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非同盟_欧派论文

欧盟的非同盟_欧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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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苏萍 编译

2005年春天,由各国于2004年10月29日签署通过的欧盟宪法条约先是在西班牙、之后在卢森堡的全民公决中胜利通过,并在9个成员国的议会投票中通过。然而,这些胜利远没有该项条约在两个发起国荷兰和法国的全民公决中遭到反对来得影响重大。自从荷兰与法国表示它们不会再次举行全民公决以推翻现有的否决后,其他国家包括英国均表示它们将不再启动本国的表决程序,即便需要承受一些压力。因为此次宪法性条约遵循全体一致的原则,这意味着即便只在一个国家遭到反对而在其他的国家都获得胜利通过,该条约也是无法生效的。在暂停表决的12个国家中,6个国家需要全民公决,6个则要求在议会中投票。

宪法条约遭到反对正值英国关于欧盟讨论的重要时刻。它推动了英国舆论及政治阶层包括工党政府集体偏向疑欧派立场。英国是否加入欧元区的投票被无限期推迟,而布莱尔决定入侵伊拉克也使英国与法国及绝大多数欧洲国家分道扬镳,再次巩固了英国优先考虑美国而非欧洲的传统。“对欧盟宪法说不”运动者们很失望于英国不能对条约进行投票,因为民意调查显示结果肯定是反对。

在2005年6月举行的欧洲议会中, 英国作为欧盟中笨拙的伙伴角色看起来被再次强化。与此同时,一开始就宣称自己支持欧洲统一并将英国置于欧盟中心的英国政府逐渐变得怀疑欧盟,反对与欧洲的进一步合作。英国尽管在2005年7 月担任欧盟轮值主席,但欧盟宪法和预算案造成的不利影响注定它不可能在解决欧盟问题上作出多大的进步。布莱尔2005年6月23 日在欧洲议会的演讲中提出了广泛的欧盟改革。他主张一个强大、自信的欧洲,继续扩大并共享主权,为它的人民带来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获益,同时坚持它的合法性依然牢固地建立在主权国家之上,抵制任何可能使欧盟成为一个国家的变动。针对一些将欧盟发展成为更加紧密的联合体的倡议,为保持欧盟继续作为主权国家联合体,(布莱尔)所拥护的代议制民主性质的欧洲政体和欧洲市民社会被事先排除在外,而疑欧派仍然担心权力会从主权国家转移至邦联中心。

英国对欧盟的这种不确定和犹豫不决的态度来源于它认为与欧洲之间相分离的观念,一种被不仅在政府形式上而且在政治经济中显著的宪政特征持续加强的态度。而这种宪政特征通常是自相矛盾的。现代英国的成立方式使其很难在之后的五个世纪加入任何国家,出让主权或接受一个挑战议会主权的超国家权力体。但是,在最近的三个世纪,英国推动了一个开放的世界贸易和金融秩序的生成与维持,而这一秩序意味着在实践中要时刻准备着遵循一定的规则,通过出让主权来维持世界秩序。英国对欧盟的态度也因此常常是模棱两可的,很少有连贯性。

一、欧盟的可能前景

宪法条约的失败引发了对欧盟未来的疑问。进一步的融合如今是否仍有可能?欧盟是否会继续扩大?甚至从长远看,欧盟是否仍将存在,还是会在继续分裂中沉沦?这一时刻可以看成是欧盟发展中的分水岭。欧盟两种不同的合法性基础——基于国家间条约和来源于民主与公民权——之间一直存在着紧张关系,但在欧盟宪法表决之前,两者的冲突从未如此严重。宪法条约的基础致命地、可能也是无法避免地在两者之间游走,结果没有取悦任何一方。如果它只是国家之间的条约,确认欧盟作为政府间关系的属性,则它没有必要交由全民公决来表决,至少像英国这类主权建立在议会而不是大众民主之上的国家是没有必要的。而如果它的确是把欧盟看作一个拥有自己公民权利和能力的政治实体的宪法,那么它就要求大众的授权。

