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魏晋至隋唐的历史文献学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历史文献论文,魏晋论文,隋唐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257,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19(2004)02-0001-09
在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历史文献学有了很大的发展,尤其在史注方面成就突出,在文献分类、文献汇集、类书编纂方面,都有明显的成就。[1]具体的成就,总是同思想的成就相关联。本文着重探讨在这一时期,人们在历史文献学思想上的进展,希望有助于对这一领域研究之认识的深入。
一、关于历史文献价值的认识
成书于唐高宗时期的《五代史志》即《隋书》志,上承《宋书》、《南齐书》、《魏书》诸志,而其成就则高于后者。这是因为,《隋书》志的撰写,始于唐太宗贞观年间,完成于唐高宗显庆之时,历年既久,而又多有名家参与撰述,其内容之翔实,斟酌之严谨,都是上述三史所不可比拟的。尤为突出的是,《隋书》志中的《经籍志》,是自《汉书·艺文志》以来,“正史”志中唯一继承《汉书·艺文志》的力作,在历史文献学发展史上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隋书·经籍志》总序及其经、史、子、集四部大序,都从各自的视角,论述了历史文献的价值。其总序称:“经籍”即文献的作用,是“机神之妙旨,圣哲之能事,所以经天地,纬阴阳,正纪纲,弘道德,显仁足以利物,藏用足以独善,学之者将殖焉,不学者将落焉。大业崇之,则成钦明之德,匹夫克念,则有王公之重。”[2](经籍一)这是说明,文献的作用,存在于天地、阴阳、纪纲、道德之间,存在于王者与匹夫之间,凡重视文献者都有发展的机会,凡轻视文献者都不可能获得成功。为了进一步阐明文献的作用,总序引用古训说:“故曰:‘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遭时制宜,质文迭用,应之以通变,通变之以中庸。中庸则可久,通变则可大,其教有适,其用无穷,实仁义之陶钧,诚道德之橐龠也。”[2](经籍一)论者以《诗》、《书》、《礼》、《易》、《乐》、《春秋》等儒家经典,来概括文献在各方面的作用,而所得的结论是“其教有适,其用无穷”。正是因为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从文献中得到自己所需要的教益,所以文献的价值可谓“其为用大矣,随时之义深矣,言无得而称焉”,即作用之远大,意义之长久,不是可以用言语表达出来的。当然,论者最终还是归结到认识历史与现实之关系这一根本点之上:“今之所以知古,后之所以知今,其斯之谓也”。可以说,这就是历史文献的永恒价值。
《隋书·经籍志》成书于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年),其撰述过程,历经了“贞观之治”的盛大时代,人们对于文教的作用自有深刻的认识,这正是《隋书·经籍志》对于“经籍”即文献的价值,能作如此全面而深刻之评论的重要原因之一。又因自《隋书·经籍志》以经、史、子、集四部分别著录历代文献,故其于各部之大序,亦有论述其价值的简要评论。如论经部文献的意义是:“《传》曰:‘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古之君子,多识而不穷,畜疑以待问;学不逾等,教不陵节;言约而易晓,师逸而功倍;且耕且养,三年而成一艺。”[2](经籍一)这是说明了学习的重要,也说明了学习的方法。而学习经书,根本上是学习怎样做人。又如论史部文献的意义是:“书美以彰善,记恶以垂戒,范围神化,昭明令德,穷圣人之至赜,详一代之。”