治理秩序和共同规则。
伴随着中国社会近代化进程的发展,社会阶级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乡村,社会变迁速度的迟缓和社会结构分化的不足,乡绅居于统治地位的状况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广大的乡村基层社会,传统士绅依然发挥着一定的作用;然而分化的迹象日益突出。在华中,出现了一批成功转入工商业的士绅,其生存空间逐渐从乡村转向城市。而滞留乡村的士绅的功能在退化,或老成凋谢,或消极因循,大多丧失了完整的社会整合能力而蜕变为单纯的地主和高利贷者。[2]
面对几乎失序的乡村社会,南京政府必须重建新的政治制度和新的价值信仰系统才能对乡村社会行使有效的统治。20世纪30年代初,国民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县各级组织纲要》、《各县甲整编办法》、《乡(镇)组织暂行条例》等,保甲制成为国民政府在乡村层级的基本行政单位。
保甲制度是中国传统的人口户籍管理制度,也是中国历史上为应付战乱、统治民力的一种制度。保甲制的推行,是国民政府借助传统的组织形式把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延伸的尝试。国民政府希冀通过国家政权的介入,整合失序的乡村社会,强化基层统治,稳定社会秩序,来确保对地方的控制。“保甲制已由民众的军事组织进而为国家内政之设施,再进而为社会事业、经济建设运用之枢纽”[3] (P55)。以保甲制为核心,国民政府力图在乡村重建乡村权力结构,实现乡村社会的治理方式的转换。
但是,以保甲制来推进地方行政机构正规化建设的努力,欠缺充足的财政支持,也无法吸引乡村精英,南京政府只能依靠乡村原有的体制和规则履行其行政职能。(注:杜赞奇提出了“国家政权内卷化”的概念,用以指国家机构不是靠提高旧有的或新增机构的效益,而是靠复制或扩大旧有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来扩大其行政职能。[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乡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65—67页。) 保甲制预期的整合地方社会的功能无从发挥,二联乡保甲的主要任务就是:实行连坐、摊派捐款、征抓壮丁。(注:《淮北乡村调查》,第40页。)在国家政权把注意力集中在对地方社会资源的抽取时,传统的血缘团体和地方性规则,逐渐侵袭基层化的地方行政组织,抵制和削弱了国民政府对乡村政治体制的改造。当国家政权入侵、“权力”(上述组织与关系)的网络被破坏时,“文化”中的象征价值也发生了变化,人们一时找不到认同的象征和规范,但是象征生产的深层体系生产机制并不一定发生真正的变化和破坏。就是说,权力的文化网络只是在组织和关系形式上被刷新了,被破坏的是表面的制度、等级组织以及国家、乡绅和地方社会之间的角色关系,包括价值观念和规范的内容变化,内衍的恰恰是文化深层的象征生产体系,从而无法建立新型的制度和价值规范。[4] 传统的血缘团体和地方性规则成为支配保甲组织的主导因素,掌控了乡村社会行政权力的话语权。南京政府计划中建立政府权威来渗透乡村、控制乡村的目的宣告失败。
近代地方行政体系,是国家行政权力向乡村基层社会延伸,以制度的合法性代替文化传统的合法性,从而完成国家政权建设,有效地控制基层社会。但是,国家权力的加强却导致政权的“内卷化”,制度合法性的努力以失败而告终。其结果是政权的无力化、政治文化的地方化。抗战爆发后,时局动荡,国民政府基层政权的负面特征被放大。原有松散的地方基层组织无法有效地动员、组织民众抗战。“敌至则放弃一切,逃溃劫掠。敌去则搜劫行旅,抢劫村舍。……省政狷削,致令生不如死,冤无可伸。”[5] (P332)战争凸显了乡村社会重建的必要性。
二、民族战争中的乡村变动
抗日战争摧毁了疲弱保守的中国乡村政治秩序,刺激了民族意识的萌发,也带来了乡村社会重建之契机。在传统的政治文化背景下,“几千年来,中国人所怀抱的观念是‘天下’,是‘家族’,近代西方的民族意识和国家观念,始终没有打入我们老百姓的骨髓里。直到现在,敌顽攻进来的巨炮和重弹,轰醒了我们的民族意识,南北数千里燃烧的战线,才激动了我们的全面抗御、同仇敌忾的精神,我们从亡国灭种的危机中,开始觉悟了中国民族的整个性和不可分性。生则同生,死则同死;存则同存,亡则同亡,这是民族自觉史的开端,是真正的新中国国家的序幕。”[6]
