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胡适的白话散文_胡适论文

论胡适的白话散文_胡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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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位

在现代中国思想文化史上,“五四新文学运动的开山大师”(注:赵聪:《现代中国作家列传》,7页,香港中国笔会,1976。 )胡适有不可替代的位置。他开风气之先,使整个中国文化完成了从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变,树立了新规范(注:此说近年已渐成定论,如乔清举:《他没完成什么,却几乎开创了一切》,见《北大校长与中国文化》,49页,三联书店,1988。)。随着胡适渐渐成为“历史命题”,摆脱基于政治因素的抑扬褒贬,“重新看胡适”、“给胡适定位”(注:余英时:《中国近代思想史上的胡适》,见《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台湾。)成为胡适研究者们有意识的追求。唐德刚先生认为,“胡适之先生在中国文化史上最卓绝的贡献应该还是在文学方面”,因为“他是近百年来提倡‘文字改良’和推行‘白话文学’的第一人”(注:唐德刚:《胡适杂忆》,90页,华文出版社,1990。)。有趣的是,恰恰是胡适身体力行作了一辈子的“白话散文”被人们普遍忽视了。关于胡适“白话散文”方面的成就,专论胡适的文章只当作一从此附属内容略略一提,散文专著也只当作“理论的倡导”一笔带过。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胡适的一生游移于政治、学术与文化之间,太过丰富多彩、生动非凡了,而他的白话散文又确“明白如话”,平易畅达,人们往往被他的声色吸引而忽略了他的文字,致使他的散文作为一种文体为其丰富而淋漓的内容所掩盖。另一方面,则涉及到一个“为散文划界”的问题。胡适文章涉猎太广,屡见于报刊各种栏目中间,形式又不纯粹,往往以各种时评、时论或其它著述的面目出现,是介于一般意义的散文与非散文之间的中间状态,根据不同的散文观念有不同的划分,无法给予确切的界定,只好悬而待之。

散文一词,无论在中外,它的原初意义都是指与韵文相对的散行文体。在我国古代,散文更是一种应用文体而非文学类式,包括了除了有韵的诗词曲赋和有声律的骈文外所有的作品,担负着“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艰巨使命。虽然“中国文学向来大抵以散文学为正宗”(注:朱自清:《背影·序》,见朱自清著《背影》。),真正“文学性散文”概念的诞生却是在“五四”时期。“所谓散文,亦文学的散文,而非字的散文”(注:刘半农:《我之文学改良观》,见《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63页,上海良友公司,1935。),散文开始“专指那一种既不是小说,又不是戏剧的散文而言”(注:郁达夫:《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序》,上海良友公司,1935。),不再是和韵文相对的散文,而是与小说、戏剧、诗歌并行的散文。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散文、小品文、杂文、随笔等名词混淆不清,交叉使用,原因在于现代散文来源于两个系统。一个是中国古典散文尤其是晚明小品和白话小说,一个是西洋散文(Essay)的影响,是二者碰撞、 融和的产物(注:关于现代散文源流的论述,可参见台湾郑明慧:《现代散文类型论》, 7页,台湾大安出版社。)。居于“文类之母”的散文是一种极特殊的文体。由于经常处身于一种“残留状态”,它永远缺乏自己独立的文类特色,而包容量太大也使它很难在形式上找到统一的关键。但是,这也造成了它形式的灵活自由,不拘常套,变化多端。因此,散文的内涵伸缩性很大,开放性很强,发挥的余地很充分,是一种能兼容其它文类特色的“弹性文体”(注:余光中:《剪掉散文的辫子》。)。“散文是‘水性’的,完全看作者放它在怎样的框架之中。”(注:郑明慧:《现代散文类型论》,28页,台湾大安出版社。)所以,我们不必对散文作过多束缚,限制太多会妨碍它的发展,过于狭窄、过于“纯粹”的散文观念是得不偿失的。应该看到,“现代散文”概念诞生伊始便异军突起的杂文正在形成传统,由于晚清白话文运动中盛行的报刊文章而形成的“报刊文体”也不容人忽视,散文类式中这些新形式的出现和成长正说明了散文的活力。有人用“跳舞”比喻诗歌,用“散步”比喻散文,如果用有无严格章程的标准来衡量,这个比喻颇能道出实质。胡适的散文是“散步”式的散文,一直“散步”在散文世界的“边缘地带”,处于一种不上不下、不尴不尬、进退两难而不自觉的境地,一如作者自己在政治与学术之间的一生。这也是胡适散文的特点,即他的“散步”不是有意追求“散漫”、“冲淡”,而是无意识的。人们在把胡适大部分文章归入“散文”范畴时都会颇有迟疑;但是除了“散文”之外,也再找不出另一种文类能更恰当地涵盖这些“白话文”了。由于散文自身概念的伸缩性,由于胡适毕生坚持大作白话之文……在这里,我们用“白话散文”来界定他除了学术性著作和诗歌、戏剧、小说创作以外的大部分作品。

