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发展_银行论文

中国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发展_银行论文

中国金融体系的改革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金融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历史上曾经是一个金融大国,对金融事业的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比如,宋朝时就发明了纸币,是世界上最先发明纸币的国家。纸币对解决财政短缺和促进经济发展都起过重要作用。蒙古人占领中原后,建立的元朝接受了宋朝的做法,纸币成为唯一流通的货币。连从欧洲来到中国经商的马可·波罗都记录过威尼斯商人必须把金币换成纸币,才能到市场上采购的事情。

然而,金融的过度扩张也给中国的许多政权带来灾难。汉朝时,王莽新政货币泛滥就造成了其短命的结局,其他王朝因货币金融事务管理不当而惨遭颠覆的例子也不少。最近的例子就是上世纪40年代国民党政府在中国大陆的失败。先是金融货币秩序混乱,后是金融改革造成的混乱,最终使国民党人心丧尽,被赶出了大陆。

新中国成立后,在计划体系下,金融体系曾经只是计划的一部分,高度统筹,谈不上什么金融发展。随着30多年的改革开放,金融体系不得不进行大的改革。金融体系的改革与发展为我们的改革开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奠定了中国经济强盛的基础。未来中国金融体系的继续发展与改革也将决定中国发展的命运。

一、构建新金融体系的改革

从1953年到1979年,中国实行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揽一切金融业务的“大一统”金融体制。在这一体制下,中国人民银行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又办理所有具体银行业务;既是金融行政管理机关,又是经营金融业务的经济实体。它按行政区划在全国普设分支机构,并统一按总行的指令性计划办事,实行存贷分离,统存统贷。

1978年年底,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把工作的重点转向经济建设。相应的金融体制改革从1979年年末就开始了,核心是逐步发挥市场在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从1979年到1992年,构建新的金融体系,逐步开放搞活金融市场,建立宏观金融调控体系是金融体系改革的三大方面。随着改革的进展,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四大国有专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多形式、多功能、多层次而又颇具中国特色的金融机构体系。同时,中国的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形成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从构建新的金融体系方面来看。1979年后伴随着金融机构体系的改革,在金融领域如何协调、疏导、管理等问题日益突出。国务院于1983年9月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86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确定人民银行是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是国家中央银行,并积极探索运用多种手段,健全金融宏观调控体系。

随后,先后组成了具有经济实体性质的独立经营的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原来是专门经营外汇和对外贸易的银行。此外,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了综合性、股份制的交通银行,以后相继成立了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一批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商业银行。

与此同时,1979年10月由国务院组建的综合经营金融贸易技术服务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以后相继成立了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民族国际投资信托公司等。同期,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后又有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等。同期,1987年新中国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以后陆续成立了上海申银证券公司、万国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公司、华夏证券公司等多家证券公司。1990年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1991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此外,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租赁公司、金融典当业务等也纷纷涌现。

再从逐步开放搞活金融市场方面来看。同业拆借市场是中国货币市场中产生最早、发展最快、最具代表性的市场。它伴随着众多银行和金融机构体系的形成而发展。自1986-1988年中国各地相继成立同业拆借的有形资金市场,拆借业务在中国发展迅猛。同时,自1979年开始随着商业信用的扩大,以商业票据代替挂账信用,大力推行商业票据信用,并强调发展银行票据承兑贴现业务以把商业信用纳入银行信用的轨道。中国的票据贴现市场也就随之形成。此外,自1983年后企业全部流动资金改由银行贷款供给,由于信贷规模控制难以满足企业短期融资的需求,进而导致企业短期速效证券市场的产生。

1988年4月国家允许1985、1986年发行的国库券正式上市,此后交易十分活跃,从根本上改革了国债市场“有行无市”的局面。同期,自1981年起,一部分企业采用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资金;1984年底1985年初,中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开始起步;1987年后,企业股份制试点范围逐渐扩大,股票市场也逐步得到发展和完善。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成立,证券登记公司等中介服务公司也开始建立,较规范的二级市场在90年代初最终形成。此外,自1987年上海石化总厂发行三年期债券开始,中国企业中长期债券市场也开始逐步形成。

1980年10月中国开始允许外汇调剂业务经营,外汇市场的雏形显现。1986年外汇调剂业务由中国银行移交给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办了外商投资企业间的外汇调剂业务和国内企业公司留成外汇的额度调剂业务。1988年后各省市都设立了外汇调剂中心,进一步扩大了外汇调剂范围。

二、改善金融市场的改革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同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定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开始了新一轮金融体制改革。这次改革的内容涉及中央银行职能转变、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组建政策性银行、组建城乡合作银行、货币政策体系(包括利率体系)的改革、外汇体制改革,等等。