日军的入侵瓦解了无力化的民国基层政治秩序,旧有制度分崩离析。在民国政府特别是基层政权无法有效组织民众抗战的情况下,中共务实地从农民切身利益为开始了动员民众,改造乡村社会的历史进程。“只有民众积极起来保护其本身利益的时候,民众才会或才可能以同样的积极性来保护国家与民族。…发动民众起来积极的适当的保护其本身的利益,也是直接的发动民政起来保卫国家民族的利益。………抓住目前的民生问题,解除民众中若干迫切的疾苦,就成为我们目前发动民众抗日积极性与提高民族觉悟、阶级觉悟的中心一环。”[7] (P56)1940年开始,华中抗日根据地普遍实行了减租运动。根据国民政府实行二五减租的法令及本地习惯,分别规定对半分改三五六五分,四六分改三七分,三七分改二五七五分,并把钱租改粮租,废除陋规,调整了东佃关系。减租运动,不仅是乡村各阶级经济利益的合理配置,更是一场根据阶级标准对乡村社会各群体进行重新组合的过程,这是乡村政治秩序重建之基础。
在民族战争的背景下,以农民的利益为切入点,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各阶级阶层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的调整,中国共产党开始建设乡村社会新秩序。苏中区党委根据苏中的实际情况,从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着手,把群众蕴藏的积极性引导到反对日伪统治、反对封建剥削上来。1941年,苏中根据地颁布减租减息条例,还配套制订了发展生产、银租改粮租、救济灾荒和照顾中小地主等方面的具体政策。各级政府、参议会召集地主士绅座谈会,党政负责人亲自登门造访,宣传政府的法令方针,解除他们的疑惧,推动其自觉实行减租减息和为雇工增资。减租运动,调整了社会财富在各阶级之间的分配状况,社会底层的贫雇农获得了较大收益。
从1942年到1945年的四年里,苏中全区在13个县、796个乡的范围内实行了减租政策,累计减租2683,956亩、减租粮食442,819担、受益佃户278,989户。[8] (P11-12)
淮北根据地的减租工作自1940年开始实行,“41年减租范围达22个区,98个乡,687个保,当年减了9,000余石,得利佃农9,000余户。42年减租范围增至196乡,39个区,减了31,366石,得利佃户19,240户。43年增至65个区,412乡,减退租共计50,896石,得利佃户42,756户。44年增至899个乡,减退租的数目增至112,118石。”[9] (P353)
表1 各阶层人民负担数额举例
负担种类 全年 公粮公草田赋积谷杂费 负担负担占收
阶级及姓名 收获量负担负担负担赈灾 总额入百分比
大地主陈配西 33368547814192506 570 330 10303 30.8
中地主张广志 169352572 747 986 309 220 4834 28.5
小地主葛肆龙 6827 827 350 344 138 66 1659 24.3
富农邵文章
148571525 588 903 284 66 3366 22.6
中农周同之6677 588 204 160 122 44 1118 16.7
表2 淮北根据地二联乡土地占有状况变化
占有等级过去户数 现有户数
无地户82
71
1.1-5 12
21
5.1-1542
44
15.1-30
38
37
30.1-50
17
27
50.1-100 15
14
100.1-200 8
9
200.1-500 4
3
500.1- 3
2
表3 陈庄村买入土地的户数及买入土地数量调查表
姓 名成 份 买入数量 买入时间买地原因
袁如久 富农 3
41年
徐兰艮 贫农 3
42年春
徐兰田 贫农升中农
4同上
徐兰必 贫农 3同上同上
徐连法 贫农升中农
4同上同上
袁如年 富农转中农
12 42年
陈艮生 中农 12 42年秋
同上
马彩云 中农 12 42年春
同上
高如林 木匠转富农
41.541年 同上
徐雨顺 游勇转地主
74 41年(67) 同上
42年(7)
表4 陈庄村卖出土地的户数及卖出土地数量调查表
姓名成份
卖出卖出时间 卖地原因
数量
陈起南 地主42
41年(30)43年 41年卖地到清江
春(12)买地43年打堤
卖地
陈培西 地主26
41年(10)42年 卖地均用作逃亡
(12)43年春(4) 费用
徐培德 富农
4.5
41年 遇丧与分家制农
具
徐书贵 富农
4.5
41年 同上
陈序九 地主22
41年 逃亡费用
陈贵生 中农12
42年秋死两口人
表5 淮北根据地二联乡陈庄、西沙两村买入土地户数及数量分阶级、阶层统计
分 项 占买入土 占买入土
买入土买入土地户数地亩数
分阶级
地户数地亩数百分比百分比
富
自耕富农 1 4
农
半佃富农 1 3 11.5 17.2
佃富农1 12
中
自耕中农 4 35
农
半佃中农 2 2038.5 33.2
佃中农4 32.5
