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略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叔叔论文,略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的读与讲还是从“写法”入手。
莫泊桑是著名的短篇小说家,《我的叔叔于勒》写作上的最大特点有二:一是故事悬念的设置,二是故事叙述者、叙述视角的选择。
一、悬念
小说一开始就写到“只要一看见从远方回来的大海船开进港口来,父亲总要说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唉!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就是这句话给这位“远方”的于勒叔叔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他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父亲对他寄以这么大的期待?这就有了悬念。
以下的一段回述,说于勒叔叔是因为“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而被打发到远方的美洲的。但这只是部分地揭开了于勒叔叔的身世:他大概是一个人们常说的不会守财、理财的浪荡子吧?
但他在远方的行止,却依然充满疑团。只是传说他“到那里就做上了不知什么买卖”,不仅语焉不详,而且也不确实。他的来信,也让人摸不着头脑:先说是“赚了点钱”,又说他要去南美,要“好几年”不和家人通信,而且果真十年没有消息。尽管他的形象越来越模糊,但在父母和全家人的想象中,却越来越神奇,不但要“用这位叔叔的钱置一所别墅”,连二姐的婚事都寄托在他身上了。
写到这里,尽管“我的叔叔于勒”始终是叙述的中心,但他却从来没有露面,只存在于种种传闻和全家人的想象中。这样悬念就更重了:他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特别是那个青年因为看了于勒叔叔的信,“不再迟疑而下决心求婚”以后,敏感的读者就开始担心起来:万一……万一于勒叔叔不尽如人们想象的那样,会发生什么呢?
就在这个充满期待、疑惑的悬念中,作者悄悄布置了一个最关键的情节。开始也很自然:全家要在二姐婚礼前作一次旅游;接着在不经意中看见“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在卖牡蛎,但正是这一个细节却引发了父母情感的轩然大波:由父亲的“不安”到母亲的“哆嗦”,到向船长打听,终于揭开“谜底”:那衣服褴褛的老水手就是于勒叔叔!这和父母、全家人,乃至我们大多数读者原先的期待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构成了情节发展的一个“逆转”,即使如前文所说,少数敏感的读者,原先有所担心,但这么快得到证实,也是出乎意料的。
在狼狈的父亲、暴怒的母亲走开以后,“我”和这位曾经是那么神秘的于勒叔叔见面了。请注意,直到这时,小说的真正主人公“我的叔叔于勒”才得到正面描写的机会,露出了“庐山真面目”:我们仿佛和小说中的“我”一起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一起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
这一个瞬间的大特写,是具有震撼力的;可以说前面所有的悬念设置、所有的描写,都是为了“我”、我们读者和“于勒叔叔”的这个瞬间相遇:原来于勒叔叔是饱经风霜的“又老又穷苦”的人,而不是人们、家人传说中、想象里的那个在远方发了财的人。
这时又产生了新的悬念:他怎么会变得又老又穷,成为这样一个人?这十多年的远方漂泊的生活,他是怎么度过的?当全家人都对他满怀期待时,他对家里的亲人有过怎样的感情?——关于这些问题,作者一句也没有说;这“十年漂泊的于勒叔叔”的形象,都留给我们读者在自己的想象里完成了。
二、叙述者、叙述的视角
但作者的用心,并不只是在“于勒叔叔是怎样一个人”,更在于人们“怎样看待于勒叔叔”这样的人。这就有一个由谁来讲述于勒叔叔的故事,以什么眼光、从什么角度来写于勒叔叔的故事的问题,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叙述者或叙述视角的选择。
小说家莫泊桑精心选择了“我”,若瑟夫,于勒的侄子,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来讲“我的叔叔于勒”的故事。
由于这样的叙述者的选择,整个故事形成了多重的“看”与“被看”的关系。
首先是“我”的父亲、母亲这样的成年人怎样看于勒叔叔,这是第一层面的“看”与“被看”。
前面已经说到,于勒叔叔是有两个形象的:一个是实际的形象,一个是传说中、想象里的虚拟的形象。于是,就有了两种看法和评价。而这不同的看法、评价又通过对于勒叔叔的不同称呼表达出来。这里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开始,当于勒表现出前文所说的不善守财、不善理财那一面时,大家把他称为“坏蛋”“流氓”“无赖”,总之,“分文不值”。后来,当传说他“赚了点钱”,还要到远方去“发财”,他自己也许诺要赔偿损失,帮助家人时,他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好心”的人。到最后,他终于露出真面目,不过是一个创业失败的穷苦的老人,他立刻又成了“老流氓”和“贼”,兄嫂只把他叫“这个小子”“那人”“那讨饭的”,根本不认这个亲戚了。——这里的褒与贬,标准只有一个:看他是否赚了钱,表面上是看人,其实是看钱。“有钱人”,会赚钱,发了财的人,就是“正直的人”和“有良心的人”;“穷人”,不善守财、理财、赚钱的人,就是“流氓”“坏蛋”“无赖”。
因此,这个故事是完全可以有另一个结局的:如果父母和家人在船上遇到的不是穷人于勒叔叔,而是发了财的富人于勒叔叔,那就是另一番情景了。你能想象得出,并加以描述吗?
