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科学应用为取向的体育科学研究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取向论文,科学研究论文,模式论文,科学论文,体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以“集约”为特征的科学训练,迫切需要将科学理论在运动训练中运用与转化活动,纳入到科学训练的整体运行机制之中。为此,就需要通过一系列政策制度对科学研究、科学应用和转化活动进行控制、管理和引导,更广泛和更快地将科学理论运用到运动训练中。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实现科学理论向训练方法转化。
实施运用科学理论创新训练方法的活动,在当前科学训练阶段绝不仅仅是个人孤立的活动,而是具有社会性的活动。成功地实现科学理论向训练方法转化所产生的直接结果,可以促进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提高,从而推动竞技体育发展,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可以提高人们对科学在竞技体育中作用的认识,推动运动训练领域内的体育科学研究。科学理论向训练方法转化,牵涉到科学和运动训练这两种不同的事物。由于科学和运动训练都具有复杂性,因而,在这两种复杂事物间建立联系,实现两者之间的转化的活动本身就具有复杂性和极大的难度。因此,必须通过科学研究实施科学理论的转化问题。与开展其他活动一样,在进行科学理论向训练方法转化活动中,以什么样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活动,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1 确立体育科学研究与运动训练相结合的研究模式
1.1 科学研究与运动训练实践相结合
早在19世纪末,近、现代科学就开始对竞技体育领域的介入。体育科学,尤其是运动科学各学科逐渐地发展起来,到20世纪的20~30年代,体育科学研究的取向开始转向开展提高运动员竞技能力的研究。但是,至今这一转向仍然没有完成,因为大量体育科学研究是脱离运动训练实际的,很多理论成果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美国运动生理学家L·科斯特尔认为:“至今为止,通过研究所获得的资料还极少被用来提高成绩。很多研究成果都被用于描述短暂剧烈运动和长期运动的生理学反应,几乎没有什么资料反馈给教练员和运动员,供其实践应用。尽管研究成果能满足科学研究者的好奇心,但不能解决运动员和教练员提出的疑难问题。”[1]
科学理论向训练方法的转化是介于科学与运动训练两者之间的中间环节,具有认识和实践的双重性,担负着沟通科学与训练实践联系及转化的重要任务。由于各门学科的科学理论是对一般规律的认识,与具有特殊性的具体训练活动之间尚存在很大距离,要发挥科学理论对运动训练的具体指导作用,就要消除双方之间的差距,这个任务必须通过科学研究与运动训练实践相结合来完成。理由是:首先,各门学科的科学理论作为科学研究的成果,一般来说都包含着各自学科所研究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尽管“任何理论都能转变为方法,一切科学知识都具有方法价值,”[2]但是,并不是每一种科学理论都能够直接地完全加以运用而转化为方法的。因为科学理论是从理论上表述研究对象的规则性或一致性的,去掉了对象的具体性或特殊性,而运动训练活动则是个体化的,每一训练个体是特殊的。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具体训练问题时,必须对科学理论进行加工处理,使其改变原本具有的普遍性、抽象性,以表现出外在的具体性,与具体的运动训练活动能够相符合。其次,从作为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之一的运动训练活动角度说,运动训练都内在地具有理论指导的要求,但是,在训练实践中,训练总是特殊运动员个体的活动、不可能都能无条件地直接接受科学理论指导。运动员的特殊性及训练条件的特殊性,使得具体的运动训练活动具有贯穿于其中的特殊活动规律,那么,就要求所运用的科学理论有助于使训练按自己的特殊活动规律发展。要达到这一要求,有待于将反映客观事物存在规律,仅仅有回答在运动训练中“该做什么”和“为什么该做什么”的科学理论,经过加工转化为反映有目的地改造事物的特殊活动规律,能够回答在运动训练中“应该如何做”的问题的训练观念,根据训练观念设计出新颖、有效的具体训练方法。