贫
自耕贫农 2 9
农
佃贫农5 1827
10.3
商贩 2 9.2
其
木匠师傅 1 39.5
他
独立劳动者2 7.5
23
49.3
军官 1 74
合 计 26263.7 100 100
表6 淮北根据地二联乡陈庄、西沙两村各阶级阶层买卖土地统计
分项 卖出土占总户数
卖出土 占总亩数
分阶级地户数百分比 地亩数 百分比
地主 637.5
124
67.6
富农 3
18.7521
11.4
中农 5
31.25 35.5
19.3
贫农 16.25 21.1
雇农 16.25 10.6
合计16 100 183.5100
上述6表资料来源:《淮北乡村调查》。
表7 淮北根据地泗南县半城区莲花井村阶级阶层变化[10] (P545-546)
过
现变化
阶层 去
在
上 保 下表
现原 因
升 持 降
地主 440
4
0其中3户较减租后收入
往年生活差
减少过去入
当地190亩
被赎回
富农 111
0
0买牛1头 生活安定,
半,马一匹, 没有土匪
开设糟坊油
坊各一
自耕 24
24
6
18 0买地39亩,
得到减租利
中农 增加牛17头
益,生产力
半,驴19头
增加
佃中
13 24
12 1
0买地179亩, 生活安定买
农
买牛30头 了牛,生产
半,驴23头
力增加
佃贫
15 411 4
0买牛1头驴同前,并得
农
2头,借贷到减息借贷
减少 好处
自耕
41 41
32 9
0赎地200 减息利益政
贫农 亩,买牛8府3次贷款
头,驴12 共12000元,
头,欠账减
借粮借麦种
少
数十石,借牛
方便
雇农
6
66
0
0买牛1头,增加工资,无
兼贫 买地34亩 负担,生活安
农
半,不欠账, 定,有法干
有时做小生
活,如砍草做
意
小生意
合计 104 104 68 36 0
同时,抗日政权推行了各种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抗日民主政权废除了原有苛捐杂税40多种。现在每保民众负担和民众全部收入作比较,在敌伪区,每保民众负担为全部收入的17.7%;在旧政权时为全部收入26.6%,在抗日民主政权地区,为全部收入的13%。在泗南某中等户,有地70亩,年收50石粮,从前每年出捐税10石,占全收入20%,现在公粮4石,不过占8%。[9] (P133)
贫雇农在减租中取得的实际利益,辅之以增资、匀地、抗属优待、减轻农民负担和发展兼业等根据地政府采取的政策,其经济状况有明显的改善。中农是乡村拥有人口和土地比例最高的阶层,是乡村社会的主要力量。在中共许可并鼓励中农经济充分发展、允许他们发展成为新型富农的政策下,减租、兼业和劳动力的增加等因素促进了中农经济地位的变化。富农经济,少有发展。地主经济在减租、匀地政策的制约下受到相当的限制,地租收入减少,土地规模缩小,大多数是经济下降或保持原状,但基本上没有发生阶级转化。
经济状况的改变,促进了阶级流动。一些本来没地少地的贫雇农通过购置土地,实现了身份的转换,同时也改变了乡村的土地占有情况。土地的集中与分散,呈现出与过去完全不同的趋向:原有的剥削者不再购买土地,从其卖地动机看,在削减地租剥削后地主对依靠土地来剥削农民的兴趣大为降低,虽然不至于发生生活困难,但是集中土地的过程已转变为土地的分散趋势。而少地无地的中贫农成为购置土地的主体,他们占买地户数的65.5%,购买土地亩数的43.5%。
乡村土地占有状况的变化,改变了乡村的阶级结构,促进乡村阶级关系的调整。“乡村阶级的变化,正是党在乡村中所实行的各种政策及我们在乡村中工作优劣的最好反映和写照。”(注:《淮北乡村调查》,第94页。) 阶级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分析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的基本理论,同样,阶级分析的方法也是中共深入乡村与农民建立紧密联系的切入点。它既是减租运动的出发点,也将对乡村政治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
阶级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其职业和主要收入来源,即经济标准,并不依据其政治态度,也不考虑财富的来源(如属于合法继承、本人劳动积聚,还是依靠权势和非法收入霸占购买的。)阶级成份的划分,确定了其政治身份、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这成为乡村社会的等级划分的新标准,也为抗日民主政权直接干预乡村社会秩序、干预农民的政治生活,并造成农民对政权的认同和服从提供了条件。
