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可能趋势--兼论史料、理论与表述_中国近代史论文

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可能趋势--兼论史料、理论与表述_中国近代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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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少学人对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现状不甚满意,而相对比较共同的不满即“理论”似乎被淡化;最有意思的是不少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出生的中青年研究者对那一时代经常产生涉及理论的广泛讨论或争论充满景仰,很希望这一现象能够再现。最近关于中国近代史研究的“范式”问题引发的讨论大体是上述的总体不满和期望的一种表述,相信还会有进一步的探讨和其他的表述(注:参见吴剑杰《关于近代史研究“新范式”的若干思考》(载《近代史研究》2001年第2期)及其所针对的观点。)。个人对这样的宏观问题虽心向往之,然自知学力实不能至,不敢置喙;因教学的需要,颇感觉近代史研究中一些不那么抽象宏观的具体问题似也有讨论的必要,毕竟在校的学生(特别是研究生)所面临的恐怕更多是这样的具体问题。

本文希望简约地讨论近代中国的一些时代特征及其对史学研究的制约,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我们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现状探索某些今后可能的发展走向。因个人见闻的限制和未能进行广泛充分的研究,本文言及近代中国的特征趋势和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现状都仅涉及部分而非全部;根本言之,本文完全无意于整体论述,而更多是反映个人教学、研究和阅读他人论著过程中积累的一些并不系统的看法(注:为减少申论的重复,也避免因解读他人论著有误而引起争议,本文较多引用个人论著,特此说明。)。正因此,本文若有所建言,也以建设性为初衷,侧重具体,无意排他,不过希望成为新世纪史学百草园中竞存的一草(one of thecontested many)而已。

又本文的表述方式相对接近于中国传统的“举例”法,希望通过具体的事例申论一些想法,例之所在即论之所及,亦论之所止。前些年西方文学批评理论有一种观念,认为本文一经产生,即具有了脱离作者母体的独立生命。不知是否受到这一理论的影响,近年我国学界颇有不顾作者原意而随意解读“文本”的倾向;但是这些解读者对此理论的服膺又似乎是有限的或有选择的,他们在解读时并不就“独立”的文本解释文本,而是往往将其解读还赠文本的作者,指出某某主张如何、某某赞同和反对什么,等等。任何既存理论都自成系统,即使以“弱水三千取一瓢饮”的态度征引,也不宜省略或违背其基本原则。读者若取上述文学批评理论解读本文,烦请指明是“文本”之意而非作者之意,则幸甚。

一 近代中国的变与不变

近代中国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变动既剧烈又频繁。张海鹏先生最近提出,近代中国百余年间有七次“革命高潮”(注:张海鹏:《关于中国近代史的分期及其“沉沦”与“上升”诸问题》,《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2期。)。张先生原文立意不在言“变”,但仍从一个侧面有力地体现了变的特点。各种变化中最引人注目者,当然还是西潮的冲击,即晚清人爱说的“数千年未有的大变局”,这也是过去研究的重点;近年中外学界皆有更加注重中国本土因素的倾向,值得鼓励,但不能因此便忘记什么是当时当地人最受刺激和最为关注的。实际上近代因西潮荡击而引出的一系列文化、社会、思想、经济、政治以及军事的多方面剧变不仅密切相关,而且相互影响,待研究的面相还非常广泛(注:以下关于近代中国特征和趋势的讨论,凡未注明出处者,均参见罗志田《权势转移:近代中国思想、社会与学术》(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

其实,冲击中国的西方也是一个变量,不仅“西方”这一大名词涵盖下的各国各族各文化有相当大的差异,就是整个欧美自身在近代也是日新月异、变化万千。前些年许多学者爱讨论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外发”特点,其下意识中显然是把“西方”作为一个已经“早期现代化”的定量来看待。实则近代西方本身也处在不断“现代化”的进程之中,特别是与中国人接触的西方人(以传教士为最多,其次商人),大部分是西人中不怎么“现代化”的那一部分;这些人带来的观念,有些或反不如某些中国常规观念那么“现代化”;他们中有的是在到中国后才开始“现代化”,有的更是从中国文化里汲取“现代化”的成分。因此,我们研究近代外在影响与中国“现代化”的关系时,恐怕不得不同时注意考察近代西方进行中的现代化这一变量。

同时,近代中西双方也还有许多——或者是更多——不变的层面。近代中国的多变最接近春秋战国时期,而邢义田先生关于从战国至西汉的族居、族葬和世业的研究证明,即使在那段社会、经济、政治、思想各方面都发生剧变的时期,人们仍长期维持聚族而居、族墓相连、生业相承的生活,虽迭经变乱而变更不大,呈现出强烈的延续性(注:邢义田:《从战国至西汉的族居、族葬、世业论中国古代宗族社会的延续》,《新史学》(台北)第6卷第2期(1995年6月)。)。这一研究结果对考察近代中国极有提示意义,虽然两时段未必事事皆同,然若能更加注重民众生活的具体事例,必有新的收获(注:比如,北伐时期-则讨论婚姻自由的材料说,那时湖北仍然非常盛行在儿童出生后不久即由父母代订婚约之事。对一般民众来说,子女的婚姻恐怕是最重要的家庭大事,即便将当时早婚的因素考虑在内,这些父母也是在为十几年后的重大事情订立既有保障也具约束力的“契约”。湖北是辛亥革命以后兵家必争之地,战乱对民生的骚扰应该比中国多数地区更严重,订立这样的长期契约风险极大。这就提示出当时虽然战乱频仍,而一般老百姓的生活似乎并未受到根本的冲击,所以这些父母才敢于为十几年后的大事预作安排。一条区域性的材料当然不足以说明问题,进一步的深入考察甚至可能得出相反的结论,但仍提示着一个可探索的研究方向。)。

究竟是变的一面还是不变的一面更能体现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特色,这是个重大的史学问题。实际上,史家固然可以区分变与不变的两面,恐怕更通常的状态是两者并行而共存,将其区分而考察,也只是为研究方便而已。也许因为近代入侵的西人常常讥刺中国历史几千年恒久不变,或者由于清季以还中国人都喜变求变,我们的史学研究也一向是多见变的一面,而较忽视历史的延续性。只有在较全面深入地了解了变与不变的两面之后,才能更充分地认识近代中国。当然,变与不变是相互紧密关联的,如果能进一步弄清近代中国变的诸多面相,也能从反面或不同的侧面为我们提供了解不变一面的参照系(注:关于变与不变的并行而共存,承四川大学的王东杰先生提示,谨此致谢。)。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代变的共相之下,许多具体面相的发展变化速度又是不同步的。近代中国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多歧性:幅员广阔造成了明显的区域性发展差异,同时还存在着社会变动与思想(或心态)等具体面相的发展变化速度不同步的现象。除一般多已注意的城乡差别外,若可以将发展演变划分阶段,则京、沪和一些口岸或者已到后面的时段,内地则可能尚不同程度地处于前面的时段,或竟在两时段之间。学界对中国近代经济发展及以此为基础的生计的区域性差异已有大量的讨论(但可研究者仍不少),而中国区域性的地缘文化因素自古较强,特定的区域文化语境对士人和大众的观念、行为所产生的直接间接影响,似可引起进一步的关注。

可以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近代中国以京师和通商口岸及其影响辐射区为一方,以广大的内地为另一方,大致已形成从价值观念到生存竞争方式都差异日显的两个甚至多个不同的“世界”。当时要能够沿社会阶梯上升,已必须按其中之一即山西乡绅刘大鹏所说的“洋世界”的方式进行竞争;区域发展的差异造成了读书人思想资源的区别,导致与“洋世界”信息距离(而非地理距离)的远近常常决定包括科举考试在内的生存竞争的成败。从信息传播和信息掌握的角度考察近代中国各地社会变化速度及思想和心态发展不同步这一现象的论著已经出现,还有宽广的发展空间。

剧变频仍和多歧性等特征影响了并制约着发展的走向,近代中国不论思想或社会,都呈正统衰落、边缘上升的大趋势。社会变迁既是思想演变的造因,也受思想演变的影响。由于中国面临的外力全面入侵的问题基本未变,士人对国势不振的关注并谋求解救之道这一总的关怀始终是共同的,而另一大致共同之处即越来越走上激进与趋新之路。学界对近代中国的“激进化”有不同的看法,但这多半因为许多人把“激进”具体到与特定的阶层、人物、思想观念或政治主张直接联系起来,并与对其的肯定或否定“评价”挂钩。其实若将“激进”理解为一种激烈的、主张根本性的变革并希望一举解决问题这样一种态度,则激进而且越来越激进应该是近代中国一个不争的发展趋势;民初从“家庭革命”到“佛教革命”等各类“革命”成为口头禅,且为社会精英这一通常最不倾向革命的既得利益群体所不断倡导鼓励,就是明显的例证。