1.2 重视应用和开发研究
在运动训练中所运用的科学理论来自于科学研究的认识成果。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说,科学研究的目的是“探索未知,并通过理论思维,透过现象去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科学研究可从研究性质、研究目的、研究过程等不同角度分为不同类型。最常用的做法是按照研究过程,将科学研究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三种类型。基础研究指探索基本规律、研究基本原理,其中依研究目的不同又可分为以探索科学原理和规律为目的的纯理论研究,以及以实用为间接目的的目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是以实用为目的,运用在科学规律的基础上形成的方法和原理,进行应用途径的研究;开发研究指运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已获得的知识,寻找具体方案的研究,以取得可用的新产品、新材料、新工具。当然,从体育科学研究的角度看,就包括开发新的训练方法。要求科学研究与运动训练相结合,实际上表达了一种以实用目的贯穿科学研究始终的体育科学研究模式思想,就是体育科学研究要从提高运动员的竞技能力的目的出发,最终要以获得提高运动员的竞技能力的实际效果结束,因为,“科学应用于生产的过程,就是知识形态生产力的科学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过程。”[3]同样,科学应用于运动训练,也就是科学转化为训练“生产力”的过程,最终要能够产生提高运动员的竞技能力的实际效果。科学要真正成为推动运动员的竞技能力发展的现实力量,有一个从研究到应用的转化过程,从认识角度和上述科学研究的含义分析,进行科学理论向训练方法转化的活动,实际上也是科学研究活动,但是其又与通常所说的体育科学研究活动有所差别,具体表现在:
(1)科学研究的目的任务是要有所发现,增加理论知识财富;而运用科学理论则是为了解决具体训练问题,取得提高运动员竞技能力的实效。
(2)科学研究主要回答“是什么”、“为什么”、“做什么”、“为什么做”等问题;而运用科学理论则是为了回答“必须如何做”的问题。
(3)科学研究注重把观察和实验的结果上升到关于原理、规律的理论认识;运用科学理论依赖于理论成果的获得,但不能离开训练经验和具体训练活动。
(4)科学研究活动个体性较强,理论成果主要取决于个人劳动;而运用科学理论的活动由于牵涉面广,以集体性和协作活动为主,但也不排除个体的独创性。
(5)科学研究一般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而运用科学理论提高运动员竞技能力则要求时效性,每一运动员的训练都是具体的,由于表现竞技能力具有社会性,在特定的时间里才能得到社会承认,因而,对运用科学理论的活动具有时间限制。
(6)科学研究的成果主要是以学术论文、论著形式表现的知识形态;而进行科学理论向训练方法转化活动的直接成果,是帮助运动员提高竞技能力的训练方案或程序,间接成果是运动员的运动成绩。
(7)科学研究通常具有比较广泛的认识价值、文化价值,但产生不了现实的训练效益;而进行科学理论向训练方法转化活动,提高运动成绩,可以直接产生现实的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