[2](经籍二)这本是论史官的职责,却也从中反映出对历史文献的社会意义的见解。再如论子部文献的意义是:“《易》曰:‘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儒、道,小说,圣人之教也,而有所偏。兵及医方,圣人之政也,所施各异。世之治也,列在众职,下至衰乱,官失其守。或以其业游说诸侯,各崇所习,分镳并骛。若使总而不遗,折中之道,亦可以兴化致治者矣。”[2](经籍三)这是说,诸子百家,兵法、医方,各种文献都是治理社会所不可少的。至于集部之书,论者认为:“文者,所以明言也”;“古者陈诗观风,斯亦所以关乎盛衰者也。”[2](经籍四)由此看来,盛唐时期的学人,对于历史文献的价值不仅有总体上的认识,也有对历史文献之具体作用及意义的理解。这些认识和理解,概括起来,一是关于治理国家,多有参考、借鉴的意义;二是关于联系历史与现实,多有启迪智慧的作用;三是关于如何做人行事,以为律己正身的准则。如果纵览《隋书·经籍志》四部各类小序所论,则其关于历史文献价值的论述,自然更加实际、更加具体,也更加深入。
综上,我们可以认为,《隋书·经籍志》的总序、大序、小序,不仅仅是关于文献分类的说明,而首先是关于文献价值的阐述。这是认识《隋书·经籍志》在历史文献学发展史上之重要地位的一个关键。
如果说《隋书·经籍志》主要是从社会意义方面评论了历史文献的价值的话,那末在其后的史学家刘知幾则是从历史撰述意义上评论了历史文献的价值。刘知幾论历史文献,因其直接与历史撰述相关,故其所论大致限于史书范围之内。《史通》中有《六家》、《二体》两篇,前者论“史之流品”,后者论史书体裁;认为史之流品穷于“六家”,史书体裁限于编年、纪传。同时,《史通》又有《古今正史》篇,论述历代“正史”,并包含编年、纪传二种体裁的皇朝史在内。但是,这都不能十分明确地表达刘知幾的历史文献学思想。而《史通》中的《杂述》、《采撰》两篇,则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反映出刘知幾的历史文献学思想。
第一,刘知幾强调“偏记小说”一类文献的重要。他认为:“在昔三坟、五典、春秋、梼杌,即上代帝王之书,中古诸侯之记。行诸历代,以为格言。其余外传,则神农尝药,厥有《本草》;夏禹敷土,实著《山经》;《世本》辨姓,著自周室;《家语》载言,传诸孔氏。是知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由来尚矣。”[3](杂述)他说的“与正史参行”,表明他重视的程度。他把“偏记小说”这些“史氏流别”的著作,分为10类,即偏记、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列传、杂记、地理书、都邑簿。刘知幾在分析了这10种“偏记小说”的长短得失之后,指出:“然则刍荛之言,明王必择;葑菲之体,诗人不弃。故学者有博闻旧事,多识其物,若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亦何能自致于此乎?且夫子有云:‘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知之次也’。苟如是,则书有非圣,言多不经,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3](杂述)在刘知幾看来,历史文献都是有用的,史学家的任务,一是“博闻”,二是“善择”,这是史学家成就其历史撰述所必需的。
第二,刘知幾强调了对历史文献的利用应持谨慎态度。这个问题与前一个问题是有关联的,即与“博闻”、“善择”相关联。刘知幾指出:“盖珍裘以众腋成温,广厦以群材合构。自古探穴藏山之士,怀铅握椠之客,何尝不征求异说,采摭群言,然后能成一家,传诸不朽。”[3](采撰)这里所说的,是广泛采撷文献对于历史撰述的重要,并把它提高到“能成一家,传诸不朽”来看待,可见是十分重要的了。与此同时,刘知幾又举出了史学上诸多事例,认为有不少本不当采用而采用的夸张、失实、诡妄之说,损害了历史撰述。因此,他又强调指出:“故作者恶道听途说之违理,街谈巷议之损实”,“异辞疑事,学者宜善思之。”[3](采撰)这是希望人们对有些历史文献应持谨慎的态度。