首先,中央银行的职能越来越清楚。根据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我国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确定为“保持货币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这就使货币政策变得简单多了,目标就是要稳定货币。而过去的货币政策定义是“稳定货币、发展经济”,给人以双重政策目标的感觉。同时,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由控制信贷规模转向货币供应量、社会信用总量、同业拆借利率和银行准备金率。1995年通过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用法律形式确定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是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再贴现、中央银行贷款、公开市场业务等五种,其余的则列入其他货币政策一类。

在1996-1999年间,人民银行连续7次下调利率,1998年存款准备金制度作了重大改革,1998年又取消了信贷规模控制。这些决定都显示出,中央银行的宏观金融调控已进入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历史时期。自1998年年底开始,人民银行按经济区在全国设置九大跨省市的分行,彻底改变了中国几十年来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的框架。这对减少行政干预,推进区域经济和金融发展、加强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显然有着深远的意义。

其次,四大国有银行也进行了商业化改革。新一轮银行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把“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建为现代商业银行。1995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明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要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为使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对未来的经营负责,政府为这四大银行实行了“解困”,剥离它们过去由于政策要求而造成的部分坏账,进行财务重组。1998年,财政部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专门用于补充资本金,使四家银行资本充足率按1996年标准达到4%;1999年,将14000亿元资产(其中9800亿元为四家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给新成立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此外,四大银行进一步强化一级法人体制,实行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国家正式取消贷款规模,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将经营效益和资产质量纳入对四大银行管理者的考核,实现了由行政评议向经济评议的转变。除了上述改革外,四大银行内部也进行了多项改革,大规模地精简了机构和人员,引入一些先进理念和方法。

在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同时,还组建一些政策性银行及城乡合作银行。1994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先后成立,为国有独资银行剥离政策性业务、专门从事商业性创造了必要的条件。同时,政策性贷款与基础货币的直接联系被割断,确保了中国人民银行调控基础货币的主动权。1996年9月开始,全国5万多个农村信用社和2400多个县联社逐步与中国农业银行顺利脱钩,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各市的城市信用社也于1996年分别合并组成了城市合作银行,并在1998年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再次,1997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货币政策委员会,同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正式颁布。这样,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体制逐步完善。同年成立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政策的操作手段逐步由过去的贷款规模直接控制为主转变为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基础货币为主,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也逐步得到强化。1998年中国取消了贷款规模控制。

中国的金融机构在改革开放后,经历过初级混业经营、严格分业经营和“分合经营并存”的几个阶段。从改革开放初到1995年为初级混业经营阶段;除了四大银行专业化外,其余的金融公司,如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都是混业经营的实体。

80年代末90年代初,各专业银行不仅突破了专业分工的界限,而且开始突破行业分工的界限,向证券、保险、投资、信托、房地产等领域发展。1990年上海交易所成立,1991年深圳交易所成立,银行在证券市场的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业务的主要形式是建立全资或参股的证券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从事的主要业务是企业证券的发行、代理买卖和自营。

这些金融活动活跃了金融市场,但也导致了一些问题:一是违规经营严重、金融秩序混乱;二是金融监管不完善,风险问题突出;三是银行信贷资金大量转移引发了严重的通货膨胀,1993年和1994年通货膨胀率高达13.2%和21.7%。

1992年至1995年,调整了监管制度后,《商业银行法》又规定: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随着保监会的成立、1998年《证券法》的颁布,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基本完善。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后,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同年10月,证监会和保监会同意保险资金进入股票市场;2000年年初,人民银行与证监会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抵押,向商业银行贷款。

最后,从1994年4月1日起,中国的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了外汇留成制、外汇上缴制和用汇计划审批;对国内企业强制实行结售汇制,实现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有条件可兑换;取消各省市外汇调剂中心,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同时人民币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轨,实现以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1996年1月实行新的国际收支申报制度;同年6月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意愿结售汇,外资银行同时成为外汇指定银行;同年12月实现人民币经营项目的可兑换。对外资银行的引进和开放采取税收优惠和业务限制的双重政策,坚持谨慎开放的原则,1997年先后在上海浦东地区、深圳特区批准少数外资银行试营人民币业务。1998年增加试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数量,业务规模也由原来的3000万元扩大到1亿元;1999年取消外资银行在国内增设分支机构的地域限制。沪、深两地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继续增多,业务规模也进一步扩大。

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中国金融体系新的改革

2001年11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参与世界经济的分工。其后果是,国际资本与中国市场之间的流动加快,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这对中国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以中国加入世贸为契机,中国的金融业发生了巨大变化。

中国的金融宏观调控部门与监管部门进行了改革,金融管理“一行三会”的格局形成。1998年,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与原中国证监会合并为正部级的中国证监会。同年11月8日,中国保监会成立,统一监管保险市场。2003年4月,中国银监会正式对外挂牌,专门履行银行业监管职责,中国金融管理“一行三会”的格局形成。经过三次变革后,央行实现了货币政策与证券、保险、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离,专注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这三大支柱职能。同时,银监会与证监会、保监会一道,构筑了一个严密的监管体系,全方位地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

