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个“事件”看中国音韵学的性质和目的_诗经论文

中国音韵学的性质与目的——从两个“事件”说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音韵学论文,目的论文,中国论文,性质论文,两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H1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442(2003)02-0002-06

一、前言:“事件”本末

关于汉语音韵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近年曾发生两次争论,或曰“事件”。其一为美国的罗杰瑞(J.Norman)和柯蔚南(S.Coblin)两位教授所提出的"A New Approach to Chinses Historical Linguistics"(朱庆之译:“汉语历史语言学研究的新方法”;并见参考资料):他们指出,自高本汉以来,以《切韵》和韵图为依据的中古音研究是不正确的,因为两者都是年代不明和地域来源可疑的材料,是文人的杂凑,两者之间的关系也难以确定,所以都不代表实际的语言。结论是:必须重新开始,采用一种“动态的历史模式”,以调查现代方言为本,逐步上推,才能构拟出汉语自北方平原逐步逐代向南扩散的过程与层次。这种说法可谓彻底地否定了中国音韵学的基础与传统,而且可能误导人以为汉语音韵史是从高本汉开始的,这一说法遭受到蒲立本(E.G.Pulleyblank)教授的强烈反驳。他在他的"Qieyun and Yunjing:the Essential Foundation for Chinese Historical linguistics"(刘爱菊译:“《切韵》和《韵镜》:汉语历史语言学的主要依据”)中说,上述两种资料绝对代表实际的语言,是研究中古汉语的无价之宝,而《韵镜》更是中国智能史和世界语言学史上极突出的成就。他认为他们不能了解这两种资料的重要,是因为他们不了解当代的音系学理论。这两篇文章都已译为中文。多谢他们都寄了给我,否则可能还看不到呢!我感到奇怪的是,尚未见到国内学者的反应。没有反应不会是默认吧?

另一个争议是所谓“梅祖麟事件”。我于2002年9月下旬应邀到徐州师范大学讲学,适逢古汉语语法讨论会在泉州举行,得便应邀列席;甫见面,郭锡良教授就问我对“梅祖麟事件”的看法。我已退休多年,“不闻世事”,于此一无所知,自然没有什么看法;他于是把梅氏的“有中国特色的汉语历史音韵学”从网上印了一份给我,同时也把他的反驳文“历史音韵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以及其他一些相关资料给了我;读后自然难免吃惊,原来梅氏把乾嘉时代的古韵学家(除了段玉裁)、近代的“章黄学派”及其“支流”王力等,都狠狠地批判了!(这是我头一次听说王力先生是“章黄支流”!)年底回美,又看到陈新雄教授早已寄来的反驳文《梅祖麟〈有中国特色的汉语历史音韵学〉讲辞质疑》。看来这次由于梅氏公开点名叫阵,国内学者才有相当激烈的反应,但公开回应的似乎也只属少数几个人。

二、“事件”的性质

看过上述两次“事件”的正反辩论以后,我自然也有些个人的想法。首先我有些感慨。学术研究本应以礼待人以礼服人,何必恶言相向呢?继而一想,蒲立本、郭锡良、陈新雄等的强烈反应,都是既合理又必要的,因此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假如不作反应,岂不等于默认自己毕生所从事的工作都是没有意义的了吗?退一步说,个人的毁誉不必计较,但这岂非也等于默认中国的传统音韵学一开头儿就是错误的?这就不得不力加辩正了;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奇怪没有更多的人作出反应。(据闻郭文发表时也有些波折,这就更令人费解了!)本人索居海外,退休多年,本不拟表示什么意见,但最后还是觉得不得不说说自己的看法。我觉得,就他们研究的目的说,罗、柯的说法也不无道理,可惜他们没有考虑到别人研究的目的。同样的,梅文开头儿批评某些人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与方法,也是有道理的,因为真正的理论与方法,应该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无所谓那个国家或那个语言的有特色的方法或理论。但他在其他部分所说的就很有问题了。蒲、郭、陈的文章已经把对方文中的特定问题,以及对他们本人或其师友的恶评详细辩正,所以我在这儿将不谈那些细节,只想从“衡诸常理”的角度,原则性地讨论一下《切韵》和《韵镜》之类的韵图是否分别代表实际的语言,以及中国学者所说的“上古音”与国外某些人所说的“上古音”所指是否相同。