西潮冲击之下的近代中国士人,由于对文化竞争的认识不足,沿着西学为用的方向走上了中学不能为体的不归路。自身文化立足点的失落造成中国士人心态的剧变,从自认居世界文化的中心到承认中国文化野蛮,退居世界文化的边缘。结果,从思想界到整个社会都形成一股尊西崇新的大潮,可称作新的崇拜(注:所谓全社会形成“一股”趋新大潮,并不意味着整个社会都在趋新。如前所述,尽管变的一面是近代中国的明显特征,由于既存研究的不足,我们尚不能肯定不变的一面是否更深远地影响着当时历史的发展。而且,在明确多歧性这一近代特征的基础上,恐怕很难有任何因素可以囊括或涵盖全社会(比如非汉族地区特别是多民族共居区域就有明显的特异性,某些情形未必与汉族为主的区域相类,此点承西南民族学院的秦和平教授提示,谨此致谢)。实际上,本文在使用诸如“思想界”一类群体概念时通常是指城镇区域以“精英”为主(但希望能尽量顾及非精英人物)的“思想界”,而非广泛的全称性概念。在这样的意义下使用这类词汇反映出我们的既存研究疏忽了许多(如果以人数论可能更多)社会群体,本文虽然意在前瞻,其论述在很大程度上显然仍受既存研究的制约。葛兆光先生已指出我本人过去研究中的这一缺陷,参见其《重绘近代思想、社会与学术地图》,载《历史研究》2001年第1期,第145-146页。)。到第一次世界大战“西方”形象在中国“分裂”而不再是一个整体的“美好新世界”之后,新的崇拜仍未衰减,后五四时期中国思想争论各方之主要思想武器仍基本是西来的,伍启元甚至认为当时中国思想界的发展“全以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精神为中心”,即中国学术思想“以迎拒西洋资本主义制度和它底文化精神为核心”。清季以还的中西“学战”逐渐变为中西名义下实际的西与西战(注:伍启元:《中国新文化运动概观》,现代书局,1934年,第25页;说详罗志田《西方的分裂:国际风云与五四前后中国思想的演变》,载《二十世纪的中国思想与学术掠影》(广东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34-159页。)。

尊西趋新的流风有力地影响了蒋廷黻、罗家伦等开创的中国近代史研究,并因费正清将其传入本来就喜新厌旧的美国,在美国的近代中国研究领域得到强化,此后又反过来影响中国,形成一种循环式的推动和促进。结果,中外过去对近代中国史的研究,有意无意中传承了许多“洋世界”的关怀而忽略了相对本土和“落后”的那一“世界”,基本只给新派一边以发言权,而很少予旧派以申述的机会,使旧派基本处于程度不同的“失语”(voiceless)状态之中,尽管这一倾向近年可见明显的改变,晚清开始形成的“新的崇拜”在史学界显然仍有极大的影响。

在史学研究的对象和题目的选择上,这一倾向直接导致不够“新”或“进步”的人与事常常没有什么人研究,同一人物也是其“进步”的一面或其一生中“进步”的一段更能引起研究者的注视,偏旧的(包括自认不新和被认为守旧的)人与事渐少受到关注,日益淡出史学言说。在政治史领域,无形中似更受到近代西方“优胜劣败”这一进化史观的影响(或许也有中国传统的“胜者王侯败者贼”观念的潜在影响),比较注意研究和论证历史发展中取得胜利的一方(或是接近取胜一方)的人与事,而对失败的一方则或视而不见,或简单一笔带过。

对史学研究来说,这种过分关注“进步”人事的取向有时也许会造成(未必是有意的)先验的思路,即人物或政治力量的“进步”常可能转换为其行为或策略的“正确”,结果是研究的结论(或者至少带倾向性的观点)常常产生于研究开始之前。比如,我们常常见到辛亥革命推翻清朝是因为革命派更进步(因而更正确)的论述,同理也常见于论证北伐军何以能战胜北洋军阀。不论史学究竟是否可算严格意义的“科学”(近年国内对此关注的学者已越来越多),这样先验的研究倾向肯定减少了史学研究的准确性。在此倾向下重建出的史实,也可能距原状更远(注:参见罗志田《民国史研究的倒放电影倾向》,载《二十世纪的中国思想与学术掠影》第270-274页。)。

王国维提出,“周秦诸子之说,虽若时与儒家相反对,然欲知儒家之价值,非尽知其反对诸家之说不可”(注:王国维:《奏定经学科大学文学科大学章程书后》,《静安文集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影印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王国维遗书》第5册),第38-39页。)。没有对比的一面之词,推到极端便会连自身也被掩盖吞噬,结果可能是什么也看不见。试想一幅画面全由光亮成分组成的图画,我们能看见什么?没有暗淡,又何以见得出亮者的光辉?反之亦然。今日西方后现代史家已提出“进步”本身就是个有倾向性的“现代”概念,因而不一定客观(有趣的是后现代史家基本不认为史学可以“客观”)。这个问题不是简单说得清楚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不进步之对立面的形象模糊及不值一顾,已直接影响到进步力量的清晰和魅力。有时候,我们史学言说中的“主流”已带有虚幻的悬想性(当然多数不是研究者有意为之),未必即是当时当地真正的主流。

这就导致即使趋新的成分也有被忽视的可能,比如清季最后十年的新政,特别是各级政府的实际举措,其实也是当时趋新的一面,却因为有革命党人及其活动这一更“新”(其实是更激进)的事物存在,便未见充分的研究;当时受到较多关注的“落后”的一面是所谓“立宪派”,关于这一群体的研究也常偏于非官方的面相或观念竞争的一面,而中央政府、尤其是地方一些重要的趋新督抚推动新政的具体努力却被“革命与改良”之争遮蔽了(注:西方学者比我们稍更关注清季的新政,参见Douglas R.Reynolds,China,1898-1912:The Xinzheng Revolution and Japan.HarvardUniversity Press,1993(此书似已有中译本),但这一阶段可探讨之处尚多。)。又如北伐时的南北之争其实是当时的主流,然因北洋军阀这一“落后”或“反动”势力未受重视,南北之争也连带被忽视,结果后来才成为主流的国共之争成为北伐研究中受到关注的焦点,真正的时代主流反被掩盖(注:参见罗志田《地方意识与全国统一:南北新旧与北伐成功的再诠释》,载《乱世潜流:民族主义与民国政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85-225页。)。

尽管新旧之争从19世纪后期开始已成为近代中国一个持续的现象,因为有上述时空不同步的发展,新与旧的区分标准以及不同时期的新旧社会分野却随时而变。一般人视为不两立的新与旧,不论在社会史意义上还是在思想史意义上,或者是在两者互动的意义上,都并非截然分开而是在许多方面彼此相互渗透、覆盖、甚至重合;有时也表现为思想与社会的错位——许多在社会区分方面看似歧异甚至对立的新旧派别在思想观念方面其实有着相当程度的共性,而这些派别在具体的思想论争中又通常皆站在自己一派的立场上说那一派“应该”说的话,互相攻击而不计其与对方在特定问题上实际的共识。

在尊西趋新和整个思想界日益激进化这一大趋势下,随着真正的旧派或“保守”人物逐渐淡出时代的“话语天地”,思想与社会错位现象呈愈演愈烈之势,即对立派别间真正观念上的实质差异越来越小(虽然有时可能呈现出差异较大的表象),而社会派别上的对立却越来越激化,仿佛给人以思想界日益两极分化的印象。既存研究似乎受此影响,对各种思想、政治、学术“派别”之间冲突对立的一面强调太过,而其相近相通之处则相对被忽视。另一方面,有时观念的歧异、新与旧或“激进”与“保守”皆难以“派别”来划分,甚至很难以人分,在一定程度上也许只能以事分:同一个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可能对同一事物有不同的看法,在甲事上持同样看法的人在乙事上可能完全对立;同盟者和论战对手的移形换位或在细小问题之上,或在转瞬之间。这样,简单划分派别而论证的方式虽然醒目易读,却可能无意中修改了历史,从而误导读者。

比如,20世纪初年朝野之间的冲突和对立是否达到我们过去所认知的强度?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当时的思想论争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它们与当时也在竞争中的各在野政治派别的观念有多大歧异?又有多少共性?过去的中外研究明显受从同盟会到国民党意识形态的影响,较少关注清季政府方面的观念和举措,其实稍认真地考察当时的思想言说会很容易发现,政府与民间在很大程度上分享着共同的思想资源;尤其是政府对民间言论的采纳和包容程度远超过既存的认知。陈黻宸在发表过明确的反满言论后仍能任用为京师大学堂的教习,各级政府对剪辫这一显然带有反政府色彩的行为实际上相当容忍,往往采取视而不见的方式对待(注:吴宓于宣统三年进入清华学堂,即自己“将辫发剪去”。他特别说明“京师各校现虽不许学生剪发,已剪者则弗过问,余剪之毫无妨碍”。见《吴宓日记》(1),1911年2月9日,三联书店,1998年,第19-20页。类似材料尚不少见。),都提示着那时朝野之间固有大量的歧异,却也有不少共同之处,至少其冲突和紧张程度并不像以前认知的那样严重。有时不同派别的民间人士之间观念的对立甚至超过某些在野者与政府的对立。