减租运动改变了农民的政治文化。随着阶级力量对比的变化,农民政治觉悟也在逐渐提高。减租运动中农民与地主关系的互动,是农民政治文化转变的典型案例。
在1940年中共提出减租法令时,农民还不敢相信,更不敢主动要求减租。一般佃户表现骇怕,不相信能够减相,有些减了租的,又纷纷送回地主,即使个别减了的,也得不到当时舆论同情,认为是不凭良心。这些佃户开始很积极,后来受到威胁与打压又消沉下去了。农民之所以不敢减租的“民隐”,不是农民不懂得自身的切身利益,而是对地主的恐惧和对现行秩序的认可与接受,是农民长期以来形成的理念和态度。“农民敢于减租,才能保证减租的彻底执行。”[11] (P270)农民的保守与地主的抵制,使减租运动进展艰难。
中共通过强力政治动员推动减租全面开展。政府法令的宣传、与地主的协商、合法的舆论环境、行政系统的督查和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其中对顽固势力的斗争与打击,是发动群众的中心环节。大地主遭受了打击,中小地主更不敢不减租,乡村的宗法礼治秩序、狭隘地域性习俗陈规也遭背弃。这一切使农民了解到“世界是可以变的”[11] (P270)。在变化中,农民获得的不仅是经济利益,更重要是的农民与地主关系的易位。地主和农民的关系起了大变化。这时大多数农民都卷入斗争中,农民更加团结,农救会的威信大大提高,富农也纷纷要求加入农救会,中小地主看到大地主被斗,也只好顺着农民意见办,大地主感到孤立,不得不低下头来。如洪泽黄岗村的调查:过去农救开会没人理,现在一开会就全到了。农民陈玉华在前年与农救会干部打官司,今年要求加入农救会,“不加入农救会,就不算一户人了”。“地主祖三先生过去喊他本家佃户小名‘小许子’,现在改口喊许爷了。”农民把减租当作一种制度,佃户自动减租,连人情租也减了,一点不让,认为不减租是最丢人的。地主向佃户低头。有些中小地主,生活下降,有些要求自种土地,苦苦与佃户商量,不得佃户允许。[9] (P353-355)
在减租运动及经济和政治关系的调整中获益的乡村社会各阶级阶层,认同于中共的领导,党和抗日政权与民众的关系更加密切。减租运动及其他社会变革,重塑党、抗日政权与农民的关系。农民经济状况的改善与社会地位的提升,是党的政策实施的结果,是来自于反对现行政治秩序的政治斗争,这就使农民与共产党的关系在新的共同利益的基础得到强化。
三、乡村社会的组织化
乡村的地权制度、阶级结构均发生了巨大变化,过去以地主乡绅和宗族为基础的乡绅统治土崩瓦解。“没有头脑由公众推头脑,没有军队由公众决议建立军队,没有一切设施如行政经济教育等,自然会由公意来恢复或重新建设,这就是从战争状态中产生了过去前所未有的民主。中国共产党人在这种斗争状况中起了积极的领导作用。”[12] (P57)以共产党为核心的、农抗会、妇抗会、教抗会、青抗会和儿童团等群众组织为基础的现代行政体系在敌后根据地出现。其中,社会组织化是中国乡村社会的一个巨大进步。
传统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在社会结构上存在着明显的“欠组织化”或曰“组织程度不足”问题。“今天在全国之大患是工农组训不足。”[13] (P195)而现代社会是个体本位的社会,各项正式与非正式的社会制度安排都以“个人”为执行单位。正因为现代社会是个人本位的,故更需要在个体和国家之间形成各种中介团体,以免社会出现中空。与地域群体、地方观念的衰落同时并行的将是一种作为“替代物”的中介群体的形成。次级群体的存在将会强劲地把个人吸收进群体活动中,并以此把个人纳入到社会生活的主流之中。[14] (P40)抗战前乡村社会组织化程度较低,而乡村社会在战争中正因急剧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变迁而处于一个重新整合的过程中。再组织化过程,就是在欠组织化留下的空间中实现的、以社会组织为主要形式并渗透以一定的行政要素的加强组织化过程。
在社会组织的建设中,传统的血缘、地缘标准被业缘、阶级标准所取代。超血缘、地缘的新型社会组织,以农会为中心,包括妇救会、青救会、儿童团以及民兵组织等,在发动和组织群众从事抗日救亡、社会生产及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中坚的作用。新型社会组织的建立及其在抗战中的领导作用,使其取得了民众的信赖,形成了乡村社会新的权威。
在苏中,1942年已建立了13个县农抗会、91个区农抗会、442个乡农抗会,共有会员50万。在其带领下,青年抗敌协会、妇女抗敌协会、文教抗敌协会和职工抗敌协会也陆续建立。1945年苏中根据地分别召开了全区职工代表大会、青年代表大会、妇女代表大会、记者联合筹备会等。据1945年8月的统计,全区群众参加工抗会有78,000人、农抗会有622,400人,妇抗会有128,300人、教抗会有4,700人、青抗会有22,547人、儿童团有308,864人,其他群众组织11,000人,共计970,000人。[8] (P12)