如果宪法条约的目标是为欧盟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宪法,那么欧洲议会应该采用“我们是欧洲的人民”这样的权利宣言,起码应该像苏格兰议会在1989年那样写明:“我们,集合在苏格兰制宪会议上,特此宣布苏格兰人民拥有自由选择最符合他们需要的政府形式的主权,特此宣布并发誓在我们所有的行动和审议中,苏格兰人民的利益将是至高无上的。”然而,欧盟宪法条约不会采纳这样一个权利宣言,因为欧盟所有的成员国都不会接受,特别是英国,把欧洲人民而不是国家作为欧盟权威的最终来源是不可接受的。但这个政治现实只不过强调了在将这一条约描述为欧盟宪法时的缺点,表明这个条约可能是什么,但在现实中根本不可能是的东西。

欧盟议会为宪法起草了条约草案而不是简单将现有的条约简化和再组织,所有的成员国最终都同意签署,但这是最容易的部分。宪法条约在成员国批准中失败之后,关于欧盟未来的讨论甚嚣尘上。下面将四种不同的前景加以讨论。

1.“停顿瘫痪”说

这是疑欧派最喜欢的结果,不过这种观点也可以在一些失望了的欧洲统一论者身上发现。该观点认为欧盟已经达到了它的最高点,宪法条约的受阻将使它慢慢地萎缩倒退,任何进一步的扩张都将不可能,在新成员问题上不可能达成任何一致,尤其是针对土耳其,即使入盟会谈已经启动。同时,现有成员国的合作机制将不会有所改革,从而走向低效率和惯性。因为同样的原因,欧盟进一步融合的步伐受阻,像财政预算之类问题将成为成员国之间长时间僵持不下的根源。成员国为了便于在欧洲层面让步的政策在国内顺利实施,会更加固执地维护它们的国家利益,从而出现新的分裂动力。伴随着欧洲合作及合作精神的衰退,预算远不可能扩大而仍将保持在1%,而这会限制欧盟实施新的动议。这一观点的极端看法认为, 分裂甚至会蔓延到欧元区,因为稳健增长的任务变得越来越繁重,而积累的政治成本却在增加。由于缺乏政治和经济的联盟,一些人一直怀疑货币联盟的意义以及它是否能持久。在极端情况下,一个或更多国家背叛联盟也是可以想像的。

2.“一切照旧”说

这种假定认为,欧盟会继续依照现有的条约和从第一批条约签订以来逐渐发展起来的事实宪法运行。这是最不需要我们作出什么努力也最少干扰的情况。欧盟已经通过获得成员国割让的各种权力取得了实质性的存在,并且通过欧盟委员会和欧洲法院的规则制定和司法权界定取得了很大进展。宪法条约的失败的确使欧盟走向更民主、更负责任的道路困难重重,同时也使未来在解决类似于欧盟增加到25个成员国这样一些特别需要合作的问题上难度更大,当然也更缓慢。但没有哪一个困难是难以克服的,欧盟的权力和责任会在广泛范围内保持原样。它会回到它最擅长做的事情中去,通过多边合作解决特殊问题。欧盟的合法性基础仍然较弱,这有赖于进一步的整合或发起一个新的倡议。宪法条约的失败迎来了一段巩固时期。不过和以前一样,欧盟作为一个超国家的法律、行政和政治实体意味着它有扩张的使命。欧盟会继续向其成员国扩张它的延伸范围,引发周期性的摩擦,但不会有决定性的排斥。疑欧派继续咕哝着重新进行条约谈判,然而在一个有着25个国家的共同体中,这样的重新谈判看起来是不可能成功的,除非一个成员国准备完全离开。而这样做的代价之大使我们不可能有所期望。

3.“核心欧洲”说

欧盟宪法条约失败之后,一个更紧密的联盟的倡导已经受到限制。一种同样被长时间讨论过的可能前景是关于核心欧洲的计划,即按照欧盟成员国内希望能更快、更深入融合的群体设定的步调,接受两种速度或多种速度发展的欧盟。这个群体的成员是变动的,但在目前看来,最显而易见的成员应该是12个欧元区成员国,既然它们已经在国家的经济治理方面走出了决定性的一步,答应放弃本国的货币,服从《稳定与增长公约》和欧洲央行的决策。这样一个计划要发挥作用,其他用以协调欧元经济区财政政策和劳动力市场政策的额外措施就是必须的了。25个欧盟成员国很难一致通过接受这样的变化,这也表明如果欧元区国家同意了,那就是因为它们希望这么做。尽管这对它们来说也很难,但绝非不可能。如果这个计划成功了,不同速度发展的欧洲的目标会达到,但核心国家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距离也会进一步拉大。英国经常说这样会阻碍欧盟多层次的发展,但是这仅仅是在英国仍然希望加入欧元区的时候。在实践中,英国过去寻求不参加条约的事实就意味着它已经承认了不同速度发展的欧洲的原则。欧元区进一步融合的建议难以阻挡,如果欧元区被证明是成功的,并且使它成为单一经济体运转有效的条件能够达到,那么接下来就会吸引其他欧盟成员国的加入。但到那时,加入的门槛会比以前高,而欧元区有可能已经发展出自己的、其他想加入的国家必须接受的规则。

