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民主与西方式民主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代民主是国家层面的政治发展形态,也是政治现代化的普遍表现形式。在一般意义上,民主的核心价值是“以民为主”,但是,“以民为主”命题在逻辑上蕴涵着两个方面必然引起歧义的要素:一是“民”为个体的“民”还是整体的“民”,二是“民”以何种方式为“主”?显然,不同的国家和人民基于不同的国情必然会对此产生不同的理解。对于前一要素的不同理解构成了不同的民主理念,对于后一要素的不同理解则构成了不同的民主制度安排。换言之,任何一种民主从本质上说都是特定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的外化形式,不同民主制度蕴涵着不同的核心价值,而基于历史和现实条件的不同,对于民主理念的不同理解和认知造成了当今世界民主制度的多样化特色,没有也不可能存在一个具有普世价值并在所有国家行之有效的民主模式。在当今民主政治的实践中,不同国家更是基于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而对民主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制度安排,尽管当今世界上占据强势地位的西方一再强调其民主模式具有普世性价值,但实际上,无论是一些长期仿效西方民主模式的发展中国家还是发生“颜色革命”后的东欧中亚国家建立起来的民主制度与西方式民主都有着明显不同。这正是我们中国式民主与西方式民主比较研究的基本立场和出发点。
一、中国式民主与西方式民主:两种不同性质的民主政治形态
中国式民主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政治形态。这一新型的民主形态蕴涵着如下几方面的核心价值和制度要素:
第一,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式民主的核心价值和理想追求。实行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与西方式民主强调空洞的“人民主权”观念最根本的区别所在。人民当家作主意味着人民要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这在中国式民主实践中体现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这三位一体的互动逻辑中,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共产党执政从根本上说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和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而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依法治国。
第二,民主与集中相结合是中国式民主的指导原则。与西方片面强调民主和自由不同,中国式民主进程中始终辩证地理解民主和集中的关系,强调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之间的辩证统一,这有力地确保了自身运行的广泛性、权威性、有序性和有效性。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式民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在制度上体现为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的政治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逻辑下,国家权力的主体始终是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人民在国家中当家作主的地位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
第四,依法治国是中国式民主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现代民主国家普遍采取的治国方略,但中国实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强调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重要手段,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
第五,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保障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是中国式民主的经济基础。公有制是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但同时也要高度重视促进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在此基础上,中国十分重视把保障公民合法的财产权放在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地位,在新修订的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第六,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是中国基本的政党关系理念,也是与人民代表大会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基本政治制度理念。中国共产党是宪法规定的惟一的合法执政党,中国不可能采取多党轮流执政的政党政治方式。但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形成、巩固和发展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第七,党内民主是中国式民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必须实行和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以党内民主引导和推进人民民主,正如邓小平所指出,民主“如果党内不造成,国家也造不成。我们党一定要造成这样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我们党内一定要有充分的民主。”(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pp.306-307)
西方式民主的本质是资本主义民主,代表资产阶级的少数人掌握国家政权是西方民主政治的根本性质,列宁早就分析指出,“资产阶级不得不伪善地把实际上是资产阶级专政,是剥削者对劳动群众的专政的(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说成‘全民政权’或者一般民主,纯粹民主。”(注:《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p.685)为了掩盖政权的这一性质,使国家机器能够以大多数人意志的名义有效运转,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构想了一整套较为系统的民主政治发展理念,用普遍性掩饰特殊性、用全民性掩饰阶级性、用永恒性掩饰阶段性。具体说来,西方民主的核心价值和制度要素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天赋人权观和人民主权观为基本原则。“天赋人权”是西方式民主赖以生存和生长的价值理念和制度原则,这一理论最完整的阐释者是英国思想家洛克。他认为,出现国家之前人类社会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中,人人过着充分自由的生活,不受任何权力的限制和侵犯,每个人都平等地享受着生命、财产、自由的权利;但是,自由的自然状态却不是纵容的或放任的,理性即自然法是自然状态的根据和原则;自然法约束力的有限决定了自然状态不能长期存在,为了更好地确保人类天生具有的权利,人们选择了新的权利保障形式,这就是国家。正如美国的《独立宣言》所说,“造物者赋予每个人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一真理是不言而喻的”,这明确地肯定了天赋人权对于美国革命的指导性意义。天赋人权思想投射到国家政治实践中,体现为人民主权原则。法国启蒙学者卢梭从自然法理论出发,提出所谓政治共同体,“当它是被动时,它的成员就称它为国家;当它是主动时,就称它为主权者;而以之和它的同类相比较时,则称它为政权。至于结合者,他们集体的就称为人民。”(注: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p.26)这一表述,就是著名的“国家主权应该属于人民”的“人民主权”观。“天赋人权”及“人民主权”迄今为止仍然是西方式民主政治发展中不可超越的理念。