其实近代中国新旧两极之间的过渡地带(更时髦的术语是“空间”)相当宽广,在新旧阵营里通常也还有进一步的新旧之分,对许多人来说亦新亦旧恐怕正是常态。汪叔潜在1915年已指出当时的中国“上自国政,下及社会,无事无物不呈新旧之二象”。但新旧的界限又极不明显:“旧人物也,彼之口头言论,则全袭乎新;自号为新人物也,彼之思想方法,终不离乎旧。”且一方面新旧相当对立,同时新旧双方又相互涵盖而每不自知,出现了“旧者不肯自承为旧,新者亦不知所以为新”的暧昧现象(注:汪叔潜:《新旧问题》,《青年》(即后之《新青年》)第1卷第1号(1915年9月),第1-4页(文页)。)。

鲁迅到1919年更观察到,当时中国“四面八方几乎都是二三重以至多重的事物,每重又各各自相矛盾。一切人便都在这矛盾中间,互相抱怨着过活”。他发现:“中国社会上的状态,简直是将几十世纪缩在一时:自油松片以至电灯,自独轮车以至飞机,自镖枪以至机关炮,自不许‘妄谈法理’以至护法,自‘食肉寝皮’的吃人思想以至人道主义,自迎尸拜蛇以至美育代宗教,都摩肩挨背的存在。”(注:鲁迅:《随感录五十四》(1919年),《鲁迅全集》(1),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第344-345页。)或者即因为中国社会浓缩了古今中外“几十世纪”的状态,美国传教士费吴生(George A.Fitch)在1927年春致友人的一封信中认为,20世纪20年代的国民革命同时集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思想革命于一身:北伐战争不仅是像美国南北战争一样的内战,而且是“集法国大革命、工业革命及文艺复兴于一身”的大运动(注:该信收录在George A.Fitch,My Eighty Years in China,台北美亚出版公司,1967年,p.54。)。

在这样的社会状态下,许多先前的趋新者因赶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而成为“守旧”者,这也成为近代(特别是20世纪)的普遍现象。由于既存史学研究受趋新大潮的影响太甚,即使出现一些对所谓“保守主义”者的研究,也往往忽略了其通常曾是上一轮的新派(因而也就仍具有趋新的一面或与趋新者接近的一面)这一事实,结果对其“保守”的解读便不免有所偏差。同时,或许是受到新旧之争日趋激烈这一表象的影响,或由于研究者多习见史料中明显的新旧之分,许多“不新不旧”的人与事以及新旧各自阵营中表现不那么极端或积极的群体,在我们的研究中也多半处于一种“失语”状态之中。其实这些社群可能更多体现了近代中国不变的一面,弥补我们近代史画面上失语的部分,或者不失为今后史家的努力方向(注:参见罗志田《新旧之间:近代中国的多个世界及“失语”群体》,载《二十世纪的中国思想与学术掠影》第258-269页。)。

而且,新旧之间的空间也许还不仅是“过渡性”的,它可以被视为一个超越新旧二元观念的新思维角度;这一视角是开放的,不仅是增加一元而成三元,还可以进一步引入其他因素,以形成一种多元分析框架。五四后期有人曾提出“模拉尔(或穆勒尔,皆英文“道德”之音译)小姐”的口号,不论提倡者的初衷何在,“小姐”的象征性出现多少体现了一种欲与德、赛二“先生”有所区别的愿望。在男性掌握“话语权势”的时空里引入女性“角色”,是否意味着在中西、新旧等等(男性)二元对立中出现第三种声音,从而打破了二元思维而导向一种多元思维呢?依此类推,如果在传统与现代、城市与乡村、精神与物质等习见的二元对立观念中引入第三或更多的参照系进行观察(当然是在承认前人的实际关注基本是二元的这一前提之下),应可给我们以更广泛的考察范围和更开放的研究思路,从而导致一种对近代中国更加全面深入也更接近历史原状的认知。

二 学术传统的中断与传承

视野的开放并不意味着以一种偏向掩盖另一种偏向,趋新毕竟是近代中国的主流,且这一部分仍有相当多类似清季新政这样涉及较少的内容。许多以前关注的面相和问题有时虽不免给人以功德圆满的假象,实则研究得还很不够。在今日急功近利的大势席卷之下,读书不仔细是史学界近年特别突出的一个弊端。细读并不稀见的原始资料常会发现,有些过去认为已经“解决”的问题,其实可能不过是沙筑的城堡,貌似辉煌而根基并不稳固。

比如长期受到研究者关注的五四新文化运动,说是“显学”应不过分;其研究成绩固然不容忽视,然而正因为是显学,也产生出相关的问题。李大钊在五四学生运动两周年时曾建议:“从今以后,每年在这一天举行纪念的时候,都加上些新意义。”(注:李大钊:《中国学生界的"May Day"》(1921年),《李大钊选集》,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358页。)他的本意当然是希望五四精神能够随时代的前进而发展,却提示了从史学角度考察五四的一个取向。1919年以后,每年5月4日差不多都会有一些关于五四的纪念文字发表,而我们关于五四的历史记忆也果然随时代的前进而变化,不断“加上些新意义”(在一些面相因不断“再生”而得到加强的同时,也有一些面相被淡忘;但不论具体内容是增是减,五四的“意义”本身在不断被“更新”)。许多纪念文章的作者甚至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当事人,其文章建立在回忆的基础之上,然而若仔细考察,这些当事人自己的见解又往往充满歧异。这样,回忆也可能成为“诠释”,这些历史的创造者或有意或无意已对历史进行了“再创造”(注:说详罗志田《历史创造者对历史的再创造:修改“五四”历史记忆的一次尝试》,载《四川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

可以说,备受关注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仍存在相当多的未知面相。一般多以为盖棺即可论定,但五四新文化运动盖棺已久,却不仅未到论定的程度,甚至连许多基本史实都还是言人人殊,仍未搞清楚;有些我们认为已论定的“史实”,当时的当事人或者便不这么看。虽然“五四精神”不断被提及,我们历史记忆中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与后之历史发展的关联,除了一些经特别选择而得到反复强调的面相,仍然模糊。五四人最为关注的一些基本问题,包括今人言及五四莫不提及的“德先生”和“赛先生”此后在中国的命运和历程,在研究中就有越来越虚悬而成偶像的趋势,迄今也还没有一个相对清晰并为一般人所大致接受的认知,恐怕还需要通过仔细阅读原始资料以得出更接近原状的新诠释(注:参见罗志田《历史记忆中抹去的五四新文化研究》,载《二十世纪的中国思想与学术掠影》第375-385页。)。

反之,这方面一些前人已经研究得较充分的面相我们似乎全不知道,今日还在重复。比如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伍启元在1934年出版的《中国新文化运动概观》一书,是较早对新文化运动的系统研究,便几乎未见近几十年的中外研究者提及。这就提示出我们的学术传统其实已经中断(不是全断),传统中断后的一个常态便是“假作真时真亦假”:过去常见的事物可能变为(实际是被认为)稀见,过去极平常的事反而成为带突破性的举动,而本来人皆可为之事也竟成为“思想解放”的对象了(注:《山海经》在近代中国史学中的沉浮便是一例,参见罗志田《〈山海经〉与近代中国史学》,载《中国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清季民初第一代“新学者”给中国学统带来的新眼光、新取向和新方法极大地突破了传统学术的视野和研究方式,至今仍影响甚至可以说制约着我们的学术研究。不过,他们引进和发掘的固然不少,扬弃的也相当多。在肯定其倡导的学术新路径的同时,可能还需要充分认识近代中国学术传统中断的影响。

具有诡论意味的是,尽管20世纪中国近代史的整体趋向非常趋新,但传统观念的无意识传承仍然非常强有力,最明显的是广大的“民众”一直未能成为研究的中心。始于20世纪初的中国“新史学”一开始本有面向基层和大众的倾向,当年的学人早就在提倡“民史”和“群史”;但其内心似并未出现沿此方向的根本转变,各类新派实际上长期有着“以资格论人”的旧习气,真正“讲述老百姓故事”的史学论著始终少见(注:参见王汎森《晚清的政治概念与“新史学”》,收入罗志田主编《二十世纪的中国:学术与社会(史学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1-29页。)。马克思在论及共产国际的历史“重复了历史上到处出现的东西”时说,“陈旧的东西总是力图在新生的形式中得到恢复和巩固”(注:马克思致弗·波尔特,1871年11月23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94页。)。从各类社会“资格”相对较低的社群长期被忽视的现象看,传统的无意识传承有时是通过一种相当曲折的方式来实现,并与近代思想界的发展相关联。在“民”或“群”的范围内,相对不那么“进步”或者根本就“守旧”的群体更基本不在史家的关注之中,“新的崇拜”在史学界显然很有影响力(注:这方面一些初步的讨论参见罗志田《乾嘉考据与九十年代中国史学的主流》,载《二十世纪的中国思想与学术掠影》第213-229页。)。

