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以人为本是现代民主的主要形式_政治论文

再论以人为本是现代民主的主要形式_政治论文

再论民本是现代民主的初级表现形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本论文,表现形式论文,民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们在《初论民本是现代民主的初级表现形式》(注:《理论探讨》,17页,1998(5)。)一文中, 从民本思想的内容和作用方面讨论了它与现代民主的关系。由于民主是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仅此很难把民本思想的历史地位讨论清楚。本文再从古代民本思想和民主政治产生的社会基础及阶级实质方面,进一步分析民本与现代民主的联系。

一、社会不公是催生民主要求的基础

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古代单一的农业经济使政治共同体内没有“处于共生状态的不同利益的集团”,“一些局部的利益之争并没有背后的集团经济利益做支撑”,“民主思想因而失去了产生的土壤”(注:《社会科学报》,1988—05—12。)。这种“单一农业经济论”既歪曲了民主思想产生的社会阶级基础,而且也不符合历史实际。首先,单一的农业经济并不是普遍富裕的田园诗般的生活,而是以奴隶、农奴和农民阶级的倍受压迫与欺辱为基础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利益矛盾越加激烈,从而引发了如陈胜、吴广及此后无数次的农民革命,“均贫富、等贵贱”的呼号震天动地,要求“建立一个没有剥削制度,人人平等的社会的理想”(注:见《人民日报》,1992—04—10。),在中华民族也是一个古老的理想。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和等贵贱要求,并没有被专制统治的“绝对支配”所取代,也没有被农业经济所扼杀,而是在斗争中不断发展。只要是对中国历史略有了解的人,对此都不会有疑义。其次,君主和皇帝专制并没有消除统治阶级内部的利益和权力之争,政治共同体内的利益集团多有存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我们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由各种社会地位构成的多级的阶梯。”“而且几乎在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各种独特的等第”(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83页。)。在中国古代社会,不仅皇帝、 封建贵族和大小地主之间的利益斗争持续不断,而且宫廷、皇室内部的权力和利益之争也常导致亲族的血拼。正是为平息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斗争,历史上才有“三省”制和三省“合议制”,将相权一分为三,使之互相牵制,防止宰相专权;才有“御史纠察百官”的制度,肃正纲纪和以言官议政府谏;才逐渐出现了明确的政治分工,形成了“内外相维,犬牙相错”的权力制衡格局。因此,用“单一农业经济”的社会特点得出“消灭了产生民主思想的土壤”的结论,是很难成立的。

纵观中外历史我们认为,民主是社会不平等的产物,只要社会有各种不平等现象存在,民主思想和民主政治就必然产生。历史表明,不论是哪个阶级或者哪个社会形态所阐述的民主,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追求主体的自由、社会的公正和政治上的平等,从而实现民主主体各自的利益目标。以卢梭为代表的极权民主论和以托克维尔为代表的自由民主论,在这个问题上也没有大的分歧。不同历史时代、不同社会阶级和集团所以提出民主要求,根本原因就在于社会存在着人们在政治地位、经济利益、人格尊严、竞争机会等诸多方面的不平等现象。农民和工人阶级所以要求民主,是因为生产资料私有制使他们一无所有或几乎一无所有,靠出卖全部劳动力还不足以糊口,受剥削和压迫已经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故而起来进行反抗和斗争,要求实现政治、经济上的公正和平等,得到起码的生存权利和生存条件。而奴隶主阶级、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内部要求民主,也是因为不同等级和利益集团的社会地位不平等,在一些重大决策和利益分配上出现了不公正现象,需要民主机制对此进行约束和整治,实现阶级或集团内部的基本平等。由此可见,社会和阶级不平等是产生民主要求的重要基础,民主思想和民主政治是社会不平等的产物,这是历史的结论。任何离开这个基本结论讨论民主的做法,都会走入歧途。

