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益视角下研究生资助的专业差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角论文,收益论文,差异论文,研究生论文,专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468(2011)01-0053-15
一、引言
自高等教育扩招以来,社会大众对研究生教育的需求呈现出明显上升趋势。2008年全国招收研究生达到44.64万人;在学研究生数达128.3万,是1998年的6.45倍。研究生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对办学投入和质量保障都带来了挑战。为了提升培养质量和优化教育结构,我国于2006年启动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取消研究生“公费”和“自费”的双轨制,并加强对研究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完善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实证研究表明,研究生资助有利于扩大人们对教育的需求,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并促进研究生的学术参与和学业发展。[1~3]因此,在逐步引入成本分担机制下,加强资助体系的建设对于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公平和效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与本科生教育相比,研究生教育具有更强的专业特征,不同专业的教育收益也存在差异。是否应当分专业对研究生提供差异化的资助呢?目前在政策方面并没有明确的指导建议。
教育经济学理论支持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给予差异化的资助,并认为这能够促进资源配置的公平和效率。一方面,不同专业的研究生在私人收益上存在显著的差异。[4][5]从“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出发,公共收益较高而私人收益较低的专业应获得更高的公共资助,而私人收益较高公共收益较低的专业应获得较低的公共资助。另一方面,某些专业的研究生教育具有较高的正外部性,特别是一些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学科,虽然个人需求不大,受教育的机会成本较高,但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对于这种有较高正外部性的专业提供更高的学生资助,能够吸引优秀生源,避免受教育者个人对此类学科的教育需求不足,进而改善资源配置的效率。因此,在公平和效率的双重原则下,给予不同专业的研究生不同的资助水平和资助方式是更恰当的制度选择。
然而,在实证研究方面,国内几乎没有研究涉及不同专业研究生资助分配的差异性问题。本研究将使用2008年北京大学教育学院“首都高校学生发展问卷”调查数据,考察研究生资助专业差异,分析不同专业的教育收益特征,探讨研究生教育资助在专业中分布的公平和效率,并提出完善研究生教育资助的政策建议。
二、文献回顾
布鲁斯·约翰斯通于1986年创立了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成本补偿理论。他指出高等教育是有投资、有收益的活动,满足了多元主体的需要。收益主体包括国家、受教育者个人及其家庭、纳税人、企业、大学等。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市场原则,高等教育的成本应当按照一定的比例由这些主体共同分担。“利益获得”原则反映了公平性的要求。约翰斯通指出,教育经费的税收来源主要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累退税,因此如果个人收益更高,却要纳税人(主要是低收入群体纳税人)为其付费,是不公平的。[6][7]
