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 70年:回顾与展望 *
李尚卫
(海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海南 海口 571158)
[摘 要] 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是有关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发展的顶层设计与规划。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经历了萌芽期(1949—1989年)、探索期(1990—2011年)与成熟期(2012年至今)三个阶段,实现从“局部构思”到“整体布局”、从“量足”到“质优”、从“师范教育”到“教师教育”、从“经济支持”到“社会认同”突破。然而仍存在理念滞后、内容宏观笼统、督导不够、保障支持不足等局限。我国未来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需进一步更新设计理念、完善政策内容、强化督导实施、增强社会支持,增强前瞻性、可行性、执行力、内驱力。
[关键词] 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新中国成立70年
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就是决策者基于理论与实践成果,对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目标、走向、措施及组织实施的顶层设计与谋划,承载着我国建设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历史使命与时代诉求①。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十分重视特殊教育教师发展,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以下简称《教师法》)、《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2012年,以下简称《特教教师意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2015年,以下简称《特教教师标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以下简称《新时代教师意见》)等,对其战略意义、目标任务、主要措施、组织实施做了比较系统的阐释,为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与理论指引。目前,我国学者对特殊教育政策、规划、标准等问题做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与反思,然而有关特殊教育发展战略的研究成果少,主要集中于理论研究与区域研究,没有形成较系统的研究成果[1],没有对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做专题研究。同时,我国特殊教育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专业化程度低[2],不能有效满足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现实需求。本文试图探讨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的历程、特点、 局限及未来走向,以期为我国未来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与实践指导。
一、发展历程
七十年以来,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经历了萌芽期(1949—1989年)、探索期(1990—2011年)与成熟期(2012年至今)三个阶段。
(一)萌芽时期(1949—1989年)
此阶段,确立特殊教育教师的合法地位,主要关注盲校、聋(哑)校、培(弱)智学校(以下简称“三类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来源与待遇问题,顶层设计主要散见于相关规章之中。
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我国主要着眼于盲童、聋哑儿童教育及其学校的恢复与重建,主要关注盲童、聋哑学校教师发展问题。《关于办好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的几点指示》(1957年)首次系统阐释了盲童、聋哑学校教职员工的编制、职责、资质与培养问题,明确指出“盲童学校和聋哑学校配备教师的比例应比普通小学稍为高一些”,“教养员一般应具有初等师范或初级中学的文化水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组织教师的业余进修工作,把现有不及中等师范程度的教师逐步提高到中等师范水平”;《关于1956年全国普通教育、师范教育事业工资改革的指示》明确盲童、聋哑学校中小学教职员工津贴标准,要求“盲聋哑中小学的员工,除按中、小学工资标准分别评定外,对教员、校长、教导主任还应按评定之等级工资,另外加发15%,以表示鼓励”;《关于中等专业学校、盲聋哑学校班主任津贴试行办法》(1981年)主要明确了盲童、聋哑学校班主任的任职资格、工作职责、津贴发放标准以及经费来源等问题。
“叠奉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及本年一月十三日惠函,备承关爱,不胜感谢……先生及夫人因南京气候不适,拟于四月间或五月初提前回归国,我虽觉得非常可惜,然为先生及夫人之健康起见,我又不敢挽留。我想这一次请先生到中国来,累先生及夫人冒这种危险,已经不安之至,岂敢再有久留的要求……我已告知中央研究院会计处为先生及夫人预备川资,何时需用,候示即送。先生的月俸,当送至四月为止;虽我与其他同事的月俸,因本院经费困难,不能不欠发一部分;然而先生处必按月全送,去年十二月份欠发之一半,已嘱会计处补送矣。”[11]5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确立了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不断扩大特殊教育对象,三类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发展受到更多关注。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我国的教师节,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职业被誉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极大地推动了“尊师重教”社会风气的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提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并将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1989年,以下简称《特教发展意见》)论述了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基本途径,明确提出“各地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凡是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设立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或在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师范班,培养特殊教育所需的教师”;《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1989年)、《高等师范院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学计划(草案)》(1989年)系统阐释了小学、中等师范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目标、时间安排、课程设置、教育实践、课外活动。
