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艺妓在词体形成中的作用_上行杯论文

论歌妓在词体形成中的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形论文,作用论文,成中论文,歌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词作为一种由诗发展而来的音乐文学,其艺术属性,很自然地带有诗体的特征。正因为如此,古今治词者,常常将词与诗进行比较,从它们的异同中来认识词体的特征。如王国维《人间词话》即是通过对两者的比较来阐述词体的特征的。其曰:

词之为体,要眇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诗之境阔,词之言长。这里,王国维从诗词的表达内容和表达效果两个方面,来辨定词体不同于诗体的某些特征。这种比较的方法,确实能从一个方面说明词体的特征,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研究方法,但这种方法不能从根本上来探求词体的本质特征,即词体为何不同于诗体。因此,要回答这个问题,还是应该从词体本身的形成过程来考察。在这方面,吴熊和先生的《唐宋词通论》可以说是一个相当成功的例子。该书在考镜词源时,将词体的形成过程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来加以考辨。受此启发,我们进一步发现,在词体的形成过程中,歌妓也在显示其自身的意义。因此,要全面认识词体的本质特征,就不能不了解歌妓在词体形成过程中的作用。

歌妓与“选词以配乐”

正如《唐宋词通论》所述,词体的形成,经历了从“选词以配乐”到“由乐以定辞”的发展过程,因此,歌妓在词体形成过程中的作用,首先体现在“选词以配乐”和“由乐以定辞”这两个重要的环节上。

所谓“选词以配乐”,是指当时的歌妓、乐工将一些本为徒诗的作品,运用当时流行的燕乐乐曲来相配,并加以歌唱,以满足某种特殊的需要。如唐代诗人王维的诗歌就常常被谱入某个曲调而歌唱,据陈陶《西川座上听金五云唱歌》诗云:

愿持卮酒更唱歌,歌是《伊州》第三遍,唱著右军征戌词,更闻闺月添相思。

这便反映了王维诗被人用《伊州》曲调歌唱的现象。而这位歌唱者金五云,当属歌妓、乐工之列,歌妓将名家之诗谱入相应的曲调来歌唱,在唐代已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除王维诗之外,中唐诗人李贺的诗歌同样也被教坊的歌妓、乐工“合之弦管”(《新唐书·李贺传》)。另外,还有为人熟知的旗亭赌唱这一传说,也反映了这种现象。据薛用弱《集异记》曰:

开元中诗人王昌龄、高适、王之涣齐名,时风尘未偶,而游处略同。一日天寒微雪,三诗人共诣旗亭贳酒小饮。忽有梨园伶官十数人,登楼会燕。三诗人因避席隈映,拥炉火以观焉。俄有妙妓四辈,寻续而至,奢华艳曳,都冶颇极,旋则奏乐,皆当时之名部也。昌龄等私相约曰:“我辈各擅诗名,不自定其甲乙,今者可以密观诸伶听讴,若诗入歌词之多者,则为优矣。”俄而一伶,拊节而唱曰:“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昌龄则引手画壁曰:“一绝句。”寻又一伶讴之曰:“开箧泪沾臆,见君前日书。夜台何寂寞,犹是子云居。”适则引手画壁曰:“一绝句。”寻又一伶讴曰:“奉帚平明金殿开,强将团扇共徘徊。玉颜不及寒鸦色,铖带昭阳日影来。”昌龄则又引手画壁曰:“三绝句。”之涣自以得名已久,因谓诸人曰:“此辈皆潦倒乐官,所唱皆巴人下里之词耳,岂阳春白雪之曲俗物敢近哉?”因指诸妓之中最佳者曰:“待此子所唱,如非我诗,吾即终身不敢与子争衡矣。脱是吾诗,子等当须拜床下,奉我为师。”因欢笑而俟之。须臾次至双鬟发声,则曰:“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之涣即■歈二子曰:“田舍奴,我岂亡哉!”因大谐笑。

