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结构变迁中的城镇社会流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论文,城镇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十几年来的经济体制改革及社会经济高速增长给个人和群体的社会流动制造了广阔的空间,而个人和群体的社会流动又正在促成社会结构的变迁。本文重点讨论的就是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与社会阶层流动之间的互动关系。本文认为,“市场过渡”和“工业化的发展逻辑”是当前中国城镇社会流动的双重结构动因,在这两种相互冲突矛盾的动力作用之下,城镇社会阶层关系结构正从一个以行政档案划分为基础的干部和工人两分类的身份制过渡为一个以工业化的劳动分工为基础的,具有社会、经济和政治意义的分化程度更高的阶级阶层关系结构。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构成出现了一种分化趋势,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带来了职业结构的变迁,一些产业、行业、职业萎缩了,另一些产业、行业、职业扩展了,还有一些新的产业、行业、职业出现了。在另一方面,社会制度的改革造成了原有社会身分制体系的改变,农民、工人和干部三种身分群体内部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分化,同时还产生了新的自我雇佣者(个体户)群体和私营企业主群体。另外,市场机制的导入也引发了资源分配方式和社会选择机制的改变。这些因素正在促成社会结构的转型。原有的、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制度安排的社会身份体系正逐渐分化并趋向一种新的社会分层体系,社会流动现象就是这种分化的表现。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社会流动现象一方面是结构变迁的后果,另一方面流动本身又是定型新结构的关键因素。因此,透过流动现象可以对正在变动和生成的社会分层系统有更深入的了解。
本文中的社会流动概念指的是社会阶层流动,主要包含三个层次的内涵:其一,社会流动是一种分层过程,也是动态的分层体系;其二,社会流动是社会变迁的一般性和广泛性的过程,不论是水平的还是垂直的流动都带来社会结构的变迁,并且通过流动加速了变化的速度和扩大了变化的量;其三,社会流动是构筑社会结构及特征的关键因素,这一特性在社会转型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本文所要探讨的就是在社会结构变迁背景下社会流动与社会阶层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
一、当前城镇社会流动的结构动因
频繁的社会流动是工业社会的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社会现象,同时它也被认为是工业社会区别与前工业社会的最突出的特征。在工业社会中,造成高社会流动率的结构因素一般被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于城市化和产业及职业结构升级而出现了大量的可获得的社会位置空缺。
二是生育率下降,尤其是不同阶层的生育率差距扩大,造成了越高的社会位置存在有越多的空缺。
三是代际间可继承社会位置极大减少,上升和下降流动的空间扩大。
四是限制流动的制度因素减少。在前工业社会中,一般都存在有一些法律的或习俗的制度规定,限制某些人不能从事某些职业或进入某种社会位置,同时保障另一些人垄断某些职业或社会位置。但在工业社会中,这类制度限制日益弱化,越来越多的个人可以享有选择职业的自由,这有利于个人进行社会流动。
五是大众化的教育体系确立并迅速膨胀,越来越多的来自下层阶层的个人可以通过接受教育来实现上升流动。
六是工业化的劳动分工模式促成了社会的等级分化,这种等级分化结构有利于刺激人们的上升流动欲望。
上述这些结构变化是工业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社会流动动力因素,也是目前中国城镇社会中的社会流动的主要动力因素。然而,由于中国社会制度的特殊性以及再分配制度向市场体系过渡时期的种种特征的影响,这些结构动力因素对社会流动率和流动类型的影响程度和影响方式与其它工业社会有所差异。
