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东汉前期的“诸王之乱”,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汉论文,之乱论文,诸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东汉前期,肇自于“光武中兴”,继之以“明章之治”,天下一统,百姓归心,“朝无威福之臣,邑无豪杰之侠”,“吏称其官,民安其业”,“泽臻四表,远人慕化”,到处都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大治景象,真可谓乾坤朗朗,皓月当空,又一升平盛世矣!然而光武尸骨未寒,其子山阳王刘荆即飞书废太子强,欲“归并二国之众”[①a]起兵反乱,其子楚王英、济南王康、淮阳王延也相继阴谋造逆作乱,从而形成了与“建武永平之政”极不和谐的政治局面,对东汉政权带来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因而,对这一事件所引发的原因及其所产生的后果,便颇觉有加以探讨的必要了。
一 纷扰不断的诸王造逆
诸王之乱,是从中元二年(57年)光武帝刘秀驾崩时开始的。
建武二十八年(52年),光武前废后郭氏薨,有人上书其次子沛王辅客刘鲤报仇杀人,又有人上书王莽后裔王肃等“受诛之家”常“出入北宫及王侯邸第”、“客因事生乱,虑致贯高、任章之变”[②a],刘秀乘机诏下郡县,依次收捕诸王宾客,沛王辅系诏狱,三日乃得出,王侯宾客“坐死者数千人”[③a]。同年,刘秀又诏遣郭后所生东海王强、沛王辅、济南王康、淮阳王延(中山简王焉因年幼留京师)及许美人所生楚王英皆就国。从而对诸王进行了一次沉重的打击。此一事件,虽然反映出诸王违背“阿附蕃王法”纷纷招集宾客与朝廷抗衡的客观事实,但却尚未发展到造逆谋反的程度,故尚不能称之为反乱。然而通过这一事件,却也充分地暴露出皇室内部所潜在的危机,诸王反乱的序幕也便由此而拉开了。
中元二年,光武帝刘秀驾崩,皇室内部的矛盾进一步尖锐起来。就在诸王会葬京师时,诸王与皇太子庄“杂止同席,宪章无序”,被太尉赵憙“横剑殿阶”赶下朝堂,再度激起了诸王的不满[④a]。而与之同时,刘秀第八子山阳王刘荆“哭不哀”,并假光武女婿、虎贲中郎将、受遗诏辅政的梁松之势,令苍头诈称废太子东海王强之舅大鸿胪郭况书与强,策动共同起兵反乱。而强得书惶怖,“即执其使,封书上之”,荆之逆谋遂被揭穿。对此,光武第四子、新即位的明帝,以荆同为阴后所生,“秘其事”,仅“遣荆出止河南宫”而已,并未予以深究。永平元年(58年),东海王强忧郁而死,而荆不得志,遂借西羌反乱之机,“私迎能为星者与谋议”,以再图反乱。明帝闻之,“乃徙封荆广陵王,遣之国”。次年,梁松“数为私书请托郡县”,明帝下诏免松之官。及四年冬,松“县飞书诽谤”朝廷,明帝下令将他处死,其弟竦、恭坐徙九真[⑤a],广陵王刘荆失去了依恃。但荆反心未改,复以“貌类先帝”,呼相工曰:“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亦三十,可起兵未?”相者诣吏告之,荆惶恐,自系狱。明帝“复加恩,不考极其事,下诏不得臣属吏人,唯食租如故,使相、中尉谨宿卫之”。然而刘荆依然不改,于永平十年复“使巫祭祀祝诅”,再四谋反。在此情况下,明帝诏令诛之,荆被迫自杀。至此,山阳王荆谋反数四,历经十余年,终告结束。