在苏北盐阜区,1941年建立了3个县农救会,20个区级农救会、423个乡农救会,会员有16万,还有工救、青救、妇救、学救、灶救、教救等社会团体。[15] (P125-126)
群众团体的大量出现,改变了过去松散的社会状况。在抗日战争残酷的反扫荡和清剿的考验中,逐渐走向成熟。1942年夏收中,虽然组织了几十万群众,但在秋季扫荡时,大都垮台了。到1943年面对敌人不断的清剿扫荡,群众组织非但没有垮台,反而在艰苦斗争中变得坚强壮大。
群众团体取代了过去传统权威,成为乡村社会新的权力中心。在乡村社会,传统的绅权凭借着自己掌握的优势资源如知识、地位、家庭财产等,获得对农民的影响力,其基本的价值伦理、生活方式就是榜样。这种没有正式法律依据的影响力属于权威型的,凭借着权威,主导乡村社会生活,是传统乡村的基本特点。抗战中社会环境的转变,群众团体在抗战中的突出表现,削弱了民众对旧有的权力网络和昔日的乡村权威的依赖,旧有的传统权力格局逐步瓦解。
由于新的群众组织逐渐成为了团结群众的中心,抗日民主政权通过对基层组织的再造逐步达到了对乡村社会资源的控制。特别是改善民众生活、“群众组织(农抗)在群众中的威信已提高了,因为群众组织(农抗),已能领导群众从经济斗争走上抗日的政治斗争和武装斗争。”[16] (P201)
四、政治秩序的重建
乡村社会的变动,特别是阶级关系的调整与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提升,为中共建立完整的政权系统提供了条件。1941年前后地方政权建设在华中抗日根据地全面展开。建立抗日民主政权既是抗日根据地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根据地政治制度创新、拓展共产党在乡村的社会基础的重要内容。
在保留了国民党原来的乡、保行政体制及人员的情况下,苏中、苏北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工作自上而下地推进的。1941年,苏中行政委员会首先进行了县区两级政权的建设工作。由于游击战争环境无法进行民选,一般采取由各级党组织委派方式产生县区长及政府主要成员;同时,成立了参议(政)会(苏中14个县中有9个县和30个区成立参议会)。在政权构成上,按照中共中央关于“三三制”原则组成新政权,吸纳社会各阶层人士参与,以合理调节各阶级关系。由于原来乡保体制的保留,使得抗日民主政权的法令贯彻受到影响。新民主主义的‘头’与封建主义的‘脚’的矛盾日益尖锐。1942年苏中、苏北开始“改革违反民主原则的保甲制度,建立抗日人民代表会议的市乡民主制度。”[17] (P204)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地采取四种形式进行基层政权的改造。(正规民主的新乡制;乡政府机构的初步民主,即成立临时乡政府;由区署规定的乡政府;由委任或民选改造乡镇长。)至1943年底,苏中根据地1560个乡中,实行新乡制的76个,实行半正规改造的387个,实行人事改造的693个,占总数的74%。[8] (P11-12)淮北根据地14个县已有8个县进行了县选,正式成立了各县参议会及行政委员会,基本区520个乡,已完成乡选的计202个乡,占39%。其中以泗南乡选最普遍,全县72个乡已有58个乡进行了乡选。以全县按户数是58,625,实行代表制的即占47,524户,全县总人口是298,249,实行代表制的即达238,090人。[18] (P526-527)乡选基础上建立的各级抗日民主政权成为发动和组织全民抗战的强有力的杠杆,也是中共完成政权改造的关键。
抗日基层政权建设,最终清除了封建的保甲制度,拓展了共产党在乡村社会的社会基础,实现了政治制度的更新。基层政权改造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抗日政权成功地把旧有乡绅纳入到新的政治系统,而不是像保甲制时期由乡绅主导基层政权。“我们有了有组织的新型的伟大民众。首先我们有了新型的士绅;过去的士绅多半株守家园,‘苛全生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不仅国家大事的最高问题他们无法管,连个人生活也要受恶势力的摧残。现在不同了,士绅先生们一面帮助军队参加抗战,一面领导武装进行保家自卫。尤其难得的是拥护政府法令愿损失自己利益,减轻租息加工薪以实际出事抗战工作。千百年的古旧陋规在士绅自愿原则下进行了新的改革。历史上的毁家难,仅是少数贤豪的行为,而今在敌后已成为士绅巨商的广大行动。这些士绅们首先赞助民主,首先支持政府,信任我党我军。”[13] (P187-188)