三、中国音韵学的目的

我们研究汉语音韵,大概不会都是为研究而研究吧?也就是说,我们大多都有某种特定的目的。中国音韵学有近两千年的历史,代有人在,试想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十多年前,我曾作过一个演讲,向美国的同事们介绍中国语言研究的传统(Hsueh 1987),在那个报告中,我特别指出,中国学者研究的是哲人和诗人的语言;也就是说,为了正确地解读先秦时代的经典著作,他们才研究“古韵”,为了树立诗文写作时的公认标准,他们才辨析“今韵”。当然,”今韵”还有另一个重要功能,即帮助推广“标准话”。在中国的历史中,最晚从东周起,就有了标准语的观念与应用,即所谓“雅言”,后来也叫“通语”。明清时又叫“官话”。当然“标准语”是因时而异的,但不同时代的标准话是有密切的传承关系的。不用任何书面证据,我们就可想象到,远自“雅言”时代起,除了“通语”以外,每个时代必然还有许多方言,由于中国音韵学家的目的既如上述,他们自然就以研究标准语为本;这是为什么除了元代以后的几个例外,中国学者很少较完整地记录下任何方言。

现代研究汉语音韵的人,尤其是国外的学者,其目的显然不尽相同。约而言之,可以分为三类。其一,以研究中国文史为目的者,自然以研究“标准话”的传承为主要任务;这种研究就与中国传统音韵学比较接近,尽管所用的方法和理论可能很不相同。例如高本汉采用其时欧洲流行的“构拟法”研究中古及上古汉语。虽然用这种方法分析《切韵》与韵图并不妥当(说见下节),倒也开出了一条新途径;同时他对古代经典如《诗经》《左传》等,也作过深入的研究,是一位可敬的汉学家。第二类,以音韵理论为目的者,研究各种汉语方言(包括标准普通话),意在解说汉语的某些现象,借以介绍或修正某种理论,或试图建立某种新理论;这种研究只是试图在汉语中找例子,似与中国传统音韵学无关,但真正好的理论却对我们如何诠释《切韵》之类的传统音韵学的韵书至为重要。第三类,以建立“语族”(language family,或称“语系”)为目的者,想为汉语找出其族属,及其与某些非汉语的关系;这种研究是中国的前辈学者未曾做过的,因此与他们的研究很不一样。由于许多国外研究汉语的人未能充分考虑到中国传统音韵学的目的,有时就会因误会而妄加批评。

四、中国音韵学的性质

在上一节里,我提到高本汉对汉语历史语言学的贡献,但也指出他无意中给中国音韵学造成些问题。首先,他使用的“新方法”有时会给人(尤其是外国学者)一种错觉,以为汉语历史语言学是从他开始的;罗、柯的论文可能更会增强这种错觉。其次,他很自然地采用当时北欧流行的“构拟法”来拟测《切韵》音,不接受稍后出现的“音位学”理论。这就造成了更严重的问题,因为《切韵》与韵图之类的中国音韵学资料,本质上都是音位性的(我很高兴看到蒲立本在他的文内也抱持这一看法),而构拟法却是以音值为目标的,代表一种不同的观念,其功能是“重建”古代未记录下来的语言。高氏既承认《切韵》是实际语言的记录,却又要重建它,岂非矛盾?所以严格遵守“构拟”原则的人,必然会对高氏的作法质疑:在这个意义上说,罗、柯对“高本汉派”的批判,是必然的现象,只是来何迟耶?但否定“高本汉派”的做法是一回事,否定《切韵》就不同了,因为这等于全盘否定中国传统音韵学。

在以前的几篇论文中(薛1999及2000),我曾一再强调,《切韵》和《韵镜》一类的韵书,其分声、分韵、分调、分类,都是建立在“音位对比”(phonemic contrast)这个现象上的,因此要正确地解读这些韵书,以及不同时代的韵书之间的承传关系,就必须采用“音位对比”及“区别性特征”等观念了。然而现在竟然有人说《切韵》和《韵镜》都不代表实际语言,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自己的语音。乍听之下,真令人吃惊;其实可以“免惊”。不是有很多人都认为《切韵》是“混合体”吗?如果不把所谓“混合”的含义说清楚,只笼统地说是“混合体”,就必然会有这样的结论,因为音系是只能存在于某一特定时段的特定语言(方言)中的。

