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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5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13X(2004)01-0032-07
学制是国家教育制度的核心,也是一个国家学校教育的根本大法。学校的组织编制、课程设置和规章制度的拟定都要以学制为准。
1904年1月13日颁行的中国近代第一个学制系统——《癸卯学制》,迄今为止,面世整整100周年。在这100年间,中国教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癸卯学制》记载着中华民族为摆脱屈辱而进行“教育救国”的心路历程,记载着中国教育走出中世纪艰难的一步,它是几代志士仁人努力的结晶,在中国教育近代化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中国教育近代化的一块里程碑。
一、《癸卯学制》的诞生
《癸卯学制》是应运而生的。1860年,中国最早留学美国之人——容闳前往南京,向太平天国的后期领导人洪仁玕提出建立新学制的主张。那时中国还没有自己创立的新式学堂,何谈建立新学制?容闳的思想是超前的。1862年,洋务派建立了京师同文馆。京师同文馆的建立是中国教育近代化的界标。其后历经40年,中国建立起一系列新式学堂,为学制的建立做了实践准备。
《癸卯学制》出台前至少有四部前奏曲,这四部前奏曲又是相互纠葛、相互交织的。
其一,1898年维新变法期间,梁启超参考日本和西方学制,参酌本国情况,拟出《京师大学堂章程》,该章程得到光绪皇帝的批准。《京师大学堂章程》共8章54节,有总纲、学生功课、学生入学、学成出身、聘用教习、设官、经费等项。京师大学堂既是全国最高学府,又是最高教育行政机关。教育方针为: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缺一不可。教育内容为:中西并重,观其会通,无得偏废。课程分为普通学和专门学两大类。普通学包括经学、理学、中外掌故学、诸子学和初级算学、格致学、政治学、地理学及文学、体操等;专门学包括高等算学、格致学、政治学、地理学、农学、矿学、工程学、商学、兵学、卫生学等。普通学课程学生皆须通习,专门科课程可任选一至二门。另设英、法、俄、德、日五种外语,学生可以任选一种,与普通科内容并习。章程还规定大学、中学、小学,分级分科,逐级递升,构成一个系统。这个章程为我国近代学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其二,1901年9月14日,清政府颁布“兴学诏书”,鼓励各地兴办学堂,“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应切实整顿外,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1](P5-6)于是,各类大中小学应运而生。但是各学堂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学校性质、课程设置以及各级各类学堂之间的统属衔接关系均没有明确规定,这样势必需要一个学制系统给予规范。此外,自19世纪60年代以来,由中央兴办的以高等教育属性为主的一类学校如何向下延伸,由民间、地方兴办的以初、中等教育属性为主的一类学校如何向上衔接,散落各方、处于游离状态的各个教育实体如何系统化、整体化?至20世纪初,学制的建立已成大势所趋、呼之欲出。“兴学诏书”的颁布,拉开了晚清10年间教育立法活动的序幕。
其三,1902年管学大臣张百熙仿照日本学制拟就《钦定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为拟此学制,1902年5月,张百熙派京师大学堂总教习吴汝纶赴日考察教育。考察的主要内容有:第一,考察范围为不同地区的各级各类学校,举凡大、中、小学等普通学校,师范、实业、艺术等专门学校及聋哑学校等均在范围之内;第二,在文部省听取了19次教育讲座和介绍,涉及教育行政、各类学校、学校管理、教育方法、学校卫生、学校设施等内容,并着力搜集学校建筑模型、图纸及与学制制订关系最密切的日本学校章程、课表、经费表等;第三,广泛接触日本教育官员和教育家,探讨教育问题,特别是中国教育问题。除被天皇召见外,还拜会了首相伊藤博文、文部大臣菊池大麓等官员,并与日本教育家伊泽修二、嘉纳治五郎、山川健次郎等讨论教育问题。考察期间,吴汝纶除了撰写详细的日记外,还写了大量信函回国,及时向张百熙汇报在日考察情况,多渠道为制订学制提供资料。吴汝纶的访日之行为清末学制章程起草起了重要作用。