永平十三年(70年),光武第三子楚王英造逆谋反。刘英为许美人所生,少时“好游侠,交通宾客,晚节更喜黄老,学为浮屠斋戒祭祀”。永平八年,明帝令天下死罪皆入缣赎,英遣郎中令奉黄缣白纨三十匹诣国相曰:“托在蕃辅,过恶累积,欢喜大恩,奉送缣帛,以赎愆罪”,国相以闻,明帝诏报不以为罪。云:“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咎?其还赎,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但此后不久,英“遂大交通方士,作金龟玉鹤,刻文字以为符瑞。”永平十三年,男子燕广告英与渔阳王平、颜忠等造作图书,有逆谋,事下案验。有司奏英“招聚奸猾,造作图谶,擅相官秩,置诸侯王公将军二千石,大逆不道”,请诛之。帝以亲亲不忍,乃废英,徙丹阳泾县。次年,英至丹阳,自杀,国除。而“楚狱遂至累年,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州郡豪杰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数”,牵连入狱者上万人。直至章帝建初二年(77年),此事才算真正了结。
在楚王英被告谋反的前后,郭后所生济南王康也阴谋反乱。刘康为光武第五子,“在国不循法度,交通宾客”,后有人上书告康“招来州郡奸猾渔阳颜忠、刘子产等,又多遗其缯帛,案图书,谋议不轨”,事下考,有司举奏之。明帝以亲亲故,不忍穷究其事,但削祝阿、隰阴、东朝阳、安德、西平昌五县。此事未载明是否坐徙宾客,但从楚、济南之狱皆涉及渔阳颜忠来看,很有可能是楚狱引发出来的,或者说康、英二人系共谋反乱,故楚狱中所牵连的诸多人等也当有济南王康之一部分。至建初八年(83年),章帝复还所削地,而康“遂多殖财货,大修宫室,奴婢至千四百人,厩马千二百匹,私田八百顷,奢侈恣欲,游观无节”。至和帝永元初,国傅何敞以其“骨肉之亲,享食茅土,当施张政令,明其典法,出入进止,宜有期度,舆马台隶,应为科品”上书谏之,但康仍“尊贵骄甚”[①b],“触犯防禁”而“终不能改”,以此表示与朝廷抗衡。
永平十六年(73年),郭后所生淮阳王延造逆谋反。刘延为光武帝第七子,本“性骄奢而遇下严烈”,早在建武末“王新归国”时,即以“宾客放纵,干乱法禁”,而被国相张歆“入宫搜捕”[②b]。及至永平十六年,有人上书告延与姬兄谢弇及姊馆陶主婿驸马都尉韩光“招奸猾,作图谶,祠祭祝诅”,事下案验,光、弇被杀,“辞所连及,死徙者甚众,”司徒刑穆也下狱死。有司奏请诛延,明帝以其罪薄于楚王英,故特加恩,“徙为阜陵王,食二县”。然而延既徙封,“数怀怨望”,至建初中,复与子鲂造逆谋反,被人所告,有司奏请槛车征诣廷尉诏狱,章帝下诏责之曰:“王前犯大逆,罪恶尤深,有同周之管、蔡,汉之淮南。经有正义,律有明刑。先帝不忍亲亲之恩,枉屈大法,为王受愆,群下莫不惑焉。今王曾莫悔悟,悖心不移,逆谋内溃,……朕恻然伤心,不忍致王于理,今贬爵为阜陵侯,食一县”,并“赦鲂等罪勿验,使谒者一人监护延国,不得与吏人通”。按此,章帝将延比之管、蔡、淮南,则反势尤明而规模也较大,只是因为“先帝不忍亲亲之恩”,章帝“不忍致王于理”,才从轻处罚了。至此,光武四子逆谋反乱,历时二十余年,终算划上了一个句号。
二 诸王反乱的主要原因
东汉前期的诸王之乱,均在其萌芽状态即被朝廷一一镇压下去了,但是这一事件所引发的原因,却是耐人寻味的。就当时的情形而论,刘氏政权失而复得,所接受的历史教训不可谓不深,对诸王的限制和防范不可谓不严,而对他们的封邑也不可谓不丰也,然而何以频连不断地造逆谋反呢?余以为这主要是由以下诸种因素所造成的。
(一) 废立皇后、太子之“偏私”所致
