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名士政治思想概论_公孙龙论文

先秦名士政治思想概论_公孙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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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一般是指秦统一中国(公元前221)以前的历史阶段,这里是指春秋战国时代。名家是先秦最重要的学术流派之一,由春秋末期的邓析创立,经战国中期惠施和尹文继承发展,以战国后期公孙龙集其思想之大成。先秦名家的政治思想集中反映了先秦名家的代表人物在春秋战国波谲云诡、波澜壮阔的政治舞台上昂然独立、卓尔不凡的出色表演。本文试图从纵横两个角度对先秦名家政治思想作些初步分析和总结,以求教于前辈方家。

一、“正名实”是先秦名家政治思想之理论基础

名实关系问题是春秋战国时代面临的重大社会课题,先秦名家选择了以探讨名实关系问题为其学派根本宗旨。“正名实”是先秦名家代表人物思想最根本的特征,亦是先秦名家政治思想之理论基础。“正名实”作为先秦名家政治思想之理论基础,主要体现在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上。

首先,先秦名家的创始人邓析对此问题已有所论述。

关于今本《邓析子》的真伪问题是目前学术界争论的焦点。我们认为,该书流传有序,并非伪造,亦非抄掇,乃真而残(注:参看董英哲:《〈邓析子〉非伪书考辨》,《华文》1998年10月第3辑,北京紫禁城出版社出版。)。这是我们考察邓析思想的基本前提。

我们历史上的春秋战国时代,由于当时社会发生的剧烈变化,出现了许多混乱现象。其中最混乱的现象,莫过于君臣关系。针对这种现状,邓析主张“循其理,正其名”(注:《邓析子·无厚》。)。这里所谓的“理”,我们认为,大概就是史墨所说的“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注:《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在邓析看来,君臣的名位是可以改变的。君可是变为臣,臣也可以变为君。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其名位。邓析认为,只有“按实定名”(注:《邓析子·转辞》。),才能澄清在君臣关系上的混乱现象。当时的情况是没落奴隶主阶级的“君”有名无实,而新兴地主阶级的“臣”虽无“君”之名但有“君”之实。例如鲁的“三桓”、晋的“六卿”、齐的田氏,都是这样。邓析的“按实定名”理论,有两层用意:一是有名无实者就要废其名;二是无名有实者就要立其名。这在君臣关系上起到了破旧立新的作用,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向没落奴隶主阶级进行夺权斗争。

不仅如此,邓析还对君臣的职责进行了论述。例如,他已对君臣职责作出了比较明确的区分:“循名责实”,是国君的事情;“奉法宣令”,是臣下的职责(注:《邓析子·无厚》。)。他还针对当时的社会现实,尖锐地指出了在君臣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他看来,只有做到“君无三累。臣无四责”(注:《邓析子·无厚》。),方可使国家长治久安。邓析还认为,只有明确事物的形态,才能不失其用而有利,所以贤明的君主都应“循名责实,察法立威”(注:《邓析子·无厚》。)。所有这些,都是邓析在其“按实定名”理论基础之上对君臣关系问题所作的进一步论述。上述邓析的这些思想充分反映了春秋末期新兴地主阶级强烈要求建立新型君臣关系的政治主张。

其次,惠施、特别是尹文在邓析思想基础之上,对君臣关系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讨论。

惠施是战国中期名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因其著作早已遗失,我们无法确切了解他在名实问题上的具体观点。但惠施之学出于邓析,则是学术界大多数学者赞成的观点。我们或许可以据此推论,惠施在名实观上持有与邓析大致相同的主张。

另外,一些间接的文献材料也给我们提供了关于惠施思想的线索。例如,魏惠王曾对惠施说:“上世之有国,必贤者也。今寡人实不若先生,愿得传国。”惠施辞而不就。惠王再一次地恳求说:……惠施说:“若王之言,则施不可而听矣。王固万乘之主也,以国与人犹尚可。今施,布衣也,可以有万乘之国而辞之,此其止贪争之心愈甚也。”(注:《吕氏春秋·不屈》。)上述材料至少说明了两点事实:第一,惠施在魏惠王心目中地位很高,所以惠王愿将自己的王位让给他。第二,惠施自称“布衣”,而称魏惠王为“万乘之主”,他之所以力辞不就,是因为他认为“布衣”和“万乘之主”是有严格区别的,不可随意混淆其界限。这里反映出惠施对君臣上下名分的重视。显然,惠施的这种思想与邓析思想有着相通之处。

