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书面语)人类学视野中的人类学问题与马克思主义的形成_人类学论文

马克思主义哲学(书面语)人类学视野中的人类学问题与马克思主义的形成_人类学论文

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中的人类学问题(笔谈)——人类学与马克思主义的形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类学论文,视域论文,笔谈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DOI]10.15939/j.jujsse.2015.05.009

       马克思主义与人类学的关系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西方已有不少研究,萨林斯在《文化与实践理性》中以两种不同的理性作为框架回应过围绕历史唯物主义展开的人类学争论,马尔库斯和费彻尔在《作为文化批评的人类学》中以政治经济学为基点简要地描述和分析过相关动态,而莱顿则在1997年的一项研究中简要地梳理过马克思主义人类学在欧美学界的主要动态。从整体情况看,尽管严格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人类学著述并不丰富,但马克思主义与人类学之间的关系,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人类学的方法与视野发生重大的变化(泛称后现代转折)之后却是一个十分显眼的话题。因此本文的目标虽旨在回应人类学对历史唯物主义提出的核心挑战,但我们的叙述却从马克思主义与人类学之间交流、融合或结合的历史开始。

       一、马克思的人类学关注与“历史科学”思想

       历史唯物主义,按照恩格斯的解释乃是哲学终结之后的产物,即历史哲学向历史科学的转换。恩格斯的这个解释,隐含着一个后来才逐渐显示其重要性的风险:这种转换,保留了传统历史哲学之普遍性诉求(这乃是科学的品质),但它并没有提供完整的历史解释,这似乎是一个“污点”。为涂掉这个“污点”,拉法格、考茨基等第二国际的理论都曾在准备不足的条件下冒着更大风险向代表着更大时间范围的早期社会和代表着更大空间范围的宗教等领域突进,以期把马克思主义上升至人类社会普遍真理的高度,后来的教条主义则反其道而行之,干脆把体系化的原理作为万能钥匙来叙述各种通史。在正统马克思主义领域中,其与人类学的关系便是在这一结构中展开的:它既是自己真理性前提的一个部分(所谓“史前史”依据),又是自己所必须征服的一个历史领域(所谓在整个历史进化中的早期社会问题)。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它与马克思恩格斯自己对早期社会的研究成果的关注在逻辑上是否一致?在此,我们围绕历史唯物主义的性质与马克思恩格斯人类学关注之间的关系这个中轴作一简要评论。

       提到马克思与人类学的关系,都会提到马克思的晚年笔记,马克思去世后,恩格斯还利用马克思的晚年笔记出版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面对这个事实,我们禁不住要问:1867年《资本论》第1卷出版后,至死马克思亦未完成第2、3卷以及其理论史计划,为什么他反复费力去研究古代社会?关于这一点,通常的解释是,随着马克思主义产生广泛影响,他不得不面对所谓东方社会问题,因为俄国社会民主党直接提出了这个问题。应该注意到,在马克思的生涯中,历史一直是其关注的重心。因此,尽管其晚年对人类学问题的集中关注具有特殊原因,但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表述和传播中,这也并非例外。在直接的意义上,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1版序言清晰说明了这一点。恩格斯说:“不是别人,正是卡尔·马克思曾打算联系他的——在某种限度内我可以说是我们两人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明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原来,摩尔根在美国,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发现了40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且以此为指导,在把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加以对比的时候,在主要点上得出了与马克思相同的结果。”[1]1也由此出发,我们提出一个涉及马克思主义科学性质及其理论特点的大问题。作为思想上的革命,马克思主义提出了全新的历史科学纲领,但并没有也不可能在细节上一次完成,形成像黑格尔哲学全书那样的完整体系,古代社会或者人类学研究在其传播和发展史上,承担着双重功能:既完成这一纲领关于欧洲代表的现代性之前多样性社会的解说,又夯实纲领本身的历史基础。不过,我们并不能直接从这一结构出发就能够把握马克思主义对待人类学态度的独特性。这是因为,这并非马克思主义在科学上所面对的独特问题,而是任何试图占据科学位置的普遍史都无法回避的。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其科学性乃是一个需要在黑格尔辩证法意义上来理解的问题。一方面,科学“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作为思维,科学绝不等同于实在,其形式也“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另一方面,作为思维,科学绝不会仅仅是思维的自我运动,其内容是由历史决定的。抽象并因此普遍的形式与具体并因此特殊的内容之结合才会产生具体科学。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反对适用于任何历史的一般历史哲学,将《资本论》视为限于西欧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研究。