更始元年(23年),光武适新野,实现了他多年“娶妻当得阴丽华”的夙愿,娶了阴氏。次年,光武击王郎至真定,复纳郭氏圣通,“有宠”。至建武元年(25年)光武即位,遂以阴、郭皆为贵人。同年,郭氏生太子强。建武二年,帝以阴氏“雅性宽仁”,欲崇以尊位,而阴氏“以郭氏有子,终不肯当”[①c],遂立郭氏为皇后,以强为皇太子。按此,光武本欲立阴氏为后,唯因上述原因而屈就之,故未来废立之隐患便就此而产生了。
建武四年五月,阴氏生明帝,按照当时“不举五月子”的习俗,不能将他抚养成人。但因光武“爱屋及乌”,也就不讲这些忌讳了。史载“皇子阳生,丰下锐上,颜赤色,有似于尧,上以赤色名之曰阳”[②c],可见在命名上已有废强立阳之意。建武九年,阴氏母邓氏薨,帝甚伤之,乃诏大司空曰:“吾微贱之时,娶于阴氏,因将兵征伐,遂各别离。幸得安全,俱脱虎口。以贵人有母仪之美,宜立为后,而因辞弗敢当,列于媵妾。朕嘉其义让,许封诸弟”[③c]云云,这说明光武因未立阴氏为后是常感遗憾的。建武十四年,太子阳十岁,能通《春秋》,光武循其头,称为“吴季子”,其后“数问以政议,应对敏达,谋谟甚深”,遂“以为宜承先序”[④c],更进一步反映出他的心态。但既是早立了郭后和太子强,光武也不能不考虑其更易的后果。故在大司马吴汉上书请封皇子时,“重奏连岁”而不许,至建武十五年才“诏群臣议”。然而群臣所议的结果,还是以强为皇太子,他的目的仍未达到。但既是“诏群臣议”,也不能不考虑他们的意见,况且天下刚刚完成统一,郭后和太子强也尚无什么把柄可抓,于是遂封太子阳为东海公,仍以郭氏为后,强为皇太子。
然而刘秀毕竟还是想立阴氏,于是便有意地疏远郭后了。至建武十七年,终于抓住了她“以宠稍衰,数怀怨怼”的把柄,于是遂以次子右翊公辅为中山王,废郭后为中山王太后,而立贵人阴氏为后。郭后既然被废,而又“子以母贵”,太子强之废也便指日可待了。故强常戚戚不自安,数因左右及诸王陈其恳诚,愿备藩国。然以“强废不以过,去就有礼”,光武感到于心不忍,遂“迟回者数岁”,至十九年乃废之,而立东海王阳为皇太子,改名庄,并以阴后兄识为执金吾、弟兴为卫尉,辅导东宫。次年,复以中山王辅为沛王,而以郭后为沛太后。至此,皇后、太子之废立终算完成。
刘秀的目的总算达到了,但由此所造成的矛盾也开始逐渐尖锐起来。就公卿百官而论,虽然知帝“必不有所左右”[⑤c],盈廷而不敢争,但也产生了一定的离心倾向。如太子太傅张湛,“及郭后废,因称疾不朝”,后强起为大司徒,复“自陈疾笃,不能复任朝事”,即以洁身隐退而寓其不满之意[⑥c]。至于郭后所生诸子,虽然不敢明言反对,但因“子以母贵”的利害关系,也无不表现出强烈的愤懑。于是“争礼四方宾客”,以与朝廷抗衡。建武二十八年,郭后薨,刘秀看到诸王的实力越来越大,对太子庄的嗣位会带来威胁,遂在郭后“尸柩在堂”之时,乘机诏下郡县收捕诸王宾客,并遣郭、许所生诸子皆就国。刘秀的这一做法,虽然对诸王给予了一次沉重的打击,为太子庄之嗣位铺平了道路,但诸王反乱的序幕却也由此而拉开了。
(二) “不早为明设刑禁,一时治之过差”以及对诸王的“猜
忌残忍”、过分防范,也是造成诸王反乱的重要原因
