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产业分工与合作模式探讨--兼论“海峡两岸垂直分工”_国际分工论文

海峡两岸产业分工与合作模式探讨--兼论“海峡两岸垂直分工”_国际分工论文

两岸产业分工合作模式之探讨——评“两岸产业垂直分工”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两岸论文,产业论文,分工合作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海峡两岸产业分工合作的问题,是当前两岸经贸关系发展所面临的重要理论问题,也是一个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近年来,台湾方面盛行“两岸产业垂直分工”论,用以规范两岸产业的分工合作,值得我们认真思考。他们的基本观点是[①],垂直分工是两岸产业分工合作的最佳模式。这是“由于两岸之间生产要素及技术禀赋有明显差别,两岸在产出及生产活动的选择自然也应有差异”,换言之,“当前两岸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很自然地使两岸之间的产业形成了垂直分工的形式”。这里所指“垂直分工”,包含两层意义:其一,产业内垂直分工,一方面,台商在大陆的工厂与台湾母厂之间形成垂直分工关系,属于产业上游的原料,主要机器设备等由台湾母厂或关联厂提供,属于下游的产品加工装配则在大陆进行;另一方面,就企业功能而言,除了生产制造功能在大陆进行外,研究开发、管理、行销等其余功能均由台湾母公司掌控。其二,产业间垂直分工,大陆发展劳力密集型产业,台湾发展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台商投资大陆应以发展劳力密集型产业为妥。一言以蔽之,两岸产业分工合作的关系是,大陆进行技术层次低、附加价值低的产业活动;台湾进行技术层次高、附加价值高的产业活动。究竟“垂直分工”论立论是否正确?其认识根源何在?怎样的分工合作方式才真正符合两岸的实际利益?本文拟对这些问题作粗浅的探索。

一、“垂直分工”论的理论根据不妥当

“垂直分工”论以“雁行理论”为其根据。所谓“雁行理论”,系日本经济学者对战后以来亚太地区所形成的国际分工格局的一种理论解释。其内容大致为,60年代以后,日本调整产业结构,转向发展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而将传统的劳力密集型产业转移至“四小龙”。自70年代末80年代初起,“四小龙”也开始调整产业结构,致力发展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同时逐步将劳力密集型产业再转移至东盟国家。这样,通过技术与产业层次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梯级传递与转移,带动整个亚太地区的经济增长。显而易见,“雁行理论”的意图是在亚太地区建立以日本为中心的国际分工体系。尽管如此,战后台湾等亚洲国家和地区确实从这种“雁行式”的分工格局中获得不小的利益。台湾地狭人稠,资源匮乏,是个小规模的海岛型经济。50年代,在美援的扶持下,岛内农业与进口替代工业取得较大发展。到60年代时,内部市场日趋饱和的矛盾极为突出。如何拓展世界市场、保障台湾工业再生产过程不断扩大进行,成为推动台湾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而“雁行式”的国际分工格局恰好为台湾转向发展以世界市场为基础的外向型经济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机会,劳力密集型的加工出口工业迅速成为带动和支配台湾经济发展的主导性产业,以此为契机,台湾实现了经济腾飞的目标。显然,台湾经济之所以能从“雁行式”的国际分工中获取较大利益,是与当时的客观条件密不可分的。与此同时,台湾亦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由于这种国际分工格局的制约,台湾的工业发展长期被局限在劳力密集型初级加工狭小范围之内,只在量上增加,而没有质的飞跃,工业结构畸形僵化,产业发展所需的技术,特别是关键性技术严重依赖日本,今日台湾产业升级步履维艰,主要原因即在于此。此外,“雁行式”国际分工还造成台湾贸易结构的畸形化。长期以来,台湾工业制成品以美国为主要外销市场,而机器设备、零部件及材料则依赖从日本进口,其结果造成台湾对美巨额贸易顺差、对日巨额贸易逆差,在分工中最后最大受益者是日本,而不是台湾。