(二)探索时期(1990—2011年)
晓渊去年以选拔入都,出其先德《梅岭课子图》索题,尘事牵缀未有以报。今将以别驾之,官江苏,重来叙别,率书五十六字应之:
第一,加强法制建设,凸显了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重要意义与战略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颁布、2008修订,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第一次从法律层面阐释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及津贴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1992年)明确了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及责任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第一次以单行法的形式,系统阐释了中小学(包括特殊教育机构)教师的作用与地位、权利与义务、资格与任用、培养与培训、考核与奖励、待遇与法律责任等事宜,并号召全社会尊重教师;《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是我国第一部针对残疾人的专项行政法规,比较全面地阐释了残疾人教育教师发展的目标及基本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修订)规定,特殊教育教师应享有特殊津贴等。
第二,探索特殊教育教师素质与配置标准。《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明确提出,“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应当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并掌握残疾人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1994年)阐释了随班就读教师的基本职责及素养要求;《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1998年)明确提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掌握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2011年)明确了“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人数按照盲校、聋校师生比1∶3.5,培智学校师生比1∶2计算”;《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2007年)明确提出“设置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学校专任教师须依法具备任职资格”,“教学班与教职工比例不低于1∶5,专任教师数不低于本校教职工数的60%,专业课教师数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60%”;《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标准》(2006年)明确了残疾人康复中心“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24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人员)和2名特教教师”等。
1.2 入组及排除标准 入组标准:(1)罹患出血型甲状腺囊性结节的患者,且均自愿参加本项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2)经超声检查确诊为甲状腺囊性病变,患者全身情况良好;(3)甲状腺结节既往未接受微波消融、射频消融、激光消融等热消融治疗;(4)囊腔最大径线大于2 cm的结节;(5)病史在3个月以上(期间复查囊腔变大或未见明显缩小)或病史短暂但结节疼痛和(或)严重影响美观患者治疗意愿强烈者。排除标准:(1)超声检查显示囊内存在沙粒样钙化等疑为恶性病变的成分,被细针抽吸活检(FNAB)所证实;(2)既往甲状腺癌病史;(3)乙醇过敏史。
第三,强化师资培养培训,提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特教教师意见》要求“积极支持高等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合作,促进学科交叉,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技能的特殊教育教师、康复类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师范院校和其他高等学校在师范类专业中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具有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能力”,“依托‘国培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的培训力度”;《特教一期计划》要求“扩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建设,扩建教学设施,提高特教教师培养培训能力”;《特教二期计划》《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年)提出从加强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优化培训形式与内容等方面提升师资专业化水平;《卓越教师意见》《卓越教师2.0意见》要求重点探索师范院校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与学科教育教学融合培养,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联合培养模式;《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强调,支持师范院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加大特殊教育硕士培养力度,开发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课程资源;《残职教加快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为残疾学生配备优质师资等。
第四,优化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支持与保障体系,增强职业吸引力。《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规定,特殊教育教师和手语翻译应享受特殊教育津贴;《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要求“国家实行残疾人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制定”,“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举办单位,应当依据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为学校配备承担教学、康复等工作的教师”,“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职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残疾人教育津贴及其他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修订)强调,“特殊教育教师应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应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特教推进意见》要求“各地人民政府要保证特殊教育教职工的工资和特殊教育津贴按时足额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的生活水平”;《特教加快意见》要求“要切实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加大特殊教育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尊重特殊教育教师和残疾人教育工作者的舆论氛围”等。