(1)1978年以来的高速经济增长是中国城镇社会流动, 尤其是上升流动的最强有力的动力因素。城市化的进展使城市数量和规模迅速增长,城市人口迅速上升,城镇人口比重从1980年的19.4%上升到目前的30%左右。〔1〕工业化的推进带来了产业结构和职业结构的升级, 从1978—1993年,第一产业的从业人数从70%下降到57.4%,第二产业从业人数从17.4 %上升到22.4%,第三产业从业人数从12.1 %上升到20.2%。1978—1992年,在全国城镇职工中,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员比例从9.3%下降到5.7%,从事第二产业的人员从52.6%下降到52.2%,而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员从38.1%上升到42.1%。〔2 〕在城镇社会职业结构中,白领职业得到扩展,蓝领职业相对减少。在我们所调查的城镇居民中,父代非体力劳动者所占比例为49.5%,而子代非体力劳动者的比例上升到54.4%。 在被调查的城镇青年中, 父代非体力劳动者的比例为56.6%,而子代非体力劳动者所占比例高达67.1%。当然,城镇居民的职业结构构成并不代表城镇整体的职业结构,因为大量的流动人口在城镇中从事着体力劳动职业。如果按照流动人口占城镇总劳动力的20%来推算,根据我们的样本,在目前的城镇职业结构中,大约47.3%为白领职业,另外的52.7%为蓝领职业,这就是说,在所有的城镇就业者中,体力劳动者与非体力劳动者大约各占一半。 根据李强先生的估计, 在1979年以前的城镇身分制划分中,干部与工人的比例大约为1∶5至1∶6之间。〔3〕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城镇社会中白领职业的扩展速度。 白领职业位置的大量增长造成了代际的和代内的社会上升流动的强劲势头。伴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职业结构层次的升级,形成了一条社会流动链。
(2)生育率是决定上升社会流动率的一个重要因素。 改革以来实行的严格的生育控制政策非常有利于代际上升社会流动率的大幅度提高。在经济增长带来了大量较高职业和社会位置的同时,处于较高社会位置的家庭的子女人数,不足以满足这些职业位置数量增长的需求,即使这些家庭的所有子女都从事较高等级的职业,也仍然会留有空缺,使较低阶层家庭出身的人获得上升流动的机会。
(3)工业社会中社会选择机制的一个重要的变化是, 先赋因素的作用减弱,同时获致因素的作用增强。一般来讲,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社会位置的代际继承性表现得不如资本主义社会那么强烈,在1949年以后的中国尤其如此。1949年的革命胜利和随后的社会主义改造阻断了代际经济资本的传递,大众教育体系的普及极大地减缓了文化资本的代际传递程度。家庭社会资本(包括政治资本)对下一代的社会位置获得具有影响力,但它只能通过社会关系途径来间接传递。这种社会结构环境极大地减少了社会阶层群体的自我再生产,有利于跨越阶层界线的代际流动。我们的数据证实,在中国城镇中,上一代的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及社会资本对下一代的社会、经济和权力地位获得的影响明显小于一般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
(4)从社会流动的制度环境来考虑, 以权力集中和统一计划为特色的再分配系统一直在限制某些类型的个人社会的、职业的和工作的流动。经济改革以来,原有的向体力劳动者倾斜的政治选拔途径仍然存在(比如评选劳动模范等),但已明显收缩。再分配系统内部文化资格选择标准的重要性日益提高,这种发展趋势不利于较低等级社会群体成员(体力工人)代内的长间距上升流动,不过相对开放的大众教育体系却向低阶层的人们提供了大量的代际上升流动机会和部分代内上升流动机会。除此之外,市场过渡过程中产生了一个在再分配系统之外的市场系统,它的存在一方面松动了再分配系统的许多限制流动的制度,另一方面,它又制造了一些新的社会流动渠道。那些在城镇再分配系统中很难获得上升流动机会的人(流动人口及遭受各种社会歧视的人——比如劳教人员等)可以在市场系统中通过经济地位的改善来实现社会位置的上升运动。