建武十五年,刘秀封其子皆为公,十七年皆进爵为王。但是由于“禁纲尚疏”,旧法不存,对他们却无任何禁限。因此随着诸王年龄的增长和皇室内部矛盾的加深,皆纷纷招集宾客,扩大自己的势力,以与朝廷抗衡。建武二十三年,班彪以“时东宫初建,诸王国并开,而官属未备,师保多缺”,乃上言曰:“……汉兴,太宗使晁错导太子以法术,贾谊教梁王以《诗》《书》。及至中宗,亦令刘向、王褒、萧望之、周堪之徒,以文章儒学保训东宫以下,莫不崇简其人,就成德器。今皇太子诸王,虽结发学问,修习礼乐,而傅相未值贤才,官属多缺旧典。宜博选名儒有威重明通政事者,以为太子太傅,东宫及诸王国,备置官属”[①d],等等,这表明至此有关制度尚且未备,对诸王仍是一无约束。然而就在此时,名将马援即已看出将来是非出问题之不可了。《后汉书·马援传》载,时王莽后裔王肃常“出入北宫及王侯邸第”,援谓司马吕种说:“建武之元,名为天下重开。自今以往,海内日当安耳。但尤国家诸子并壮,而旧防未立,若多通宾客,则大狱起矣。卿曹戒慎之!”也就在这种情况下,建武二十四年,刘秀诏有司“申明旧制阿附蕃王法”,对诸王开始进行限制。但尽管如此,具体的制度始终也未建立起来。如建武二十八年,有人上奏:“诸王所招待者,或真伪杂,受刑罚者子孙,宜可分别”[②d],这说明“阿附蕃王法”只是限制“阿附”者而已,而“各招来文章谈说之士”[③d],并未严禁,否则也就无须提出“宜可分别”之建议了。又如光武崩时,诸王与皇太子“杂止同席,宪章无序”,“藩国官属出入宫省,与百僚无别”[④d],也表明有关制度始终未曾健全起来。
然而在建武二十八年郭后死时,刘秀却突然对他们予以沉重的打击。致使沛王辅被捕入狱,诸王宾客坐死者数千人,郭后、许美人所生诸王皆被遣就国。这种突然袭击的方式,不仅使诸王感到难以接受,而且连刘秀自己,事后也不能不承认:“不早为明设刑禁,一时治之过差”[⑤d],感到有点欲擒故纵之意味了。及至中元二年刘秀驾崩,诸王的强烈不满便全都在山阳王刘荆飞书太子强之反词中暴露出来了。其曰:“君王无罪,猥被斥废,而兄弟至有束缚入牢狱者。太后失职,别守北宫,及至年老,远斥居边,海内深痛,观者鼻酸。及太后尸柩在堂,洛阳吏以次捕斩宾客,至有一家三尸伏堂者,痛甚矣!……上以求天下事必举,下以雪除沈没之耻,报死母之仇。精诚所加,金石为开。当为秋霜,无为槛羊。虽欲为槛羊,又可得乎!……愿君王为高祖、陛下所志,无为扶苏、将闾叫呼天也。”
明帝即位以后,对于这种尖锐的矛盾,本应采取缓和的措施,因为东汉诸王本无治民之权,弄兵之柄,不仅与西汉前期的诸王已有很大不同,而且在“地位上与西汉末期的王亦大异其趣”[⑥d]了。然而明帝却越加“严切”,对诸王予以更苛刻的约束和限制。如明帝令郅寿为冀州刺史,“寿案察之,无所容贷。乃使部从事专住王国,又徙督邮舍王宫外,动静失得,即时骑驿言上奏王罪及劾傅相”[⑦d],傅、相本来就是平时监督诸王的“特务”[⑧d],而此时复以部从事和督邮监督之,可见对他们的防范是多么严密了。也正因为这样,楚王英在明帝令天下死罪皆入缣赎时,惶惶不安,无罪而奉黄缣白纨“以赎愆罪”,北海王睦以“法宪颇峻”,在岁终遣使奉璧朝贺时,不敢称“忠孝慈仁,敬贤乐士”,而叹曰:“子危我哉!大夫其对以孤声色狗马是娱是好,乃为相爱”,以避免明帝之“疑忌残忍”[⑨d]。在这种情况下,又岂能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
(三) 分封不均、礼遇不平,也是导致诸王反乱的重要原因
建武十五年,刘秀封其子皆为公。十七年,除阴后所生临淮公衡已卒外,皆进爵为王。其各封多少虽无所考,但分封不公却是事实。如楚王英,以“母许氏无宠,故英国最贫小”就是一例。建武二十八年,刘秀以强“废不以过,去就有礼,故优以大封,兼食鲁郡,合二十九县”;建武三十年,刘秀在打击诸王后,为缓和矛盾,增封楚王刘英二县;济南王康六县;淮阳王延四县;至永平二年,明帝增封阴氏所生东平王苍五县,琅邪王京六县。可见沛王辅、山阳王荆皆未增封,而楚王英、淮阳王延虽有增封,也仍不如他国为多,——封邑多少是有差异的。