我国十分重视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与专业水平的提高。20世纪90年代前,注重中等特殊师范教育的发展,特殊教育师资主要由中等师范院校培养,学历以中专为主。1990—2011年,逐步将重心从中等师范教育转向高等师范教育,特殊师范教育体系逐步由三级向二级过渡,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逐步由中等师范教育向高等师范教育过渡,特殊教育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师资逐步增多。2000年以后,我国开始实施二级师范教育,开启教师教育模式,主要着力发展高等特殊师范教育,中等特殊师范教育逐渐减少。研究表明,黑龙江肇东师范学校于1981年开办了特殊教育师范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1984年开始招生,北京师范大学1986年率先举办特殊教育本科专业,开启高等师范院校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先河。1989年特殊教育师范学校有16所、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学校仅有3所,1998年建立了35个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部、培训中心),有7所高校开设了特殊教育专业[3]。2018年,已有35所高校设有特殊教育专科专业,57所高校设有特殊教育专业学位点,每年招收本科生、硕士、博士3 200余名③。
(三)成熟时期(2012年至今)
防治:(1)本病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和特效疗法。预防本病,应加强猪舍的消毒工作,保持猪舍清洁、干燥、温暖、无贼风袭击。供给充足的清洁饮水。减少应激。(2)患病猪只隔离治疗。清开灵注射液+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阿莫西林,按体重0.2~0.5 ml/kg,混合肌注。每日一次,连用3 d。饲料中添加黄芪多糖,强力霉素,荆防败毒散,全群饲喂3~5 d。
第一,优化顶层设计,形成比较完善的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体系。《特教教师意见》系统阐释了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目标、原则、基本途径等问题,要求特殊教育教师发展应坚持“分类规划、优先建设、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原则,标志着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的成熟。同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特教一期计划》)、《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特教二期计划》)客观呈现了我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发展现状,明确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目标及主要措施;《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年修订)专章论述了特殊教育教师的基本素质、资质、培养、编制、待遇等问题;《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2018年,以下简称《残职教加快意见》)分析了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师发展的必要性及相关途径等。
第二,建立了专业标准,明确了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基本目标。《特教教师意见》明确提出制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到201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专业水平较高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吸引力进一步增强,教师数量基本满足办学需要”,到2020年“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特教教师标准》系统阐释了特殊教育教师的基本特质及质量评价标准,明确提出“特殊教育教师是指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机构中专门履行残疾学生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2014年,以下简称《卓越教师意见》)提出“培养一批富有爱心、素质优良、具有复合型知识和技能的卓越特殊教育教师”;《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2018年,以下简称《卓越教师2.0意见》)要求“培养造就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和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2015年,以下简称《国家手语计划》)将使用国家通用手语或国家通用盲文作为特殊教育学校聋教育教师和盲教育教师的基本要求等。
近年来,泌尿外科在医学理论和技术快速发展,由开放手术进入微创治疗,由腔内镜进入机器人手术,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教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针对泌尿外科学的特点结合住院医师培训进行教学,提高学员的临床思维能力,已成为教师必须思考的问题。PBL(problem-based learning)教学法是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式,以学生为主体,通过学生在学习中所涉及的各种临床问题为基础,注重培养学生临床分析思维,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1]。
第三,加强师资培养培训,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素质。《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要求“国家有计划地举办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班(部),培养、培训特殊教育师资”,“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或者讲授有关内容,使普通教师掌握必要的特殊教育知识”;《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要求“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举办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或者在普通师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师资班(部),培养残疾人教育教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残疾人教育师资的培训列入工作计划,并采取设立培训基地等形式,组织在职的残疾人教育教师的进修提高”,“普通师范院校应当有计划地设置残疾人特殊教育必修课程或者选修课程,使学生掌握必要的残疾人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的教育需要”;《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2001年,以下简称《特教推进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大力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2009年,以下简称《特教加快意见》)提出“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等。