在张百熙、吴汝纶等人的努力下,中国第一个较为完备的具有全局性质的从蒙学到大学层次递进的学校系统方案面世了。该学制包括《京师大学堂章程》、《考选入学章程》、《高等学堂章程》、《中学堂章程》、《小学堂章程》、《蒙学堂章程》等六份文件。由于多种原因该学制没有得到实行,其中一个原因是清政府中的种种势力开始争夺教育权,“谤焰乃集于百熙一身,劾者纷起”。由于张百熙所用之人“争以新学自帜,尤为旧人所恨”,加之张百熙与荣庆不合,“二人学术思想,既各不相同,用人行政,意见尤多歧异”[2](P3132),此外,《壬寅学制》制订仓促,自身也存在种种不足,故未能付诸实施。但是《壬寅学制》的一些特点被《癸卯学制》所继承:第一,以纵向的初等、中等、高等学堂为主,形成三段七级,以横向的实业学堂、师范学堂为辅,将整个学堂教育系统地连成一体;第二,特别注重修身、伦理和经学教育;第三,开始注意国民义务教育;第四,注意实业教育和师范教育;第五,女子教育毫无地位;第六,教学机关与教育行政机关合而为一,京师大学堂有统辖全国教育的职权。该学制虽未能实行,但却成为《癸卯学制》的雏形。
其四,在《癸卯学制》出台之前,张之洞曾在湖北设计了一个省区学制系统——湖北学制。张之洞自1889年出任湖广总督以来,创办了许多新式学堂,他办的学堂,从类型上看有普通学堂、师范学堂、实业学堂、妇幼学堂;从程度上看,包括了从幼儿园到高等学堂的各个等级。后来《癸卯学制》中所涉及的各级各类学堂,除大学堂之外,他都办过。其中著名的新式学堂有两湖书院、经心书院、江汉书院、自强学堂、武备学堂、将弁学堂、农务学堂、工艺学堂等。为了使这些学堂在学制上得以系统化,1898年正月,张之洞派姚锡光等人到日本考察,“将政治学、法律学、武学、航海学、农学、工学、山林学、医学、矿学、电学、铁道学、理化学、测量学、商学各种学校,选材授课之法,以及武备学分枪、炮、图绘、乘马各种课程,或随时笔记,或购取章程赍归,务详勿略,藉资考镜”[3](P3560)。姚锡光在日本对陆军省和文部省的学校进行了全面考察,回国后向张之洞作了详细汇报。
1898年4月,张之洞在《劝学篇》中介绍了西方学制建设,并提出了一个较为合理、系统的学制设想:
外洋各国学校之制,有专门之学,有公共之学。专门之学,极深研几,发古人所未发,能今人所不能,毕生莫殚,子孙莫究,此无限制者也。公共之学,所读有定书,所习有定事,所知有定理,日课有定章,学成有定期(或3年,或5年),入学者不中程不止……资性敏者同为一班,资性钝者同为一班,有间断迟误者附其后班,生徒有同功,师长有同教,此有限制者也。……小学堂之书较浅,事较少,如天文、地质、绘图、算学、格致、方言、体操之类,具体而微。中学堂书较深,事较多。……方言则兼各国,算学则讲代数对敷,于是化学、医术、政治,以次而及。余事仿此。大学堂又有加焉。小学中学大学,又各分为两三等,期满以后,考其等第,给与执照。国家欲用人才,则取之于学堂,验其学堂之凭据,则知其任何官职而授之。[4](P108-109)
各省各道各府各州县皆宜有学。京师省会为大学堂,道府为中学堂,州县为小学堂。中小学以备升入大学堂之选。府县有人文盛、物力充者,府能设大学,县能设中学,尤善。小学堂习《四书》、通中国地理、中国史事之大略,算术绘图格致之粗浅者。中学堂各事,较小学堂加深。而益以习《五经》,习通鉴,习政治之学,习外国语言文字。大学堂又加深加博焉。[4](P104)
1901年12月至1902年1月,张之洞又派罗振玉、刘洪烈一行专门考察日本学校。罗振玉负责“考求中小学普通学校学应用新出教科书本,总理编译事宜”。刘洪烈负责“考究教法、管学两事暨访购书籍”[3](P4155-4156)。罗振玉还将考察日记汇编成《扶桑二月记》一书,详细记载了赴日考察二个月的活动与各项见闻。罗振玉详细收集了有关日本教育制度的各种章程110份之多,回国后在《教育世界》杂志上连续译载近百件,并发表了《学制私议》、《日本教育大旨》等介绍日本教育制度的系列文章,对张之洞制定湖北学制提供了重要借鉴。1902年底,张之洞与湖北巡抚端方会衔上奏《筹定学堂规模次第兴办折》,出台了湖北学制体系。在这个学制体系中,张之洞把湖北学堂分为基础教育和专门职业教育两类:1.基础教育: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三段五级。(1)初等教育,分蒙学和小学。蒙学为学前教育,设蒙养学堂;小学分初等小学与高等小学两种。(2)中等教育,省城设文普通中学和武普通中、学各1所,各道、府、直隶州设模范中学堂1所。(3)高等教育,分文高等学堂和武高等学堂两种。文高等学堂在省城设两湖高等学堂1所;武高等学堂在省城设2所,一为武备学堂,一为将弁学堂。2.专门职业教育,分师范教育、实业教育和特别教育三种。(1)师范教育,设师范学堂。(2)实业教育,分农务学堂和工艺学堂。(3)特别教育,有方言学堂、勤成学堂和仕学院。这个学制体系的基本框架仿照了日本学制。正如奏折开头所说:“考日本教育总义,以德育、智育、体育为三大端,洵为体用兼赅,先后有序,礼失求野,诚足为我前事之师。”湖北学制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初步分途,呈现出双轨的特征,并且师范学堂归属职业教育体系中。该学制虽然体系还不完备,但已预示着教育体系的近代化趋势。