另外,明帝时,郭、许诸子均未出任为官,也未得到什么优宠,而阴后所生苍、京等皆被宠遇。如东平宪王苍,“显宗(明帝)甚爱重之。及即位,拜为骠骑将军,置长史掾史员四十人,位在三公上”,“帝每巡狩,苍常留镇”,“多所隆益”,“声望日重”,从而打破了“自汉兴以来,宗室子弟无得在公卿位者”的惯例,使之成了名副其实的“宰相”。另外,明帝又特赐苍宫人奴婢五百人,钱前后三千万,布近四十万匹,以及珍宝服御器物,封其二子皆为县侯。以至到章帝时,仍“尊重恩礼逾于前世,诸王莫与为比”。又如琅邪孝王京,以明帝同母弟,“尤爱幸,赏赐恩宠殊异,莫与为比”,至永平五年方就国。及永平七年阴后薨,“帝悉以太后遗金宝财物赐京”,而京“好修宫室,穷极伎巧,殿馆壁带皆饰以金银”,明帝也不加任何责罚。显然,作为比苍、京次第为长的康、英等是倍受其冷落了。
再者,从对诸王反乱的处治上也可看出明帝的不公。如山阳王荆是明帝的同母弟,光武崩时即首起发难,此后反心不改,乃至数四,至永平十年才被迫自杀。而在长水校尉樊鲦和羽林监任隗杂理其狱、奏请诛荆时,明帝仍“以至亲悼伤之”,怒曰:“诸卿以我弟故,欲诛之,即我子,卿等敢尔邪!”[①e]及自杀,独赐谥曰“思王”,而此狱也始终未有坐徙宾客之祸。至十四年,反封荆子元寿为广陵侯,服王玺绶,食荆故国六县;又封元寿弟三人为乡侯。明年,复班赐御服器物,并取皇子舆马悉以与之。而楚王英一反,则坐徙丹阳,穷治累年,掠考牵引,“坐死徙者以千数”,入狱者上万人;济南王康一经指控,而坐削五县;淮阳王延一反,则徙为阜陵王,食二县,“辞所连及,死徙者甚众”。显然,这也是很不公道的。
(四) 郭氏被废后,外戚阴氏之怙权恃势,也是诸王反乱的一个
原因
郭后未废时,后弟郭况及后族之家皆奉遵绳墨,无党势之名,而当阴氏立为皇后,光武“日虑明帝之不固,而倚阴氏以为之援”[②e]。如令阴后兄阴识为执金吾,“帝每巡郡国,识常留镇守京师,委以禁兵”,阴后弟阴兴为卫尉,亦辅导皇太子。及建武二十年,光武“风眩疾甚”,复以兴领侍中,并“欲以代吴汉为大司马”[③e]。而阴氏“以外戚贵盛”,则往往交结宾客,“多犯吏禁”[④e]。如《后汉书·虞延传》载,建武二十四年,阴氏客马成“常为奸盗”,被洛阳令虞延收考,信阳侯阴就“屡请”不能,遂“乃诉帝,谮延多所冤枉”,至永平中,虞延为司徒,阴氏复设下圈套,将他害死。此外在《后汉书》之《冯衍传》、《朱晖传》、《乐恢传》及《逸民·井丹传》中,也皆有阴氏“以外戚贵显”交结宾客、干乱法禁之记载。然而在建武末光武大会百官、诏问谁可傅太子时,“群臣承望上意,皆言太子舅执金吾原鹿侯阴识可”[⑤e],可见阴氏的势力已是很大了。因此及光武崩时,山阳王刘荆假郭况书与强以谋逆造反,也便十分自然的了。
总之,东汉前期的诸王之乱,是由许多的客观原因所造成的。尽管分封制度本身,极有可能导致受封者与中央政权产生一定的离心力,使诸侯王的行动有可以扩大的条件,但说“主要是由他们本人的私欲和奢侈欲的膨胀所导致的”[⑥e],则恐怕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三 直接后果与深远影响
东汉前期的诸王之乱,此伏彼起,接踵不断,前后持续了二十余年。虽然其声势远非前朝“吴楚七国之乱”那样浩大,朝廷也未用吹灰之力即一一加以迅速平定,但是,它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却是巨大而深远的。