由此可以看出,刘知幾的历史文献学思想虽然是着重于历史撰述而展开的,但其所涉及的方面是很广阔的,其中包含着鲜明的辩证思想。
二、关于文献学史的思想
魏晋南北朝时期,文献分类趋于定型。在文献分类趋于定型的过程中,以及在文献整理的过程中,对于文献的积累、流失、整理的沿革流变,自会有所涉及,从而反映出当时学人的文献学史之若干思想。
南朝阮孝绪在论述文献分类时评述了文献发展史,隋朝牛弘在建议征集天下遗书时论述了文献聚散的历史,唐初史臣在厘清皇家所藏文献并分类著录时论述了文献的演变。凡此,都各从一个方面反映出这时期人们对文献学史的关注。
阮孝绪的《七录·序》,十分详细地论述了他对文献发展史的认识。序文从传说中的仓颉造字说到孔子对文献的整理,从战国时“殊俗异政,百家竞起,九流互作”说到秦始皇的“坑焚之祸”,从汉惠帝“除挟书之律”说到刘向、歆父子奉命“校雠篇籍”,从刘歆上《七略》说到班固撰《汉书·艺文志》,从魏郑默、晋荀勖、李充、南朝宋谢灵运、王俭、齐王亮、谢胐等,在文献分类目录方面所做的工作,说到梁初任防、刘孝标整理文献的成效。这俨然是一篇文献积累、散佚、整理的简史,反映了作者自觉的文献学史意识。[4]从阮孝绪的叙述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规律性的现象,即凡社会动乱致使文献遭到破坏之后,必有关于搜求、整理文献的言论和行动。如孔子整理文献,是在“正宗既殄灭,乐崩礼坏,先圣之法,有若缀旒”的情况下进行的;西汉废除“挟书律”,是在秦朝焚书坑儒之后发布的;刘向、歆父子校书,是在汉武帝时文献“颇有亡逸”的背景下开始的;南朝梁的整理文献,是在社会长期动荡、宋时文献“所亡者犹太半”、“齐末兵火延及秘阁”致使文献“缺亡甚众”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等等。[4]这里,我们不仅可以看出一个规律性现象,即有破坏与散亡,必有整理与积累;同时,还可以看出,中国历史上始终存在着重视整理历史文献、重视文化积累的优良传统。这是中华民族的精神遗产之一,值得永远珍惜。
牛弘在隋朝初年任秘书监,考虑到“典籍遗逸”,乃“上表请开献书之路”。牛弘深刻地总结了隋以前书之五“厄”:
“秦皇驭宇,任用威力,事不师古,始下焚书之令,行偶语之刑。先王坟籍,扫地皆尽”,“此则书之一厄也”。“王莽之末,长安兵起,宫室图书,并从焚烬。此则书之二厄也。”“孝献(按指汉献帝——引者)移都,吏民扰乱,图书缣帛,皆取为帷囊。所收而西,裁七十余乘,属西京大乱,一时燔荡。此则书之三厄也。”“刘(聪)、石(勒)凭陵,京华覆灭,朝章国典,从而失坠。此则书之四厄也。”南朝梁时有侯景之乱,“萧绎遣将破灭侯景,收文德之书,及公私典籍,重本七万余卷,悉送荆州。故江表图书尽萃于绎矣。及周师入郢,绎悉焚之于外城,所收十才一二。此则书之五厄也。”[2](牛弘传)
牛弘所列的“五厄”,第一次是秦始皇焚书坑儒,第二次是两汉之际王莽之乱,第三次是东汉末年社会动乱,第四次是西晋末年各少数民族进入中原,第五次是北周灭萧绎时,萧绎将典籍“焚之于外城”。如果说,作为“处士”的阮孝绪,主要是着眼于学术史来考察文献盛衰的话,那末,作为朝廷官员的牛弘则主要是着眼于政治史来考察文献盛衰的历史。因此,他们所说的文献聚散、盛衰史,在侧重点上,既有相同之处,也有相异之处。但是,我们从牛弘的论述中不难看出,政治动乱对于文献的破坏是非常严重的。尤其是秦始皇和萧绎的焚书,虽出于不同的政治原因,然其在文献发展史上,都是后人所不能原谅的。
《隋书·经籍志》总序在文献学史思想上,要远远超出阮孝绪、牛弘所论,尽管前者继承了阮、牛所述的某些内容,但在认识上却是阮、牛不可比拟的。