这个传说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当时歌妓争唱名家诗歌风气的面貌。这些歌妓对名家诗歌的歌唱,自然要配以相应的乐曲,宋人王灼在其《碧鸡漫志》卷一中,对此现象作了这样的概述:

李唐伶伎,取当时名士诗句入歌曲,盖常俗也。

所谓“取当时名士诗句入歌曲”,就是“选词以配乐”的一种表现,可见,在词体形成的起点上,歌妓便显示了其富有创造意义的作用。当然,歌妓的这种创造,是有前提的,是在诗人创作出优秀的诗歌作品的基础上的劳动。没有这个前提,歌妓则如同巧妇一般,难为无米之炊。其次,唐代歌妓的这种歌诗活动,也是对以往歌妓歌诗传统的继承,并及时地将新兴流行的燕乐乐曲取代传统的清商曲。因此,其创新意义更大。最后,歌妓的这种活动,满足了文人、士大夫的精神生活的需要,适应了他们的要求,因为晚唐五代时期,文人、士大夫们在战乱与忧患的社会中,所采取的大都是逃避现实的方法,因而更多的是沉迷于花间、樽前的享乐,这一现象越普遍,对歌妓歌诗的要求就越强烈。由于这三个方面的原因,歌妓“取当时名士诗句入歌曲”的艺术活动,便拥有了广泛的市场。从而成为一种影响文学发展的特殊的文化现象。其特殊性表现为,一是使诗歌这一文学样式的功能多样化,即从一般的审美功能又重新走向了实用功能,二是启迪了诗人的创作思路。因为那些被“入歌曲”的诗句,大多是整齐的五、七言句式的近体诗,就其本身而言,并不是为配合燕乐歌唱而创作的,虽然一旦被歌妓用燕乐乐曲来相配并歌唱之后,其艺术效果含有新的变化,但它们整齐的句式与参差不齐的乐曲,总是存在着一些不相和谐的矛盾,有时甚至是相当突出的矛盾,为了克服这种矛盾,诗人便努力探索和创造一种诗、乐结合的新方式,从而改变“选词以配乐”的诗、乐结合方式。可见,这一由歌妓“制造”出来的矛盾,既给诗人提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难题,同时,也给他们的创作展示了一个烟水迷离的彼岸世界,这就是词的世界。当然,从诗到词,或曰从“选词以配乐”走向“由乐以定体”,是一个较长的艺术探索过程。其中,除了诗人的多方面改革和创新,歌妓、乐工始终在发挥着助动的作用。

歌妓与“由乐以定体”

“由乐以定体”,就是要“完全依据音乐的曲律制定相应的词律”,具体地说,要依乐段分片、依词腔押韵、依曲拍为句、审音用字、选声择调,而要做到以上这些要求,对作者的音律要求就很严。关键的一点,就是看他是否知音识曲。因此,后人在论及词人时,有“当行”与“非当行”之分。所谓“当行”词人,是指那些精通音律,能“依曲拍为句”的词人。相反,那些不擅音律,以诗法作词的词人则被称为“非当行”词人。对词人的音乐修养的要求,即源于词体与乐曲的密切关系之中,而词要保持和完善其依乐定体的特征,从词的终极意义上来说,则是为了能适合歌妓的歌唱,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终极目标,词体的这一特征,就没有必要保持,也不可能被保持。因此,歌妓的歌唱,对词人探索并坚持“由乐以定体”的创作准则,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从而使词体得以真正确立。

词既是“由乐以定体”,“乐”之地位,便显得十分重要,它代表的是词体的第一层面,即音乐层面,词人只有把握住词体的音乐层面,才能审音用字,创造出完美的语言形式,建构起词体的第二层面,即语体层面,而这两个层面的完美结合,便形成词体的第三个层面,即风格层面。风格层面的建立,则标志着词体的最后形成,在这三个层面中,第一层面和第二层面是基础层面,第三层面是最高层面,歌妓对词体的规范作用,具体表现在第一和第二层面,然后影响到第三层面。

