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国民经济研究的理论渊源_经济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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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许多人来说,“民族经济学”似乎是一个拼凑的新词,因而也充满了张力。然而,在民族层面上所展开的社会经济活动是一个具有深厚渊源的历史存在。对此而展开的理论研究溯源于经济学和民族学两大场域,并形成了民族经济学的学科存在。梳理这一理论的演化过程,对重新认识和把握民族经济研究的学科内涵和理论地位具有重要的意义,是推动现实民族经济研究获得进展的必要前提。

一、民族经济学的生成与演变

经济学是民族经济研究最初立足的重要场地。尽管在今天的印象中,经济学是一门教人发财致富的学科,但事实是,经济学是在经济的社会关联性中才得以展开和形成的。中文“经济”一词的最初涵义是“经邦济世”,透出了把物质生产的行为、过程与结果视为社会管理和控制的一种工具或手段的意向。“经济学”一词在古希腊得到最初表达时,Oeconomicus也仅指“管理家庭的实际智慧”;而亚里士多德以Chrematistics把它引到所有物或财富这种更为具象化的对象上。① 威廉·配第以“政治算术”之名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奠定了最初理论基石,由此发展起来的政治经济学,在很长时期中的聚焦点是财富的生产与分配所引发的社会问题,而非财富的生产本身。“对历史的分析,对社会整体性的理解,对道德哲学、社会价值及理想的社会秩序的研究,以及对社会介入和社会实践的论述”② 成为政治经济学理论构建的四大重心。由此形成了经济分析的两个基点:一是手段—目的的分析;二是财富的生产与分配所引致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果,也就是“经济”对维系社会存在条件的寻求和努力。在后一个基点上可以看到,社会由不同的人类群体所组成,当人们以民族分类的方法来归属这些不同的群体时,民族就成为不同社会存在的一个基本特征,从而,经济分析在本质上就是“民族”的。

现代社会经济的一个根本性变革,就是以往一直局限于家庭经济的主动性和依附性冲决了家庭与地域的藩篱,整个经济活动的基础外在于家庭单位,从而使经济领域成为一个公共领域,经济活动所具有的公共目的的性质,也从一开始就赋予了经济学科浓厚的“公共管理”的色彩。现代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把每一个人“都自身反映为排它的并占支配地位的(具有决定作用的)交换主体”。③ 在经济活动的这一公共领域内,每一个人的经济行为都直接立足于个体利益的基点,却同时紧密关联于公共利益。正如马克思所说:“表现为全部行为的动因的共同利益,虽然被双方承认为事实,但是这种共同利益本身不是动因,它可以说只是在自身反映的特殊利益背后,在同另一个人的个别利益相对立的个别利益背后得到实现的。……同别人利益相对立的个别利益的满足,正好就是被扬弃的对立面即一般社会利益的实现。”④ 这种二重性在形式上使经济活动的表现为个体的自由选择,而在实质上却使民族或国家成为个体利益博弈最为基础性的背景条件和保障。哈贝马斯就认为,早在重商主义阶段,“民族经济和地域经济随同现代国家一起发展起来了”,它开启了“城市经济民族化进程”。⑤ 也正是这种实质内容,使现代经济的进程同时表现为现代“民族”的形成过程。