首先,从历史的叙述上看,《隋书·经籍志》总序比较详尽地论述了西汉、东汉、曹魏、东晋、宋、齐、梁、隋各朝在整理文献方面所做的努力,使人们得以更清晰、更具体地了解到文献聚散、盛衰和一次次走向新的发展之路的历程。值得注意的是,它揭示出唐初在由水路转运图书及“古迹”时,在底柱“多被漂没,其所存者,十不一二”。按照牛弘的说法,这应是隋朝之后,即《隋书·经籍志》撰写之前,图书的又一“厄”,此则书之六厄也。
其次,从文献学思想上看,《隋书·经籍志》颇多关注。它论汉初整理文献因“互有舛驳,不可胜言”,故有“博而寡要”、“劳而少功”的缺陷。它论刘向、歆父子校书,指出:“每一书就,向辄撰为一录,论其指归,辨其要旨,著为《七略》”。对此,予以肯定。它也肯定了班固依“《七略》而为书部”,撰为《汉书·艺文志》的做法。它认为,荀勖所著《新簿》,“至于作者之意,无所论辨”,是一大缺憾。它详述王俭《七志》的分类情况,同时批评《七志》“不述作者之意,但于书名之下,每立一传,而又作九篇条例,编乎首卷之中。文义浅近,未为典则。”它表示,阮孝绪的《七录》,“其分部题目,颇有次序,割析辞义,浅薄不经”。[2](经籍一)这些,都是《隋书·经籍志》作者从文献学思想上提出的评论。我们从中至少可以得到两点启示:第一,后人或可从中窥见文献学史上人们在文献学思想上的得失,并作为文献整理工作的借鉴。第二,后人对《隋书·经籍志》的撰写及其成为文献学史上的名作,当有进一步深刻的认识,即它是在总结了前人的经验和教训后,采诸家之长、避各家之短并结合当时的需要而撰写出来的。下面所引《隋书·经籍志》总序中的这段话,足以表明《隋书·经籍志》在文献学史和文献学思想上的视野和气度:
远览马史、班书,近观王、阮志、录,挹其风流体制,削其浮杂鄙俚,离其疏远,合其近密,约文绪义,凡五十五篇,各列本条之下,以备《经籍志》。虽未能研幾探赜,穷极幽微,庶乎弘道设教,可以无遗阙焉。
《隋书·经籍志》的高明,一是在于它的前驱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成为《隋书·经籍志》的借鉴和参照,这是一个客观条件;二是其作者确有高于前人的眼光和气度,所谓眼光是说它的作者能够对前人所做的工作作出比较中肯的评价,所谓气度是说它的作者毫无隐讳地承认受到马、班、王、阮的影响。这种气度,非但不妨碍《隋书·经籍志》的成就,反而使人们更清晰地看到学术发展、演变的脉络,从而更加深了对《隋书·经籍志》地位的认识。
这里,还需要强调的是,《隋书·经籍志》总序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即它非常重视在文献盛衰、聚散过程中,人们对于有关“作者之意”,或文献本身的“文义、”“辞义”的揭示,或付诸阙如,或过于浅近,均不可取,并以此作为它的评价尺度之一。如它认为荀勖的《中经》至于作者之意,无所论辨”;认为王俭的《七志》“文义浅近,未为典则”;而阮孝绪《七录》则“割析辞义,浅薄不经”等等。[2](经籍一)正因为如此,《隋书·经籍志》在“约文绪义”方面,用力甚勤,成就很高,不独可以前追《汉书·艺文志》,而且独步于其后正史的经籍、艺文诸志,甚至在其他多种文献目录书中,也是卓尔不群的佳品。
三、关于史注的见解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史注有了重大发展,以至于成为史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从历史文献学的领域来看,更是其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然而,当时人们对于史注的认识也还存在一些歧异,反映了这方面的思想尚在发展之中。
刘知幾《史通》专有《补注》篇,详细地论述了作者对于史注的见解。刘知幾在《补注》篇中指出:注的本意在于训诂,一曰传,二曰注:“传者转也,转授于无穷;注者流也,流通而靡绝。”基于此,他推崇韩婴、戴德、戴圣、服虔、郑玄等人对经书所作的注,称赞裴骃、李斐、李奇、应劭、晋灼等人对“三史”即《史记》、《汉书》、《东观汉记》所作的注,誉为“开导后学,发明先义,古今传授,是曰儒宗。”如此看来,刘知幾对于史注的必要性及其作用,是肯定的。他对“转授”和“流通”的意义的重视,以及对具体的注家的标榜,都表明了他的这一基本认识。
