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收征管效率提高的定量测算与分析:1994~2007,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上海市论文,定量论文,税收征管论文,效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 言
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上海市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地增长。税收收入从1994年的480.45亿元上升到2007年的8372.116亿元。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是,在上海市税收增长过程中,税收征管效率提高了多少?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对税收增收的贡献率是多少?对于这样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近年来学者们从不同角度作了一些初步探索。庄亚珍、陈洪(2004)[1]对影响税收征管效率的因素进行了初步分析。金人庆(2002)[2]认为1998~2001年税收收入增长中税收征管因素的贡献为25%左右。然而,现有的研究大都停留在定性分析或粗略的定量分析层面上,缺乏深入的定量研究。有鉴于此,本文将在借鉴“索洛余值法”的基础上,对上海市1994~2007年间的税收征管效率进行定量测算。
二、计算税收征管效率的Solow余值法
(一)测算的基本思路
Solow余值法最早由Solow于1957年提出,普遍用于测定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其基本思想是在Cobb-Douglas生产函数的基础上,分离劳动与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其剩余部分作为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本文将用Solow余值法来测定税收征管效率对税收增收的贡献率。
在影响税收收入的因素中,最基本的因素有三个:一是税源数量(以G表示),二是税源的质量(以P表示),三是征管效率。
上式左端第一项是税源的增长使税收增收的部分,α表示税源的税收产出弹性(0<α<1)①,第二项是税源质量的改善使税收增收的部分,β表示税源质量的产出弹性(0<β<1)。第三项m表示由于征管效率的提高使税收增收的部分,可以将其称之为征管效率提高率。这里的征管效率是一个综合指标,包括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能力的提高等诸多方面。更进一步地说无论有无税源数量的增加,质量的改善,征管效率提高均有可能发生。
将(1)式各项用年增长率代替(△t=1)得
。
利用上式,我们可以测算出税收征管效率对税收增收的贡献率。
(二)代表性指标的选取(表1)
1.第二、三产业增加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生产法反映的是GDP的价值形态,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这个过程与增值税的形成过程是一致的,并且本产业的增加值也构成了本产业的税源。收入法反映GDP的收入形态,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之和,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组成。由劳动者报酬和营业盈余涵盖着所得税。支出法反映GDP的产品形态,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价值,由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和将出口构成,这三个项目都是税收的源泉。可以说GDP是最大的税源,税收总量与GDP在核算口径上是高度相关的。因此,GDP代表广义的税源的一个合适指标。但考虑到取消农业税后,第一产业基本不提供税收,因而在本文中用第二、三产业增加值来表示税源数量。
2.营业盈余占GDP的比重。税收收入的多少不仅和税源数量有关系,而且还受税源质量的影响。例如两个企业生产同样的产品,销售收入都是800万元,但这两个企业最终应缴的税金总额却不一样。这说明,除税源以外还有某种因素会对税金的形成造成影响,我们将这种因素称之为税源质量因素。更进一步地说,税源质量是指税源总体中影响税收数量变化的内在因素。当这种因素在客观上会促成税收数量的增长时,我们说税源质量好;反之,将其称之为税源质量差。
营业盈余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它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等。因此营业盈余占GDP的比重可以较好地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效益水平。在本文中用其来代表税源质量,该比重越高,表示税源质量越好。
三、1994~2007年税收征管效率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的测算
为避免伪回归问题的出现,利用Eviews5.1软件对时间系列进行ADF检验以判断其平稳性,结果如表2、表3所示。