英国政治经济学之父配第的最有才干的追随者达文南特,曾在1699年就发表了《关于在贸易差额中使一个民族成为赢家》的论文,⑥ 直到1881年,杰文斯也直接以《理查德·坎蒂隆与政治经济学的民族性》为题,把坎蒂隆以不同民族历史为背景而撰写的《商业性质概论》评价为“关于经济学的第一篇论文”,是“政治经济学的摇篮”。⑦ 先于《国富论》9年而出版《政治经济学原理》的詹姆斯·斯图亚特,第一次以相当规模的篇幅阐述了这一学科名称的定义,并坚持“相伴环境几乎使一般规则毫无用处”的观点,而提出由于政府形式、法律和风俗习惯等等的不同,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政治经济学”。⑧ 恩格斯也曾明确指出:“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⑨ 它不可能对一切民族和一切历史时代都是一样的。李斯特1841年问世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民族)体系》就明确指出,宣扬自由贸易的英国古典经济学的立场,是把只对英国正确的东西错误地适用于全世界;而民族经济学的理论基点,就在于坚持每个社会都是独特的,都有自身复杂的发展史,都有各自的“精神”或“本质”,这是由民族的特殊性格决定的。如果撇开历史学派的其他理论和政策的主张,以此理论基点出发就可以看到,在世界历史的格局或全球化的联系中,各个国家或民族的经济发展,并不存在唯一的方式、道路和方向。正是基于这一理论支持,德国在历史实践中摒弃了亦步亦趋的现代化赶超战略,而以区别于英国并适合于本民族实际的独特方式和道路,迅速崛起为经济发达国家。在更深的理论层面上,民族经济学的主张把经济分析引上了更为广阔而丰富的社会和文化的分析进路。李斯特就区别了经济分析中的价值理论和生产力理论,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经济发展的根本性基础是生产力的发展,分别论述了个人、社会、政治、自然等不同的生产力状态,指出“这些力量的综合主要决定于社会和政治情况”,⑩ 甚至在书中辟“民族精神与国家经济”之专章。

基于出发点差异,在任何公共领域空间,并非所有参与者都是同质而平等的;在任何公共领域空间,都存在主流与边缘,支配者与被支配者的张力。然而,现代经济在资本力量的主导下,“在承认人、人的独立性、自我活动等等的假象下开始,并由于把私有财产转为人自身的本质而能够不再束缚于作为存在于人之外的本质的私有财产的那些地方性的、民族的等等的规定,从而使一种世界主义的、普遍的、摧毁一切界限和束缚的能量发展起来,以便自己作为唯一的政策、普遍性、界限和束缚取而代之”,(11) 由此而形塑了以资本强势力量和利益为核心的普世话语,进而衍生出诸如“现代化理论”、“发展理论”等等的变形表达。在人类社会经济的存在中,以先进—落后的对应为前提预设,以落后赶超先进为基调,终于构建起关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存在唯一道路、唯一模式、唯一方向的神话。实际上,在主流经济学所谓“一般原则”的声音中,总是隐含着对某种特殊利益的强调,这在当下的全球化已把世界纳入一个统一市场体系的格局下尤为耀眼。应该指出的是,这一普世话语的实质是把资本内含的特殊性提升为一般性要求,把生成于西方的某种特殊性构组成为一种与传统相对立的独特文明模式,并以反对传统文化在地域上或符号上的差异的声音,将自己作为一个同质化的统一体强加给全世界。而其“所谓普遍标准实际上只有局部的有效性”。(12)

正是在这种现实的文化优势和权力框架的支配下,民族经济学深层的理论价值和丰富内容,被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普世话语所淹没,“民族经济学”(无论是德语的Nationalkonomie,还是英语的Nationnal Economic)的标志,也被译为人们普遍熟知的“国民经济学”。遗憾的是,以“国民经济学”面目出现的经济分析,也长期变形扭曲为主流经济学一般原理在具象层面的表达。然而,即便在以同质性倡导一般原则的主流经济学中,也始终无法回避经济的民族性存在的问题,在“一国或穷或富的因素是什么”的命题下而展开的诸多不同民族国家的比较研究,实际上已呈现了一个基本事实:即民族群体不同的历史、文化以及他们在特定经济体系中所遭遇的地位和关系的配置差异,呈现了不同的经济类型、不同的行为方式、不同的利益诉求和不同的目标差异等等。如经济学一般原理所强调的土地的稀缺与劳动力的丰富,在作为新国家的美国就遭遇了完全相反的现实对应,这似乎已隐含着不同的民族国家需要一种基于不同制度与文化环境的不同的经济学。如果说,历史学派基于历史进程的差异性对古典经济学所倡导的普适性提出了挑战,那么,随后的边际学派把价值判断领域引入到经济分析的事实中,作为经济学理论核心的价值理论便遭遇了文化差异的问题。20世纪的凯恩斯学派对自由放任的挑战也把制度要素引入经济分析中,同样直面了文化表达的特殊性问题。可以说,主流经济学自身的衍变,都在不断地向这一基础的合理性提出质疑,从而使经济学面对着更为广阔的文化背景的探究。基于此,我们无法以经济的同质性来否认“民族经济学”的存在资格,更不能淡忘了“民族经济学”的重要性。