当然,刘知幾也十分明确地批评几种形式的史注,认为它们是没有必要存在的。他批评的第一种史注形式,是“文言美辞列于章句,委曲叙事存于细书”,这大都反映在“史传小书,人物杂记”之中。他批评的第二种史注形式,是“掇众史之异辞,补前书之所阙”,如裴松之注《三国志》、刘昭注《两汉书》、刘孝标注《世说》等。他批评的第三种史注形式,是“除烦则意有所吝,毕裁则言有所妨,遂乃定彼榛楛,列为子注”,如羊衒之《洛阳伽蓝记》、王劭《齐志》等。刘知幾还进一步指出:裴松之的《三国志注》,是“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烦芜”。刘昭的《两汉书》注,是“言尽非要,事皆不急”,“多见其无识也”。刘孝标的《世说新语》注,是“留情于委巷小说,锐思于流俗短书,可谓劳而无功,费而无当者矣”。羊衒之等人的自注(亦日子注)“琐杂”、“鄙碎”,“言殊拣金,事比鸡肋”。刘知幾对于这些史注形式概而评之曰:“大抵撰史加注者,或因人成事,或自我作故,记录无限,规检不存,难以成一家之格言、千载之揩则。”[3](补注)其实,刘知幾所批评的对象,并非都是“撰史加注者”,即作自注者,他也批评有些为他人历史撰述作注者,如裴松之、刘昭等。其思想核心,是这些史注已经偏离了“训诂为主”的宗旨。
显然,这里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史注的宗旨是否仅仅在于“训诂为主”,其他形式的史注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固然有理论上的探讨的必要,但更重要的是需要考察这个时期的史学发展和历史文献学发展的实际面貌,然后才能得到合理的说明。
首先,我们来看看裴松之注《三国志》的初衷。他在《上〈三国志注〉表》中写道:
按三国历年不远,而事关汉晋,首尾所涉,出入百载。注记分错,每多舛互。其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刚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内,以备异闻。若乃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妄。其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辩。[5]
细察裴松之所论作注的几个方面,无不在理。一部历史著作,在材料取舍上要做到完全合理且无重要缺漏,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这就为“补阙”留下了空间。而同事异说,孰是孰非,抄而存之,以备异闻,亦在于理。至于矫正讹误,以惩其妄,似尤有必要。凡此,对于正确理解史注之重要性,都有很充分的说服力。
裴松之所说的这些,从当时之人或稍近之人来看,是必要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文献的散佚,《三国志》裴注的历史文献价值也就愈来愈高,因而越发为后人所重视。因此,在后人来看,裴松之所说的这些,更是必要的了。刘知幾还去裴松之年代未远,或许对此感受不深,但也不能说没有任何觉察。
其次,我们来看裴骃的《史记集解》是出于怎样的考虑。裴骃这样写道:
考较此书,文句不同,有多有少,莫辩其实,而世之惑者,定彼从此,是非相贸,真伪舛杂。故中散大夫东莞徐广研核众本,为作《音义》,具列异同,兼述训解,粗有所发明,而殊恨省略。聊以愚管,增演徐氏。采经传百家并先儒之说,豫是有益,悉皆抄内。删其游辞,取其要实,或义在可疑,则数家兼列。……未详则阙,弗敢臆说。人心不同,闻见异辞,班氏所谓‘疏略抵牾’者,依违不悉辩也。[6](史记集解序)