(5 )大众化教育体系的普及对工业社会中高社会流动率提供了一种主要解释。中国具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大众教育体系,它在促进社会流动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特别突出。长期以来,大众教育体系向那些缺乏文化、社会、经济资本的工人和农民及其子女提供了大量的机会实现上升流动。在中国城镇中,代际和代内流动机会的相对均衡分布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广泛普及了的大众教育体系。改革以来,正规教育体系日益趋向于英才教育模式,随着教育资格在社会选择机制中的重要性迅速提高,教育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家庭的文化资本和教育资本在个人获取教育资格的竞争中作用越来越突出。教育费用上涨也使家庭经济资本对个人教育地位获得的影响开始显露。与1978年以前的教育体制相比,当今城镇正规教育体系作为阶级阶层结构再生产的作用在加强,而作为推进平等化的手段的作用在减弱。在正规教育体系发展英才教育模式的同时,资格考试不那么严格的成人教育体系在改革以来得到了迅速扩展,它向那些在正规教育体系中竞争失败的人提供了就业后继续接受教育的机会,从而有助于他们的上升流动。
(6)尽管工业化社会的发展使各阶层之间, 尤其是体力工人与中上阶层的经济收入差距逐渐缩小,但是,在工业化发展中产生的劳动分工模式(职业的等级分化)基础之上,造就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等级分层社会结构,蓝领工人与白领工人之间、白领工人内部中高层白领与低层白领之间的权力、声望和经济收入等方面存在着清晰的社会分界线。非常重要的是,在这个等级结构存在的同时,社会向处于较低等级位置的个人提供了进行上升流动的机会和途径。这导致了一种追求上升流动的价值取向。
(7 )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殊性产生了两个对社会流动率和流动类型发生强烈影响的因素。一个是中央政府的政策变动,另一个是主导意识形态。对于中国社会的代际和代内流动的研究都证实,政府政策调整对流动率高低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而意识形态决定了社会流动的特殊类型。这两个因素的作用力在经济改革开始之后仍然存在,但工业化和市场化的冲动力正在抵消它们的影响。
总之,“工业化的逻辑”和“市场过渡”是当前中国城镇社会流动的双重结构动因,这两种形式的结构变迁对社会流动的作用力有一致性的方面,但也有相互矛盾之处。这里存在着两组互相冲突的张力作用。工业化的冲动力制造了大量的上升流动机会,同时,它也发展了新的社会选择机制和规则,并要求按这些规则来分配这些机会,其结果是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的等级社会结构。但是这些机制和规则与原有的意识形态和按照这种意识形态来设计的社会阶层群体的关系模式是相矛盾的,主导意识形态强调的是尽可能地缩小社会差距,上升流动机会的分配向体力劳动者倾斜。另一组张力是由于再分配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而引发的。在城镇社会中,再分配系统与市场系统同时存在,从而导致两种不同的社会选择过程和社会经济地位实现的模式。再分配系统依靠它在城镇社会中的主导地位,来推行它的选择规则并企图垄断机会分配,它向遵从它的规则的人们提供权力的和声望的优势地位。而市场系统则企图冲破再分配系统的机会垄断,发展它的选择规则,它向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人们提供改善经济地位的机会。当前的城镇社会流动就是这两种张力相互作用的产物。
二、城镇社会流动率、流动类型和特征