在民族经济研究获得拓展的民族学场地,民族经济研究的“真实”历史,与民族学/人类学学科同样古老。它从一开始就是民族学/人类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并在力图解释不同民族的社会组织的方式和机制的过程中,展示出其基础性的作用。如人类学家摩尔根在1877年写成的《古代社会》,就是以经济的分析为中心而展开的对财富和政治关系的一个分析。在无数前驱学者的努力下,随同学科起步而展开的民族经济分析,形成了具有丰富资料性的经济民族史研究。

进入20世纪后,民族学对民族文化的解释,已不再满足于对仪式、风俗等一些文化事项的表象描述,而是把不同的文化事项关联于特定民族的经济生活,经济行为成为这一学科进行民族文化解释的一个重要内容、途径和要素。不少的民族志正是依凭这种深入的关联性分析而成为经典。如马林诺夫斯基的《西太平洋的航海者》,就以其对“库拉圈”交易文化解读而名闻一时。进而,经济问题逐渐拓展为民族学专题研究的重要主题之一。威廉·科珀斯在1915—1916年的《人类学》杂志就发表过《文化人类学的经济研究》;而在文化人类学方面第一本杰出的经济学著作,是马克斯·乔治·施密特在1920—1921年所贡献的《文化人类学的国民经济学大纲》。(13) 20世纪50年代,不仅苏联学者提出了“经济文化类型”的概念,(14) 而且也产生了以Ethno-Economic而表达的民族经济学,如波尔·博汉南(Bohannan,P.)就在这一术语概念下发表《提夫人的交换与投资原理》,用共同体内部特有的符号去解读不同民族的经济行为。1952年,梅尔维尔·赫斯科维兹吸收了弗兰克·奈特对其1940年出版的《原始人的经济生活》的批评观点,将原书修订再版为《经济人类学:比较经济研究》后,民族学/人类学对民族经济问题的研究获得了Anthropology Economic,即“经济人类学”的学科名称。以卡尔·波拉尼为代表的实体主义分析,强调了经济活动与社会制度的整体关联性,他们对货币、市场与贸易各自不同的以及内部和外部的起源的探索及其有关交换模式就是“社会整合模式”,“是社会系统的重要支柱”的理论论断,(15) 把民族经济问题的研究引向了社会整体性分析的进路。而在形式主义、功能主义、实体主义、马克思主义和形式模式、功能模式、制度模式、生态模式等不同的学派与模式的论辩中,把民族经济的研究或经济人类学确立为一个值得理论关注的领域。

上述理论溯源表明,民族经济是一个总体性的存在。在人为的学科划分基点上,似乎可以看到:经济学力图从不同的社会行为或事项中挖掘其深层的经济原因,而民族学则努力把经济作为一个子系统而关联于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但应该肯定的是,无论是把文化事项关联于经济生活,还是探询经济活动的文化背景,都充分表达着民族经济的研究应该是从不同的视角来理解不同民族的不同经济类型、不同经济行为、不同价值追求。如果要把这些研究归属到学科的层面上,那么,民族经济学主要的理论任务就是引导人们去充分地了解不同民族的现实利益和特有环境,以在全球化经济格局中获得自身发展。这种分析坚持强调不同民族自身论述的重要性,它对不同社会制度的演化及其在不同文化中呈现的不同形态作了双重的强调。这就是民族经济学学科精神努力和理论诉求的聚焦点。