第四,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管理,提升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保障。《特教教师意见》要求“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管理制度”、“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营造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特教一期计划》提出“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提出将“送教上门”教师补助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这一政策对改善特殊教育资金紧缺与提高“送教上门”教师的积极性产生了积极作用;《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2016年)要求加强普通学校资源教师管理,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和职务(职称)评聘中给予倾斜;《特教二期计划》明确了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从编制、待遇、绩效考核等方面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年)要求采取措施逐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鼓励他们终身从事残疾人教育事业;《残职教加快意见》要求,残疾人职业院校合理配备教师、生活辅导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切实保障从事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师的各项待遇等。
总之,经过七十年不断探索与创新,我国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体系,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与专业化水平提升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与理论指引。
二、基本特点
综观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的形成历程,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在顶层设计、总体目标、基本路径、发展保障方面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顶层设计:“局部构思”走向“全局规划”
我国十分重视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不仅将师资队伍建设纳入法律法规之中,而且颁布了专项实施意见。20世纪90年代以前,主要阐释了三类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并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发展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建设之中。1990—2011年,不仅《教师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系列法规中对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有了明确的规定,而且特殊教育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也阐释了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途径。2012年以后,颁布了特殊教育教师发展专项文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标准,系统阐释了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基本原则、目标、主要措施。
(二)总体目标:从“量足”“合格”到“质优”“卓越”
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总体目标实现了从重“数量”“学历达标”到重“质量”“专业素养”转变。20世纪90年代以前,主要着眼于培养数量足够、具有中师学历和具备一定专业素养的特殊教育师资。比如,《特教发展意见》明确提出“小学、初级中等学校的教师能胜任或基本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多数教师具备合格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中师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初级中等学校教师具备师专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其余取得所任学科专业合格证书”,“教师数量足够,专业结构合理”。1990—2011年,逐步重视特殊教育教师的质量、专业水平,着眼于培养一支数量充足、学历达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师队伍。比如:《特教推进意见》提出,“力争在‘十五’期间形成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良、专业和年龄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特教加快意见》提出“配齐配足教师,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2012年以后,着眼于培养“高素质”的卓越专业教师,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师德高尚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比如,《特教二期计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队伍”。据统计,2001年,我国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占比约51%;2011年,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约为91%,具有本科学历的教师数已超过专科学历的教师数;2017年,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已达98%,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教师数已是具有专科学历教师的2倍多②。
(三)基本路径:“师范教育”走向“教师教育”
2.加强新知识、新理论的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创新能力。加强新知识、新理论的培训教育,以“知识更新、技能增强、素质提高”为核心,实施以“新理论、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准确把握发展形势,善于抢抓机遇和开拓创新,以创新谋求发展,以创新提高领导水平,以创新提高执政能力。