数量极大的缠足女性恐怕就是最为史家视而不见的一个群体。在近代中国这样一个男权社会中,整个女性群体可以说始终处于一种失语的状态之中。而由于缠足在近代中国已渐被认为是象征“落后”的恶习,在基本为趋新士人所控制的舆论及出版物中,缠足女子显然是一个受到加倍歧视的社群,因而她们在各类印刷出来的文献中可以说处于一种更为严重的“失语”状态之中;即使是提倡妇女解放的专门女性刊物,其“话权权势”也完全掌握在反缠足者一边,几乎没有给缠足女子什么发言权。遗憾的是,许多在意识层面想要关怀女性大众的研究者却未能突破既存史料“话权权势”的无形“控制”,缠足女性的生活与观念在我们的史学言说中同样差不多仍是个空白(注:参见杨兴梅《观念与社会:女子小脚的美丑与近代中国的两个世界》,载《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4期。)

废科举后逐渐被排除出乡村教育领域的塾师群体,其人数虽然远比不上缠足女性,但以近代中国乡村区域的广阔,他们也是一个数量不小的群体。这些人在教育体制改革后社会地位的演化和社会变动的去向,就甚少见深入的研究。尤其对乡村中其实存在一些并不认同民国这一新政体的士绅,几乎无人注意。山西太原县前清举人刘大鹏在辛亥革命后便一直以“清代遗民”自居,不承认“民国”的合法性,直到济南事件和九一八事变之后,才逐步放弃“大清”和“民国”的区分,而基本以“中国人”为其身份认同,到抗日战争爆发后则完全认同于前所不承认的“民国”(注:参见刘大鹏《退想斋日记》(乔志强标注,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431、433-434、436、438-442、444、449、452、456、471、473、522页。)。这样的士绅当然不止刘大鹏一位,但既存的近代中国社会史研究似乎是将他们排除在关注范围之外的。

对一些不再积极反击新派而规模又小的旧派“世界”,我们过去的注意也相当不够。民初多半生活在上海的所谓“遗老”,其实就自成一“世界”。他们当然也不满意时代的发展,但除少数认真卷入清朝“复辟”活动者外,多数实际上已基本不问政治,而过着一种带有“大隐在朝市”意味的世内桃园生活。这些人的文酒过从之中当然不乏牢骚不平之语,但其所向往的目标、竞争的成败以及关怀的事物,其实与这一“世界”之外的人颇不相同。比如诗文(当然是以同光体为主)的好坏对他们来说其重要性可能就不亚于民国政治中的派系之争或思想界的文体之争。很可能由于这一“世界”的人越来越少“预流”于其所处时代的主流思想言说,特别是日渐淡出当时的新旧之争,我们过去的史学论述即使在论及旧派时对此社群也几乎是略而不提的。

既存研究不足的部分也就是还可能发展的部分,本文立足于“展望”,故更多针对研究现状的提出一些希望引起关注的问题。包括我自己在内的近代史研究者过去的确较多注意时代的“亮点”以及新旧(或“进步”与“落后”)的两极,毕竟中国近代史的研究是在20世纪才起步,趋新的面相的确是近代社会和思想言说中的主流,草创时期先抓住主流也是正常的情形。现在新世纪已经来临,在这一学科已渐趋成熟之时,研究者自身就应提出更高的要求了。

以所谓研究“范式”言,任何框架性的诠释都应该以广泛充实的具体研究为基础,今日中国近代史的框架体系并不十分令人满意(比如仍受苏联体系影响),然既存研究似尚不足以支持基本的框架性修改。比如,说近代中国史“其实是一场现代化史”这一诠释体系就非常缺乏具体研究的支撑;我无意判断这一解释框架是否“正确”,根本是关于所谓“现代化”的论著数量实在有限。在某种程度上或可以说,近代中国多变而多歧的时代特征制约了史学研究,使得各类框架性的系统诠释和整齐划一的阶段论都有相当大的局限性。同时,特定的人与事若不置于更宽广的时空脉络之中便会基本失去所谓“历史意义”,甚至难以索解,故每一个研究具体问题的史家有意无意间又多少接受或遵循着某种框架性的诠释体系。这是一个非常难处理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开放的探索。

然并非每一个士兵都必须成为元帅,一个可供选择的取向恐怕是脚踏实地,走“由虚入实”之路,将研究重心转向具体的中下层机构、群体、人物和事件。比如,省府县行政机构的实际运行、各类社会群体的日常生活状况、城乡风俗的变与不变、各区域文化的异同、乡镇士绅的社会角色(指具体的个案研究而非综合分析)、整体女性群体和包括“先进”与“落后”的特定女性群体(如数量不大的女学生和数量极大的缠足女性)、区域性的“事件”或全国性事件在不同地区的发生与发展等,都值得引起研究者更多的关注。可以预期,主干之外的枝叶、骨骼之外的血肉或者会成为新世纪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一个重点(注:我要强调说明,躯体的骨骼和血肉都同样重要,面向基层是针对既存研究相对薄弱的领域多作努力,是不具排他性的“一个”选择;其实我们对于从慈禧太后、袁世凯到蒋介石等上层人物的研究仍相当不足。所谓“事不孤起,必有其邻”(蒙文通语),上层史与下层史的研究不仅不相冲突,而且是互补的,若能两相结合,则所获更丰(关于上层史与下层史的结合承北京大学杨奎松先生指教,谨此致谢)。)。随着各种新领域的开拓、中下层及区域性的机构、事件、群体(特别是一般认知中非正统非主流群体的生活与观念)等受到进一步的关注,我们对近代中国的认识必然会更加丰富而深入。

学术传统的中断和传承是多面向的(注:或许即因为各类新派实际上长期有着“以资格论人”的旧习气,程度不同但普遍的民族主义情绪使得新派在中国传统中寻找思想资源时有意无意以新形式“复兴”了一些过去居于“正统”的旧传统,民初考据的“科学化”便是一例。传统的考据方法如果不是因整理国故时一度得到强调(虽然未必是有意识的),恐怕便更容易“失传”。如果完全从功利的角度言,在“破坏”和反传统长期得到推崇的近代中国,许多传统的不完全中断实际上正依赖于这种现代“复兴”。参见罗志田《走向国学与史学的“赛先生”》,载《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3期。),或许因为20世纪初提倡“民史”的学术传统已中断,或许因为更早的“君史”传统“在新生的形式中得到恢复”,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中国近代史仍以政治史(逐渐包括经济史)见长。近年有关政治、经济、外交史等方面的论著开始减少,而以社会史和思想史为主的专门史逐渐兴起,这既有学者的自觉努力,即有意弥补过去所忽略者,也受到海外学术发展的影响(注:有意思的是,社会史和思想史在今日西方均已呈衰落之势,关于社会史可参见周锡瑞《把社会、经济、政治放回二十世纪中国史》,载《中国学术》第1辑(2000年春)。这篇文章讨论的西方中国研究的发展动向有的已开始影响我们的研究(更多是非史学专业学人的“历史研究”),值得认真阅读。)。惟一个研究领域的发展受学术积累的影响虽无形而实深远,因资料、专门知识、学者习惯等多方面的限制,社会史和思想史这类专门史的真正成熟还需假以时日。同时,正如王国维所说,“为一学无不有待于一切他学,亦无不有造于一切他学”(注:王国维:《国学丛刊序》,《观堂别集》(《王国维遗书》第4册)卷4,第7页。)。各类“新”领域的研究或会使学者对一些滑向边缘的既存领域产生新的认识,从而导致一些过去积累丰厚的研究领域(比如政治史)的“复兴”;在厚积的基础上出新,可能更容易做到桐城文派所说的“变而后大”。

三 前后左右治史:史料与理论的互补

从我们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现状看,不论是面向基层还是进一步从事上层研究,都应当依柳诒徵所言,将“今情达古意”落在实证之上。叶德辉曾赞赏《左传》的作者“于圣人笔削褒贬之心可以因事证明,得其微旨”(注:杨树穀、杨树达记,崔建英整理《郋园学行记》,《近代史资料》总第57号(1985年4月),第111页。)。若将广义的历史上之人与事代替特定的“圣人之心”,这里正有方法论的启示:只有对往昔之人与事以实证方式“因事证明”,然后可以“得其微旨”;这样才可能趋近于章太炎所说的“字字徵实,不蹈空言;语语心得,不因成说”这一境界(注:柳诒徵:《评陆懋德〈周秦哲学史〉》,柳曾符、柳定生选编《柳诒徵史学论文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242页;章太炎:《再与人论国学书》,《章太炎全集》(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355页。)。