不同专业在教育收益的获得上是不同的。尽管以往的研究没有对专业的私人收益和公共收益进行详细比较,但岳昌君等曾使用2000年国家统计局城镇住户调查数据,估计了行业的私人收益率和社会收益率的高低,发现金融、房地产、电力、交通属于私人收益高于公共收益的行业,而农林、机关、教育、地质等则属于公共收益高于私人收益的行业。[8]通常,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类专业毕业生在金融、房地产、电力、交通等行业就业的可能性较大,较有可能获得高的私人收益;而农林、教育、地质类专业毕业生在农林、教育、地质等行业就业的可能性较大,获得高私人收益的可能性较小。另外,该研究还发现,行业平均受教育程度越高则行业收入溢出就越大,即高的受教育程度对应的行业间收入差异越大。联系本研究的问题,研究生教育处于最高的教育层次,且专业性较强,专业往往与就业行业相对应。因此研究生教育专业间的收益差距应该较大。私人收益较高专业的学生应负担相应较高的私人成本,公共收益较高专业的成本则更多由公共经费来负担,这符合“利益获得”的公平原则。
高等教育的公共收益是正的外部性,如果不进行政策干预,仅仅通过市场方式进行资源配置,会导致需求不足和投入不足的问题,造成教育结构的失调。对于不同收益的教育类型应采用何种资助政策呢?西门尼斯(Jimenez)从教育供求关系出发,提出对于不同产品和收益特征的教育类型应实行不同的成本补偿措施:对具有较多私人产品特征的教育类型收取较高的学费,对具有较多公共产品特征的教育类型收取较低的学费,对纯公共产品的教育类型不收学费并给予财政补助。这样可以提高社会整体收益水平,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9]
除了数量差异外,也有学者建议对不同收益的教育实施不同的资助方式。卡诺伊(Carnoy)提出一个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模型:对于私人收益率高的学科和高校,实行高收费和学生贷款项目,对节约成本和促进经济增长更有效;对于私人收益率低但具有高外部性的学科和高校,实行低收费和高的财政资助,对节约成本和促进经济增长更有效。[10]因此,公共财政更应投资私人收益率低但外部性高的领域。
国内研究中,李文利提出了研究生资助政策在学科和专业间的总体分配原则:(1)对于公共产品属性强、公共收益高但经费来源有限的学科和专业,如基础学科,学生获得全额资助(包括学费和生活费)的比例较高,所有研究生均可以通过各类奖助学金的搭配负担全部的学费和生活费;(2)对于公共收益高、外部性高、个人收益一般、经费来源尚可的一般性应用学科,大部分研究生可以通过各类奖学金的搭配负担全部的学费和生活费;(3)对于那些公共收益不大且市场需求不高的学科和专业,可通过减少学生资助比例调节其招生规模;(4)对于市场需求高、个人收益高的学科和专业,不设立助学金,可设立研究生助理岗位,可申请助学贷款,主要通过市场调节其招生规模,以达到优化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和结构的目的;(5)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研究能力、承担的助理任务岗位变动情况,学校原则上对学生资助在学生中的分配每学年调整一次,少量学业优秀、研究能力强的博士生可以一次确定两年以上的奖学金;(6)博士研究生一般比硕士研究生更多地致力于知识创新和学术发展,所以总体上获得奖学金的博士生比例要比获得奖学金的硕士生比例高一些。[11]
综上,理论方面主要是从教育私人收益和公共收益差别性的角度出发,考虑对不同类型的教育实施差异化的成本分担政策,对规模和结构都可起到优化作用。下文将以首都高校研究生教育为例实证分析研究生资助的专业差异情况,以期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设计
(一)主要变量
本文以专业类型为主要解释变量,对学生资助因变量进行多层次分解。因变量包括:研究生获得的资助总额,是否获得资助,奖助学金、助教助管补助、助研补助的数额和获得几率。
根据研究生资助类型的特征和来源,本文将研究三种类别的研究生资助:(1)奖助学金,属赠与型资助,包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费减免、生活补贴、学校奖学金、特困补助、校内贷学金等项目,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和其他学校收入,由学校统筹分配和管理;(2)助教和助管补助,属非赠与型资助,经费主要来自学校层次,二级院系根据需求申请,由学校管理和分配;(3)助研补助,属非赠与型资助,包含助研补贴、实验室固定补贴,经费主要来自院系和导师,院系或导师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情况进行分配。另外,助学贷款属借贷型资助,由于研究生贷款受到本科贷款偿还与否的限制,实际贷款情况不能体现学生对经济资助的需求。因此本研究将重点考察不需偿还的直接资助,不将助学贷款考虑在内。
解释变量是三个分类变量。
