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中的幼儿:太平天国战争史的另一种解读_太平军论文

军队中的幼儿:太平天国战争史的另一种解读_太平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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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90X(2008)11-212-05

迄今为止,关于太平天国运动的研究著述可谓汗牛充栋,但太平军的军中幼童现象则少有人关注。①据笔者的研究,在与清军长达十多年的军事、政治斗争中,军中幼童始终存在并且愈到后期,在太平军中的比重愈高,在军事斗争中的作用愈大。对比前后期军中幼童在数量、角色、地位的变化情况,可以肯定军中幼童现象的存在及其发展变化恰恰是太平天国运动政治军事形势发展变化的重要表征,也是研究太平军军风军纪以及军民关系的重要切入点。军中幼童现象完全可以成为太平天国运动历史的一种精巧而别样的研究视角和解读方式。

一、太平天国运动前期的军中幼童

在金田起义之初,军中幼童主要是起义将士的家属子女,进军南京途中也很少吸收幼童。

这与太平军当时所处的极为恶劣的军事生存环境有关。太平军起义之初就遭到清军的围追堵截,只有不断突围、转移才能生存、发展。尽管其中的老幼之人战斗力不强,甚至成为太平军整体的拖累,但如果抛弃儿童和其他非战斗人员,则与上帝教日常的宣传不符,给太平军主事者的组织宣传造成被动局面。洪秀全自1843年以来的救世宣传一直宣称,普天之下的人类都是上帝的子女,都是兄弟姊妹,都是一家人,都应当敬拜上帝,这是他的一个基本思想。所以,男女都加入拜上帝会,且随着传教的深入,几乎是举家、甚至举族参加:“一人传十,以十传百,百传千,千传万,数县之人,亦有从之者,亦有不从,每村或百家,或数十家之中,或有三、五家肯从,或有十家八家肯从,亦有读书明白之士子不从,从者(俱)是农夫之家,寒苦之家,积多结成聚众。”②这一方面透露了举家加入拜上帝会的事实,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参加者主要是下层民众,他们在与清军的战斗中,“战必当先,掳必尽力,虽纵不去”,“攻城陷阵,皆殊死斗”③,这种情况下抛弃儿童容易造成起义队伍人心的离散。同时,拜上帝会因其思想主张与当地维护孔孟儒家正统思想的士绅阶层及其组织的团练在起义之前已经形成尖锐的政治、军事对抗局面。当时“团练与拜上帝之人,两有分别,拜上帝人与拜上帝人一伙,团练与团练一伙,各争自气,各逞自强,因而逼起。起事之时,团练与拜上帝之人,同村亦有,一村逼一村,故而聚集。”④这样起义军将士的子女就无法在当地留存隐藏,那样不啻投羊于虎,留下者势必遭致清军和当地团练的搜剿屠杀。按照大清法律,谋反者将会受到灭族的惩罚。为了免于清军的屠戮,参加拜上帝会的人,不管老幼,全部都要加入太平军并随军行动。太平天国后期重要将领黄文金的堂弟黄文英在江西巡抚衙门的供词就称自己:“十三岁同哥子(黄文金)跟天王到天京。”⑤

在起义军离开广西、进占武汉之前,沿途也曾收留、吸纳许多兵员,但仍以青壮年为主。太平军攻占武汉后,就曾在那里吸纳了大量兵力,但时人所记载不过是男女青年而已。⑥这可从当事人的亲身经历中得以佐证。陈思伯,武昌人,当太平军进入武昌劝他加入太平军时,遭其拒绝,后来“众贼壮之,劝予从降,可保一家,即出红巾裹头。……当贼逐鄂民上船之际,予嘱冶臣伯,预带眷属,悉藏朝阳巷内小屋中,闭门不出,阖家幸免同去”⑦。太平军离去后,城中“男妇未从贼去甚多”⑧。实际上,在残酷的战争时代,出于政治和军事需要,太平天国决策层不可能不加选择的把所有武汉青壮年都“裹胁”而去。吸收壮丁尚且如此,对于吸收幼童参军,太平军就更加谨慎。