史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主要特色是时间性,而其研究的对象为已逝的往昔这一点决定了史料永远是基础。中国近代史的特点是资料极其丰富,即使落实到很小的题目,史料的穷尽也几乎不可能,这就更要求治史者尽量广泛地占有与研究对象相关的史料,然后可减少立论的偏差。本来20世纪中国新史学的一个主流取向就是史料的尽量扩充,虽然也曾导致忽视常见史料的倾向,但在注意纠偏的基础上,史料的扩充仍值得进一步提倡(注:参见罗志田《史料的尽量扩充与不看二十四史——民国新史学的一个诡论现象》,载《历史研究》2000年第4期。)。对中国近代史而言,档案特别是基层档案的运用仍极为不足,这是造成我们史学言说中乡、镇、县层次的论述迄今非常薄弱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也应更加注重日记、书信、回忆录等史料的运用,尤其应重视社会中下层那些“无名之辈”的个人记述。

由于中国近代史资料的异常丰富繁杂,其中颇有真伪难辨者。古代史研究者一向看重史料辨伪,这一风气在近代史领域尚不够流行(当然也有类似罗尔纲、王庆成先生等少数例外),似应得到进一步的重视和更有力的提倡。同时,在充分注重史料辨伪的基础上,也应注意真史料和伪史料各有其用(造伪的需求、造伪者的动机、伪史料产生和造伪过程等都能揭示很多问题),且有些不“真”的史料却也并不“伪”,至少不是有意造伪。

也许因为受辨伪风气的影响,有学者常因在回忆录中“发现”不精确的内容而质疑其可靠性;其实有不精确内容最能证明这一回忆录真正“可靠”,盖回忆录的价值正在其为当事人之记忆,若事事精准,则“回忆”时必已参考文献,一定程度上已成“研究”,至少记忆已被修改,反不能得“回忆”之真理,因而大大降低其史料价值。至于有意造伪者,更会努力弥缝,以增强说服力;除非造伪者能力太低,否则造出的回忆录往往比真品更少漏洞。若多从历史记忆的角度使用回忆录,应能获得不少新知。

在肯定回忆录为第一手资料的前提下,也应注意这类史料有时不是可以通过简单的辨别真伪来决定取舍的。广而言之,真伪辨别对任何史料的运用都还只是第一步。史家固应强调“求其是”,然而史学却不止于“求其是”,还必须以民初人爱说的“历史的眼光”看问题。胡适后来申论这一观念说,“无论多么伟大的人物,总不能完全跳出他时代的思想信仰的影响”,故研究者不可用后世的眼光去批评前人,而要“保持历史演化的眼光,认清时代思潮的绝大势力”。如《醒世姻缘传》便是“一部最有价值的社会史料。他的最不近情理处,他的最没有办法处,他的最可笑处,也正是最可注意的社会史实”。凡是当时人“真相信”的观念(如因果报应)及其真正遵守的社会信条(如最重体面),“都是那个时代的最普遍的信仰,都是最可信的历史”(注:胡适:《〈醒世姻缘传〉考证》,《胡适论学近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58-297页。)。

这是胡适长期治学中体会出的见道之解,最可提示今昔语境不同造成的歧异。语境一变,文本就不易理解。正因为后人所处语境已变,才会对昔人言说产生“不近情理”、“没有办法”及“可笑”的感觉。必具有“历史演化的眼光”,方能产生陈寅恪所谓“了解之同情”。王国维提出,科学与史学不同,“凡记述事物而求其原因、定其理法者,谓之科学。求事物变迁之迹而明其因果者,谓之史学”。科学必求是求真,“自史学上观之,则不独事理之真与是者足资研究而已,即今日所视为不真之学说、不是之制度风俗,必有所以成立之由,与其所以适于一时之故。其因存于邃古,而其果及于方来,故材料之足资参考者,虽至纤,悉不敢弃焉。”(注:王国维:《国学丛刊序》,《观堂别集》(《王国维遗书》第4册)卷4,第6-8页。)

中国史家重视“求其是”自有其传统,傅斯年指出,宋之程、朱,清之戴、阮,“皆以古儒家义为一固定不移之物,不知分解其变动,乃昌言曰‘求其是’”。其实,“所谓是者,相对之词非绝对之词,一时之准非永久之准”也。在这方面不以史学见长的朱子犹胜于戴震和阮元,其“差能用历史方法”,故论性时尚“颇能寻其演变。戴氏则但有一是非矣”。清代朴学家中“惠栋、钱大昕诸氏较有历史观点,而钱氏尤长于此;若戴氏一派,最不知别时代之差,‘求其是’三字误彼等不少。盖‘求其古’尚可借以探其变,‘求其是’则师心自用者多矣”。所谓“求其古”,即从历史的观点疏解古籍文本,注重推其言说的渊源流变,以明其在思想史上之地位。历代“思想家陈义多方,若丝之纷,然如明证其环境、罗列其因革,则有条不紊者见矣”(注:傅斯年:《性命古训辩证》,《傅斯年全集》第2册,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0年,第169-170页。从傅斯年对(不以史学见长的)朱子的表彰及其对乾嘉大儒的贬斥,可知最能继承乾嘉学统(即提倡历史和语言并重)的傅氏在治史取向方向仍倾向于“新宋学”一派,后者可参见罗志田《“新宋学”与民初考据史学》,载《权势转移:近代中国思想、社会与学术》第342-375页。)。

按傅斯年提出的“求其古”实即胡适所谓“历史演化的眼光”,不过胡为通人而傅是史家,故所论更为亲切。观其方法,大约不外从具体史事的前后左右立论;然必先读其前后左右之材料(不必只是文字材料),然后能前后左右立论,而历史演变之脉络显。若回到史料方面,则“求其是”的考辨当然是必须,此后或许仍需进一步考察的是:历史资料在何种情形下因何目的并经何途径怎样留存下来,以及这样留存下来的材料在多大程度上能使后人了解或认识到历史事物的“真实”发生发展过程。不论史事的客观存在或“历史真相”如何,当其被经由某种程序(而不是其他可能的程序)记录下来后,即使“第一手”的史料也的确可能带有“偏见”。

有些后现代史家以为凡史料皆带有偏见,说虽过苛,也未必不通。然推广言之,史料既然可以皆有偏见,则无不具有某种特定之含义,因而也就无不具有研究之价值。“落花有意”是一句不断重复的老话,对史学而言却有非常实际的意义。落花既各有其意,则史料不论常见罕见,其中俱有“意”在,读者以意逆志,必有所得(注:近代史家多强调任何材料都不应放过,其立意或即在此。梁启超以为,从史料角度看,“有时寻常认为极无用的书籍和语句,也许有大功用”(梁启超:《国学入门书要目及其读法》,收在《胡适文存二集》卷1,亚东图书馆,1924年,第226页);周光午回忆说,王国维主张对于“古代材料,细大均不可放过。忽其细处,则大处每不得通”。故“牛溲马勃,皆足珍奇。只视材料之如何安置,自足绎其条理,以窥见古代之真面目”(周光午:《我所知之王国维先生》,收入陈平原、王枫编《追忆王国维》,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7年,第165页);顾颉刚同样强调不能轻视小材料或普通材料,“因为从很小的材料里也许可以得到很大的发见,而重复的材料正是故事流行的明说”(顾颉刚:《孟姜女故事研究集自叙》,《民俗》第1期(1928年3月21日),第15页。)。既知其可能有“偏见”,则或尽量去其偏见而用之,或顺其意之所近而用之,皆有助于理解过去、认识往昔。要在平等对待史料,予以发言权,便能激活之而使其“说话”。

王国维并将此提到理论的高度,他说:“天下之事物,非由全不足以知曲,非致曲不足以知全。虽一物之解释、一事之决断,非深知宇宙人生之真相者,不能为也。而欲知宇宙人生者,虽宇宙中之一现象、历史上之一事实,亦未始无所贡献。故深湛幽渺之思,学者有所不避焉;迂远繁琐之讥,学者有所不辞焉。事物无大小、无远近,苟思之得其真、纪之得其实,极其会归,皆有裨于人类之生存福祉。”(注:王国维:《国学丛刊序》,《观堂别集》(《王国维遗书》第4册)卷4,第9页。)

任何学术研究都不必也不能避开“深湛幽渺之思”,故提倡近代史研究“由虚入实”并非只注重史料,也不排除新理论、新方法的引进和运用(注:我个人关于理论与史料关系问题的主张引起过误会,我曾为何伟亚(James L.Hevia)的《怀柔远人:清代宾礼与1793年马戛尔尼使团》一书写了书评(载《历史研究》1999年第1期),由于我的表述试图偏于中性而不那么黑白分明,该书评引起一些误读,比如葛兆光先生便认为“罗志田相当赞许何伟亚‘动摇史料与解释之间的那种通常以为众皆认可的关系’”(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第2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50、52页),这不能不说是误读。无论我对何伟亚原书的整体评价如何,我原则上并不“相当赞许何伟亚‘动摇史料与解释之间的那种通常以为众皆认可的关系’”。何伟亚的论述不能仅从这句话的文字表面理解,这里所包括的对(主要是西方的)“现代”史学的一些批评确实非常有力,但他,以及一些观点相近的学者,似乎太过强调“现代民族国家”对史学的“制约”,至少我觉得中国的情形与曾为殖民地的印度相当不同,此不赘;重要的是一般人恰多从字面理解此语,所以我愿意借此简单声明,我认为史学解释必须受史料的限制、以史料为基础。我还想附带说明我对“后现代史学”的基本态度:许多后现代理论我尚读不懂,但后现代主义对既存史学观念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值得认真面对;作为治史的一种取向,它完全可以也应该和包括“现代史学”在内的其他取向并存而竞争。)。史学研究与理论的关系是近年中外学者都相当关注的问题,个人以为,新世纪的史学必须是开放性的,史学研究者应以开放的心态利用一切可资利用的方式方法研究历史,当然也包括理论。各种史学或非史学的理论都可能有助于研究者观察、认识和分析问题;多接触、了解和借鉴各类理论显然是有益的,甚至是必要的。