(四)发展保障:“经济支持”到“社会认同”
我国十分重视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支持与保障体系建设。2008年以前,我国比较注重从待遇、编制等方面提升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的吸引力。比如,《特教发展意见》《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教推进意见》等要求调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逐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待遇。2009年以来,我国不仅重视特殊教育教师的“经济支持”,而且重视其“社会认同”。《特教加快意见》《特教教师意见》《特教二期计划》等不仅提出应配齐配足特殊教育学校师资,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工资、职称晋升、评优评奖等倾斜政策,而且营造尊师重教、关心特殊教育教师的舆论氛围。
总之,我国不断优化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文本形态、基本目标、路径与保障体系,实现了从“数量”到“质量”、从“师范教育”到“教师教育”、从“经济支持”到“社会认同”的转变。
此阶段,特殊教育教师发展被纳入法制建设范畴,顶层设计不仅关注特殊教育教师的资质、待遇、奖励,而且关注其培养及专业化。
三、主要局限
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仍然存在理念滞后、内容宏观笼统、监督指导不够、保障支持不足等局限。
(一)理念滞后,前瞻性不强
我国未能将“全纳教育”“终身教育”等国际教育新理念及时、持续地融入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不能与时俱进,缺乏前瞻性。众所周知,“终身教育”(lifelong education)思想源于20世纪70年代法国著名教育家朗格朗出版的《终身教育引论》,而我国除了《特教教师标准》《特教二期计划》《残疾人教育条例》(2017年修订)提及“终身教育”或“终身学习”外,其他相关文件却未提及。1994年世界特殊需要教育会议《萨拉曼卡声明》首次提出了“全纳教育”的基本原则,2000年世界教育论坛正式使用该词,除了《特教一期计划》提及此理念外,其它文件较少提及。
(二)内容宏观笼统,可行性不强
顶层设计比较宏观、笼统,对不同层次、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针对性不强。具体表现在,我国没有建立独立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很容易使已获得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停滞不前,不求自身的发展和提升,不利于特殊教育教师素质的提高[4];“随班就读"政策没有对特殊教育教师和专业护理人员的资质及配备方案等做出明确规定[5];师资培养的政策法规系统的权威性和实际法律效力较低[6];资源教师专业标准不规范,根据《特教教师标准》对资源教师进行培养与培训,不仅增添了资源教师本不需要掌握的技能,而且降低了资源教师所需具备的专业能力[7];教师专业化缺少入职、职称晋升和经济地位提升的相关标准,没有针对各个类型残疾儿童教师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尚无明确的教学质量标准体系[8];特殊师范教育政策过于强调教师培养培训的数量、培养培训主体机构的规模,而比较忽视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的质量,政策价值观在很大程度上仍处于工具本位层次[9]等。
此阶段,颁布了特殊教育教师发展专项文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形成比较成熟的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体系。
(三)监督指导不够,执行力较弱
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监督机制,对地方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制定与实施缺乏有效的监督、评价、指导,顶层设计很难得到有效实施。一方面,“上”对“下”监督指导不力。比如,“随班就读”师资培养的政策法规缺乏对执法的要求和监督,相关规定不够具体和难以评估[6];全纳教师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缺乏多方教育利益相关者的协调、合作与统一[10]等。另一方面,“下”对“上”执行不力。比如,尽管几乎所有地方的《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均提及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然而在“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待遇”和“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等重点内容不甚充分[11];部分地方《残疾人保障法》配套立法滞后、部分条款不具操作性,在教师待遇方面,大多数未将特殊教育教师津贴的具体比例纳入地方配套办法[12];一些地方《特教一期计划》在教师待遇方面,各地均提出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然而除了湖南、福建两个地区提出了具体的倾斜标准外,其他地区均未对此做出具体规定[13]等。
一方面,及时吸纳特殊教育前沿信息。众所周知,国际教育界于20世纪60至70年代倡导终身教育,90年代致力于全民教育,90年代中期正式提出全纳教育,教育体系体制化教育向终身学习转变、教育实践从以教为核心到以学为核心、教育观念从学会生存到学会共处[18]。21世纪以来,教育公平观、终身教育观、教育质量观、个性发展观、正确成才观、科学人才观等现代国际教育理念鲜明地融入我国教育规划之中,成为各级各类教育规划文本的高频用词并被广泛认可和接受[19]。有研究认为,特殊教育发展战略是对特殊教育未来发展而进行的全局性、根本性的谋划,必须认真面对特殊教育发展机遇、社会环境、方式、现代化、国际化、宏观政策、支持保障体系、战略目标、布局、路径等重大问题[20]。因此,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应自觉融入国际教育新理念,彰显顶层设计的时代性、前瞻性。
(四)保障支持不足,内驱力不足
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支持保障体系仍不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的社会认同与支持十分有限,专业成长动力不足。一方面,社会认同与支持不足,职业吸引力与幸福感较低。我国义务教育阶段仍面临特殊教育师资短缺,教师素质不高,职业培训机会少,内容供需矛盾突出[14];特殊教育教师培养缺乏社会、社区、家庭与个体的广泛支持,特殊教育专业、特殊教育教师的社会认同度较低,特殊教育教师因社会地位与经济收入低、生活环境差等原因流失严重[15]等。另一方面,特殊教育教师管理与培养机制不健全,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动力不足。我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体系不完善,未确立资格证书制度[16];特殊教育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相互独立、联系不紧密,高校特殊教育专业不仅规模小、分布不均衡,而且对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缺乏深入探讨,人才培养体系欠合理,人才培养质量不高[17]等。
四、未来构想
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顶层设计需要更新设计理念、完善政策内容、优化督导实施、增强社会支持,增强前瞻性、可行性、执行力、内驱力。
