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餐饮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快,同时伴随产生的油烟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饮食业油烟污染逐渐成为人们关心的一个焦点话题。目前饮食业油烟污染源已经成为仅次于工业污染源和交通污染源后的第三大空气污染源。研究表明,人群中有51.56%的肺鳞癌和60.99%肺腺癌的发生应归于餐饮油烟气污染。
为此,199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明确规定,要求饮食服务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烟对附近居民居住环境的污染;2001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又先后发布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和《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HJ/T62—2001)两个标准规范。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5.1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标准里规定的餐饮油烟排放浓度上限2mg/m³,要达到这个要求,餐饮企业必须采取净化处理,不经过净化设备处理时的油烟浓度约为10~20mg/m³,远远超过国家标准要求。
2015年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进一步指出,消除城市污染的灰霾天气及进一步对PM2.5的有效控制,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而对造成城市污染之一的餐饮业油烟,对其监控也明确写入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之中。
同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指明了餐饮油烟治理的方向。现提出下列意见,供参考。
一、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运营模式的目标:
落实国务院提出的“谁污染,谁出钱,第三方治理”的环保治理方向;
让餐饮油烟治理形成长效机制,极大的降低投诉率;
让环保主管部门、环保协会、公众、媒体、环保志愿者和餐饮业主都能参与到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运营的监督中来,从而形成真正信得过的有效的第三方治理运营监督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
排污者(餐饮业主)承担治理运营费用,受委托的第三方治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专业化治理运营服务。
三、政策依据:
2015年01月14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详见附件
四、第三方治理提供的服务:
从设计、设备供应、安装调试、运维、清洗等“一站式”服务。
五、第三方治理服务须满足下述要求:
1.使用功能:保持油烟的正常排放,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环保指标:油烟、噪声和气味的有效控制,满足标准。
3.消防防火:定期清理积油,消灭防火隐患,保障安全。
六、目前存在困难:
餐饮油烟治理自中国第一部条例出台至今,已有15年了。相关的治理设备和技术也成熟度非常高了。现在,餐饮油烟治理不到位,已经不再是缺人、缺技术,缺的是好的政策和制度。目前,餐饮油烟治理各个节点的问题主要如下:
餐饮业主:环保意识淡薄,不愿意在环保上多投入。
设备厂商:目前市场上以静电设备厂商为主,占80%以上市场份额。绝大部分厂商重视设备高效性,不断提高净化率,不重视长效性,设备维护周期过短,致使维护费用偏高。
工程商:多为厨具公司和环保公司,通风管道工程公司等,专业化程度不够。
运维商:基本上是地方环保公司,清洗保洁公司,个人等。为追求效率而降低运维质量如对净化器部件伤害严重甚至损坏、管道清洗不彻底等。
环保部门:年年抓,年年治,投诉依旧。疲于应对,仅能对群众反应强烈,敏感地区等增加管控力度,尽最大可能减轻投诉压力。以广州为例,七万家左右餐饮企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比例为1:1000至1:3000之间,可见环保部门的压力山大。
第三方检测:餐饮油烟检测成本高,难度大,方法固化。