从上文可以看出,刘知幾是推崇裴骃《史记集解》的。值得注意的是,裴骃在徐广《史记音义》的基础上作《集解》,尽管同裴松之注《三国志》有很大的不同,但在“豫是有益,悉皆抄内”、“义在可疑,则数家兼列”等作注原则上,同裴松之在对待史注的认识上却是相通的。他们的区别在于:裴骃取材于“经传百家并先儒之说”,而裴松之则取材于近人撰述。应当承认这种区别,对于史注的必要性来说,并不是关键性的。
再次,史注之所以成为必要,还有另外的原因,这从司马贞作《史记索引》的出发点可以看得很清楚。司马贞在《史记索引》序中这样阐述了注释《史记》的历史,他写道:
逮至晋末,有中散大夫东莞徐广始考异同,作《音义》十三卷。宋外兵参军裴骃又取经传训释作《集解》,合为八十卷。虽粗见微意,而未穷讨论。南齐轻车录事邹诞生亦作《音义》三卷,音则微殊,义乃更略。尔后其学中废。贞观中,谏议大夫崇贤馆学士刘伯庄达学宏才,钩深探赜,又作《音义》二十卷,比于徐、邹,音则具矣。残文错节,异音微义,虽知独善,不见旁通,欲使后人从何准的。[6](史记索引序)
按理说,司马贞看到的这个发展、变化,刘知幾也是有可能看到的。司马贞提出的问题是:南齐以后,《史记》之学中废,以致“残文错节,异音微义,虽知独善,不见旁通,欲使后人从何准的”这个问题,也正是司马贞作《史记索引》的学术根据。而这个根据,如果司马贞所说不诬的话,那末不论在什么情况下,人们似都没有反对的理由。
从以上几个方面所举出的史注家的注史宗旨及具体目标来看,后人为前人所著史书作注,虽因人因时而异,各有自己的考虑,但其中也贯穿着一个共同规律:弥补史书撰写存在的缺陷、揭示史书在流传过程中的种种变化、便于时人及后人更准确地阅读和理解史书本意。
我们再来讨论史家对自己著作作注的有关问题。此即所谓自注或子注,是刘知幾最不赞成的一种史注形式。史书自注并非如刘知幾所说始于羊衒之。按章学诚的说法,史书自注始于司马迁、班固,他说
太史公叙例之作,其自注之权舆乎!明述作之本旨,见去取之从来,已似恐后人不知其所云而特笔以标之,所谓“不离古文”及“考信《六艺》云云者,皆百三十篇之宗旨,或殿卷末,或冠篇端,未尝不反复自明也。班书年表十篇与《地理》、《艺文》二志皆自注,则又大纲细目之规矩也[7](史注)
《史记·太史公自序》作为自注的性质,是表明“述作之本旨”;《汉书》的《地理志》、《艺文志》的自注,是史家进一步对史书有关内容的必要的说明,一则是为了使正文连贯而简洁,二则是使所述内容明白、清晰和丰满。今举《汉书、地理志》为例,如其论“京兆尹”,正文很简略,如下:
京兆尹,元始二年户十九万五千七百二,口六十八万二千四百六十八。县十二:长安,新丰,船司空,蓝田,华阴,郑,湖,下邽、南陵,奉明,霸陵,杜陵。[8](地理志上)
以上正文凡54字,读者从这里可以略知西汉“京兆尹”的概况,但终归比较简略。因此,班固在正文之下对有关内容作了自注,其中有的比较简要,有的比较详细。如“京兆尹”之下注曰:“故秦内史,高帝元年属塞国,二年更为渭南郡,九年罢,复为内史。武帝建元六年分为右内史,太初元年更为京兆尹。”仅此一则,自注文达45字,接近全部正文。而“京兆尹”之下的全部注文约260字,近于原文的5倍。其自注之文,除说明建置沿革外,还有关于社会历史和自然的有关要点,如“蓝田”之下注曰:“山出美玉,有虎侯山祠,秦孝公置也。”如“郑”下注曰:“周宣五弟郑桓公邑。有铁官。”如“南陵”之下注曰:“文帝七年置。沂水出蓝田谷,北至霸陵入霸水。霸水亦入蓝田谷,北入渭。古曰兹水,秦穆公更名以章霸功,视子孙。”显然,读“京兆尹”时,读自注之文与不读自注之文,在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上,都有很大的差别,自不待言。对于这样的自注即“子注”,似不可视为“琐杂”、“鄙碎”、“言殊拣舍,事比鸡肋”看待。因此,对于史书作者自注,一般说来,不能作简单的否定,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刘知幾对史家的史书自注的批评,是值得商榷的。即便是刘知幾极为不满的羊衒之的《洛阳伽蓝记》,其所有自注,在根本含义上,亦大抵与《汉书·地理志》相同或相近,怎么可以一言以蔽之曰“琐杂”、“鄙碎”!