首先,在这一事件中,刘氏宗室受到了严酷的打击和摧残。在光武帝刘秀的十一子中,除明帝继统和临淮公衡早卒外,太子强在被废后忧郁而死;沛王辅在出狱后,在国谨节,善事经书,总算找到了避风之港;山阳王荆、楚王英以谋反而自杀;淮阳王延在两次谋反后被严加“监护”;中山简王焉因杀一姬,被国相举奏,坐罪削县;济南王康在被打击后,“尊贵骄甚”,效法琅邪孝王京,多殖财货,奢侈恣欲,走向了一条腐败自沉的道路。——九王中有七王因谋反或坐法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此外,东海王强子政、济南王康子错以“淫欲薄行”、干乱法纪被治罪,淮阳王延子鲂及同族嵩、信、平、遵等皆因与诸王交通、谋反坐法或除国。稍后,宗室王侯,则或如明帝子乐成靖王党、梁节王畅、陈敬王羡子钧,“急刻不遵法度”,乃至造逆谋反[①f];亦或如北海靖王睦那样,逐步走向“志意衰惰,声色是娱,犬马是好”[②f]的腐朽道路。从而使刘氏宗室受到沉重的打击,在外戚宦官交相秉政之时,失去了维护政权稳定的一道屏障。
其次,在对诸王打击的过程中,也造成了不少的冤假错案,使公卿百官产生了一定的离心倾向。如楚事发觉,明帝得其录,以有太守尹兴名,即征兴诣廷尉狱,其属官五百余人皆诣洛阳狱就考,结果“诸吏不堪痛楚,死者大半”[③f]。又如楚地,刘英事发后,“辞所连及系者数千人,显宗怒甚,吏案之急,迫痛自诬,死者甚众”[④f]。甚至连与楚王英毫无干系的隧乡侯耿建、朗陵侯臧信、护泽侯邓鲤、曲成侯刘建等,也均被诬陷而打入洛阳诏狱。乃至为被诛死者收敛埋葬,也被明帝指责为“不与朝廷同心”[⑤f]而欲加治罪。故时称“大狱一起,冤者过半”[⑥f]。在此情况下,公卿百官受到一次沉重的打击,以至朝廷上下莫不悚栗,以避诛责,“百官无相亲之心,吏人无雍雍之志”,“口虽不言,而仰屋窃叹,莫不知其多怨”[⑦f]。“诸生故人惧相连及,皆改变名姓,以逃其祸”[⑧f],造成了人人自危、上下不相安的局面。
再者,大狱的兴起,使当时的知识分子也受到了一次空前的劫难。史载汉室中微,王莽篡位,士“裂冠毁冕,相携持而去之者,盖不可胜数。……光武侧席幽人,求之若不及,旌帛蒲车之所征贲,相望于岩中矣”[⑨f]。在此情况下,四方学士“莫不抱负坟策,云会京师,……继踵而集”[⑩f],立志为东汉政权效力。然而在对诸王的镇压过程中,他们却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建武二十八年,刘秀诏捕诸王宾客,“坐死者数千人”,楚事发觉后,“坐死徙者以千数”,牵连入狱者上万人,淮阳王延谋反发觉,“坐死徙者甚众”,等等,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士人。他们或因受诬陷而不明不白地死去,成为封建专制主义屠刀下的牺牲品,亦或“改变名姓,以逃其祸”,再度鼓荡起久已沉寂的隐逸风尚。因此,在这个方面来说,也不啻是一场深重的灾难!
呜呼!光武以一念之差,而酿成百年之祸矣。袁宏论曰:“夫建太子,所以重宗统一民心也,非有大恶于天下,不可移也。世祖中兴汉业,宜遵正道,立为后法。今太子之德,未亏于外,内宠既多,嫡子迁位,失矣。”[(11)f]王夫之云:“与贤者在于得人,与子者定于立嫡,立嫡者,家天下一定之法也。……光武以郭后失宠而废太子强,群臣莫敢争者。幸而明帝之贤,得以掩光武之过。而法之不藏,祸发于异世,故章帝废庆立肇,而群臣亦莫敢争焉。呜呼!肇之贤不肖且勿论也,章帝崩,肇甫十岁,而嗣大位,欲不倒太阿以授之妇人而不能。终汉之世,冲、质、蠡吾、解渎皆以童昏嗣立,权臣哲妇贪幼少之尸位,以唯其所为,而东汉无一日之治。此其祸章帝始之,而实光武贻之也”[①g]。光武之失大矣。至于废郭后而立阴氏,以及对诸王的“治之过差”、分封不均等,更是导致诸王反乱的重要原因,光武又焉能辞其咎哉?