在具体题目的研究上,则不一定非要套用什么特定的理论不可。因为任何具体的理论都自成“体系”,有其附带的框框,未必全适用于异时异地异学科的研究。从根本言,若把“理论”定义到切入角度、认识立场和研究取向等非常宽泛的程度,史学研究显然离不开理论。就具体的个案考察分析而言,像一些社会科学学科那样先明确所依靠或运用的理论,然后按图索骥式地循理而论,当然不失为一种可以尝试的方式;但是否必须如此,我也还有些存疑。

今日对中国近代史的研究已成世界性的学问,中西史学对话的必要性与日俱增。对于西方史学的长处,要以开放的心态予以充分肯定并学习参考之;但首先要对其真正了解,没有了解谈何借鉴,更不足以言对话。现在有些在西方已如日中天的新领域如阅读史、意象史、躯体史等,在中国内地便甚少见学人触及;类似生活史、家庭史、疾病史、性别史这些仍在发展的领域,我们也只有为数不多的学者摸索进行。这些现象说明我们与西方史学的对话和交流仍非常不充分。

同时,没有自身的学术立足点及在此基础上的学术优势,也谈不上对话,所以中国史学不能盲目跟着西方跑。从实践层面看,由于西方史学是个发展的变量,要跟着跑也很难跟。比如西方二三十年前流行的结构—功能理论和现代化理论等现在都受到当地年轻一代史家(特别是后现代主义者)的批判,仍在大量运用这些理论的中国史家当然不能对其批判视而不见,是放弃这些理论或进而跟着批判,还是继续坚持运用,就是颇费斟酌的问题。

又如我们近代史学界渐多关注的“民间社会”(civil society)理论,本是欧洲学者诠释欧洲社会的,一些美国学者开始用于解释近代中国,在美国学界便已存在争议,盖其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欧洲以外同时代或不同时代的各类社会,实在还需论证(欧洲治近代中国者似甚少援用这一理论)。窃以为这一理论对认识近代中国确有启发,或可以较宽泛地借鉴,然似不必亦步亦趋。若像有些中国学者那样译为“公民社会”或“市民社会”,尤易引起误解。因为“公民”概念本是康有为那一代人希望“创造”的未来式社会,正是针对他所认知的中国之所“无”而提出的一种虚悬的追求目标(注:且留学日本那一代人中许多已转而希望创造“国民”社会,到傅斯年、顾颉刚那一代人更希望创造“学术社会”了,参见王汎森《清末民初的社会观与傅斯年》,载《清华学报》(新竹)新25卷第4期(1995年12月)。);若言“市民”,则梁启超已明确指出,“西语所谓市民Citizen一名词,吾中国亘古未尝有也”(注:梁启超:《新民说·论政治能力》,《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中华书局,1989年影印,第153页。)。故至少在与“表述”相关的字面上(这也至为重要而不可小视),既存史料和这一理论是有些冲突的。

再如前些年开始风靡欧美的“东方主义”观念,在相当程度上就未必适合近代中国的情形。萨义德《东方主义》一书最重要的核心观念即剖析建立在东西二元对立基础上的人我之别(Other &/vs Self),而其立论的基本素材则取自曾为殖民地的阿拉伯或穆斯林“东方”,那里的情形与基本保持领土主权的近代中国相当不同。“东方主义”是指西方帝国主义在文字表述中用他们的眼光加诸被侵略和被殖民地区之人民,但近代中国从梁启超起的许多趋新学者却正好相反,他们并不认为用西方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历史文化有何不妥,反而认为用西方眼光或学习西人的方法来研究中国文化、中国历史、甚或多数(如果不是全部的话)中国问题都不仅是应该的,而且正是他们自觉其胜过昔人之处,并反复强调之(注:参见罗志田《“东方主义”与“东方学”》,载《二十世纪的中国思想与学术掠影》第14-26页。)。

近代中国当然也有将西方“他人化”的西方主义倾向存在,但中国士人主动投入西方“文化霸权”之下的“自我东方主义”倾向极为明显,且更居主流、持续得更长久。特别是新文化运动之后,许多学者都毫不犹豫地标举自己研究问题的“新眼光”,虽名之以带普世性的“科学”,却并不讳言是西来的。同样,今日不少学者拾“东方主义”之余唾说什么西方“妖魔化”中国,实际只要稍读史料,便知最初“妖魔化”中国的或是西方传教士和租界中人(租界意识在很大程度与西方基本价值冲突,虽是西方在中国实际存在的“代表”,或者说其在中国“表述”西方,却又不完全等同于“西方”),但从19世纪末起这一角色早已由中国人自己承担,其“妖魔化”的程度甚至超过西人。反倒是不少西人鼓吹要保存东方或中国的优美传统,却遭到中国士人的痛斥(如胡适之指责罗素)。

这样一种中西社会角色的换位特别体现在留学生出国后对祖国态度的象征性转变(指表述出来的部分)之上。清季留学生出国一段时间后往往会对祖国的事物持一种较前更带批判意味的态度,顾维钧在清朝最后一年注意到,“每个中国学生在旅居国外大约一年后对中国的态度都或多或少发生了变化”,即“开始捐弃原有的傲慢与偏见,而看到中国的真实情景”;于是通常会对祖国提出批评,且达到“激烈指责任何中国事物”的程度。到新文化运动之后情形则相反,出国时间长的反多为祖国辩护。林语堂刚留学回国时曾提倡“科学的国学”,但经过一年“天天看日报”所造成的“思想变迁”,就转而赞成建立“欧化的中国”,认其为“唯一的救国方法”。可知在此阶段出国留学时间的长短与看见中国传统的长处成正比,而回国一看报纸又反之,环境移人以至如此,不正提示着“妖魔化”的出处何在吗?(注:说详罗志田《留学生读什么书:20世纪20年代的一次讨论》,载《开放时代》2001年9月号。)

从晚清开始,一方面中西二元对立观念越来越得到强调,另一方面则因中国在此二元观念中处于精神物质两不利的地位,同时也存在一种试图摆脱这一对立的长期努力,清季民初(尤其新文化运动之后)的中国士人即曾引入一种超越性的“世界”概念以突破中西二元对立观念。他们当然也感受到来自西方的“东方主义”,但由于“世界”这一超人超国范畴的存在,他们可以(实际上也经常)站在常规意义上他人(theother)的立场来批判自我(注:参见罗志田《古今与中外的时空互动:新文化运动时期关于整理国故的思想论争》,载《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6期。)。故至少在意识层面,今日说得热闹的“人我之别”对民初读书人意义不大,因而这一理论对近代中国特别是新文化运动以后的中国思想和士人心态的诠释力也相对有限。我们切勿只是跟着别人喊什么“他者”、什么“东方主义”的口号,恐怕还要回头先看看时人心目中的“他人”和“自我”到底如何。

从治学的具体层面看,引进新方法其实不一定非落实在成体系的“理论”之上不可;很多时候,只要换个新的视角,就会拓宽我们的史学视野。新世纪的史学既是开放型的,就不可能不是跨学科的史学。学术的专科化是20世纪中西史学的一大特征,针对这一趋势的某些弊端出现了对跨学科史学的提倡。在此吸收与分化的长程中,史学几乎无所不在,而似乎也快失掉其本身的学科认同了。今日要找到不涉及他学科也不分为子学科的“史学”,倘非不可能,也已甚难。到21世纪后期,不排除发展出一种几乎无所不在而又什么都不是的治史倾向并形成一种认同模糊而包容广泛的“一般史学”之可能性;至少在新世纪前期,专科化与跨学科并进的趋势还会继续发展。

不过,除集体协作外,实施跨学科研究的前提是研究者受过系统的多学科训练,没有这样的训练实际上是跨不过去的。若在史学的大范围内尽量跨越子学科的藩篱,或更具实际可行性。过去各专门史之间畛域明晰,互不越雷池一步,实不足取;毕竟专门史的学术分类主要还是为了研究的方便,昔人以及今人都不曾也不会在做事时先想到这是我的“思想”、那是我的“社会行为”或“政治举动”等等,则所谓思想史、社会史、政治史等分类实未必有充分的依据,更未必存在不可逾越的边界。