二、中国民族经济研究阶段性演化的思考

中国民族经济研究大体上可分为三大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初—50年代。1840年的鸦片战争后,民族存亡和国家安全的政治要求,成为中国民族经济研究的根本性基点。在此历史总背景下,这一阶段的民族经济研究表现出如下特点:

在民族存亡和国家安全的政治性基点上,民族经济的研究是在不同学科和不同实践领域的多元力量推动下兴起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是清末民初普遍兴起的边地、边政的考察、研究和建设实践,如云南殖边机构的设置等;一是20世纪30—40年代不同学科的前辈学者对不同区域的农村经济和部分民族群体所作的田野调查和研究。如30年代由杨成志率领中山大学和岭南大学对广东北江瑶族和海南岛黎族、苗族的调查。(16) 1934年,佤山班洪部落对英军入侵的抵抗所引发的中英滇缅未定界考察,带来了凌纯声、芮逸夫、陶云逵等对滇缅未定界内的佤族、傣族、傈僳族、拉祜族等民族的调查。(17) 1935年,费孝通和王同惠在广西大瑶山对花篮瑶的调查、费孝通对吴江县开弦弓村的调查。1940—1945年间,云南大学社会学系“魁阁”工作室对禄村、易村和玉村所进行的系列调查;(18) 江应樑对云南傣族、四川凉山彝族的调查;任乃强、马长寿等对川藏地区藏彝走廊的藏、彝、羌等民族的调查等等。(19) 这一时期可称之为中国民族经济研究的资料收集与起步阶段。经济资料大多杂陈于民族调查的整体性资料中,主要呈现为前辈学者基于学科、学术等个人旨趣而展开的个别性和零散性的研究,尚未形成规模化的专门性研究队伍。

但值得强调的是,这一总体性的状况,并不会由此而贬损这些调查的资料性重要价值,也不会遮掩其研究成果优秀的学术光辉。以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为代表的对华东、华北和华南的众多乡村调查和研究,展现了中国传统小农经济在外来强力支配下急剧变迁的动荡状态。除此之外,田汝康用持续将近一年的时间对芒市傣族的田野考察,在此基础上写出了调查报告《摆夷的摆》;(20) 而江应樑在12年内数度进入傣族地区,遍及西双版纳经临沧而至德宏的广大区域,(21) 贡献了研究成果《摆夷的经济生活》;马长寿两度进入凉山,经近一年之久实地调查而完成了《凉山罗彝考察报告》;(22) 芮逸夫参与长达3年的中英滇缅未定界考察的后续成果《拉祜族的经济生活》。以上几位学者的贡献在于,对虽已受到外力影响,但仍主要囿于旧有轨道而运行的傣族、彝族和拉祜族的经济生活常态,第一次给出了一个较为系统和全面的勾画。这些研究成果在资料价值和研究方法上,都对当前中国民族经济的研究提供了深刻的启示意义。

第二阶段:20世纪50—70年代。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为了实现保障民族平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政治目标,从1953年启动了民族识别这一“国家工程”。来自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等不同领域的中国学者及部分大学生参与了这一国家任务,使其成为中国民族学的创举,中国民族经济研究由此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无论从学术的角度还是社会实践的角度,都不能低估或贬损民族识别工作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伟大贡献、丰富的价值和深刻的意义。首先,中国56个民族的社会经济生活面貌第一次得到了系统全面的展现,为中国民族经济乃至整个民族问题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资料基础。其次,正是中国学者对民族识别工作的积极参与,构建了中国民族经济乃至整个民族学成规模的专业性研究队伍,当年的参与者成为中国民族研究队伍的基干力量。可以说,20世纪后半期中国民族研究,都是在50年代民族识别工作所奠定的资料基础和人才储备的基础上展开的。这一阶段的研究也为后人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启示:50年代的民族识别完全立于政治性基点的推动,虽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由于政治基点的转换,也导致了整个中国民族研究在“文革十年”的几乎全面停顿。这一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完全依赖于政治基点的学术研究,既可能迎来空前的繁荣,也可能会遭遇全面性的封闭。

