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化研究中的几个问题_英语论文

语法化研究的若干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若干问题论文,语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HO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6105(2003)01-0085-8

近二十年来,国内外有关语法化的研究和报道日益增多,但对一些问题有不同的表述或分歧。本文对一些热门话题进行了整理,以供参考。

1.语法化研究的目的和定义

语法化一般被定义为一个词语或若干个词语成为语法语素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这些词语的配置和功能被改变了。试见较早的定义,“语法化存在于词汇语素进而为语法语素,或从较低的语法地位进而为具有较高的语法地位,即从派生构形成分进而为曲折构形成分,其范围有所增加。”(Kurylowicz 1965:69)

人们之所以接受这样的定义,主要受到最先使用“语法化”一词的Meillet(1912)的影响,他对语法化的过程主要理解为一个词语成为附着语素,一个附着语素成为词缀,以至于一个词缀成为另一个不能进一步细分析的语素。显然,这类定义失之过窄,它忽视了有些成分对结构的影响。如在许多语言中,双小句并列结构可以合成一个从属结构。(Harris & Campbell 1995:172-191)下面是两作者的举例。

(1) I saw that.He came.→I saw that he came.

因此,现在人们更多地开始接受语法化应当包括创立新结构的观点。如going to在I'm going to the store(我去商店)中不应看作是语法化,而要动词跟在to之后才算,如在I'm going to help you这样的句子中,going to应看作是语法化。这就涉及对语法化定位的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Bybee(2002)谈得比较清楚,他指出,所有的语言学理论都是为了阐明人类语言的语法的实质。但在回答“什么是语法的实质”这个问题时,便有必要了解“语言是如何获得语法的?”正是对这一问题的关心导致了开展和深入语法化理论的研究,即探讨语法得以建立的过程。语法不是静态的,封闭的,或自立的系统。一种语言的语法,总是受到语言使用的影响,不时引起变化。可见,只有广义的语法化才能从根本上回答语言是如何获得语法的这一问题。

2.语法化的常见模式

语法化理论认为所有语言学表述都可以按开放类词语表述以至封闭类语法标记的级度排列。根据这个观点,所有语法项都是从词汇词衍生的(Hopper & Traugott 1993)。以英语为例,在公元800-1100年期间的古英语是没有冠词形式的,后来的定冠词the衍生于指示词that,不定冠词a/an衍生于数词one(Bybee 2002)。

同样,今天表示时态范畴的将来时will来自动词willan,其意义为to want(要),表示可能性的情态词can来自动词cunnan,其意义为‘to be acquainted with or to know how to’(熟悉或知道如何做);情态词may来自动词magan,其意义为‘to be able to,to have the power’(能,有力量),而could和might分别派生自cunnan和magan的过去式。

词缀也衍生自词语。例如,英语的后缀-ly来自古英语中的名词,意为body(身体)。合成词mann-原先的意义为‘having the body or appearance of a man’(具有人的躯体或外貌),以后法则化为‘hav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 man’(具有人的特性),最后发展成当代的manly的意义。

学者们从英语中发现的语法化现象,在与英语非同源的语言或无地理接触的语言中,找到类似的实例,如欧洲许多语言的不定冠词衍生自数词one,如德语的ein,法语的un/une,西班牙语的un/una,和现代希腊语ena。

如果说所有这些语言都源自印欧语系,研究者们从Burkina Faso的Moré语(Heine et al.1991),口语希伯来语(闪语),达罗毗荼语都发现数词one做不定冠词的实例。用指示词做定冠词的实例也很多,如拉丁语的ille,illa(=that)演变成法语的定冠词le,la和西班牙语的el,la。

在情态词方面,保加利亚语,罗马尼亚语和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以及非洲的班图语,和斯瓦希里语都有意义为“要”的动词成为将来标记(Bybee and Pagliuca 1987,Heine et al.1991)。与英语can源自“知道”一样,伊朗诸语系的俾路支语,日耳曼语系的丹麦语,大洋洲巴布亚的Motu语,班图语中的Mwera语和藏缅语系的Nung语也使用类似的意义为“知道”的动词表述“能力”(Bybee,Perkins and Pagliuca 1994),新几内亚的一种克里奥尔语Tok Pisin借自英语can而成的表示能力,它的表示能力的savi来自葡萄牙语的save“他知道”。拉丁语的potere或possum“能够”成了法语的pouvoir和西班牙语的poder,两者都可作为助动词can和名词power。这些词与英语的may(及其过去式might),较早的意义为“有做某事的体力”。至于表示向某目标移动的动词或短语在世界各语言中经常演变成为将来时间标记,如法语和西班牙语,非洲、美洲、亚洲和太平洋诸岛屿的语言。(Bybee & Pagliuca 1987,Bybee et al.1994)