二、“胡适之体”

胡适的《尝试集》出版(1920年3月)后,这种标新立异的、 用浅白的白话尝试写作的新体诗被称作“胡适之体”;“胡适之体”后来也被用来指他浅白通俗、风行一时的白话文体。“胡适之体”明显有别于现代散文中优美精致的“美文”(如周作人和朱自清)。实际上,胡适的白话散文可圈可点的不多,能令人反复吟诵,反复回味的更少。从创作目的上看,“美文”的作者们追求“精致”、“趣味”、“抒情”的艺术性特点;胡适白话文更注重的却是文章的社会功利目的及大众传播功能,是一种刊登于报刊、随报刊随时发行而广为流传的“报刊文体”(注:陈平原:《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第一卷,三、五章,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清末民初,特别是辛亥革命以后,随着“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之自由”出现在《临时约法》上,“一时报纸,风起云涌,蔚为大观”(注:戈公权:《中国报学史》,178页,三联书店,1955。),梁启超曾说:“自报章兴,吾国之文体,为之一变。”(注:《中国各报存佚表》,《清议报》第100册;转引自陈平原著《二十世纪中国小说史·第一卷》,13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 )散文文体在这个特殊的文化背景下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承载起了前所未有的历史使命。以梁启超为代表,适合于报纸发表、便于“开启民智”、符合广大平民阅读者需求的“报刊文体”迅速繁荣滋长,流传一时。梁启超以“笔锋常带情感”的健笔,“指挥那无数的历史例证,组织成那些能使人鼓舞,使人掉泪,使人感激愤发的文章”(注:胡适:《四十自述》,见《胡适自传》,49,47,49,27,57页,黄山书社,1986。),给少年求学时的胡适极大的震动和影响,胡适自己曾说“我个人受了梁先生无穷的恩惠”(注:胡适:《四十自述》,见《胡适自传》,49,47,49,27,57页,黄山书社,1986。)。今天看来,这个恩惠可能不只表现在他自己已经认识到的“打开新世界”(注:胡适:《四十自述》,见《胡适自传》,49,47,49,27,57页,黄山书社,1986。)的思想上,还体现在他自己尚不自知的运载思想的文体上。梁启超的“报刊文体”伴随其思想潜移默化地留在少年胡适身上,胡适提笔写作的时候难免会有“报刊文体”的影子。启蒙时期的“过渡学者”中,胡适和梁启超的文章是唯一能念出来、能用来讲演的,而其他的新文学的始创人员能为白话之文、或虽极其鼓吹白话,都不能达到胡梁畅达晓喻、明白如话的程度,这一点恰恰是“报刊文体”的典型特征。纵观胡适一生,他的文章发表于报刊上的最多,影响也最大,甚至连他的“暴得大名”也是凭借报刊这一传播媒介宣扬出去的。从少年时主编《竞业旬报》,到成名时主笔《新青年》,他活跃于各种报纸、杂志之间,尝试了报刊发表的绝大部分文体,形成了独特的“胡适之体”。