在刘知幾之后,许多史学名著如杜佐的《通典》、司马光的《资治通鉴》、章学诚的《文史通义》等,都有数量不同的自注。
首先看《通典》的自注。《通典》自注,“发展了史书自注的方法,是它在史书编纂方面的成就之一”;《通典》的注文,大致可分为五类:释音义,举典故,补史事,明互见,考史料。“这些子注,不但可以补正文的不足,而且指出了材料的出处,便于稽考,特别是对于史料的考辨,表现了杜佑严谨的治学精神。”[9]
其次,看《资治通鉴》的自注。《资治通鉴考异》30卷,即为《资治通鉴》自注,其撰述的目的和价值,在于详细地说明了作者在历史资料的去取、记述详略的处置,不仅可以独立成书,而且堪为名著。
再次,看《文史通义》的自注。章学诚在讲到《文选》、《唐文粹》、《宋文鉴》、《元文类》等书与正史的关系时,他写道:这类书“并欲包括全代,与史相辅,此则转有似乎言事分书;其实诸选乃是春华,正史其秋实耳。”其下注云:“史与《文选》,各有言与事,故仅可分华与实,不可分言与事。”[7](书教中)这条注,进一步说明了文章与史书的关系。章学诚在讲到“著述之体,援引古义”的有关问题时指出:“考证之体,一字片言,必标所出:所出之书,或不一二而足,则必标最初者(引者按,其下自注云:“譬如马、班并有,用马而不用班。”);最初之书既亡,则必标所引者(引者按,其下自注云:“譬如刘向《七略》既亡,而部次见于《汉·艺文志》,阮孝绪《七录》既亡,而阙目见于《隋·经籍志》注,则引《七略》、《七录》之文,必云《汉志》、《隋注》)”。[7](说林)这是章学诚讲到征引文献时应当注意到的有关体例问题时,于适当处所作的自注。章学诚的《文史通义》,自注之处甚多,不一一列举。
至此,我们有必要来考察一下章学诚对史注的总的看法。章学诚认为:《春秋》有三传,《史记》、《汉书》各有注家,都是“阐其家学”的需要;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其陈(寿)范(晔)二史,尚有(裴)松之、章怀(太子)之注。至席明惠注《秦记》、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则杂史支流犹有子注,是六朝史学家法未亡之一验也。”[7](史注)至于自注,章学诚进一步评论说:
夫子文之籍,日以繁滋,一编刊定,则征材所取之书,不数十年尝亡失其十之五六,宋、元修史之成规可复按焉。使自注之例得行,则因援引所及而得存先世藏书之大概,因以校正艺文著录之得失,是亦史法之一助也。且人心日漓,风气日变,缺文之义不闻,而附会之习且愈出而愈工焉。在官修书,惟冀塞责;私门著述,苟饰浮名;或剽窃成书,或因陋就简,使其术稍黠,皆可愚一时之耳目,而著作之道益衰。诚得自注以标所去取,则闻见之广狭,功力之疏密,心术之诚伪,灼然可见于开卷之顷,而风气可以渐复于质古,是又为益之尤大者也。然则考之往代,家法既如彼;揆之后世,系重又如此;夫翰墨省于前而功效多于旧,孰有加于自注也哉![7](史注)
从这里可以看出,章学诚对于史家自注的评价是积极的,甚至可以说他的评价是很高的。
综上,我们从魏晋南北朝隋唐诸多注家的自述及其所注之必要性来看,从章学诚对史注的整体认识,尤其是他对魏晋南北朝隋唐的史注表明其不失家法传统来看,以及他对自注的充分肯定来看,都足以表明刘知幾关于史注的认识是有失偏颇的。弄清这些问题,不仅对历史文献学思想的研究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当今的历史文献学工作也有重要的启示。
四、附论:唐代君臣对整理历史文献的重视