倒不如解开束缚、打破藩篱、拓宽视野,眼光的转变必然使许多以前视而不见的现象凸显出历史意义:比如注重近代中国社会、文化与政治的多元互动、整体的中国内部事务与国际风云的相互影响,或从社会方面探索思想和政治演变的造因并反观思想和政治变动对社会的影响,以及从直接文字著述之外的层面考察观念转变等,都可导致对整个近代中国深入一步的认识和理解。

历史上的人与事本来就有“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特点,视角的转换在许多方面可使人耳目一新,不仅可以观察到一些以前所未注意的历史层面,更重要的是很可能导致研究者对许多早已重视的层面产生新的理解,从而丰富人们对历史的“立体性”或“全息性”认知。因题材和眼光的转移,不仅史家“处理”史料的能力会增强,实际上会有大量本来常见但过去视而不见的史料“涌现”在史家眼前。对任何以实证为取向的史家来说,大量“新史料”的出现意味着什么,自不必多言。

可以说,历史研究首先应注重史实的考订,在史实准确的基础上寻求对时代人物事件的理解。在强调史料重要和史实考订的同时,也应注意避免蒙思明所说的“研究愈繁密,其距离历史研究的真对象愈遥远”的弊病(注:蒙思明:《考据在史学上的地位》,《责善半月刊》第2卷第18期(1941年12月1日),香港龙门书店,1968年,第2页。),这就需要研究者在注重人物事件成长发展之内在理路的前提下始终将其置于其前后左右的时空环境中进行考察。对中国近代史而言,这首先就意味着要将“近代史”置于清史统系(就学术、思想和社会风俗等层面看恐怕更应置于从晚明以来的历史脉络)之中。近年美国学者已在提倡“在中国发现历史”,海外不少近代史研究者已将时代上限回溯到明中叶,这一取向值得我们注意(注:参见柯文《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林同奇译,中华书局,1989年)。对清史统系的强调是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的王炎教授提示的,谨此致谢。)。如果再放宽视野,能将“中国近代史”置于世界近代史这一统系之中进行考察,特别注重影响中国的“近代西方”这一发展中的变量,相信会有更进一步的认识(注:章开沅先生最近明确提出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出路即在于“走出中国近代史”(见章先生2001年10月3日在华中师大近代史研究所座谈会上的发言),李文海先生也曾提出历史研究“进一步海阔天空”的主张(见李先生2000年10月在四川大学的演讲),立意虽不尽同,大致都指向更开放的方向。)

四 见之于行事:浅议史学表述

传统中国史学典范注重“言事”,除考证史实外,撰史的高下更多体现在表述层面对史事的去取裁断之上。这一典范导致对既存“史论”的明显轻视,盖一般史论近于言“理”,对“事”多点到为止(但若考察往昔的时代,尤其是时代观念所因应的社会问题之异同,细读史论可能甚有启发)。现代中国史学中也有据理言事的一派,主要受西方社会科学论述方式影响,事为证理而出,也多为证理而存。循此先言理后言事之途治史,或能有独创之见,然通常较难。这里的一个关键在于治史者本身的功力如何,倘在具有言事能力并掌握了基本史事的基础上进以言理,则所得往往较纯粹言事者更多。

不过,这一取向至少不适合于一般初学者。司马迁说,“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史记·太史公自序》)。初学者恐怕还是先养成搜集资料并据以言事的习惯为宜,此后再视个人性之所近,看是否向兼言事理的方向发展。我想强调的是据资料以言事的表述方式,即先把事情本身说清楚,这应是史学最重要的基本功之一。现在许多为人师者好鼓励学生发掘历史意义(部分或因学术刊物多倾向于此),意非不美,然若事尚不清,又有多少意义可发掘呢?倘能养成据资料以言事的表述习惯,用力既久,未必无“一旦豁然贯通”之日,则“历史意义”不求而自得,最为理想。即使不能达此境界,事不分大小,弄清一事便是一得,仍有实在的贡献。

马克思认为,“对一个著作家来说,把某个作者实际上提供的东西和只是他自认为提供的东西区分开来,是十分必要的。这甚至对哲学体系也是适用的:例如,斯宾诺莎认为是自己体系的基石的东西和实际上构成这种基石的东西,两者完全不同。”他举资本理论(即现代社会结构的理论)的发展过程为例说:“从配第开始到休谟为止,这个理论只是根据作者生活的那个时代的需要,一部分一部分地——零零碎碎地——发展起来的。魁奈第一个把政治经济学建立在它的真正的即资本主义的基础上,而非常有趣的是,他在这样做的时候看起来却像是土地占有者的一个租户。”(注:马克思致柯瓦列夫斯基,1897年4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43-344页。)

这一见解非常适用于史学,史家读史料时贵在同时读出“作者实际上提供的东西”和“他自认为提供的东西”;前者略近于我们过去所说的“言外之义/意”,后者即作者自己之所欲言。值得注意的是前者常常与事物的表象不甚一致,特别需要史家据其识力进行分析。不过,对理论家而言,更重要的或者是经研究者提炼并系统化的前者;而对史家而言,首先要重建出“作者生活的那个时代的需要”,其次要重建出根据这样的需要“一部分一部分地——零零碎碎地——发展”的进程;只有在比较趋近历史真相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认识到作者之所欲言及其言外之/意。

虽然马克思解释历史的理论常常是抽象而条理清晰的,但他相当清楚实际的历史事物是“一部分一部分地——零零碎碎地——发展”起来的,这一点非常值得今日史学研究者深思。我们前些年的确存在据理言事、以史料套理论的倾向(其影响仍然甚强,不过今人时常换用不同的理论而已),但这样的问题尚显而易辨;更为隐晦而影响同样深入的是在研究历史特别是表述研究结果时过分注重系统性和清晰通畅,这看起来好像更具有历史“规律性”,其实可能恰与历史的进程相违背。今日一般史家常常忘记自己的学科特点,而去做本属理论家或历史哲学家分内的事情,结果恐怕是理论未必成立,而距历史真相也更远。

从20世纪初年开始,梁启超等人提倡的“新史学”就希望通过揭示历史上人与事的“因果关系”而把史学弄得更“科学”。本来历史研究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术过程,始终有传承与创新的两面;但史家又多带点“盖棺论定”的情结,希望自己的研究为某事某人“划上一个完整的句号”,仿佛只有这样才具有“历史感”(其实历史上的人与事都未必有彻底的终结,其后总有强弱不同的余波,所以历史研究中“过程”的重要程度决不轻于“结果”)。

这一趋向复因以论文或专著来表述研究成果的所谓“现代”史学研究方式所强化,后者最容易使人试图把人或事表述得“完整”,甚至通常还要“评价”。受此影响,我们的史学论著逐渐呈现出原因、过程、结果、意义(或评价)这样一种“完整”的四步论式(“结构完整”是今日学术评审中最常出现的语汇之一);在20世纪后期多数刊物对论文字数的限制到万字以下时,又要照顾叙述的完整,便造成我们史学表述的一个显著特征,即空论日多而实证渐少(注:参见罗志田《学术于社会视野下的20世纪中国史学》,载《二十世纪的中国思想与学术掠影》第193-212页。)。

部分或即因此,史学界长期比较流行一种“倒放电影”的研究倾向,即以后见之明的优势,根据已知的结局分析当事人何以不能注意到那些后来证明是关键性的发展,以及这样的认知怎样影响到他们对事件的因应。这一倾向无疑有助于史家认识往昔,但也有副作用,即无意中可能会“剪辑”掉一些看上去与结局关系不大的“枝节”,结果是我们重建出的历史多呈不断进步的线性发展。史家在重建往昔之时固然都要选择题材和排比史料,以避免枝蔓;但有些看上去与所处时段的历史发展结局不一定有非常直接关系的“枝节”性侧面,其实仍能折射出“整体”的相当时代意谓。在那些与主题关系不大的史实皆被剔除后,重建出的史实固然清晰,是否也有可能会偏离历史发展的原初动态真相呢?(注:说详罗志田《民国史研究的倒放电影倾向》,载《二十世纪的中国思想与学术掠影》第270-274页。)

而且,这样“倒放电影”还容易导致以今情测古意,即有意无意中以后起的观念和价值尺度去评说和判断昔人,结果常常是得出超越于时代的判断和脱离当时当地的结论。史学最忌主观,而近来学者又多已承认史学实不可能做到绝对“客观”(那本是19世纪科学主义影响下的乐观愿望),但不能客观未必就意味着主观,还可以有一种顺乎当时当地当下社会文化风俗思想的“他观”。所以陈寅恪提出,“解释古书,其谨严方法,在不改原有之字,仍用习见之义。故解释之愈简易者,亦愈近真谛。并须旁采史实人情,以为参证”(注:陈寅恪:《“蓟丘之植,植于汶湟”之最简易解释》,《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62页。)。

所谓“旁采史实人情”,正是前后左右治史的具体表述。特定的历史事件不一定都有明确的因果,不少事件或人物很可能是偶然成为“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的;但即使是偶发事件,其能达到引起时人及后之史家注意的程度,也必有其前后左右时势的作用,受其周围社会、思想、文化、政治、经济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在史实考订的基础上兼顾人与事前后左右的时空语境甚至更宽广的社会文化深层结构,应能获得一个更接近原状也更全面的动态历史形象。