张之洞将这个关于湖北学制体系的奏折上陈后,清廷交给管学大臣张百熙议奏。张之洞的湖北学制体系虽然要比《壬寅学制》晚近三个月,而且是在上奏湖北学制之后才看到《壬寅学制》的,但两个学制版本中却有许多相通之处。张百熙对张之洞的奏折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说:“该督疏陈湖北学堂章程,其中足补臣百熙奏进章程所不及者,当即一律照改,奏明在案。学堂为当今第一要务,张之洞为当今第一通晓学务之人,湖北所办学堂,颇有成效,此中利弊,阅历最深。”[1](P288)
张之洞也就《壬寅学制》提出了4条补充意见:1.读经,要在原有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读经、温经的课程,“期于人人能读全经”;2.放假,以旬假代周假;3.权限,学堂的管理权不能“轻假洋员”;4.学费,小学堂不收费,其余学堂均收费[5](P70)。张百熙充分肯定了这些建议。他说:“查张之洞留心学务最早,办理学堂亦最认真,久为中外所推重,是该督二十余年之阅历,二十余年之讲求,于学堂一切利弊知之较悉,自与寻常不同。臣等遵将原奏悉心核对,则与钦定章程相合之处甚多,不谋而同,有征益信。”[5](P65)这成为张之洞进京参与厘定《癸卯学制》的直接契机。
1903年6月27日,荣庆与张百熙联名奏请“为了兴学务而防流弊”,“必须有精审画一之课本,完全无缺之章程”,请派张之洞“会同商办京师大学堂事宜,将一切章程详加厘定”。清政府很快批准了这一奏请。于是张之洞会同张百熙、荣庆,以日本学制为蓝本,在《壬寅学制》的基础上,又加上制订湖北学制的经验,修成《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04年1月13日),光绪皇帝批准:“著即次第推行。”
二、《癸卯学制》的内容与特点
由张百熙、荣庆、张之洞等经七易其稿拟定的《癸卯学制》,包括《奏定蒙养院及家庭教育法》、《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奏定中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奏定大学堂附通儒院章程》、《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奏定实业学堂通则》、《奏定任用教员章程》、《奏定译学馆章程》、《奏定进士馆章程》、《奏定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奏定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奏定实业补习普通学堂章程》、《奏定艺徒学堂章程》、《奏定实业教员讲习所章程》、《奏定各学堂管理通则》、《奏定学务纲要》、《奏定各学堂考试章程》、《奏定各学堂奖励章程》等22个文件。《癸卯学制》以《学务纲要》为总纲,对各级各类学堂的招生对象、入学条件、开设课程,以及考试、毕业待遇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是清末教育立法中内容最丰富的综合性法律文件,也是清末教育立法最壮观的盛举。
该学制纵向分作三段七级,除去蒙养院为三段六级:第一段为初等教育阶段,由初等小学堂(5年)、高等小学堂(4年)二级构成;第二段为中等教育阶段,由中学堂(5年)一级构成;第三段为高等教育阶段,由高等学堂(3年)、分科大学(3年-4年)、通儒院(5年)三级构成。横向分作三部分:在普通学堂之外还有师范教育和实业教育两个独立的系统。此外,属于高等教育性质的还有译学馆、方言学堂、进士馆和仕学馆。由此构成纵向初等、中等、高等三级相衔接,横向普通、师范、实业三足鼎立的整体格局和框架。各级学堂的培养目标如下:
初等小学堂:以启其人生应有之知识,立其明伦理、爱国家之根基,并调护儿童身体,令其发育为宗旨;以识字之民日多为成效。
高等小学堂:以培养国民之善性,扩充国民之知识,强壮国民之气体为宗旨;以童年皆知作人之正理,皆有谋生之计虑为成效。
普通中学堂:以施较深之普通教育,俾毕业后不仕者从事于各项实业,进取者升入各高等专门学堂均有根柢为宗旨;以实业日多,国力增长,即不习专门者亦不至暗漏偏谬为成效。
高等学堂:以教大学预备科为宗旨;以各学皆有专长为成效。