       在表面上看,这里涉及的是形式(逻辑)和内容(历史)之间的关系。在形式上,马克思与黑格尔并没有实质性差别,他们之间的分歧核心在于内容,这也正是在辩证法问题上马克思唯物主义与黑格尔唯心主义之别的关键所在。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问题本身并不在于黑格尔否认真实的历史而马克思则以其为前提,而是他们对历史本身的看法差异:黑格尔将历史视为理性的自我展开(所谓客观唯心主义),而马克思将之视为人类物质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首次表述了这个立场,马克思形成这个立场是多方面努力的结果,首先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使得他获得了必须从市民社会入手来理解国家的唯物主义思路;更重要的是,面向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以及包含整个历史的研究对马克思的思想产生了重大影响。

       这一全部历史研究的意义在哪?当然,无论哪种历史学主张,都不能避免的是:必须能够逻辑一致地说明历史全程,或者反过来说,以历史的基本经验说明其有效性。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亦不例外。不过,这并不是问题的重心。因为,正是按照新的历史观,问题的焦点不再提供诸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那样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理,即“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诚然,在方法论上,这是马克思历史观的基本观点,但正是基于这一观点,在不同的生产力条件下,社会历史发展的主导力量是不一样的。固然,“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2]142。不过,尽管“手推磨”是“封建主的社会”的基础,但在这样的社会中,直接决定社会历史变迁的并非是手推磨而是暴力,甚至,我们已经看到,离开暴力,蒸汽磨对手推磨的替代,都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正是从生产力的归根结底意义上的决定作用出发,社会历史的变迁将不总是受制于单一因素,或者更严格地说,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将是不同的,反过来说,之所以产生我们观察到的那种阶段性历史特征乃是因为它们是由不同的决定力量产生的。

       从理论上讲,这是由于“生产力”这个归根结底意义上的决定因素之本质决定的,它不是一个常量,而是变量。作为由人掌握、控制并按照自身的作用于自然的自然力,它是不断积累着的。不同水平的生产力塑造了不同水平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形态。简言之,马克思基于辩证法,从历史内部的矛盾出发说明了人类创造历史的客观机制,从而打破了传统历史观的窠臼:在历史之外寻求神秘主义本体的神定论、宿命论;以自然为依托的循环论;诉诸意志或观念的目的论、英雄决定论,等等。在直接的意义上说,黑格尔的理性史观代表着克服这些传统史观的企图,客观化了的理性几乎包含了上述全部传统内容。因为,理性就是客观规律与主体精神之同一。固然,如费尔巴哈和马克思批评的那样,包括历史哲学在内,黑格尔的全部哲学都具有泛逻辑神秘主义的特征,但其辩证法却打开了从内部揭开历史变迁之谜的科学大门。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便是其继承者,它实现了从历史本身来解释其客观规律的历史科学目标。这种突破,既刷新了史学的面貌,亦给马克思主义本身带来了许多新的课题。前一个方面,例如把历史研究的目标定位在“现在”(即改造世界上),需要专门的讨论。就后一个方面来说,由于马克思主义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实际上是未完成的,这些课题便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反复涌现。并且由于独特的历史语境,这些课题本身在不同条件下的提出方式,在许多时候,又压抑了其原始意味,这使得问题显得扑朔迷离。马克思主义与人类学的一般关系,马克思晚年古代社会史研究的意义,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之性质等,围绕这些问题的争论之所以产生,原因之一是缺乏关于唯物主义历史观之基本性质、特点以及其在马克思恩格斯著述中实现方式的理解。