而“不改原有之字”这一点尤其应当引起今日学者的重视。傅斯年在论证中国古代严格说“没有哲学”而只有“方术”时强调,“用这个名词,因为这个名词是当时有的,不是洋货”,乃“是他们自己称自己的名词”。古代“方术论者”所讨论的问题“多是当年的问题,也偶有问题是从中国话的特质上来的”;若“把后一时期、或别个民族的名词及方式来解他,不是割离,便是添加”,皆不能用(注:傅斯年致胡适,1926年8月18日,耿云志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37册,黄山书社,1994年,第357页。)。

近年有学人感到过去说得较多的“中西”之分不能充分诠释近代中国思想,而试图代之以“现代性”一类概念。既存研究中惯用的中西之分观念确实过于笼统,当时许多人眼中的“中国(东方)”与“西方”等概念的具体指谓也相当不同,但“中西”之分毕竟是当时人的用语,也的确是近代士人的实际关怀所在,至少他们关怀中国(东方)与西方的关系远远超过不论怎样界定的“现代性”。同样,当我们将“现代化”或类似的“历史任务”加诸近代人物并据此观察他们之对,可能已经疏离于当时“习见之义”所反映的“当年的问题”了。今人不能疏离于今世,故史家面临的现实是不能不运用后起概念作为诠释历史的工具,但怎样兼顾历史当事人的时代关怀和当年的概念工具,仍是值得史家认真思考的问题。

从根本上言,历史研究者的认识能力及其可据材料都是有限的,这种双重的有限使我们对历史的认知其实也相对有限。或许历史现象本来就更多是杂而不纯的,并不那样黑白分明。已逝的史事既然未必充分可知,若我们重建出的史实若过于界限清晰,反可能适得其反,恰与历史原状相违背。即陈寅恪所说,“言论愈有条理统系,则去古人学说之真相愈远”(注:陈寅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金明馆丛稿二编》,第247页。)。前引王国维提出学者当不避“深湛幽渺之思”、不辞“迂远繁琐之讥”,便是主张为了“深知宇宙人生之真相”,或不妨在表述的流畅方面让步。

陈寅恪更明确主张“讲历史重在准确,不嫌琐细”(注:蒋天枢:《陈寅恪先生传》,《文献》第20辑(1985年),第151-152页。);他在1928年对陈守实说:“整理史料,随人观玩,史之能事已毕;文章之或今或古,或马或班,皆不必计也。”(注:陈守实:《学术日录》,1928年1月27日(原署民国十七年正月初五日),收入《中国文化研究集刊》第1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4年)第422页。)后者或是谦退之辞,或是针对初入道者的特别提醒,然亦有所指;前者确实是陈先生论著的写作风格,其史学论著中直引史料所占的篇幅皆远过于他自己的论述。故此语虽不长,其实相当重要,提示着陈先生治史的一个基本原则,值得认真体味。我猜想,陈先生主张详尽地排比史料可能有两个重要的考虑:

一是历代读书人之表述各有其时代风格,与今日的叙述方式已相当不同,且时人的言说虽自有其共性,各人亦有其特定的习惯和风格。这样,有时文字稍易便指谓不同,故凡转述(paraphrase)不致失真时则转述自无不可,若转成第三者叙述可能走样或失真(因而有可能造成无意识的“曲解”)时,也许还是直接引述、让当事人自己说话更合适。

二是不同史家对史料的解读可能相当不同,若仅仅引用一二“关键”语句并据此立论,读来当然更觉通畅明晰(coherent),但无意中便使作者对史料的解读具有“垄断”意味,在一定程度上排斥了众多读者(特别是非专业读者及虽专业但非专治此题的读者)对某一具体题目的参与;若将相关史料较详尽地排比出来,虽仍有作者的剪裁、处理等倾向性在,到底可以让读者有更多参与的余地,可据史料而判别作者立言是否偏颇。历来学者多希望某事由其“论定”,多少有些“专制”倾向;而陈先生则在立言后邀请大家来参与“论定”,学术研究成为一个开放的发展进程,实更具“民主”的意味,此或即其“随人观玩”一语意之所在乎?

这大概也是傅斯年提出而流行于民初的“史学即史料学”的一种别解,傅斯年自己说:“我们反对疏通,我们只是要把材料整理好,则事实自然显明了。一分材料出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分货,没有材料便不出货。两件事实之间,隔着一大段,把他们联络起来的一切涉想,自然有些也是多多少少可以容许的;但推论是危险的事,以假设可能为当然,是不诚信的事。所以我们存而不补,这是我们对于材料的态度;我们证而不疏,这是我们处置材料的手段。材料之内使他发见无遗,材料之外我们一点也不越过去说。”(注: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史料论略及其他》,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47页。傅斯年的见解常受人误解,并引起不少争论。实际上,若“史料学”包括史料的搜集、整理、解读和运用,还真是大体上涵盖了史学的主要内容。)

我们如果看傅先生的作品,特别是其著名的《性命古训辨证》,何尝没有“疏通”和“推论”,但他深知对后者的提倡可能导致诠释与史料的脱节,故亟讳言之(注:历来学力识力高于同时代一般学人较多者,其提倡“众人”做的多与其自身实际所做的有些区别,盖学力或凭积累,识力往往靠解悟,实难摹仿。故对提倡性的发凡起例要特别谨慎,尤其是对学界有影响者应注意。章太炎对诸子学的态度转变可为别证,太炎在1909年尚认为“甄明理学,此可为道德之训言,不足为真理之归趣,惟诸子能起近人之废”,故其与国粹学派中人相当看重周秦诸子学。但他当时已指出,若“提倡者欲令分析至精,而苟弄笔札者或变为猖狂无验之词”(章太炎:《致国粹学报书》,1909年11月2日,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上册,中华书局,1977年,第498页)。到其晚年在苏州办国学讲习会时则注意到,过分强调讲究义理的诸子学的确造成了避实就虚的负面影响,以为“诸子之学,在今日易滋流弊”,只能少讲,故其课程设置“以经为最多”(据章太炎复李续川书,转引自厉鼎煃《章太炎先生访问记》,《国风》(南京)第8卷第4期(1936年4月),第132页)。)。这也体现了近代“新宋学”与传统宋学的一大区别:“旧”宋学史著的一个代表是欧阳修的《新五代史》,正以剪裁见长。就像吴汝纶对有意翻译欧洲史的严复所说,“文无剪裁,专以求尽为务,此非行远所宜”,亦不足法(注:吴汝纶致严复,1899年4月3日,王栻主编《严复集》(5),中华书局,1986年,第1565页。)。而陈寅恪提倡的“讲历史重在准确,不嫌琐细”恰针锋相对,是知其所谓“文章之或今或古,或马或班,皆不必计”,实有所针对。

钱穆曾指出,陈寅恪的学术文章往往“临深为高,故作摇曳”,太多“回环往复之情味”;而行文亦“冗沓而多枝节,每一篇若能删去十之三四始为可诵”(注:参见《钱宾四先生论学书简》,收在余英时《钱穆与中国文化》(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年)第230-231页。)。胡适也认为,“寅恪治史学,当然是今日最渊博、最有识见、最能用材料的人。但他的文章实在写的不高明”(注:胡适:《胡适的日记》下册,1937年2月22日,中华书局,1985年,第539页。)。可知陈寅恪论学风格多“牵缠反复”(亦钱穆语)的确是许多人的共识。然而,陈先生述学风格如此,除有其所谓“君为李煜亦期之以刘秀”那“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外(详另文),恐怕确有让代表着不同指谓的相关史料毕呈于读者之前以“随人观玩”的深切用心(陈先生的序文、审查报告一类便明显无此风格,这些文章仍多为论学之作,却基本取点到为止的手法,尤可证其长篇论著中“牵缠反复”实乃有意为之)。

多数作者都希望写出流畅清通的文字,王国维和陈寅恪当然不是立意提倡史学表述要追求萦绕和史学印证应尽量琐细,他们不过在条理统系和繁冗琐细之间发生冲突时宁取后者,以期尽量“准确”而接近“真相”(或许还希望藉此表示对读者的尊重并发出欢迎其参与的邀请)(注:本文引用王国维、陈寅恪和傅斯年的论述稍多,是因为他们三位对史学方法的直接陈述较多。若从继承学统计,近世学人之中,章太炎和刘师培的学术气象皆更宏大,其学虽不能也不必仅以史学概括,实涉及史学的方方面面,巨细毕至,大有造于后世史学,或更需要细心体味。)。有时候,也许表述出的史事发展演变越不整齐清晰,越接近实际历史演变那种多元纷呈的原初动态本相。这似乎增添了历史的模糊感,然而朦胧之中反蕴涵着可能更“准确”的“真相”,不正凸显了历史的魅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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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可能趋势--兼论史料、理论与表述_中国近代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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