事实上,为了获得民众的支持,太平军在起义之初便制定了严禁掠夺幼童的法令:“凡我们兄弟在乡村驻扎,不得强带他人子弟做自家子弟,违者斩。”⑨调查资料表明,太平军进驻广西玉林县沙粒坡村时,“因大人不知情况都跑了,把小孩藏在灶肚内”,太平军把“小孩抱出来,就逗着说:‘你们这些牛仔’”。⑩这些儿童是否被太平军所带走,史料没有记载,不敢妄加揣测,但暗示出在起义之初太平军是遵守军纪法令的,因而在民间留下了和蔼可亲的印象。但对于自愿从军意愿特别强烈的幼童,太平军也允许收留。按照规定,凡是军中的老兄弟——以发长五六寸为准——均可将民间的子弟收为义子、义弟或负责勤务的侍童,名曰“带娃崽”。不过,这样的规定是选择性的,带也可,不带也可。毕竟,战争需要战斗人员,它对人口结构有特殊的要求:年龄上,青壮年为主;性别上,男性为主,军队中不宜有太多的幼童存在。从金田起义直至南京途中,太平军一直没有一个稳定的根据地,在转移突围战中,虽然这些幼童在战斗中会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但因体力、能力所限,行军时需加以保护,容易成为负担。实际上,1852年4月太平军在永安突围时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当时下令“老兄弟准带眷属,余概不准,犯者斩”。(11)永安突围后,清军追击,在龙寮岭下的平谷冲一战中,太平军损失2000人,伤亡惨重,很多老弱妇孺亦遭到残杀。(12)此后,太平军绝少吸纳幼童,以利于太平军行军。太平军攻占武汉后曾吸纳了大量青年妇女,但仍不吸纳儿童。(13)

奠都南京后,太平军开始强制性地吸纳大批儿童作为后备兵员。

占领南京后,太平天国将行军中的男女别营和圣库制度推广到全城,实行原始的共产主义政策,城中男孩被强行收养。对此,时人有大量的记载。《患难一家言》记载:“男则童幼者纂取去役为奴或为子,少壮尽掠之入营为兵。”(14)《可园备忘录》则记载了作者的内弟锦泉因怕被掠从女馆逃了出来的事情。(15)这种情况的出现一方面是男女别营的结果,老人和幼童被强行驱入老人馆居住,“六十岁以外、十六岁以内,名日牌尾,方准居之。”(16)另一方面,出于培养太平军后备兵源的需要,“带娃崽”的自愿政策开始发生变异,强制吸纳极为普遍。《金陵被陷记》云:“民之幼老,十岁至十五岁,多掳去为子。”(17)《苏台麋鹿记》亦曰太平军“喜掳幼孩,自十二三岁至二十岁以内者”(18)。《金陵杂记》也记载被招纳的幼童年龄在十一二至十七岁之间。(19)太平军显然看到了幼童作为后备兵员的巨大潜力:儿童天真无邪,易于教化,从小对其进行教育,能为太平天国培养一批忠诚的太平军将士。《粤匪纪略》的作者张秋远在天京城中呆的时间长,对太平天国的事情记载的更详细。他记载为“贼所掳百姓,年十六至五十岁者,名牌面,又名精兵。十五岁以内,五十岁以外者,名牌尾,又名守城兵。”(20)不过,笔者在查阅太平天国的后期的兵册时发现,在军营中17岁(包括17岁)以下的幼童主要是看馆、放马、煮食,而且军中还有6岁的幼童。(21)显然,幼童被划定为守城兵是基于太平军的培养期望,而其日常工作任务则是负责后勤、杂役工作,与直接守城无关。只有少数年龄稍长、具备作战能力的幼童才被分配到一线作战部队,执行作战行动。对此,为曾国藩收集情报的张德坚曾有记述:“(太平军)凡临阵攻城,亦惯用童子为倡,以童子皆不畏死,无不以号叫跳跃为乐者。且手足轻便,往往登高涉险如履平地,更有捷若猿猱之童子,倏忽至前,为人所不及防,轻瞬而去,为人所不及追”。“久之贼目曲尽调护,且恣纵之,居然以贼中为乐土,耳闻目见,无非邪说暴行,遂习而与之俱化,效其杀人放火,无所不至,随贼愈久,残忍愈甚。”此外,童子“年少喜动,臂力方刚,久经战斗,数见不警,尤神安而气足,无一切系念;受贼恩育,一心事贼。虽死不悔,临阵勇往直前,似无不一以当十”,“是今之童子皆他日巨贼”。把童子看做是“巨贼”之外的心腹大患,是“太平天国熟思计虑而为”。(22)虽然张德坚的话充满了污蔑之词,但反映了太平军吸纳儿童的一个目的。陈玉成从一个儿童军转变成一个出色的军事将领即是例证。