单就父母对待于勒叔叔的态度,读者很容易把父母看成以钱论人的势利的小市民,认为他们个人道德有问题,这就不免有些片面。因此,还需要另一层“看”与“被看”,即“我”怎样“看”父母这样“看”于勒叔叔。这是小说叙述的第二层面。
于是,我们就注意到,在小说一开始,谈到于勒叔叔之前,有一段交代性的描写,反复强调父亲“挣的钱不多”,养活全家五口人相当不容易,“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姐姐要“买十五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这都并非无关紧要的闲笔,而是要读者理解钱对于这样的生活拮据的家庭的重要。因此,在下文谈到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父亲的一份,因而遭到谴责时,说“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显然怀有一种理解的同情。因此,虽然“我”对于勒叔叔采取了完全不同于父母的态度(详见下文分析),虽然“我”叙述父母如何看于勒叔叔时多少有嘲讽之意,但语气却是善意的,也还是怀有同情的理解。这就是说,父母的“以钱论人”,绝非个人的道德缺陷,而是生活环境所逼。
这就说到了“我”怎样看于勒叔叔,这是第三个层面的“看”与“被看”。
小说其实只写了一句:在“我”终于和这“又老又穷”的叔叔面对面时,“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一笔却极有分量,甚至可以说是全文的点睛之笔。在这里,实际上是提出了另一种看法,另一种评价人的标准,另一种人与人的关系的准则:只看亲情,不管有钱还是无钱。有意思的是,这样的看法、标准,是由一个孩子提出来的,原因也很简单:他未受金钱万能的拜金社会和“钱就是一切”的观念的污染,是一个鲁迅说的“心思纯白”的人,因此,他心目中只有“离绝了交换关系利害关系的爱”(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
这样,围绕着如何看于勒叔叔,就出现了两个视角,一个是父母的成年视角,一个是“我”的童年视角;在成年视角里,只有钱,在童年视角里,亲情的爱胜过一切。而通篇小说选择“我”作为叙述者,也就选择了以童年视角来讲述于勒叔叔的故事。
但深谙小说艺术的作家,为避免叙述视角的单一,又为整个故事的讲述设置了一个“套子”。这就是小说的开头和结尾,现在被教材删去,似有不妥,故补录如下——
原文开头:“一个白胡子穷老头儿向我们乞讨小钱,我的同伴若瑟夫·达夫朗司竟给了他五法郎的一个银币。我觉得很奇怪,他于是对我说:这个穷汉使我回想起一桩故事,我这就讲给您听。事情是这样的……”
原文结尾:“此后我再也没有见过我父亲的弟弟。以后您还会看见我有时候要拿一个五法郎的银币给要饭的,其缘故就在此。”
首先我们注意到,开头、结尾里的若瑟夫·达夫朗司不同于小说主体里的“我”,那个小若瑟夫已经长大了,这里又出现了一个成年视角。而看的对象,已经不是一个于勒叔叔,而是和于勒叔叔有类似境遇的许多乞讨的“白胡子穷老头”。有意思的是,成年若瑟夫依然是用童年若瑟夫的爱的观念、眼光、心态去对待穷人,而且显然由对于勒叔叔一人之爱扩大到所有的穷人,也就是由亲情之爱,扩展、上升到了对所有不幸者的爱,这是真正的人道主义之爱。
这样,我们又终于明白:其实小说里,还有第四层“看”与“被看”关系,就是作者莫泊桑在“看”:童年的“我”若瑟夫如何看于勒叔叔,成年的父母如何看于勒叔叔,以及成年的若瑟夫如何看于勒叔叔这样的穷人。作家在小说里看似隐身,但通过他对小说情节、结构的精心设置,对叙述者的精心选择,已经不动声色地显示了他的看法:他显然更认同成年若瑟夫的观点和做法,也就是说,他对现实成年社会对人的评价标准,以及人与人关系中的拜金主义倾向,持批判和嘲讽的态度,对在孩子身上仍然保留着的纯真的亲情之爱,则显然有一种亲和力,并期待着能够上升到“爱一切不幸者”的人道主义的高度:莫泊桑本质上是一位伟大的人道主义作家。
最后要说的是,当我们阅读这篇小说时,就同时产生了新一层“看”和“被看”的关系:生活在当下社会的我们怎么看于勒叔叔以及小说中的种种“看”?同时,我们也要追问:我们自己怎么看、社会上的许多人又是怎么看现实生活中的于勒叔叔这样的穷人,由此应引发怎样的思考?
这些问题需要大家来回答,这里就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