五、《切韵》是否代表实际语言

我从未怀疑《切韵》是根据陆法言时代的标准话编写的。我们可以提出两个最基本的观点来支持这个看法。其一,这本书的编纂,像一般“今韵”类的韵书一样,志在“正音”(陆法言就是一位语文老师);编者自然会在个别地方参考别人的意见,但他绝无理由故意编一个混合体来为难想学标准话的人。其次,即使他有意编一个“混合体”,恐怕他也没有那个本事(我们也都没那本事),因为语言内在的语音系统是自然形成的,不是某一个人或某几个人能够为之编造的;退一步说,即使编造出来,也不会为群众所接受(所谓“世界语”Esperanto即为一例),而《切韵》是有体系的,也是说那种话的人群所接受的;难道《切韵》会是一个例外吗?

罗、柯引用了好几位前辈学者的说法来支持“混合体”之说,主要都是以《切韵》序为依据;这未免太简单化了。我们得承认,这些前辈在没有音位观念的时代,确实说过了头,既说《切韵》不代表一个单一的方言,又忙着为之“构拟”一个单一的音系,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当然会贻人口实。从这个角度看,我们还真得承认,罗、柯的说法是合乎逻辑的;你提出这样的前提,他们当然可以得出那样的结论(他们没这么说,而是“英雄所见略同”。)但我觉得,除了罗常培(“于当时的方音……无所不包”)和陆志韦(“代表六朝汉语的整个局面”)说得实在太过以外,其他几位在说该书“不代表一时一地之方言”的同时,都说得比较具体而含蓄。例如,张琨说:“综合许多以前……韵书中所提出的系统。”王力说:“有很明显的存古性质。”可见对他们来说,所谓“混合”只是有条件有限度的现象,假如“混合体”是这个意思,我们当然可以接受,因为那些前人编的韵书,都是不久前根据其时的“标准话”编写的,由此而“混合”进去的少数不很规律的成分,也能为我们如何解释某些韵的“从分不从合”及某些韵内的“重纽”现象,提供有力的证明。当然,能否为《切韵》推证出一个合理完整的音位系统,并在这个系统的基础上解释书中的少数例外现象,才是充分说明该书是否代表一个实际语言的最有力最可信的证据,因为一个大杂拌儿是不可能含有一个整齐合理的音系的,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忘记,《切韵》所记录的“标准话”,只是当时许多汉语方言之一,只代表一个自足的音系,不可能靠它全面解释其他方言或域外对音或佛经翻译等五花八门的现象;要解决那些问题,就只能靠罗、柯所倡议的重建不同时代的其他方言,并考证佛经翻译时分别使用了哪些不同的方言。埋怨《切韵》帮不上忙是不公平的,因而全盘否定《切韵》就更不公平了!