抗日基层政权建设,使得乡村的权力主角由传统的集“官授的正规权力、地主士绅、家长”于一体的乡村权威转向按阶级划分的中农、贫雇农为主的“基本群众”的代表。在淮北人民的基层政权系统建设中,7个县参议会,共计议员458人,就其阶级成分说,雇工12人,贫农71人,中农119人,富农70人,地主130人,商民17人,其他39人。[18] (P527)从来没有参加过政治生活的工农劳苦大众开始出头,在新的政治系统中,老百姓在实践中学习管理自己的事、乡村的事、国家的事。
抗日基层政权建设,实现了各阶层民众参政的权利,使得民众超越了狭隘的视野,开始关注公共事务和国家大事。根据地政权实行了完全的民权,不分阶级、地位、财富、男女之别,只要是坚持抗日立场的民众均享有参政议政的权力。在参加政权管理过程中,民众与政府的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民众选举产生的政府人员,做事公道,大家便帮忙,选出的人不公道,大家便“反映”他、批评他、斗争他,最后改造他。民众对政府有强烈的认同感。许多老百姓从此感到政府是自己的,政府好坏和自己有切身利害关系,不能像从前站在一旁看了。许多地方群众敢于和那些不尽职的乡长算帐,敢于在大会上提出撤换自己所选出来的违法渎职的参议员和行政人员,敢于和乡村中的黑暗压迫作斗气各阶层人民能运用自己的权力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这就大大提高了各阶层人民抗战的积极性。
抗日基层政权建设,加强了政府的政策执行能力。通过居民组、代表组、代表大会、行政委员会、各种工作委员会等等形式,根据“三三制”、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仅使各阶层人民的优秀分子都来参加政府工作成为可能,也使政府本身的成份上发生大变化。因为政府由人民选举产生,也使改变了政府人员对人民的观点,这些被人民选出的政府人员,逐渐了解自己对人民的责任,部分的建立起向人民报告工作及征求“反映”的制度。[18] (P528)
五、结语:乡村社会治理的新模式
“战争爆发以来,战争的烈火,摧毁了一切腐朽的事物,移动了一切不适应战争环境的事物,这些根据地要能担负严重的抗战任务,借着抗战的助力,必然产生许多切合战争需要的新的环境,产生了民主制度,创造了进步的设施,便是这些根据地在战争中的伟大收获。”[12] (P56)抗日根据地乡村社会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变革及现代性因素的生长,对中国大陆后来的制度变革和经济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抗日战争时期,减租减息运动动摇了乡村的封建土地制度,削弱了长期把持乡村政治的士绅宗族势力的优势,为现代政治制度深入乡村铺平了道路;高度的政治动员清除了乡村民众传统的冷漠和保守,现代政治理念政治民主、人权保护、经济平等、剥削有罪等,通过实践在乡村得到传播,深入到农民心中,推动民众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参与近代中国的民族抗战中。抗日根据地引进了新的社会群体的划分标准,建构了以阶级理论为基本框架的社会分层模式,并在此基础上重新进行了社会群体的组合;抗日根据地实现了乡村社会的组织化,共产党领导的各种社会组织取代了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传统社会组织,提升了社会组织化程度;在实行现代意义的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整体性变革的基础上,共产党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权,更是以强有力的组织动员能力和空前的政治权威,直接深入乡村和农户,控制了乡村社会的各种资源,实现了近代以降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有效渗透和控制。
这一切彻底改变传统乡村的面貌和发展方向,也为中国共产党后来进行的通过大规模社会动员聚集资源,推进乡村乃至全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变革作好了资源上、理念上、社会心理上和路径上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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