       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意义及其与人类学的关系

       马克思晚年古代社会史研究以及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著作的产生,都与这个事实直接相关:马克思恩格斯反复强调自己推动的思想革命在于提出了全新的历史观,但他们却未能提供一个基于新历史观的通史。在马克思的理论生涯中,根据不同时期的理论旨趣展开了充分的专题史、国别史研究,我们可以从其留下笔记认定他具有提供一幅世界通史的冲动,但并没有实现。这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传播和接受有复杂的影响,甚至对于《资本论》的科学性质和内容亦有重要影响。《资本论》第1卷发表后,在进一步研究和出版后续卷的紧张工作之间,马克思为什么花了大量精力研究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直接的原因便在于此。

       在《资本论》第1卷中,为了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质及其形式特点,马克思不止一次引入了古代世界作为参照。例如,在说明资本主义的协作形式时,他引入“在古代世界、中世纪和现代的殖民地偶尔采用的大规模协作”作为参照,强调不同的前提与后果。[3]388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说,这种做法同时也包含了对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在古典经济学家那里,较为流行的做法是试图从古代世界亦存在分工、协作、交换等事实出发强调货币经济的自然性和永恒性,从而“抛弃了对‘社会结构’的分析,也就是‘政治经济学’的‘去政治’分析。从哲学上来看,这是放弃了对社会历史本质——‘物质存在’的追问,而热衷于实证主义的现象描述”[4]。而马克思的做法是将其视为一种在历史地产生(这意味着其亦会历史地消亡)的独特而暂时的社会形态。也正是这种至关重要的分歧,需要马克思对古代社会给出科学的解释。这一点随着其《资本论》的传播愈发迫切。在这其中,特别是俄国人的回应具有特殊的意义,1877年“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1881年“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等文献都记录了这一点。俄国人回应的特别之处在于,他们基于俄国相对落后的社会经济状况直接提出了《资本论》的适用范围问题。

       就此问题来说,马克思不仅需要解释“限于西欧各国”的“历史必然性”的《资本论》之科学意义,而且必须面对俄国发展何去何从这个问题,这迫使其直接面对在早先研究中已经触及的以“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个问题为代表的古代社会史问题。显然,马克思只是留下一个潜在的计划和一些笔记而未能完成研究本身。固然,诚如流行解释说明的那样,这代表着马克思把唯物主义历史观贯彻到古代史的努力,也体现了以古代史研究成果来丰富和发展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努力,但我们不能拘泥于其摘录、札记中的那些片断,将之发展成某种人类学框架,或者将之视为马克思关于古代史的最终结论。正如马克思本人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明确指出的那样,不恰当地抬高他与贬低他一样,都是可恶的。面对查苏利奇的提问,马克思试图给出一个有说服力的和完整的回答(即澄清俄国公社的性质问题),但显然他当时无法做到这一点,三个复信草稿说明了其中原因。以俄国公社的历史性质这个问题为例,在第一草稿中,他坦诚地说道:“各种原始公社的解体的历史,还有待于撰述”。不过,他强调,“把所有的原始公社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正像地质的形成一样,在这些历史的形成中,有一系列原生的、次生的、再次生的等等类型”[5]432。这便在方法论指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路径。

       显然,马克思并不满意第一草稿中关于公社的具体结论,所以有了第二草稿。在二稿中,关于方法论的表述又进了一步,他强调:“地球的太古结构或原生结构是由一系列不同时期的沉积组成的。古代社会形态也是这样,表现为一系列不同的、标志着依次更迭的时代的阶段。俄国农村公社属于这一链条中最新的类型”[5]444。显然,马克思强调俄国公社是历史变迁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和类型。在三稿中,马克思则说,“并不是所有的原始公社都是按着同一形式建立起来的。相反,它们有好多种社会结构,这些结构的类型、存在时间的长短彼此都不相同,标志着依次进化的各个阶段。俄国的公社就是通常称作农业公社的一种类型”[5]448。在这个表述中,俄国公社的特殊性得到了强调。然而,正是在这一点上,马克思无法进行下去了。因为,“它的情况非常特殊,在历史上没有先例”[5]451。尽管马克思试图在欧洲普遍情况参照下说清其特色并以此为根据判断其走向,但他也没有完成(手稿最终在某处中断了)。由此,我们并不难以理解最终的复信马克思实际上并没有做出结论,而是把做出答案交给了俄国人自己。他说:“在《资本论》中所作的分析,既没有提供肯定俄国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论据,也没有提供否定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论据,但是,我根据自己找到的原始材料对此进行的专门研究使我深信:这种农村公社是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可是要使它能发挥这种作用,首先必须排除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影响,然后保证它具备自然发展的正常条件。”[6]775这个例子具有丰富的含义。在其中,最为重要的东西之一便是,唯物主义历史观从特殊的社会性和暂时的必然性角度来面对具体的社会类型时,无论是资本主义这种现代的经济关系,还是俄国公社这种古代的特殊类型,都聚集于其“条件”。因为,在马克思看来,“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6]342。这便回到上述关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结论:作为历史科学,它恰恰拒斥了一般规律或“万能钥匙”。