但是除了在太平军占领的城市外,太平军中禁止掠夺民间儿童的政策法令还是在严格执行的,不够级别而以“带娃崽”名义乱掠儿童是要受到军纪处分的。这从太平军在初克城市禁止强迫成年男子参军可以得到侧面证明。例如,1856年石达开部下赖裕新奉其命令拟安民告示,其中一条为:“凡官兵如有捉带良民子女者,及有敢犯奸淫者,调戏妇女,沿途掳掠良民财务者,民宜当即扭禀,谕罪处斩。”(23)这类告示在太平天国前期并非形同具文,太平天国癸好三年,春官正丞相胡以晃率军攻克庐州,即着人手执令箭,鸣锣宣告:“合肥兄弟们听着!士农工商,各执其业,愿拜降就拜降,不愿拜降就叫本馆大人放回,倘不放就到丞相衙门去告”。周邦福是开米店的砻行商家,克城后,他的店铺中住着太平军。其间,太平军采取威吓手段使他“拜上帝”,但他本人坚持不愿“拜降”,太平军最后就奉送钱文放其回乡。此例子虽然是禁止强制成年男子参军的,但从侧面证明了太平军的法令是得到遵守的。这也可以反衬出太平军禁止掳掠儿童的法令还是有相当的效力的。

不过,令人预料不到的是,太平天国前期实行的错误的男女别营政策,却使一些军中幼童意外地成为部分南方将士变态性行为的侵害对象。

拆散家庭、男女别营是太平天国初期的一项重要政策,此政策苛刻、不近人情。传统家庭在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作用之一是亲情给予人们心理上的安慰,而养老送终则给人一种归宿和安全之感。(24)以严刑峻法为后盾的男女分营制度,则使传统社会人们解决生理、心理需要的途径被堵塞。在禁欲的氛围下,民众冒死犯天条的比比皆是,“每踞一城,时有抬人头两颗鸣锣游行于市”。但“男子强奸和奸之案则从无犯者”。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盖贼多无赖恶少,此风最甚,凡见俊美子弟如获至宝,或认为公子,或带为老弟,同居一室,虽有分床之令,更深夜静,其谁察之?况夫比比皆然,互相回护耶”?(25)张德坚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信号:在严酷的刑罚下,鸡奸和同性恋是军人解决生理需求的一种手段。与成年人相比,儿童更易控制,因而成为太平军将士的首要人选。

太平军内部出现此类事件或令人惊诧,但实际上,自明代后期以来在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的江南地区就开始出现、流行追求性自由、性放纵的观念,其表现之一是男色的盛行,晚明以来江南社会存在着大量的“契父”“契兄弟”现象。加之,中国自古以来收养义子之风盛行。当时,不论是太平军还是清军中均存在以收养幼童为名而行同性和奸的行为。时人对此不乏记载。史料记载真州有一个名叫刘寿曾的人,他在1856年被太平军带走,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在1857年初逃离太平军,到了清大营,却不幸地遇到清军营弁“唐君者,欲以予为螟蛉,言于向君(另一位营弁——笔者注)”(26),遭到向的拒绝后,唐企图采取强力手段,但被向君设计让寿曾逃脱。由此看来,少数太平军这种变态性行为在清代是有一定社会基础的,特别是到了太平天国运动后期,太平军中的大部分战士来源于江南地区,在婚姻和性生活遭到法令限制、禁锢的情况下,以军中幼童为目标的同性和奸行为有所增加也是势所必然。