根据我们对城镇中的代际社会流动、代内社会流动和工作流动的研究,自1949年以来,中国城镇中的社会流动一直较为频繁,但在1978年前后,社会流动的类型则是有差异的。在1978年之前,高社会流动率并不完全是由于工业化的推动,民主主义革命运动、社会主义革命运动、主导意识形态、文化大革命和官方在不同时期的政策调整等是控制社会流动率和决定流动类型的最重要的因素。历次革命运动和主导意识形态都非常有利于来自下层的农民和工人的上升社会流动,其结果是大跨度的上升流动成为非常普遍的流动类型。1978年经济改革实施以来,工业化的动力才成为主导城镇社会流动率和类型的决定性因素,但同时再分配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又干扰了工业化对社会流动的常规作用。本研究提出了下述几种假设并得到了数据资料的证实。
(1)被分割的再分配系统和市场系统中的不同社会流动类型
市场过渡造成了两种相互冲突的机制系统和运行规则,它们同时对城镇社会流动产生影响,在一些最重要的部门领域中,再分配机制占居着主导地位,在另一些较次要的部门领域中,市场机制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于是,在被分割了的系统、部门和所有制中,人们按照不同的流动类型和流动规则进行上下运动。由于再分配系统控制着城市中最大量的资源和机会,受其保护的具有本地城镇户口的就业者几乎垄断了绝大部分的上升流动机会,他们的上升流动率——从蓝领阶层上升到白领阶层、从低层白领上升到高层白领——高得惊人。遭受再分配系统排斥的流动人口就业者,在城镇社会中很少能获得社会位置上升的机会,他们的职业地位也非常地不稳定。但是,由于他们大多是在市场领域中就业,他们可按市场运作规则来实现明显的经济地位上升,他们通过工作流动所获得的经济收入增长的幅度要高于城镇就业者。
再分配系统和市场系统的社会选择机制以及所能提供的奖酬类型是非常不同的。在再分配系统中,人们根据各自的市场能力(教育和技能资格)的大小和社会关系资源的拥有量的多少,来实现科层等级位置(权力)和职业地位(声望)的上升,但是经济上获得的回报则较少。在再分配系统中,职业收入的平均化倾向仍然存在,教育和技能资格以及其它各类获致品质与收入之间的相关性极其微弱。相反,在市场系统中,教育技能资格及其它与个人能力素质有关品质与经济收入之间的相关性较为明确。同时,风险意识和对金钱追求欲望的强烈程度对于个人经济地位实现过程的作用也十分显著。在市场系统中,人们易于实现经济地位的大幅度提高。不论在再分配系统还是市场系统中,教育资格作为一种社会选择标准变得越来越重要。
(2)群体流动及对个人流动的制约
在当前的中国城镇中,不仅存在着个体的社会流动,而且存在着群体或阶层的流动。这一点与当代西方社会的社会流动有所不同。在目前中国社会中,由于制度机制的变革造成了社会群体和阶层在分类及地位排序方面的变动,从而出现社会群体的社会流动。在市场过渡所造成的结构变迁中,原有的各个社会阶层群体面临着分化、聚合及重新定位。一些新的群体加入了城镇社会系统,同时,在系统本身中又产生了另一些新的群体,原有的阶层群体由于利益格局的变动等级位置相对上升或下降。群体流动的规则极大地制约着个体的流动机会和流动类型。也就是说,在当前中国城镇社会流动中,结构因素的作用力明显大于个体因素的作用力,群体之间的差异比个体之间的差异更为重要。同时,群体之间的流动机会和类型的差异也正在促成社会群体或阶层的各自特征和相互之间的关系。
工业化逻辑的后果之一是依据劳动分工而产生的职业等级分化,并在职业等级结构基础上形成社会分层结构。这种逻辑在中国城镇社会中有所表现,代际和代内流动的变化趋势都证实了体力工人与非体力工人之间的社会距离在扩大,社会疆界趋向于清晰。与改革前相比,蓝领工人的社会位置相对下降,而干部和专业人员的位置相对上升。这两个群体的社会位置上下变动也影响到了群体中的个人的流动类型。不论从代际还是代内流动来看,体力工人直接上升流动进入干部和专业人员群体的机会相对减少,同时,干部和专业人员直接下降流动进入体力工人的概率也降低了。这两个群体之间的社会距离扩大,使得低层白领职业的“缓冲带”作用有所表现,体力工人上升流动路径中越来越多地要经历低层白领这一“缓冲地带”。与此同时,中高层白领的下降运动多数也只是流入这一“缓冲地带”。
由于制度安排,进入城镇就业的流动人口被定位于城镇社会结构系统中的最低社会位置上。流动人口所处的这一群体位置严重制约了他们个人的流动类型。他们的流动不仅遭受制度因素的严格限制,而且还有来自城镇较低阶层的排斥,这使他们难以实现社会位置的上升流动,他们的工作流动表现出他们通常进行的只是水平运动。