另一个问题是:《切韵》既然含有一些存古和方言的成分,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性质和程度上的“混合”?陆法言说:“因论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欲更捃选精切,除削疏缓。”问题是他所说的“南北古今”指的是什么?所谓“古今”,比较容易理解,即他参考了某些较早的韵书,据之作了某些与时音不符合的“除削疏缓”。上文已经说过,这些较早的韵书都是根据较早的标准音编写的;从语言学的角度看,这些书也不算太“古”,只比陆法言早上百十来年而已,所记录的是与陆法言时代前后相承的语言,两者差别不大,因之作少许“存古”的更动,只会造成一些所谓“从分不从合”、“重纽”、“又读”等书面上的例外现象,但这绝不意谓《切韵》所记录的不是“实际的语言”。举例来说,民国初年为了推广“国语”而制定了一套“国音符号”;其时“十三辙”的“乜斜”辙(相当于《中原音韵》的“车遮”韵)和“梭坡”辙(相当于《中原音韵》的“歌戈”韵)在北方官话里已经合辙,但在南方官话里仍然分开,因此就起了争论,结果决定“从分不从合”,用注“乜斜”辙的字,用注“梭坡”辙的字。(这自然会造成些小问题,例如:“乜斜”辙的“格核额墨”,在北京话里跟“梭坡”辙的“阁合蛾莫”变成两两相对的同音字了。这些字很巧合地也都是唇牙喉音字,类似“重纽”宇,参看Chao 1968:52)这是否意谓如此注音的《国音字汇》不代表“实际语言”呢?我猜会说国语的人都已有了答案。至于“南北”,则较易引起误会。“北”指的应为黄河流域的中原地区,是“标准话”的发源地,当地的话方言性差别大概不很大。“南”指的是“江东”;我同意多数人的看法,即当时该地仍为“吴语”区;那么所谓“金陵音”究竟是当地的土语呢?还是中原人士南渡时带过去的“标准话”呢?我认为只能是后者,因为这种金陵式的标准话,由于两三百年的隔离,自然跟“洛下之音”有些不同的地方,但两者必然仍很接近,因此某些金陵音的读法才有可能综合到《切韵》中去,当然这也会促成“从分不从合”以及“又读”等情况,但这是否就表示《切韵》记录的不是“实际的语言”呢?(蒲立本用台北式的“国语”与大陆上的“普通话”为例说明金陵音与中州音之间的关系,颇恰当。千年之后,如有人认为“台湾国语”指的是闽南话或客家话,也将是一个笑话,由此推论,《切韵》中的“金陵音”成分对研究“古吴语”有多大用处,也颇令人怀疑。)

六、何谓“上古音”?

所谓“上古音”的情况更为复杂。我们说过,至少在东周,即以《诗经》为代表的时代,就有了标准语;不用引证就可以想象得到,其时一定还有别的汉语方言,但中国学者研究古音的目的是“解经”,自然就以测定那个上古标准音为任务;可惜那时没有韵书,相关的文献也不够多,因此除了《诗经》的韵字之外,还不得不借重“谐声字”,但这会产生音系理论上的矛盾,因为真正的音系只能存在于特定时段的特定语言中,而《诗经》时代已有的谐声字,必为其前千百年间陆续造出来的,而且是否出自同一方言区也是很难断定的。我曾当面问过李方桂先生这个问题,他笑着说:“资料太少,再分就没法做了!”这是一个虽不合“理”(音系理论)却很合情(“没法做了!”)的回答,我完全理解。由此我悟出,李先生的《上古音研究》与中国早期音韵学者的研究性质相近,所以他很少用非汉语的资料;否则从“构拟派”的角度看,可以利用温州话之类的方言,云贵川藏等地少数民族的语言,以及缅泰寮柬等国的语言,资料可谓用之不竭,怎么会说“资料太少”呢?王力先生也早已看出了我们此处所说的矛盾,所以他说谐声字是非常重要的资料,但当谐声与诗韵有矛盾时,仍应以诗韵为准(引见郭文与陈文);这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折衷原则,假如由此推论说他不懂谐声字的重要,就似别有用心了。(当然你也可以一口咬定说谐声字同样代表《诗经》时代,但那不是违背常识吗?)

国外研究所谓“上古音”者,除了像高本汉和蒲立本等少数人以外,多半对中国的古典文籍没有太大兴趣;他们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包括汉语在内的语系,类似印欧语系那样,自然用不着看那些“老古董”,但对“构拟”以外的音韵理论感兴趣的也不多;现在流行的说法是“汉藏语系”,尽管不少学者对此尚持存疑的态度,例如精研藏语的张琨先生(引见郭文)。我们不妨先接受这种说法,然后试想这两种同源语是什么时候分开的;有人说是早在“三代”之前,即约在《诗经》时代之前两千年以上。假如有人能为这个分裂出来的“汉语”构拟出它在这个漫长时期中某一时段的音系,当然很好,但这个音系肯定与以《诗经》为依据的中国前辈学者所说的“上古音”很不一样,不可混为一谈。很可惜的是,做这种构拟的人很少说明他们构拟的那个语言属于哪个时段(大概不可能是《诗经》时代吧?),却常用他们的构拟臧否中国学者的“上古音”研究,说不像他们那样做就无法与藏语接轨了。在我看来,这显示出两个思维上的错乱;其一,把较早的那个时代与《诗经》时代混为一谈;这不有点儿像拿《切韵》作证据批评若干年后的《中原音韵》不该那么分韵吗?其次,把“汉藏语同源”当做不须证明的大前题,据以批评别人的做法不足以支持那个大前题,因此不算是“主流”,这不是太主观了吗?(郭锡良似乎对这个“主流”之说很不以为然,其实何必计较?结成一帮自号主流的人是常有的。我到国内时,就曾听到某些人说,“《切韵》是个混合体,我们已经有了共识,不再讨论了。”这不也类似自封为“主流”把学术问题政治化了吗?)我觉得由于研究的目的不尽相同,实在没有这样做的必要;何不各自客观地做自己的研究呢?