第二,以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为核心的政治体制观。“三权分立”思想的代表人物孟德斯鸠认为,要使公民享有切实的政治自由,必须建立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立的政治体制,他强调,“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p.6)换言之,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权力之中任何两权相合并就意味着滥用权力,公民权利和自由就必然遭到侵犯。麦迪逊则特别强调,“防止把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侵犯的必要宪法手段和个人的主动。”(注: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p.264)从限制政府权力出发,西方各国在确立资产阶级政权时,都着力设计了严密的政府内部机构之间的权力制衡制度。
第三,以有竞争的选举为基本形式的代议制民主。代议制民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代表议事制度”,亦即人民虽然是主权者,但显然他们并不能直接行使权力,而是把这种权力委托给代表自己意志的“公意代表”来间接行使。按照卢梭的观点,社会契约的宗旨是“要寻求一种组合的形式,使它能够以全部共同力量来防御和保护每个参加者的人身和财富;而通过这一组合,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人实际上只是服从本人自己。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的自由。”(注: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法律出版社1958年版;)(p.19)美国早期思想家麦迪逊则说:“由人民代表发出的公众呼声,要比人民自己为此集会,和亲自提出意见更能符合公众的利益”。(注: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p.49)代议制民主原则的具体体现,是以选举的方式产生“公意代表”行使国家权力。虽然选举产生的“公意代表”并不一定真正能够代表人民的意志和政治愿望,但它基本上较好地体现了代议制民主原则。
第四,法治精神。法治的基本精神,是把人民主权、三权分立、权力的制约与平衡、代议制民主、多党制等一切民主要素都纳入法律的强制规范框架,并且把法律的规范内化于民主政治的实践过程。卢梭提出,自由和平等是一切立法体系的“两大主要目标”,“在社会状态中,一切权利都被法律固定下来”,“根本就不存在没有法律的自由,也不存在任何人是高于法律之上的。一个自由的人民,服从但不受奴役;有首领但没有主人;服从法律但仅仅是服从法律。”在法治精神下,西方在发展民主政治的进程中都不断加强了法治建设。早在1638-1639年间,被称为“美国民主制度诞生地”的康涅狄格就制定了《根本规则》,规定该殖民地的自由民一年一度选举总督、行政官和出席全体大会的代表,自由民的选举权不受宗教信仰和其他条件的限制,立法权为全体大会所拥有,人民有权要求犯错误的行政官向全体大会反省。《合众国宪法》成为世界近代历史上第一部因而也是发生效力时间最长的成文宪法。托克维尔在其名著《论美国的民主》中写道,“总的说来,美国的立法是极其适应它所治理的人民的天才和国家的性质的,因此,美国的法制是良好的,而美国民主政府所取得的成就,也有很大一部分应归功于法制。”(注: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p.356)
第五,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所有制形态。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原则是西方民主政治的基础和出发点,严格说来,其他所有的政治原则都或者服务于私有财产权,或者由私有财产权引申而来。马基雅弗利曾经形象地警告说,“务必不要碰他人的财产,因为人们忘记父亲之死比忘记遗产的丧失还要来得快些。”(注:马基雅弗利:《君主论》,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p.81)布丹明确把“私有财产权的不可侵犯”视为国家的基本属性。他写道:“如果把‘你的’及‘我的’去掉,则一切国家的基础必将倾覆。”(注:王沪宁:《国家主权》,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p.9)在美国“宪法之父”詹姆士·麦迪逊看来,“财产权利产生于人类能力的差异”,“保护产生财产权的人类能力的差异,是政府的第一目的”,(注:汉密尔顿、麦迪逊、杰伊:《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pp.44-51)这就是说私有财产权是天经地义、合乎自然的,同时财产占有的不平等也是不可避免的。
第六,以多党通过选举方式轮流执政为表现的政党制度理念。西方式民主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民主政治的建立先于政党的出现,资产阶级是以一个阶级的整体力量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后建立起近代民主政治的,但在夺取政权后,资产阶级内部不同的政治力量基于不同的利益需求和权力意志分化为不同的政党,为了平衡不同政党之间的权力斗争,西方国家逐步实行了两党制、多党制,通过轮流坐庄的方式缓解政治冲突。但不论何种形式的政党制度,其本质都是为了巩固资产阶级的统治,协调统治阶层内部的各种矛盾,诚如列宁在批判两党制时所指出,“两个资产阶级政党利用它们之间的虚张声势的毫无内容的决斗欺骗人民,转移人民对切身利益的注意。”(注:《列宁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pp.397-398)
二、在比较中辨识: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式民主
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理念和核心价值。在比较的视角下,民主政治在当今世界一方面已经成为几乎所有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追求,成为衡量政治合法性的基本标准和尺度,另一方面,民主又没有普世性的价值理念和制度模式,不同的国家基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而对于民主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认识。江泽民强调,“世界上的民主,都是具体的、相对的,而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任何一种民主的本质、内容和形式,都是由本国的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且都是随着本国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发展的。”这一观点,构成了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前提和归宿,也明确界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价值取向。发展中国式民主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六大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将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推向前进。”(注: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pp.37-38)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坚定信念。