(一)更新设计理念,提高前瞻性
分别吸取5 mL溶液于两个无菌细口三角瓶中,分别加入无菌的MRS培养基和ATB培养基,然后再添加终浓度为10%vol的乙醇和终浓度为10 mg/LSO2的亚硫酸溶液。25℃厌氧培养48 h,取培养液镜检并革兰氏染色为阳性后,继续上述条件转接3次。
另一方面,全面领会与吸收新时代特殊教育与教师发展新理念。《特教一期计划》系统阐释了未来三年特殊教育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与组织领导,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标志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战略的着眼点逐渐从数量走向质量、从水平走向公平、正在加快特殊教育的现代化发展[21],实现了从“隔离”、“融合”向“全纳”的新跨越;《卓越教师意见》《卓越教师2.0意见》《新时代教师意见》等系统阐释了新时代卓越教师培养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目标要求、主要措施等问题,明确了卓越特殊教育教师的基本标准。因此,我国未来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设计应再现新时代的新要求,切实贯彻“全纳”特殊教育发展战略与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精神。
综上所述,我们提出了三类算法求解有限族非空闭凸集交上的投影问题(2.1)。我们对三类算法在参数和初始值选择及收敛性进行比较。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Dykstra算法4相比其他两类算法无需选择参数,但需要指定初始值以保证收敛,而其他两类算法初始值可以任意。
(二)完善政策内容,提高可操作性
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体系,提升可行性。目前,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构想主要体现在《特教教师意见》之中。该文件尽管明确了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目标及主要措施,不仅目标设计过于宏观、笼统,保障措施略显单薄,而且不能完全适应《卓越教师意见》《卓越教师2.0意见》《新时代教师意见》等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有研究认为,我国应尽快建立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制度,师资培养目标应充分体现社会目标和儿童发展目标的结合,师资培养模式应呈现出多样化与灵活性,师资培养的课程设置应充分体现时代性、实践性与针对性[4];建立特殊师范教育机构发展的制度规范,调整特殊师范教育的招生制度,探索特殊师范教育大学化的培养模式,促进特殊教育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的一体化,并加强特殊教育教师标准体系建设[22]。因此,我国有必要借鉴特殊教育发展战略的总体构思,从战略意义、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与组织实施等方面细化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顶层设计,从而增强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的可行性。
(4)上层模型根据反馈重新计算分时电价。重复步骤(2)-(4),直到满足下述迭代条件之一:a)下层模型目标fk足够小(fk<δ,本文中δ取0.1 MW2);b)迭代次数达到上限。
另一方面,加快制定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配套方案,增强针对性。有研究认为,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是新时代对特殊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和新课题,我国应进一步明确特教教师队伍建设的总目标和指导思想,加强师德建设,塑造博爱师魂,创新培养培训机制,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能力,完善教师发展机制,提高教师待遇,加快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23]。继《特教教师意见》之后,我国尽管颁布《特教教师标准》,但是该标准仍显笼统,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区域与不同民族特殊教育教师缺乏针对性;同时,许多省(市、区)至今没有颁布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因此,我国不仅需要加快制定特殊教育教师建设的配套方案,明确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与保障;而且应加快出台地方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步伐,凸显地方特殊教育教师发展的区域特色、民族特色。
(三)优化督导机制,提升执行力
一方面,完善督导制度与机制,增强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的监督指导。我国不仅需要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教师质量评价监测体系与管理机制,优化“自上而下”管理模式,构建“层级贯通”“普职融通”“医教康结合”的“全纳”特殊教育教师质量评价体系,提升对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教师质量评价的针对性;而且需要加快特殊教育教师质量评价监测专家团队与专业机构建设,加强对地方特殊教育教师质量评价标准建设与实施过程的监督与指导,提高特殊教育教师质量评价监测的实效性。
另一方面,扩大地方决策自主权,增强决策执行力与创造力。地方政府(包括市县职能部门)既是地方决策方案的制定者,也是国家战略的宣传者、执行者。有研究认为,在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制定过程中,行政管理者、理论研究者、办学实践者要协同合作,大量吸收理论研究者和办学实践者参与和讨论,不仅保证特殊教育发展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合理性,而且也从某种程度上建立起特殊教育发展规划的认同机制[24];我国要努力转变政策目标定位与决策理念,创新民生—服务本位的特教决策目标定位,创新“开放决策”与“多元治理”特教政策理念与模式,促进特殊教育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执行与评估过程的多元主体参与[25]。因此,我国应充分尊重地方政府决策的主体性,不断扩大其决策自主权,增强其决策执行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
(四)增强保障与支持能力,激发内驱力
一方面,扩大社会认同与支持,增强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有研究认为,我国应在全纳教育精神的烛照下,消除城乡隔阂,坚持教育均衡的价值取向,从人员配置、经费来源、沟通方式等方面保障城乡教师的平等对话,采用建立QQ群、网络中心等方式加强教师之间信息的交流,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支持,争取全社会的支持[26];构建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体系,提高待遇,提供有质量的在职教育,增加特殊教育专业招生比例,细化特殊教育专业方向,构建特殊教育教师身心健康关怀体系[14];建立区域教师综合数据库,吸纳相关人员进入到教师队伍中来,创设良好的校园工作环境,赋予边缘学科教师同等地位[27]。目前,我国不仅应加强顶层设计的舆论宣传,增强社会认同;而且应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教师优惠政策,增强其职业成就感与幸福感。