由于此类事件极有伤风化,太平天国不得不以严刑峻法加以威慑,太平军法律明确规定:“凡奸老弟,如十三岁以上皆斩,十三岁以下,专斩行奸者,如系和奸皆斩。”(27)且执行极严,甚至曾出现藉机倾陷报复的大案。据《金陵癸甲纪事略》记载:“伪典炮将军李俊昌,国医之弟也,性残刻。有书吏湖北宋姓,并其幼子在馆,偶有小过,打幼子二百,宋怨之,因迁伪天官丞相处。一日有小僮逃出,宋见之问,以鸡奸难受故逃。宋即扬言于指实指挥禀东贼,即挈俊昌下东牢,国医为之谋,威迫小僮供系宋姓指使,宋因被杀。”(28)此事事后虽查明实属冤案,但既引致太平天国决策层杨秀清的亲自干预,从重惩处同性性行为的政策倾向就由此确立,《金陵杂记》记载:“去春,群贼中多有犯鸡奸者,贼国审系用强,即将其人五马分尸,和即皆杀。嗣后指有指被鸡奸者,遂将该童毒打,必致认诬而后已。从此即未闻有鸡奸之事矣。”(29)

事实上,此类事情并没有消失,前述史料证明它已经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只是出于严厉的刑罚,不再声张而已。尽管1854年底1855年初,迫于形势的需要,太平天国废除了男女别营制度,但并不彻底,并非人人均可娶妻生子,而是要求男子必须达到一定的官阶才能娶妻。据载:“自丞相以上,始得有妻,然亦必须禀明庥天安(后期驻守平湖的太平天国将领陈玉书),其下则不能也”。(30)既然连卑官尚且不能娶妻,士兵自然更是无从谈起,因而幼童仍然是他们的发泄对象。一位士子在1860年被掳掠到太平军军营中,一位姓金的裁缝对他说:“称呼江北老长毛,当以大人呼之,童子虽系江南人,贼掳为己子,名为父子,其实是龙阳君,当以公子呼之。”(31)

但总体而言,由于法律的限制和约束,在太平天国运动前期太平军将士通过“带娃崽”的政策吸纳儿童的空间有限,征召幼童之风,并不甚厉。军中儿童的数量虽较起义之初大量增加,但在整个作战部队中所占比重并不大,军中幼童的数量也并非很多。

二、太平天国运动后期的军中幼童

随着时间的推移、辖区的扩展,至太平天国运动后期,军中的“带娃崽”现象更加风行,愈刮愈烈。1862年巴夏礼写给英国议会的报告中说:“众多的男孩也是叛军成员中一个不同寻常的特征。”(32)富礼赐在苏州的观察也是如此,“太平天国运动的特征之一是军队中有人数极多的少年。”(33)在乍浦,5000人的军队中“五分之三的士兵是少年。”(34)军中幼童如此高的比例在前期时人的记载并没有出现。显然到了后期,幼童成为太平军中颇为靓丽的一道风景,以至引起了外国人的关注。推究军中幼童比重发生变化的原因,除了前期的因素继续存在外,还有以下两个因素。

第一,天京变乱以后太平军的山头主义和生活腐化加剧了对幼童的征召。

前期,太平天国将士在革命理想的鼓舞下,凭着强大的精神动力,出生入死,英勇善战。太平天国内乱后,朝中无人,军中无将,清军趁机重建江南大营、江北大营,天京一度缓解的军事形势又日益严峻,必须依靠地方的支援才能生存。然而,杨秀清主政时期黜陟、调换地方首领的机制被破坏,拥有人力、物力的地方统帅形成了山头主义,洪秀全对此加以默认。为了分化这些山头的势力,洪秀全采取了滥封王的方式,致使分裂和混乱由隐而显,军纪日趋败坏。在此情况下,身边侍从的多少成为官员晋级的资本,据巴夏礼的观察:“他们(太平军——作者按)的官员或首领的升迁好像取决于各自奴仆或侍从的人数,而不是他们的能力和业绩”。(35)当下属人数与权力挂钩后,首当其冲的就是幼童,这是太平军加大对儿童征召的一个重要原因。