尹文是战国中期名家的另一位重要代表人物。他在邓析思想基础之上,对君臣关系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讨论。

关于现存《尹文子》一书的真伪及学派归属问题,历来看法不一,迄今尚无定论。我们认为,该书虽残而真,并非伪书,应属名家(注:参看董英哲:《〈尹文子〉真伪及学派归属考辨》,《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年第3期。)。这是我们考察尹文思想的基本前提。

到了战国中期,新兴地主阶级取得了夺权斗争的胜利,在各个诸侯国都建立了封建统治。尹文认为巩固新兴地主阶级的封建统治,“大要在于先正名分”(注:《尹文子·大道上》。),使君臣不相侵扰混杂。他说:“君不可与臣业,臣不可侵君事。上下不相侵与,谓之名正。名正而法顺也。”(注:《尹文子·大道上》。)乍看起来,这同孔子所谓“君君,臣臣”的“正名”似乎没有多大区别。其实不然,孔子“正名”的实质,是用周礼所规定的“名”来矫正已经发展变化了的“实”。孔子面临的“实”,是奴隶主阶级的“君”正在为新兴地主阶级的“臣”所代替。到了尹文所生活的战国中期,君臣关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的“君”沦落为“臣”,原来的“臣”上升为“君”。随之而来的是礼治为法治所取代,新兴地主阶级登上了政治舞台。如果说孔子的“君君,臣臣”是为了“复礼”,那么,尹文的“正名”则是为了“法顺”;如果说孔子的“君君,臣臣”是为了挽回日益沉沦的奴隶主阶级的统治,那么,尹文的“正名”则是为了巩固新兴地主阶级的封建统治。

在其“正名分”的理论基础之上,尹文对君臣职责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讨论。例如,他对君臣职责进行了具体区分和规定:“庆赏刑罚”是君主的事务,“守职效能”是臣子的职能。他进而还对这种区分和规定的必然性作了分析:“君科功黜陟,故有庆赏刑罚;臣各慎所务,故有守职效能。”(注:《尹文子·大道上》。)显然,这些都是对邓析思想的继承和重要发展。在尹文看来,君主如果做到了“居则物尊之,动则物从之,言则物成之,行则物则之”,就能“居物上御群下”(注:《尹文子·大道上》。),这样的君主才是理想的君主。在这里,尹文更加强了君主的权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上述尹文的这些思想正是战国中期已经取得政权的新兴地主阶级巩固其封建统治的政治实践和需要在理论形态上的表现。

最后,战国后期作为先秦名家思想总结者的公孙龙对君臣关系问题也有所涉及。

关于现存《公孙龙子》一书的真伪问题,是目前学术界争议较大的问题。我们认为,该书并不“全真”,也非“全伪”,而是“残真”,其完本应为《汉书·艺文志》著录的十四篇(注:参看董英哲:《〈公孙龙子〉真伪考辨》,《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1995年第3期。)。这是我们考察公孙龙思想的基本前提。

战国后期的公孙龙“疾名实之散乱”,主张“以正名实而化天下”(注:《公孙龙子·迹府》。),也是为了巩固新兴地主阶级的封建统治。他认为,“正名实而化天下”应从君臣关系入手。因为新兴地主阶级在取得政权后,内部仍然存在着一个权利再分配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会出现君臣相争的局面。公孙龙指出:“君臣争而两明也,两明者,昏不明,……两明而道丧,其无有以正焉。”(注:《公孙龙子·通变论》。)也就是说,君臣相争而各显其势力,国政将昏乱不明,道义沦丧,局面就无法纠正了。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实有所指的。赵武灵王进行“胡服骑射”的改革之后,首创“内禅”,提前传位于王子何(即赵惠文王),自号“主父”,其后,他又封长子章为代安阳君。“章素侈,心不服其弟所立。”次年,朝群臣,安阳君亦来朝。主父令王听朝,而自从旁观窥群臣家室之礼。见其长子章累然也,反北面为臣,诎于其弟,心怜之,乃欲分赵而王章于代。”(注:《史记·赵世家》。)结果是章与其党作乱而被杀,主父也因此而身亡。公孙龙总结这个惨痛的教训,认为只有君臣各安其位,国家才会强盛长存。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思想是有利于巩固新兴地主阶级的封建统治的。