4.“改革”说

第四个可能的前景是那些对欧盟及其未来保持乐观态度的人喜欢的。托尼·布莱尔在欧洲议会的发言中发出了这样的声音。一个有着25国的同盟必须创建新的政治几何学,强化进一步扩张的计划,欧盟将会放弃发展一个更紧密的联盟的目标,而集中于扩大欧盟,将欧盟重铸为一个新的政治联合体,而不仅仅是一个自由贸易区。但这个新政治联合体并不是一个国家,不会使自己向主权国家的方向发展。为此,欧盟的工作将努力探索和维护共同的目标,共同制定政策,但是这一切会通过投资、人力资本、交流、学术研究和语言而不是共同的农业、渔业政策来实现。这样,欧盟将重新成为欧洲公民社会和欧洲网络的推动者。它会促进多元化和试验性,促进建立竞争性的欧洲社会模式。它会重新致力于把欧盟建设成为一个公民的联盟,一个比以前需要更多合法性基础的联盟。而对如何实现它,则有很多不同意见。有人说唯一的途径就是以欧盟取代民族国家,把欧盟建设成为真正的政治实体,直接以公民的意愿为基础。也有人争辩说需要保证国家的权力,改革预算,决定联盟中各层级的排他的司法权,把欧盟发展成为一个组织网络。建设一个公民的欧洲的目标要通过一个具体的、落实于国家权力和代议制民主的政治结构来实现。在这方面的重要辩论可以回溯到美国早期,尽管处于一个非常不同的情境,但美国从一开始就宣称它是一个主权实体,而欧盟不是这样。

二、欧洲的形象

欧盟目前的僵局和未来的不确定反映出欧洲已成为复杂的政治空间。它的每个公民、精英和知识分子心目中都有一个不同的欧洲形象。欧洲和欧盟并不一样,尽管它们之间经常可以互换。欧洲的形象对关于欧盟的讨论施加了强有力的规范性力量。已举行的全民公决中的同意或不同意被不同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欧洲形象所动摇。尽管欧洲不同成员国对欧盟的态度有着显著差异,然而欧洲形象是什么的问题,却穿越了国界,第一次成为名副其实的欧洲讨论与欧洲政治空间建构的证明。从这个角度看,疑欧派在除英国、丹麦外的诸多欧盟国家中大量出现并不必然是欧洲一体化进程衰退的标志,反而是成熟的标志。这意味着一场真正的讨论可能开始,人们开始确定无疑地接受欧盟的存在,即便是那些曾参与反对欧盟现有政策和制度的人们。由此,表决程序的中断是令人遗憾的,不然像法国、荷兰所经历的那种争论就有可能在更多的国家中出现,而这是有好处的。更大范围内的讨论被剩余13个国家中12个国家推迟表决的决定中断了。然而,早在把宪法看成一部需要成员国表决的条约而不是一个需要由欧洲公民同意的文件时,就已经削弱了这种大范围讨论的可能,如果宪法被认为是后者,那么所有成员国都应该在同一天举行全民公决,而不是现在的由成员国自己选择表决方式和表决时间,选择通过全民公决还是通过议会投票。这样的程序安排显然减少了在全欧洲范围内展开大讨论的可能。不过这也没有全部消除这种可能性。在整个欧盟范围内有着相同观点的群体和集团联合起来,分别组织了“同意运动”和“说不运动”,开展了一系列活动。这对疑欧派特别重要,正是通过和全欧盟的疑欧派的联姻,“说不运动”或含蓄或直白地承认了欧盟作为一个政治空间的存在。他们推出了一个需要反对宪法条约、阻碍欧盟进一步融合、防止欧盟成为一个国家的欧洲形象。而尽管疑欧派以消极语调占主导的此次运动获得了胜利,他们也仍然需要推出一个自己关于欧洲应该怎么组织的积极的欧洲形象。