第三阶段:1978年至今。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步入了改革开放时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点确立,使中国各少数民族的经济状况和发展的问题得到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同时,50年代民族识别中所完成的大量民族调查资料,在80年代初作为国家民委五种丛书之一,先后大量公开出版;民族院校开设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的课程。由此开启了中国民族经济研究的第一个高潮期。由经济学领域学者的加盟和众多其他学科的加入以及民族院校对民族经济研究的人才培养,使中国民族经济研究的专业性队伍在此阶段初具规模。

这一阶段可细分为两个时期。1978年至9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的研究内容集中于以由经济学视角关注西部及民族地区发展,主要是由一些经济学者完成的。大体呈现为对少数民族经济概述,以及立于政府基点、地域基点和具象基点对这些区域经济发展问题的对策性研究。这样的基点使“民族地区经济”成为一个普遍流行的提法;而在具体的对策性研究中,财政收入也成为得到最普遍运用的考量指标。这样的基点,忽略了在最近百余年中获得普遍优势的进化论预设,使现实的民族场域在得到了诸如先进与落后、传统与现代化等一系列的分割和变形表达的基点上,民族经济的观察与研究就受到了初次预设的潜在规约。在把这种理论预设视为理所当然的现实的“真实”,进而从“政府”或“区域”的基点来面对民族经济现实的具体问题时,实际上又进一步预设了民族与政府、民族与区域的绝对的同一性或一致性。然而,从民族的基点出发就会看到,在同一地域、同一经济进程中,只要有不同民族集团的参与,由于各自参与的方式不同,所处的地位不同,利益的分配不同,它得到了什么,得到了多少的问题就马上凸显出来。

正是这样的研究基点的局限性,使该时期的民族经济研究也遭遇了尴尬:它使主流经济学领域的不少人误认为民族经济或民族地区经济是民族学与区域经济学的简单叠加,从而断然否定民族经济的特殊性;而在民族学领域,也由于它缺乏文化与社会的分析,使一些人不愿意接受它。但应该指出的是,在这一起步性的研究中,形成了规模化的民族经济研究的专业队伍。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中国民族经济研究进入了一个多学科加盟,多元化的研究视野的新时期。中国民族经济在理论、历史与现实问题等方面的研究,都产生了不同理论、不同视角的交流与论辩。更具民族学学科色彩的研究成果,强调了民族经济研究的民族基点,凸显了对民族经济问题的文化分析。而这种多元化的研究局面本身就表明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民族经济问题是一个特殊的存在;民族经济的分析在本质上是一个总体性的分析;民族经济研究的发展,有赖于更多的学科、更多的学者的参与。

三、民族经济研究的维度与理论意义

民族经济的研究,实际上是当今世界成千上万的主体性突然都说起话来的一个折射、反映和要求。它需要从历史维度、文化维度和生态维度来展开。

民族经济问题历史维度的分析直指作为“边缘”的不同民族参与当代主流社会和经济的必要性和条件问题。其主要内容,就是去理解“弱势”的民族群体在多大的程度上真正接受或拒绝现存的世界秩序,如何从被排拒的边缘转变为参与的边缘。民族经济的可能性既生成于“边缘”参与“主流”的过程中,也强调了不同的民族共同体只有在“参与”中才能获得自我保护与生存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规定了“边缘”参与“主流”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这一分析也揭示了在人类历史上所存在的任一普遍性都是一种特殊性或地方性的提升。如果说,生成于资本特殊性的,也是第一次具有全球意义的,同时又是神话化程度最高的现代普遍性,确立起了追求普遍意义和普遍价值的主导性地位,那么,一方面,这种“普遍性”构成了我们一切实践和理解的平台;另一方面,这种“普遍性”从来都是不完全的,在这种主导价值观下,始终存在着不同类型的价值标准,它们既可以成为这种社会主旋律的和弦,也包含着反抗和冲突的存在。因而,普遍性并非一种全称判断而具有不可反驳性;普遍性只是一种理论假说而并不现实地存在。普遍性的自身前设性条件预先认定了中心—边缘、主导—从属等对应关系。这个自身前设性条件社会排他性地将其自身定义为人类,并且将其自身的秩序定义为文化。

