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零售业竞争力状况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零售业论文,竞争力论文,状况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72X(2008)08-0116-03
由于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各省市、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因此,零售业的竞争力在各地区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本文运用因子分析法,通过找出对零售业竞争力最具影响的几个指标,经过加权运算后,得出各省市零售业竞争力的排名,然后通过地区间的比较来分析我国应如何增强零售业的竞争力。
一、文献综述
(一)国外学者关于零售业竞争力的研究
美国著名战略学家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尔(1990)认为,核心竞争力就是“企业内部的集体性学习,尤其涉及如何协调多种生产技能和整合多种技术流的问题”。后来伦纳德·巴顿(1992)对这一描述性概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认为核心竞争力是一个系统,包括员工的技能、知识、管理系统和价值观四种形式的技术竞争力。Gary Hamel和C K Prahalad (1990)还提出了判断核心竞争力的三个标准:(1)必须为市场所认可,能够提供进入相关潜在市场的机会;(2)必须给客户带来特别利益,应当能够提高企业的效率,帮助企业通过降低成本或创造价值来扩大客户利益;(3)必须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保证企业的优势得以继续。
从零售企业对顾客需求的满足程度角度出发,迈克尔·利维(2000)等认为,零售业的核心是顾客和竞争对手。从零售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角度出发,大卫·E·贝尔(2000)等认为,零售企业的竞争力主要表现在管理水平、充足的资本、营销技术、组织技术、后勤技术、信息管理系统技术、会计技术和员工管理方面。从资源的角度出发,皮特瑞夫人等人认为,企业要有安排、使用资源并取得一定结果的能力。公司能力是基于信息的、有形的或无形的组织程序,能力由长期而复杂的资源互动产生。企业的关键资源必须满足以下三点:(1)有价值性;(2)稀缺性;(3)不可模仿和替代性。
(二)国内学者关于零售业竞争力的研究
曹兴、李南翔(2004)认为,“核心能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也就是说核心能力是由一组要素以及要素之间的联结体组成的集合。”“企业的核心能力是带有技术性、管理性以及思想性的综合能力体系,也是一个复杂的知识系统,在实践中企业识别和培育自身的核心能力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个特点。”李东红(1999)提出:(1)企业本质上是个能力集合体;(2)能力是对企业进行分析的基本单元;(3)企业拥有的核心能力是企业长期竞争优势的资源。它具有价值优越性、异质性、不可仿制性、不可交易性和难于替代性等特点;(4)积累、保持、运用核心能力是企业的长期根本性战略。刘星原(2006)认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必须反映出企业所属行业的竞争特点;企业在培育核心竞争能力时,必须要考虑各种资源的约束条件。
谢守详、沈正舜(2004)从零售企业对顾客需求的满足程度角度分析,提出满足顾客需要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为顾客创造价值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根本所在,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来源。张秋白(2001)认为,零售企业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主营技术力;(2)流程控制力;(3)经营管理力;(4)营销服务力;(5)企业文化力。李飞、刘明葳(2005)认为,零售企业核心竞争力可分为三个层次:作为竞争资源的核心层(包括流程、制度与文化)、作为竞争能力的中间层(包括业态创新能力、店铺扩张能力、营销管理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和财务运作能力)和作为竞争优势的表现层(包括产品、价格、服务及店铺环境等)。
笔者认为,零售业的竞争力是以如何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服务为核心,通过对店铺扩张能力、管理水平、营销技术、信息技术、人才以及企业制度、道德文化等资源的衡量,反映出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二、零售业竞争力综合评价的指标与方法设计
本文利用因子分析法,选择门店总数、营业面积、从业人员、销售总额、购进总额这5个指标来描述零售业竞争力,选取全国30个省(市)来进行排名。由于数据的单位不同,首先进行无量纲化处理以消除不同。
首先选出主因子,确定各综合因子的内部结构以及认定各综合因子的经济含义,以每个综合因子的方差贡献率作为权重,构造区域零售业竞争力的综合评价模型。
其中,Component为因子序号;Initial Eigenvalues为初始特征值;Total为特征值,特征值的大小反应公因子的方差贡献率,特征值越大,方差贡献率越大;%of Variance为特征值占方差百分数的累加值。Extraction Sums of Squared Loadings为根据特征值大于0.5的原则提取的两个因子的特征值。占方差百分数及其累加值,这两个公共因子占整个方差的96.837%,能比较全面地反映所有的信息,分别命名为F1和F2。
从上表可以看出,因子1主要由门店总数、营业面积、销售总额、购进总额决定(载荷率大于0.5),而因子2主要由从业人员个数决定。据此把F1定义为资产规模因子,F2定义为人力资本因子。两个主成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F1=0.205*门店总数+0.212*营业面积+0.216*销售总额+0.215*购进总额+0.196*从业人员