从中国历史演进中我们发现,中国古代社会被剥削阶级要求的阶级平等和统治阶级内部要求的利益平等,大都反映为民本思想(注:见《初论》。)。而民本思想不论是作为劳动群众渴望建立的理想社会制度的追求,还是作为调整统治方式以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手段,其对立物都是遍布社会的各种不平等现象,因而民本思想也就客观地成为民主在中国古代的最初表现和反映形式。正是在这些带有民主性、人民性精华的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我们国家才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并吸取历史上民本思想和民主政治的经验教训,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也使我国的民主制度带有浓重的中国特色而与西方民主制度区别开来。因此可以认为,民本思想是中国民主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是中国古典民主的重要表现形式,无疑也是现代民主的初级表现形式。

二、对民主问题的思考有广阔的空间

有的人认为,中国古代“思想家无法超越君主专制政治的现实”,“持续千年的单一的政府组织形式,限制了思想家思维的空间,他们都是在君主政治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治国方略与术数的”(注:《社会科学》,1988—05—12。)。很显然,这种“思维空间限制论”实际上是把国体和政体问题混同起来了,简单地用专制的国体否定了中国古代有民主思想和民主政治的存在。但是事实上,民主思想和民主措施的产生并不是以国体民主为唯一基础的,而恰恰是专制制度的对立物。任何对社会不平等现象的批判和思考,都会生成关于民主的理想和主张。在中国君主专制的几千年里,古代民主不但没有停滞,而是在不断发展。我们注意到,即使是在君主政治的前提下,思想家们也提出许多民主思想和民主措施,使古代民主在专制的土壤中逐渐发展着。儒家的民本思想虽然在节制君权的问题上没有根本性突破,但思想家提出的“道德教化”、“天神节制”等措施以及关于君民关系的深刻阐发,从民主功能上说无疑是时代条件下的民主主张。同时,政体民主的措施也是在专制的体制中逐渐增多的,到明清之际,“掌握立法和决策权的,实际上不是皇帝,而是被皇帝所委托的一个贵族和大臣的联席会议,行政权掌握在宰辅首相或军机大臣手中。司法权则由大理寺(法院)、刑部(检察院),依据各种成文法和习惯法,相对独立地进行审理。还专设有都察院,纠察官员违法及司法的不公”。“大臣会议、首辅及御史,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权利告诫、建言甚至弹劾皇帝。皇帝在许多情况下,执行的只是礼仪和权威象征的功能,近似近代的某些总统和女王(某些少不更事的孩子曾当皇帝,并能胜任皇帝的功能。这恰恰表明了他实际只是一种政治象征)”(注:何新:《中华复兴与世界未来》上,281 页。)。所以,用“思维空间限制论”否定中国古代存在民主思想,很难令人信服和接受。由此看来,为便于对民主问题的深入研究,有必要按照刘京希先生的意见,将民主划分为“国体民主”、“政体民主”和“主体民主”这三个基本层次。(注:《学习与探索》,1998(3)。 )如果笼统地讨论和运用民主,不但会产生思维对象上相当大的差异,使得很多不同层面的问题说不清楚,而且实践中也会产生很多矛盾和问题,造成某些失误或损失。

古代中国是一个地主阶级封建统治达两千多年的东方大国。在这长达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这个东方封建大国比之西方比较活跃的中小国家来说,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封建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历史久远,由于农民阶级反对剥削压迫的斗争连绵不绝,致使阶级关系时缓时紧,导致王朝更替的次数比较多;另一个是国家机器的运行方式和机制变化多端,并且官僚机构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复杂,形成了上下叠架的庞大系统。这个基本的国情实际,客观地决定和造成了中国古代民主思想和民主政治呈现纷繁多样的结构和状况。