同理,我认为汉语中的一些助词也是词汇词语法化的结果,如:

(2) a.我要走。/他要明天到北京。/他要去南京。

b.我会来的。/我会告诉他。/她会喜欢的。

c.我能行。/我能坚持下去。

d.我去跟她说/我来跟她说。/我去看看/我来试试。/我来唱支歌。

当然,语法化不一定都非得走英语的道路,也可有其他的发展过程。如班图语中表示结束或完成的标记(意义为‘have [just] done’)衍生自意义为finish的动词,在赤道附近的Cocama语和Tucano语、蒙高棉的Koho语、马来波里尼西亚的Buli语、尼日耳-刚果的Tem语和Engenni语、老挝语、藏缅语系的客家话和拉祜语、广东话、和Tok Pisin语里都存在(Bybee et al.1994,Heine & Reh 1984)。

3.单向性与脱语法化

单向过程(unidirectional process)主要指语法化反映了语言的发展经历了“词→附着语素→后缀”的过程,而不是“后缀→附着语素→词”的过程,因而是单向的。

Harns(1997)对此提出保留意见,认为此话不能说得太绝对,因为人们已纪录到不少脱语法化的实例。单以英语为例,古英语的所有格演变成附着语素,如‘the king of England's hat’;后缀-ism已脱语法化为一个独立存在的词,其意义为“主义,学说,制度,理论”;又如-etic和-emic,原来是phonetics(语音学)和phonemics(音位学)的后缀,现在都成了词汇词,其意义分别为“非位学”和“位学/素学”。为此,学者们把这种现象称之为“词汇化”(lexicalisation)、“脱语法化”(注:相当于我国的“实词虚化”(沈家煊 1994)。)(degrammaticalisation),、“再语法化”(regrammaticalisation)和“功能变异”(exaptation)(Lindstrom,2002)。最强烈的脱语法化例子涉及情态动词:英语的dare(Beths 1999);美国宾州德语的wotte(Burridge 1998);瑞典语的

其实,单向性不是语法化固有的理论,早期的语言学家强调循环性或螺旋性的变化,因此,反例不一定与单向性有矛盾,如Meillet(1912)并没有说过只有一种方向的可能。但他也没有说任何反方向的变化。本文最初引用的Kurylowicz的定义常被认为是单向性的观点,但在同一论文中,Kurylowicz讨论了逆反过程,他称之为“词汇化”。

学者们提出种种维护单向性的原则。如(2002)指出,研究者必须探讨处于词汇语义学和语法语义学之间的这类词语,从而证明:

1)变化成为不可逆转,在词义阶上,最紧密的词项移向语法成分,反之成为词汇词。

2)反例在情态词中出现最多,因为它处于“词义图”的中区。

3)最优理论容许以标记性使这些变异自然地模型化,而不必放弃单向性假设。

等人(2002)认识到如果脱语法化的确存在的话,将影响语法化单向性的特征。因而坚持目前脱语法化只是个别例子,未呈现总的趋向。当务之急是审查已有例子,考虑是否可把它们作为个案加以排除,如:

1)有构词力的构词法衍生的类型,如(iffy),转化(down a beer,up the ante)和临时形式(but me no buts)。

2)词汇化的例子(isms和teens),可视为接近于转化的形式。

3)词尾消失(deflexion)的例子,如瑞典语的所有格,因词缀和附着语素太多,给分析带来不便而消失了。

Traugott(2002)脆把有些反例排除在脱语法化之外,但她也不得不承认有的反例是可以接受的,问题是脱语法化的程度是否动摇了语法化的单向性的原则。她认为语法化是语义,词汇句法,有时涉及语音的变化,在时间过程中互相影响而形成的反复出现的变化;而语法化的单向性指一种强有力的假设,即词项和结构在有些语言语境中具有语法功能或从原语法项中发展了新的语法功能。至于“功能变异”(EXAPT)的共同特点都涉及“一个特征的起源与其后来的用途没有关系或仅有很少关系,仅仅是机遇而已”(Lass 1990:80),也可叫做“分离的语义变化”(Greenberg 1991:301)。脱语法化的概念的主要表现为:1)使语法化材料从较强的语法功能成为边缘功能,如在语法化中是主要范畴(名词,动词,形容词)的结构获得“次要范畴”的语法功能;2)语义和功能的脱节,如语法化的词项早期的和后期的意义是不同的,但有明显的联系,至少是语用学的;3)不脱范畴化,如语法化中的脱范畴化是原型的(参见第4节);4)不规则化,如跨语言的复制,在早期语法化中至今未见到证据。为此,Traugott(2002)认为脱语法化的例子不影响单向性的假设,因为脱语法化的例子为数很少,且不规则。