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中,我们长期以来面临着一个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即如何辩证客观地认识西方的民主政治建设经验,尤其是多党制和三权分立。实际上,自近代中国打开国门之日起,民主问题上的“体用”争论就从来没有平息过,时至今日,西方式民主对于中国式民主的意义和价值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对西方式民主的盲目崇拜意识和一概排斥的意识并在。对此,我们党一贯的态度和立场是:在民主政治发展中“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11) (p.32)
应该承认,西方作为近代民主政治的发源地,在几百年的民主政治实践过程中,当然有着比其他国家和地区更为丰富的民主经验,尤其是在民主的制度建设和政策措施方面有许多是值得别国借鉴的,但是,也必须看到,这些经验是在特殊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条件下取得的,在当今世界上的200多个主权国家中,西方(按照经合组织的传统界定为24个发达国家)国家只是一个少数群体,绝大多数国家的民主理念都与西方有所不同,这充分反映出西方经验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和传播范围是十分有限的,至少在大多数国家那里难以实现,这就是世界的多样性现实,也客观上要求我们认识西方民主政治经验时必须始终采取谨慎态度,绝不能盲目推崇和照搬。也就是说,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原则和方向的前提和基础上,借鉴西方式民主政治的实践经验,对于后者,要反对盲目崇拜,始终保持一种审慎态度。认识西方式民主的本质规律。
第一,必须强调的是,西方式民主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的政治哲学是从自然法推导出天赋人权和人民主权;从性恶论推导出三权分立和制衡;从个人主义推导出市民社会和市场经济,因此,将任何一种单一的理念和制度分割开来都是徒劳的,认为可以借鉴其中某些内容而拒绝另一些内容在实践中都是不可能的。西方式民主蕴含着独特的政治理念,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适应了西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是不同政治权力妥协的产物,在长期运行过程中,逐步得到加强和完善,单一的政治力量很难加以推翻。而在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没有适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土壤。西方的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是一个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产阶级革命相适应的同步发展进程,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都没有同时具备过这样的历史条件。而且,除了美国以外,欧洲绝大多数国家的民主政治进程也是十分曲折的,并没有一般人想象的那样一帆风顺地达到了今天这样的水平,当代西方民主的核心价值和体制模式实际上主要是二战后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而逐步巩固和完善的。即使在美国,民主政治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也没有真正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普及开来,黑人、妇女、本土印第安人、非欧洲裔移民曾长期被排斥在民主制度的保障之外,这些人对于民主政治的广泛参与程度同样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逐步得到提高的。
第二,从当今国际社会的民主发展现实看,西方的民主经验也只是一个特例,绝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没有也不可能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民主制度,而且,普遍的现象是经济发展水平越低的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步伐越相对滞后。目前世界上还找不到一个人均GDP低于1000美元而民主化水平很高的国家。可以作为佐证的实例是20世纪70、80年代非洲的民主化浪潮,在西方的巨大压力下,当时非洲许多国家的军人政权纷纷“还政于民”,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了民选政府,但很快,这一浪潮就由于政府无法控制社会局势而消退,卢旺达等国家甚至发生了严重的种族屠杀,这是缺乏经济基础支持的“人造民主”给中国发展民主政治的重要借鉴。
第三,从大多数国家的经验看,大致上的人均GDP为1000-3000美元的国家会开始出现发展民主政治的社会思潮,主要是由于在这一阶段上,具有较高经济收入和良好教育背景的新社会阶层开始出现并试图参与政治,推动政府发展民主政治的社会政治力量随之开始出现。但在这一阶段,政府一般仍然具有较强的政治权威和控制能力,虽然会在各方面力量的压力之下承诺进行必要的政治改革,但力度并不一定很大,往往只是在政策措施上做一些让步。近年来被美国赞誉为民主发展楷模的中亚各国尽管纷纷发生“颜色革命”,但由于经济状况的严重恶化和社会的急剧动荡,这样的民主政治是缺乏根基的,不可能长期得到稳定。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质性启动的阶段是人均GDP达到5000-8000美元的阶段(如巴西、阿根廷等拉美国家和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有过类似的经历),但同时这也往往是民主政治发展的瓶颈时期。一方面,大多数政府有了发展民主政治的积极愿望,试图通过建立于经济社会条件相适应的民主制度来进行政治整合和社会协调,另一方面又会希望把发展民主政治的主导权掌握在政府手中。而这样的结果,常常会与这一阶段上往往客观存在的因分配不公平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缠在一起,成为新兴政治群体责难政府的理由,甚至引发激烈的政治冲突。这一点,是人们通常将人均GDP达到5000-8000美元称为社会矛盾凸显期的重要根源。
第四,近年来,美国在世界范围内开展了“民主攻势”,在试图把美国的民主模式向世界范围拓展的同时,对不接受美国式民主的国家施加了巨大的压力。鉴于美国的战略强势,加之国际社会在冷战结束后越来越高度关注民主政治,客观上导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于民主政治发展的决定性作用有所弱化,甚至在一些国家不再是决定性因素。在新的现实下,我们在评价民主政治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时,重要标准或许并非指在何种GDP水平上民主政治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更应该探讨的是应该建设什么性质和什么类型的民主政治。在一个没有统一的固定民主模式的世界上,民主政治的价值理念、制度规范、机制原则、运作程序等等都只能从一个国家根本的社会制度和政治理想出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来构建和完善。