“胡适之体”的最早源头是在他不同于其他新文学发起人的早年教育。“九年的家乡教育”中他阅读了《三国演义》等大量的古典小说、笔记传奇、弹词等,从中不知不觉“得了不少的白话散文的训练”(注:胡适:《四十自述》,见《胡适自传》,49,47,49,27,57页,黄山书社,1986。),“把文字弄通顺了”(注:胡适:《四十自述》,见《胡适自传》,49,47,49,27,57页,黄山书社,1986。)。当时“正是废八股时文”“科举制度松动”的时代,他的二哥三哥受时代新思潮的影响,在阅读方面并不限制他,尤为可贵的是不要求他“开笔”作八股时文和策论经义一类的文字,支持他到上海接受新式教育。因此,他的束缚较少,在这一点上,比蔡元培、陈独秀、鲁迅在少年教育方面显得明显不同。本世纪初,胡适入上海公学,15岁就在《竞业旬报》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白话文章《地理学》,作长篇章回小说《真如岛》,写得一手圆熟清通的纯正白话;以后更负责编辑主笔达数十期之多,得到了一个训练白话的绝好的机会。胡适自己说:

“这几十期的《竞业旬报》,不但给我了一个发表思想和整理思想的机会,还给了我一年多作白话文的训练。清朝末年出了不少的白话报,……(《国民白话日报》和《安徽白话报》)都有我的文字,但这两个报都只有几个月的寿命。《竞业旬报》出到40期,要算最长寿的白话报了。我从第一期投稿起,直到它停办时止,中间不过有短时期没有我的文字。……这一年多的训练给了我自己绝大的好处。白从此形成了我的一种工具。七八年之后,这件工具使我能够在中国文学革命的运动里做一个开路的工人。”(注:胡适:《四十自述》,见《胡适自传》,49,47,49,27,57页,黄山书社,1986。)可见胡适在他起步阶段就已经初步形成了“报刊文体”的特点。

现代报刊诞生伊始便成为传播思想、发表言论的工具。由于印数较大,拥有的读者群较庞杂;发行快,针对性与时事性强;周转期短,不要求一读再读;同时还受囿于篇幅的限制,不能太宏篇巨制,也不能太专业(门)化等因素,“报刊文体”基本上是一种具有社会性和普遍性的大众文体,要求简洁生动,一目了然,使人过目不忘、印象深刻,即不能太含蓄曲折,也不能太深刻生僻;“报刊文体”还求清楚明白、通俗易懂,使社会各阶层包括“担车卖浆之徒”都能看懂,所以不能古奥格涩,不能太“个人化”,也不能离现实生活太远。因此,“胡适之体”的散文往往从题目开始就醒目独特,比如陈独秀被捕后他发表的《研究室与监狱》、《爱情与痛苦》,比如《什么是文学》、《易卜生主义》、《不朽》、《新生活》;在文章的结尾还往往提纲挈领地总结全文的意图,如“我们的目标是……”、“我们的主张是……”、“我们的口号是……”,唯恐别人看得仓促来不及领会,唯恐写得不够清楚使人看不明白。人们批评胡适为文的“浅”、“白”、“薄”,不耐咀嚼,其实这也是“报刊文体”很难避免的缺点,因为太“深”、“文”、“厚”的作品读者是很难接受的。

“报刊文体”受经济因素支配,囿于读者群的影响,也是它的特点。读者的阅读需求决定了创作者的创作规则,无论作品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受牵制。读者的阅读心理要求“报刊文体”有时代特色、针对性强,针砭现实,讽喻世人,能说出他们心里想说却不能说出的话,胡适的散文具有的“时代特色”一直是白话反对者攻击的一个靶子(注:胡先肃语,见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487、488页。),却是他自己大力鼓吹的“新文学”的一个要素。能直面社会现状、针对具体的社会问题是“胡适之体”形成影响的原因,1918年10月,他在《新青年》上开辟“什么话”专栏,辑引当时报刊上令人肉麻发笑或叹息发怒的材料,加上几句画龙点睛式的犀利语言,甚至直斥为“什么话”,曾使得全国各地报刊纷纷仿效,影响一时。“胡适之体”的一类文章都有这种特色,《人权与约法》直接冒犯了国民党的“蒋主席”,《名教》直接触及到了国民的心理、党国的种种忌讳。这种“针对具体问题”的态度既可反映出胡适的“实验主义”的思想底色,“报刊文体”的影响也不容人忽视。再者,读者的阅读心理、阅读趣味也使当时的报刊文章偏重于介绍性、知识性。引人注意的是,胡适和陈独秀发表的第一篇文章都是地理学方面的通俗介绍文章:《地理学》和《扬子江形势略论》(注:胡适《地理学》,《竞业旬报》第1期;陈独秀《扬子江形势略论》, 《陈独秀文集》第1页。这方面的材料可参见石原皋《胡适与陈独秀》, 载《胡适研究丛录》,77~112页,三联书店,1989。), 不过胡文是白话而陈文则为文言。胡适《地理学》的序文开始是这样的:

“诸君呀!你们可晓得俗语中有见多识广四个字吗?这四个字不是人生最难做到的么,为什么呢?因为那见识二字是没有一定的。比方我们内地人到了上海,见了许多奇怪的东西,见了无数的外国人。哈哈,这个人回到内地,可不是一个见多识广的人么。但是照兄弟看起来,这还算不得什么呢。若真要做一个见多识广的人,一定要晓得天下的大势,各国的内情,各色人种的强弱兴亡,各国物产的多少,产业的盛衰;这种人方才可以叫做见多识广呢。”(注:胡适《地理学》,《竞业旬报》第1期;陈独秀《扬子江形势略论》,《陈独秀文集》第1页。这方面的材料可参见石原皋《胡适与陈独秀》,载《胡适研究丛录》,77~ 112页,三联书店,1989。)“报刊文体”受囿于读者阅读水准、力求坦白清楚的特点也可以透过这段引文可见一斑。读者中多“担车卖浆之徒”,太深的道理他们接受不了,太“文雅”的文体他们看不明白,而一般人的心理又不喜欢端着架子的大道理,他们要求报刊的文章坦白朴实,不故弄玄虚。胡适散文中有不少是“面对面”与读者谈话式的,不但开口称“诸君”闭口称“兄弟”,有问有答,不亦乐乎,而且直接把方言、口语、俗谚直接写进文章,有时也颇有意想不到的妙处,《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注:《胡适散文选集》,212页,百花文艺出版社,1990。 )中就用了“做戏无法,出个菩萨”、“见了黑旋风不认得是李逵”、“跑野马”、“米米小的问题”等数个俗语,结尾是:“养个孩子还免不了肚痛,何况改造一个国家,何况改造一个文化?别灰心了,往前走罢!”口语俗谚的引入制造了一个如话家常、诙谐风趣的气氛,尽管略有些许表演性,却不显隔膜,从这一点上讲,“胡适之体”的“明白如话”并非是那么地应该受到指责。

“五四”时期启蒙的社会思想氛围在“报刊文体”中得到了体现。胡适的每篇文章都是可以念出来,作讲演稿用的。他自己也对“讲演”有异乎寻常的重视,毕生乐此不疲,作过的演讲不计其数,他的许多散文实际上也是讲演稿的记录。讲演的社会效果和煽动性使胡适的散文有非同一般的影响力,毛泽东在接见斯诺时曾说:

“《新青年》是有名的新文运动的杂志,由陈独秀主编。我还在师范学校做学生的时候,我就开始读这一本杂志。我特别喜欢胡适和陈独秀的文章。他们代替了梁启超和康有为做了我的崇拜人物。”(注:(美)埃德加·斯诺:《西行漫记》(Edgar Snow:Red Star Over China)董乐山中译本,125页,北京三联书店,19 79。)新文学运动率先发难之际,“举国若狂”,“天下悦胡之言而响之者众”(注:章士钊语,见《胡适研究资料》,459页,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8。),青年们纷纷“以适之为大帝,绩溪为上京”(注:章士钊语,见《胡适研究资料》,459页,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8。), 如此狂热的效果除了因为当时启蒙思想已成共识,一人举臂,应者云集之外,还是“胡适之体”煽动性的讲演风格带来的,不如此,不能达到启蒙、号召的目的,更不能吸引广泛的读者。梁漱溟曾说:“他(胡适)的才能是擅长写文章,讲演浅而明,对社会很有启发性。”(注:梁漱溟口述:《略谈胡适之》,见《胡适研究丛录》,1页,三联书店,1989。)抗战期间,胡适作为驻美大使,巡回讲演达百次之多,为抗战的争取外援作出了贡献。50年代去台后,他发表过的讲演更是声势夺人,盛况空前至令人叹为观止。据当时的听众说:“那样强有力又有礼煽动性的谈话,教人眼花燎乱,既亲切,又新奇”,令观众耳目一新,精神一振,“情绪紧随着他挥舞的‘魔棒’,如迷如痴”,“直听得人人心惊肉跳,热血沸腾”,万头攒动、途为之塞的会场上有人喊出“我们需要胡先生领导我们”的口号来,“有似一座快要爆发的火山”,几乎“酿成巨变”(注:万隽:《胡适去台后的几个侧影》,见《胡适研究丛录》,71~74页,三联书店,1989。)。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影响更大、声名更显,与“胡适之体”的这种煽动性的讲演效果不无关系;“启蒙”的目的,“传播新思想”的考虑,更使“讲演文风”蒙上了必然性的色彩。尽管过于铿锵有力导致了韵味不足,过于浅白直率带来了后劲不足,但从启蒙时期的社会背景和需要来看,过多苛责他的“白”也是欠公允的;虽然讲演讲文体诚如胡适自己所说的“卑之无甚高论”,但这确是其他人力所不能、追而弗逮的。

三、在“启蒙”的心态之下

进入20世纪以后,“启蒙”成为几代知识分子的共识。白话文运动的起始就是出于“开启民智”的需要,白话文的倡导者清楚地意识到要改变国民的观念、传播新的思想,必须借助于通俗易懂、能读能听的白话,因此晚清知识分子在个人品味和审美心理上也许更偏重于文言,而出于社会改革的需要才努力勉为白话。蔡元培曾说:“那时候作白话文的缘故,是专为通俗易解,可以普及常识,并非取文言而代之。”(注:蔡元培:《中国新文学大系·总序》,见《中国新文学大系》,良友图书公司,1935。)但是他们的努力毕竟为下一代人形成了气候,培养了情绪,提供了借鉴,而“启蒙”更作为一种背景潜移默化地融入下一代的思想底色。五四新文化运动不仅将白话由文言的补充变成了文言的替代,而且大大强化了其启蒙指向。运动的开山人胡适甚至用了一个充满浓厚的启蒙色彩的称谓“中国的文艺复兴”来名状他开创的时代。在“启蒙”的心态下,胡适为学既懊悔又自愿地“求博不求精”,因为“今日祖国事事需人,吾不可不周知博览,以为他日为国人导师之预备”(《藏晖室日记》,1915年)。这种心态直接影响到了“胡适之体”的特点,涉猎广泛,思想传播性强、通俗易懂、浅白明了等等都是这种心态的直接反映。胡适在谈“胡适之体”时,认为这是他“自己戒约自己的结果”,而这“戒约”的第一条就是“说话要明白清楚”(注:胡适:《谈谈“胡适之体”的诗》,见《胡适文萃》,294~295页,作家出版社,1991。)。甚至认为“文学的三个要件”第一条也是“要明白清楚”,要“把情或意,明白清楚的表出达出,使人懂得,使人容易懂得,使人决不会误解”(注:胡适:《什么是文学》,见《胡适文萃》, 214页。)。因此,“清楚明白”是他有意追求的境界。胡适的散文创作可以说是没有“散文意识”的,他似乎更有意于使散文成为运载“新思潮”、或“在政治之上影响政治”的工具;或是传播科学、探讨学术的代言人。因此,考虑到要使人人清楚,人人明白,不致于糊涂,他力图使自己的文章“明白如话”,准确、平实,因为太过含蓄曲折的“灵魂深处”的流露,太过深刻独到的个人体验是无法传达、无法交流,担当不起“启蒙”重任的。胡适自己曾说:

“这一次中国文学的革命运动,也是先要求语言文字和文体的解放。新文学的语言是白话的,新文学的文体是自由的,是不拘格律的。初看起来,这都是‘文的形式’一方面的问题,算不得重要。却不知道形式和内容有密切的关系。形式上的束缚,使精神不能自由发展,使良好的内容不能充分表现。若想有一种新内容新精神,不能不先打破那些束缚精神的枷锁镣铐。”(注:胡适:《谈新诗》,见《胡适文存·一》,233~234页。)

这个“形式”要负载“精神”,必然不能过于隐晦曲折,而务求用“担车卖浆之徒”的语言清清楚楚地大声说出来。“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注: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见《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127页。),说得通俗易懂。 “报刊文体”的读者群大于“美文”的读者群,文学的目的让位于启蒙的目的,这是启蒙时代特有的文化现象。胡适自己当时解释白话的意义有三:一是戏台说白的“白”,就是说得出,听得懂的话;二是清白的“白”,就是不加粉饰的话;三是明白的“白”,就是明白晓畅的话(注:此说见于陈子展:《最近三十年中国文学史》。)。在这个解释里,文学的地位是受到了忽略的,在“启蒙”的时代里,文学的作用是远远抵不过“文化”需要的。也许,陈独秀的见解是一种少有的例外:

“通俗易解是新文学底一种要素,不是全体要素。现在主张白话的人,也有许多只注重通俗易解。……白话文若是以通俗易解为止境,不注意文学的价值,那便只算是通俗文,不配说是新文学。这也是新文化运动一种容易的误解。”(注:陈独秀:《新文化运动是什么》,见张若英编:《中国新文化运动史资料》,4页,上海书店1982 年印行“中国现代文学史参考资料”。)胡适自己也是非常清楚自己文章的长短,但是,以启蒙主义者自居,他是以自己的通俗易懂为荣的,“我的长处是明白清楚,短处是浅显。……我抱定一个宗旨,做文字必须要叫人懂得,所以我从来不怕人笑我的文字浅显。”(注:胡适:《四十自述》。)

在启蒙心态的深处,是一个启蒙主义者无法消除的“拟想敌人”。他们面对的旧传统旧文化,他们要创造的新思潮新文化,文言文首当其冲地成为它所代表的那个旧时代的符号,与胡适等大力提倡的新思想的“工具”白话文针锋相对,水火不容。文言文是胡适等新文化缔造者的“假想敌”,他们心里时时刻刻有这个敌人貌似庞大的阴影,他们时时刻刻警醒着准备随时与之你死我活地战斗,为此不惜偏执孤行,鲁迅甚至说:“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注:鲁迅:《朝花夕拾·二十四孝图》,《鲁迅全集》卷二,360页。)“敌我分明”的态度造成了严重的文白对立, 胡适在文学革命初期提出的“八不主义”:“须言之有物、不摹仿古人、须讲求文法、不作无病呻吟、务去烂调套语、不用典、不讲对仗、不避俗语俗字”(注:胡适:《文学改良刍议》,见张若英编:《中国新文学运动史资料》,27页。),几乎都是针对文言文而言。不无偏执地宣判文言文是“死文字”,“已死的文言只能产生出没有价值没有生命的文学,决不能产出有价值有生命的文学。”(注: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见《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为给自己搜求证据,壮大胆子,胡适甚至不惜运用自己并不怎么精通的知识,做出一部《白话文学史》来,要人们无论如何都要相信白话文才是中国文学的正宗。“假想敌”的存在,使胡适作文总是端着架子,惟恐被文言文抓住辫子,有一种“偏作白话文不可”的心理。明明是“丁文江传”,他不惜画蛇添足地说是“丁文江的传记”,其微妙的苦心颇有点天真老实;再看《高梦旦先生小传》结尾:“高先生生于公历一八七○年一月二十八日,死于一九三六年七月二十三日,葬在上海虹桥公墓。葬后第四个月,他的朋友胡适在太平洋船上写这篇小传。”(注:胡适:《高梦旦先生小传》,见《胡适散文集》,250页。 )这完全是古代记传体文言文结尾的白话翻译,胡适这样写,恐怕心中不无向文言文“示威”、“作对”的想法。然而,“假想敌”真正存在与否、是不是象估计的那样可怕,还是一个问题。新文学运动初期提倡“白话文学”,虽然标新立异,但也并非史无前例,胡适等过高地估计了反对势力的实力、过分地具有战斗警觉与战斗精神了。胡适开始想象的白话文战胜文言文的历程是漫长的:

“当我在一九一六年开始策动这项运动时,我想总得有二十五年至三十年的长期斗争,它成熟得如此之快,倒是我意料之外的。”(注:胡适:《胡适的自传》,胡适口述,唐德刚整理翻译,见《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173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79。)实际上,仅仅用了四年,到1920年,不仅连《东方杂志》、《小说月报》这样的大刊物都采用白话,北洋政府也通令全国小学统一改用白话(语体文)教材,白话文已经成为官方语文,取得对文言文的决定性胜利了。因此,胡适的“假想敌”并非那么根深蒂固、不可摧毁,经过晚清白话文运动几十年的努力,白话文已经成为势在必行的趋势,陈独秀因此才说:“常有人说:白话文的局面是胡适之、陈独秀一班人闹出来的。其实这是我们的不实之虞。中国近来产业发达人口集中,白话文完全是应这个需要而发生而存在的。适之等若在三十年前提倡白话文,只需章行严一篇文章便驳得烟消灰灭。”(注:陈独秀语,见《胡适研究丛录》,126页。)胡适与文言文的对抗是他创作的一个潜在语境,即使在 30年代,白话文已不成问题的时候,他还力主“清楚明白”,说那些“做这种叫人看不懂的诗文的人,都只是因为表现的能力太差,他们根本就没有叫人看得懂的本领”(注:《独立评论》1937年6月13日238号,梁实秋(絮如):《看不懂的新文艺》的《编辑后记》,署名“适之”。)。尽管我们不能苛责古人,但开山大师对他开创的“胡适时代”过分浅白平直的思想状况和思维方式是负有责任的;他自己只“耐一回读”的诗文,虽“尚清顺明白,不为烂套恶语耳”(注: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白话文”篇。),但除了研究的目的,至今仍传诵的极少极少。再,尽弃文言,甚至象胡适那样视文言为瘟疫,以为文学只有死活没有雅俗,也把新文学引上一段歧路,至少是狭路。文学有别事在,不在“白”与非“白”之间。几千年的文方是不是真的都是“死文字”还不太好说,文言与白话也不好作太严格的区分。绝对的“白”,文学就患上了贫血病,失去了根基,失去了历史绵延的厚重沉实感,变得轻飘不定。冯友兰的批评是中肯的:

“适之先生的病痛,只是过于好奇和自信。他常以为古人所看不出的,他可以看得出;古人所不注意的,他可以注意。所以他常指出古人所公认为不重要的人物来大吹大擂,而于古人所共认为重要的,则反对之漠然。这是不对的,因为人的眼光不能相去那样的远呵!”(注:唐德刚:《胡适杂忆》,90、26页,华文出版社,1990。)

四、结束语

尽管胡适已成为“历史命题”,但我们也许从根本上还不曾脱离“胡适时代”。胡适没有完成什么,但是几乎开创了现代文化史上的一页。这位“照远不照近的一代文宗”(注:唐德刚:《胡适杂忆》,90、26页,华文出版社,1990。)贴近看来并不觉得怎么伟大,放进历史的长河中,他不可替代的作用就显示出来。“胡适之体”的意义更在于文化方面,胡适的影响是深远的,这种影响是如此深刻而广泛,以致我们自己竟觉察不到。我们生活在他的影子里,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但随着时代的推移他的影响将越来越深远,越来越显著。这位毕生从事“建设事业”的自由知识分子,这位在非常态社会中经营的常态人物——在这里,我们用唐德刚先生在《胡适杂忆》中的论断作为结语:

“胡适之先生的了不起之处,便是他原是我国新文化运动的开山宗师,但是经过五十年之考验,他既未流于偏激,亦未落伍。始终一贯地保持了他不偏不倚的中流砥柱的地位。……开风气之先,据杏坛之首;实事求是,表率群伦,把我们的古老文明,导向现代化之路。”(注:唐德刚:《胡适杂忆》,90、26页,华文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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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胡适的白话散文_胡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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