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中心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思考论文_李健中

深圳市坪山区重点片区规划发展中心 广东深圳 518118

摘要:深圳既是台风频发、城市内涝易发的地区,也是水环境压力大的地区,存在海绵城市建设的迫切需求。文章基于深圳坪山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现状,介绍了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实施方案、建设管控和后期评估实例,为类似地区建立完善的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评估规范化模式提供经验借鉴。

关键词:海绵城市;城市规划;建设管控

Thinking on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of Sponge City in Pingshan Central Area

LI Jian Zhong

(Shenzhen Pingshan District Key Area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Center,518118,China)

Abstract:Shenzhen is not only a region with frequent typhoons and urban waterlogging,but also a region with great pressure on the water environment.It has an urgent need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ponge cities.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status quo of the key areas in Pingshan,Shenzhen,a sponge city case about the planning and design,implementation plan,construction control and post-evaluation was introduced in detail.It provides experience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a complete standardization model about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evaluation in similar areas.

Keywords:sponge city;city planning;Construction control

1 概述

快速城市化和暴雨造成许多城市内涝渍害等问题,迫使我国一些城市探索海绵城市建设[1],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2]。2014年11月,住建部颁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其中提出了基本原则是规划控制、目标分解、构建技术框架;明确了城市规划、工程设计、建设、维护及管理过程中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指出海绵城市的主要实施路径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二是生态恢复和修复;三是低影响开发[3]。

深圳市既是台风频发、城市内涝易发的地区,也是水环境压力大的地区。作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之一,深圳市划定了包括坪山中心区在内的 24个片区作为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总面积约250.13km2。根据国家和深圳市的要求,坪山区急需结合自身特色,研究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指标、策略和具体推进路径,并针对区内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的海绵城市详细规划。为此,坪山区政府在《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的指导下,从坪山区的自然条件、建设基础、发展阶段、环境特征、问题分布等特征出发,编制了《坪山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重点区域实施方案》。本文全面介绍了坪山重点区域——坪山中心区,在海绵城市规划目标、建设指标、实施策略、后期管控和评估机制等制订工作,为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和提供宝贵经验和参考。

2 坪山中心区建设现状

坪山中心区海绵城市规划总面积约4.98km2,片区范围内大部分区域已建成,整体建设强度较高,正处于由老城区向新型城市中心区转变的阶段,城市风貌混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仅为36.5%。

区域现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为422.11公顷,用地以交通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及工业用地为主,共计占建设用地的77.9%,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等用地占比较低,虽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用地结构仍有待优化。

区内现有飞西水、新和水和行政八路排洪渠三条河道,均为坪山河的一级支流,另有坪山中心公园调蓄水体一处,是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重要载体。

图1.坪山中心区影像图

Figure 1.The Image Map of Pingshan Central Area

3 坪山中心区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3.1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目标

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建设一定规模低影响开发设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使城市开发建设后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尽量接近城市开发前,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0%。

3.2 排水防涝设施规划方案

根据坪山中心区的地形特点,系统布置与中心区北高南低的地势特点相结合,上游雨水管渠布置充分利用地表坡度,以减小管道埋深;下游雨水管渠布置因坡度较小可适当放大干管管径,以减少管道埋深;末端出路应结合主干道排洪渠、河道干流等流经城区的水系,保证排放口与干渠、河道水位的衔接要求。采用“蓄、渗、净、排”等多种措施相结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构建可持续的城市排水防涝系统。

3.3 水系岸线规划方案

重点区域现状河道硬质驳岸过高,原黑臭水系整治后仍为硬质驳岸。通过生态岸线规划,保留堤岸的同时利用河道内空间进行亲水植物栽植或步道建设,根据河道所处区位,分别规划自然式驳岸、垂直式驳岸、挡墙式驳岸等形式驳岸(如图2),逐步扭转坪山区重点区域现状硬质驳岸占比过高,河流生态功能割裂的问题,恢复生态岸线,重塑亲水空间。