4.范畴化与脱范畴化

法则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结构所出现的语境可以扩展。如ne(动词)pas或be going to。结构总是含有一个可变化的空位,不然它只是一个固定短语而已。就是这个可变化的空位总是限定于一定的范畴。这些范畴一般可以在语义上限定,如“人类”,“意愿”,“状态变化”等等。有些范畴要求非常严格,如短语to wend one's way只许可移动的动词,或描写移动的动词,或有关拾路而走的一些习语(swiggled his way,made our way,cut their way)时,动词后的位置需要一个与主语参照相同的代词。可见,结构中不同的位置要求范畴化,这决定于经验(Rosch 1978,Lakoff 1987)。语言学的范畴或基于形式,或基于意义,都有一个原型结构。它不能用必要和充分条件定义,而是根据中央成员或更边缘化成员定义。为范畴增加新的边缘成员的可能性导致可产性和变化。如果新词项可同现有成员一样使用,便可在该结构中使用。经过一定的积累,会导致中央成分和边缘成分的变化。

上述情况也表明,对语法化的研究不必限制于语法语素,而应包括使这些语素得以起作用的大结,如Lord(1976)发现西非一些语言中出现了补语化成分(complementizer)和补语从句。

英语的补语化成分that的出现也绝非偶然,Hopper和Traugott(1993:185-89)从古英语举例说明,补语化成分that仍具有代词特性,其所在结构也较松散。

(3) gefremede Diulius hiora consul, angin wearth tidlice thurhtogen.

[DEM arranged Diulius their consul,COMP DEM beginning was in-time achieved]

今天,人们使用如下从属结构(Bybee 2002):

(4)Their consul Diulius arranged(it)that it was started on time.

英语的另一种补语结构为to不定式。介词to和不定式to非常相似也有其历史来由。Haspelmath(1989)以中古英语证明,当时将意义为‘to,towards’的介词发展为不定式标记,但在动词‘begin’,‘cease’或‘teach’之后有一个后缀来表示目的,不然是不能与动词并用的。

(5)thanne wolde he maken hem to drynken

[then he wanted to make them drink]

在使用过程中,to用在不定式之前的现象扩展到更多语境,直到不定式的后缀脱落。这样,在这种语境下的to失去其介词意义,而成为动词使用的一个新形式。

英语的有些结构使用不带to的不定式,特别是助动词(will,shall,may,can,would,could,等),但象‘want to go’中却是带to的,出现这种差别的原因在于语法化的时期。在古英语中,现代的情态助动词都已与不定式一起用,只是当时是用后缀标记的。至中古英语这种结构的使用频率增加了,定型了,而新不定式标记to在同一时期也得到扩充,但未影响到助动词不带to的结构;与之相比,[want+不定式]的发展晚得多,因而使用了当时流行的不定式标记。

与范畴化相对的脱范畴化(decategorialization)是从另一个视角谈语法化,它指一个名词或动词,在成为一个语法成分的过程中失去其原来的词汇句法特性(Hopper 1991),不再是原来的范畴了。在有些情况下,词汇项在语言中被保持下来,如在be going to中go被语法化了,go这个词仍保留它的词汇用途。在有的情况下,词汇项(如意义为“知道”的cunnan)消失了。在这两种情况下,语法化成分不再具有通常的名词或动词的习性。在古英语,主要动词cunnan可以带名词短语的宾语,今天can只能和动词补语连用,象*I can that和*I can her是不合语法的。

又如,连词while原为名词,指一段时间,今天做名词很受限制。当处于小句首位做连词时,不具有名词特性,它不能带有冠词或修饰语。

(6)*I was there the same while you were.

在其他语境中,while只能出现在固定短语中,如‘all the while’,‘a long while’,它不能随便做名词,以下用法都是不能接受的。

(7)a.* I've been there many whiles.

b.*I waited a boring while.

C.*The while was very long.

语法化也包括成分结构的消失,如英语中“主句+补语从句”的结构正处于语法化过程,其结果是‘I think’的主句地位正在消失。

(8)I think that we're definitely moving towards being more technological.

