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邓小平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五十周年_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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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50周年——邓小平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和平共处论文,五项论文,原则论文,周年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五十年前,周恩来总理于1954年6月28日和29日访问印度和缅甸,分别同印度总理尼赫鲁、缅甸总理吴努发表联合声明,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充实和发展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涵,并创造性运用于我国外交实践中,开创了我国对外关系的新局面;他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要成为新型国际关系的指导原则,而且要作为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准则,这将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展现出更大的生机和活力。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应成为一切国家遵守的准则

邓小平高度评价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认为这五项原则“非常明确、干净利落、清清楚楚”。总结国际关系的实践,“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其他方式,如‘大家庭’方式,‘集团政治’方式,‘势力范围’方式,都会带来矛盾,激化国际局势”。他倡议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应用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国家,作为新型国际关系的指导原则。

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应和平共处的思想是列宁提出的。由于当时面临资本主义国家的武装干涉,所以只有少数国家响应,列宁也未来得及将和平共处思想具体化。

二次战后,一批国家从殖民主义统治下解放出来,他们迫切希望按照联合国宪章建立主权平等的国际关系,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国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立即得到印度和缅甸政府的响应。这五项原则,确立了新取得独立、选择不同社会制度的民族国家处理彼此关系的原则,也反映了他们反对外来干涉和侵略、维护本国主权和领土完整、自主参与国际事务、维护世界和平的愿望。在1955年召开的万隆会议上又得到亚非许多国家的确认。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也表示欢迎和支持。

苏联的大国主义政策,导致了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爆发的波兰、匈牙利事件。毛泽东提出在社会主义国家也应实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政府在1956年11月1日发表的声明中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应该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发展相互关系的准则,社会主义国家的相互关系就更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

世界范围的反殖民主义斗争,导致殖民体系崩溃。在处理国家关系和国际事务中,反对恃强凌弱、以富压贫,要求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的呼声日益增高。在发展中国家大力支持下,联合国恢复了中国的合法地位,就突出体现了国际形势变化的趋向。在这种形势下,越来越多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顺应潮流承认了国家间和平共处的原则。

邓小平对世界形势作出了新的判断,他认为,世界和平力量的增长超过了战争力量,战争力量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因而世界大战在较长的时间内是可以避免的,维护世界和平是有希望的。但世界仍不太平,有些国家还在谋求“建立霸权和势力范围”;“国际垄断资本控制着全世界的经济”,“第三世界国家仍处在极其贫困的状态。”在新的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应用的范围有可能也有必要扩大到所有国家,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应遵守这些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要应用于国家间的政治关系,而且要应用于国家间的经济关系。只有这样,世界人民“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愿望才可能实现。

和平共处的前提是尊重各国人民对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选择

邓小平认为,国与国之间和平共处,应该摒弃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划线的做法。他总结了国际共运中政党之间意识形态争论导致国家关系恶化的教训,倡导建立“新型的党际关系”。他指出,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固定的模式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各国的事情,一定要尊重各国的党、各国的人民,由他们自己去寻找道路,去探索,去解决问题,不能由别的党充当老子党,去发号施令。我们反对人家对我们发号施令,我们也决不能对人家发号施令”。根据邓小平的这些思想,中国共产党提出了“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党际关系四项原则。这四项原则符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互相平等的精神。意识形态的分歧、政党之间纲领的差异,不应影响国家关系的发展,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要“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他站在时代的高度,以宽广的胸襟提出“结束过去,开辟未来”,“不搞意识形态的争论”,“过去的争论一风吹”的原则,同与我有分歧的共产党恢复了关系,推动了国家关系的正常化。党际关系建立在和平、发展、进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交往范围。同发展中国家民族民主政党开展了往来,本着“超越意识形态的差异,谋求相互了解和合作”的精神同西方国家的社会党以及其他各种倾向的政党进行了交流。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实行了政党政治,政党在国家政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因而,处理好政党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促进国家关系的发展。党的对外工作为国家之间和平共处,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创造和平的国际环境服务,已成为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

和平共处要遵守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互相尊重彼此的国家利益

邓小平提出,“考虑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利益”。“国家关系应该遵守一个原则,就是不要干涉别国的内政”。