中国的金融中介机构进行了改革。2002年,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明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是中国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改革方向是按现代金融企业的属性进行股份性改造。这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一步改革指明了方向。加强金融监管与国有银行改革的思路进一步得到深化,最终组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导中国银行业的重组上市。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还做出了改革农信社的决定,为此后农信社改革的全面铺开确立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方针。

2003年12月16日,中央汇金公司成立,代表国家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选择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并于12月30日通过汇金公司注资450亿美元,为两家试点银行股份制改革铺平了道路。

工行、中行、建行在上市前均决定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其中工行引进高盛、运通和安联三家境外战略投资者,中行引入瑞银、李嘉诚基金、苏格兰皇家银行,建行则引入美国银行作为其战略投资者。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主要想解决制约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问题,改变以前国有商业银行结构上国有股资的局面,通过股权的多元化和上市的公众持有,实现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企业文化的转变。

2005年10月,建行在香港主板市场上市,2007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6年6月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正式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成为中国第三家在香港成功上市的商业银行。2006年7月5日,中国银行A股上市。2006年10月27日,工行A+H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农行A股H股分别于2010年7月15、16日上市,行使超额配售权后,农行以募集221亿美元成为全球最大的IPO。

2006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业。

与此同时,中国的农村金融改革也取得了一定进展。银监会在2006年底发布了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金融机构准入政策,2007年10月将该政策由局部试点推向全国。在这一政策框架下,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都可以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村镇银行;可以发起成立社区性的信用合作组织;商业银行可以成立“只贷不存”的贷款子公司。这一政策通过进一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逐渐增加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对农村金融体系存量改革的思路。截至2009年6月末,全国的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包括村镇银行100家、贷款公司7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1家,其中中西部地区84家,东部地区34家,已开业机构实收资本47.33亿元,存款余额131亿元,贷款余额98亿元,累计发放农户贷款55亿元,累计发放中小企业贷款82亿元。

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资本市场未来不可能不开放,而按照中国改革的思路,逐步开放市场成为当然的选择。为此,中国政府决定先选择一批境外机构投资者,让它们进入中国市场投资,并限定一定的投资规模。这就是QFII,英文缩写“外国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的由来。2003年5月瑞士银行成为中国首家获批的QFII。目前,QFII已经成为中国股市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QFII机制被认为既可以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和投资理念,壮大资本市场,提高市场活力,又可以促使中国资本市场与国际接轨,使中国企业在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完善会计制度以及透明度等方面都向前推进一步。

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宣告成立,成为中国内地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也是首家采用公司制为组织形式的交易所。交易所的成立对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资本市场产品,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为投资者开辟更多的投资渠道,以满足广大投资者需求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2010年4月16日,股指期货正式上市。股指期货,在成熟金融市场上出现的时间也并不长,大约20年左右,但很快就成为主要的金融产品之一。经过短短的20年发展,股指期货已是国外证券公司、投资基金等机构不可缺少的避险工具,也已成为国际资本市场体系中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股指期货的推出,极大地促进和增强了我国资本市场的竞争力。

2009年10月23日,中国创业板市场正式启动。创业板的推出,为中国自主创新和成长型的创业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而且为民间投资创造了机会,被认为会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结构。

此外,人民币汇率与利率的形成机制也出现了一些变化。2005年7月21日,中国实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构改革,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截至2008年7月21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累计升值21%。

利率作为金融市场中最重要的资金价格指标,无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还是对实体经济资源的配置都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1996年以后,先后放开了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和银行间市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的发行利率,放开了境内外币存贷款利率,试办人民币长期大额协议存款,逐步扩大人民币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目前,中国利率市场化实现了“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的阶段性目标。未来利率市场化推进重点将是人民币贷款利率下限和人民币存款利率上限的放开。

四、未来中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大趋势

展望未来,中国的金融体系还会发生较大的变化。中国经济要继续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而金融业下一步的发展既面临着许多挑战,也有很多机遇。如果中国的金融体系改革顺利,就能把挑战演化成机遇,成为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动力。

首先,中国未来需要建构一种平衡发展的金融体系结构。国际经济学家一般按照不同金融体系的偏好,把国家分成两类:银行主导型的国家与金融市场主导型的国家。美英等国家明显是偏向于金融市场主导型的,而欧洲大陆国家及日本等国家是偏向银行主导型的。许多中国学者,如陈雨露和马勇认为,相对比较,中国也属于银行占主导的金融体系,这是由中国的文化、法律、社会偏好等决定的。从法律基础来看,中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不完备且执行情况欠佳,这样的国家建立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更有效率。从社会文化来看,历史演进中形成的儒家伦理主宰着中国的人际关系,重亲缘信用,轻契约信用,这种信用文化更倾向于建立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再从社会行为来看,中国的社会群体不愿承担投资风险,更支持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①然而,在未来的发展当中,中国一定会寻找一种银行与资本市场平衡发展的金融体系结构,可能银行会在一段时间内在金融市场的发展中起促进作用。