从例(8)可以发现,该句中真正的陈述是在补语从句中,而引导的主句只是说话人对陈述有多大可信度的评估。正是在这两个真真假假的主要动词的语境下,that的省略最为频繁。或者原来的主句降格为插入语,如例(9)和例(10)所示:

(9)I think exercise is really beneficial to anybody.

(10)It's just your point of view,you know,what you like to do in your spare time,I think.

5.自动化

自动化(automatization)的最新研究,是强调在语言成分组成的常现序列中,语法化是一个自动化过程。

Boyland(1996)曾报道语法化过程中出现的形式变化,与非语言技能中出现的变化非常相似。由于不断重复,原先分别独立的成分成为一个单位或词组团块。这造成两个后果:首先,对本来独立成分的识别消失了;其次,整个词团开始在形式上简化。这在汉语方言中也可得到验证,如北京话的“不用”成为“甭”,出现在动词前,如“甭提了”,上海方言中“勿”与“要”的连读。这种自动化原则适用于所有的肌肉活动,如玩乐器、运动、炒菜等。由此可见,所有类型的语法结构都是自动化的肌肉常规活动,集中在一起以产生流利的言语。正如Kimura(1979/1993)的神经心理学研究所示,语法和肌动技能有联系。当然,语法不等同于肌肉活动,而是在特定语境下相称的有意义的肌肉活动。这就有必要进一步研究肌肉活动和意义如何联系以产生语法。

Haiman(1994,1998)认为语法化过程中的团块化和简约特征,与非语言的祭祀行为相似。有二种情况:一是反复活动导致“惯常性”(habituation),即一个机体会停止对重复刺激产生反应,于是一个反复的词或短语会失去语义力。另一种情况是,反复活动可改变词和短语的功能,通过“解脱”(emancipation)的过程,原来的工具功能具有了从语境中可以推导的符号功能。这两点对理解语法化非常重要。

Hopper和Traugott(1993)从莎士比亚作品中引了一个对话:

(11)Duke:Sir Valentine,whither away so fast?

Val.:Please it your grace,there is a messenger

That stays in to bear my letters to my friends,

And I am going to deliver them.(Shakespeare,Two Gentlemen of Verona Ⅲ.i.51)

虽然公爵问的是活动‘Where are you going so fast?’(去哪里这么快?),他真正想问的是Valentine的意图或目的;同样,虽然Valentine回答的是活动,她也是根据他的意图提供恰当的信息。由于be going to总是和人物意图的语境联系,逐渐从早期有关空间活动的意义解脱出来。表示目标或意图的新功能逐渐演变为该结构的新功能。

6.历时研究与共时研究

语法化研究有两个视角:历时的和共时的。

较多的人倾向于语法化是语言内部的历时变化,例如功能词、词缀等是从早期的词汇演变的。既然是历时的,必然是渐进的,而不是离散的。它是一个级阶,一个语法化链,一个连续体(Harris 1997)。一种语言沿着连续体对一组范畴有各种称呼,但没有改变它们相应的位置。

但Lightfoot(1979,1991)持有不同立场,他认为变化不是渐进的。人们产生渐进性的影响,来自通过许多小变化形成了语法复杂性,此后出现一次大的变动,重新构建语法。Lightfoot(1991)建议通过建立两套语法进行对话的方法,来处理这个问题。Harris和Campbell(1995)则提出渐进性部分是由于说话人在活动中对一个结构有多种分析的结果。

以上不同意见便引向另一个视角,即共时的类型学的方法。语言使用者采用不同方法,达到完成相似的言语处理过程。形式主义者对类型学方法做的工作不多。Bouchard(2002)认为它恰恰对语言的词汇句法有很大影响,而且可以解决形式主义者在描写时遇到的问题。Chomsky(2000)曾经承认,使用无法解释的特征导致这样一个事实:生成语法提供的是“工程学的解决方法”,它只描写事实,但不做解释。例如,说某些形容词在法语中可以跟在名词之后,因为法语的名词具有这样的特征,但同样的形容词在英语中在名词之前,因为英语名词不具有法语的特征,这只是换个说法而言,无助于我们的理解。Chomsky采用外部动机来逃避正确的描写。他后来试探性地争论道,也许移位(dislocation)起到区分两种语义学——“深层”和“表层”解释原则的功能。这仍然是空的,因为不清楚这种区分是否真实的。其次,它也不能说明语言间变异的中心问题。但是,Bouchard(2002)认为寻找外部的逻辑为先的观点的方向是正确的,这比做一些空洞乏味的陈述前进了一步。但变异也可以在思维系统内部引起。一个集合可以根据所有成员共享的特性加以规定。因此语言完全可以使这个或那个概念语法化。由此作出的选择可以影响名词表达的功能。例如,有的区分物质/可数名词,有的区分单数/复数。因此TOMATO的所指不一定区分“一个西红柿”(a tomato),“这个西红柿”(the tomato),“一些西红柿”(some tomatoes),“这些西红柿”(the tomatoes),或作为物质名词的“西红柿”(tomato)。汉语和朝鲜语就是这样。