太平天国官员生活日趋腐化也加重了这种趋势。例如,李光霁在《结余杂识》中记载太平天国的一位姓曹的军事首领的生活:“曹每饮必命小僮六七人以笙笛侑酒,继以喇叭钲鼓,繁声聒耳,贼顾而乐之。”将领无视太平天国禁止演戏的法令公开寻欢作乐,渐成风气。在溧阳,太平军将领令“所蓄伶人于城外演戏”,而这些生旦“多其娈童”扮演。(36)这表明太平天国法度废弛、太平军领导层控制力弱化,这也是太平军中的“带娃崽”之风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太平天国后期兵源匮乏,军中幼童作为后备兵源的战斗能力受到更高的重视。

战争最根本、最直接的是人的较量,可靠、充足的兵源是进行战争的首要条件和必要条件。前期,太平天国占有长江中游地区的广大腹地,相对来说有充足的兵源。内乱后,太平天国的处境日趋不妙,随着安徽、江西的丢失,它已经失去了前期人力、物力上的优势。尽管李秀成开辟了江南腹地,但江南地区文化底蕴深厚,儒家思想在此有很大的影响力,人们把清朝作为正统,对其有极强的认同感;相反,把太平天国视为逆匪作乱,对其极力抵制。更为主要的是,战争破坏了民众的生存条件,导致辖区内人口大量死亡和逃亡。太平天国已经不能像前期那样获得稳定的兵源。在余姚的太平军中,三分之二是新征来的村民,但这些人未经训练、满怀疑惧,“对自己的新主人明显十分恐惧”(37),战斗力极差。相比之下,大部分真正称得上士兵的则“不过是14岁或16岁的男孩子”(38),他们构成了太平天国后期某些队伍的核心力量。余姚如此,宁波亦然,幼童可以“抵挡得住那些对他们诳称他们将进攻宁波的清妖”(39)。这是军中幼童比例和地位迅速上升的根本原因。

可以说,后期太平军中幼童的增多是太平天国战场处境日趋恶化的标志。

三 军中幼童现象造成的消极影响

军中幼童的存在和壮大蕴含着太平天国决策阶层的良苦用心,也确实为太平天国造就了一批忠实的将士。在太平天国后期的领导集团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李秀成就是一个显例。前引张德坚的话也说明了太平军这种政策颇有成效。对此,前文已有详论,兹不赘语。这里主要讲军中幼童现象的消极影响,这其中有些太平军是有预见的,有些则始料不及。

首先,不利于争取民心。

在“好男不当兵”的传统社会中,人们视军役如虎,家庭尚不愿意让成年男子去当兵,何况让一个生活都不能自理的孩子进入军营?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家庭才会送自己的孩子去当兵,所以军中的幼童大都是强征而来的。太平天国运动前期军纪严明,强征之风并不浓厚。后期,因将士谋取私利、兵源匮乏,征招良家子女蔚然成风,给民众造成了极大的痛苦。时人有“娇憨美貌小儿郎,鞠育何曾偶离娘,忽被贼人牵引去,可怜寸寸裂肝肠”的哀叹。《金陵癸甲新乐府》有诗一首更是形象地描述道:“男馆也搜,女馆也搜,斗见幼小撑双眸。父母长跪求,儿哭声啾啾。长发狰狞夺之去,短刀压背绳牵头。饥进饭,渴奉水,热挥扇,寒熏被,昼随马后夜床第,饱食暖衣恣游戏,市井恶少渐欢喜,乃祖乃父二百年,快活世界无此比。可怜良家子,含垢复忍耻,既不欲生,又不能死,间日省亲难仰视。”(40)不过,也有幸运的家庭。《小沧桑记》记载了一个叫寿和的人,因两个儿子(分别为11岁和9岁)被太平军征去而请求与太平军偕行最终和儿子一起逃脱的事件。(41)虽说历程艰辛,但结局毕竟欢喜。但此种情况少之又少,因为太平军看管很严,并断然杀戮那些试图逃跑的儿童。(42)大多数情形,时人描述得都很悲惨,甚至出现因幼子被征父母悲痛而绝的事情。《避寇日记》记载:“贼掳其(秀水朱成章妻沈氏)子以去,年方十一龄,妇呼天大恸,曰:‘我奉姑守礼,而天夺我嗣,天乎?命乎?我生何为?’遂投香海寺西偏龙潭以死,年四十五。”(43)