图2.驳岸标准断面示意图

Figure 2.Standard section design of revetment

3.4 污水管渠系统规划方案

3.4.1 污水量预测

坪山中心区规划居住人口规模15万人,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采用分类用地面积用水量预测,生活用水采用人口计算,预测规划平均日用水量为4.66万m3/d。生活性污水取平均日用水量的90%,商业服务业、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污水取平均日用水量90%,道路广场和公共绿地不计污水量,其它污水量取平均日用水量的70%,地下水渗入量按平均日污水量的10%计,预测规划污水量为3.83万m3/d。

3.4.2 污水厂、站规划

根据上层次规划,坪山中心区不规划设置市政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由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往坪山河干流北侧现状 d1500 截污干管,输送至下游现状上洋污水处理厂处理,上洋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20万m3/d,控制规模45万m3/d。根据《坪山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在坪山中心区分别规划设置了飞西水水质净化站和新和水水质净化站,规模分别为2万m3/d和1万m3/d,主要处理河道漏排污水、初期雨水和雨季溢流污水。

3.4.3 污水管网规划

污水管网规划期污水量乘以1.2倍弹性系数对现状污水干管网进行复核,对不满足排水的污水干管进行规划改造。市政道路下污水支管最小管径采用DN400,道路红线大于40m时采用双侧布管,污水管网布置如下图所示。

图3.坪山中心区污水工程规划图

Figure 3.Sewage engineering system planning of Pingshan Central Area

3.4 污水再生利用规划方案

坪山中心区规划范围外西侧有规划的沙湖水质净化厂和规划的上洋再生水厂,两个再生水厂主要回用对象为工业用水、市政杂用水和河道补水等,主要以市政杂用为主,供水对象主要为市政道路浇洒用水、绿地浇洒用水和河道旱季补水等。规划区域内沿兰竹西路、龙坪大道、深汕公路规划布置再生水管道,满足再生水需求。龙坪大道再生水管管径为DN200,深汕公路再生水管管径为DN200;兰竹西路上规划再生水管管径为DN300,为区域内主要再生水供水干管,向东通往上洋再生水厂,向西通往沙湖水质净化厂,与周边规划再生水管道连通,形成完善的再生水管网系统(如图4)。

图4.坪山中心区再生水工程规划图

Figure 4.Recycled Water engineering system planning of Pingshan Central Area

4 建设管理

为有序推进坪山区海绵城市建设,建立完善的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机制,根据深圳市相关文件要求和坪山中心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坪山区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流程指引》,全流程规范管控坪山区海绵城市建设行为。主要内容包括:①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其海绵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②成立坪山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坪山区海绵城市工作的统筹协调、技术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③在法定图则、详细蓝图、单元更新规划等规划编制时应按照《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要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规划内容。④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中明确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建设目标、技术措施、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主管部门负责对海绵城市内容和投资予以审核和批复。⑤规范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和验收等环节按照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及标准,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审查,将审查结论列入审查意见并备案。

5 制度管理

海绵城市的建设运行必须保证建设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后期管控的制度化,为此,坪山中心区建立了一套与日常工作相融合的工作制度,并计划建立成套实用的海绵城市建设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内容如下:一是制定海绵城市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过组织专家对海绵城市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针对试点建设工作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具体意见;二是根据专家意见中提到的试点区域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三是统筹协调各部门推动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发动全社会各行各业积极参与,全面协作,共同推进试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四是构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运营维护、绩效评估、奖励激励等制度。

6 总结

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有利于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大限度就地消纳和利用降雨,南方台风频发、内涝易发地区有必要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深圳坪山重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注重防洪排涝、中水回用、生态保护、景观设计四方面要素,创新海绵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从顶层规划、建设管控、后期评估三个层面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规范化、标准化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模式,可有效保障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长效推进,是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参考文献

[1] 邹宇,许乙青,邱灿红.南方多雨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研究——以湖南省宁乡县为例[J].经济地理.2015(09)

[2] 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3] 2014年10月,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论文作者:李健中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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