现在,台湾方面将海峡两岸产业分工合作关系亦纳入“雁行理论”范畴,进而提出“垂直分工”论。台湾学者林祖嘉教授即指出,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可采用“雁行理论”为基础,因为各国或地区(指亚洲地区)经济发展层次分明,即日本在前,其次亚洲四小龙,然后东协各国,最后是大陆,以结合整个亚洲地区的经济一起飞翔。[②]基于这种认识,他认为大陆接手台湾的传统产业、台湾则利用新技术开发其他新产品,两岸形成垂直分工很自然的,“如纺织业的发展在日本由盛而衰,30年前日本厂商将技术移转至台湾;现在纺织业在台湾也由盛而衰,再转移到大陆。”[③]这种推论表面看起来颇符合逻辑,但实际上是不正确的。

首先,“雁行理论”本质上反映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国际分工的不平等关系,不适合用来规范两岸的经贸合作。日本提出“雁行理论”旨在建立与维护日本在亚太经济中的主导地位,通过产业层次的梯级传递,使各国及地区经济发展的层次关系长期化、固定化。在此国际分工体系中,其他国家及地区的经济只能永远跟在日本后面依次发展。前述台湾参与“雁行式”国际分工的制约性便是这种不平等状况的最好例证。而90年代海峡两岸的台湾与大陆,只有建立在平等互利、共同振兴民族经济基础上的经济合作关系,才可能健康顺利发展。因此,将台湾与大陆的关系比照以往日本与台湾的关系,而套用“雁行理论”来规范是很不妥当的。

其次,即使撇开“雁行理论”的不平等性,就其本身内容来解释两岸经济合作关系亦行不通。由前述可知,亚太地区各国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阶梯型层次是构筑“雁行理论”的基础,而台湾与大陆之间事实上并不存在这种阶梯型层次。不可否认,近30年来,台湾取得的经济成就比较大,发展速度也比较快,特别是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大大高过大陆。但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实力的标志,除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外,还应包括产业结构、科技开发能力等综合指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大陆经济实力增长很快,已经建立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奠定了雄厚的重工业基础,钢、煤、石油等产量已跃居世界前列。许多尖端科技,尤其是空间技术和粒子科学都取得了重大成就。如果再考虑到大陆的经济潜力和自然资源的蕴藏量,大陆经济的综合实力更远远超过台湾。由此看来,大陆与台湾的经济发展,客观上确实存在着差异,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互有长短、各具优势的关系,而不是“雁行式”的梯级层次关系。因此,“雁行理论”并不适合解释两岸产业合作分工的关系。

总而言之,“两岸产业垂直分工”论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不过应指出,将整个两岸产业合作关系限制在“垂直分工”唯一模式内固然不正确,但这并不否认台湾与大陆某些地区、台湾产业与大陆某些产业形成垂直分工关系是可行的。

二、多元化的产业合作才符合两岸的长远利益

海峡两岸进行经济合作,从根本上说,是立足于相互之间的经济互补性,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以达到共同增强经济实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目的。基于目前两岸实际发展情况,我们认为,多元化的两岸产业合作才能符合各自的长远利益、达到“双赢”的目标。

(一)两岸产业多元化合作的必要性

所谓“多元化”,即两岸产业合作的内容不能仅局限于某一种合作形式,而应是多形式、多层次的。例如,在合作形式上,即有垂直分工,又有水平分工;在合作层次上,既在劳力密集型产业内进行合作,又在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及高科技领域进行合作,等等。海峡两岸的产业合作要达到“双赢”的效果,使合作关系的发展符合两岸各自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乃是首要条件,而此种需要的多层次性,决定了两岸产业合作的内容应是多元化的。