当然,也有些家长迫于太平军的压力主动把孩子送出去。因被征而在太平军中待过一段时间的李圭曾记述这样一件事:一个左腿已断的人“声极哀楚”对太平军的一个将领说:“我止有此子,十三岁,世道若此,总难存活,知乔大人待人极好,送来服侍大人。”(44)显然受伤者的所作所为是压力之下的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并非心甘情愿:“此老盖逆料其子,断不能留,不如出而献之,较胜于捉去,得以不死,或冀他日逃归耳。”(45)

太平军招纳民间幼童的行为,在民间造成了一片紧张气氛。在太平军到达江南几省之前,江南民间盛传着这样的谣言:“在数难逃,三口并一脚,家家户户见底高,童子童孙,在数难逃,在数难逃。”(46)这可能与清方妖魔化太平军的宣传有关,但后果不容忽视。1856年,韦俊率太平军自太湖小池驿经过水吼岭窜天堂,当百姓听到清军探报言太平军中有众多幼童后,“逃避较前更甚”(47)。尽管这可能与清军的恶意宣传有关,但军中幼童的存在确实为清军提供了话柄,对太平天国争取民心极为不利。

其次,给军中幼童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开始之时,童子“非常惊恐,如醉如痴”,“茫然不知悲戚”。但是这些是暂时的,太平军对刚刚招来的儿童一般宠爱有加,常常“华服美食互置其前”(48),对儿童的身心健康影响最大的是在军营中的生活。

进入军营后,这些儿童就开始了新生活,总体上分为两大类。其中,貌美的幼童属于上等,他们以“带娃崽”的形式存在,过着幸福的生活,甚至可以受到教育。当然这些人也有高下等第之别。《金陵杂记》记载:“缘自洪逆以至伪旅帅,皆有幼童打扇,又自伪丞相以至伪卒长圣兵,凡粤楚真贼,均准掳带幼童以为义子义弟,总名为带娃崽。贼将娃崽眉目清秀者即为义子义弟为打扇,其次为之拉马执刑杖引导,再次即为其打伪执事。粗拙者即为之牧马。”(49)“伪育材官前伪封为育婴官,有正副,将真贼之子侄辈,并掳得各省孩童,名为娃崽,令其自行送入此馆,令通文理者教习读该逆所撰妖书。”(50)《苏台麋鹿记》提及太平天国后期的情况时亦曰:“(太平军将领)喜掳幼孩,……其中为分等级:文秀者教以读书写字,视如己子,此等甚少;其次则为执役如奚童;又其次则为牧马如厮养。待其发渐长,年渐长,然后选人兵队,逐次进阶,亦复领众掳掠,最为凶恶。”(51)优越的环境使一些孩子甚至忘记了亲生父母。《贼情汇纂》记载一位幼童的话:“我父母打骂我,教我读书,回家何为?此中甚乐,我父是检点,比学院大多矣。”(52)颇有点乐不思蜀的味道。而后期太平军中普遍存在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现象,更加剧了这种发展态势,那些被太平天国官员收养的幼童构成了太平军中的特殊群体,“倚势横恣,无所不为。”(53)但这些生活优裕的幼童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因为在太平天国的职官体制和军事领导体制中,官无专职,将无专任,任何高官随时都有冲锋陷阵、丧命沙场的可能,这就意味着这些儿童随时都可能失去其政治靠山。而那些从事杂役或者承担轻微军事任务的幼童的生活则更不太如意,有时还要受到“鞭打酷虐”,甚至遭“诬以重罪杀之”的杀身之祸。(54)相对而言,那些在军官身边担任侍从并主要用于满足其私人情感需要的幼童的前途最不确定。前引裁缝对顾深的话即是例证。他们从进入军营伊始,就被当作女子看待。他们“扎绣花红巾,月青绉长衣,天青大呢珍珠毛短褂,红绉套”,一身女子打扮,模仿着女性的行为。成人后,有相当数量的人具有女性化倾向。李圭在《思痛记》中讲述了这样一件事,驻扎在溧阳的太平军将领叫郦,有一假子桂芳,“江右人,貌韵秀,通文墨,年十六。为郦掳充公子,今八年矣”,在郦随军攻打安徽后,“馆中主事乃其假子”,但是桂芳“居馆多暇,喜作韵语,缠绵悱恻,颇如其名”。(55)郦进入太平军中时仅8岁,8年的军中生活造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太平军战士。这既是个人的悲哀,也是太平军的悲哀,毕竟军队的目标是培养能冲锋陷阵的将士,但象桂芳这样的人长大以后是否能够承担军事任务,确实值得怀疑。