这里还要附带提到的是,与先秦名家“正名实”理论相联系的还有另外一个问题:这就是先秦名家对“血缘政治”所持的否定态度。这主要只体现在邓析和公孙龙的思想中。例如,邓析对“血缘政治”是持否定态度的,所以他说“君有三累”而第一大拖累就是:“惟亲所信。”(注:《邓析子·无厚》。)这里邓析反对的是“亲亲”的任人原则。另外,邓析提出的“无厚”主张,还反对了在政治上父对子有特殊照顾的“血统论”。邓析的这些言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提出来,极具思想启蒙意义,在中国思想史上也有其特殊价值。

公孙龙继承了邓析的“无厚”思想,并将其运用于具体的政治实践中,这在《战国策·赵策三》和《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上均有记载。虞卿欲以信陵君存邯郸为平原君请封,而公孙龙则劝平原君勿受封。他说:“王举君则相赵者,非以君之智能为赵国无有也;割东城而封君者,非以君为有功也,……乃以君为亲戚故也。君受相而不辞无能,割地不言无功者,亦自以为亲戚故也。今信陵君存邯郸而请封,是亲戚受城……,此甚不可。”(注:《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上面这段史料说明,公孙龙是强烈反对“血缘政治”的。他认为“亲戚”之间在政治上不应有什么特殊的照顾,这与邓析的“无厚”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公孙龙的这种思想在当时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即使用现在的眼光来看,也是难能可贵的。

二、“名法统一”的法治思想

在先秦思想史中,名与法密不可分,经常一并成为被讨论的对象。先秦名家在其“正名实”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名法统一”的法治思想。先秦名家的法治思想有它鲜明的学派特征,是其政治思想之重要组成部分。先秦名家的代表人物对此问题几乎都有所涉及。

首先,邓析对此问题已有所讨论。例如,他对名与法的相互关系已有所认识。关于这一点,有的学者已指出:“邓析提出的‘循名责实’说,就包含着名法统一的思想。《邓析子》中就明确地将名与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循名责实,君之事也;奉法宣令,臣之职也。’‘循名责实,察法立威,是明王也。’”(注:张新:《中国名家》,宗教文化出版社1996年11月第1版,第89页。)我们认为,上述说法是有道理的,邓析对名和法的相互关系已有比较清楚的认识,他的法治思想正是建立在其“按实定名”理论基础之上的。

在其“按实定名”理论基础之上,邓析主张制定反映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律。春秋末期,邓析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在子产“铸刑书”之后而别造《竹刑》。“今邓析别造《竹刑》,明是改郑所铸旧制。”(注:《左传·昭公九年》孙颖达疏。)邓析的《竹刑》是一种改革旧制的新刑法,在当时受到新兴地主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拥护。由此看来,邓析的法治思想主要是为新兴地主阶级夺取政权服务的。

邓析的法治思想更体现在其对周礼的态度上。到春秋后期,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和壮大,一些诸侯国相继进行了立法改革,礼治与法治的斗争明朗化了。邓析认为周礼是“乱世之礼,烦而难遵”(注:《邓析子·转辞》。),主张抛弃周礼而实行法治。他说:“民一于君,事断于法,此国之道也。”(注:《邓析子·转辞》。)这就把君主集权和实行法治作为治国之道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邓析则是法家的前驱。他的法治思想在战国时期,曾推动了改革变法运动的发展。

不仅如此,邓析的法治思想还表现在其对刑法的论述上。《礼记·曲礼》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谓“礼不下庶人”,就是说要维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所谓“刑不上大夫”,就是指要把刑法的矛头对准庶民百姓。邓析则不然,他认为刑法的矛头也要指向贵族大臣。他主张,无论是对“窃国者”,还是对那些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大臣,都要一律“事断于法”,使之“惧其重诛之至,于是不敢行其私矣”(注:《邓析子·转辞》。)。邓析的这种思想不仅在当时具有非常可贵的革命意义,就是在今天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其次,惠施、尤其是尹文对“名法统一”的法治思想问题有了更深入细致的探讨。

惠施继承了邓析的法治思想,他曾“为魏惠王为法。为法已成,以示诸民人,民人皆善之”(注:《吕氏春秋·淫辞》。)。但惠施的法律却遭到了魏大臣翟翦的反对,反对的理由是“治国有礼,不在文辩”(注:《淮南子·道应训》。)。这正好说明惠施继承了邓析法治思想中反对周礼的传统。