为了使科学理论向训练方法转化活动广泛开展,顺利实施,显然很有必要构建科学研究与运动训练相结合、以实用目的贯穿科学研究始终在体育科学研究模式。按照这一模式开展体育科学研究,要求一切研究都要从具体训练问题开始,以训练问题的解决结束。进行科学理论向训练方法转化活动,就内在于科学研究与运动训练相结合的研究模式之中,不是科学研究之外开展的一项独立于科学研究的活动。运用科学理论的工作“几乎是与研究工作同时开始的。研究的某些原理在研究过程中就可以和应该拿到实践中去检验和使用”。[4]科学研究与运动训练相结合的科学研究模式还包含着一个重要观念,就是不能仅从把运动员当作研究样本的角度,按照发现一般规律原则的习惯思维方式,期望寻找提高运动员“总体”的竞技能力的“灵丹妙药”,因为任何从样本获得的研究成果,都保留了一般性,而去掉了具体性和特殊性,只适用于“样本平均数”,而不适合特殊的个体。应该转变思维方式,把每个具体运动员都作为特殊的个体看待。只要针对某个运动员的具体训练问题专门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竞技能力,哪怕所创造的方法对别的运动员完全没有效果,但相对于科学研究与运动训练相结合的研究模式而言,就是取得了科研成果。假如仍然固守传统的科研思维方式,尽管研究的样本对于总体有最好的代表性,测量的数据达到最精确的程度,获得了无懈可击的理论成果,但是,如果人们只能从中发现“该做什么”和“为什么该做”的问题的答案,而对于自己的训练“必须如何做”的问题仍然一片茫然的话,这样的科研成果,用科学研究与运动训练训练实际相结合的科学研究模式来衡量,恐怕只能算是一种阶段性的结论。
无论是科学研究,还是运动训练,都是很复杂的人类活动,因而没有人能集精湛的科学研究和运动训练知识技能于一身,单枪匹马实现科学研究与运动训练实际相结合。目前,在这两个领域的一般情况是:科研人员脱离运动训练实际的状况比较严重,为科研而科研,把运动员当作样本,训练场当作实验室,并不重视提高运动员竞技能力的实效,而且,“由于体育科学技术功能不能充分地展示和发挥,教练员也难于超前认识它的功能和接受它的介入”。教练员们依靠自己原来的教练传授下来的,以及自己摸索获得的训练经验,往往也感到得心应手,没有自觉到仅仅依靠经验进行训练有什么不妥;要糟糕的是“教练员在鄙视体育科学研究的同时,自己又提不出供科研人员进行综合研究的问题来。”[5]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科学理论向训练方法转化活动就没有了依托,失去了主体,其自然不能存在。由于在科学研究和运动训练中,活动的主体分别是科研人员、教练员和运动员,因此,在很大程度上,科学研究与运动训练相结合就取决于科研人员与教练员、运动员的结合,而他们的结合牵涉到他们各自的目标、利益的协调、职业劳动技能的培养、物资保障等一系列宏观管理体制问题。关于如何解决科学研究与运动训练相结合的问题,本文在此不予详述。
2 多学科合作与利用的研究模式
科学理论是对各门具体学科理论的统称。对事物的研究是由各门具体学科进行的,每门学科都有自己研究范围的限制,“一门特殊科学的发展的可能性,在于它能够对具体的、特殊的现实进行抽象,能够集中于对现实的某一个方面进行研究。”[6]例如,体育科学中的运动生理学、运动医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心理学等具体学科,它们各自抽象出人体的一个方面集中进行研究。它们的理论成果用于解决各自范围内的问题,应该还是很有效的。问题是,人是整体性的存在,提高运动员的竞技能力是涉及很多因素的复杂问题。据研究有150多种因素对运动员的竞技能力产生影响,这些影响因素表现出多样态和多层次性,分别从不同侧面影响运动员的竞持能力。而且相互之间又产生关联。因此,在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具体的训练问题时,要求把原先科学理论对训练活动各个侧面的静态的抽象重新聚集、组合、再现,改造为一个被揭示出内在联系的具有多方面属性、特点、关系、具体和动态的统一体。也就是说,每个运动员竞技能力的提高,都是具有多种规定性的、整体性的问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运动训练,要与具体训练活动的具体情况相符合。运动训练实践在接受科学理论指导时,会表现出很强的综合性,要求科学理论由研究领域的专门性转化为应用领域的综合性,使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科学理论匹配组合起来,以适应运动员具体训练问题的整体解决要求。显然,任何一门具体学科都不足以担负这个重任。我国学者卢元镇研究认为:“当今的训练科学正处于一个分析研究的阶段,它按照人的解剖部位、生理机能、生化过程、技术结构、身体素质,把人体及其运动形式分开来,用分析的方法加以研究,所研究的范围常常是局部的,使用的各项生理、生化、力学、心理和社会指标也只能反映某一项或几项能力,由此而采用的各种训练手段对运动员影响也常常是局部的……因为局部是合理、看似科学的,但在整体上未必会出现训练效果。”[7]要想使一个运动员取得好的运动成绩,就必须对这多方面因素进行考察、研究,就需要应用多学科知识才能获得成功。由于训练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具有复杂性和整体性,进行科学理论向训练方法转化活动将越来越多地依赖多学科合作研究和利用多学科研究成果。需要进行多学科合作是对进行科学理论向训练方法转化活动的一种结构性要求,是在科学与运动训练的联系与转化过程中产生的。正是在进行科学理论向训练方法转化活动中,人们发现,单独一门具体学科已经不可能对解决具体训练问题发挥指导作用。