疑欧派的欧盟形象的核心是在政府间关系和超国家实体这两个概念上做文章。这两个概念的紧张关系就像是宪法条约中的故障线。欧盟议会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无法提出有助于解决欧盟两种冲突的合法性基础的宪法,而使这个问题恶化。欧盟是在其成员国的决定基础之上建立的,但是随着条约和制度的逐步确立,欧盟成为一个自我发展的法律实体,它有自己不成文的宪法。如果宪法条约获得了成功,则会给欧盟带来运作清晰的法律指示,也有可能提供更重要的民主、负责性和补贴,同时对它的基本价值和目标作出声明。然而,宪法条约的失败并不意味着欧盟就没有宪法,它在很长时间以来都有一部宪法,只不过不是正式、成文的而已。尽管条约遭到了否决,宪法条约的第三部分还是继续生效,因为这一部分不过是重复了以前条约的内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宪法条约在法国遭到否决是因为法国人把这想像成是向许多他们所不喜欢欧盟的经济、社会政策作出否决。而这些政策是以前条约的内容,它们会继续生效。人们所失去的是将欧盟改革为更民主、更负责的新机制,是使欧盟改变为对其公民负责而不是政治家阶层负责的机会。疑欧派对这个结果很高兴,因为他们不想看到一个这样的欧洲政治体的建立,他们所希望的是一个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联合体,所有的政策都应经由各国的一致同意。没有所谓的欧洲公民,有的只是某个国家的公民。所以,主权仍然是欧盟讨论中的中心形象之一,从中反映出了不同的观点。但是还有其他有力的形象——治理、政治经济以及安全,下面将一一讨论。

1.主权

在英国的欧盟讨论中,主权仍然是而且一直以来都是中心议题。劝说欧洲现有民族国家及其政治精英们将权力交给新的欧洲中心是很难实现的,可能对英国尤其难,尽管英国的一些领导人比如丘吉尔在二战一结束就鼓吹欧洲结盟的新思路。丘吉尔在欧洲大会发表演说提出欧洲联盟的建议时说道:“欧洲的联盟需要国家在主权上作出牺牲或合并。但是,所有的国家也都有可能会逐渐同意这样的观点:一个更大的主权能够保护国家之间的多样性,各个国家的风俗、个性和传统。”然而,在更大的主权和保护民族多样性之间找到一条和谐的道路仍然是未完成的工作,而且不仅在英国,其他几个成员国关于宪法条约的讨论也清楚地显示了这一点。但是这一争论在英国尤为尖锐,疑欧派喋喋不休地反对欧盟所代表的更大主权。

“亲欧派”和“疑欧派”之间的这场争论的热烈程度和非决定性,与美国建国初联邦党人和共和党人的争论具有相似之处。当初,权力在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分配引起了尤为激烈的争论。《独立宣言》中的崇高理想事实上与很多州的法律相抵触。南方的州试图维护的多样性是维持奴隶制,而且为了维护这一权力,它们甚至想脱离合众国。

美国联邦党人和共和党人争论的焦点是联邦政府何者为先的问题。哪些权力应该给联邦政府,哪些权力应该由州政府保留,在何种情况下联邦政府可以合法地延伸它的权限,采取新行动?

在欧盟创建过程中,联邦党人和共和党人的争论在联邦欧洲的支持者和基于国家的欧洲的支持者之间再次上演。有人说将美国和欧盟进行比较会误入歧途,理由是美国一开始就是一个主权国家而欧盟不是。但尽管欧盟不是,将来也不会变成一个主权国家,美国的经验仍然与欧洲有关。因为美国的争论中很多涉及到美国到底是一个国家还是很多个国家的问题。美国需要解决的是如何调和联邦权威与州政府权威的问题,而对于欧洲来说,则是如何调和超国家权威和国家权威的问题。

在这场争论中,彼此间的差异常常被用夸张的语言表达出来。英国的“亲欧派”常常被指责为意图消灭民族国家,将所有的权力都交到欧洲联邦政府手中;同样,“疑欧派”则被指责为希望夺取联邦中央的所有权力,从而废除它。但是,没有哪一个英国政治阶层是持有以上观点的。需要争论的问题并非是否需要一个联邦中心,也不是民族国家是否还应继续存在的问题,而是更狭窄的如何划分两者之间的权力问题。“疑欧派”的观点是反对联邦中央侵犯成员国的权力和权限。他们认为联邦中央的本性和杰弗逊式的共和党人认为美国联邦政府的本性一样是放纵的。

联邦党人和共和党人的争论准确地指出了不同的宪法合法性的基础,这样的争论仍在今天的欧盟回响。人们能否从一个强有力的、能在整个联盟范围内采取战略性行动的联邦中心中受益?还是维持一个不超出国家联合体的、自我管理的、受到限制的联盟更好?