尹文在邓析思想的基础上,对“名法统一”的法治思想问题有了更深入细致的探讨。例如,他对名与法的相互关系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如他所说的“名正则法顺也”(注:《尹文子·大道上》。),就具体分析了名与法的相互关系。不仅如此,尹文还对名与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互补功能作了论述。他说:“以名稽虚实,以法定治乱。”(注:《尹文子·大道上》。)这就是说,用名分来考查事物的虚实,用法制来规定国家的治乱。名与法两者之间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共同为实现封建国家统治服务。由此可见,尹文对名与法的相互关系已有深刻的认识,他的法治思想是建立在其“正名分”理论基础之上的。

在其“正名分”理论基础上,尹文主张依法治国。他说:“百度皆准于法”,“以法定治乱”;“治国无法,则乱;有法而不能用,则乱。……有法而能行,国不治,未之有也。”(注:《尹文子·大道上》。)在尹文看来,法制是治理国家的依据,没有法制就无从谈论治国。他的这种法治思想,对于巩固新兴地主阶级的封建统治是有利的。

尹文的法治思想还体现在其对人治的否定态度上。在战国中期,不仅有礼治与法治之争,而且还有人治与法治之争。当时在齐国的稷下学宫,发生了这样一场辩论:宋钘持人治观点,认为天下太平是“圣人之治以致此”。彭蒙则持法治观点,认为天下太平是“圣法之治以至此,非圣人之治也”。为什么?因为“圣人之治,独治者也;圣法之治,则无不治矣。”(注:《尹文子·大道下》。)尹文受了彭蒙的影响,认为法治优于人治。在他看来,君主不一定都是“仁贤”的圣人,很可能是“不肖”的愚者,若实行人治,必然是“遭贤则治,遭愚则乱”;又因为“不肖实众,仁贤实寡”,故“乱多而治寡”(注:《尹文子·大道上》。)。这里,尹文在彭蒙思想基础之上,对法治优于人治的原因作了更深入的论述,这说明在中国思想史上尹文第一次真正认识到了法治胜于人治的道理。这种思想在当时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即使到今天,仍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民本思想

民本思想作为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精华所在,是先秦诸子著作中普遍关心的问题。先秦名家在其“正名实”理论基础上提出了重民、利民的民本思想。先秦名家的民本思想是其政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先秦名家的代表人物对此问题都有不同程度的探讨。

首先,邓析对此问题已有所涉及。春秋后期,奴隶和平民反抗奴隶主贵族的浪潮日益高涨。公元前522年,郑国就有大批起义群众聚集在萑苻之泽(今河南省中牟县东),同统治者对抗。郑执政子大叔派兵镇压,但扑灭不了反抗斗争的烈火。邓析认为,人民的反抗斗争是由于“政苛”、“令烦”所引起的,单凭镇压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他说:“夫水浊则无掉尾之鱼,政苛则无逸乐之士。故令烦则民诈,政扰则民不定。不治其本而务其末,譬如拯溺而锤之以石,救火而投之以薪。”(注:《邓析子·无厚》。)在他看来,镇压的手段是“不治其本而务其末”,并非明智之举。他认为,明智之君应“视民而出政”(注:《邓析子·无厚》。)。这里,邓析主张制定政令必须考虑老百姓的利益,反映了其民本思想。他还把“民”比作“君”之车轮,车无轮则不行,“君”离“民”则危;“为国失此”,必有“败轮之患,安得不危?”(注:《邓析子·转辞》。)这说明,邓析对民的地位已有所认识,表现出他的重民思想倾向。