首先看台湾方面。台湾经济在经过30多年较为顺利的发展后,目前产业结构正面临着转型升级时期,以往带动和支配台湾经济发展的主导性产业——劳力密集型产业在岛内生存发展的空间已越来越小。在此背景下,将这些传统产业转移至海峡彼岸的大陆去发展,延伸其生存空间,对台湾而言,当然是极为有利的。但是,转移、淘汰夕阳产业,只能释放出部分资源、空间,为岛内发展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提供一定有利条件,产业升级并不会因此自然完成。实现产业升级的关键是在于获取高新技术。如何获取高新技术呢?台湾有若干选择。其一,依靠自身科研力量。但无论从过去还是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一选择对台湾来说都是困难重重。因为台湾科研力量长期较为薄弱,表现在以下3方面:①科研发展经费投入较低,且偏重于应用科技研究及引进。台湾“国科会”1991年发表的《科学技术统计要览》指出:台湾研究发展总经费占GNP比例仅达1.38%,低于韩国的1.92%和日本的2.69%;台湾企业研究发展总经费占其营业额比重仅0.5%,也低于韩国的1.9%和日本的2.7%。②高级科技人员不足,岛内科技人员素质偏低。据台湾经济研究院1992年6月调查报告指出,台湾大企业高级专业博士人才平均缺乏率为73.1%、硕士人才缺乏率为38.4%、大学生缺乏率17.1%。③占台湾企业97%以上的中小企业因资金短绌、管理落后、观念守旧而难以跨入风险大、素质要求高的高科技产业。其二,依靠从外国引进技术。长期以来,由于自身开发科研能力不足,台湾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技术主要来源于引进。不能否认,尽管台湾在引进技术过程中饱尝了仰人鼻息之苦,但通过引进而来的大量应用科技对以往台湾经济的发展确实起到不小的积极作用。然而,如果说过去依赖引进应用科技尚能适应并带动劳力密集型加工工业发展的话,现在指望引进先进的新技术来发展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带动产业升级,则是难上加难。技术是企业赖以生存和保持活力的基础,美日等发达国家更是凭借垄断技术独占市场而攫取超额利润,它们不仅彼此之间角逐、竞争激烈,对其他国家及地区更是严格实行技术保护主义。台湾长期实行引进技术,从来也没有引进过成长期的新技术,最多引进一些已淘汰但尚属较先进的二流技术。以前如此,今后亦将如此。目前台湾凡属技术密集的新兴产业几乎在关键技术与最新设备方面都被日本所控制,对日本贸易长期陷于严重逆差状态。如果台湾继续因循旧道,把产业升级的希望寄托在从外国引进新技术,其产业升级的前景实在难以乐观。除此之外,台湾还有第三条路可行,这就是发展两岸高科技及其产业的合作与交流,以促进台湾自身科技开发能力的提高。如前所述,尽管大陆经济发展在若干方面不及台湾,但就综合经济实力而言,大陆是超过台湾的,特别是在高科技基础研究方面,大陆不仅强于台湾,不少领域还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台湾若是在高科技及其产业与大陆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大陆基础科学研究成果和高科技人才,取得互补利益,无疑有助于台湾摆脱以往依赖从外国引进技术过日子所造成的窘境,提高自身科技开发能力,加快产业升级。总而言之,从台湾自身发展战略来看,台湾不仅有转移较低层次的劳力密集型产业到大陆去的要求,也有在新兴产业和高科技研究开发这一高层次的广阔领域与大陆进行分工合作的需要。至于两岸合作的形式,更是哪种有利便采用哪种,而不应限于某种模式。

其次看大陆方面的情况。大陆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拥有较大的国内市场,经历10多年的改革,大陆原有的僵化、封闭的中央集中计划经济体制逐渐向具有活力、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化,整个国民经济因而充满了勃勃生机。但是,目前大陆经济发展仍处起步阶段,面临不少问题与困难,需要吸收大量资金、技术和设备。而为适应大陆产业结构的特点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状况,这种外部资源的利用应该是多层次、多元化的。大陆的产业结构是综合性和多层次性的。相比亚太地区国际分工格局,大陆既有日本第一层次产业结构的某些产业,也有亚洲“四小龙”第二层次产业结构的特点,同时还存在东盟国家第三层次产业结构的内容。从区域发展来看,不平衡性是个突出特点。适应于这一特点,各区域应有相应的政策选择。据经济专家研究指出,目前大陆地区正逐步形成沿海、沿边和内陆腹地三大经济地带,按照不同的资源禀赋条件和社会经济特点,沿海地区要大力发展高、精、新产品和出口创汇产品,特别是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优质名牌产品,逐步发展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出口产业地带;内陆腹地要立足区内的资源优势,重点发展能源原材料工业,并逐步延长产业加工链条,不断提高资源的加工深度和增值程度,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新路子;沿边地区则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发展边境贸易,依靠边贸启动地区经济增长。显然,基于大陆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只有多层次,多元化的对外经济合作,才能符合大陆经济发展的需要。值得一提的是,当前一场以微电子技术、生物化学技术等为代表的新的世界技术革命正在兴起,它使发展中国家的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优势开始丧失,大陆要想站在较高的起点上迎接新科技革命的挑战,实现跨越性的发展,大力发展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加快产业升级,显得更为重要。