其次,推进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中国当代的金融发展经历过初级混业经营、严格分业经营和“分合经营并存”阶段。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金融业不仅面临着历史遗留问题的改革,还要面对来自跨国混业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因此,稳步推进混业经营,加强中国金融企业的竞争力,成为一种必要的选择。中国极有可能采取的方式是,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实行“集团混业、子公司分业”的形式。它能够兼顾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的优势,能更好地保持效率与稳定之间的动态平衡。经营不同金融业务的子公司拥有相对的独立性,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有不同的防火墙,个别公司的失败不会导致整个集团遭受毁灭性打击。

如果中国的金融机构未来要采取混业经营模式,中国的金融监管模式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因为现行的“一行三会”模式是建立在金融机构的分业经营基础之上的。中国金融分业监管格局的形成是因为分业经营的金融产业结构,是为了控制风险。然而,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大型金融集团不断出现,金融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背景下,随着混业经营成为中国金融企业的发展趋势,统一金融业的监管也成为大势所趋。未来的统一监管格局大概可以分为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为金融机构的内部约束,在于通过强化自我监督和管理,实现风险的自我识别和控制。第二道防线为金融当局的外部监管,这是整个监管体系的核心防线。中国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技术和经验不足,在市场化过程中同质化竞争严重,各金融机构往往把追求利润放在首位,实施内部控制的动力不足,在混业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问题,需要强有力的外部监管施加约束。第三道防线为社会中介与大众监督,各种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资讯机构等。大众媒体的披露和报道也可以成为非正式监督的重要环节。

最后,有序推进资本账户开放,实现人民币的国际化。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从2002年以来,面对人民币升值压力增长和外汇储备迅速增长,中国明显加快了资本账户开放的步伐。QFII和QDII的推出也是为了让中国市场逐步地适应资本账户开放的过程。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资本项目分7大类40项,目前中国完全可兑换的有5项,基本可兑换的有8项,部分可兑换的有17项,完全不可兑换的有10项。也就是说,中国75%以上的资本项目处于部分可兑换状态,属于中等水平。

目前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有许多不公平之处。外围国家在国际体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并且承担了其中的大部分成本。斯蒂格利茨说,非储备货币国外汇资产的积累意味着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美国可以得到廉价的资金,而穷国则不但得不到廉价资金,还要承担在储备货币国的投资风险。

美国为了对付金融危机,刺激经济回升,推出几轮量化宽松政策,导致国际市场上流动性泛滥,促使石油、贵金属等大宗商品期货价格大幅上涨,全球通货膨胀水平不断上涨,资产泡沫频频出现。新兴市场国家受害最大。

未来的国际货币体系必须有所调整,各种货币在体系中将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除了欧元与美元这两大货币之外,英镑、日元、人民币将会起到更大作用。为此,人民币的国际化是未来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

然而,人民币的国际化肯定有一个过程,要经过从交易货币到定价货币,从投资货币到储备货币的过程。而要其他国家储备中国的货币,一定要实现资本项目的开放,让其他国家可以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上投资、赢利。

从经常项目开放到资本项目开放,其他国家都经过了许多年时间。日本、英国和德国分别用了16年、18年和20年时间。中国在1996年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算起来,资本项目可兑换应该在2015年至2020年这段时间完成。中国资本账户开放的次序为:“先资本流入后资本流出;先直接投资后间接投资;先证券投资后银行信贷;先长期投资后短期投资;先机构后个人;先债权类工具后股权类和金融衍生品;先发行市场后交易市场;先放开有真实背景的交易,后放开无真实背景的交易。”②

2008年从美国开始的国际金融危机使美、欧、日等发达国家都背上了沉重的主权债务包袱。在经济发展缺少支点、技术创新放慢、经济增长缓慢的背景下,这些国家的债务只可能不断增长。走出债务危机的阴影有一个亘古不变的法宝,那就是依靠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最终冲销大部分的实际债务。看起来,未来这些发达国家似乎也不会脱离这个历史怪圈。但是,这一方法虽然有效,却会严重影响到这些国家货币的信誉。在走出这场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如果人民币能维持其购买力坚挺,它一定会为中国的物价稳定和经济稳定增长做出巨大贡献。那时,人民币也许就会挤进国际货币体系,与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等国际硬通货一样,成为一种大家都喜欢的国际储备货币。

注释:

①陈雨露、马勇:《中国金融体系大趋势》,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年版,第115—125页。

②陈雨露、马勇:《中国金融体系大趋势》,第163页。

标签:;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发展_银行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