大学堂、通儒院:以谨遵谕旨,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宗旨;大学堂以各项学术艺能之人才足供任用为成效;通儒院以中国学术日有进步、能发明新理以著成书、能制造新器以利民用为成效。
实业学堂:所以振兴农工商各项实业,为富国裕民之本计;其学专求实际,不尚空谈。
初级师范学堂:令拟派充高等小学堂及初等小学堂二项教员者入焉;以习普通学外,并讲明教授管理之法为宗旨;以全国人民识字日多为成效。
优级师范学堂:以造就初级师范学堂及中学堂之教员、管理员为宗旨;以上项两种学堂师不外求为成效。
该学制最突出的特点是以“中体西用”为纲,这一思想贯穿于学制的始终,具有很浓厚的封建性。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在《重订学堂章程折》中明确地强调:“至于立学宗旨,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其智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材,各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1](P289)整个课程体系,特别突出伦理道德教育的地位,亦即体现以培养德性为中心的最高教育目的。奏定初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中学堂章程均把修身课列在课程之首,特设读经讲经课,且分量很重。《学务纲要》对此有专门的阐释:“外国学堂有宗教一门。中国之经书,即是中国之宗教。若学堂不读经书,则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之道,所谓三纲五常者尽行废绝,中国必不能立国矣。……故无论学生将来所执何业,在学堂时经书必宜诵读讲解,……方足以定其心性,正其本源。”[1](P492)该学制还详细规定了读经讲经的具体要求和做法。以初等小学堂的1年课程设置为例,共8门课,每周30个课时,其中修身加读经两科就有14个课时,几占一半。此外,每门课中还渗透着伦理道德教育。例如,《奏定小学堂章程》中规定历史科的要义为:“略举古来圣主贤君重大善美之事,俾知中国文化所由来及本朝列圣德政,以养国民忠爱之本源。尤当先讲乡土历史,采本境内乡贤名宦流寓诸名人之事迹,令人敬仰叹慕增长志气者为之解说,以动其希贤慕善之心。”地理科的要义:“使知今日中国疆域之大略,五洲之简图,以养成其爱国之心,兼破其乡曲僻陋之见。尤当先讲乡土有关之地理,以养成其爱乡土之心。”[1](P295-296)学制的课程设置十分强调教学的教育性,重视利用乡土资料因地制宜地进行教育,并以知识技能的传授作为伦理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三、百年沧桑的思考
《癸卯学制》的颁行,标志着中国教育由传统教育向近代教育转型的全面启动,标志着中国近代学校教育初步进入了制度化、系统化的时期,从此确立了中国近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基本模式。《癸卯学制》是中国教育近代化的一块里程碑。它的面世和实施,表征着政府发展教育进入了法制化阶段。国家通过教育立法担负起对教育活动进行宏观调控及具体管理的职能。它不仅形成了各级各类学校相互衔接、三足鼎立的近代学制系统,把学习西方教育的意识落实在学制的课程设置中,而且,初步根据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发展阶段,确立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要求,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近代教育的特点。尽管该学制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指导,带有很浓的封建色彩,但是其历史功绩不可磨灭。
第一,《癸卯学制》第一次全面引进西方教育制度。《癸卯学制》的颁布标志着中国近代教育制度的确立,以日本教育制度为媒介将西方的教育制度全面地引进中国,包括学校教育系统、学校教育内容、学校的管理方式、教育行政体制等。该学制的颁行,使中国的教育制度开始融入世界教育发展的大潮中。为确保学制的全面推行,1905年成立学部,明确规定了中央集权制的教育行政管理模式,并初步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的专门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以担负起发展教育的使命。