而大多数幼童特别是那些处于基层单位的幼童,则一进入军营就直接接触实战训练,逐渐养成了一种异于寻常幼童的性情。《咸丰象山粤氛纪实》记载说:“长毛掠十三四岁童子为亲军,号小把细,衣服珍异,五采烂然,养忍容残,爱惜甚至。一入营,先教以杀人走路,半年间则嗜杀如饴,驰及奔马矣。”(56)可见,这些幼童的可塑性极强,极易适应军队的生活。《自怡日记》记载黄文金队伍在苏州的情况时说:“贼在城现不杀人、放火,亦不掳妇女,小长发则见人辄刺,每有被伤者”(57),“小长毛尤可恶,杀人放火,是其祸因,每馆十余名,名曰官使。”(58)又如在上元,太平军在荣姓人家设馆,主人被太平军用铁索锁于廊楹上,军中儿童恶作剧般的“必捋其须”,“虐以相待”。(59)史载清方对太平军中幼童战士的评价云:“盖此辈自幼见闻,唯知劫杀,习惯成性,毫无人道,养成枭獍,不可救药也。”(60)虽然此话中含有地主阶级的污蔑之词,但绝非仅仅是夸大之词。在一个军纪良好的环境中,幼童能够成为太平军中勇敢的战士。而在太平天国运动后期,随着毫无纪律、泯灭人性的土匪和投降的清军的加入,太平军军纪愈加败坏,军风荡然无存。军中幼童生活在这样一个集体环境中,耳濡目染,难免染上恶习,最终锻造成一批作战勇猛但却难以羁束的将士,而这反过来又加速了太平军军纪的败坏,加剧了军中的山头主义。

再次,对军纪和军队内部的团结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传统社会是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官本位思想已经渗透到民间,成为人们日常观念的一部分。太平天国除了首义诸王外,一般将帅官员几无特殊待遇,而体现他们身份之一的重要标志是身边幼童的多少。尚且,后期儿童的数量成为官员升官晋爵的一种手段,因而对儿童的需求就显得更为迫切,征招之风颇为盛行,结果太平军中“贼有伪职者,皆有小童。”(61)在浙江吴兴南浔镇,驻扎在此地的太平军将领因举一子,“各丝行皆送贺礼,占逆发请帖款客,年轻胆壮者竞尔赴宴”。在当时军事器械匮乏的情况下,这些人受到“鸣枪致敬”的接送礼。(62)军纪的败坏对征召儿童之风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反过来征召儿童又加速了军纪的败坏。太平天国争夺幼童之风甚至蔓延到了军队内部。《隐忧续记》记载,管理忠王李秀成图籍的王某,来到官职位寅天豫的许某的馆营中,看到许某的儿子天真可爱,即提出“盍以见惠”的要求。在上司面前,迫于压力,许某只得“令儿子随之去”。但许某“回顾凄然”,心中的不满和悲伤显然而见,“从此亦不知音耗”。(63)估计军中发生类似的事情不少。如果是收养,送人虽非所愿,特别是得来不易的,但毕竟不太伤痛;如是亲生的而被上司抢去,对军队将领间团结的影响实属非小,因为军中的人必须先要得到一定的官阶,才能结婚生子,殊为不易。