       现在,我们可以基于这一点来澄清马克思与人类学的一般关系了。在马克思的古代社会史研究和今天学科化的人类学——即旨在通过原始的异文化来揭示高于欧洲社会经验的更加普遍的文化结构的田野调查——之间,尽管在素材上是一致的,也能够在其中找到不少相似的结论,但没有实质性关系。就此来说,把马克思打扮成人类学家,并没有多少理论意义。同时,马克思主义与其之前的康德—费尔巴哈的人类学也没有什么关系,后者只是人本主义哲学的表述。它代表着传统哲学的一贯做法,即将人的本质作为自己的普遍前提或对象。也正如费尔巴哈所表明的,这样的人类学,其意义在于两极:一是关于人性或人的本质的假设,为某种学说之科学性主张提供确定的前提;二是作为人本主义旨趣,为某种学说之伦理价值提供保障。[7]费尔巴哈将黑格尔之后的新哲学与人本主义或人类学直接联系起来,代表的只是一种动向,即反对抽象的理性假设抬高感性的地位。我们在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也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个特征。不过,必须强调的是,尽管马克思可能终生都没有放弃《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表达的那种伦理关怀,但唯物主义历史观拥有与之完全不同的旨趣、视野和方法。因此,在今天,试图把马克思打扮成发展了人本质学说的人类学家,也没有多大的价值。

       由于后一种人类学在今天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中似乎也代表着一种新突破的思路,但它实质上是一种唯心主义哲学的变体。所以有必要多评论几句。无论马克思主义之前唯心主义历史观唯心到何种地步,它们的唯心都不在于否定历史本身的客观性质或变迁的规律性,而是在于对其所做的想象性解释。这种想象性解释的典型做法之一便是寻求像自然那样的人性或历史的本体,费尔巴哈即是典型代表。关于这个问题,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已经做出清晰的分析。在这里,我们重申其结论之一,唯物主义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1]257,因此,不可能与那种以人类学名义沉渣泛起的哲学为伍。基于此,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一完成亡友遗愿著作,其性质和意义也毫无遮蔽地敞开。恩格斯无意像我们这样做操作一个学术话题,当他谈到家庭、古代人的性、亲属关系、氏族时候,心里想的是所谓文明时代的商品生产、奴隶制和物化,前者正是后者的镜子。在恩格斯看来,摩尔根代表着原始历史观中的革命。这是因为,他“发现和恢复了我们成文史的这种史前的基础,并且在北美印第安人的血族团体中找到了一个解开了希腊、罗马和德意志上古史上那些极为重要而至今尚未解决的哑谜的钥匙”[1]3。与后来的人类学研究旨趣完全不同,恩格斯称赞摩尔根的时候,他绝不是试图为人们描述一个不同于今天欧洲的原始的异国情调。他试图通过以血族关系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向以阶级对立为基础的文明社会之变迁来阐明两个重要问题。一个是理论上的,即唯物主义历史观之科学意义;另一个是政治上,即揭示现代社会之历史形成,打破其自然性和永恒性神话。前者是建构,后者是批判,二者共同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部张力与活力之源。

       [收稿日期]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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