第二,《癸卯学制》推动了新型学校教育的迅速发展。学制颁布之后,各新式学堂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促进了新式学堂的发展,新式学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根据学部奏报的第一次教育统计表,1907年全国各级各类学堂37888所,在校学生人数达到1024988人;1908年学堂数达47895所,学生人数达1300739人[6](P29)。中国留学生也迅速增长,1901年留日学生为274人,1904年增为2400人,1905年激增为8000人[7](P125-132)。另据《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提供的资料,到1911年,近代学堂发展到52500所,在校生最高时达到163万余人。在全国务省中,尤以四川、直隶、河南、山东、湖北等省的教育事业发展得最快,仅直隶一省就设有学堂4160所,学生69405人[7](P133)。
期间著名的学校有:1905年创办的复旦大学、1906年创办的京师专门医学堂、京师初等、中等工业学堂、高等实业学堂、(保定)陆军行营军官学堂(全国陆军的最高学府,1910年迁至北京)、(保定)军官学堂(1912年改称陆军军官学校,许多名人出于其中)、(天津)北洋女子师范学堂、1907年创设的京师法政学堂、暨南学堂(设于南京,初为侨生补习学校)、1908年创设的两广优级师范学堂、贵州农林学堂、奉天农村学堂、南洋测绘学堂、1909年在北京设立的财政学堂、税务学堂、贵胄法政学堂、1911年创办的清华学校等。
1907年,学部颁布了《女子小学堂章程》和《女子师范学堂章程》,这是我国女子教育在学制上取得合法地位的开始。1908年,改京师大学堂优级师范科为京师优级师范学堂,这是我国高等师范教育独立设置的开始。
第三,《癸卯学制》的颁行加速了科举制的终结。正是由于新学制的实施,新式学校的大量涌现,使科举制度的废除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癸卯学制》中规定给予各级学堂的毕业生科举出身的奖励,实质上架空了科举制度,直接促成了科举制度的终结。
1905年,起草《癸卯学制》的张之洞与袁世凯等联名奏请立停科举:“科举一日不停,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学堂决无大兴之望。”科举制终于于1905年废除。这是对几千年来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的封建制度和封建思想的一大冲击,促进了人们的知识结构的更新,使中国在教育近代化的征程中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以往在评价《癸卯学制》中规定对各级毕业生奖励出身之时,往往称其“科举制度的阴魂不散”。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认为,奖励出身的制度是以利禄饵诱天下之人,学子之求学者中十有八九动机不纯。舒新城也认为,学堂的奖励章程不过是科第精神的复活。这些批评不可谓不尖锐,也有其道理。但是当我们把各级学堂毕业后奖励科举出身的举措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探讨,不难看出,这一规定带有新旧交替时期的文化特点,或者说是一种折衷的举措。从主观上看,对于清政府而言,奖励出身的根本目的是把新式学堂和出国留学的人才纳入国家的用人轨道上来,以拯救时弊。同时希图通过奖励出身而把人才引导、嫁接到传统用人体制中来。事实上,这种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从1905年到1911年,仅廷试留学生就有一千余人,分别授予了各科进士、举人出身,从而使这些人进入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之中。从客观上看,奖励出身适应了当时整个中国社会文化氛围和民众心理的需要。延续1300年的科举制度在潜移默化中模塑了士林阶层“金榜题名”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心态,造就了士人读书—科举—做官三位一体的社会心理,张之洞在《劝学篇》中慨言:“夫学堂虽立,无进身之阶,人不乐为也。”[4](P107)从这个角度上看,奖励出身成为在固有的社会文化心理下,兴办学堂、鼓励留学、培养新式人才的权宜之计。奖励科举出身成为由传统科举制向近代学校教育制度转换的过渡性措施和减少社会躁动、震荡的消躁器和减震阀。