1、歌妓对词体第一层面的规范作用

要把握住词体的音乐层面,词人首先是从选声择调做起的。举例来说,由于歌妓的歌唱是在一定的时空范围中进行的,因此,对词调的长度便有所限制,太长的词调,则不便歌唱,“如晁次膺《绿头鸭》一词,殊清婉,但尊俎间歌喉,以其篇长,惮唱,故湮没无闻”(《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十九)。纵观唐五代及北宋初期的词,在词调的选用上,有一个相同之处,就是以小令为主。原因之一,便是与歌妓的歌唱有关。因为令词本是由唐人宴席间所行之酒令演变而来的。唐时宴饮,常于席上设“席纠”或“觥使”,以掌酒令,而执掌此事的便是歌妓,当时称作“酒妓”或“酒令妓女”。由酒令演变而来的令词,其功能主要仍是为了在宴席上侑酒劝觞。《唐语林》卷七曰:“唐末饮席之间,多以《上行杯》、《望远行》拽盏为主。”这说明,《上行杯》、《望远行》这些令词都是用于饮席之上,此外还有象《荷叶杯》、《倾杯乐》等,也都是用于饮席之上的令词,而歌唱这些令词的自然又是以歌妓为主。因此,令词从其篇制来说,是以短小为其特征,而从其音乐内涵来看,则是以艳曲为特征。只不过由于词乐失传,这些以艳曲为其特征的词调,已很难见其面目,但从一些词人的描写中,或可见其一斑。如《剔银灯》一调,据晏几道《鹧鸪天》词曰:“小令尊前见玉箫,《银灯》一曲太妖娆。”所谓“太妖娆”,首先当指《剔银灯》调的音乐内涵而言的。用于“尊前”的小令,在音乐内涵上之所以选用艳曲为主,其中的原因,也是与歌妓的歌唱有关。所谓“男不唱艳词,女不唱雄曲”(燕南芝庵《唱论》),即反映了当时歌妓唱词,是以艳曲为其选择对象的。由于歌妓唱词,不唱“雄曲”,而唱“艳曲”,词人在歌筵舞席上为歌妓所作之词,在词调的选择上,自然也以艳曲为首选对象。如上文所举《剔银灯》一调,就是一首适合歌妓在酒宴上歌唱的艳曲,毛滂在其所作的《剔银灯》词序中自注曰:“侑歌者以七急拍、七拜劝酒。”

当然,就唐宋词整体而言,其词调不局限于艳曲一类。但从唐五代及北宋初期的词史来看,词人所依之词调显然以艳曲为绝对多数,而这些艳曲在篇制上,又都以短小见长。可见,词人在选声择调时,都充分考虑到歌妓唱词这一特定的因素,同时也说明歌妓对词体的第一层面,有着明显的规范作用。