根据这一原则,不管国际形势如何变化,我国“坚持同所有国家都来往”,都“从容地发展关系”。邓小平充分肯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中国同发展中国家友好关系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在新形势下,有更多的国家同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中国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邻国合作更加广泛、更加深入。邓小平认为,中苏关系恶化“真正的实质问题是不平等”。为打破两国关系的长期僵持局面,邓小平提出消除三大障碍、举行高层会晤的设想。经过七年的磋商谈判,终于在1989年5月举行了两国高层会谈,实现了国家关系正常化。苏联解体后,中国政府本着不干涉别国内政、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原则,同原苏联各共和国及东欧各国建立了新型友好合作关系。1979年1月,邓小平提出美国同台湾断交、废约、撤军三原则,实现了中美建交。面对中美关系不断出现的曲折,邓小平坚持彼此要“以自己各自的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中国要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主权和领土完整”。“台湾问题是中美关系中的主要障碍,甚至可能发展成为两国关系中爆发性的问题”。对于美国国会通过《与台湾关系法》,向台湾出售武器,中国政府进行了坚决斗争。邓小平提出,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他还指出,中美两国社会制度和价值观不同,“两国相处,要彼此尊重对方,只照顾一方是不行的”。“美国制度究竟好不好,美国人自己说,我们不干预”。针对西方国家反华势力以人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不合理不合法等作幌子干涉中国内政,邓小平给予坚决回击,指出这“实际上是要损害我们的国权”,“搞强权政治的国家根本就没有资格讲人权”。“我们的社会制度是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的,人民拥护,怎么能够接受外国干涉加以改变呢?”“要求全世界所有国家都照搬美、英、法的模式是办不到的”。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实行制裁,中国坚决顶住。邓小平指出,“中国没有触犯美国,而美国在很大范围内直接触犯了中国的利益和尊严。中国的内政决不允许任何人加以干涉,不管后果如何,中国都不会让步”。邓小平希望中美关系是要好起来才行。这是世界和平和稳定的需要。“中美关系的走向对中美两国和整个世界都是至关重要的,应该把推动中美关系的发展提高到事关全局的高度来把握”。“中美关系有一个好的基础,就是两国在发展经济、维护经济利益方面有相互帮助的作用”。中美之间的矛盾应该通过对话,而不要通过对抗来解决。邓小平还为改善中日关系倾注了心血。根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日两国政府1972年发表了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1978年两国又签署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邓小平始终从战略高度看待中日关系,指出“中日关系概括起来就是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要维护中日友好的大局,日本要正确对待日本侵华的历史问题,坚持走和平道路。邓小平指出,讲历史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取历史教训,以做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讲历史要全面,既要讲日本侵华的历史,也要讲日本人民、日本众多友好人士为中日友好奋斗的历史。对一小撮不甘心中日友好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用不断加强友好,发展合作来回答他们。

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新秩序

邓小平在1974年出席联合国第六届特别会议发言时,表示“热烈赞同并坚决支持”第三世界国家提出的关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正义主张。1988年9月,他在会见斯里兰卡总理普雷马达萨时指出:“现在需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也需要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邓小平认为,应该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解决南北贫富差距问题,还应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同国际经济新秩序相适应。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霸权主义、集团政治或条约组织是行不通了。他倡导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国际政治新秩序的准则。要努力建立一种新型的国家关系。各国的事务由各国人民来管。国际事务不能由一个或几个大国垄断。如果西方发达国家坚持干涉别国内政,干涉别国的社会制度,那就会形成国际动乱。他提出,国与国之间的争端要根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用和平方式来解决,一些领土争端,用“共同开发”的办法来解决。他还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用于解决一个国家内部的问题,提出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用“一国两制”的办法来解决,分别同英国和葡萄牙就香港、澳门的回归达成协议。对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邓小平指出,发展问题要提到全人类的高度来认识。发展问题既是发展中国家自己的责任,也是发达国家的责任。欧美国家的资本要找出路,贸易要找出路,市场要找出路。发展中国家经济不发展,发达国家的经济也不可能得到较大的发展。发展中国家欢迎发达国家的合作,也要发展相互间的合作。在新形势下,发展中国家对人类有一个共同责任,就是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加强合作,争取建立国际新秩序,利用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只有发展中国家发展起来,才能有世界的和平和发展。

邓小平在和平与发展为时代主题的新形势下,赋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新的内涵,使其具有更大的活力。邓小平表示,中国在国际问题上要有所作为,这就是要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办事,积极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中国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积极倡导者也是忠实的履行者。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不仅为本国的发展创造和平的国际环境,而且会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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