七、结束语

有些问题是不需要引经据典高谈理论才能解决的,往往只要“衡诸常理”就可以说清楚。《切韵》是否代表“实际的语言”就是这样一个问题。中国很早就有使用“通语”的传统,如何为“通语”订立一个明确的标准,在隋唐时期建立科举制度以后,就变得更重要了。作为一本“正音”的书,《切韵》怎么有可能是“前人注音汇编”的大杂拌儿?假如真是那样,就不可能含有什么“音系”了。《切韵》利用“声、韵、调”的区别标示字音的不同;这种区别只可能是说那种话的人的听觉反映,即“音位对比”,不可能是细微的音值差异。高本汉错误地采用“构拟法”解说那些区别,遂使《切韵》音系显得复杂零乱,似乎证实了“混合体”之说:这就不能抱怨有人说《切韵》不代表实际的语言及没有自身的语音了,因为有那样的前提,就会有这样的结论。再说“等韵图”吧,创造者不以仅仅标示“声、韵、调”的区别为满足,进而分析“声、韵”内在的成分,并据此将之分类;这在观念上是与“区别性特征”的想法一致的;难怪连蒲立本都说这是中国智能史上的一大贡献;王力先生也曾说过“等韵”就是中国的音韵理论。这样了不起的创制能是分析了那个“混合体”以后的图吗?我看绝不可能。好“读书”的中国学者到现在还没有把《切韵》完全弄清楚,那个唐代的韵图创制者会把它分析的一清二楚并据之设计出系统分明的韵图吗?因此我相信,他必定是以他熟知的某种语言(当时的“标准话”)为依据的。这一点连高本汉都似乎隐约地看出来了,所以他说韵图显示出某些《切韵》以后的音变。

我极力指出《切韵》和《韵镜》等都代表实际语言,目的是说,为了中国标准语音韵史的研究,这两类书都是极为重要的,但如果研究者的目的不同,就可能不那么重要了。据罗、柯说,他们要做的是“汉语方言史”,用的是“一个动态的模式”。这就得在调查方言的基础上逐步向上构拟了;这才是“正统构拟派”的本色,能“无中生有”,不像高本汉那样为一个有详实记录的语言“构拟’无怪他们不以“高本汉派”的做法为然了;他们不使用《切韵》和韵图所提供的资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希望不久能看到那样的“闽语音韵史”,或“吴语音韵史”。

有关“上古音”的争论,基本上也是这样的。中国学者为了正确地解读先秦时代的典籍而研究《诗经》时代的“上古音”,对这个目的来说,已经证明是很有价值的。现代的学者如果也要做那个时代的“上古音”,自然会发现前人积累的成果是很有价值的;正如李方桂先生所说,“我们现在研究上古音,只能利用他们得到的材料,另外用一种方法去研究它”。这才是合理持平的说法(其实研究中古音也应抱持这种态度)。但是漫漫上古,时间实在太长,如果有人要研究《诗经》时代以前的某种汉语,最好先指出是哪个时段,并且也取个新名称,诸如“远古汉语”(Proto-Chinese)和“上上古音”(Old-Old-Chinese)等,以免与前人(包括李方桂、董同龢等)所说的“上古音”混淆不清。这是音系学理论最起码的要求,同时也可借此避免无谓的相互指责及恶言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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