然而,在任何政体中,谁有权决定新的规则是至关重要的。欧洲的合法性来自于民族国家,它们的政治精英不愿意出让他们对国家的控制权,使得对联邦中央、欧盟的超国家性的争论一开始就无法谈拢。这一部分原因在于这一场争论是不平衡的,欧洲政治阶层排除了共和党人或欧洲怀疑主义者,或者使他们边缘化了,同时认为联邦党人的立场得到广泛支持才是正当的。丹麦和法国的全民公决表明,支持者尽管数目相当可观,但比预想的要少得多,甚至在欧盟的两个创始国中也是如此。在像英国这样的成员国中,疑欧派在争论中如此引人注目,以至于任何关于欧盟重塑的讨论都需要从疑欧派的立场出发,只有这样,讨论才能有所进展。

2.治理

欧盟被看作是一套治理体系的观点与欧盟主权定位引发的各种形象相反。这一形象主要的两极是网络和地区治理。网络治理强调网络的动力机制、市场及其他分权化组织横跨法律司法和行政边界的合作。这种治理天然地是多层次的治理。网络欧洲的概念把欧洲想像成一个公民社会而不是一个国家,在这里,公民在共同规则与制度的框架下自由地交互作用。通过公民之间不断密切的交往和对欧洲事务的普遍共识的生成,他们在重新定义欧洲政治、社会和经济空间的同时,保护和推动了欧洲多样化的发展。网络治理的基本原理是推动网络的扩展和多中心的合作方式。

网络治理的中心点同时还在于把欧洲作为单一经济空间,破除所有阻碍劳动力、产品、资本自由流通的障碍。20世纪80年代单一市场计划的推行和90年代的欧元计划都是这一思想的反映。单一市场计划和欧元被很多人看成是欧洲新自由主义计划的核心,许多新自由主义者也的确是突出的倡导者。但是,网络欧洲的设想与民族国家的欧洲是相冲突的。由此,很多认为维持国家主权的完整比建立一个单一市场更重要的新自由主义者在后者暗含的条件面前退缩了,特别是在欧元问题上。英国撒切尔夫人的支持者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分裂就有很好的文件记载。

当然,治理并不仅仅是网络。它还存在着其他动力机制。英国的疑欧派反对单一市场、特别是反对欧元的部分原因在于,他们认为这意味着国家能力的建设需要在欧洲层面完成,而这会威胁到国家主权。这种情况下的国家能力把欧盟看成是更传统的地区治理的一种形式,它寻求权力和权威的集中,建设中央的能力达到特定的目标。批评家认为这样的欧盟是静止的、官僚的、僵硬的,而它的支持者则认为这是走向成功而强大的国家、推动欧盟网络与超欧盟网络、同时建设一个负责任的、有代表性的、民主的政体不可或缺的基础。很多英国疑欧派将欧盟的合法性基础落实于特定事务的传递方式,而不再通过国家。比如,特定的战略性产业能力在欧洲的传递。他们使用发展型欧洲这一形象,把欧盟看成是发展和保护特定关键产业能力的途径和手段,以抵御来自美国、日本或新近的中国、印度的挑战。这种观点通常会获得干预主义右派的支持。然而,关于产业保护、产业能力和产业创新的观点和通过一个强大的欧盟确定和维持就业和福利标准的观点也得到了左派的有力支持。