各级政府由于专业性、系统性问题,对油烟治理认知程度不够,基本和餐饮业主的想法是一致的,以为装了或换了净化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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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目前全国各省均没有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的法律法规出台,导致第三方治理运营服务模式无法大面积推广。因为超标排放追责主体仍为餐饮业主,只有在第三方治理企业和餐饮业主之间准确地定义各自的法律责任,监管和执法才会有法可依,第三方治理运营也才会得到健康持续的发展。
虽然第三方治理实施阻力很大,但综合分析,第三方治理服务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只是业务推进过程中涉及各方责、权、利,需要一大批有责任心、有环保意识的有识之士和企业家们为这项事业一起献计献策,推动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业务阔步前行。
七、建议
1.采用科学的技术体系支撑,形成行之有效的餐饮油烟系统性解决方案;
目前,餐饮油烟净化处理技术基本成熟,根据净化机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第一类是静电法;第二类是采用过滤或惯性碰撞等机械法;第三类是水浴、喷雾、冲击或液体吸收等湿式处理法;其他还有高温、光解催化法、以及多种机理组合的复合法等。市场上90%以上的餐饮企业选用的都是单一的静电净化器。进一步推广节能、高效、便捷的油烟净化设备,使其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对于饮食业油烟污染的治理已迫在眉睫。
而油烟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建立“系统”的概念。至今,还没有出现,也不可能出现用一台油烟净化器“包打天下”的情况。
油烟净化设备因净化机理的区别,对所处理的烟气颗粒大小有不同的选择性。如:
静电式:适用的粒径范围<30μm 对油烟的均匀度,温湿度有一定要求。
机械式(血滴子):适用的粒径范围>10μm 对油烟的风速有限制,适用于前级油烟预处理。
光催化:适用的粒径范围<20μm 适于低浓度油烟(≤10mg/m³)和除味。
湿式:适用的粒径范围>30μm 有良好的降温和防火效果。
可以看出:不同净化机理的设备,适用的粒径范围都有其局限性,不可能涵盖油烟颗粒的全部粒径区间。对此,采用多种机理组合而成的复合式净化技术是一种有效的净化方式。例如,当下较为流行的“血滴子+静电式”复合型油烟净化器。这里需要说明,复合不是简单的拼装,而是互补。还须充分保证不同机理设备的使用(运行)条件,使其功能获得充分发挥,缺陷得到弥补。展望油烟治理的发展,还是应该强调“系统治理”的观念。即把油烟净化抽排系统分为四个功能区段。
前级:重油处理段。将血滴子套件与烟罩整合为一体。油烟一进入系统,其中粒径大于10μm的大体量油颗粒得到有效拦截。极大地改善了全系统的污染速率,降低了维保频次和火灾隐患。
中级:轻质油烟处理段。由静电式净化设备将粒径小于30μm的油粒荷电并吸附,使烟气浓度进一步降低到0.8-1.5 mg/m³甚至更低。
后级:异味处理段。通过选配的光解式或湿式除味设备进行除味处理,并可使烟气浓度再次降低到0.5-1.0 mg/m³以下甚至更低。
末级;吸附处理段。根据烟管金属内壁与静电式净化设备吸附极板等电位的原理,继续完成对中段逃逸的荷电颗粒的充分吸附,同时又保证了气味颗粒经物理光解后的理化反应时长。
以上是一个较为完整、理想的油烟治理系统方案。充分体现了优势互补、各尽其责、综合治理的系统概念。
复合式技术把不同的技术特点组合在一个系统,成分发挥各自的技术专长组成一个经济合理、净化效率高的优化系统。复合式技术是今后最具发展前景的实用技术。
实际应用可根据餐饮企业所处不同地域,根据敏感程度分四类进行综合治理。
第一类,普通(低油烟):前级;
第二类,稍敏感(重油烟):前级+中级;
第三类,敏感(近办公区等):前级+中级+后级;
第四类,敏感度高(旅游景点,住宅区等):前级+中级+后级+末级。
当然,因地制宜也是十分重要的,有些餐饮企业排放环境压力很大,排放条件又确实不具备,那就要考虑尽最大可能在烟罩端把问题解决好。
2.科学制定餐饮油烟第三方治理运营模式推进进度,建议分步走:先试点,总结后再推广;
3.政府须加快完善相关的地方法律法规(边实施,边征集,边完善)
4.加强政府培育和扶持力度,量力而行,重视环境与民生并行。
综上所述,希望政府相关领导能够正确引导并加快第三方治理服务的业务推广,促成第三方治理服务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
论文作者:李俊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0/16
标签:油烟论文; 第三方论文; 餐饮论文; 粒径论文; 饮食业论文; 机理论文; 静电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1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