太平军中幼童现象的存在是多种因素相互激荡的结果。既有太平天国本身的原因,也与当时社会风气的影响分不开。总体而言,在太平天国运动前期,忌于官阶和严明的军纪,军中幼童有限,虽对民心有一定影响,但局面尚未失控。至太平天国运动后期发展态势则不容乐观。由于军纪腐败、兵源匮乏、山头主义盛行致使太平军征召幼童之风开始盛行,进而恶化了其辖区、占领区的军民关系,这也是太平天国对辖境内的广大城乡丧失有效控制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这也加速了军纪的废弛,对军队的团结和战斗力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而就军中幼童自身而言,军中的生活经历和教育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诸多不利、不良的影响,它反过来进一步削弱了太平天国事业的发展势头。军中幼童数量、地位、职任的诸多变化实际上成为太平天国后期军纪败坏和处境恶化的一个重要表征,也是整个太平天国运动兴衰成败的晴雨表。

注释:

①军中幼童指的是17岁以内的男性儿童。需要指出的是当时的文献史料记载对幼童的年龄界定并不统一,但综合来看,多数为17岁以内。另外,这一年龄段,在现代儿童心理学则界定为儿童,与幼童是有一定分别的,但为了研究的方便,姑从晚清时人的说法,统称幼童。

②④⑤罗尔纲、王庆成主编:《太平天国》第2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46、347、442页。

③⑨(22)(25)(27)(48)(52)中国史学会编:《太平天国》第3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94、228、307-309、317-318、231、307、309页。

⑥⑦(11)(13)(54)(63)罗尔纲、王庆成主编:《太平天国》第4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1-22、344、74、21-22、55、425-426页。

⑧(19)(28)(29)(40)(44)(45)(49)(50)(55)中国史学会编:《太平天国》第4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572、623、681、623、734、473、473、623、621、487-488页。

⑩饶仁坤、陈仁华:《太平天国在广西调查资料全编》,广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01页。

(12)《李秀成自述》,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太平天国文书汇编》,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84页。

(14)(15)(22)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2册,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338、371页。

(16)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6册,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396页。

(17)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资料编辑部:《近代史资料》第93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页。

(18)(36)(51)(60)中国史学会编:《太平天国》第5册,神州国光社1952年版,第281、315、781、281页。

(20)罗尔纲、王庆成:《太平天国》第4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9页。《金陵省难纪略》则云:“馆中五十以上二十以下为牌尾”,见中国史学会编:《太平天国》第4册,神州国光社1952年版,第695页。

(21)(23)罗尔纲、王庆成:《太平天国》第3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192-197、51页。

(24)关于太平天国的男女别营政策内容可参看夏春涛:《太平军的婚姻状况和两性关系探悉》,《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1期。

(26)罗尔纲、王庆成:《太平天国》第8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82页。

(30)(31)(41)中国史学会编:《太平天国》第6册,神州国光社1952年版,第736、734、456-457页。

(32)(33)(34)(35)(37)(38)(39)罗尔纲、王庆成:《太平天国》第9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09、343、383、310、404、404、383页。

(42)罗尔纲、王庆成:《太平天国》第10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9页。

(43)罗尔纲、王庆成:《太平天国》第8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1页。

(46)(57)(58)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477、351、361页。

(47)(53)(56)(59)(61)(62)罗尔纲、王庆成:《太平天国》第5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0、156、219、196、156、3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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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中的幼儿:太平天国战争史的另一种解读_太平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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