一是民主思想比较丰富,而且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从史实资料中我们注意到,第一,奴隶和农民的民主要求明快直露,并且付诸争取平等的反抗斗争。秦末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起义,就是要生存、求平等,提出了“苟富贵,无相忘”的鹄志,高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用民主这面旗帜就把九百多贫苦农民组织起来了。唐末王仙芝和黄巢领导的浙东裘甫农民起义,第一次明确地把“平等”作为战斗目标,王仙芝的提法是“天补平均”,黄巢的提法是“冲天平均”,用一个“平”字就把革命队伍由开始时的百余人迅速扩大到三万多人,从桂林经湖南,顺江流而下,再由淮南一直打到徐州,一路劫富济贫,点燃了一支难以扑灭的火焰,使之成为一次真正摧毁唐王朝的农民起义。北宋王小波、李顺领导的农民革命,动员令就是“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注:王辟:《淹水燕谈录》。),把“均贫富”作为自己的行动纲领,并在占领区内推行这一政策,用没收地主富豪的财产“大赈贫乏”。第二,反映民众民主要求的理论多出于进步士人之手,表现形式主要是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民本思想。被剥削阶级有民主要求和民主行动,但没有能力将其上升到理论高度,他们的平等要求和民主主张,只能由接近他们的知识分子加以整理和阐发。老子力主“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平均主义,说“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老子·七十七章》)。许行倡导“君民并耕的”均等主义,说“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反对“滕有仓廪府库,则是厉民而以自养也”(《孟子·滕文公上》)。吕不韦主张“公则天下平”的理想主义,说“昔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凡主之立也,生于公”(《吕氏春秋·贵公》)。李觏主张用“井田制”平分土地,达到均贫富、不劳者不得食的目的,他在《平土书》中说,“吾乃今知井田之法,生民之权衡乎!井地立则田均,田均则耕者得食”。“天之生民,未有无能者也,能其事而后可以食。无事而食,是众之殃,政之害也”。这些论述虽然文字简约,但并不影响其理性色彩和对道理的阐述。第三,反映劳动群众平等要求的民本思想,又同劝诫统治者调整统治方式的民本思想混合在一起,在表现形式上很难区分。孔子的民本思想就是劝诫统治者施行仁政与反映民众的民主要求混同在一起的,以至于有人因此认为他是统治阶级的伪道士。孟子的民本思想也是重民与劝诫混合的,他在劝诫统治者与民同乐的时候,就提出“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孟子·梁惠王下》)。

二是政体民主不断发展,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封建政治在民主的问题上并不是一片空白,而是伴随着专制政治的运作产生许多民主机制:在权力制衡方面,春秋时期中小国家多实行“朝国人”制度,重大事件征求国人的意见,以获得国人的支持,因而当时中小国家的“国人”最为活跃,往往左右政局。从民主功能上看,这种机制带有明显的政体民主性质。秦汉时期的“朝议”制尤其是外朝、中朝的朝议制度,对立君、储嗣、法律、封建等方面的军国大事进行讨论决策;尚书、中书、门下三省相互制约、互为补充,既抑制了权臣专横,也减少了决策和执行中的失误,这些民主措施的功能是比较明显的。在选人用人方面,早自西周时代就有了“先论后使”和“以举为选”的措施。隋唐又开科举之先河,这种具有一定开放性和竞争性的选人办法,对近代西方的文官考试制度的形成曾产生较大影响。唐以后出任地方官的人,要经过一至三年的实践锻炼,考绩优异的才能晋升;朱元璋还实行了官员试用制度,“诸部寺所属,初止署职,必考满始实授”(《明史》卷七一《选举志三》)。我国是创立和实施回避制度最早的国家,汉朝就有“亲族回避”、“籍贯回避”、“特务回避”等制度,其后虽经变化,但基本的方面仍在,至今还在使用。在进言纳谏方面,几乎各朝代都有纳谏的传统,有的还形成了较完备的制度,设立了有关机构。武则天就创立了匦制,她在朝堂设立四个铜匦,“以收天下表疏”,为低级官吏和平民提供了下情上达的渠道和机会。唐代将此作为制度定下来一直沿用。