2、歌妓对词体第二层面的规范作用

从理论上讲,词调的音乐内涵属艳曲的话,依调填写的文学语言,也应该是艳词。这也就是说,词体的第一层面一旦确立之后,那么,词体的第二层面就应与之相结合,创造出与之相协调的语言体式(语体)。王灼《碧鸡漫志》卷一曰:“今人独重女音,不复问能否,而士大夫所作歌词亦尚婉媚。”王灼此论,实际上揭示了词体第一层面与第二层面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于“今人独重女音”,因此“士大夫所作歌词亦尚婉媚”。所谓“女音”,即是指以歌妓为代表的女性歌唱。不言而喻,“女音”自然以艳曲为本色。所以,词人为了适应“今人独重女音”的风尚,所作之词便也崇尚“婉媚”。这里所说的“婉媚”,传统的观点,大多认为是指词的风格特征,但在本文看来,它首先所指的是词的语体特征,也即是词体的第二层面的表现形态。前人论诗词异同时,所说的“诗庄词媚”,实际上也是从这个层面来说的,它体现了诗、词这两种体裁在语体上的不同要求。不同的体裁,要求不同的语体,这在曹丕的《典论·论文》中已有论及。其曰:“夫人善于自见,而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是以所长,相轻所短。”这里的“体”,是指体裁,意思是说文学体裁很多,对一个作家而言,他必然有所擅长,但不可能对各种文学体裁都能把握。又说:“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种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这里的“体”已不是指体裁,因为这里的八种体裁—奏议、书论、铭、诗赋一被合称为“四科”,“唯通才能备其体”的“体”,是指“四科”分别要求的雅、理、实、丽四种不同的语体。与奏议、书论、铭、诗赋相比,词是较为晚起的一种文学体裁,曹丕自然无法论及,但词体一旦形成之后,它自然也拥有自己的语体,这便是王灼所说的“婉媚”。词的婉媚语体,首先在《花间集》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花间集》中所描写的典型环境,常以“曲院”、“小窗”、“尊前”、“花间”为主;典型景色,常以“残月”、“初雨”、“碧烟”、“霜华”为主;典型事物,常以“罗裙”、“熏笼”、“云鬓”、“粉泪”为主,人物的典型心理,常以“缠绵”、“悱恻”、“羞涩”、“婉曲”为主,花间词人所运用的这些语汇,经过不断的创新和积淀,便构成了花间词婉媚语体的基本形态,如温庭筠词对婉媚语体的创造就相当突出。其特征之一是大量使用诉诸感官的浓丽词藻,据《花间集》所收的六十六首词进行统计,视觉方面,用“红”字达十六次之多。特征之二是着力描写女子的容貌和以女子为中心的各种装饰、摆设,以及妇女的生活环境。温庭筠词中写“眉”十二次,有以山喻眉者,如“眉黛远山绿”(《菩萨蛮》);有以柳喻眉者,如“杨柳堕新眉”(《玉蝴蝶》)。

由花间词创造并奠定基础的婉媚语体,对后代词人的创作影响很大,尤其是北宋词人,更是使词的婉媚语体进一步完美。如晏殊的“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浣溪沙》),欧阳修的“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生查子》),晏几道的“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临江仙》)、秦观的“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浣溪沙》),贺铸的“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青玉案》)等等,都典型地体现了词的婉媚语体的特点。其中,象晏几道《临江仙》中的“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两句,本是他人之诗句,但直到成了晏几道词中的词句,才令人觉得其妙。其中的原因,即与词的语体有关,因为它更接近于词的语体。对此,前辈学者也有所论述。吴世昌先生在《罗音室学术论著》第二卷《词学论丛》中指出:

《小山词·临江仙》“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二句,千古传诵,其实这是成句。五代诗人翁翃(字仲举),有五言《闺怨》一律,上半首是“又是春残也,如何出翠帷?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这两句在翁诗中不见得十分出奇,一经小山和上文配合,便尔惊人。

宋祖棻《宋词赏析》也曰:

我们拿晏词和翁诗作一比较,就不难看出,它们之间,不仅全篇相比,高下悬殊,而且这两句放在诗中也远不及放在词中那么和谐融贯。

这两位学者的分析,都说明了一个问题,即词的语体与诗的语体是有所不同的。因此,同样一句句子,放在诗中不被人注意(即使这位诗人是首创者),而放在词中却一下子让人觉得非常“和谐融贯”。正因为如此,唐宋词人十分注重词的语体创造。如柳永,在词中就大胆地运用雅俗相兼的语言,来丰富婉媚语体的内涵,并因此而获得成功。前人在论述柳词时,大都认识到了这一点,只是由于他们以诗的语体来衡量词的语体,因此,其结论是既肯定柳词的成就,却又否定柳词在语体上的创造。如李清照《词论》曰:

柳屯田永者,变旧声作新声,出《乐章集》,大得声称于世,虽协音律,而词语尘下。

徐度《却扫编》卷五也称柳永词“虽极二致,然多杂以鄙语,故流俗人尤喜道之。”

又,黄升《唐宋诸贤绝妙词选》也论柳词“长于纤艳之词,然多近俚俗,故市井之人悦之。”

这些评论,对柳词在语体上的特点,都表示不满,称之为“词语尘下”、“杂以鄙语”和“多近俚俗”。但另一方面,他们又都认识到,即使柳词在语体上表现出如此的形态,仍然深受人们的喜爱。柳词的成就,与其俗不伤雅、雅不避俗的语言风格是分不开的,这也说明了词在语体上有其自身的要求和规定。

词在语体上崇尚婉媚,这与词调的选择有关。唐五代及北宋初期的词人,大都选择艳曲而填词,所填之词自然要与所依之曲相协调,只有这样,才能使词体的第一层面和第二层面有机地结合起来,也只有这样,才能适合歌妓的演唱。许多词人在作词时,都令歌妓先试唱,目的之一便是为了检验词调与语体之间是否协调、和谐。如晏殊“每作新词,必先使宠人歌之”(《古今词话》)。又,张炎《词源》记其父亲张枢晓畅音律,每作一词,也必先使歌者按之,稍有不协,随即改正。上述两例,都说明了歌妓的唱词,对词人在语体上的创造有着十分重要的规范作用。

3、歌妓对词体第三层面的规范作用

如上所述,词体的涵义,实际上是由词的音乐层面(词调)、词的语体层面(语言)和词的风格层面构成的。其中,词的音乐层面和语体层面是两个基础的层面,也是词人具体操作的层面,而词的风格层面,则是建立在前面两个层面的基础之上的,是比较抽象的层面。由于歌妓对词体的前两个层面,都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因此,建立在这两个层面上的最高层面(即风格层面)自然也渗透着歌妓的规范作用。

迄今为止,对词体风格进行归纳并描述的有不少,其中最有影响的,当属明代张綖的“婉约”、“豪放”一说。虽然,“婉约”、“豪放”并不能概括唐宋词的整体风格,但张綖所指出的“大抵词体以婉约为正”的观点,却是符合唐宋词发展的实际情况的,并成为一种被人普遍接受的词体观念。词从民间走向文人手中之后,它的实用功能也就主要作用于文人、士大夫的生活方式之中,具体表现为娱宾遣兴、侑觞劝酒和礼仪交际等方面。而这些功能的实现,最终都需要歌妓的唱词来完成。因此,词人在创作时,就必须要综合考虑以歌妓歌唱为中心的各种因素。如花间词人韦庄的两首《上行杯》词,就比较全面地体现了这种要求。词曰:

芳草灞陵春岸。柳烟深,满楼弦管。一曲离声肠寸断。今日送君千万,红缕玉盘金镂盏。须劝,珍重意,莫辞满。

白马玉鞭金辔,少年郎,离别容易。迢递去程千万里。惆怅异乡云水。满酌一杯劝和泪,须愧,珍重意,莫辞醉。

这两首词,不仅辞式彼此相同,而且逐句均作语气、句法的对应,末尾均有“莫辞满”和“莫辞醉”的劝酒内容。因此,可以推断,这两首词均是词人在宴席上送酒歌舞中创作的。创作的目的,是供歌妓歌唱之用的,所以,词人便以歌妓的身份和口气来写,所表现的情感变化及心理活动,都是在模拟歌妓。因此,这两首词,无论是从其表达方式(词调和语体),还是从其表现内容(侑觞劝酒)来看,实际上都是在代歌妓言,这就决定了这两首词在整体风格上流露出一种女性的婉约美。

词从晚唐五代到两宋,其发展能一日千里,关键的原因,就是词人为应歌而大量创作。而应歌之词就要代歌妓言,因为是代歌妓言,所言之内容,就不外乎绮罗香泽之态、绸缪宛转之度和悲欢离合之情。上举韦庄的两首《上行杯》是如此,《花间集》中的其它作品也如此。如温庭筠的七首《南歌子》词,几乎全是描摹女性的恋情心态的:

手里金鹦鹉,胸前绣凤凰。偷眼暗形相。不如从嫁与,作鸳鸯。(其一)

似带如丝柳,团酥握雪花。帘卷玉钩斜。九衢尘欲暮,逐香车。(其二)

倭堕低梳髻,连娟细扫眉,终日两相思。为君憔悴尽,百花时。(其三)

脸上金霞细,眉间翠钿深。欹枕覆鸳衾。隔帘莺百转,感君心。(其四)

扑蕊添黄子,呵花满翠鬟。鸳枕映屏山,月明三五夜,对芳颜。(其五)

转眄如波眼,娉婷似柳腰。花里暗相招。忆君肠欲断,恨春宵。(其六)

懒拂鸳鸯枕,休缝悲翠裙。罗帐罢炉熏。近来心更切,为思君。(其七)

温庭筠的这七首词,对女性的心理活动和情感变化描摹得十分细腻,究其原因,也是为歌妓代言。又如,素以文雅著称的冯延已词中,也一样有不少是代歌妓言情,《长命女》即是以歌妓口吻写的,词曰:

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释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长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温、韦等花间词人作词是代歌妓言,北宋词作词,也有不少是代歌妓言,象欧阳修的《生查子》词,可谓是典型一例。词曰:

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由于欧阳修在这首词中,极为成功地代歌妓言情,因此,在很多人的心目中,都把它当成是女性词人所作。如明代杨慎就认为这是宋代女词人朱淑真的作品,但杨慎同时又觉得朱淑真真的这样写,实在又有点过份,所以杨慎发出了“岂良人家妇所宜邪”(《词品》)的疑问。其实,杨慎的疑问是多余的。因为,词人在这里是代歌妓言情,因而它的女性特征就非常明显。北宋词坛上,即使是被人视作改革词风的大词人苏轼,所作之词,也有不少是代歌妓言。如《菩萨蛮》词序即题曰:“西湖席上代诸妓送述古”。因为是代歌妓言,其词自然不乏女性的婉约美。词中写道:“娟娟缺月西南落,相思拨断琵琶索。枕泪梦魂中,觉来眉晕重。”这样的词,在苏轼作品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可见,这位改革词风的大家,也不忘对传统的继承。苏轼对这样一种传统的继承,不仅仅是他个人性格的好恶,主要是由词体本身的特征所决定的。一般来说,一种文学风格的形成,大都取决于文人的创作个性,但词则不完全相同,其婉约风格的形成,是词体在形成过程中,由构成它的各个组成层面所决定的,即由词调的音乐内涵以及与此相结合的语言体势等因素决定的。而这两个层面的契合点,又是以歌妓的唱词这一文化现象为中心,因而前人认为“词以艳丽为本色,要是体制使然”(彭孙《金粟词话》),因此,创作“艳丽”的婉约词,并非只有那些“浪子文人”,也有象苏轼这样的一代名臣。《古今词话》也曾指出:“贤如寇准、晏殊、范仲淹,勋名重臣,不少艳词”。寇准等北宋名臣,作词也有“艳词”,原因就在于他们所作之词,同样也有不少是为歌妓应歌而作的。

综上所述,词体的形成过程,经历了一个从选词以配乐到由乐以定辞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的几个阶段,及其这几个阶段的主要层面,歌妓都发挥了一定的规范作用。这些规范作用,对词体的形成,尤其是在词体形成的初始阶段,其意义是积极的,它命名词体显示并保持了其个性的纯洁,以区别于其它的文体。当然,词的形成过程,本身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和不断变化的过程,因此,歌妓对词体的规范作用,也应该去适应这种发展和变化,否则,这种规范便容易走向极端,即走向僵化和凝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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