从表2、表3可以看出,ADF检验的t统计值的相伴概率p远大于0.1,因此时间系列ln m和ln n有一个单位根。换言之,时间系列ln m和ln n是非平稳序列。那么在时间系列ln m和ln n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呢?协整意味着两个非平稳序列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虽然,它们之间常常偏离这个比例,但这种偏离只是随机的、暂时的[3]。利用Eviews5.1软件检验时间系列一阶差分△ln m和△ln n进行Engle-Granger检验。结果如表4、表5所示。从表4可以看出,对时间系列△ln m进行ADF检验时,t统计值为-6.976695,小于显著性水平时的值-3.175352。因此可以认为,时间系列△ln m没有单位根,或者说该系列是平稳系列。至此,可以得出结论:时间系列ln m是一阶单整的。同理,时间系列ln n是一阶单整的。因此,时间系列ln m和ln n是同阶单整的,它们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因此可以用OLS估计长期均衡方程。
回归方程为:
从上述回归方程可以看出,1994~2007年期间税收征管效率平均每年提高5.13%,GDP每增加1%,税收收入增加0.75%,营业盈余占GDP的比重每增加1%,税收收入增加0.26%。
税收收入的平均增长率为:
征管效率提高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率Cr为:
四、进一步的讨论
(一)1994年以来征管效率提高在税收增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1994~2007年间征管效率平均每年提高5.13%,征管效率提高对税收增收的贡献率为43.86%左右,征管效率对上海市税收增收功不可没。在过去税收征管效率之所以能发挥如此重要的作用,其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税制设计上的原因。我国现行税制源于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的设计,当时为了应对超过20%以上的通货膨胀率,为了扭转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也不断下滑的趋势,加之,当时的税收征管水平较低,为了筹集到5000亿元的税收收入,就可能要事先设定一个1.5万亿元的框架。这就为以后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留下了巨大的空间。
第二,税务机关对税源的监控能力显著提高。1994年后税务机关高度重视税收信息化建设,以金税工程为代表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显著提高了税务机关的信息化水平,2000年后国家税务总局启动了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工程,各级税务机关将税源监控与管理作为税收管理的核心工作,税源监控能力得以显著提高[4]。
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税务征管效率还将不断提高。形成这一判断的基本理由是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效率还处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1999~2000年我国地下经济规模占GDP的比重为16.1%,而同期美国为8.7%[5]。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还有巨大的潜力与空间。因而,随着税收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税收征管效率将不断提高。
(二)当税收征管效率达到一个足够高的水平时,税收征管效率将不再是税收增收的重要手段
征管效率的提高是有上限的,换言之,征收率也是有上限的。对一个国家而言,当然是税收征收率越高越好。但这是否意味着税务机关的目标就应该是消除所有的逃税行为呢?如果不是,多少逃税可以容忍,多少逃税不可以容忍?容忍与不能容忍的界限在哪儿?
由于税收制度无法自我实施,必须为其添加一种额外的实施机制[6],添加具备特定行动集合的实施者(如税收稽查局、法庭等)来改变博弈形式,改变博弈参与者的后果函数。在税收领域,这种额外的实施机制主要体现为税收稽查和对税收不遵从者的惩罚。
但这种实施机制的运行必将耗费大量的社会资源,从而减少了直接为社会目标作贡献所需的宝贵资源。我们可以合理地假定当逃税比较盛行时,一般而言,税务机关会首先选择容易发现而且逃税额较大的案件予以打击。此时,减少逃税耗费的边际成本极少,而所带来的边际收益极高。但随着逃税的减少,或者逃税所采用的逃税形式变得越来越隐蔽,或逃税额极小,消除逃税所带来的边际收益也越来越小,成本变得越来越大。消除逃税的目标应该是使消除逃税所带来的边际收益与消除逃税所产生的边际成本相等时为止。因此,征收率也是有上限的;换言之,征管效率的提高也是有上限的。我们在强调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时,不应忘记成本效益原则。当税收征管效率达到一个足够高的水平时,税收收入增长将逐步趋向于单纯依靠经济因素,征管因素将不再是税收增收的手段。
五、结 语
自1994年以来,上海市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地增长。那么在税收增收过程中,征管效率提高的贡献率是多少?对这个重要的理论问题,我们尚缺乏充分的研究。本文将Solow余值法引入征管效率的测算中,结果表明在此期间税收征管效率对1994~2007年税收增收的贡献率为53.86%。进一步地分析表明,征管效率的提高对上海市1994年以来以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税收增收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当征管效率达到一个足够高的水平时,税收征管效率将不再是税收增收的重要手段。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