三是民本思想与行动并存,交互推进民主的发展。东周时期在郑国执政的子产,既重视现实社会中的人道,认为“天道远,人道迩”,又积极推行民本政治,在他执政的20多年中,由于他“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所以使郑国内宁外安,得到孔子的充分肯定。唐代的大思想家、文学家柳宗元,就既是民本思想家又是民本实践者,他在《送薛存义之任序》中写道:“凡吏于士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矣!”他不但把吏视为人民的公仆,而且说民“出其十一佣乎吏”同“佣一夫于家”是一回事,如果他“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那就必定要引起主人的愤怒,并遭到处罚。很显然,他既把人民看作是官吏的主人,视官吏的薪资是从人民收入中提取的,因而官吏是人民雇佣的仆人,也主张若仆人不合主人的要求,或者侵犯主人的权利,就应受到罢免或处罚。贞观时期君臣们的民本主张也是思想与措施混合在一起,《贞观政要》本身就是实践经验和民本措施的总结,又对后世的政治行为产生较大影响。综观中国古代政治运行过程我们发现,古代民本大体上也经历了从实践到理论、又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在渐进过程中使民本思想不断完善,进而转化为近现代民主的理论与实践。

综上所言,倘若不是笼统地而是按照不同结构层次来研究民主问题,倘若不是用现代的尺度而是历史地看问题,那么我们就不难发现:不同的社会存在和不同的利益关系,引发了不同层次和形式的民主思想及民主实践;而社会存在的变化和利益的调整,又推进了民主思想和民主实践的丰富与发展。中国古代长达几千年之久的封建专制统治,既引发和促进了作为民主理想的民本思想的存在和发展,也产生和推动了作为统治手段的民本实践的不断完善。而不论是民本思想还是民本行为,都成为中国民主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而载入历史和影响现在。在我国现在的干部人事制度和权力运行机制等政体建设中,还较多地留有许多古代民本主义的痕迹。细心研读中国当代政治思想家的著作我们还看到,毛泽东、邓小平等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人民思想和群众观点中,也无不印有民本思想的色彩。在现代政治学研究中,《史记》、《贞观政要》等古代文献中的民本思想和民主措施,仍然是较为有价值的“精品”。

三、政治现实是诱发民主因子的土壤

有观点认为,“西方的政治思想家绝大多数都是学者,他们远离政治生活,导致其思想某种程度的幻想、空想和不切实际,但另一方面却又成了思想家本身的思维深度;而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家与政治过分紧密,他们有的身居要职或是政治组织的成员,有的积极地想把自己的思想当作投入君主怀抱的敲门砖”(注:《社会科学报》,1988—05—12。)。这种“主体功利主义论”既缺少史实依据,也不符合客观逻辑。众所周知,西方的政治思想家并非远离政治,恰恰多数出身于贵族或本身就是官员,并对政治生活有着深刻的体验。马基雅维里出生于佛罗伦萨一个没落贵族家庭,曾被任命为“十人委员会”秘书并负责外交和军政事务,也出使过法国、瑞士和德国,后来又被教皇任命为“城防五人委员会”首长。托马斯·莫尔出身于伦敦一个富人家庭,大学毕业后当过律师、国会议员和大法官。这些思想家所以能提出开创性的民主思想,就是因为他们对政治生活非常了解,在实践中形成了反映政治存在的民主理论。他们所以多数以批判现实为己任并遭到专制政府不同程度的打击,就是因为参与了政治,研究了政治。不言而喻,政治现实是诱发民主因子的土壤,政治需要是产生民主因素的前提,任何远离政治的人想深入研究政治并产生有深度的思想,都只能是“无米之炊”。