(1)专业类型。1997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委联合颁布了新修订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将学科门类分为12类,分别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军事学。结合专业的学科属性及其在公共收益—私人收益上的特征,本文把12个学科门类归为六大类专业,分别是:①传统文科专业,包括文学、历史和哲学(简称文史哲);②社会科学专业,包括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简称经管法);③理科;④工科;⑤医科;⑥公共需求专业,包括农学、军事学和教育学(简称农军教)。根据前文对专业收益的分析,经管法和工科专业毕业生在高私人收益部门就业的可能性较大,这两类专业属于私人收益高于公共收益的专业类型;农军教专业毕业生在高公共收益部门就业的可能性较大,这类专业属于公共收益高于私人收益的专业类型;传统文科和理科专业的就业行业相对灵活和广泛。
(2)学历层次,分为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3)学校层次,分为“985”高校,“211”高校和一般本科院校。
(二)样本
数据来自北京大学教育学院2008年度“首都高校学生发展状况问卷调查”研究生样本库,对北京地区39所高校(其中“985”高校9所,“211”高校16所,普通本科院校14所)的研究生进行了分层随机抽样,实际返回有效研究生问卷8116份,回收率为93%。
本研究的工作样本选取原则为:(1)选择2007年入学研究生作为样本,由于研究中只调查了2007-2008年度的资助,2008年入学学生资助信息不全;(2)删除资助总额缺失或填写明显错误的个体。经过以上两步得到样本A;从样本A中再选择获得来自学校层次的资助大于0的学生,构成样本B。
样本A包含析涵盖3222个研究生样本数,平均获得的高校资助额为5111元,其中81.6%的学生获得了资助。样本中文史哲专业研究生占11.8%,经管法专业占17.9%,理科占10.6%,工科占47.5%,医科占1.7%,农军教占10.4%;博士生占6.3%,硕士生占93.7%。在学校类型中,“985”院校占38.1%,“211”院校占36.1%,一般本科院校占25.7%。
样本B包含了2629个观测对象,学生平均获得学校资助额为6263元。样本中文史哲专业学生占11.1%,经管法专业占16.6%,理科占10.8%,工科占49.4%,医科占1.5%,农军教占10.5%;博士生占6.9%,硕士生占93.1%。在学校类型中,“985”院校占40.9%,“211”院校占34.2%,一般本科院校占24.8%。
(三)计量模型
首先,对于资助分配的总体差异,本研究针对样本A,采用Tobit模型进行分析。Tobit模型适用于分析限值因变量的样本。由于资助获得的金额在严格为正时大致连续,但有较大部分观测值为0,因此适合运用Tobit模型。
四、计量分析结果
(一)基本描述统计
对各类型资助的描述性统计分析见表1。总体来看,奖助学金是研究生资助的主要成分,平均约为3851元;助研补助平均约为1099元;助教和助管补助平均为317元。
对比专业发现,研究生资助平均较高的专业是理科和文史哲,分别约为5412元和5410元;经管法和工科研究生资助也处于较高水平,分别约为5200元和5178元;资助较低的专业是农军教和医科,农军教专业研究生平均资助约为4014元,医科平均资助约为3454元。方差分析结果发现,六大类专业间研究生的资助水平存在显著差异(P<0.001)。进一步对各类专业资助进行两两均值比较发现,农军教和医科专业在0.05的水平下显著低于其他四大类专业,而其他四大类专业间的差异并不显著。农学、军事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学生大多是在公共部门就职,这类专业属公共收益高于私人收益的专业,然而其研究生资助水平却较低。
在各类型资助的专业分布上,研究生奖助学金较高的专业是文史哲和经管法专业,农军教和医科专业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较低。在助研补助上,科研经费较多的理工科专业的研究生资助相应较高。助教助管补助较倾向于理科和文史哲这些基础学科。
(二)资助总量的专业差异
表2中M1.1、M1.2和M1.3是分别运用模型(3.1)、(3.2)和(3.3)回归得到的系数及检验结果。有以下结论:
(1)农学、军事、教育和医科专业,研究生资助处于较低水平。在M1.1中,控制其他变量,农军教类专业研究生资助在0.001的水平下,显著低于文史哲专业1879元。医科平均资助低于文史哲1392元,但并不显著(p=0.156)。