(二)两岸产业多元化合作的可能性

两岸产业进行多元化的交流与合作,不但具有必要性,还存在着极大的可能性。这是因为海峡两岸在经济发展的各个层次上都具长短、互补性强,它为两岸生产资源组合与转换的过程在多层次上进行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在劳力密集型产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两岸所具有的互补性是极其明显的,台湾拥有资金充裕、生产与管理经验较丰富等长处,大陆则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与土地资源等优势,特别是大陆许多内陆地区产业发展层次还较低,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产业政策的重点还是在发展劳力密集型产业,这就为台湾传统产业的资本投资大陆,求得继续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良好机会,所以,台湾与大陆某些地区、台湾产业与大陆某些产业可以形成垂直分工关系,并且大有发展前途。

与此同时,我们更应看到两岸对于发展高科技及其产业,也各具优势、各有不足,同样存在交流与合作的良好基础。在科技发展水平方面,大陆的优势在于高科技研究与基础研究,在太空技术、核能技术等高科技领域大陆已达世界相当先进水平,而在基础研究方面,大陆在数学、化学、航天、矿冶、无机化工等方面都有优势,某些方面,如超导研究、基因工程研究、原子反应堆研究和应用等领域被列为世界科学先进行列。台湾则长于科技应用及商品化。引进和开发实用性应用科技长期以来都是台湾科技发展的重点,再加上台湾较早采取市场经济,外国技术可以直接以市场价值进行投资及交易,外商在奖励外资政策的刺激下,大量投资台湾或寻找OEM(原始厂商授权生产),这使台湾厂商得以直接学习外国商品化的技术。因此,台湾能够较迅速开发出符合市场需要的商品技术。海峡两岸在科技发展能力上具有如此强烈的互补性,用台湾“经建会”顾问叶万安先生的话来说,即是“双方结合亦具有无比的发展潜力”[④]。

人才资源是发展高科技及其产业至关重要的因素,大陆与台湾在这方面亦各具优势。大陆地区40多年来培养和造就了大量的科技人才,由于以往科技体制的限制,科技成果商品化速度较慢,形成科技人才相对过剩的局面。而台湾在人才资源方面的优势则在拥有较多的创业家、管理人才。在长期的外向型经济发展过程中,台湾企业界在转移及学习外国的技术的同时,也吸取了外国企业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产生出许多技术人才、经营专家。如果将两岸人才资源结合起来,共同开创新事业,无疑具有光明的前景。

事实上,近年来两岸产业合作关系的发展正是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呈现出不可阻挡的必然趋势。综上所述,基于海峡两岸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发展双方产业分工合作关系的正确方向是多元化、多层次的分工合作,也唯其如此,才能促进两岸经贸关系健康顺利向前发展。

注释:

① ③见台湾知名学者高希均、林祖嘉教授1994年7月在厦门大学举行的“海峡两岸经贸与科技研讨会”上所作的论文报告《台商大陆投资、两岸分工与经济中国》。

②台湾《台湾经济研究月刊》1994年3月号专题探索:《两岸产业分工——竞争手?互补手?》。

④叶万安《台湾产业政策演变的历史背景及其效果分析》,台湾《自由中国之工业》199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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