比较而言,中国古代的政治思想家多是入世的知识分子,往往既是政治家又是思想家,他们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人生的追求,积极探寻治国安邦、经世济民的有效策略。这也就使中国古代的政治思想家形成了自己的特点:重思想的运用而不尚空谈,以安邦经世为己任,在实践中实现自己的抱负,体现个人的价值。当然其中不能没有攀高结贵者,但多数是以实现自己的德政、民本主张为人生目标的,即使是被贬后也极力宣传自己的学说,推进自己的主张的实现。东汉时期的士大夫还形成了徇人刻己、然诺不欺、看重名节的风气,因此东汉自安帝起皇帝多为幼年登基,或母后临朝,或外戚擅权,或宦官挟持,群小操政直至灵帝尚未被篡代,布衣之士们立私论以救其败,但没有谁是企图篡位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国体的专制与政体的民主不是绝对对立的。中西政治思想家所以有些不同,并不是因为中国古代的政治思想家都是入世的,而是因为中西文化的价值取向不同。董鸿扬先生研究认为,源于文化原始定向的中西文化差异,主要表现为中国人生活方式的价值取向是“向内探索人的心灵世界,有明确的实用目的,重视人格修养,追求道德意识的完善”;而西方人则是“向外探索自然物的结构成因,追求纯知识”,因而“无任何实用目的”(注:《学习与探索》,1998(3 )。)。正因为如此,才形成了思想家们不同的民族特点和民族习惯,使中国入世的士大夫阶层既身在政治现实之中又在某种程度上超越现实,站在较高的视角上审视政治现实,从救世的目的上提出民主主义的主张。事实表明,对现代民主政治建设有用的并不是西方古代政治家的直接民主理论和幻想性的民主设计,也不是中国古代庄子、屈原、陶渊明、李汝珍们的民主幻想,而是实际运作的民主措施的精华。所以,功利主义并不与民主主义相矛盾,更不会影响古代民主思想和措施的产生。

从更深的层次上看,民主的功能和效用是多种多样的,但这种多样性既取决于社会制度的规定和实施主体的出发点,也取决于认知主体的认知角度和价值评析。也就是说,追求民主、要求自由是人类共同的自然权利,但运用民主去争取自己要获得的权益,则是有条件的、受限制的,社会制度、民主机制、主体能力等,都决定和影响着主体获得权益的程度和水平。为什么在统治阶级内部还有许多人提出民主的主张?一是他们认识了民主约束群体成员和平衡利益关系的功能。任何权力的行使都是与权力主体的出发点紧密相联的,都是为权力主体的利益服务的。权力主体的出发点如果偏重于个人,权力行使的结果就会损害他人的利益。调控权力行使方向靠说教有时不能奏效,根本的办法就是制衡权力的运作。而民主制度和机制,正是制衡权力的有效措施,从而实现共同体内部的利益平衡和政治平等。二是他们发现了民主的多数参与决策和提高议政水平的功能。多数人参与决策既可以为决策提供广泛的信息、知识和经验的支持,使决策减少失误,也可以使参与者的利益得到体现、才能得到发挥和价值得到实现,更便于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去实施决策。中国古代的民主也与西方古代的民主一样,目的和手段始终处于分离状态,即群众把建立民主国家作为理想来追求,而统治阶级则把民主措施作为手段来运用。这个问题在阶级社会里是难以克服的,国体民主的问题不解决,民主的目的和手段就难以统一起来。

不难发现,中国古代的政治思想家在思谋治国安邦、经世济民的政治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了作为民众理想和统治手段的民本思想,使其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伴随社会的发展而完善,在促进社会进步中发挥了应有作用。近代以来的中国社会,仍然存在着诸多社会不平等。清末至新中国建立之前的各种社会不平等,可以说达到了难以具体言表的程度,因而成为西方民主理论和民主思想传入中国的现实土壤,也催生了如梁启超、郑观应、刘师培和孙中山等空想主义的民主思想。这方面的历史不必多言。即使是在当代中国,由于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的存在,由于国家机器的存在,也由于古代民主传统的熏染和激励,民主政治建设仍然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任务。近似相同的政治基础加之民主思想和民主传统的民族性和继承性特点,使中国历史上的民主机制和民主理论,客观地成为近现代民主的重要民族基础和思想来源之一,成为现代民主的初级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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