迄今为止,针对运动训练问题的科学研究方式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局限于各门学科领域内的单学科研究;二是从多学科角度的多学科研究。相对来说,单学科研究难度较小,比较容易实施,是人们所习惯的传统研究方式,但相对于实际问题来说,其所具有的局限性、片面性也是比较明显的。多学科研究目前还只是一种新的研究趋势,真正能够做到多学科合作的情况并不多。多学科合作的基本含义是综合多门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开展研究。一般来说,根据多门学科理论与方法综合的程度,多学科合作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不同学科的多个专家各自独立地从本学科的角度研究一个共同的课题,他们之间合作的纽带就是这个共同的课题,对问题的研究结论要在各门学科的研究完成之后进行综合才能得到。
第二种方式是首先确定一个整体性的研究方案,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就把各门学科的研究结果、信息联系起来,对问题的认识,从研究伊始就是联系的和整体性的。
这两种方式虽然都是利用多门具体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对某一共同课题进行研究,都是为了获得对问题的整体性认识,但是两者还有所区别。就拿研究运动损伤的致伤原因来说,如果采用第一种方式进行多学科合作研究,从运动生物力学角度可能就要着手研究运动员的运动技术中的问题产生的影响;从运动生理学的角度可能就要着手研究运动员长时间承受特定运动负荷的能力;从运动心理学的角度可能就要着手研究运动员控制注意力的能力。总之,各门学科均从各自学科角度独立地、平行地开展研究,并不考虑他们之间的联系与互动关系的影响,只是到了一定的时候才会把各门学科独立获得的研究结果进行对照、分析,以便得到一个综合的结论。如果采用第二种方式进行多学科合作研究,则从一开始便不是像第一种方式那样各门学科独立、平行地开展研究,而是同时将不同学科研究的过程联系起来进行分析,可能会同时从运动生物力学和运动生理学角度研究疲劳和运动技术变形所产生的综合效应对损伤的影响;或者同时从运动心理学和运动生物力学角度,研究运动员的注意力和运动技术对损伤的共同影响效应;或者同时从运动生理学和运动心理学角度,研究疲劳与注意力相互作用效应。用第一种方式进行多学科合作研究,虽然是多角度的,但是各个角度是分离的,在研究进行过程中,它们之间有没有关系、有什么关系、联系起来后产生怎样的效应,都是不清楚的;而采用第二种方式进行多学科合作研究,则研究不仅是多角度的,而且是从它们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出发,考察它们互相作用的效应,这样就使得对实际问题的认识不仅全面,而且深刻。相比起来,第二种多学科合作研究方式更符合认识与解决运动训练问题的需要,因为“运动训练过程的本质属性并不仅仅表现为技术、战术、运动素质等单独的‘实体性’存在,而更主的的是表现在这些构成竞技能力系统元素的联系,即所谓‘关系性’存在”。[8]提高运动员的竞技能力不仅受各个因素的单独影响,或者同时影响,更重要的是受这些因素间联系与相互作用之后的叠加效应影响。而且在训练实际中产生的很多训练问题就具有这种性质。如果仅仅采用从单学科角度独立进行研究,则对训练问题可能很难获得真实的认识。当然多学科合作与利用首先要依靠各门具体学科对运动训练的真实而又深刻的认识的实现,在此基础上,针对所要解决的问题的复杂整体性,在各门具体学科的专家之间进行合作。合作时要求人们对各门具体学科理论知识的局限性有正确的认识,应该具有乐意倾听别人意见和乐意合作的态度,以及合作的能力,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