第五,随着我国人均GDP进入1000-3000美元这个关键阶段,社会经济结构变动迅速,各种利益关系愈益复杂。要妥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诸多问题,仅仅依靠经济和社会政策本身是远远不够的,大量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必须放在政治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放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全局视野中来加以考虑。必须明确强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根本目标是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基于这一基本定位,我们当前特别需要注重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在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根据民主政治发展的自身逻辑和规律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绝不能盲目借鉴和照搬西方的民主模式。西方式民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主道路,如果说二者之间有相同之处的话,那也主要在于基于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共同规律而在一些具体的体制安排和政策措施上具有一些相同之处,如选举制度、法治原则、对于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和惩治腐败等等。在此意义上,任何将不同的民主类型截然对立起来抑或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民主模式的观点都是片面的和偏颇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既要积极吸取包括西方民主制度在内的其他民主类型的有益经验,也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现实走自己的道路。
基于上述结论,我们在探索中国式民主发展道路时,必须始终牢记其核心要素和基本方向:
第一,中国的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之间的本质区别,这不仅体现为“社会主义民主,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所共同享受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的民主”(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p.168)。更体现为在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中,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和社会主义民主的主体,国家不是凌驾于人民之上的异化力量,而是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保障。在中国发展民主政治,首先必须服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整体需要,纳入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整体布局,没有这一前提性的限制,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就不可能形成自己的特色。
第二,中国的民主政治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在特定的国情条件下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民主建设都不能离开中国的基本国情。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同时又是一个发展中的正在和平崛起的大国,这一现实不可避免地会在民主政治的发展中体现出来。同时,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同时却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5000年的专制政治传统在中国社会的思想、观念、心理等方面都打上了深刻的烙印,决定了中国的民主发展进程是在大多数人都没有民主意识的条件下开始起步的,中国发展民主政治必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必须不断探索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民主道路。如果无视这一传统、按照西方式的理念来发展民主政治,就等于失去了自己的文化个性,只会给中国发展民主政治的努力造成严重的混乱而不能有效地提高中国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水平。
第三,中国的民主政治是“发展中”的民主政治。这一方面体现为民主意识在中国的传播、普及和制度完善有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在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中甚至还会经历严重的挫折和失误,需要继续不断地探索和寻找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发展民主政治的最佳道路;也体现为尽管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迈入了世界各国的前列,但总体而言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受相对薄弱的经济基础制约,中国的民主政治水平还有待于提高,在发展民主政治的进程中必须充分考虑自己的历史背景、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教育水平,必须把民主政治发展与维护国家统一、民主团结、社会稳定结合起来,不断地进行制度完善与理念创新。
第四,中国的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西方国家普遍的特点是先有民主制度后有政党政治,执政党在既有民主制度的规范下进行活动,而中国的民主制度则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现行的民主政治发展。而且,中国民主政治的这一特点已经通过宪法的规范得到合法性确认,2004年中国新通过的宪法在序言中规定,“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思考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时,这一合理性和合法性事实也是无法回避的。
标签:政治论文;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论文; 美国政治论文;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论文; 民主制度论文; 中国模式论文; 人民民主论文; 社会主义制度论文; 国家社会主义论文; 经济论文; 法律论文; 经济学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