在分配方式上,这些专业的资助覆盖几率和文史哲类专业差异并不显著,差异来自于资助金额。获得资助的研究生样本中,农军教专业资助金额低于文史哲2842元(p<0.001),医科低于文史哲1607元(p<0.1)。
(2)工科和文史哲的研究生资助水平相对其他专业较高。其中,工科资助覆盖率较高,但平均资助金额较文史哲专业低;而文史哲专业则是资助覆盖率偏低,但受助者获资助金额较高。
(3)理科和经管法类专业的研究生资助处于中间水平。在Tobit模型中,控制高校和学历层次类型,理科和经管法专业的资助没有显著低于文史哲专业。在资助配置方式上,经管法和文史哲没有显著差异,理科专业研究生获得资助概率高于文史哲专业,但金额显著低于文史哲836元(p<0.1)。
(4)模型的其他系数检验也较显著,“985”高校研究生资助获得概率和资助金额都显著高于“211”和一般本科高校。博士生资助的获得概率相对较高,资助金额并没有显著高于硕士生。
(2)文史哲专业,“985”高校,硕士生为参考类别。
(三)分类型资助的专业差异
为了解各种类型资助配置的专业差异,本研究把资助分为三类:奖助学金、助教助管以及助研补助。M2.1、M2.3、M2.5是利用样本A对三类资助获得概率的分析,运用Logistic模型(3.2)。M2.2、M2.4和M2.6则是利用样本B对三类资助金额分配的分析,运用OLS回归模型(3.3)。表3是回归结果,各类型资助的专业分布存在以下特征:
(1)奖助学金分布上,私人收益低于公共收益的专业处于不利地位。这主要体现在资助数量上,农业军事教育类专业在0.001的水平下显著低于文史哲专业3225元,理科、医科在0.05的水平下分别低于文史哲1119元和1851元。在资助获得概率上,大部分专业和文史哲专业无显著差异,只有理科研究生在0.05的水平下显著低于文史哲。
(2)助教助管类资助较倾向于理科和文史哲类基础学科,在资助获得概率和获得金额上要高于其他专业。理科专业获得助管助教补贴的概率也显著高于文史哲专业。但农军教专业学生获得此类资助的概率和数额都显著低于文史哲专业。
(3)助研资助方面,理科、工科和经管法专业研究生更具优势,在资助获得概率上,这些专业都显著高于文史哲专业。医科和农军教专业虽然助研资助的获得概率相对较高,但资助数额却在0.05的水平下显著低于文史哲专业,说明这类专业的助研资助分配有低水平平均化的特征。
(2)文史哲专业,“985”高校,硕士生为参考类别。
综上所述,基础学科获得的助教助管资助水平相对较高;科研创收能力较高或因私人收益高而有助于教学创收的专业,比如理工科和经管法专业,其研究生助研收入较高。但是,私人收益低于公共收益的专业,比如农军教,并没有获得更高的奖助学金,并且在三助资助获得上也处于不利地位,这是造成这些专业研究生资助总体水平较低的一个主要因素。
(四)不同院校研究生资助配置的专业间差异
表4是对“985”、“211”和一般本科高校研究生资助分配专业差异的分析。M3.1、M3.3和M3.5是利用模型(3.2)对资助获得概率进行专业间比较,M3.2、M3.4和M3.6则是利用模型(3.3)对资助数量差异进行专业间比较。我们通过引入一个坐标系来分析各类学校不同专业的资助分布状况,参见图1至图3。坐标横轴代表资助金额,纵轴代表资助获得的概率。以文史哲专业作为参考专业,放在原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文史哲专业的资助水平在各类学校并不一样。在“985”高校,文史哲专业平均资助约为6575元,“211”院校约为4745元,一般本科院校为4894元。后两类学校文史哲资助差异不大。
(1)在“985”高校,研究生资助配置情况见图1。总体看,“985”高校资助较为倾向于理科、工科专业学生,其中,工科研究生获得资助的概率显著高于文史哲专业;农学、军事、教育类专业资助金额低于文史哲专业2996元(p<0.001),但获得的资助概率显著高于文史哲专业;其他专业和文史哲类专业的资助分配方式相比,差异不显著。
(2)在“211”高校,文史哲类专业的研究生资助数额显著高于其他专业,工科专业研究生获得资助概率较高,但资助数额显著低于文史哲专业。在这类高校,研究生资助较为不足的专业是医学专业,其资助数量和获得概率都低于其他类专业。
图2 “211”高校研究生资助的专业分布相对差异图
(3)在一般本科高校,研究生资助分布和“211”院校相似。相对于文史哲专业,理科、工科的资助获得概率偏高,但系数检验并不显著。然而在资助数量上,理工科显著低于文史哲。农军教类专业研究生的资助获得几率和金额都处于较低水平。
综上,越高层次的院校对理科和工科专业研究生资助的水平和覆盖的范围越大,而层次较低的高校则在人文社科方面的研究生资助水平相对较高。这主要是由于高层次院校能获得更多的科研资助来支持研究生,而低层次高校则主要依靠奖助学金。①由于文史哲类专业招生数量通常较少,可以提供更多的奖助学金;而工科、理科专业有招生需求,但缺乏充足的资金来支持研究生,因此表现出高覆盖率、低水平资助的特征。