而在法语和英语做详细区分的语言中,数字起很大作用,因为它是细分一个集合的最小的方法。数字表示这个集合是有基数的,它有若干个成分。在这个基础上,数字的语法化带来更多的选择。数字可以表现为名词,在形态学中以N直接标记,在法语中可以编码为限定成分Det;数字在Walloon语中可以是纯粹的短语。总之,跨语言的类型学变异决定于物体特性和人类的认知特性。语法化便是对这些逻辑为先的特性的适应。

Taeymans(2002)的研究表明,在共时研究方面,还可发挥语料库的作用。如DARE和NEED具有双重特性:当作为情态词时,没有第三人称单数,没有简单现在时的变化,没有祈使形式,没有不定式,没有分词形式,可直接用NOT否定;在问句中可作为操作词,可带光杆不定式补语。

这种共时变异可反映历时变化。人们曾普遍认为,NEED越来越成为情态助动词,因而语法化了,而DARE似乎相反,脱语法化了。这就要比较其频率。从英国英语的语料库材料看,Taeymans发现实际数字否定了Quirk等人的说法(1985:138-139);对DARE和NEED来说,作为主要动词结构几乎总是可用的,事实上更为普通。在口语中DARE作为情态词达58.5%之多,24%用于混合或杂合结构,只有17.5%是全动词结构。在书面语中,情态词和全动词变异几乎相等(分别为36.5%和34%),29.5%是混合结构。反之,NEED的语料表明,其用作主要动词形式更多更普通,书面语中达95%,口语中达98%;混合结构非常少。

否定形式和疑问形式的使用也很明显。在问句和否定句中,DARE作助动词用比作词汇词要多,而NEED在问句中一般另加DO。在口语的否定形式中也是如此,但在书面语中,助动词结构用得更多。Taeymans还注意到,这两个动词的情态形式主要出现在非肯定语境中,即主要为疑问结构和否定结构。这与语法化理论相符,更具有语法功能的形式局限于非肯定语境,而语法功能不强的形式总是常用的。

7.导致语法化的认知过程

Bybee(2002)认为有许多基本机制导致语法化过程,主要是认知过程,而不决定于语言问题。一些语法化过程的特征如下。

首先,发生语法化的词语和短语在发音上弱化了,如简约,同化和省略,产生使肌肉发力减少的序列(Browman and Goldstein 1992,Mowrey and Pagliuca 1995)。例如,going to弱化为gonna,甚至在有些语境下,进一步减弱为I'm(g)onna。显然,这是人们做事时的省力原则在起作用。

其次,进入语法化过程的特定的、具体的意义经过一段时间后法则化了,变得更为抽象,这样可以适合更多语境,如以下三例。第一句的本义是莎士比亚英语的唯一可能的解释,而今天另两式更为普通。

(12) a.移动:We are going to Windsor to see the King.

b.意图:We are going to get married in June.

c.将来:These trees are going to lose their leaves.

本文作者注意到,将原为空间意义的词语语法化的情况,在汉语里也有:

(13)a.移动:他们去街道委员会办结婚证了。

b.意图:他们去办结婚证了。

c.将来:登记后他俩去旅游结婚。

第三,在没有渊源关系的诸语言中,我们可以注意到跨语言的相似性,往往是这些语言中同样的或非常相似的词汇意义能发生语法化。而且在总共几万字的一种语言中,只有少量的词可以参与语法化。这里,有没有法则化的东西呢?有。Heine等人(1991)注意到这些词往往是表述人类与环境关系的具体的基本方面,重点是空间环境,包括人体部分。因而在将来结构中有come和go的词语,在进行结构中有sit,stand和lie等词语。物体与物体之间的空间关系往往以人类身体各部分表述。这样,从head这个名词演变成介词‘on top of',top或on(比较:汉语的“头几天”;“头上”;“头几排”等表达式)。

由此可见,语法的来源是从人类经验最具体、最基本的方面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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