第四,《癸卯学制》的颁行是对传统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的一次革命。《癸卯学制》在课程内容上打破了儒家经典一统天下的局面,增添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体操、图画、手工、外国语等近代意义的课程。学制颁布后,“西学”中的自然科学得到了系统广泛的传播。尽管学制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指导,试图以科学为“中体”服务,对西方政治社会学说严加限制,但由于自然科学知识是摆脱愚昧、破除迷信、促进觉悟的基础,有了这个基础,西方社会科学知识也得以迅速传播。青年学子一旦掌握了西学之“用”,必然以此追求西学之“体”,以至于“赫胥黎、达尔文、斯宾塞尔等人名,中国国内学生皆熟闻之”,“卢梭与马克思之学说,法国与美国革命之理想,1846年德国青年暴动之动机,爱尔兰自由运动之斗争,欧洲文艺复兴、基督教中之新教运动,凡此诸端俱为学生探讨辩论之资料”,其结果,“所谓民族主义的思潮,德漠克拉思的理想,天赋人权的学说,此皆欧西人士所屡冒危难而始底于实现者,至此又憧憬于中国青年之心目中”[8](P126-127),使西方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在中国广为传播,达到了资产阶级启蒙教育的效果,对中国社会政治的变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学制的颁布,加速了近代西方教育理论在中国的进一步传播。为了解决新教育骤兴而师资缺乏的矛盾,大批日本教习被聘请来华任教,1905至1906年,达五六百名之多。他们将西方百科全书式的近代课程体系、斯宾塞按人生需要排列课程的知识价值观、赫尔巴特以心理学为科学基础、以道德为中心的课程理论带入中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新的教学内容必然要求与之相应的教学方法,中国传统教育以机械记诵为主的教学方法显然不能适应新的课程体系。《癸卯学制》开始对教师的教授法提出了一定要求,如奏定初级、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均把教育类科目列为公共必修课,专门设有教授法、各科教授法等课程。特别值得提及的是,章程规定了师范学校学生必须有教授实事练习,即“当使该师范学生于附属小学堂练习教育幼童之法则……而师范各科教员及附属小学堂之堂长与教员,务须会同督率师范生,监视其授业,品评其当否,且时自教授之,以示模范[1](P404)。《癸卯学制》在课程安排上,也开始注意兼顾学科自身发展的内在联系及学生身心发展阶段的特点。如《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中指出:“凡教授儿童,须尽其循循善诱之法,不宜操切以伤其身体,尤须晓以知耻之义。夏楚只可示威,不可轻施,尤以不用为最善。”“凡教授之法,以讲解为最要,讲解明则领悟易。”对于记忆力不好的学生“若强责背诵,必伤脑力,不可不慎”。《学务纲要》第26条规定:“各学堂课程科学,皆量学生之年龄精力而定,实可无竭蹶之虞。”第27条要求:“科学相间讲授……每日此门数刻,他门又数刻,一日内讲习至五六种,看似繁难,其实具有深意。为其功课难易相配,不致过劳生厌,而各种科学同时并讲,亦有互相补助之益。”[1](P499-500)
《学务纲要》中规定“各学堂皆学官话”,“以官音统一天下之语言”,即学习普通话,以普通话教学,“各省学堂教员,凡教授科学,均以官音讲解”[1](P499)。教学用语使用普通话是教育普及、教育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任务。传播科学需要推广普通话。科学知识本身作为一种文化形式的传播、渗透,也是推动语言文字走向近代化的强大动力之一。以至日后,使用普通话和白话文教学成为新文化运动中教育改革的重要一环。
总之,《癸卯学制》体现了救亡图存的主流意识和近代教育的基本精神,并具有一定程度的面向世界的国际意识,因而顺应了世界教育发展的大趋势和教育近代化的基本走向。在中国社会急剧变迁的过程中,教育改革成为历史的必然。清政府通过颁布《癸卯学制》,更新传统封建教育,吸纳西方新的教育因素,促进教育的近代转型,发挥了法规对于教育改革的确认、促进和推行的功能。当然,由于“中学”与“西用”、“中体”与“西学”等诸多方面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从而使新旧教育交替中的学制系统不能不打上时代的烙印,具有历史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