至于明帝对诸王的“法宪颇峻”、“疑忌残忍”以及礼遇不平,更是产生了重大的消极影响,带来了严重的政治后果。王夫之云:“广陵王荆、楚王英、淮阳王延,以逆谋或诛或削。夫三王者诚狂悖矣;乃观北海王睦遣中大夫入觐,大夫欲称其贤,而叹曰:‘子危我哉!大夫其对以孤声色狗马是娱是好,乃为相爱。’则明帝之疑忌残忍,夫亦有以致之也。且三王者,未有如濞、兴居之弄兵狂逞也,绥之无德,教之无道,愚昧无以自安,而奸人乘之以告奸,则亦恶知当日之狱辞,非附会而增益之哉?……作图谶,事淫祀,岂不可教,而必极无将之辟以加之,则诸王之寝棘履冰如睦所云者,善不敢为,而天性之恩几于绝矣。西京之亡,非诸刘亡之也;汉之复兴,诸刘兴之也。乃独于兄弟之间,致其猜毒而不相舍,闻睦之言,亦可为之流涕矣。身没而外戚复张,有以也夫!”[②g]袁宏亦云:“光武中兴,振而复之,奄有天下,不失旧物,而建封略,一遵前制。诸侯禁纲,日月增密,末世衰微,遂以卑弱。宗室惧于罪败,同姓挫于庶民,一夫攘臂,故以能乱天下矣。”[③g]明帝之失,王、袁论之入木三分也,非其然乎?
至于对知识分子的沉重打击和对学术文化的严酷摧残,更是带来了重大而深远的历史影响。由于专制政治的基本性格及在这种性格下所形成的专制主义的心理状态“决不能容许社会上存在有使他感到压力的任何力量;那怕这种压力,绝对多数只是专制主义的心理上的存在,而不是事实上的存在,也必加以残酷地摧毁,”自此以后,在秦、西汉还略微宽松的学术气氛,便越加凝固化了。中国历史中的学术文化也便只能囿于封建统治思想的牢笼,“长期在此一死巷中纠缠挣扎,很难打开一条顺应学术文化的自律性所要求的康庄坦途;因而一直走的是崎岖曲折而又艰险的小径。……所以两千多年来中国的学术情况,除了极少数的突出人物以外,思想的夹杂性,言行的游离性,成为一个最大的特色。”而知识分子自身,在历经东汉前期以及后来的两次党锢之祸以后,那种“任气敢死”的固有性格,也“在长期专制磨折之下,逐渐变为软懦卑怯”,在行为上成为“反科学的乡愿人物”。因此,东汉对知识分子的打击和对学术文化的摧残,便不能不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悲剧了[④g]。
注释:
①a 《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以下未注明出处者皆见此。
②a 《后汉书·马援传》。
③a 《后汉书·光武帝纪》。
④a 《后汉书·赵憙传》。
⑤a 《后汉书·梁统附子松传》。
①b 《后汉书·何敞传》。
②b 《后汉书·张禹传》注引《东观记》。
①c ③c 《后汉书·皇后纪》。
②c ④c 《东观汉记·显宗孝明帝纪》。
⑤c 《后汉书·郅恽传》。
⑥c 《后汉书·张湛传》。
①d 《后汉书·班彪传》。
②d ③d ⑤d 《后汉书·五行六》。
④d 《后汉书·赵憙传》。
⑥d ⑧d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卷一,台湾学生书局,1990年第7版。
⑦d 《后汉书·郅恽附子寿传》。
⑨d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七。
①e 《后汉书·樊宏附子鲦传》。
②e 《读通鉴论》卷六。
③e 《后汉书·阴识附弟兴传》。
④e 《后汉书·蔡茂传》。
⑤e 《后汉书·桓荣传》。
⑥e 张鹤泉:《光武帝刘秀传》第十五章,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
①f 《后汉书·孝明八王列传》。
②f 《后汉书·北海靖王兴传》。
③f 《后汉书·独行·陆续传》。
④f 《后汉书·袁安传》。
⑤f 《后汉书·廉范传》。
⑥f 《后汉书·鲍永附子昱传》。
⑦f 《后汉书·第五钟离宋寒列传》。
⑧f 《后汉书·郑弘传》。
⑨f 《后汉书·逸民列传》。
⑩f 《后汉书·儒林列传》。
(11)f 《东汉会要·帝系下》。
①g ②g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七。
③g 《后汉纪·光武帝纪》。
④g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卷一,台湾学生书局1990年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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