另一方面,随着院系层次的降低,私人收益低于公共收益的专业,如农军教,研究生资助状况也越差。在“985”高校,农军教类专业的资助数量虽然较低,但覆盖率保持了较高水平。在“211”和一般本科院校,农军教、医科等专业的资助金额和数量相对其他专业都偏低。
(五)不同专业研究生资助与经济负担
以上分析表明,研究生资助在专业间的配置比较偏向于高私人收益的专业。私人收益低于公共收益的专业的研究生没有获得更高的公共资助,但这并不能表示这些专业的研究生就一定承担更高的私人教育成本。这里,本文比较了不同专业研究生的平均资助水平及经济负担。
美国教育统计中心(1998)将高等教育净价格定义为全部入学成本减去奖学金、助学金、学生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全部学生资助。美国教育统计中心(2001)将高等教育净价格定义进行了修正,更改为全部入学成本减去助学金和奖学金,而不包括学生贷款和勤工助学。本研究中,由于研究生层次的勤工助学是承担教育成本的重要渠道,因此将助教、助管、助研作为勤工助学纳入计算公式。
由于本研究关注的是教育的成本分担,因此只选择与教育活动有关的成本。学生在读研期间的食宿等杂费与教育活动无关,并且学生无论入学与否,都会发生这些杂项费用,本研究不将学生的生活费用计入净价格公式。另外,本研究关注学生对研究生教育的成本分担,因此不考虑由银行提供本金的助学贷款。根据这些条件,净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价格=应收学费-学费减免-助学金-奖学金-其他补助-勤工助学-校内贷学金
由于资助水平可能高于学费,因此教育的净价格可能为负,表示学生不仅不需要负担教育成本,反而能够得到经济补偿。
表5数据是通过计算得到的各类专业研究生承担的平均净价格。可以看到,平均净价格最高的两类专业是经管法(2127元)和农军教(1404元),其次是医科(814元)和文史哲类专业(686元),这四大类专业的净价格均大于零。理科和工科类专业的净价格小于零,理科最小,为负1072元,工科为负307元。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经以上分析,研究生资助在不同教育收益的专业间配置呈现以下特点:
1.总体上,受到资金限制,研究生资助在金额和覆盖率上存在替代性,即资助水平较高的专业,资助覆盖率通常较低;而资助覆盖率高的专业,生均受助数额比较低。人文社科专业表现出低覆盖率、生均高数额的资助形态;理工科则表现出高覆盖率、生均低数额的资助形态;但对于农学、军事学、医学、教育学这些公共收益高于私人收益的专业,研究生资助的数量和覆盖率都相对偏低。
2.研究生资助的主要构成仍然是赠与性质的奖助学金。这类资助虽然主要来自公共经费,但在公共收益较高的理科、医科、农军教等专业的金额都显著偏低,从而造成了这些专业总体资助水平偏低的问题。
三助类型的资助占研究生资助的份额不高,但在不同专业间的分布基本符合理论预期。表现在助教和助管资助倾向于理科和文史哲这些创收能力较弱的专业,助研补助在科研经费相对丰富的理工科中覆盖比例和资助数额都较高。
3.在不同层次的高校,研究生资助配置的专业差异呈现不同的特点。在“985”高校,理工科资助金额和机会相对较高,农军教类专业的资助虽然金额偏低,但覆盖率较高。在“211”和一般本科院校,与文史哲类专业相比,理工科类研究生资助金额显著偏低,农、军、教、医类专业则在资助机会和资助金额上均处于最低水平。
4.经管法类专业研究生教育的净价格最高,这类专业具有较高的私人收益,因此受教育者应当负担相应较高的私人成本,较高的净价格是具有公平性和效率意义的。农军教类专业的净价格第二高,这类专业是私人收益较低的专业,让学生负担较高的成本,会降低个人对这类专业的教育需求。如果国家对私人收益较低的专业有需求,却不加大公共资金投入,就会带来低私人收益的专业报考者偏少,或者是考不上高私人收益专业的学生才会报考低私人收益的专业,造成低私人收益但高公共收益专业的研究生质量下降。
(二)政策启示
根据以上实证分析结论,本研究认为当前研究生资助体系尚存在不完善之处,应当在不同层次上进行优化和改进,使之形成“收益不同、资助不同”的专业差异化资助体系。公共资金重点支持公共收益高但经费有限的学科和专业,科研收入高的专业重点通过助研的形式对研究生进行资助,私人收益高的专业则主要由个人负担其私人教育成本。本文具体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议:
1.调整奖助学金在各专业的比例,适当加强公共经费对公共收益较高专业的研究生资助力度。