疑欧派倾向于把欧盟认定为地区治理中特别有害的一种方式,把欧盟委员会想像成一个官僚化的庞然大物,它扼杀了成员国充满活力而又多样化的公民社会。这还曾引发一个把欧盟看作是寻求强制统一和以中央控制为目的的话语,谴责欧盟使经济衰退。然而,既然大多数批评家都是全球市场治理网络的支持者,这就产生了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因为支持国家主权在很大程度上就包括同意那些会阻碍自由市场空间的强制性措施,比如移民控制,同时,支持全球市场也意味着国家必须在地方层面发挥作用,以打破地方对自由市场的干扰。很多新自由主义者通常都支持欧盟像一辆马车一样碾碎国家特殊主义,在欧洲层面创建强大的而又最小限度的国家,为自由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这也是之所以有那么多的左派批评欧盟的原因。新自由主义的困难在于怎样划出这里的界线。他们需要一个能推动自由市场秩序的欧洲委员会,但是这样一个委员会与其中一部分人希望将权力限制在最小范围内、保持民族国家作为合法性首要来源的愿望相抵触。很多成员国的新自由主义者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了分裂。

3.政治经济

治理问题与政治经济问题天然地互相联系。这里占主导地位的两个形象是社会欧洲与放任的或新自由主义的欧洲。事实上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欧洲社会模式,有的是很多不同的模式,还有很多混合模式。在欧洲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福利资本主义,尽管彼此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别,但其中都包含了某种福利的内容。争论的焦点是哪一种社会模式更适合于欧洲,而分界线通常是在德国、斯堪的纳维亚模式与英国爱尔兰模式之间划出。这一划分同样是一直以来对欧洲政治经济形式的区分,它的最新版本是自由市场经济对协作市场经济的对垒。

这一组对比常常在理论上被称为盎格鲁—美国模式与欧洲模式,就像英国前保守党领袖霍华德在2004年的一次演讲中所提到的,自由世界中最成功的资本主义模式是由美国创造的,许多欧洲国家没有学习这一模式而是反对自由经济政策,支持更多的规制,有的国家还走向了协作主义道路。在德国和其他国家发展起来以保护弱势为目标的社会模式,在霍华德看来结果是恰恰相反的。因为这一模式使得欧洲经济更加不具有灵活性,更缺乏竞争性,最终在就业和经济增长上付出了代价。霍华德特别指出,如果将美国模式和欧洲模式进行比较,就能很清楚地发现欧洲的劳动力成本和税收都远高于美国,而就业岗位的增长却低于美国。随着来自印度和中国的竞争加剧,欧洲面临着一个更艰难的未来。霍华德认为,我们设计欧盟是为了使我们的市场更自由,让我们在全球竞争中立足,但它所推行的税收和规制政策却产生了相反的作用,在欧洲筑起了妨碍企业流动的大坝。

在政治辩论中出现的这种泾渭分明的模式区分与现实并不相符。所有的欧洲经济都是混合体。它们有着显著的制度特征,都面临着来自美国、日本及中国的公司的竞争压力。一个合成的欧洲模式并不存在,而且也很难用各项指标来比较各自的绩效。

尽管如此,曾一度显示出强健生命力的欧洲社会模式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困难时期。大多数国家都开始紧缩开支,关注能使经济更灵活性的改革措施,以期降低目前的高失业率,获得经济更快的增长。这些思想有很多被写入2000年的里本斯议程中。该议程建议把欧洲改革到一种竞争或市场的状态,使欧洲经济能迎接全球资本主义的挑战、机遇和威胁。布莱尔在欧洲议会的演讲中提到,社会公正与经济效率之间并不冲突,只有当欧洲经济更趋自由化中,欧盟成员国才能继续承受社会国家的成本。

区别于美国或日本的资本主义和福利体系,欧洲社会模式将会保留欧洲的价值观并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树立榜样。然而欧洲社会模式的困难在于,欧盟许多国家,特别是德国,正在遭受打击,而那些来自东欧的新成员国的社会模式并不具有吸引力。事实上,英国比一些东欧国家更接近欧洲社会模式。瑞士和其他斯堪的纳维亚国家集高福利、高税收与自由经济于一体的模式目前大受赞誉,为欧洲社会模式提供了一个样本。但是将这一模式扩展到欧盟其他国家、特别是新加入的国家有着相当大的困难。欧洲社会模式不能强加于成员国,而必须通过国内选民的投票,因此这方面的进展看起来非常缓慢。但这的确为成员国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标准。