另一方面,拓展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成长路径,增强其专业发展的主体性与自信力。教师发展分为“以教育为职业的匠师境界”、“以教育为专业的能师境界”和“以教育为事业的人师境界”三种境界,教师生命自觉要求教师有思考生命的自觉、尊重生命的自觉、成长生命的自觉[28]。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发展应走“文化觉醒和关怀”之路,以提高专业水平为重点,通过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构建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等形式促进个体教学能力从“他主”走向“自主”[4];应促进特殊教育行业发展之责任,提升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创建支持性环境的能力,培养基于研究的实践能力和合作能力[16]。当前,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发展应坚持“外部激励”与“内部驱动”相结合,以促进教师自主成长为旨归。
培训实施阶段:培训实施阶段是定制式乡村旅游培训的关键环节。在此阶段,培训教师要根据事前制定的培训方案实施培训。培训过程要多采用启发式培训、实操式培训等培训新方法、新手段。在培训结束之前,应安排集体讨论、答疑解惑与成果展示等环节,进一步完善培训工作,加深学员培训记忆。
一是创新机制添活力。为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束缚,积极创新经营管理机制。通过资源配置,引入人才、引进技术、引进省、市级茶叶龙头企业,对欧标茶、绿片茶、碾茶、珠茶、煎茶进行开发与大力生产,目前已带动10多家企业利用夏秋茶原料生产出口茶,通过承包、租赁、合股等方式盘活了沉睡资源,现已形成了农场职工、入驻企业、国有农场互惠互利、共存共赢的良好局面,实现了安垦茶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通过利用夏秋茶利用大力生产出口茶来提高亩均产量、产值。
综上所述,七十年来,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日趋成熟,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与专业成长成效显著。当然仍需不断总结教训,进一步更新理念、完善内容、加强督导、扩大支持,不断提高顶层设计的质量,有效促进特殊教育教师自主成长。
注释:
①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是国家对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与专业发展的全局性规划与设计,常常蕴含在《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特殊教育规章之中,彼此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②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1—2017年度教育统计数据。网址:http://www.moe.gov.cn/jyb-sjzl/。
③参见阳光高考专业目录。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yk/zybk/specialityByName?zymc=%E7%89%B9%E6%AE%8A%E6%95%99%E8%82%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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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 for 70Years in China :Retrospect and Prospect
LI Shangwei
(School of Education, 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Haikou, Hainan, 571158, China)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 is the top-level design and planning of the development of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It has gone through three stages as germination(1949-1989),exploration(1990-2011) and maturity period(2012 to date) in China,and achieve breakthroughs from “partial design" to “overall layout",“sufficient quantity" to “high quality",“normal education" to “teacher education",and “economic support" to “social identity".However,there are still problems:out-of-date ideas,the macroscopic contents,insufficient supervision,and inadequate support.It will be rather necessary to further update the design concept,improve the text structure,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and enhance social support in order to enhance forward-looking,feasibility,executive effect and internal drive of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in China.
Key words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developmental strategy;70 years after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中图分类号] G659. 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4-6120( 2019) 09-0019-13
收稿日期: 2019-06-04
*基金项目: 海南省2019年社科联规划课题“海南省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调查研究”(编号:HNSK(YB)19-30)。
作者简介: 李尚卫(1967—),男,海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特殊儿童教师教育,基础特殊教育,农村特殊教育,特殊教育评价。
引用格式: 李尚卫.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战略70年:回顾与展望[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9(9):19-31.
Citation format :LI Shangwei.The Developmental Strategy of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 for 70 Years in China:Retrospect and Prospect[J].Education and Teaching Research,2019(9):19-31.
(责任编辑: 刘晓琴)
标签:特殊教育教师论文; 发展战略论文; 新中国成立70年论文; 海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