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江苏 南京 210036
摘要:目前我国的土壤污染问题比较普遍,而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隐蔽性、不可逆转性、难治理等特点。本文主要从立法、管理分工、社会监督、监测评价与考核、预防制度等五个方面探讨了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管理制度的健立。
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管理;制度
前言:当土壤中所含的有害物质过多,超出其自净能力,就会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改变,其中的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从而使得这些有害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累积,通过食物链被人体不断吸收,最终给人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
1土壤污染的来源及特点
1.1土壤污染的来源
(1)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是工矿企业在日常生产中排放的重金属废料、废水、废气以及固体废物的堆放造成的污染。(2)随着农业化水平的提高,大量化肥、农药的不当使用破坏了土壤结构,导致农用地土壤污染。(3)生活垃圾未作分类处理而随意丢弃,生活污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造成的土壤污染。
1.2土壤污染的特点
(1)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空气和水体中的污染物易于随着空气流动和水流循环而迁移,从而不断的扩散和稀释,而土壤里的污染物很难迁移,随着时间的推移,污染物在长期积累的过程中会逐渐超标,土壤污染也会逐渐加重。同时由于土壤性质差异较大,导致土壤中的污染物分布不均匀,空间变异性较大,也使土壤污染具有很强的地域性。(2)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土壤污染一般很难通过感官就能直接察觉,往往需要通过采集土壤样品分析、农作物检测,甚至人畜健康的影响研究才能确定。土壤污染从产生到发现危害通常时间较长。(3)土壤污染具有不可逆转性。土壤污染很多都是因为其中的重金属含量超标,由于自然条件下重金属难以降解,其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此外,土壤中许多有机污染物的降解也需要较长的时间。(4)治理土壤污染的难度大。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积累在污染土壤中的难降解污染物则很难靠稀释作用和自净作用来消除。一旦发生土壤污染,有时要靠换土、淋洗土壤等方法才能解决问题,治理周期较长、成本较高。
2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建立
2.1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项法律
现阶段,我国尚缺少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项法律,缺乏对土壤污染行为的强制性限制。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建立专项的法律制度。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为了使我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能有一个有力的依据,建立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土壤污染法律责任制度、土壤环境保护规划制度、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制度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等。通过以上专项法律制度的制定可以实现对土壤功能使用前进行合理的安排,在土壤实际使用之后对其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评估,对使用单位产生的土壤影响是否违法做出判断,出现问题时也可以利用相关法律制度对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2.2明确土壤污染管理的分工和权责
当前我国涉及土壤污染管理的部门较多,国土、农业、环保、水土等各个管理部门之间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来明确监督管理的主要责任以及权利的具体分配,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在实际权利分配过程中,土壤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应该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应起到配合作用。对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执行将各部门进行明确的监督分工,以此来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行政管理体系进行完善。
2.3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社会监督
为了实现土壤污染防治的效果,一方面,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过程中要落实公众的知情权,以此来促进政府建立合理的政策;另一方面,在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中也是需要公众的监督以及参与的。要鼓励科学团体、公众参与到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中,通过扩大公众的监督权,鼓励公众通过举报等手段,防止土壤污染,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有效的协调好政府以及公众的作用,公众依据政府制定的制度,政府将公众的具体意见作为参考,构建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2.4强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制度
了解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是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而土壤环境常规监测是准确掌握土壤质量现状和土壤污染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因此,环保部门应强化土壤环境常规监测制度,制定统一的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布点、采样、测定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以能及时、全面、准确的掌握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通过建立土壤监测、土壤数据库等制度,实现对土壤污染情况的实时掌握,为制定土壤环境污染防治目标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对于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制度而言,可以分为单一的以及多种污染物综合评价,实际评价中需要将单项评价和综合评价有机的结合;不仅仅需要进行短期的评价,更重要的是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长期的监控。为了强化土壤环境考核制度的建设,首先需要做的是制定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考核具体内容,然后就是明确土壤环境质量的目标责任,在此基础上建立较为规范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考核制度。
2.5完善土壤污染预防制度
与事后对污染土壤进行治理相比,事先预防土壤污染更为重要。污染源控制是避免土壤污染切实可行的办法之一。要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首先必须健全相关的预防措施,如建立剧毒、高残留、难降解农药的使用许可制度;制定农田灌溉用水标准;鼓励潜在土壤污染生产经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对土壤污染物进行处理,以减少对土壤的污染。其次要加强土壤使用过程监管,土壤污染的另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土壤的不合理使用或者超负荷使用造成的。而我国当前缺乏针对土壤使用过程的监管制度,因此必须依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制定不同类型土壤利用方式,制定土壤利用过程中应采用的保护措施,做到土壤使用全过程监管,减少因土壤不合理使用所造成的污染和破坏。
结语:随着土壤污染问题的日益加重,给人们的身体健康、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带来了很大的不利影响。土壤污染与水污染、大气污染相比属于隐蔽性的,而且被污染的土壤如果想要恢复则需要很长的一断时间。为此,我们要增强对土壤污染防治的管理力度,通过多个制度的协调作用和管理,达到预防土壤污染、促进生态建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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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曹璐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3/13
标签:土壤污染论文; 土壤论文; 环境质量论文; 污染物论文; 制度论文; 环境论文; 公众论文; 《防护工程》2017年第3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