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公共收益相对偏高的专业,研究生获得资助的几率和数量都不占优势,尤其是资助金额显著低于平均水平。这会影响这些专业的生源质量,不利于这些公共收益较高专业的发展,导致国防、教育、医疗、农业等领域的公共收益可能由于人才短缺而无法实现最优水平。
因此在政策方面,应当加强公共经费对公共收益高但经费来源少的专业的支持。可以尝试改革当前统一的研究生财政拨款体制,建立分专业差异化的研究生财政拨款机制,给公共收益较高专业的研究生教育提供相应更多的财政资金支持,比如设立专业奖学金计划等。需要注意的是,政府方面在分专业投入研究生财政资源时,应当考虑某专业公共收益相对私人收益的大小,而不能仅仅考察其公共收益的绝对高低。比如有些专业(如工学中某些应用性较强的专业)其公共收益和私人收益都较高,这种专业能够通过成本补偿措施(如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来获得经费,又能够获得较丰富的科研经费。因此财政经费没有必要仅仅因为这类专业的公共收益高而对其投入过大的财政支持,而应当把财政经费更倾斜于公共收益高但私人收益低、同时经费来源有限而国家需求的专业。
2.扩大助教助管类资助的规模,以弥补研究生资助专业间的差距。
本研究结果显示,相对于奖助学金和助研的资助,研究生助教和助管资助在规模上较小。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后,导师资助的责任得到强调,这可能带来不同专业的研究生资助差异拉大,因此建议高校通过助教和助管经费的分配,发挥转移支付的作用,减少专业间资助的差距。
一方面,校内转移支付的经费可以对经费来源有限但私人收益和公共收益差距不大的专业(比文史哲类专业),提供更具倾向性的研究生资助。另一方面,校内转移支付还应当健全对创收能力较强的专业收入的分配制度。应确立校级和院级的办学收入分配制度,高校提取一些私人收益较高专业的办学收入,用以支持其他私人收益较低但具有学术重要性的专业。比如在北京大学,2005年5月31日下发了《北京大学办学收入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校内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本原则,通过开展市场前景较好的专业性研究生教育,以扩大的经费收入来反哺市场经济中不利学科的发展,支持基础学科和基础专业的研究生教育。这种收入在校、院两级进行分配的尝试值得进一步探索。
3.强化科研资助对科研需求较高且公共收益较高专业的支持。
本研究结果显示,助研资助在理工类专业虽然覆盖率较高,但资助金额没有显著高于其他专业,并且在“211”高校和一般本科高校,科研投入相对较高的理工科研究生获得的资助金额反而较低,这可能不利于这些科研需求较高的专业吸引优质生源。
建议在理工科类专业,建立以科研资助为主体的资助体系,而不以奖助学金为主要资助方式。这一改革不仅需在资助资金上进行调整,而且要对原有的科研资助体系进行制度改革和完善。比如对导师科研项目中资助研究生经费比例和金额进行制度化的安排,设立专门的博士研究生科研资助基金等。
另一方面,也可尝试为公共收益较高的专业设立专门的科研委员会,公共财政为这些研究委员会提供部分竞争性科研经费,由专门的委员会进行相应领域的学生资助工作。比如在英国,政府最早设立科学研究理事会就集中在一些公共收益较高的学科专业,1916年正式成立了科学与工业研究部(DSIR),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专职资助科学研究的政府机构;1920年成立医学研究理事会(MRC);1931年成立农业研究理事会(ARC)。[12]这些科研理事会均有资助研究生的职能,包括研究生奖学金的发放、计划每年资助名额和人均资助额度。
(三)本研究的局限与进一步研究的建议
1.对研究生各专业教育收益的研究还需深入。
由于目前缺乏对不同研究生专业教育收益率的研究,本研究仅仅参考了不同行业教育收益率方面的研究,作为对专业私人收益高低的判断;而对专业公共收益,则是依据不同专业对应行业产出的公共产品属性来进行判断的。因此,总体上对专业收益特征的划分不够精确。进一步的研究需要对不同专业研究生教育的私人收益和公共收益有更准确的调查和估计,以使资助分配更具公平和效率性。
2.某些专业的样本数较少。
在本研究中,医学专业研究生的样本数较少,可能影响所得结论的信度。进一步的研究建议对不同专业采用分层抽样,并针对某些人数较少的公共收益较高的专业,抽取足够数量的样本。
注释:
①对样本A进行计算,助研资助在“985”院校平均为1655元,“211”院校平均为638元,一般本科院校仅为6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