在欧盟不少成员国关于宪法条约的争论中,很明显地反对条约的观点建立在这样一种信念基础上:如果条约顺利通过,那么将会在全欧洲范围内出现新自由主义的转向。社会欧洲会被新自由主义欧洲所取代,投票反对宪法条约成为保卫社会欧洲的一种方式。然而,很多遭到强烈反对的新自由主义因素已经包含在现有的条约中,反对宪法条约并不能阻止新自由主义在欧洲的蔓延。如果新自由主义对欧洲而言的确是一个危害,那么反对条约对于赶走它毫无作用,同时还极有可能使欧盟制定统一政策的能力缩小。

4.安全

第四组对照形象涉及到安全。这里的对比是安全欧洲或“城堡式欧洲”与多边欧洲的比较。“城堡式欧洲”这一说法是由其批评者首先称呼的消极形象,但它是欧盟合法性的有力基础。因为它表明,在这个不安全的世界里,每一个身处欧盟的成员国却是安全的,欧洲国家通过正式的组织保障它们在防卫和经济方面的共同利益,这比各自单打独斗要好很多。“城堡式欧洲”这一形象尤其为欧洲公民所喜欢,他们把这看成是对外保卫疆域、对内打击犯罪、同时保护欧洲的农业和工业免受来自低成本国家商品的威胁、在世界舞台上谋求欧洲权力的重要方式。在上述目标中,有些与把欧盟建成产品、人口自由流通的单一市场空间相抵触,而且或许正是因为担心这种“城堡式欧洲”永远也不可能实现,才使得欧洲公民重新回到国家的怀抱,认为只有国家才是他们安全的更有效的保障。

“城堡式欧洲”从名称上就表达了一种防卫性的、自守的特征。多边的欧洲则与此相反。它主张通过积极活动和向世界展现出一个不断增进的民主、人权和福利来保障公民的安全。这一欧盟形象把自己看成是世界领袖,尽管不是军事的;它视自己为1945年以来国际治理体系的重要一方,同时也是美国的伙伴和制衡力量。在这一形象下,欧盟并不是一个拥有多大权力的组织,而是一个多边问题解决的机制。它通过自己的案例证明民族利益可以为更大的公共利益作出牺牲。这是一个非常积极的形象,也为许多政治家阶层所欣赏。但问题在于,这一形象的发挥需要欧盟具备目前尚不拥有的能力,这些能力都超出了目前成员国的同意和政治上可行的主权的出让。欧盟仍是一个尚未完成的工程,它经常展示出各种还未实现或永远无法实现的可能,因为任何可能性的火花都会被来自对欧洲形象有着不同认识的反对意见熄灭。

三、结论

人们对欧洲是什么、欧盟可能会怎样的争论来回摇摆,欧盟的合法性基础也随之不断变化。宪法条约的否决表明希望限制欧盟进一步扩张和一体化的观点处于支配地位。政治家们所赞赏的一个更积极的欧盟形象并不为其选民所同样喜欢。很明显,如果欧盟想要进一步发展,那么重建是必须的,而且这一次必须是从根基开始。宪法条约带来的开放性讨论在这一方面展现出积极的面貌,尽管这意味着很多关于欧盟的消极言辞也会出现。只有当欧盟把它的合法性要么建立在国家权力之上要么建立在欧洲之上时,欧洲一体化的进程才有可能进一步发展。否则,目前的僵局会无限期地持续。“欧洲”不过是成员国国内政治的一个要素,而且常常还是各种问题的现成的抱怨对象。“一切照旧”是欧盟之后最有可能的发展前景,所有的政治家都能适应这样的欧盟,而欧盟本身也将继续免遭干扰。如果欧盟放弃进一步整合的计划,那么它将继续是疑欧派观点的严重的刺激物,但不会是一个威胁。欧盟也不可能解散,因为成员国之间还是存在着很多的共同利益。但是宪法条约的命运表明,欧盟不可能在通过政治家之间的和解来假设公民同意的老路上有所前进。为联盟寻找一个新的合法性基础,美国的经验仍然值得考虑。一个超国家主权的合法性基础要么建立在国家的基础上,要么来源于欧洲公民的一致同意,如果欧盟的合法性基础是前者,那么疑欧派的观点可以与目前的欧盟相调和,而一个新的欧洲样板将出现。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基础,欧盟前进的可能性很小。

(本文为著名政治学家、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教授Andrew Gamble2006年9月17日应邀访问浙江大学时所作的学术讲演。作者本人授权发表,译文略有删节。郁建兴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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