私营企业主是一个新生成的社会群体,它在目前城镇社会等级分层系统中的位置还难以确定。不过,从来自干部和专业人员群体的流入率来判断,私营企业主群体的社会位置在上升。作为个人的私营业主,是否能实现与其经济地位相一致的社会位置上升运动,得由私营业主的群体位置来决定。而私营业主作为一个群体的社会位置可能将取决于两个因素:源于干部群体的流入者比例和城镇中再分配系统与市场系统的地位变化。
(3)多项度的流动
在西方工业化社会中,以职业等级为基础的社会分层结构趋向于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地位的一致性,个人或群体在某一项度上的上下位置变动与其它项度的上下运动有时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差异,但大体是趋向一致的。在当前的中国城镇社会流动中,个人或群体的位置变动在上述三个方面表现出的不一致性要强烈得多。在多元价值驱动力和多元上升流动途径的社会环境中,个人不得不选择某一项度的流动途径来实现社会位置的上升运动,并选择以追求哪一种价值目标为主,与此同时也不得不放弃另一种价值利益的满足。
干部精英和专业人员精英取得了权力和声望的优势位置,但不得不损失部分的经济方面的奖酬。高收入者实现了经济地位的大幅度上升,但目前还不能通过其经济地位的改变来实现相应的社会位置的上升。
从精英流动趋势来看,目前主导着城镇中的人们进行上升流动的最强有力的价值驱动力仍然是权力和声望,而并非是经济利益。那些拥有最多家庭资本和个人市场能力的人更倾向于加入权力和声望价值目标的竞争,而那些相对较少家庭和个人资源的人更可能追求经济上的价值目标。同时,越处于劣势社会位置,越缺少市场能力的人表现出越强烈的金钱追求欲望,而市场系统向他们提供了实现经济地位上升的机会。
(4)代际社会地位再生产
在中国城镇社会中,代际流动和代内流动都显示出,个人社会地位获得更多地取决于获致因素,先赋因素的作用表现得不那么突出。改革之前相当长时期内,城镇中各阶层群体之间的社会性差距很小,不同阶层群体的家庭之间的经济资本差距很小,家庭文化资本的作用则为平等化的大众教育所抵消,所以家庭资本(除了政治资本)对下一代的社会地位实现的影响也就不显著。
改革开放以来,各阶层群体之间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差距很大,必将导致家庭资本影响力的增强,这在代际和代内流动中已经表现出来。尤其在竞争最受社会赞许的价值目标——权力地位中,家庭资本的作用表现得最明显。但是,到目前为止,在经济地位的实现过程中,家庭背景的影响还是很微弱,这也使得那些缺乏优势家庭背景的又具有强烈上升流动欲望的人可能通过经济地位改善来实现上升运动。
三、社会流动与城镇社会结构
在一个社会中,社会流动与社会结构之间的联系是非常紧密的相互因果关系。一方面,社会结构的性质——开放或封闭程度,决定着相对社会流动率,决定着上升流动机会在群体和个人之间的分布状况,同时还决定着不同群体的流动类型。另一方面,社会流动又是社会结构分层的一种过程,在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变迁过程中,社会流动是定型新的结构的关键因素。当前的城镇社会正经历着由再分配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过渡,这种过渡也导致了社会阶级阶层关系结构的转变——从一个以行政档案划分为基础的干部和工人两分类的身分制过渡为一个以工业化的劳动分工为基础的、具有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意义的分化程度更高的阶级阶层关系结构,社会流动既是这种转型过程的反映,又是深化转型的推动力,它将在决定未来社会关系结构特性中发挥关键作用。
通过对社会流动状况的数据分析,我们观察到中国城镇社会结构变迁的一些趋向:即社会群体的等级分层结构化程度在逐步提高,社会群体之间的一些社会性差异在扩大,阶层群体之间的社会分界线在形成。在城镇社会经济生活中,有几条社会分界线开始明晰,它们在收入分配结构上表现还不明显,但在机会分布结构上已表现出来了。