其次,惠施、尹文对民本思想有了进一步的论述。到了战国中期,随着封建制取代奴隶制,民本思想便成为一种波澜壮阔的社会思潮。惠施在处理魏国的内政外交事务时,都是以民本思想为指针的。如果他为魏惠王制定的法律缺乏民本思想,那是很难设想“民人皆善之”的。特别是他的“去尊”口号,否定了以“天”为中心的神本主义和君本主义,对民本思想是一大贡献。匡章曾问惠施:“公之学去尊,今又王齐王”,这不是自相矛盾的吗?惠施回答说:“今有人于此,欲必击其爱子之头,石可以代之。……子头,所重也;石,所轻也。击其轻以免其所重,岂不可哉?”匡章又问:“齐王之所以用兵不休,攻击人而不止者,其故何也?”惠施说:“大者可以王,其次可以霸也。今可以王齐王而寿黔首之命,免民之死,是以石代爱子头也,何为不为?民寒则欲火,暑则欲冰,燥则欲湿,湿则欲燥。寒暑燥湿相反,其于利民一也。利民岂一道哉?当其时而已矣。”(注:《吕氏春秋·爱类》。)这里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第一,惠施把“黔首之命”比作“爱子之头,认为其是十分重要的;而把王位之尊比作石头,认为其是一种轻贱之物。这种看法完全可以与孟子“民贵君轻”的理论相媲美,同样闪烁着民本思想的光辉。第二,惠施认为“利民”不一道,只要合乎时宜就可以。战国时期的突出特点就是一“战”字,战火此起彼伏,交攻兼并不息,人民饱受兵荒马乱之苦。在惠施看来,“齐王之所以用兵不休,攻击人而不止者”,“无非是为了称王称霸。如今“王齐王”既然可以使之罢兵,“而寿黔首之命,免民之死”,那就不失为一项利民之举,这也是其民本思想的一种表现。

尹文则主张“禁暴息兵”(注:《尹文子·大道上》。),“愿天下之安宁以活民命”(注:《庄子·天下》。)。他反对商鞅等法家的那种重刑苛罚论,如说:“刑罚过,则民不赖其生。生无所赖,视君之威末如也。”又说:“今万民之望人君”,“盖欲料长幼,平赋敛,时其饥寒,省其疾痛,赏罚不滥,使役以时,如此而已。”假若君主不能满足万民的这些起码的要求,那万民就不会拥戴君主,其结果是“君位替矣”,“危莫甚焉!祸莫大焉!”(注:《尹文子·大道下》。)这些都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对人民力量的重视,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

这里还需指出的是,先秦名家的民本思想也反映在其代表人物对战争的态度上。战国时期,秦、齐、楚、燕、韩、赵、魏七大强国割据称雄,交攻兼并不息。当时的封建兼并战争主要是为了掠夺土地和人民,其激烈、频繁和规模之大,远非春秋时期大国争霸的战争所能相比。在这样空前残酷的战争中,人民遭受了被杀害、被掠夺和破产流亡的深重灾难。因此,先秦名家的一些主要代表人物如惠施,尹文和公孙龙等,都反对当时的兼并战争,而主张“案兵”、“息兵”和“偃兵”。“惠施欲以魏合于齐、楚以案兵”的目的,在于“寿黔首之命,免民之死”。尹文主张“禁暴息兵”的用意,是“愿天下之安宁以活民命”。公孙龙则认为“偃兵之意,兼受天下之心也。”(注:《吕氏春秋·审应》。)先秦名家的这些主张一方面带有为老百姓着想的性质,反映了其民本思想;然而另一方面也说明他们不懂得“历史上常常有这样的战争,它们虽然像一切战争一样不可避免地带来种种惨祸、暴行、灾难和痛苦,但是它们仍然是进步的战争。”(注:《列宁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79页。)战国时期的封建兼并战争虽然是新兴地主阶级统治者为掠夺土地和人民而发动的,也的确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它最终结束了封建诸侯割据称雄的局面,实现了全国的统一,这对于我国历史的发展是有重大意义的。战国中期以后,时代的主旋律是通过兼并战争用武力统一全国。在此之际,惠施、尹文、公孙龙高唱“案兵”、“息兵”、“偃兵”的口号,显然是不合时宣的,他们不仅没有抓住时代的主旋律,而且背道而驰,尽管有良好的愿望,但在客观上却起了阻碍用武力统一全国的负作用。这既是名家学派的时代局限性所在,也是名家学派的历史悲剧所在。

综上所述,我们主要从纵横两个角度对先秦名家政治思想的精华部分作了初步分析和总结。从横的角度来看,先秦名家有的政治思想主要包含有三个方面的内容:“正名实”是先秦名家政治思想之理论基础;“名法统一”的法治思想;民本思想。纵的角度来看,先秦名家的政治思想又主要体现为三个基本的层次:春秋末期作为名家学派创始人的邓析对先秦名家的政治思想问题已有论述;战国中期的惠施、尹文在邓析的基础上,对此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讨论;战国后期的公孙龙对此问题也有所涉及,在某些方面还作了总结。

当然,在先秦名家政治思想中也有一些内容是属于糟粕性的东西,它们有着时代、地域和阶级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曾经在历史上产生过消极的影响和作用,这正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和总结经验教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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