唐太宗至唐高宗时修成的《五代史志》即《隋书》志,其中有《经籍志》,表明唐人对“经籍”的重视,这也是对文献的重视。其后,唐人苏冕撰《会要》,其中有“经籍”一目,或许是受到《隋书·经籍志》的启发。
今《唐会要》卷三十五“经籍”一目之下,记述了自唐高祖武德五年至唐宣宗大中五年的230年间,唐代君臣有关整理文献的言论和事迹凡十余则。如:
武德五年(622年),令孤德棻上奏,“请购募遗书,重加钱帛”。“数年间,群书毕备”。
贞观二年(628年),魏徵“以丧乱之后,典章纷杂,奏引学者,校定四部书。数年之间,秘府粲然毕备。”
乾封元年(666年),唐高宗“以四部群书,传写讹谬,并亦缺少”,乃诏赵仁本、李怀严、张文瑾等,“集儒学之士刊正,然后缮写。”
景云二年(711年),(注:《唐会要》原作“景云三年”,疑为二年之误,故改。)唐睿宗“以经籍多缺,令京官有学行者,分行天下,搜检图籍。”
开元七年(719年),唐玄宗“敕秘书府、昭文馆、礼部、国子监、太常寺及诸司并官及百姓等”,就内库所残缺前代旧书,“借缮写之”。“及整比四部书成”,玄宗“令百姓、官人入乾元殿东廊观书,无不惊骇”。
大中三年(849年),“秘书省据御史台牒,准开成元年七月敕”,“从今年正月后,应写书四百一十七卷”。
大中五年(851年),“秘书省牒报御史台,从今年正月已后,当司应校勘书四百五十二卷。”[10](卷三五,经籍)
从以上所列举的有关言论和史实来看,唐代君臣对整理文献的工作,始终非常重视。其工作内容,包括购募、刊正、缮写、校勘、整比等,有时还允许官人、百姓参观。这个事实表明,整理历史文献是长久的事业。这是因为:由于种种原因,文献的散失、残缺,是不可避免的历史现象,而后人对于历史文化的继承、发扬,是不能没有历史文献作为前提和载体的。古今历史条件不同,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也会发生一些变化,但其中的道理和规律,却是贯通古今的。
下面所列附表,对于我们认识以上道理和规律,或许有一定的帮助。
附表:唐代四部书增减一览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有唐一代在文献积累方面的变化:唐初,经隋末战乱,文献散佚,故唐以前之文献数量在3万余卷。至开元、天宝年间,文献总数增至7万卷以上,反映了盛唐文化的发展面貌。其间,因开元二十四年玄宗从东都洛阳还京,下敕:“百司从官,皆令减省集贤书籍,三分留一,贮在东都。”因此,天宝三载的文献总数在库书目数量降至5万余卷。还有一点也是值得注意的,即在安史之乱后,至唐文宗开成年间,唐代文献虽经战乱之祸,仍然维持在5万余卷。以其与《隋书·经籍志》相比,可以看出唐人著述的宏富。
当然,《唐会要》提供的这些数字,可能与实际情况不尽相符。但是,它的参考价值却是十分珍贵的,即透过唐代对历史文献的整理,揭示出一个重要的道理:重视整理历史文献,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优良传统。这个传统对于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中国历史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华民族的子子孙孙,都应当继承和发扬这个优良传统。
收稿日期:200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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