第一条社会等级分界线划在具有本地城镇户口的就业者与流动人口就业者之间。这种划分原本仅仅是一个制度性的安排,但由于职业结构和上升流动机会分布的严重不均衡,这条制度安排的分界线实际上已造成了一条具有社会经济意义的阶层鸿沟,流动人口就业者已被定位于正在结构化的城镇等级分层体系中的最低层。这种社会性分割的界限接近于完全的封闭,双方几乎不交换成员,两类人群之间有一条狭窄的缓冲带——自我雇拥者群体(个体户),极少的流动人口可以通过这条狭窄的上升流动途径进入私营企业主群体。城镇就业者则不存在下降流入流动人口群体的可能性。这种不交换成员的流动方式将决定两类等级群体之间的关系性质,处于这条分界线之上的城镇就业者,为了尽可能地垄断机会和最大化自身奖酬,对流动人口采取明显的排它策略,来自流动人口的竞争压力越强,排它性也将越强烈,这一点在城镇较低阶层成员中表现得最突出,因为他们与流动人口在类似的就业领域中进行竞争。遭受排斥的流动人口群体则具有较强的内固性特征,他们在其内部发展各种紧密的社会关系网络甚至亚社会组织,同时他们也倾向于发展一种共同的生活方式和群居社区。来自上一等级的排斥越强烈,其内固性也将越增强。这种性质的关系易于诱发社会冲突。
第二条社会等级分界线划在蓝领工人与白领工人之间。从目前的社会流动类型来看,这条等级分界线划得并不很深,尤其是因为收入分配还未能与这条分界线相吻合。但是,与经济改革之前相比,体力工人与非体力工人之间的社会距离明显扩大,其后果是体力工人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较明显地下降。如果市场系统进一步扩张而再分配系统萎缩,或者户籍制度实行开放,有可能导致城镇蓝领工人地位的进一步下降。但如果在城镇蓝领工人已占居了多数的低层白领职业和体力职业中较高等级的位置之后,户籍制度再进行开放,那么城镇人与流动人口之间的社会分界线将成为既成事实。
在非体力职业群体中等级分化也有所表现,但是由于再分配系统与市场系统并存以及所有制所造成的分割,还没有明确的统一的分界线。从人们的流动方向和流动中表现出的价值取向来看,经济收入的差异并不是推动分化的最主要的动力,权势的差异可能在这方面发挥着更主要的作用。再分配科层系统的等级分类仍然是非体力劳动者群体等级划分的主要依据。
在城镇社会中,既存在精英的自我再生产,也存在精英的循环。我们的数据证实,在再分配系统中,干部精英的自我再生产趋势有所增强,内固性也有所表现,比如,来自市场系统的流入者极少,但它对专业人员精英相当开放。专业人员精英对较低阶层的开放程度在代际流动和代内流动中表现得不一样。在代际流动中,它对体力工人和农民的后代是十分开放的。但在代内流动中,由于教育资格要求越来越高,专业人员精英则表现出相当的封闭性。可以预见,随着教育资格考试日益严格,专业人员精英群体的封闭性可能会加强。这些情况表明,再分配系统中的精英自我再生产趋势将会发展。
在市场系统中也出现了一批精英人物,但由于市场系统在城镇社会经济生活中还处于次要地位,所以他们还不能算是城镇社会结构中的精英群体。这个群的开放程度是非常高的,它不仅对城镇中社会位置最低的人群开放,而且对外来的流动农民也开放。正因如此,私营企业主在目前还很难整合为一个有着相对独立特征的社会群体,在私营企业主群体内部,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成员在很大程度上仍保留着他们原有阶层的地位和身分特征。城镇私营企业主群体未来的社会位置和作为一个阶层或阶级的社会性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来自哪一个社会阶层的流入者在群体成员中占据主导地位,并由此决定私营企业主群体与其它社会阶层群体之间的关系,比如与哪些社会群体联盟,对哪些社会群体进行排斥或对抗。这个群体未来的社会位置(比如能否成为企业精英或是其中的一部分)以及它与干部精英和专业人员精英的关系,对于今后的社会结构的特征具有重要意义。
* 本文是根据《中国城镇社会流动》(李春玲著,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一书的结论部分修改而成,此书是基于两项全国性的抽样调查数据所作的关于城镇社会阶层流动的专题研究,本文中的各种观点结论的数据论证和分析请参见此书。
注释:
〔1〕陆学艺、景天魁:《转型中的中国社会》, 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页。
〔2〕李培林主编:《中国新时期阶级阶层报告》,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页。
〔3〕李强:《现代化与中国社会分层结构之变迁》, 《中国社会学年鉴1992.7—1995.6》,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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