民族经济问题的文化维度在经济的价值导向基点上提出了如何参与的问题。如何参与的问题的重点,不在于参与的形式,而在于参与的目标要求。因为仅就形式而言,无论积极或被动,也无论合作或抗拒,既可能成为囿于旧框架中的资本主旋律的和弦,也可能从游戏的参与者转化为游戏规则的共同制定者。由此而得到的如何参与的实质内容,不是要求资本的一般性和全球性屈从于民族的特殊性与地方性;也并非以资本所实现的某个具体实存为目标而亦步亦趋地实施所谓的赶超战略,而是如何充分挖掘其内在的资源,以自己的特殊性进入资本所统领的整个的艺术、经济和生活的众人参与的夷平化过程,由此构成人类发展的整体性。“如何参与”问题的核心,就是不同的民族共同体要求获得对商品、对生活进行签署的文化平等权利。它也提出了文化或制度的融和与创新的问题。这一问题的提出直面民族文化的差异,解决这一问题的两个支撑点是:我们既不能轻信在普遍性幌子下所推崇的某个社会所许诺和标榜的那些最高美德;同时应该认识到,把任一民族文化的特性提升到涵盖一切的普遍性层面,仍然不过是在旧有理论平台或框架内的形式变换而已。这样,相互承认民族文化的差异,既不是“同化”,也不是纯粹的“共处”,而是以此启发我们怎样才能建立一种越来越抽象的“团结他者”的模式。它不是化异为同,不是求同存异,甚至也不是和而不同,而是以一种历史性的思维进入各种差异内部,用它们各自擅长的方式去参与和把握那些被现代“普遍性”话语所把握的特殊经验,来形成人类现实整体性的更宽阔、更深入、更丰富的叙事。立于这一基点,才能在改变既存的全球化市场框架的同时,不断为自己创造存在的条件;才能在现实的发展实践中,不是单向的盲从,而是相互的学习,从而以一种新的结构或具有新结构萌芽的趋势,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一个新的平台。只有在此前提基础上,我们才能够提出“发展谁、保护谁?”、“为谁发展、为谁保护?”、“谁来发展、谁来保护?”等深层的追问与思考。

民族经济问题的生态维度所揭示的是,生物物理条件中的有限性、熵和复杂生态系统的相互依赖性这三个相互关联的因素,制约着经济增长的可能性。这一新的分析视角使我们清晰地看到,尽管现代社会以其经济技术体系的“进步”和“效率”而标榜,并以此证明自身存在的合法性,但其所依赖的评价标准是极其片面的。这一维度为我们带来了大尺度的时空视野,带来了整体性关系的强调。但首先必须明白的是,这种整体性关系并非外化于人的,而是以人为基点展开的;进而应该意识到,它并不止步于对一个物种是怎样运行活动及其他与周边环境相互关系的阐释。这一分析的重点必须说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关系以及怎样出现这种关系?谁是生态剧场表演中的真正角色——生态系统、生态群落抑或是某一实体?这就强调了环境和文化并非既定而是相互界定的关系存在。这一分析的出发点是看到生物圈的种种变化与我们现存的生活方式、经济技术类型所发生的不断的变化产生了严重的不一致或不协调。但“这并不是一项要把自然界封锁起来放入博物馆以永远将其冻结的计划;相反,却是一种行为模式,是立足于这样一种观念的模式:应站在我们价值体系的高度上来保持变化的多样性”。(23) 它意味着,在我们的价值观、世界观和经济组织方面,需要一场真正的革命。它的扩展使我们看到,活生生地存在于社会中的传统,形成了制度的生态环境。既然承认“现在”就是一种选择的存在,既然承认即使未来外切于过去,也不内切于现在,那么,这一维度就要求以对现在的反思为基点,才能开拓未来的选择之路。由于造成当代生态危机的内在结构是由资本所主导的不平等结构的构建,这一维度所面对的也就并非是一个纯粹自然的局部性问题,而是关联到富人与穷人、现世与后世、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等等的人的现实状况的总体性问题;其所追求的要点当然也就不再是人与自然的平等,而是人与人的平等。一句话,它是从生态的角度对现代社会或现代性所提出的具有颠覆性的质疑、反思和批判;揭示了人与自然是一出共同生存的戏剧,在共舞中,双方都获得改造。我们面对的一切,是自然与文化的共同创造。