F2=-0.855*门店总数+(-0.513*营业面积)+(-0.288*销售总额)+(-0.096*购进总额)+1.663*从业人员
计算两个主成分的权重,得到零售业竞争力的最终计算公式如下:
Z(竞争力)=0.946*F1+0.064*F2
三、零售业竞争力综合评价的结果分析
(一)基于因子F1的分析
基于上述5个指标,本文以2005年数据为基础,利用因子分析法对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零售业竞争力进行了定量评价(见表3)。从表3中可以看出,在F1(资产规模因子)方面,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的实力较强,宁夏、海南、青海、西藏最差,这与综合竞争力情况相似。因此,可以看出零售业的资产规模对零售业的发展至关重要。(1)零售企业的门店数越多,它所能吸纳的消费者也越多,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零售企业的资本实力,在上海、江苏这种经济发达的地区,零售企业在这些发达省市的大部分区域内都开办了自己的连锁企业,吸引更多居住在附近的消费者前来消费。(2)经济发达省市的零售企业相对的要比在宁夏、西藏这些经济不太发达的省市的零售企业拥有更大的规模。上海、广东的零售企业大部分都具有较大的营业面积,零售企业内配套设施齐全,消费环境舒适,那些企业都力求给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3)上海、广东、江苏等地区处于经济发达地区,地理位置良好,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大量的流动人口给此处的零售企业带来了丰厚的利润;此外,这些地区的人民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均比宁夏、青海、西藏这些中西部地区要高出很多。因此,在上海、广东、江苏等地区的零售企业均具有较大的销售总额和购进总额,相对的这些企业的利润额也较大,竞争力比较强。
(二)基于因子F2的分析
由表3看出,在F2(人力资本因子)方面,上海、江苏、广东、浙江的实力较强,宁夏、海南、青海、西藏的实力较弱,这也和最终的综合竞争力评价排名相近。由于位于发达地区的零售企业,拥有更多信息技术方面的精英人才,所以,上海、江苏、广东、浙江这些地区的零售业竞争力较高。而西部地区由于缺乏人才,所以零售业的竞争力排名在倒数几位。
总的看来,我国各省市零售业竞争力具有两大明显的特点。(1)各省市零售业综合竞争力具有非均衡性。并且零售业竞争力的非均衡性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相似。(2)各省市零售业综合竞争力具有显著的区域差异性。东部沿海省市零售业竞争力较强,西部地区竞争力较弱,中部地区竞争力居中。由此可以看出,未来我国零售业的增长将主要来自中西部地区,外资零售商和竞争力较强省市的零售企业投资区域将由发达地区城市的“高端市场”向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扩张。
四、零售业发展的对策
(一)整合资源,实现规模效益
从分析中可以看出,零售业规模越大的省份其竞争力也越强。具体地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企业的规模效应:(1)企业间建立战略联盟。建立战略联盟可以扩展成员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成本,提高企业决策的速度和准确度,为落后零售企业在经营管理和规模等落后的情况下赶超先进零售业企业提供了一个可行的策略。(2)大力促进连锁经营。零售企业的规模扩大有两种形式:一是单店扩张;二是连锁经营。如果只依靠单店扩张,零售业的规模扩大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零售业要实现规模经济就必须大力促进连锁经营。(3)扩大零售业规模以及组建大型的零售企业集团。如果零售业规模的扩大仅仅是无数个分散的中小型零售企业的诞生,那么这种扩大只能是一种表面上的、简单的扩大,充其量只能在短时间内提高零售业的规模,从长远来看,随着零售业的过度竞争的加剧,必然一部分会破产倒闭,最终零售业的规模又回到了原始的状态。而组建大型的零售企业集团就可以有效地防止这个问题。(4)采取集中进攻战略。鉴于我国零售企业省际比较和国际比较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所以国内的零售企业应当采取集中进攻战略,争取在自己具有优势的某个区域内做到最好,在自己擅长的某些业态上做到最好,再逐步扩大自己的规模。
(二)政府引导,实现零售企业的规模效应
实行规模化经营是我国零售企业发展的趋势,各地政府都应当认识到为零售企业创造条件的重要性。具体地说,政府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制定相关政策使零售小店逐步纳入统一的连锁系统;实行跨地区联盟,为当地零售企业的扩张扫清障碍;打破地区限制,尤其是西部相对落后的地区;各地政府之间应互相配合,共同发展,增强零售企业的总体竞争力。(2)制定最小经济规模标准,规定达不到经济规模要求的连锁企业不得进入连锁行业;对连锁企业的数量进行直接管制。政府或者可通过不断提高连锁企业的最小经济规模标准,来限制小型连锁企业的过度进入,以维护连锁商业合理的企业数量状态。(3)鼓励已经具备市场竞争优势的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支持零售企业做强做大。
(三)完善政策,为零售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政府应充分利用好产业政策,加强宏观调控,合理引导零售业的竞争。为了保持流通产业的活力,需要政府的宏观政策来协调规模经济与促进有效竞争。在法律方面,政府应充分制定行业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强执法力度,规范业内竞争,保证零售业健康有序发展。此外,政府部门应加强统一规划和政策引导,对商业网点的数量、结构、布局进行统一合理安排,使不同规模、业态的企业在不同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