在实践性上,民族经济是一个要求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相互交叉融合才能得以共同解决的论题;在理论性上,它是经济人类学乃至民族学/人类学研究内容的深化和研究领域的拓展。

民族经济研究的理论价值和意义在于,在最直接的层面上,民族经济的研究通过对不同的民族经济文化类型的展现和结构分析,丰富着人类知识的宝库。如果说民族学/人类学学科的基本精神是通过对人类相异性的研究,去发现“另一个”和“另一处”来实现自我理解,使其成为我们对自己生活的社会和时代进行展望并获得变革方法的一条重要途径,(24) 那么,当民族经济的研究不再是把他民族当作我们的历史,而是在共时的格局中体会这些差异性的存在,它的知识贡献对实现学科的基本精神才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在实践层面上,民族经济研究对不同民族经济问题特殊性的强调,有助于边缘的、弱势的或后发展的民族群体积极参与到现实的全球一体化的经济进程中,并在这一进程中获取他们的发展权利和利益,进而对当前不平等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改善作出应有的贡献。

注释:

① 参见[美]约瑟夫·熊彼特著、朱泱等译:《经济分析史》第1卷,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87页。

② [加拿大]文森特·莫斯可著、胡正荣等译:《传播:在政治和经济的张力下——传播政治经济学》,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17页。

③ 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57—185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97页。

④ 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57—185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96页。

⑤ [德]哈贝马斯著、曹卫东等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16页。

⑥ 参见[美]亨利·威廉·斯皮格尔著、晏智杰等译:《经济思想的成长》(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3页。

⑦ 参见[爱尔兰]理查德·坎蒂隆著、余永定等译:《商业性质概论》,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61—162页。

⑧ 参见[美]亨利·威廉·斯皮格尔著、晏智杰等译:《经济思想的成长》(上),第186—187页。

⑨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86页。

⑩ 参见[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著、陈万熙译:《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49页。

(11)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13页。

(12)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著、曹卫东译:《后民族结构》,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39—140页。

(13) 参见[美]约瑟夫·熊彼特著、朱泱等译:《经济分析史》第3卷,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54页。

(14) 参见林耀华:《民族学通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9页。

(15) 参见陈庆德:《经济人类学》,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90页。

(16) 参见江应樑:《江应樑民族研究文集》,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17) 参见王建民:《中国民族学史》上卷,云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181—182页。

(18) 参见费孝通:《费孝通学术论著自选集》,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48、121—123页。

(19) 参见任乃强:《任乃强民族研究文集》,民族出版社1990年版,第1页;马长寿:《凉山罗彝考察报告》(上),巴蜀书社2006年版,整理前言,第1页。

(20) 该书最初是手工刻字的油印本,后来由重庆商务印书馆于1946年出版,书名改为《芒市边民的摆》。参见田汝康:《芒市边民的摆》,云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21) 参见江应樑:《摆夷的经济生活》序,清华印书馆1950年版。

(22) 参见马长寿:《凉山罗彝考察报告》(上),整理前言,第2—3页。

(23) [美]唐纳德·沃斯特著、侯文惠译:《自然的经济体系》,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98页。

(24) 参见陈庆德:《经济人类学》,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陈庆德:《资源配置与制度变迁——人类学视野中的多民族经济共生形态》,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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